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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不分卷【宋】【元】【明】中論卷第三

[18]觀有無品,梵, Svabhāva. (蕃本, Bhāva-abhāva). (中論)+觀【宋】【元】觀有無品第十五(十一偈)

問曰:諸法各有性,以有力用故,如瓶有瓶性、布有布性,是性眾緣合時則出。

答曰:

[20]眾緣中Pratyaya-hetubhiḥ.眾緣中有[21]性(自性), Svabhāva.性, 是事則不然; 性從眾緣出, 即名為[22]作法 Kṛtaka.作法。」

若諸法有性,不應從眾緣出。何以故?若從眾緣出,即是作法,無有定性。

問曰:若諸法性[23]從【大】,〔-〕【宋】【元】【明】眾緣作,有何咎?

答曰:

「性若是作者, 云何有此義? 性名為無作, 不待異法成。」

如金雜銅則非真金,如是若有性,則不須 大📖 P20 眾緣,若從眾緣出,當知無真性。又性若決定,不應待他出,非如長短、彼此,無定性故待他而有。問曰:諸法若無自性,應有他性。

答曰:

「法若無自性, 云何有[1]他性 Parabhāva.他性? [2]自性於他性,亦名為他性, Svabhāvaḥ parabhāvasya parabhāvo hi kathyate.自性於他性, 亦名為他性。」

諸法性眾緣作故,亦因待成,故無自性。若爾者,他性於他亦是自性,亦從眾緣生相待故,亦無。無故,云何言諸法從他性生?他性亦是自性故。

問曰:若離自性、他性有諸法,有何咎?

答曰:

「離自性他性, 何得更有法? 若有自他性, 諸法則得成。」

汝說離自性、他性有法者,是事不然。若離自性他性,則無有法。何以故?有自性、他性法則成,如瓶體是自性、[3]依【大】,衣【宋】【元】【明】物是他性。

問曰:若以自性、他性破有者,今應有無。

答曰:

「有若不成者, 無云何可成? 因有有法故, 有[4]壞,梵, Anyathā bhāva.壞名為無。」

若汝已受有不成者,亦應受無亦無。何以故?有法壞敗故名無,是無因有壞而有。復次:

[5]第六偈, Svabhāvam parabhāvaṃ ca bhāvaṃ cābhāvam evaca Ye paśyanti na paśyanti te tatvaṃ buddhaśāsane.(真實義, Tattva).若人見有無, 見自性他性; 如是則不見, 佛法真實義。」

若人深著諸法,必求有見。若破自性則見他性,若破他性則見有,若破有則見無,若破無則迷惑。若利根著心薄者,知滅諸見安隱故,更不生四種戲論,是人則見佛法真實義。是故說上偈。復次:

「佛能滅有無, [6]如【大】,於【宋】【元】【明】[7]化迦旃延經, Kātyāyanāvavāda. (雜阿. 卷第十, No. 99(262): S. 22. 90. Channa)化迦旃延, 經中之所說, 離有亦離無。」

《刪陀迦旃延經》中,佛為說正見義離有離無。若諸法中少決定有者,佛不應破有,無若破有,則人謂為無。佛通達諸法相故,說二俱無。是故汝應捨有無見。復次:

「若法實有性, 後則不應[8]異【大】,無【宋】【元】【明】; 性若有異相, 是事終不然。」

若諸法決定有性,終不應變異。何以故?若定[9]有【大】,在【宋】【元】【明】自性,不應有異相,如上真金喻。今現見諸法有異相故,當知無有定相。復次:

「若法實有性, 云何而可異? 若法實無性, 云何而可異?」

若法定有性,云何可變異?若無性,則無自體,云何可變異?復次:

「定有則著常, 定無則著斷; 是故有智者, 不應著有無。」

若法定有有相,則終無無相,是即為常。何以故?如說三世者,未來中有法相,是法來至現在,轉入過去,不捨本相,是則為常。又說因中先有果,是亦為常。若說定有無,是無必先有今無,是則為斷滅,斷滅名無相續因。由是二見,即遠離佛法。

問曰:何故因有生常見、因無生斷見?

答曰:

「若法有定性, 非無則是常; 先有而今無, 是則為斷滅。」

若法性定有,則是有相非無相,終不應無。若無則非有,即為無[10]法【大】,〔-〕【宋】【元】【明】,先已說過故,如是則墮常見。若法先有,敗壞而無者,是名斷滅。何以故?有不應無故,汝謂有無各有定相故。若有斷常見者,則無罪福等,破世間事,是故應捨。

[11]中論【大】*,〔-〕【明】*中論[12]觀縛解品 Bandhanamoksa-parīkṣā.觀縛解品第十六(十偈)

問曰:生死非都無根本,於中應有眾生往來、若諸行往來。汝以何因緣故,說眾生及諸行盡空,無有往來?

答曰:

[13]Sa skārāḥ saṃsaranti cen na nityāḥ saṃsa ranti te, Saṃsaranti ca nānityāḥ sattve 'py eṣa samaḥ kramaḥ 諸行, Samskārāḥ; 往來, Samsarati; 常, Nitya; 無常, Anitya.諸行往來者, 常不應往來, 無常亦不應, 眾生亦復然。」

諸行往來六道生死中者,為常相往來?為無常相往來?二俱不然。若常相往來者,則無生死相續,以決定故、自性住故。若以無常往來者,亦無往來生死相續,以不決定故、無自性故。若眾[14]生【大】,生故【宋】【元】【明】往來者,亦有如是過。復次:

「若眾生往來, 陰界諸入中, 五種求盡無, 誰有往來者?」

生死陰界入即是一義。若眾生於此陰界入中往來者,是眾生於〈燃可燃品〉中五[15]種【大】,種品中五種【宋】【元】【明】求不可得,誰於陰界入中而有往來者?復次:

[16]第三偈,梵, Upādānād upādānaṃ samsaran vibhavo bhavet, Vibhavaś cānupādānaḥ kaḥ sa kim sam sariṣyati(身,梵,取 Upādāna. 無身,梵,非有, Vibhava.)若從身至身, 往來即無身; 若其無有身, 則無有往來。」

若眾生往來,為有身往來?為無身往來?二俱不然。何以故?若有身往來,從一身至一身,如是則往來者無身。又若先已有身,不 大📖 P21 應復從身至身。若先無身則無有,若無有云何有生死往來?

問曰:經說有涅槃滅一切苦,是滅應諸行滅、若眾生滅。

答曰:二俱不[A1]滅【CB】【麗-CB】,然【大】。何以故?

「諸行若滅者, 是事終不然; 眾生若滅者, 是事亦不然。」

汝說若諸行滅、若眾生滅,是事先已答,諸行無有性,眾生[1]亦【大】,亦無【宋】【元】【明】種種推求生死往來不可得,是故諸行不滅,眾生亦[2]不【大】,無【宋】【元】【明】滅。

問曰:若爾者則無縛無解,根本不可得故。

答曰:

[3]諸行生滅相,不縛亦不解, Na bhandyante na mucyanta udayavyaya-dharminaḥ Saṃskārāḥ.諸行生滅相, 不縛亦不解; 眾生如先說, 不縛亦不解。」

汝謂諸行及眾生有縛解者,是事不然。諸行念念生滅故,不應有縛解。眾生先說五種推求不可得,云何有縛解?復次:

「若身名為縛, 有身則不縛, 無身亦不縛, 於何而有縛?」

若謂五陰身名為縛,若眾生先有五陰,則不應縛。何以故?一人有二身故。無身亦不應縛。何以故?若無身則無五陰,無五陰則空,云何可縛?如是第三更無所縛。復次:

[4]第七偈, Badhnīyād bandhanaṃ kāmaṃ bandhyāt pūrvaṃ bheved yadi, Na cāstitat, śeṣam uktaṃ gamyamāna-gata 'gataiḥ(若可縛先縛. 若シ可縛ヨリ先ニ縛アラバ; 去來=去來品.)若可縛先縛, 則應縛可縛; 而先實無縛, 餘如去來答。」

若謂可縛先有縛,則應縛可縛。而實離可縛先無縛,是故不得言眾生有縛。或言,眾生是可縛、五陰是縛;或言,五陰中諸煩惱是縛、餘五陰是可縛。是事不然。何以故?若離五陰先有眾生者,則應以五陰縛眾生,而實離五陰無別眾生。若離五陰別有煩惱者,則應以煩惱縛五陰,而實離五陰無別煩惱。復次如〈去來品〉中說,已去不去、未去不去、去時不去,如是未縛不縛、縛已不縛、縛時不縛。復次亦無有解。何以故?

「縛者無有解, [5]無【大】,不【宋】【元】【明】縛亦無解, 縛時有解者, 縛解則一時。」

縛者無有解。何以故?已縛故。無縛亦無解。何以故?無縛故。若謂縛時有解,則縛解一時,是事不然,又縛解相違故。

問曰:有人修道現入涅槃得解脫,云何言無?

答曰:

「若不受諸法, 我當得涅槃; 若人如是者, 還為受所縛。」

若人作是念:我離受得涅槃。是人即為受所縛。復次:

「不離於生死, 而別有涅槃, 實相義如是, 云何有分別?」

諸法實相第一義中,不說離生死別有涅槃。如經說,涅槃即生死、生死即涅槃。如是諸法實相中,云何[6]言【大】,言定【宋】【元】【明】是生死、是涅槃?

中論[7]觀有無品,梵, Karmaphalaparīkṣā.觀業品第十七(三十三偈)

問曰:汝雖種種破諸法,而業決定有,能令一切眾生受果報。如經說,一切眾生皆隨業而生,惡者入地獄、修福者生天、行道者得涅槃,是故一切法不應空。所謂業者:

[8]第一偈,梵, Ātma-samyamakaṃ cetaḥ parānugrāha.kaṃ ca yat Maitraṃ sa dharmas tad bījaṃ phalasya pretya ceha ca.人能降伏心, 利益於眾生, 是名為慈善, 二世果報種。」

人有三毒,[9]為【大】,〔-〕【宋】【元】【明】惱他故生行。善者先自滅惡,是故說降伏其心利益他人。利益他者,行布施、持戒、忍辱等,不惱眾生,是名利益他,亦名慈善福德,亦名今世後世樂果種子。復次:

「大聖說二業, [10]思業 Cetanā-karman.思與[11]從思生業 Cetayitvā-k.從思生, 是業別相中, 種種分別說。」

大聖略說業有二種:一者思、二者從思生,是二業如阿毘曇中廣說。

「佛所說思者, 所謂[12]意業 Mānasa-k.意業是; 所從思生者, 即是[13]身業 Kāyika-k.[14]口業 Vācika-k.口業。」

思是心數法,諸心數法中能發起、有所作,故名業。因是思故起外身口業。雖因餘心心數法有所作,但思為所作本,故說思為業。是業今當說相。

[15]身業,梵, Viṣpanda. (動).身業及[16]口業,梵, Vāc (語).口業, [17]作業,[Vijñapti.(表業)]作與[18]無作業, Avijñapti(無表業).無作業, 如是四事中, 亦[19]善,梵, Virata(遠離).善亦[20]不善,梵, Avirata (非遠離)不善。 從[21]用 Paribhoga.用生[22]福德 Puṇya.福德, [23]罪 Apuṇya.罪生亦如是, 及思為七法, 能了諸業相。」[24]以上二偈梵文, Vāg viṣpando 'viratayo yāś cā 'vijñapti-saṃjñitāḥ, Avijñaptaya evā 'nyaḥ smṛtā viratayas tathā. Paribhogā 'nvayaṃ puṇyam apuṇyam ca tathā-vidhaṃ, Cetanā ce 'ti saptai 'te dharmāḥ karmā 'ñjanāḥ smṛtaḥ.

口業者,四種口業。身業者,三種身業。是七種業有二種差別,有作、有[25]無【大】,不【宋】【元】【明】作。作時名作業,作已常隨逐生,名無作業。是二種有善、不善。不善名不止惡,善名止惡。復有從用生福德,如施主施受者,若受者受用,施主得二種福:一從施生;二從用生。如人以箭射人,若箭[26]殺【大】,殺一【宋】【元】【明】人,有二種罪:一者從射生;二 大📖 P22 者從殺生。若射不殺,射者但得射罪,無殺罪。是故偈中說罪福從用生,如是名為六種業。第七名思,是七種即是分別業相。是業有今世、後世果報,是故決定有業、有果報故,諸法不應空。

答曰:

「業住至受報, 是業即為常; 若滅即無[1]業【大】,常【宋】【元】【明】, 云何生果報?」

業若住至受果報,即為是常。是事不然。何以故?業是生滅相,一念尚不住,何況至果報!若謂業滅,滅則無,云何能生果報?

問曰:

「如芽等[2]相續 Abhipravartate.相續, 皆從種子生, 從是而生果, 離種無相續。 從種有相續, 從相續有果, 先種後有果, 不斷亦不常。 如是從初心, 心法相續生, 從是而有果, 離心無相續。 從心有相續, 從相續有果, 先業後有果, 不斷亦不常。」

如從穀有芽,從芽有莖葉等相續,從是相續而有果生。離種無相續生,是故從穀子有相續,從相續有果。先種後有果,故不斷亦不常。如穀種喻,業果亦如是。初心起罪福,猶如穀種。因是心,餘心心數法相續生,乃至果報。先業後果故,不斷亦不常。若離業有果報,則有斷常。是善業因緣果報者,所謂:

「能成福[3]德【大】,業【宋】【元】【明】者, 是[4]十白業道 Daśa-śukla-karmapathāḥ.十白業道, 二世[5]五欲樂 Pañca-kāmaguṇāḥ.五欲樂, 即是白業報。」

白名善淨。成福德因緣者,從是十白業道生,不殺、不盜、不邪婬、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無益語、不嫉、不恚、不邪見,是名為善。從身口意生是果報者,得今世名利,後世天人中貴處生。布施恭敬等雖有種種福德,略說則攝在十善道中。

答曰:

「若如汝分別, 其過則甚多, 是故汝所說, 於義則不然。」

若以業果報相續故,以穀子為喻者,其過甚多,但此中不廣說。汝說穀子喻者,是喻不然。何以故?穀子有觸有形,可見有相續。我思惟是事,尚未受此言,況心及業,無觸無形不可見。生滅不住欲以相續,是事不然。復次從穀子有芽等相續者,為滅已相續?為不滅相續?若穀子滅已相續者,則為無因。若穀子不滅而相續者,從是穀子常生諸穀。若如是者,一穀子則生一切世間穀。是事不然,是故業果報相續則不然。

問曰:

「今當復更說, 順業果報義, 諸佛辟支佛, 賢聖所稱歎。」

所謂:

[6]不失法 Avipraṇāśa.不失法如券, 業如[7]負財物 Ṛṇa.負財物, 此[8]性 Prakṛti.性則[9]無記 Avyākṛta.無記, 分別有[10]四種 Caturvidho dhātutaḥ.四種。 [11]見諦 Prahāṇa.見諦所不[12]斷 Praheya.斷, 但[13]思惟所斷 Bhāvanā-praheya.思惟所斷, 以是不失法, 諸業有果報。 若見諦所斷, 而業[14]至相似 Saṃkrama.至相似, 則得[15]破業 Karmavadha.破業等, 如是之過咎。 一切諸行業, [16]相似 Sabhāga.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 爾時報獨生。 如是二種業, 現世受果報, 或言受報已, 而業猶故在。 若度果已滅, 若死已而滅, 於是中分別, [17]有漏,無漏, Sāsrava, Anāśrava.有漏及無漏。」

不失法者當知如券,業者如取物。是不失法,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亦不繫。若分別善、不善、無[18]記【大】,記無記【宋】【元】【明】中,但是無記。是無記義,阿毘曇中廣說。見諦所不斷,從一果至一果,於中思惟所斷。是以諸業,以不失法故果生。若見諦所斷[19]而【大】,者【宋】【元】【明】業至相似,則得破業過。是事阿毘曇中廣說。復次不失法者,於一界諸業相似不相似,初受身時果報獨生,於現在身從業更生業。是業有二種,隨重而受報。或有言,是業受報已業猶在,以不念念滅故。若度果已滅、若死已而滅者,須陀洹等度果已而滅,諸凡夫及阿羅漢死已而滅。於此中分別有漏及無漏者,從須陀洹等諸賢聖,有漏、無漏等應分別。

答曰:是義俱不離斷常過,是故亦不應受。

問曰:若爾者,則無業果報。

答曰:

「雖空亦不斷, 雖有[20]亦【大】,而【宋】【元】【明】不常, 業果報不失, 是名佛所說。」

此論所說義離於斷常。何以故?業畢竟空、寂滅相、自性離,有何法可斷、何法可失?顛倒因緣故,往來生死亦不常。何以故?若法從顛倒起則是虛妄無實,無實故非常。復次貪著顛倒不知實相故,言業不失。此是佛所說。復次:

「諸業本不生, 以無定性故; 大📖 P23 諸業亦不滅, 以其不生故。 若業有性者, 是[1]則【大】,即【宋】【元】【明】名為常, [2]不作 Akṛta.不作亦名業, 常則不可作。 若有不作業, 不作而有罪, 不斷於梵行, 而有不淨過。 是則破一切, 世間語言法, 作罪及作福, 亦無有差別。 若言業決定, 而自有性者, 受於果報已, 而應更復受。 若諸世間業, 從於煩惱[3]生【大】,出【宋】【元】【明】, 是煩惱非實, 業當何有實?」

第一義中諸業不生。何以故?無性故。以不生因緣故則不滅,非以常故不滅。若不爾者,業性應決定有。若業決定有性則為是常,若常則是不作業。何以故?常法不可作故。復次若有不作業者,則他人作罪此人受報,又他人斷梵行而此人有罪,則破世俗法。若先有者,冬不應思為春事,春不應思為夏事。有如是等過。復次作福及作罪者則無有別異,起布施持戒等業名為作福,起殺盜等業名為作罪。若不作而有業,則無[4]有【大】,〔-〕【宋】【元】【明】分別。復次是業若決定有性,則一時受果報已復應更受。是故汝說以不失法故有業報,則有如是等過。復次若業從煩惱起,是煩惱無有決定,但從憶想分別有。若諸煩惱無實,業云何有實?何以故?因無性故業亦無性。

問曰:若諸煩惱及業無性不實,今果報身現有,應是實。

答曰:

「諸煩惱及業, 是說身因緣; 煩惱諸業空, 何況於諸身。」

諸賢聖說煩惱及業是身因緣,是中愛能[5]潤生【大】,生著【宋】【元】【明】潤生,業能[6]生【大】,作【宋】【元】【明】上中下好醜貴賤等果報。今諸煩惱及業,種種推求無有決定,何況諸身有決定果?隨因緣故。

問曰:汝雖種種因緣破業及果報,而經說,有起業者。起業者有故,有業有果報。如說:

[7]第二十八偈, Avidyā-nivṛto jantus tṛṣṇā-saṃyojanas ca saḥ, Sa bhoktā sa ca na kartur anyo na ca sa eva saḥ.無明之所蔽, 愛結之所縛, 而於本作者, 不[8]即【大】,異【宋】【元】【明】亦不[9]異【大】,一【宋】【元】【明】。」

《無始經》中說,眾生為無明所覆、愛結所縛,於無始生死中往來,受種種苦樂。今受者於先作者,不即是、亦不異。若即是,人作罪受牛形,則人不作牛、牛不作人。若異則失業果報,墮於[10]無因無因則【大】,〔-〕【宋】【元】【明】無因,無因則斷滅。是故[11]今【大】,〔-〕【宋】【元】【明】受者於先作者,不即是、亦不異。

答曰:

「業不從緣生, 不從非緣生, 是故則無有, 能起於業者。 無業無作者, 何有業生果? 若其無有果, 何有受果者?」

若無業、無作業者,何有從業生果報?若無果報,云何有受果報者?業有三種:五陰中假名人是作者,是業於善惡處生,名為果報。若起業者尚無,何況有業、有果報及受果報者?

問曰:汝雖種種破業、果報及起業者,而今現見眾生作業受果報。是事云何?

答曰:

「如世尊神通, 所作[12]變化人 Nirmitaka.變化人, 如是變化人, 復變作化人。 如初變化人, 是名為作者, 變化人所作, 是則名為業。 諸煩惱及業, 作者及果報, 皆如幻與夢, 如炎亦如[13]嚮【大】,響【宋】【元】【明】。」

如佛神通力所作化人,是化人復化作化人。如化人,無有實事但可眼見,又化人口業說法、身業布施等,是業雖無實而可眼見。如是生死身作者及業,亦應如是知。[14]諸【大】,〔-〕【宋】【元】【明】煩惱者,名為三毒,分別有九十八使、九結、十纏、六垢等無量諸煩惱。業名為身、口、意業。今世、後世分別有善、不善、無記,苦報、樂報、不苦不樂報,現報業、生報業、後報業,如是等無量。作者名為能起諸煩惱業、能受果報者。果報名從善惡業生無記五陰,如是等諸業皆空無性,如幻如夢、如[15]炎如嚮【大】,響如焰【宋】【元】【明】炎如嚮

中論[16]觀法品,梵 Ātma-parīkṣā觀法品第十八(十二偈)

問曰:若諸法盡畢竟空、無生無滅,是名諸法實相者,云何入?

答曰:滅我我所著故,得一切法空。無我慧名為入。

問曰:云何知諸法無我?

答曰:

「若[17]我 Ātman.我是五[18]陰 Skandha.陰, 我即為生滅; 若我異五陰, 則非五陰[19]相 Lakṣaṇa.相。 若無有我者, 何得有[20]我所 Ātmīya.我所? 滅我我所故, 名得[21]無我智, 梵 Nirmama-nirahaṃkāra.無我智。 得無我智者, 是則名實觀; 得無我智者, 是人為希有。 內外我我所, 盡滅無有故, 諸受即為滅, 受滅則身滅。 業煩惱滅故, 名之為解脫, 業煩惱非實, 入空戲論滅。 大📖 P24 諸佛或說我, 或說於無我, 諸法實相中, 無我無非我。 [1]諸法實相 Dharmatā.諸法實相者, 心行言語斷, 無生亦無滅, 寂滅如涅槃。 一切[2]第八偈(四句分別偈), Sarvaṃ tathyaṃ na vā tathyaṃ tathyaṃ cā 'tat yam eva ca, Nai'vā'tathyaṃ naiva tathyam etad buddhānuśāsanaṃ.(實, Tathya).實非實, 亦實亦非實, 非實非非實, 是名諸佛法。 自知不隨他, 寂滅無戲論, 無異無分別, 是則名[3]實相 Tattva.實相。 若法從緣生, 不即不異因, 是故名實相, 不斷亦不常。 不一亦不異, 不常亦不斷, 是名諸世尊, 教化甘露味。 若佛不出世, 佛法已滅盡, 諸辟支佛智, 從於遠離生。」

有人說神,應有二種:若五陰即是神、若離五陰有神。若五陰是神者,神則生滅相,如偈中說。若神是五陰,即是生滅相。何以故?生已壞敗故。以生滅相故,五陰是無常。如五陰無常,生滅二法亦是無常。何以故?生滅亦生已壞敗故無常。神若是五陰,五陰無常故,神亦應無常生滅相;但是事不然。若離五陰有神,神即無五陰相,如偈中說。若神異五陰,則非五陰相,而離五陰更無有法。若離五陰有法者,以何相何法而有?若謂神如虛空,離五陰而有者,是亦不然。何以故?〈破六種品〉中已破,虛空無有法名為虛空。若謂以有信故有神,是事不然。何以故?信有四種:一現事可信;二名比知可信,如見烟知有火;三名譬喻可信,如國無鍮石喻之如金;四名賢聖所說故可信,如說有地獄、有天、有欝單[4]曰【大】,越【宋】【元】【明】。無有見者,信聖人語故知。是神於一切信中不可得,現事中亦無,比知中亦無。何以故?比知名先見故後比類而知,如人先見火有烟,後但見烟則知有火。神義不然,誰能先見神與五陰合,後見五陰知有神?若謂有三種比知:一者如本;二者如殘;三者共見。如本名先見火有烟,今見烟知如本有火。如殘名如炊飯,一粒熟知餘者皆熟。共見名如眼見人從此去到彼,亦見其去;日亦如是,從東方出至西方。雖不見去,以人有去相故,知日亦有去。如是苦樂憎愛覺知等,亦應有所依。如見人民,知必依王。是事皆不然。何以故?共相信先見人與去法合而至餘方,後見日到餘方,故知有去法。無有先見五陰與神合,後見五陰知有神,是故共相比知中亦無神。聖人所說中亦無神。何以故?聖人所說皆先眼見而後說,又諸聖人說餘事可信故,當知說地獄等亦可信。而神不爾,無有先見神而後說者,是故於四信等諸信中求神不可得,求神不可得故無,是故離五陰無別神。復次〈破根品〉中見、見者、可見破故,神亦同破。又眼見麁法尚不可得,何況虛妄憶想等而有神,是故知無我。因有我故有我所,若無我則無我所,修習八聖道分,滅我我所因緣故,得無我無我所決定智慧。

又無我無我所者,於第一義中亦不可得。無我無我所者,能真見諸法。凡夫人以我我所障慧眼故,不能見實。今聖人無我我所故,諸煩惱亦滅。諸煩惱滅故,能見諸法實相。內外我我所滅故諸受亦滅,諸受滅故無量後身皆[5]亦【大】,〔-〕【宋】【元】【明】滅,是名說無餘涅槃。

問曰:有餘涅槃云何?

答曰:諸煩惱及業滅故,名心得解脫。是諸煩惱業皆從憶想分別生、無有實,諸憶想分別皆從戲論生。得諸法實相畢竟空,諸戲論則滅,是名說有餘涅槃。實相法如是。諸佛以一切智觀眾生故,種種為說,亦說有我亦說無我。若心未熟者,未有涅槃分,不知畏罪,為是等故說有我。又有得道者,知諸法空,但假名有我,為是等故說我無咎。又有布施持戒等福德,厭離生死苦惱畏涅槃永滅,是故佛為是等說無我。諸法但因緣和合,生時空生、滅時空滅,是故說無我,但假名說有我。又得道者,知無我不墮斷滅,故說無我無咎。是故偈中說,諸佛說有我,亦說於無我,若於真實中,不說我非我。

問曰:若無我是實,但以世俗故說有我,有何咎?

答曰:因破我法有無我,我決定不可得,[6]何【大】,況【宋】【元】【明】有無我。若決定有無我,則是斷滅生於貪著。如《般若》中說菩薩有我亦非行、無我亦非行。

問曰:若不說我非我、空不空,佛法為何所說?

答曰:佛說諸法實相,實相中無語言道、滅諸心行。心以取相緣生,以先世業果報故有,不能實見諸法,是故說心行滅。

問曰:若諸凡夫心不能見實,聖人心應能見實, 大📖 P25 [1]何【大】,何以【宋】【元】【明】故說一切心行滅?

答曰:諸法實相即是涅槃。涅槃名滅,是滅為向涅槃,故亦名為滅。若心是實,何用空等解脫門?諸禪定中,何故以滅盡定為第一?又亦終歸無餘涅槃。是故當知,一切心行皆是虛妄,虛妄故應滅。諸法實相者,出諸心數法,無生無滅、寂滅相,如涅槃。

問曰:經中說,諸法先來寂滅相即是涅槃。何以言如涅槃?

答曰:著法者分別法有二種:是世間、是涅槃。說涅槃是寂滅,不說世間是寂滅。此論中說一切法性空寂滅相,為著法者不解故,以涅槃為喻。如汝說涅槃相空無相寂滅無戲論,一切世間法亦如是。

問曰:若佛不說我非我,諸心行滅、言語道斷者,云何令人知諸法實相?

答曰:諸佛無量方便力,諸法無決定相,為度眾生或說一切實、或說一切不實、或說一切實不實、或說一切非實非不實。一切實者,推求諸法實性,皆入第一義平等一相,所謂無相。如諸流異色異味,入於大海則一色一味。一切不實者,諸法未入實相時,各各分別觀皆無有實,但眾緣合故有。一切實不實者,眾生有三品,有上、中、下。上者觀諸法相非實非不實;中者觀諸法相一切實一切不實;下者智力淺故,觀諸法相少實少不實,觀涅槃無為法不壞故實,觀生死有為法虛偽故不實。非實非不實者,為破實不實,故說非實非不實。

問曰:佛於餘處說離非有非無,此中何以言非有非無是佛所說?

答曰:餘處為破四種貪著故說。而此中於四句無戲論,聞佛說則得道,是故言非實非不實。

問曰:知佛以是四句因緣說,又得諸法實相者以何相可知?又實相云何?答曰:若能不隨他。不隨他者,若外道雖現神力說是道是非道,自信其心而不隨之,乃至變身雖不知非佛,善解實相故心不可迴。此中無法可取可捨故,名寂滅相。寂滅相故,不為戲論所戲論。戲論有二種,一者愛論、二者見論,是中無此二戲論。二戲論無故,無憶想分別、[2]無【大】,無分【宋】【元】【明】別異相,是名實相。

問曰:若諸法盡空,將不墮斷滅耶?又不生不滅或墮常耶?

答曰:不然。先說實相無戲論,心相寂滅言語道斷。汝今貪著取相,於實[3]相【大】,〔-〕【宋】【元】【明】法中見斷常過。得實相者,說諸法從眾緣生,不即是因亦不異因,是故不斷不常。若果異因則是斷,若不異因則是常。

問曰:若如是解,有何等利?

答曰:若行道者能通達如是義,則於一切法不一不異、不斷不常。若能如是,即得滅諸煩惱戲論,得常樂涅槃,是故說諸佛以甘露味教化。如世間言得天甘露漿,則無老病死無諸衰惱。此實相法是真甘露味,佛說實相有三種:若得諸法實相、滅諸煩惱,名為聲聞法;若生大[4]悲【大】,慈【宋】【元】【明】發無上心,名為大乘;若佛不出世,無有佛法時,辟支佛因遠離生智。若佛度眾生已入無餘涅槃,遺法滅盡。先世若有應得道[5]者【大】,〔-〕【宋】【元】【明】,少觀厭離因緣,獨入山林遠離憒鬧得[6]道【大】,遠【宋】【元】【明】,名辟支佛。

中論[7]觀時品 Kāla-parīkṣā.觀時品第十九(六偈)

問曰:應有時,以因待故成。因有過去時,則有未來、現在時;因現在時,有過去、未來時;因未來時,有過去、現在時。上中下一異等法,亦相因待故有。

答曰:

「若因[8]過去 Atīta.過去時, 有[9]未來 Anāgata.未來[10]現在 Pratyutpanna.現在; 未來及現在, 應在過去時。」

若因過去時,有未來、現在時者,則過去時中應有未來、現在時。何以故?隨所因處有法成,是處應有是法。如因燈有明成,隨有燈處應有明。如是因過去時,成未來、現在時者,則過去時中應有未來、現在時。若過去時中有未來、現在時者,則三時盡名過去時。何以故?未來、現在時在過去時中故。若一切時盡過去者,則無未來、現在時,盡過去故。若無未來、現在時,亦應無過去時。何以故?過去時因未來、現在時故名過去時。如因過去時成未來、現在時,如是亦應因未來、現在時成過去時。今無未來、現在時故,過去時亦應無。是故先說,因過去時成未來、現在時,是事不然。若謂過去時中無未來、現在時,而因過去時成未來、現在時。是事不然。何以故?

「若過去時中, 無未來現在; 未來現在時, 云何因過去?」

若未來、現在時不在過去時中者,云何因過去時成未來、現在時。何以故?若三時各異相,不應相因待成,如瓶衣等物各自別成不相因待。而今不因過去時,則未來、現在 大📖 P26 時不成。不因現在時,則過去、未來時不成。不因未來時,則過去、現在時不成。汝先說過去時中雖無未來、現在時,而因過去時成未來、現在時者。是事不然。

問曰:若不因過去時成未來、現在時,而有何咎?

答曰:

「不因過去時, 則無未來時, 亦無現在時, 是故無二時。」

不因過去時,則不成未來、現在時。何以故?若不因過去時有現在時者,於何處有現在時?未來亦如是,於何處有未來時?是故不因過去時則無未來、現在時,如是相待有故,實無有時。

「以如是義故, 則知餘二時, 上中下一異, 是等法皆無。」

以如是義故,當知餘未來現在亦應無,及上中下一異等諸法亦[1]應【大】,〔-〕【宋】【元】【明】皆無。如因上有中下,離上則無中下。若離上有中下,則不應相因待。因一故有異、因異故有一,若一實有,不應因異而有;若異實有,不應因一而有。如是等諸法,亦應如是破。

問曰:如有歲月日須臾等差別,故知有時。

答曰:

「時住不可得, 時去亦叵得, 時若不可得, 云何說時相? 因[2]物 Bhāva.物故有時, 離物何有時? 物尚無所有, 何況當有時!」

時若不住,不應可得,時住亦無。若時不可得,云何說時相?若無時相則無時。因物生故則名時,若離物則無時。上來種種因緣破諸物,[3]物【大】,〔-〕【宋】【元】【明】無故,何有時?[4]卷第四終【明】

[5]中論【大】*,〔-〕【明】*,卷第五首【明】,造號釋號譯號同異如首卷【明】中論[6]觀因果品,梵 Sāmagrī-parīkṣā (蕃本, Hetuphala-parīkṣā).觀因果品第二十(二十四偈)

問曰:眾因緣和合現有果生[7]故【大】,〔-〕【宋】【元】【明】,當知是果從眾緣和合有。

答曰:

「若眾緣[8]和合 Sāmagrī.和合, 而有果生者; 和合中已有, 何須和合生?」

若謂眾因緣和合有果[9]生【大】,生者【宋】【元】【明】,是果則和合中已有。而從和合生者,是事不然。何以故?果若先有定體,則不應從和合生。

問曰:眾緣和合中雖無果,而果從眾緣生者,有何咎?

答曰:

「若眾緣和合, 是中無果者, 云何從眾緣, 和合而[10]果生【大】,生果【宋】【元】【明】果生?」

若從眾緣和合則果生者,[11]是【大】,若【宋】【元】【明】和合中無果,而從和合生。是事不然。何以故?若物無自性,是物終不生。復次:

「若眾緣和合, 是中有果者; 和合中應有, 而實不可得。」

若從眾緣和合中有果者,若色應可眼見、若非色應可意知,而實和合中果不可得。是故和合中有果,是事不然。復次:

「若眾緣和合, 是中無果者; 是則眾[12]因緣【大】,緣中【宋】【元】【明】因緣, 與非因緣同。」

若眾緣和合中無果者,則眾因緣即同非因緣。如乳是酪因緣,若乳中無酪,水中亦無酪。若乳中無酪,則與水同,不應言但從乳出。是故眾緣和合中無果者,是事不然。

問曰:因為果作因已滅,而有因[13]果【大】,果生【宋】【元】【明】。無如是咎。

答曰:

[14]若因與果因,作因已而滅:若シ因ガ果ニ因テ與ヘ,因ト作リ已ツテ滅セバ,(Hetukaṃ phalasya dattva yadi hetur nirudhyate)若因與果因, 作因已而滅, 是因有二體, 一與一則滅。」

若因與果作因已而滅者,是因則有二體:一謂與因;二謂滅因。是事不然,一法有二體故。是故因與果作因已而滅,是事不然。

問曰:若謂因不與果作因已而滅,亦有果生,有何咎。

答曰:

「若因不與果, 作因已而滅, 因滅而果生, 是果則無因。」

若是因不與果作因已而滅者,則因滅已而果生,是果則無因。是事不然。何以故?現見一切果,無有無因[15]生【大】,〔-〕【宋】【元】【明】者。是故汝說因不與果作因已而滅亦有果生者,是事不然。

問曰:眾緣合時而有果生者,有何咎?

答曰:

「若眾緣合時, 而有果生者, 生者及可生, 則為一時俱。」

若眾緣合時有果生者,則生者可生即一時俱。但是事不爾。何以故?如父子不得一時生。是故汝說眾緣合時有果生者,是事不然。

問曰:若先有果生,而後眾緣合,有何咎?

答曰:

「若先有果生, 而後眾緣合, 此即離因緣, 名為無因果。」

若眾緣未合而先有果生者,是事不然,[16]果【大】,是果【宋】【元】【明】離因緣故則名無因果。是故汝說眾緣未合時先有果生者,是事則不然。

問曰:因滅變為果者,有何咎?

答曰:

「若因變為果, 因即至於果, 是則前生因, 生已而復生。」

因有二種:一者前生;二者共生。若因滅變 大📖 P27 [1]果【大】,果果【宋】【元】【明】,是前生因應還更生。但是事不然。何以故?已生物不應更生。若謂是因即變為果,是亦不然。何以故?若即是不名為變,若變不名即是。

問曰:因不盡滅但名字滅,而因體變為果,如泥團變為瓶,失泥團名而[2]瓶名生【大】,生瓶名【宋】【元】【明】瓶名生

答曰:泥團先滅而有瓶生,不名為變。又泥團體不獨生,瓶瓫甕等皆從泥中出。若泥團但有名,不應變為瓶,變名如乳變為酪。是故汝說因名雖滅而變為果,是事不然。

問曰:因雖滅失而能生果,是故有果。無如是咎。

答曰:

「云何因滅失, 而能生於果? 又若因在果, 云何因生果?」

若因滅失已,云何能生果?若因不滅而與果合,何能更生果?

問曰:是因遍有果而果生。

答曰:

「若因遍有果, 更生何等果? 因見不見果, 是二俱不生。」

是因若不見果,尚不應生果,何況見!若因自不見果,則不應生果。何以故?若不見果,果則不隨因。又未有果,云何生果?若因先見果,不應復生,果已有故。復次:

「若言過去因, 而於過去果, 未來現在果, 是則終不合。 若言未來因, 而於未來果, 現在過去果, 是則終不合。 若言現在因, 而於現在果, 未來過去果, 是則終不合。」

過去果不與過去、未來、現在因合。未來果不與未來、現在、過去因合。現在果不與現在、未來、過去因合。如是三種果,終不與過去、未來、現在因合。復次:

「若不和合者, 因何能生果? 若有和合者, 因何能生果?」

若因果不和合則無果,若無果云何因能生果?若謂因果和合[3]時【大】,則【宋】【元】【明】因能生果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果在因中,則因中已有果,云何而復生?復次:

「若因空無果, 因何能生果? 若因不空果, 因何能生果?」

若因無果者,以無果故因空,云何因生果?如人不懷姙,云何能生子?若因先有果,已有果故不應復生。復次,今當說果。

「果不空不生, 果不空不滅, 以果不空故, 不生亦不滅。 果空故不生, 果空故不滅, 以果是空故, 不生亦不滅。」

果若不空,不應生、不應滅。何以故?果若因中先決定有,更不須復生,生無故無滅,是故果不空故不生不滅。若謂果空故有生滅,是亦不然。何以故?果若空,空名無所有,云何當有生滅?是故說果空故不生不滅。復次,今以一異破因果。

「因果是一者, 是事終不然; 因果若異者, 是事亦不然。 若因果是一, 生及所生一; 若因果是異, 因則同非因。 若果定有性, 因為何所生? 若果定無性, 因為何所生? 因不生果者, 則無有因相, 若無有因相, 誰能有是果? 若從眾因緣, 而有和合[4]生【大】,法【宋】【元】【明】, 和合自不生, 云何能生果? 是故果不從, 緣合不合生; 若無有果者, 何處有合法?」

是眾緣和合法,不能生自體。自體無故,云何能生果?是故果不從緣合生,亦不從不合生。若無有果者,何處有合法?

中論[5]觀成壞品 Saṃbhava-vibhava-parīkṣā.觀成壞品第二十一(二十偈)

問曰:一切世間事現是壞敗相,是故有壞。

答曰:

「離成及共成, 是中無有壞; 離壞及共壞, 是中亦無成。」

若有成、若無成,俱無壞。若有壞、若無壞,俱無成。何以故?

「若離於成者, 云何而有壞? 如離生有死, 是事則不然。 成壞共有者, 云何有成壞? 如世間生死, 一時[6]俱【大】,則【宋】【元】【明】不然。 若離於壞者, 云何當有成? 無常未曾有, 不在諸法時。」[7]梵,蕃,及般若燈論此次有猶一偈

若離成,壞不可得。何以故?若離成有壞者,則不因成有壞,壞則無因,又無成法而可壞。成名眾緣合,壞名眾緣散,若離成有壞者,無成誰當壞?如無瓶,不得言瓶壞,是故離成無壞。若謂共成有壞[8]者【大】,〔-〕【宋】【元】【明】,是亦不然。何以故?法先別成而後有合,合法 大📖 P28 不離異。若壞離異,壞則無因,是故共成亦無壞。若離壞共壞無有成者,若離壞有成,成則為常,常是不壞相。而實不見有法常不壞相,是故離壞無成。若謂共壞有成者,是亦不然。成壞相違,云何一時有?如人有髮無髮不得一時俱,成壞亦爾,是故共壞有成是事不然。何以故?若謂分別法者,說成中常有壞。是事不然。何以故?若成中常有壞,則不應有住法;而實有住,是故若離壞共壞不應有成。復次:

「成壞共無成, 離亦無有成, 是二俱不可, 云何當有成?」

若成壞共亦無成、離亦無成。若共成則二法相違,云何一時?若離則無因。二門俱不成,云何當有成?若有應說。

問曰:現有盡滅相法。是盡滅相法,亦說盡亦說不盡,如是則[1]應【大】,〔-〕【宋】【元】【明】有成壞。

答曰:

[2]盡 Kṣaya.盡則無有成, 不盡亦無成; 盡則無有壞, 不盡亦[3]不【大】,無【宋】【元】【明】壞。」

諸法日夜中念念常滅盡,過去如水流不住,是則名盡。是事不可取、不可說,如野馬無決定[4]性【大】,不【宋】【元】【明】可得。如是[5]盡【大】,滅盡【宋】【元】【明】無決定性可得,云何可得分別說有成?是故言盡亦不成。成無故,亦不應有壞,是故說盡亦無有壞。又念念生滅常相續不斷故名不盡,如是法決定常住不斷。云何可得分別說言今是成時?是故說無盡亦無成。成無故無壞,是故說不盡亦無壞。如是推求,實事不可得,故無成無壞。

問曰:且置成壞。但令有法,有何咎?

答曰:

「若離於成壞, 是亦無有法; 若當離於法, 亦無有成壞。」

離成壞無法者,若法無成無壞,是法應或無或常。而世間無有常法,汝說離成壞有法,是事不然。

問曰:若離法但有[6]成壞【大】,生滅【宋】【元】【明】成壞,有何咎?

答曰:離法有成壞,是亦不然。何以故?若離法,誰成誰壞。是故離法有成壞,是事不然。復次:

「若法性空者, 誰當有成壞? 若性不空者, 亦無有成壞。」

若諸法性空,空何有成[7]壞【大】,有壞【宋】【元】【明】?若諸法性不空,不空則決定有,亦不應有成壞。復次:

「成壞若一者, 是事則不然; 成壞若異者, 是事亦不然。」

推求成壞一則不可得。何以故?異相故、種種分別故。又成壞異亦不可得。何以故?無有別故、亦無因故。復次:

「若謂以[8]眼【大】,現【宋】【元】【明】見, 而有生滅者, 則為是癡妄, 而見有生滅。」

若謂以眼見有生滅者,云何以言說破?是事不然。何以故?眼見生滅者,則是愚癡顛倒故。見諸法性空、無決定、如幻如夢,但凡夫先世顛倒因緣得此眼,今世憶想分別因緣故,言眼見生滅。第一義中實無生滅,是事已於〈破相品〉中廣說。復次:

「從[9]法,梵, Bhāva.法不生法, 亦不生非法; 從非法不生, 法及於非法。」

從法不生法者,若[10]失若至【大】,至若失【宋】【元】【明】失若至,二俱不然。從法生法,若至若失,是則無因,無因則墮斷常。若[11]已【大】,以【宋】【元】【明】至從法生法,是法至已而名為生,則為是常,又生已更生,又亦無因生。是事不然。若已失從法生法者,是則失因,生者無因,是故從失亦不生法。從法不生非法者,非法名無所有、法名有,云何從有相生無相?是故從法不生非法。從非法不生法者,非法名為無,無云何生有?若從無生有者,是則無因,無因則有大過,是故不從非法生法。不從非法生非法者,非法名無所有,云何從無所有生無所有?如兔角不生龜毛,是故不從非法生非法。

問曰:法非法雖種種分別故無生,但法應生法。

答曰:

[12]第十二偈(梵第十三偈), Na svato jāyate bhāvaḥ parato naiva jāyate, Na svataḥ parataś ca jāyate jāyate kutaḥ.法不從自生, 亦不從他生, 不從自他生, 云何而有生?」

法未生時無所有故,又即自不生故,是故法不自生。若法未生則亦無他,無他故不得言從他生。又未生則無自,無自亦無他,[13]共【大】,不共【宋】【元】【明】亦不生。若三種不生,云何從法有法生?復次:

「若有所受法, 即墮於斷常, 當知所受法, [14]為常為【大】,若常若【宋】【元】【明】為常為無常。」

受法者,分別是善是不善、常無常等,是人必墮若常見若斷見。何以故?所受法應有二種:若常、若無常。二俱不然。何以故?若常即墮常邊,若無常即墮斷邊。

問曰:

「所有受法者, 不墮於斷常, 因果相續故, 不斷亦不常。」

大📖 P29

有人雖信受分別說諸法,而不墮斷常。如經說五陰無常苦空無我,而不斷滅;雖說罪福無量劫數不失,而不是常。何以故?是法因果常生滅相續故往來不絕,生滅故不常,相續故不斷。

答曰:

「若因果生滅, 相續而不斷; 滅更不生故, 因即為斷滅。」

若汝說諸法因果相續故不斷不常。若滅法已滅更不復生,是則因斷。若因斷,云何有相續?已滅不生故。復次:

「法住於自性, 不應有有無; 涅槃滅相續, 則墮於斷滅。」

法決定在有相中,爾時無無相,如瓶定在瓶相,爾時無失壞相。隨有瓶時無失壞相,無瓶時亦無失壞相。何以故?若無瓶則無所破,以是義故滅不可得。離滅故亦無生。何以故?生滅相因待故。又有常等過故,是故不應於一法而有有無。又汝先說因果生滅相續故,雖受諸法不墮斷常。是事不然。何以故?汝說因果相續故有三有相續,滅相續名涅槃。若爾者,涅槃時應墮斷滅,以滅三有相續故。復次:

「若初有滅者, 則無有後有; 初有若不滅, 亦無有後有。」

初有名今世有,後有名[1]來【大】,未來【宋】【元】【明】世有。若初有滅次有後有,是即無因。是事不然,是故不得言初有滅有後有。若初有不滅,亦不應有後有。何以故?若初有未滅而有後有者,是則一時有二有。是事不然,是故初有不滅無有後有。

問曰:後有不以初有滅生、不以不滅生,但滅時生。

答曰:

「若初有滅時, 而後有生者, 滅時是一有, 生時是一有。」

若初有滅時後有生者,即二有一時俱:一有是滅時,一有是生時。

問曰:滅時生時二有俱者則不然。但現見初有滅[2]時【大】,〔-〕【宋】【元】【明】後有生。

答曰:

「若言於生滅, 而謂一時者, 則於此陰死, 即於此陰生。」

若生時滅時一時無二有,而謂初有滅時後有生者,今應隨在何陰中死,即於此陰生,不應餘陰中生。何以故?死者即是生者。[3]如【大】,故如【宋】【元】【明】是死生相違法,不應一時一處。是故汝先說滅時生時一時無二有,但現見初有滅時後有生[4]者【大】,〔-〕【宋】【元】【明】,是事不然。復次:

「三世中求有, 相續不可得, 若三世中無, 何有有相續?」

三有名欲有、色有、無色有。無始生死中不得實智故,常有三有相續。今於三世中諦求不可得。若三世中無有,當於何處有有相續?當知有有相續,皆從愚癡顛倒故有,實中則無。[5]不分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