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元釋教錄卷第十
總括群經錄上之十
敘列古今諸家目錄
右尋諸舊錄。多稱為古錄。似是秦始皇時釋利防等所齎經錄。
右似是前漢劉向校書天閣。[19]往【大】,往往【宋】【元】【明】往見有佛經。即謂古藏經錄。謂孔壁所藏。或秦正焚書。人中所藏者。
右似是明帝時迦葉摩騰創譯四十二章經因即撰錄。
右曹魏時頴川沙門朱士行。於洛陽講道行經因[20]著【大】,撰【宋】【元】【明】著其錄。後往西域求經。於彼而卒。
右西晉武帝代。長安青門外大寺西域沙門竺法護翻譯眾經。因出其錄。
右西晉[21]惠【大】,懷【元】【明】惠帝代。永嘉中清信士聶道真稟受護公之筆匠也。後自翻經。因出其錄。
右似是二趙時。諸錄遙注。未知姓氏。
右符秦代沙門釋道安所撰。自前諸錄但列經名。至於品類時代蓋闕而不紀。後人披覽莫測根由。安乃總集名題表其時代。銓品新舊定其[1]制【大】,製【宋】【元】【明】制作。眾經有據自此而明。在後群錄資而增廣。是知高懷獨悟。足以垂範後昆。所撰之文。見僧祐錄。
右後秦姚興弘始年。長安沙門釋僧叡所撰。叡即安公之弟子。神用通朗思力標舉。參譯什門多有撰緝。
右東晉廬山東林寺遠公弟子釋道流創撰。未就而卒。同學竺道祖續而成之。
右東晉成帝豫章山沙門支敏度撰。其人總校古今群經故撰都錄。敏度又撰別錄一部。
右蕭齊武帝時。沙門釋王宗撰。見梁三藏記。
已前諸錄二十五家。長房內典二錄云。上件諸錄檢傳記有之。未見其本。故列名而已。
右上卷三錄(總四百三十八部九百一十四卷)。
右下卷七錄(總六百五十一部一千六百八十二卷)。
上下兩卷合有十篇。都一千八十九部。二千五百九十六卷(其下卷七錄部數勘同卷數少四百未詳所以)。
都十件。經律論真偽。四百二十七部。二千五十三卷(部數勘與都數不同賸十五部未詳所以)。
總四卷都二十件。凡一千四百三十三部。三千七百四十一卷(此都部數與前數勘贍三百九十五部未詳所以)。
都八件。經律論真偽。七百八十七部。二千三百三十四卷(此都數與前數勘欠十一卷不同未詳所以)。
從眾經別錄下四家目錄長房內典二錄具列篇題。今尋本未獲。但具存其目。
右內典錄中。引用云。唐舊錄未見其本。[14]似【大】,以【宋】似取隋五卷眾經錄編新經入。餘者大同。
右從古錄已下三十一家。諸錄之中雖皆備述。欲尋其本難可備焉。且列名題知其有據(撰錄者曰又如長房錄中引一乘寺藏錄周錄之中引真寂寺錄義善寺錄玄法寺錄福林寺錄上之五錄但引其名不言卷數又有陳朝大乘寺藏錄四卷並不知何人製作似是當寺藏經略記由委既扃寺名為錄未可通行故敘錄次闕而不載)。
其序略云。祐以庸淺豫憑法門。翹仰玄風誓弘末化。每至昏曉諷持秋夏講說。未嘗不心馳菴園影躍靈[18]岳【大】,鷲【宋】【元】【明】岳。於是[19]牽【大】,率【宋】【元】【明】牽課羸[20]志沿【大】,志治【宋】,恙沿【元】【明】志沿波討源。綴其所聞。名曰出三藏記集。一撰緣記。二詮名錄。三總經序。四述列傳緣記。撰則原始之本克昭名錄。詮則年代之目不墜經序。總則勝集之時足徵列傳。述則伊人之風可見。並鑽[A1]析【大】,拆【麗-CB】析內經研鏡外籍(云云)。
(撰錄者曰。祐錄所撰條例可觀。若細尋求不無乖失。只如第一卷前後出經異記中。舊經怛薩阿竭阿羅訶三耶三佛。新經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一誤。若新舊相對應云。舊經怛薩阿竭阿羅訶三耶三佛。新經多陀阿伽度阿羅訶三藐三佛陀。舊經阿耨多羅三耶三菩。新經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二義全殊不可交互。又如曇摩羅剎與竺法護乃是一人。曇摩云法。羅剎言護。分為二人。二誤。異出經論錄中但名目相似即云重譯。而不細料簡大小混雜。三誤。僧伽羅剎集序云眾護撰者。僧伽云眾。羅剎言護。眾護乃是集經之人。序是翻譯者作題云眾護。四誤。此諸眾作乖謬全甚此亦璠璵之一玷也)。
右九錄。合二千二百五十七部。五千三百一十卷(算得二千二百五十四部五千一百九十一卷細勘別錄部卷復與總錄不同)分為六卷。總錄第七。合[17]〔-〕【CB】【麗-CB】【宋】【元】【明】,分【大】為七卷(撰錄者曰。余檢尋此錄。非無差錯。即如曇摩羅剎晉言法護。總是一人。錄中分二。云各出須真天子經二卷。編為重譯。不識梵晉之言。一誤也。如律二十二明了論。總是一經錄中分為二部。律二十二卷編在律中。明了論一卷在於是論錄。一經之題分二上錄。二誤也。其律二十二乃是明了論半題。今云二十二卷誤之甚也。真諦攝論十二卷與十五卷者。二本不殊存其二部而言重譯。三誤也。以仁王經起信論等編在疑錄。四誤也。不能備陳。略述如此)。
從周莊王他十年甲午。至秦始皇帝子子嬰甲午年凡二十六主四百八十一載。
從前漢高帝元年乙未。至後漢獻帝建安二十四年己亥。凡二十六君四百二十五載。
從魏文帝[1]黃【大】,皇【明】黃初元年庚子。至隋開皇十七年丁巳。凡四十四主三百七十八載。
右從明帝永平十年丁卯。至獻帝末年歷一十一主一百五十二年。華戎道俗十有二人。并古失譯合出經律三百三十四部四百一十六卷。
右魏吳兩代。道俗十人。所出經律羯磨并舊失譯。合三百一十二部四百八十二卷。
右西晉代。華戎道俗十有三人。并前失譯諸經戒等。合四百五十一部七百一十七卷。
右東晉代。華戎道俗二十七人。而所出經并舊失譯。合二百六十三部五百八十五卷。
右二秦之代。華戎釋種一十六人。合出經論傳等一百六十四部九百四卷。
右五代。緇素共二十七人。所出三藏及記錄等并及失譯。合二百三部八百五十五卷。
右宋代。華戎道俗二十三人。出經律論及傳錄等。[3]凡【大】,〔-〕【明】凡二百一十部四百九十卷。
右三代。緇素共五十一人。出經律論及傳錄等。一百六十二部一千三百二十六卷。
右隋代。華戎緇素十有九人。所翻新文及[5]雜【大】,維【宋】【元】【明】雜舊本論傳法式。合七十五部四百六十二卷。
右兼總目共成一十五卷(其第十三十四大小乘入藏目錄合一千七十六部二千三百二十五卷房錄本數三千三百九十二卷者計數錯也)內典錄云。房所撰者。入藏之中瓦玉相謬。得在繁富未可覈通。非無憑准未可偏削(撰錄者曰。余檢長房入藏錄中事實雜謬。其闕本疑偽皆編入藏。竊為不可。又如大乘錄中賢劫經賢劫三昧經。此是一經兩名。今存二部。一誤。須菩提品及長安品此並般若鈔之異名。今別存兩部。二誤。須真天子經須真天子問四事經亦一經兩名。重載二部。三誤。象步經即無所希望經異名。二名各存。四誤。菩提無行經即文殊問菩提經異名。存其二本。五誤。以僧佉外道論入大乘中。六誤。小乘錄中達摩多羅禪經與不淨觀經總是一經。其不淨觀約法為名。達摩多羅就人立稱。二部俱存。七誤。十誦律六十一卷。十誦律五十九卷。二本不殊。其六十一卷者卑摩羅叉伽毘尼序置之於後。餘並無異。今云重譯。二本俱存。八誤。律二十二在於律中。明了論在於論錄。一題分二。九誤。其律二十二乃是明了論之半題。今存律二十二卷。誤中重誤也。眾事分阿毘曇論代錄之中即言宋朝求那跋陀羅共菩提耶舍譯。入藏之內則言失源。前後差違十誤。餘者在錄。不能繁敘)。
都合二千一百九部五千五十九卷。
單本(原來一本更無別翻合三百七十部一千七百八十六卷)。
右第一卷。
重翻(本是一經或有二重翻者乃至六重翻者合二百七十七部五百八十三卷)。
賢聖集傳(賢聖所撰翻譯有原合四十一部一百六十四卷)。
右第二卷(已前二卷三分合六百八十八部二千五百三十三卷入藏見錄)。
別生(於本部內抄出別行合八百一十部一千二百八十八卷)。
右第三卷。
疑偽(名雖似正義涉人造合二百九部四百九十一卷)。
右第四卷(已前二卷二分合一千一十九部一千七百七十九卷不須抄寫)。
闕本(舊錄有目而無經本合四百二部七百四十七卷請訪)。
右第五卷。
其序略云。別生疑偽不須抄寫。已外三分入藏所收。至如法寶集之。流淨住子之類。還同略抄例入別生。餘有僧傳等。詞參文史體非淳正。事雖可尋義無在錄。內典錄 大📖 P577 云。即今京輦通寫盛行。直列經名仍銓傳譯。所略過半未足[1]撿尋【大】,尋之【宋】【元】【明】撿尋(撰錄者曰。余檢尋此錄。非無差謬。只如弘道廣顯三昧經與阿耨達龍王經。此是一經兩名。俱云竺法護譯。存其兩本。一誤。又如普曜經八卷云西晉竺法護譯。闕本錄中復云普曜經八卷亦云竺法護譯。見闕俱載。二誤。又入藏錄中普曜經八卷即云單本。闕本錄中復云重譯。闕本前後差舛。三誤。真諦所譯攝大乘論十二卷者與十五卷者。卷雖增減文則不殊。今二本俱存。四誤。彌沙塞羯磨闕本錄中前後重載。五誤。以隨願往生經遺教論等編為疑偽。六誤。餘在錄中。不能備記)。
都合一十八代。所出眾經。總有二千四百八十七部。八千四百七十六卷(其第一卷初都數與第十卷中都數多少不同又與諸本對勘數亦少多差別未詳何者為正)。
已上一錄分為五卷(從第一至第五)。
右一錄分為第六第七[13]二【大】,〔-〕【宋】【元】【明】二卷。
右一錄為[16]第【大】,〔-〕【宋】【元】【明】第八卷(撰錄者曰尋此錄數與次前錄部卷有同者有不同者前錄出大乘律此合入經中又單重交雜前後差舛憑何准定)。
右一錄為第九卷(撰錄者曰尋此中意上所列者是轉讀數諸重譯經但存一本餘並義理無異刪而不存)。
右六錄合為第十卷(欲具委之恐繁故略)。
內典錄中。宣律師云。余少沐法流五十餘載。宗匠成教軌範賢明。每值經誥德能無不目閱親謁。至於經部大錄欣悟良多。無論真偽思聞其異(云云)故魏晉之後。騰譯欝蒸[7]製【大】,制【宋】【元】【明】製錄討論居然非一。或以數列。或用名求。或憑時代。或寄參譯。各紀一隅務存所見。斯並當時稽古。識量修明而綴撰筆削。不至詳[8]審【大】,密【宋】【元】【明】審者。非為才不足而智不周也(云云)上集群目取訊僧傳等文勘閱詳定。便參祐房等錄祐錄徵據文義可觀。然大小[9]儡【大】,雷【元】【明】儡同。三藏糅雜。抄集參正。傳記亂經。考括始終莫能通決。房錄後出該[A2]瞻【CB】,贍【大】瞻前[10]聞【大】,文【明】聞。然三寶共部偽真淆亂。自餘諸錄胡可勝言。今余所撰望革前弊(撰錄者曰。宣公所撰類例明審實有可觀作者之風見於茲矣。然少有差雜未能盡善。述作之事誠謂難哉。今略敘數科以詳厥誤。非欲指陳臧否。實惟甄異是非。只如人代存亡錄中新小品等六經並云大品之同本者不然。義理雖通據會全異。而言同本。一誤。菩薩淨行經與寶髻菩薩經俱云竺法護譯。此是一經兩名。存其二本。二誤。弘道廣顯三昧經與阿耨達龍王經。亦是一經兩名。二本俱存三誤。須彌藏經二卷此是高齊耶舍所翻。前後重上。四誤。攝大乘論真諦譯者有十二卷本有十五成者二本俱存。五誤。般若鈔經大乘錄中及集傳內二處俱載。六誤。又如分乘入藏錄中。深密解脫經前後重上。前與菩薩處胎經同帙。後與解深密經同帙。七誤。以舊十輪經為單本。新十輪經為重譯。八誤。以起世經為單本。樓炭經為重譯。九誤。此類非一不能備舉。如舉要轉讀錄中信力入印法門經。雖是華嚴支類。大部中無同於度世漸備等經。攝歸大部不為轉讀之數一不然也。諸部般若唯舉大品一經。放光等九部云重沓罕尋舉前以統大義斯盡玉華後譯大般若者明佛一化十有六會得存供養難用常行今謂不然豈可以凡愚淺智而堰截法海乎。人性不同所樂各異。豈以自情好略令他同己見耶。般若大經轉讀極眾。佛記弘闡在東北方而言難用常行竊為未可。又小品大品據本全殊一廢一興二不然也。如須彌藏經等雖是大集別分大部中無攝而不行理為未當。又須彌藏經前則攝歸大集。後即別舉流行。前後差殊三不然也。如樓炭經等攝入長含起世一經別令轉讀起世之與樓炭梵本何殊。一廢一興四不然也。如安般守意與大安般無殊。此乃何緣二俱轉讀五不然也。如十八部論與部異執梵本不殊此復何緣俱令轉讀。六不然也。又云錄外有外道金七十論破外道涅槃論破外道四宗論未暇故闕者。如金七十論外道所撰非是佛法除之可然。涅槃四宗同彼刪削將為未可。此是內論破於外宗。一例刪除。七不然也。又如人代存亡錄及舉要轉讀錄大乘錄中三藏備具入藏錄中大乘無律。豈可前後俱有。中間獨無。自為矛盾。八不然也。如上所列非無乖舛而云革弊。或所未然差錯極多。卒難陳委。明達之輩幸自詳焉)。
歷代眾經傳譯所從錄(從麟德元年甲子至開元十八年庚午前錄未載今故續之)。
大慈恩寺翻經堂內。壁畫古今翻譯圖變。靖邁因撰題之于壁。但略費長房錄。翻經之者紀之。餘撰集者不錄。逮至皇朝總成四卷。房所錯者此亦同然。更欲廣陳恐繁故止。
從奘法師後至輸波迦羅。前紀未載今故續之。
已上為入藏錄上卷。
已上為入藏錄下卷(細算都部卷數與卷中數並悉差互不同未見定本)。
右兼偽錄總一十五卷(撰錄者曰。當刊定此錄法匠如林德重名高未能親覽但指撝未學令緝撰成之中間乖失幾將太半此乃委不得人過在於能使也。且如第十二卷闕本經數總四百七十八部。六百七十七卷。前十一卷中以合有訖今通計此數總成三千六百一十六部。八千六百四十一卷者。此不然也。妄增部卷推實即無。諸餘交雜難可備記。刪繁錄中已述多少。更欲細委恐繁故止)。
右此中所撰總分上下兩錄具件如左。
右為第一卷。
右為第二卷。
右為第三卷。
右為第四卷。
右為第五卷。
右為第六卷。
右為第七卷。
右為第八第九卷。
合從古錄至開元釋教。新錄[A3]及【CB】【麗-CB】,取【大】及續補舊闕。總有四十一家。具如前列。
右為第十卷。
就別錄中曲分為七。
復就此錄更開為三。
右為第十一十二卷。
右為第十三卷。
右為第十四卷。
右為第十五卷。
右為第十六卷。
右已上一百六十四部。二百五卷。並是舊譯。今見有本。大周入藏中無。今拾遺編入。
右已上九十六部。五百二十八卷。並是大周刊定錄後新譯。所以前錄未載。今補闕編入。
右為第十七卷。
右為第十八卷。
右為第十九卷。
都計大小乘經律論及賢聖傳見入藏者。總一千七十六部。合五千四十八卷。四百八十帙(此入藏中大乘經部數與前廣錄部數不同者前以大寶積經諸部合成故存本數為四十九部上錄此中合為一部故欠四十八不同)。
右為第二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