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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The latter half of Bodhisattva-yogācāra Catuḥ-śataka-śāstrakārikā.廣百論本一卷

[7]梵,第九品, Nityārtha-pratiṣedha.破常品第一

一切為果生, 所以無常性; 故除佛無有, 如實號如來。 [8]第二偈, Apratītyāstitā nāsti kadācit kaścit kvacit, Na kadācit kvacit kaścit vidyate tena śāśvataḥ.(常住, Śāśvata)無有時方物, 有性非緣生; 故無時方物, 有性而常住。 大📖 P182 非無因有性, 有因即非常; 故無因欲成, [9]真見 Tattvavit.真見說非有。 見[10]所作 Kṛtaka.所作無常, 謂非作常住; 既見無常有, 應言常性無。 愚夫妄分別, 謂[11]空 Ākāśa.空等為常; 智者[12]依世間 Lankikena.依世間, 亦不見此義。 非唯一[13]有分 Pradeśin.有分, 遍滿一切分; 故知一一分, 各別有有分。 若法體實有, 卷舒用可得; 此定從[14]他【大】,地【宋】【元】【明】生, 故成[15]所生果 Kārya.所生果。 若離所生果, 無有能生因; 是故能生因, 皆成所生果。 諸法必[16]變異 Vikṛta.變異, 方作餘生因; 如是變異因, 豈得名常住? 若本無今有, 自然常為因; 既許有[17]自然, Svatas. (從自然)自然, 因則為[18]妄立 Nirarthaka.妄立。 云何依常性, 而起於無常? 因果相不同, 世所未曾見。 若一分是因, 餘分非因者; 即應成種種, 種種故非常。 在因[19]微【大】,徵【宮】圓相, 於果則非有; 是故諸[20]極微 Aṇu.極微, 非遍體和合。 於一極微處, 既不許有餘; 是故亦不應, 許因果等量。 微若有東方, 必有東方分; 極微若有分, 如何是極微? 要取前捨後, 方得說為行; 此二若是無, 行者應非有。 極微無初分, 中後分亦無; 是則一切眼, 皆所不能見。 若因為果壞, 是因即非常; [21]或【大】,成【明】許果與因, 二體不同處。 不見有諸法, 常而是有對; 故極微是常, 諸佛未曾說。 離縛所縛因, 更無真解脫; 生成用闕故, 設有亦名無。 究竟涅槃時, 無蘊亦無我; 不見涅槃者, 依何有涅槃? 我時捨諸德, 離愛有何思? 若有我無思, 便用無所有。 無餘有我種, 則定能生思; 要無我無思, 諸有乃無有。 若離苦有我, 則定無涅槃; 是故涅槃中, 我等皆永滅。 寧在世間求, 非求於[22]勝義 Paramārtha.勝義; 以世間少有, 於勝義都無。

[23]梵第十品 Ātma-śuddhy-upāya-saṃdarśana.破我品第二

[24]我 Ātman.我實非男, 非女非非二; 但由無智故, 謂我為[25]丈夫 Puṃs.丈夫。 若諸[26]大種 Bhūta.大種中, 無男女非二; 云何諸大種, 有男等相生? 汝我餘非我, 故我無定相; 豈不於無常, 妄分別為我? 我即同於身, 生生有變易; 故離[27]身 Deha.身有我, 常住理不然。 若法無[28]觸 Sparśa.觸對, 則無有[29]動搖 Ceṣṭa.動搖; 是故身作業, 非命者能造。 我常非所害, 豈煩修護因? 大📖 P183 誰恐[1]食金剛 Vajrabhakṣaṇa.食金剛, 執[2]杖【大】,仗【宋】【元】【明】【宮】防眾蠹? 若有宿生念, 便謂我為常; 既見昔時痕, 身亦應常住。 若我與思合, 轉成思念者; [3]思 Citta.思亦應非思, 故我非常住。 我與樂等合, 種種如樂等; 我如樂等故, 非一亦非常。 若謂我[4]思 Caitanya.思常, 緣助成邪執; 如言火常住, 則不緣薪等。 如至滅動物, 作用彼無有; 故有我無思, 其理不成就。 餘方起思界, 別處見於思; 如鐵鋌鎔銷, 我體應變壞。 思如[5]意量 Manomātra.意量小, 我似虛空大; 唯應觀自相, 則不見於思。 我德若周遍, 何為他不受? 能[6]障 Āvaraṇa.障既言通, 不應唯障一。 若[7]德 Guṇa.德並悲思, 何能造一切? 彼應與狂亂, 俱癡無所成。 若德能善解, [8]造 Kartuṃ.造舍等諸物, 而不知[9]受用 Bhoktuṃ.受用, 非理寧過此! [10]有動作 Kriyāvat.有動作無常, 虛通無動作; [11]無用 Niṣkriya.無用同無性, 何不欣[12]無我 Nairātmya.無我? 或觀我[13]周遍 Sarvaga.周遍, 或見[14]量同身 Dehamātra.量同身, 或執如極微, 智者達非有。 常法非可惱, 何捨惱解脫? 是故計我常, 證解脫非理。 我若實有性, 不應讚離我; 定知真實者, 趣解脫應虛。 解脫中若無, 前亦應非有; 無雜時所見, 彼真性應知。 若無常皆斷, 草等何不然? 此理設為真, 無明亦非有。 現見色等行, 從緣生住滅; 故知汝執我, 雖有而無有。 如緣成[15]芽【大】,牙【宋】【元】【宮】等, 緣成種等生; 故無常諸法, 皆無常所起。 以法從緣生, 故體而無斷; 以法從緣滅, 故體亦非常。

[16]梵,第十一品, Kāla-vipratiṣedhabhāvanopadeśa.破時品第三

瓶等在[17]未來 Anāgata.未來, 即非有[18]過去 Atīta.[19]現在 Vartamāna.現; 未來過現有, 便是未來無。 未來若已謝, 而有未來體; 此則恒未來, 云何成過現? 法若在未來, 現有未來相, 應即為現在, 如何名未來? 去來如現有, 取果用何無? 若體恒非無, 何為不常住? 過去若過去, 如何成過去? 過去不過去, 如何成過去? 未來若有生, 如何非現在? 未來若無生, 如何非常住? 若未來無生, [20]壞 Vaṅga.壞故非常者; 過去既無壞, 何不謂為常? 現在世無常, 非由過去等; 除斯二[21]所趣 Gati.所趣, 更無有第三。 若後生諸行, [22]先【大】,生【元】【明】已有定體; 說有定性人, 應非是邪執。 若法因緣生, 即非先有體; 先有而生者, 生已復應生。 若見去來有, 如何不見無? 既見有去來, 應不說為遠。 未作法若有, 修戒等唐捐; 若少有所為, 果則非先有。 諸行既無常, 果則非恒有; 若有初有後, 世共許非常。 應非勤解脫, 解脫無去來; 或許有去來, 貪應離貪者。 若執[23]果先有 Satkārya.果先有, 造宮舍嚴具, 柱等則唐捐; 果先無亦爾。 諸法有轉變, 慧者未曾有; 唯除無智人, 妄分別為有。 無常何有住? 住無有何體? 初若有住者, 後應無變衰。 譬如無一識, 能了於二義; 如是無一義, 二識所能知。 時若有餘住, 住則不成時; 時若餘住無, 後滅應非有。 法與無常異, 法則非無常; 法與無常一, 法應非有住。 無常初既劣, 住力定應強; 此二復何緣, 後見成顛倒? 若遍諸法體, 無常力初劣; 應都無有住, 或一切皆常。 無常若恒有, 住相應常無; 或彼法先常, 後乃非常住。 若法無常俱, 而言有住者; 大📖 P184 無常相應妄, 或住相應虛。 無所見見無, 迴心緣妄境; 是故唯虛假, [1]有【大】,又【宋】【元】【明】【宮】憶念名生。

[2]梵第十二品, Dṛṣṭi-vipratiṣedhabhāvanāsaṃdarśana.破見品第四

稟和希勝慧, 是法器應知; 異此有師資, 無因獲勝利。 說有及有因, 淨與淨[3]方便 Upāya.方便; 世間自不了, 過豈在牟尼? 捨諸有涅槃, 邪宗所共許; 真空破一切, 如何彼不欣? 不知[4]捨 Tyāga.捨證因, 無由能捨證; 是故牟尼說, 清涼餘定無。 若於佛所說, 深事以生疑; 可依無相空, 而生決定信。 觀現尚有妄, 知後定為虛; 諸依彼法行, 被誑終無已。 智者自涅槃, 是能作難作; 愚夫逢善導, 而無隨趣心。 不知無怖畏, 遍知亦復然; 定由少分知, 而生於怖畏。 生死順流法, 愚夫常習行, 未曾修逆流, 是故生怖畏。 諸有愚癡人, 障他真實見; 無由生善趣, 如何證涅槃? 寧毀犯尸羅, 不損壞正見; [5]尸羅 Śila.尸羅生[6]善趣,梵, Svarga.善趣, 正見得[7]涅槃,梵, Para-pada.涅槃。 寧彼起[8]我執 Ahaṃkāra.我執, 非空無我見; 後兼向惡趣, 初唯背涅槃。 空無我妙理, 諸佛真境界; 能怖眾惡見, 涅槃不二門。 愚聞空法名, 皆生大怖畏; 如見大力者, 怯劣悉奔逃。 諸佛雖無心, 說摧他論法; 而他論自壞, 如野火焚薪。 諸有悟正法, 定不樂邪宗; 為餘出偽門, 故顯真空義。 若知佛所說, 真空無我理; 隨順不生欣, 乖違無厭怖。 見諸外道眾, 為多無義因; 樂正法有情, 誰不深悲愍! 婆羅門[9]離繫 Nirgrantha.離繫, 如來三所宗; 耳眼意能知, 故佛法深細。 婆羅門所宗, 多令行誑詐; 離繫外道法, 多分順愚癡。 [10]恭【大】,供【宋】【元】【明】【宮】敬婆羅門, 為誦諸明故; 愍念離繫者, 由自苦其身。 如[11]苦業所感 Kleśa-karmavipāka.苦業所感, 非真解脫因; 勝[12]身業 Janmakarman.身業所生, 亦非證解脫。 略言佛所說, 具二別餘宗; [13]不害 Ahiṃsa.不害生人天, 觀空證解脫。 世人耽自宗, 如愛本生地; 正法能摧滅, 邪黨不生欣。 有智求勝德, 應信受真宗; 正法如日輪, 有目因能見。

[14]梵,第十三品, Indriyārtha-pratiṣedha.破根境品第五

於瓶諸分中, 可見唯是色; 言瓶全可見, 如何能悟真? 諸有勝慧人, 隨前所說義, 於香味及觸, 一切類應遮。 若唯見瓶色, 即言見瓶者; 既不見香等, 應名不見瓶。 有障礙諸色, 體非全可見, 彼分及中間, 由此分所隔。 極微分有無, 應審諦思察; 引不成為證, 義終不可成。 一切有礙法, 皆眾分所成; 言說字亦然, 故非根所取。 離顯色有形, 云何取形色? 即顯取形色, 何故不由身? 離色有色因, 應非眼所見; 二法體既異, 如何不別觀。 身覺於堅等, 共立地等名; 故唯於觸中, 說地等差別。 瓶所見生時, 不見有異德; 體生如所見, 故[15]實性 Satsvarūpa.實性都無。 眼等皆大造, 何眼見非餘? 故業果難思, 牟尼真實說。 智緣未有故, 智非在見先; 居後智唐捐, 同時見無用。 眼若行[16]至【大】,智【明】境, 色遠見應遲; 何不亦分明, 照極遠近色? 若見已方行, 行即為無用; 若不見而往, 定欲見應無。 若不往而觀, 應見一切色; 眼既無行動, 無遠亦無障。 諸法體相用, 前後定應同; 如何此眼根, 不見於眼性? 大📖 P185 眼中無色識, 識中無色眼; 色內二俱無, 何[1]能【大】,人【明】合見色? 所聞若能表, 何不成非音? 聲若非能[2]詮【大】,證【宋】【元】【明】【宮】, 何故緣生解? 聲若至耳聞, 如何了聲本? 聲無頓說理, 如何全可知? 乃至非所聞, 應非是聲性; 先無而後有, 理定不相應。 心若離諸根, 去亦應無用; 設如是命者, 應常無有心。 令心妄取塵, 依先見如焰, 妄立諸法義, 是想蘊應知。 眼色等為緣, 如幻生諸識; 若執為實有, 幻喻不應成。 世間諸所有, 無不皆難測; 根境理同然, 智者何驚異! 諸法如[3]火輪 Alātacakra.火輪, [4]變化 Nirmāṇa.變化[5]夢 Svapna.[6]幻 Māyā.幻事, [7]水 Ambu.[8]月 Candraka.[9]彗【大】,篲【宋】【元】【明】,彗星 Dhumikānta.彗星[10]響 Pratiśrutkā.響, [11]陽焰 Marici.陽焰及[12]浮雲 Abhra.浮雲。

[13]梵,第十四品, Antagrāhavipratiṣedhayoga.破邊執品第六

諸法若實有, 應不依他成; 既必依他成, 定知非實有。 非即色有瓶, 非離色有瓶; 非依瓶有色, 非有瓶依色。 若見二相異, 謂離瓶有同; 二相既有殊, 應離瓶有異。 若一不名瓶, 瓶應不名一; 瓶一曾無合, 瓶應無一名。 若色遍於實, 色應得大名; 敵論若非他, 應申自宗義。 有數等能相, 顯所相不成; 除此更無因, 故諸法非有。 離別相無瓶, 故瓶體非一; 一一非瓶故, 瓶體亦非多。 非無有觸體, 與有觸體合; 故色等諸法, 不可合為瓶。 色是瓶一分, 故色體非瓶; [14]有分 Avayavin.有分既為無, 一[15]分 Avayava.分如何有? 一切色等性, 色等相無差; 唯一類是瓶, 餘非有何理? 若色異味等, 不異於瓶等; 瓶等即味等, 色何即瓶等? 瓶等既無因, 體應不成果; 故若異色等, 瓶等定為無。 瓶等因若有, 可為瓶等因; 瓶等因既無, 如何生瓶等? 色等[16]和合 Samavāya.和合時, 終不成香等; 故和合一體, 應如瓶等無。 如離於色等, 瓶體實為無; 色體亦應然, 離風等非有。 [17]煖 Uṣṇa.煖即是火性, 非煖如何燒? 故薪體為無, 離此火非有。 餘煖雜故成, 如何不成火? 若餘不成煖, 由火法應無。 若火微無薪, 應離薪有火; 火微有薪者, 應無火極微。 審觀諸法時, 無一體實有; 一體既非有, 多體亦應無。 若法更無餘, 汝謂為一體; 諸法皆[18]三性 Tritva.三性, 故一體為無。 有非有俱非, 一非一雙泯, 隨次應配屬, 智者達非真。 於相續假法, 惡見[19]諸【大】,謂【宋】【元】【明】【宮】真常; 積集假法中, 邪執言實有。 諸法眾緣成, 性羸無[20]自在 Svatantra.自在; 虛假依他立, 故我法皆無。 果眾緣合成, 離緣無別果; 如是合與果, 諸聖達皆無。 [21]識 Vijñana.識為諸[22]有種 Bhavavīja.有種, [23]境 Viṣaya.境是識所行; 見境無我時, 諸有種皆滅。

[24]梵,第十五品, Saṃskṛtārthapratiṣedha.破有為相品第[25]七【大】,十【宋】

[26]本無 Abhāva.[27]無而【大】,而無【明】無而生, 先無何不起? 本有而生者, 後有復應生。 果若能違因, 先無不應理; 果立因無用, 先有亦不成。 此時非有生, 彼時亦無生; 此彼時無生, 何時當有生? 如生於自性, 生義既為無, 於他性亦然, 生義何成有? 初中後三位, 生前定不成? 二[28]一【大】,二【宋】【元】【明】【宮】既為無, 一一如何有? 非離於他性, 唯從自性生; 非從他及俱, 故生定非有。 前後及同時, 二俱不可說; 故生與瓶等, 唯假有非真。 舊若在新前, 前生不應理; 舊若居新後, 後生理不成。 現非因現起, 亦非因去來; 大📖 P186 未來亦不因, 去來今世起。 若具即無來, 既滅[1]應【大】,因【明】非往; 法體相如是, 幻等喻非虛。 生住滅三相, 同時有不成, 前後亦為無, 如何執為有? 若生等諸相, 復有別[2]生等【大】,成位【明】生等; 應住滅如生, 或生住如滅。 [3]所相 Lakṣya.所相異[4]能相 Lakṣaṇa.能相, 何為體非常? 不異四應同, 或復全非有。 有不生有法, 有不生無法; 無不生有法, 無不生無法。 有不成有法, 有不成無法; 無不成有法, 無不成無法。 半生半未生, 非一生時體; 或以未生位, 應亦是生時。 生時若是果, 體即非生時; 生時若自然, 應失生時性。 已生異未生, 別有中間位; 生時異二位, 應別有中間。 若謂生時捨, 方得已生時; 是則應有餘, 得時而可見。 若至已生位, 理必無生時; 已生有生時, 云何從彼起? 未至已生位, 若立為生時; 何不謂無瓶? 未生無別故。 非生時有用, 能簡未生時; 亦非體未圓, 別於已生位。 前位生時無, [5]後【大】,方【宋】【元】【明】【宮】位方言有; 兼成已生位, 故此位非無。 有時名已生, 無時名未起; 除茲有無位, 誰復謂生時? 諸有執離因, 無別所成果; [6]轉生,轉滅, Pravṛtti, Nivṛtti.轉生及轉滅, 理皆不可成。

[7]梵,第十六品, Guruśiṣyavyavasthopadeśa.教誡弟子品第八

由少因緣故, [8]疑【大】,凝【宋】【元】【明】空謂不空; 依前諸品中, 理教應重遣。 能所說若有, 空理則為無; 諸法假緣成, 故三事非有。 若唯說空過, 不空義即成; 不空過已明, 空義應先立。 諸欲壞他宗, 必應成己義; 何樂談他失, 而無立己宗? 為破一等執, 假立遣為宗; 他三執既除, 自宗隨不立。 許[9]執【大】,瓶【宋】【元】【明】【宮】為現見, 空因非有能; 餘宗現見因, 此宗非所許。 若無不空理, 空理如何成? 汝既不立空, 不空應不立。 若許有無宗, 有宗方可立; 無宗若非有, 有宗應不成。 若諸法皆[10]空【大】,宗【宋】【元】, 如何火名煖? 此如前具遣, 火煖俗非真。 若謂法實有, 遮彼說為空; 應四論皆真, 見何過而捨? 若諸法都無, 生死應非有; 諸佛何曾許, 執法定為無? 若真離有無, 何緣言俗有? 汝本宗亦爾, 致難復何為? [11]諸【大】,非【宋】【元】【明】【宮】法若都無, 差別應非有; 執諸法皆有, 差別亦應無。 若謂法非有, 無能破有因; 破有因已明, 汝宗何不立? 說破因易得, 是世俗虛言; 汝何緣不能, 遮破真空義? 有名詮法有, 謂法實非無; 無名表法無, 法實應非有。 由名解法有, 遂謂法非無; 因名知法無, 應信法非有。 諸世間可說, 皆是假非真; 離世俗名言, 乃是真非假。 謗諸法為無, 可墜於無見; [12]唯【大】,惟【明】蠲諸妄執, 如何說墮無? 有非真有故, 無亦非真無; 既無有真無, 何有於真有? 有因證法空, 法空應不立; 宗因無異故, 因體實為無。 謂空喻別有, 例諸法非空; 唯有喻應成, 內我同烏黑。 若法本性空, 見空有何德? 虛妄分別縛, 證空見能除。 法成一[13]成【大】,惑【宮】無, 違真亦違俗; 故與有一異, 二俱不可言。 有非有俱非, 諸宗皆寂滅; 於中欲興難, 畢竟不能申。

聖天菩薩造論既周,重敘摧邪,復說頌曰:

「我在為燎邪宗火, [14]沃【CB】【麗-CB】【明】,沷【大】以如來正教[15]酥【大】,蘇【宋】【元】【宮】, 又扇因明廣大風, 誰敢如蛾投猛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