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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密

菩提道次第略論 卷1

菩提道次第畧論譯者序

佛教已逐漸世界化,尤其在亞洲,幾乎普及到每一角落,如中國,南北韓,日本,暹羅,緬甸,錫蘭,越南,馬來,印度等國,佛教徒佔了總人口的三份之二,然而欲求保持佛教的完整,無論在學術上,在實行上,在發展上,在制度上,處處表現有其獨特的風格者,那還是首推西藏。

西藏佛教導源於第六世紀,那是中國的盛唐時代,漢族文明發展到了最高峯,這時距離鳩摩羅什法師譯經已有二百餘年,西藏則因松贊崗布王之與文成公主通婚,而把佛教種子帶來了西藏,若以時代來說,西藏佛教應與日本同一傳播時期(五九三~六二八)但在特質上,兩地則大異其趣,日本是完全以漢文佛經為主,多少世紀來,脫不了印度早期佛學的窠臼,故在形式上及思想上,多是保守的,毫無新發現。西藏佛教就不同了,牠是直接師承印度,假定印度晚期佛教是以世親而後為起點,直至印度佛教滅亡,其間約八百年,而那爛陀寺及超岸寺的學風,經過幾個世紀的陶鍊,[A1]已【CB】,巳【補編】與早期大異其趣,當玄奘法師留學印度時,未聞龍樹提婆等空宗有宗大師,有關於密宗的特別著作,待佛教開始輸入西藏,密教學說已發展到與中觀唯識不可分離的階段,那爛陀寺的上座們公開研討密教,[A2]已【CB】,巳【補編】列為主要課程(見達惹那他 TARANAT 佛教史)在今天西藏丹珠爾大藏中,存有不少的密教論典,是龍樹提婆等所著,而且,印度晚期佛教聖人,如月稱的中觀論,獅子賢解脫軍的現觀論,法稱的量釋論,金洲的唯識論,德光的戒律論,都是晚期才有的傑作,這些均在印度佛教衰亡之先而傳入了西藏。加以西藏代有聖人,如寧瑪派的創始人蓮華生大士,迦當派的創始人阿底沙尊者,薩迦派的創始人貢曲甲布,迦舉派的創始人瑪巴及彌拉勒巴,菊南派的創始人米交多傑及達惹那他等,無不解行並勝,學貫梵藏,闡幽探微,發前人之所未發,且能加以融會貫通,形成佛教中一種特殊風格,在以上歷代聖人中,格魯巴教主宗喀巴祖師尤為晚出之傑出人物。

宗喀巴祖師一派之學說,其所以在西藏發生龐大影响作用之原因,分析起來,約有四點:一理論精闢,知見正確。二極重實踐,三組織完密,四凡聖階段依據顯密次序井然。是那爛陀寺而後最能通達三藏者。因為學佛的最高目的是能獲得成就,如果知見不正,何以能修?又何以能證?關於知見是否正確這個問題,古往今來的祖師們,無不重視對於了空之程度,西藏早期修密法的人,也同中國祖師禪一樣的,不依經教,只著重在氣脈明點等等有漏神通之外相,偏重定學,漠視慧學,不依道次而修大悲心菩提心,這與今天修密法的人沒有兩樣。(請注意!中國禪宗是頓超法門,但奈眾生之根性何!)自宗喀巴大師起,才把清[A3]淨【CB】,凈【補編】正見,作一個肯定的明確指示。所謂清[A4]淨【CB】,凈【補編】正見,就是了解緣起道理,一切諸法,緣生幻有,緣會則生,緣散則滅,有不撥無,無不執有,如諸法本無實性,何能執為有,又諸法名言假有,豈可撥為無,生死法固是寄於妄執假有為實有,故萬劫沉淪,就是涅槃法也是依於斷障而安立,豈可也落相執,學佛的人,未能透徹了解此理,每每以為世間萬法都沒有,只有涅槃是實,這仍然未出斷常二邊之邊見;斷就是損減執——無見。譽如鏡中人影,雖無實體,但由明鏡,空間,光綫,人體等因緣會合,自然便有人影顯現,且能發生應有的作用,應承認其假有幻有,而不能全無,全無則影响了善惡業果,生死輪迴大道理。常就是增益執——有見。譬如人法二我自性本空,但因眾生無始妄執習氣之所薰染,於是遂起我法二執,由我執故,障礙涅槃,由法執故,障大菩提。若能離此斷常二邊,則明白了解世俗諦是怎麼一回事,勝義諦又是怎麼一回事,世俗與勝義兩者的關係是一是異?既了緣起,即是了空。故龍樹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其空之定義,不僅可解釋為緣起故空,空故緣起。且可釋為自體本[A5]淨【CB】,凈【補編】。如果再於空上而起空執——有一性空之實體。或起無執——性空為畢竟無。則又離開中道遠甚。故中論云:若於空起執,斯人無可救。總之,言語道斷,心行路絕之境界,若以凡夫之心度之,則無不處處碰壁。故生死根本,首在我執,我執又因於我見,若能破我見,斷我執,乃能常住於明空無執境界。

至於修中道正見的方法,本論亦有詳細說明,先以四理或七相,觀察眾生無始時來所執的我,通達我空。再以四理或破四生等理,觀察眾生無始時來所執的實法,通達法空。四理就是:一認識所破的我。二决定我與五蘊的或一或異,二者必居其一。三認識我與五蘊是一的不合理。四認識我與五蘊是異的不合理。七相就是:「一」我與五蘊是一。「異」我與五蘊是異。「能依」我依五蘊。「所依」五蘊依我。「具有」我有五蘊。「支聚」五蘊合聚為我。「形狀」五蘊組合的形式為我。四生就是: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以四理來破所執實法,先認識所執實法與構成牠的支分,再以我及五蘊為例,照上述以四理破我的道理來破,既通達無始妄執的我及實法空。再詳細推察緣起道理,得知諸法雖無性而有緣起因果。如果還覺得緣起因果與自性空各是一回事,就是還沒有真正通達中道深義。若是由見諸法因果緣起,就能破除內心執着,了達諸法空無自性,才是得了中道正見。這樣的正見,不只是由空來破常執,而且見緣起有的力量來破常邊,不只是由見有來除斷執,而且由見空(無實性空)的力量來破斷邊。這就是中道正見的特殊作用。

然僅有甚深見,仍不足以成大菩提,須有廣大行為之輔導,廣行六度四攝,始得謂之圓滿福智資糧,佛號兩足尊,義即指此。若無空見之佈施,縱然盡有情,仍不得謂之佈施圓滿,以仍未能空去佈施之體相用,故亦不得謂之波羅密,凡夫二乘均能行佈施,持戒律,之所以不能稱之為波羅密者,其分際是在未得甚深般若。大乘經論講六度互容互攝,佈施中有般若,般若中有佈施,乃至禪定亦爾,此是大乘佛教所特有之真精神,是真佛教。然如何能做到六度互容互攝,其命脈又在禪定智慧二度之能否雙運,故宗喀巴祖師在本論中有別明止觀二卷,議論精要,次序井然,是乃本論之精華。在漢文大藏中亦有不少關於止觀論著,如天台智者大師大小止觀,博引旁徵,詳則詳矣,然總嫌其語未中的,尤其凡夫定境,異生定境,聖者定境,實際含混,令人難以捉摸。祖師語錄,如六祖壇經,精則精矣,又非普通根性當下立斷,豈如本論之刻劃入微,痛快而淋漓也哉!

宗喀巴祖師之學說,在中國邊彊風行六百餘年,迄今未衰,藏中學者雖以宗派關係,研學方便容有不同,但以宗喀巴之學說組織完滿,超越古今,若言正宗,獨繫於此,以與漢文流行佛學相比,則其得失短長,自可立判,日本佛教,更不必論矣,時至今日,還在捨本逐末之中,極類印度初期大乘佛教流行之情形,蓋印度初期龍樹無著所釋經論,大多銜接小乘毘曇,辨析法門不厭繁博,令人難以獲得心要,歷後著述則較簡約,如四百論之於中觀,攝論顯揚論之於瑜伽,然猶未臻簡要,至寂天菩薩入菩薩行論出,則刪煩存[A6]淨【CB】,凈【補編】,資於修行,極切實際,此種簡當之風,因阿提沙尊者而傳至西藏,宗喀巴祖師遠承龍樹無著,中承佛護月稱,近承阿提沙,於清辦之辯難縱橫,唯識之組織微密,悉無所取,蓋即承受此種學風而來,以視後代註疏演譯,註疏愈多,真理愈遠之捨本逐末者,固遠勝矣。又印度自瑜伽菩薩地而後,有組織井然之菩薩學,然猶條理較繁,至寂天菩薩以六度為綱,綸貫經論,以成集菩薩學論,益見簡要。阿提沙更取其精要著菩提道炬論,即本其意,取捨諸家,當於修行,故炬論釋增上戒取瑜伽菩薩地,以龍樹之書於此不備,釋增上心則取中觀家言,以瑜伽於此說之過繁,無覺賢資糧品之精要。又如唯識諸藉說增上心學又失之大畧,又不如中觀方法之圓備,故唯中觀之說為獨適矣。如是以實踐為鵠的而組織異言,形成一時之學風,而悉傳之西藏,益發揮之,自宗師而後,以瑜伽學為廣行,中觀學為深觀,合龍樹無著二大家渾然為一大乘學,實際顯現,不託空言,以談修學,似無間然矣。

宗喀巴祖師生於紀元後一三五七年,籍貫中國青海,十六歲入藏,徧參名師,習學經教,廿二歲後閉關自修,獲大成就,卅一歲著現觀莊嚴論金鬘疏,從此講經說法,廣行教化,直至六十三歲圓寂。一生之中,說法數百次,著書數百種,建立佛寺數百所,有名的西藏三大寺即其創建。大師四十六歲時著菩提道次第廣論,自以卷帙浩繁,有失精要,乃於五十九歲時更著菩提道次第畧論,是本論為大師最後定量之著,可無疑義。

譯者自幼醉心佛教,少受庭訓,尤慕玄奘法顯之高行,乃弱冠赴藏,訪求大德;親承教授,旅藏凡十餘年,有入寶山之感,方期繼續研究,不意大陸變色,乃避亂香江,一九五八年春,因應香江佛教同人之請,開講本論,隨講隨譯,隨譯隨刊,將近脫稿,適譯者又有美洲之行,直至航近檀香山,始全書譯完,故本論前四卷譯於香港,後一卷譯於日美途中。

至譯者本人佛教思想,在知見上,余奉宗師為正宗,在實修上,則各派均無所偏頗,故當入藏之初,先從噶舉巴學大手印,繼從寧瑪巴學喜金剛二次第,又從薩迦派學密法大集,最後所受黃教灌頂尤多,不可勝述,總之見正則行無不正,特誌於此,以與學佛者共勉!

方今世亂日亟,亞洲人民水深火熱,茲願以此譯經印經功德,迴向全世界人民,獲致永久和平。

譯者序於美國加州大學圖書室

一九五九年七月四日

菩提道次第畧論科目

茲將全文分四科

甲一為示法源尊貴說造論者殊勝分三

乙一種性圓滿

乙二得功德身分二

丙一得遍知聖教功德

丙二得如理修証功德

乙三作聖教事業分二

丙一於印度所作

丙二於西藏所作

甲二為對教授生起恭敬故說法之殊勝分四

乙一證得與一切聖教無違

乙二顯示一切佛語教授

乙三為易獲得佛語密意

一〇

乙四由遮止甚大罪行之有情殊勝

一〇

甲三具二殊勝己說者聽者應如何作業分三

一一

乙一聽者法軌分三

一一

丙一思維聽法功德

一一

丙二於法及說法者生起敬仰

一一

丙三正聽法軌分二

一二

丁一斷三種過失

一二

丁二依止六想

一二

乙二說者法軌分四

一五

丙一思維說法利益

一五

丙二於佛及法生起恭敬

一六

丙三由如何思及行而說分二

一六

丁一思

一六

丁二行

一六

丙四於何境可說及不可說之差別

一七

乙三共同作業

一七

甲四正說如何引導弟子次第分二

一八

乙一道之根本依止善知識法軌分二

一八

丙一生决定故少許聞釋分六

一八

丁一所依善知識因相

一八

丁二能依弟子因相

二〇

丁三如何依止理趣分二

二一

戊一心依止理分二

二二

己一根本修信

二二

己二念恩起敬

二三

戊二行依止理

二四

丁四依止功德

二四

丁五不依止罪緣

二五

丁六攝以上義

二五

丙二行軌攝釋分二

二六

丁一正修理趣分二

二六

戊一時分正體如何作分三

二六

己一前行

二六

己二正行分二

二九

庚一總修理趣

二九

庚二此中修理

二九

己三結行

三〇

戊二未修中間如何作

三〇

丁二由二種修行理趣辨別何修理

三二

乙二依止後如何修心次第分二

三四

丙一於有暇身勤取心要分三

三四

丁一正明暇滿分二

三四

戊一暇

三五

戊二滿分二

三五

己一五自圓滿

三五

己二五他圓滿

三五

丁二思其義大

三六

丁三思維難得

三七

丙二如何攝取心要之理分二

三九

丁一道總建立生起决定分二

三九

戊一三士夫道攝一切佛語理趣

三九

戊二顯示從三士夫門如其次第引導理由分二

四〇

己一顯示何為由三士夫道引導之義

四〇

己二為是次第引導之理由分二

四一

庚一正明理由

四一

庚二明所為由

四四

丁二正說取彼心要理趣分三

戊一於共下士道次修心分三

己一正修下士意念分二

庚一生起希求後世之心分二

辛一思維此世不能久住隨念死亡分四

壬一攀緣不修念死過患

壬二修習利益

壬三當發何等念死之心

壬四如何修念死理分三

癸一思維决定死分三

子一思維死主定來復由緣故無法止滅

子二思維壽命無增損滅則為無間

子三思維生時無暇修法亦必定死

癸二思維死無定期分三

子一思維瞻部洲壽限無定死期無定

子二思維死緣極多活緣極少

子三思維身極衰弱死期無定

癸三思維死時除法外餘皆無益

辛二思維後世所生何趣二趣苦樂分三

壬一思地獄苦分四

癸一大有情地獄

一〇

癸二近邊地獄

一二

癸三寒冷地獄

一三

癸四獨一地獄

一四

壬二思旁生苦

一四

壬三思餓鬼苦

一五

庚二於後世所依安樂方便分二

一六

辛一趣入聖教最勝之門[A7]淨【CB】,凈【補編】修皈依分四

一六

壬一依於何者為皈依因

一六

壬二從依止彼所皈依境分二

一七

癸一正明境

一七

癸二明理趣

一七

壬三由何理趣而正皈依分四

一八

癸一知功德分三

一八

子一佛功德分四

一八

丑一身功德

一八

丑二語功德

一九

丑三意功德

一九

丑四業功德

二〇

子二法功德

二一

子三僧功德

二一

癸二知差別

二一

癸三受持

二一

癸四唯正皈依不歸其他

二一

壬四既皈依己所學次第分二

二二

癸一別學分二

二二

子一遮止應學

二二

子二修行應學

二二

癸二共學

二四

辛二一切善樂根本生起誠信分三

二七

壬一總思業果分二

二七

癸一正明總思維理分四

二七

子一業决定理

二七

子二業增長廣大

二八

子三業不造不受

二八

子四既造業必受

二九

癸二別明細思分二

二九

子一顯十業道為主

二九

子二决擇業果分三

三〇

丑一示黑業果分三

三〇

寅一正明黑業道

三〇

寅二輕重差別分二

三四

卯一十業道輕重

三四

卯二略說有力業門分四

三四

辰一由福田門故力大

三四

辰二由所依門故力大

三五

辰三由事物門故力大

三六

辰四由意樂門故力大

三六

寅三彼等之果分三

三七

卯一異熟果

三七

卯二等流果

三七

卯三主宰或自在果

三八

丑二示白業果

三八

寅一白業

三八

寅二果

三九

丑三業餘差別

三九

壬二別思業果分二

三九

癸一異熟功德及作業

四〇

癸二異熟之因

四一

壬三既思維己當行當遮理趣分二

四二

癸一總說

四二

癸二別說由四力修理

四三

己二生此意念之量

四六

己三遣除此中邪執

四六

戊二共中士道次修心分四

己一正修意樂分二

庚一明求解脫之心

庚二生此方便分二

辛一思維苦諦生死過患分二

壬一顯示四諦先說苦諦之意趣

壬二正修苦諦分二

癸一思維生死總苦分二

子一思維八苦

子二思維六苦

癸二思維別苦分四

子一思維三苦趣苦

子二思維人間苦

子三思維非天苦

子四思維天苦分二

丑一欲天苦分三

寅一死後當墮苦

寅二驚駭苦

寅三斬裂殺害苦

一〇

丑二上界天苦

一〇

辛二思維集諦流轉次第分三

一〇

壬一煩惱生起理趣分三

一一

癸一正明煩惱

一一

癸二如何生起次第

一二

癸三煩惱過患

一二

壬二聚集彼業理趣分二

一三

癸一正明所集之業

一三

癸二如何集積之理

一四

壬三死歿及結生之理分五

一四

癸一死緣

一四

癸二死心

一四

癸三從何攝煖

一五

癸四死後成辦中有理趣

一六

癸五次於生有受生道理

一六

己二生起意樂之量

一八

己三遣除此中邪執

一八

己四抉擇能趣解脫道之自性分三

一九

庚一以何等身滅除生死

一九

庚二修何等道而能滅除

二〇

庚三如何修學之理

二一

戊三於上士道次修心分三

己一顯示入大乘門唯是發心

己二如何發心理趣分三

庚一修菩提心次第分二

辛一於其次第生起定解分二

壬一宣示大乘道之根本即是大悲分三

癸一初重要

癸二中重要

癸三後重要

壬二諸他因果是此因果理趣分二

癸一初從知母乃至大慈為因之理

癸二增上意樂及以發心為果之理

辛二如其次第正修分三

壬一修習希求利他之心分二

癸一成辦生起此心所依分二

一於諸有情合心平等

子二修北一切成悅意相分三

丑一修母

丑二修念恩

丑三修報恩

一〇

癸二正發此心分三

一一

子一修慈

一一

子二修悲

一二

子三修增上意樂

一三

壬二修習希求菩提之心

一三

壬三明所修果即是發心分二

一四

癸一總相

一四

癸二差別

一四

庚二發起之量分三

一四

辛一思維自他更換利益及不能更換過患

一四

辛二宣說若修此心定能生起

一五

辛三修習自他更換次第分二

一五

壬一遣障阻

一五

壬變心位

一五

庚三儀軌受持法則分三

一八

辛一未得令得分三

一八

壬一所受之境

一八

壬二能受之身

一八

壬三如何受持儀軌分三

一九

癸一加行儀軌分三

一九

子一特別皈依分三

一九

丑一洒[A8]淨【CB】,凈【補編】處所安置塔像陳設供品

一九

丑二勸請皈依

一九

丑三宣說皈依學處

二〇

子二積集資粮

二〇

子三[A9]淨【CB】,凈【補編】修其心

二一

癸二正行儀軌

二一

癸三結行儀軌

二二

辛二[A10]已【CB】,己【補編】得護持不失

二二

壬一修學此生發心不退失因分四

二二

癸一為於發心增歡喜故修學恒念利益

二二

癸二正令增長所發心故修習六次發心分二

二四

子一不捨所發願心

二四

子二學令增長

二五

癸三應令其心不捨有情

二五

癸四應於福慧資糧雙修

二五

壬二修學他生不遠離因分二

二五

癸一斷除為患四種黑法

二五

癸二受學能不為患四白法

二六

辛三如有失壞還出方便

二八

己三既發心[A11]已【CB】,己【補編】學行理趣分三

二八

庚一既發心[A12]已【CB】,己【補編】須學學處因相

二八

庚二宣說完滿智慧方便一分不能成佛

二八

庚三正釋修學學處次第分二

三五

辛一於總大乘學習理趣分三

三五

壬一[A13]淨【CB】,凈【補編】修欲學菩薩學處

三五

壬二受持菩薩律儀

三五

壬三如何正學理趣分三

三五

癸一何所學處

三六

癸二其中能攝諸種學處理處分二

三六

子一正義數量决定

三六

子二兼說位次决定分三

三九

丑一生起次第

三九

丑二勝劣次第

三九

丑三粗細次第

三九

癸三於此如何學習次第分二

四〇

子一於總行學習道理分二

四〇

丑一修學六度能成熟自佛法分六

四〇

寅一佈施分三

四〇

卯一佈施自性

四〇

卯二佈施差別分二

四〇

辰一觀待各各身異

四〇

辰二施本性異

四一

卯三相續行理

四一

寅二持戒分三

四三

卯一持戒自性

四三

卯二持戒差別分三

四三

辰一律儀戒

四三

辰二攝善法戒

四四

辰三饒益有情戒

四四

卯三相續行理

四四

寅三忍辱分三

四六

卯一忍辱自性

四六

卯二忍辱差別

四六

卯三相續行理分二

四六

辰一修學忍辱利益

四六

辰二修學不忍過患

四七

寅四精進分三

五一

卯一精進自性

五一

卯二精進差別分三

五一

辰一披甲精進

五一

辰二攝善法精進

五一

辰三饒益有情精進

五二

卯三相續行理

五二

寅五禪定分三

五四

卯一禪定自性

五四

卯二禪定差別

五四

卯三相續行理

五四

寅六智慧分三

五四

卯一智慧自性

五四

卯二智慧差別

五五

卯三相續行理

五五

丑二修學四攝能成熟他相續分四

五七

寅一施攝

五七

寅二愛語攝

五七

寅三利行攝

五八

寅四同事攝

五八

子二次特於後二度學習理趣分六

丑一修止觀德益

丑二宣示此二攝一切定

丑三止觀體性分二

寅一止體性

寅二觀體性

丑四雙修因相

丑五次第决定

丑六各別學軌分三

寅一學止法分三

卯一正說修止資糧

卯二依於資糧修止分二

辰一加行

辰二正行分二

[A14]巳【CB】,己【補編】一當以何種加行而修

[A15]巳【CB】,己【補編】二正釋修習次第分二

午一引生無過三摩地道理分三

一〇

未一繫心於其所緣先如何修

一〇

未二住所緣時應如何修分二

一一

申一心於何等所緣住分二

一一

酉一總安立所緣分二

一一

戌一正說所緣

一一

戌二顯示何等補特伽羅應緣何境

一二

酉二明此處之所緣

一二

申二心於所緣如何安住分三

一四

酉一建立自宗無垢

一五

酉二遣除他宗有垢

一七

酉三正修時量

一九

未三住所緣後應如何修分二

二〇

申一生沉掉時應如何修分二

二〇

酉一開示不知沉掉之對治分二

二〇

戌一抉擇沉掉之相

二〇

戌二於正修時生起了達正知方便

二一

酉二既知己為斷彼故不起勤奮之對治分二

二二

戌一正明其思滅沉掉法

二三

戌二明生沉掉之因是依何者

二四

申二離沉掉時應如何修

二五

午二依彼引生住心次第分三

二七

未一正明引生住心次第

二七

未二由六方成辦理

二八

未三具四種作意

三〇

卯三修[A16]已【CB】,己【補編】成辦止量分三

三一

辰一成辦未成辦奢摩他之界限分二

三一

巳一宣說正義分二

三一

午一從得未得圓滿輕安而說得未得奢摩他

三一

午二既得圓滿輕安[A17]已【CB】,巳【補編】顯示真奢摩他宗

三二

巳二有作意相及斷疑分二

三四

午一有作意相

三四

午二斷疑

三六

辰二依於奢摩他趣總道軌

三七

辰三別趣世間道軌

三九

寅二修觀法分四

卯一依止觀法資粮分二

辰一總論

辰二別說抉擇正見理分三

巳一正示染污無明

巳二顯示生死輪迴根本

巳三為求斷除我執尋求無我正見分二

一〇

午一欲斷無明須求通達無我正見之因相

一〇

午二生起通達無我正見之理分三

一〇

未一將生二無我見次第

一三

未二正生二種正見次第分二

一三

申一抉擇補特伽羅無我分二

一三

酉一正釋補特伽羅

一四

酉二抉擇此無自性分三

一五

戌一抉擇我無自性

一五

戌二抉擇我所無自性

一七

戌三依此開示補特伽羅如幻顯現理趣分二

一八

亥一顯示佛說如幻義分二

一八

乾一無倒幻現道理

一八

乾二開示幻現正見

二〇

亥二依何方便現如幻理

二二

申二抉擇法無我分二

二四

未一証成緣起

二四

未二雖是無為亦非實有道理

二七

未三建立世俗勝義二諦分四

三〇

申一明二諦根本

三〇

申二數量

三一

申三區分之義

三一

申四各別解釋分三

三二

酉一世俗諦分三

三二

戊一釋世俗及諦名義

三二

戊二世俗諦因相

三三

戊三世俗之差別

三五

酉二勝義諦分三

三六

戊一釋勝義及諦名義

三六

戊二勝義諦因相分二

三六

亥一正義

三七

亥二斷諍

四〇

戌三勝義之差別

四四

卯二觀法差別

六四

卯三正修觀法分三

四七

辰一宣示依止而說修觀之義

四七

辰二何所依據大小乘道

四九

辰三正說依奢摩他修毘鉢舍那理趣

四九

卯四修後成辦觀量

五四

寅三止觀雙運法

五五

辛二於別金剛乘理趣

五九

菩提道次第畧論卷一(道前加行)

敬禮一切具大悲心者殊勝至尊足!

敬禮無憂自在佛, 殊勝當來彌勒佛, 一切佛父文殊智, 教証龍樹無著前。 為令有情易了知, 甚深廣大見與行, 引導菩提道次第, 由畧攝理此中說。

此中攝一切殊勝佛語扼要,并攝龍樹無著二大車之道軌,到一切智地殊勝士夫法門,三士夫一切修行次第。至於如何以菩提道次第之門,引導具根性者到達佛地是為當說之法要。如迦濕彌羅諸善巧大師所許,說法之前顯三殊勝:(一)造論者殊勝,(二)法之殊勝,(三)說者聽者應如何作業之殊勝。最後正說引導菩提道次,故分四科:

甲一 為示法源尊貴故,說造論者殊勝。 甲二 為對教授生起恭敬故,說法之殊勝。 甲三 具二殊勝已,說者聽者應如何作業。 甲四 正說如何引導弟子次第。 今初。

總說此論教授,是至尊彌勒現觀莊嚴論,別說此論則為菩提道燈論。故彼造論者即此造論者,亦即世所通稱大阿闍黎「庇邦噶拉喜卡札那」另名具德阿提沙尊者是也。

此中分三: 乙一 種性圓滿, 乙二 得功德身, 乙三 作聖教事業。今初。

大譯師讚云:東薩賀勝境,彼中有大城,謂次第聚落,中有大王宮,宮殿極廣大,名為有金幢,受用極圓滿,似中國國王,國王具善德,后妃名光耀,父母有三子,長子蓮花藏,次月藏,德藏,太子蓮花藏,有五妃九子,長子名福德,當時大善巧,稱打那西卡,幼子德藏者,比丘精進月,次子月藏者,是至尊上師。

乙二 得功德身分二: 丙一 得遍知聖教功德, 丙二 得如理修証功德。 今初。

尊者於廿一歲前,學習內外四共明處,所有聲明,因明,醫方明,工巧明,無不善巧究竟。特如大卓絨巴云:十五歲時,聽正理滴論一遍,與外道戲論大論師辨論,即能令之折服,故聲名甚噪。此後於黑山寺從現証瑜伽自在,親見歡喜金剛,已得金剛空行母授記之上師羅[A18]睺【CB】,喉【補編】羅翅多請求圓滿灌頂,取名慧密金剛。尊者於廿九歲前,親近甚多獲得成就之上師,學習金剛乘法門,故於經論教授,能無餘善巧。尊者有時或於自心作是思維,我於密乘,最為善巧?即於夢中由諸空行母示以前所未見密乘經咒摧其慢心。此後并於夢非夢中由諸上師本尊啟示,若能出家於佛聖教及眾多有情,必能生起廣大饒益,為殷重依止,故從大眾部上座,大持戒者,証得加行道真實空性住三摩地之堪布,梵名喜那惹卡達尊者出家,取名燃燈智。此後直至卅一歲精習大小乘內明上下諸部,尤其於一切有部大毘婆沙論,在能飛聚落,從上師當惹噶卡達聽聞十二年之久。不僅根本四部經論極其善巧,且於所有別部作受食等一切取捨微細部份,亦能清晰不紊。

丙二 得如理修証功德。

總一切如來教正法者,是由三藏所攝,証正法者,是由三學所攝。此中戒學者,是定慧學等一切功德之所依,於佛經中,已數數讚歎:初須戒學,乃能証得一切功德故。此中分三:所謂具足殊勝別解脫戒者,謂其正受[A19]苾【CB】,芯【補編】蒭戒已,如愛尾牛,若尾一縷,纏著於樹,雖見[A20]獵【CB】,臘【補編】人傷害其命,寧捨其命,護尾不斷,如是雖於一輕學處,尚寧捨命不犯,况其所受重大學處,故成大持戒上座。次具足菩薩戒者,因係修習以慈悲心為根本之菩提心,教授雖多,總之從依止金洲大師上溯至尊彌勒,文殊,乃至無著,寂天一脈所傳殊勝教授常時修習,則於自心能生由我愛他之菩提心,且由願心引生行心,受學菩薩,廣大妙行,學受隨行,所有學處而臻善妙,故能不違諸佛子等,所有限制。次具足金剛戒者,成就自身現見本尊之生起次第,及具金剛心圓滿次第三摩地之瑜伽行者主要。尤其從獲三昧耶起,永未超越,以上所有受持三種戒學,均從受持起,隨行守護,永未超越,如有少許逾越,亦以各各還出儀軌,疾疾令淨。

具足定增上學分二,共及不共,共定者,謂從止心中而得堪忍。不共定者,於生起次第極其堅住,并於明禁行實修三至六年。

具足慧增上學分二,共及不共。共慧者,謂得止觀双運之觀三摩地。不共慧者,謂得圓滿次第之殊勝三摩地。

乙三 作聖教事業分二: 丙一 於印度所作, 丙二 於西藏所作。今初。

尊者於金剛座大菩提宮曾經三次折服外道惡見。護持聖教,即於自部上下內道聖法,剔除不明了者,錯誤者,以及可疑等惡垢,故一切部,均無偏見,奉為頂嚴。

丙二 於西藏所作。

尊者因譯師精進獅子及戒勝二大德前往印度多次迎請,經大努力,故允來藏。又因菩提光之迎請,而往上阿里,因啟請樹立聖教故,故攝一切經咒扼要,引導修行次第,而造菩提道灯論,依此種種受持之門,廣大聖教。且卓錫阿里三年,聶塘九年,衛藏等地五年中,統為具根性無餘開示經咒教授,正法衰落者,重新樹立,有少許者,令作增長,有錯誤者,予以更正。務於聖教法離垢清[A21]淨【CB】,凈【補編】。又造論者,光顯佛意復具三種圓滿因素,(一)善巧五明處,(二)所受持扼要教授應從正等正覺佛無間所傳承。(三)要親見本尊面賜法要,如是具足以上一因,雖可造論,如具三因,則成甚奇希有圓滿法要。尊者則三種因素均具焉。此中所謂本尊隨持者,如讚云:具德喜金剛,建立誓願王,勇世間自在,覺窩救度母,親見得開示,夢中或現住,甚深及廣大,常聞聽正法。其中上師傳承有共及不共傳承二,共謂波羅密多,不共謂陀羅尼。初又有見傳承及加行傳承二:行傳承又分從慈氏所傳及從文殊所傳共稱三傳承。陀羅尼亦分五軌傳承,宗派傳承,加持傳承,教授傳承等等甚多。關於正聽法之上師,如讚云:正依止上師,寂靜及金洲,覺賢吉祥智,成就者極多。遠傳承龍樹,一脈相傳來,甚深廣大教,尊者咸具足。此中正依止証得成就之上師,統稱十二,其他尚有甚多,是故尊者能於佛說密意善能抉擇。尊者并於克什米爾尼泊爾西藏等地,極多不可思議弟子,在印度境,有大班赤達比第巴,當阿噶拉麻地,中觀獅子,地藏,蜜親五人,功德相埒尊者。在阿里有大譯師寶賢,菩提光尊者,那羅巴譯師。在後藏者有:噶格巴,古孔巴,藏南有:穗勝座,護善,在康地有:大瑜伽者,棍巴瓦,慧金剛,確達登巴,前藏有:庫,奪,宗三人,而於尊者聖教事業護持傳承不斷者,則為救度母授記宗登巴勝生是也。以上謹為畧說造論者功德,若欲廣知,可閱本傳。

甲二 為對教授生起恭敬故,說法之殊勝。

總說法者,是指菩提道灯論。尊者造論雖多,而根本最圓滿者,應是道灯。因(一)攝經咒二種扼要,(二)所宣正法圓滿,(三)以調心次第為主要,易於受持。尤其於二大車之道軌,於二大善巧上師教授,能作莊嚴,故勝其他法門。又分四科:

此中分四: 乙一 證得與一切聖教無違, 乙二 顯示一切佛語教授,乙三 為易獲得佛語密意, 乙四 甚大罪行自行消滅。 今初。

乙一 證得與一切聖教無違。

如慈氏云:如其所有一切佛語教授,了解此中是一補特伽羅成佛廣大之道,此復隨其所應,有許道之主要,有許道之支分,因諸菩薩所欲求事,是成世間義利,所調伏者有三種種姓,須學彼等各各之道,故說三乘道者,是菩薩所許能成義利之方便。應知大乘道有共及不共二種,共者,諸劣乘法所說,具有唯希自寂滅心。不共乘者,謂除共乘外,不共乘等。復次圓滿正等正覺佛者,非盡少分過失類,圓滿少分功德類,是盡一切過失,圓滿一切功德,能成辦此所有大乘能遮止無邊過失,生起無邊功德,故大乘道必攝一切他乘所有斷証功德。是故一切佛語,皆攝入成佛大乘道之支分中。僅盡過失品,不圓滿功德品,佛語無故,凡是大乘者,無不成故。若作是念,波羅密多乘雖是如此,金剛乘則非如此,亦不應理,雖金剛乘與般若乘,施等無量差別法門學處不同,但加行發心之依止身,亦與行六度之依止身同,故不相違。金剛頂經云,縱為活命故,不捨菩提心。又說:六波羅密多,畢竟不應捨。其他密乘經論所說亦多。甚多無上瑜伽曼陀羅儀軌亦說共及不共二種三昧耶,兩須受持,前者,即係菩薩三昧耶也。敦巴上師亦云,能知一切聖教由四道所挈,此句應作殷重觀察。

乙二 顯示一切佛語教授。

若以諸大經論,唯講說法,其中無有修持扼要,另有精要教授,遂於正法執有別別講修二種,此則對於無垢經續及密意論藏,作生恭敬之障碍,說此等中,不顯內義,唯是外解,如所堅執,應知是集謗法罪障。諸希解脫者,應自思維,諸大經論,即是無欺殊勝教授。惜因智慧低弱,僅依於彼經論,有無殊勝教授,不能决定,實則除此無餘,仍應依止殊勝佛經而求决定。是故教授須內尋求,不應執著經論唯是斷除外執,上師教授乃是開示內義。如大瑜伽行者菩提寶云:言悟入教授者,非說僅於量如掌許一小函卷而得定解,是說了解一切至言,皆是教授,覺窩弟子貢巴仁青亦云:阿提沙尊者教授,能於一座法中,清[A22]淨【CB】,凈【補編】三業今乃了解,一切經論,皆是教授。登巴大師亦云:聞甚多法,而須別求作法道軌,是為錯誤。是故雖經長期學法聽法,而不能知修法之道,於欲修時,從他尋求,實為不了前說罪患。言聖教者,俱舍論云,正法有二種,教法及証法,除教証外,別無正法,教正法者,是抉擇修持理趣,証正法者,是如所抉擇,依而起修,此二是因果隨行,例如跑馬,先示跑處目的,於是向彼而馳,若馬不依跑處而去,則成笑謔,故修法者,如從聞思而外抉擇,則修不堪能,修行次第末卷亦云:何是由聞及思所生智慧之所通達,即是由修生慧,修所當修,非向他求,亦如先說跑處而後跑馬。是故由此教授,從依止善知識,乃至止觀中間,全攝一切佛語道之扼要。如是須要捨修者,即作捨修,須要觀察修者,由慧分別觀察修作為受持次第引導,决定生起,彼一切佛語教授,從語宣示,即是殊勝教授,所有非法非正教授以及執著邪見無餘滅除。

乙三 為易獲得佛語密意。

具足佛語密意之經論,雖是殊勝教授,然初發業全未學習補特伽羅若不依止正教授,直趣彼等密意,雖可以得,亦必觀待時間極長,辛勞極大,若是依止似此上師教授,則易証得。

乙四 甚大罪行自行消滅。

如妙法蓮花經及真實品所說,宣說一切佛語或實或權,皆是開示成佛方便,有不了者,妄執一類為成佛方便,一類為成佛障礙,遂有好惡,應不應理,及大小乘之別,而云菩薩於此須學或不須學,執為棄捨,而成謗法,攝一切研磨經云:謗法障者,微細難知,若是謗法,罪惡極大。三摩地王經云:於此瞻部洲,毀滅諸佛塔,謗法者罪障,仍是大於彼。雖殺恒河沙,相等阿羅漢,謗法者罪障,仍是大於彼。總謗法障,雖有多說。前所開示,實為重要,故應猛力斷除。如前所說,若得决定,能於罪行,自行息滅。此應參讀妙法蓮花經,及真實品而尋求之。此外其他謗法之門,如研磨經宣說。應當了知。

甲三 具二殊勝已,說者聽者應如何作業分三: 乙一 聽者法軌, 乙二 說者法軌, 乙三 共同作業。 初又分三: 丙一 思維聽法功德,丙二 於法及說法者生起敬仰, 丙三 正聽法軌。 今初。

聞箋註云:由聞知正法,由聞滅罪障,由聞斷非義,由聞得湼槃。由依止聞,如其次第,知取捨處,既知已,生起遮止罪行三昧耶,不作非義事,攀緣善法,如所希求自心安住三摩地。由慧學故,証得自性無我,斷除纏縛生死根本,得大解脫。佛降生經云:若能由聞意起信,即可堅住於善喜,生起智慧去愚痴,用我肉買亦應理,聞是驅除愚痴灯,賊所難偷至尊寶,是殺無明利兵器,方便教授之良伴,是貧窮人救濟者,不作損害苦趣葯,摧毀過患勝勇軍,亦是德稱之寶藏,士大夫中勝士夫,眾中善巧智者喜,又云,聞隨行故修持藏,從凡夫城易解脫。是故應從內心,數數思維,聞之功德,最為重要。

丙二 於法及說法者生起敬仰。

地藏經云:專一信敬聽聞法,不作嘲弄及褻瀆,於說法者當供奉,於彼生起似佛想。此即是說,視之如佛,由供奉獅子寶座等利養恭敬,斷除不敬,菩薩地亦云:傲慢是能傷害法及說法者,應當遠離。此二均說應作恭敬。佛本生經亦云:坐於極低處,生「被化」德相,由和悅眼看,如飲詞甘露,專一起恭敬,極[A23]淨【CB】,凈【補編】無垢意,如病聽醫者,敬信聽說法。

丙三 正聽法軌分二: 丁一 斷三種器過失, 丁二 依止六想。今初。

器口向下,口雖向上而不潔[A24]淨【CB】,凈【補編】,雖已潔淨而因破漏,天降甘霖,不聚於內,雖聚於內,而因不潔,不成飲料。或已潔淨,因破漏故,不聚於內。如是雖聞說法,不入於耳,雖入於耳,而緣他境,或為等起貪等自在。或能於時暫遮煩惱,而於詞義,不能堅住,健忘失壞,統成為聞法障礙。故須遠離彼等。如何對治以上三者,經云:極善聽聞,於意受持。菩薩地亦說:希求心,專注心,傾聽心,調伏心,由一切心從心諦聽。

丁二 依止六想。

六想者:(一)安立自如病者想,(二)於說法者作大夫想,(三)於佛聖教作如葯想,(四)殷重受持作醫病想,(五)於薄伽梵作勝士夫想,(六)於法道軌作常時安住想。今初。 入行論云:通常病所困,須遵醫師囑,須知由貪等,眾罪所常困。故應了知,生起長期難醫猛利病苦,是由貪等煩惱長期纏縛。噶麻巴尊者亦云:不如理修是與修相違者:無始以來,因集聚三毒極大痼疾,是大病根,奈何吾人不知是病。第二於說法者作大夫想者:例如患有極大中風等病痛,覓求良醫診治,若得良醫,生大歡喜,如其所說,皆願聽聞而作利敬。應知於說法善知識,亦應如是覓求,既求得已,永不捨棄,如其所示,如理而修,而作利敬。第三於佛聖教作如葯想者,猶如病者極其珍惜醫者所配良葯,於說法者,亦應珍惜所說教授,如所宣示,見大殊勝,數數努力。不應由健忘故,失壞於心。第四殷重受持作醫病想者:猶如醫生雖給病者良葯,若是不食,則不治病。若於說法者所說教授,不作受持,則不能消滅貪等煩惱,故應受持。不受持者,雖說無量數句,不能受益。猶如瘋癩。斷手及足,用葯太少,不能療疾。吾人從無始來,而由猛利煩惱所縛,僅能受持少許教授,不能對治。故欲圓滿一切道分,應由能分別智慧觀察,如瀑流相續,不斷尋求。如懺悔讚云:心相愚蒙由來久,長時期作病根依。如瘋病者斷手足,僅一帖葯何能醫。故於自作病者想極重要者,因若有此,餘想亦生。亦即是說。若僅趨入名句,聞是可成,而不能成遣除煩惱教授之事,亦如求醫而不食葯,惟分析所配之葯不能解脫病苦。三摩地王經亦云:身當如是修,僅詞豈能成,唯誦葯名目,能益病者否?是故於此殷重,則能生起除病之想。所謂殷重者,謂於善知識教授取捨處等,能作受持,此中須知所謂作者,須先聞彼。聞已如知而作。堪能聞事,依之受持,是大扼要。若不如是,不作修持,則於死時,生起悔惱,亦如模仿他人演戲,又亦為欲得糖,僅蔗皮。勸發增上意樂云:我因失修今如何,死如愚夫作憂愁,墮極苦惱之深淵,此是愛樂言說失。又說:如座演戲群眾中,演唱他勇士功德,本身殷重則失壞,此是愛樂言說失,又說:甘蔗外皮無精要,所喜甜味在內中,僅食外皮既非糖。糖味且不堪能得,如是外皮說如彼,味喻心於此中義,若能因此斷言說,常不放逸令思義。第五於薄伽梵作勝士夫想者:謂隨念世尊,是說法者,而生恭敬。第六於法軌道作常住想者:謂由聽聞,如此正法,心應思維,我佛聖教,若在世間,長時安住,豈不美耶?復次若聽法者,於說法時心不專一,法為餘說,不趣扼要。是故聽者應須抉擇自心,譬如若欲了知面貌有無污濁垢染,對鏡照看,則可除垢。自身貪等過失,由聞法故,亦於法鏡顯現,爾時亦了自心。是有垢惱。且於心中生起希求,欲斷過失,而修功德,故須學法。如本生經云:罪行醜惡狀,明現法明鏡,心則生痛惱,趣入正法邊。如打薩布請月王子開示正法請問品云:若諸菩薩,心已了知,是聽法器,則為宣說正法。總之應思維我為一切有情義利,當得佛果,須學得彼之因。此是因須聽法,故作聽法。隨念聽法利益,生極歡喜,斷過失故,生菩提心故,故爾聽法。

乙二 說者法軌分四: 丙一 思維說法利益, 丙二 於佛及法生起恭敬, 丙三 由如何思及行而說, 丙四 於何境可說及不可說之差別。今初。

俱舍論云:法施離煩惱,如理說經等。本釋云:是故若諸顛倒宣說,有煩惱心,希求利養恭敬聲名等而宣說者,是失壞自身諸大福德。故清淨說法隨起,極為重要。如於無常一次曾未脩習,不能說法。勸發增上意樂云:不為利敬,不為財物之法施則於佈施中,能生二類廿種德益。勇猛續亦云,若諸在家無量財施,不如出家佛子,一句法施福德更大。

丙二 於佛及法生起恭敬。

如薄伽梵說大般若時,自設座位等,法者尚是諸佛所應恭敬之因,故應於法起大恭敬,及應隨念大師功德及其深恩,起大恭敬。

丙三 由如何思及行而說分二: 丁一 思, 丁二 行。 今初。

如慧海請問經說:立五想自是醫生想,正法是葯想,聞法如病者想,如來是殊勝士夫想,法軌常住想。復次應於眷屬修慈,斷除恐他勝我,懶惰所牽,由常說法,疲倦厭煩,說他人過失,自作讚歎,慳吝佛法,重視衣食財物受用。應如是思,我為令他得佛位故,宣說福德,亦即我之安樂受用。

丁二 行。

應先沐浴著鮮[A25]淨【CB】,凈【補編】衣,選擇潔[A26]淨【CB】,凈【補編】悅意處所,設立法座,坐於座已,誦降魔咒,如是在百尋以內,魔及魔之眷屬,均不能來,縱然能來,不能侵害,次以舒顏,具足聖教量因明量及譬喻等支分,宣說了義經教。

丙四 於何境可說及不可說之差別。

如調伏經云:不作祈請。即是未經祈請不可宣說。若知已是法器,堅住器內,雖不祈請,亦可宣說。此是三摩地王經所許,調伏經亦云:餘一切有過失者。

乙三 共同作業。

如是由諸說者聽者之善根,以及善行等願。當能清[A27]淨【CB】,凈【補編】廣大增長。且由如理聽聞故,雖聞一次亦能决定生起,如其所說一切利益,又由聞者說者,依止趣入扼要故,不僅能[A28]淨【CB】,凈【補編】,所有於法及說法者一切前所集聚等業障,即是一切新業亦能清[A29]淨【CB】,凈【補編】。又由說者聽者如理趣入扼要故,能見說者教授,有益相續,自能於前聖教而作殷重,於後上師所持教授一切師尊,生極大殷重。又於所示極大教授,如不得决定,又不作思維,雖如何宣說甚深廣大法要,而成如天降魔,即彼正法,反為趣入煩惱之伴。是故說者聽者應按道軌,諸具根性者應當精勤,說聽一次乃至無量次,如由首日趣入乃至十五之中不斷,以上是為宣說教授殊勝前行。

甲四 正說如何引導弟子次第分二: 乙一 道之根本依止善知識法軌,乙二 依止後如何修心次第。 初又分二: 丙一 生决定故,扼要闡釋,丙二 行軌攝釋。 今初。

弟子相續中,能生一分功德,則少一分過失,所有一切善樂之根本,是尊勝知識,故依止法軌,最為初要。此又分六:

丁一 所依善知識因相, 丁二 能依弟子因相, 丁三 如何依止理趣,丁四 依止功德, 丁五 不依止罪緣, 丁六 攝以上義。 今初。

從諸經論,雖有甚多宣說:「各各乘別」。然此中是說,從三士夫道次第引導,能引至大乘佛地之善知識也。如莊嚴經論云:善知調伏,止近止,勝功德勤教自在,証得自性善巧說,大悲為主斷厭倦。是說善知識須具十法,乃為弟子所依止,此中是說,自不能調,而能調伏他人,無有是處。凡能調伏他人之上師,必先能調伏自續。或問須如何調伏者,謂不如理修,所謂証得功德,乃是名目安立,實於自續無益,故須隨順聖教調伏相續理趣:即是由决定三增上學,而有調伏等三。是調伏者,即戒增上學也。別解脫經云:意馬難駕御,必由銳釘轡,即此別解脫,常精進出離,譬如戾馬,馴馬師必由利轡始能制服。根於逆境隨行,趣入非義,則如戾馬故應制伏。且由數數精進,趣入正義品類,由戒學故,自能約束意馬。止者:謂如是依止如所了知,念念善行,遮止罪行,內心則能生起止三摩地。近止者:謂由依止心所堪忍之止,於真實義,生起分別觀察之慧學,如是由此三學,謹具調伏相續証功德,是為不可,仍須具足教功德,所謂教自在者,即是於三藏等聽聞極多,善知識登巴大師云:若說大乘上師作業,須獲淵博了知,然後於受持時,能辨何利於聖教標的,遵何方向成其義利,故須聖教証得自性者,即由殊勝慧學,証法無我,亦即現証真實義為主要受持,否則,如由教理証得亦可。如是所具教証,如與弟子平等或劣,則為不可,須具殊勝功德。俱舍箋釋云:依劣雖修當退失,依平等者住平等,如依尊勝成殊勝,是故當依勝自者,又說:具戒及近止,殊勝大智慧,若依彼尊勝,較尊勝尤勝。頗窘瓦大師亦說:聽諸大德傳記,是於彼起增上我見,四究竟大師亦說:我於彼等熱振老叟而作攀緣,故於殊勝功德起增上法見。如是六法,是自証功德。餘是隨他所得功德。此亦如論云:諸佛非以水洗罪,非以手除眾生苦,非能贈他以自証,是示法性令解脫。所餘四法之善巧說者,謂善巧引導次第,所化心中生起義利而作對治。悲者,謂[A30]淨【CB】,凈【補編】說法隨起過失不顧利益,由悲心等而作開示。布奪巴告俄金巴云:離魔子,任說幾許法要,我曾未受讚歎善哉!一切有情無不有痛苦者,須恆作如是想。具勤者:堅住奮勉利他事業。斷厭倦者,數數宣說無厭,忍受說法難行。布奪巴大師又說:三學悲心及証自性,是五主要。我之阿闍黎香尊亦說:既不多聞,又不忍受厭倦,更無於諸恩德能作少許領會,雖有前五,能利益誰。又說法善知識,不善巧說,縱於所說功德能如理作,但因思維不了所說一切,因不了故,雖有前五,何能利益眷屬。似此因相,全能圓滿,因時間故,甚為難得。或過失多分,或過失功德兩相等分,統不應依,應須依正殊勝功德。故修解脫上師,此是無間激勵根本,凡諸能依上師,不僅於此應當了知且須尋求具足因相,而作精進。凡諸所依弟子,亦當於彼等應具因相而作激勵。

丁二 能依弟子因相。

四百頌云:中道具根求義利,此是聽法者法器。說者功德安立時,聽者亦非不能成。註釋云:此是須具之法,乃堪為聽者法器。若能圓滿彼三,則於說法者功德,見其功德,不見過失。不僅此也,諸聽者功德,亦於彼補特伽羅,見其功德,不見過失。若未圓滿法器諸因相,雖說法善知識十德全具,而因聽者有過失故,趣入過失。反於說者過失見為功德。此中所謂中道者,謂不墮一邊若墮一邊而為所障,則不見功德,不得善說要義。如中觀精要云:墮邊心苦惱,法性現不証。所謂墮邊者,謂於自宗則貪,於他宗則憎,若是如此,自續安立,則須棄捨。若如是思,僅不墮邊,即是中道,然於善說正道,以及罪道,二種現前,自心無力分別,不堪為器,故於彼二,心須分辨。又若雖能辨別,猶如畫影聽法,亦不堪為法器,故須具足至大義利。註釋云:於法及說法者恭敬,及安立二意,加之為五。此謂於聽法時,為大義利,思善安立,於法及說法者安立大恭敬,棄捨罪道,堅住善道等四。此四順緣,是具根性。棄捨違緣,謂之中道。爾後思察上師引導堪能之法,於彼具不具足,若是則修歡喜,不具後當精勤具足之因。

丁三 如何依止理趣。

如是如前所說,由具法器者觀察上師因相具不具足。若是已具因相,當能獲得法因。如是法因既能獲得,則於總別圓滿教授善能引導善知識。而作依止。

此中分二: 戊一 心依止理, 戊二 行依止理。 初又分二: 己一根本修信, 己二 念恩起敬。 今初。

寶灯陀羅尼經云:如生起信前行,則可獲持一切功德而作增長。此是由信,功德未生者生,生已安住并作增長。十法經亦云:凡引導出離,信是殊勝乘。故具根性者,依止信隨行。無信諸凡夫,不生諸白法,種子火所燒,青芽如何萌?是說從遮止隨行之門,信是一切功德根本。總之信仰三寶,業果,四諦等,種類雖多,此中是指信仰上師。又如何觀察上師者,金剛手灌頂經云:秘密主!弟子於阿闍黎應如何觀察,如其觀察佛薄伽梵,亦復如是。諸大乘經及律儀藏亦如是說。此說如是若知是佛,則生功德心,不生過失分別心。於自上師亦復如是,一切過失相全捨,而生分別功德心。灌頂經又云:於師持功德,不持過失邊,功德能成就,過失則反是。若是觀察上師功德雖大,但有少許過失,則為自身獲得成就之障。設過失雖大,而不觀察過失,唯從功德修信,則為當得成就之因。是故若是根本上師,不論有無大小過失,於彼斷除分別罪緣心,否則,則成障阻。設有放逸者或由煩惱多,於過失分別生起時,應當奮勉懺悔。若能如是修持,雖有時見其過失,心仍執持功德品類,於信無碍。譬如大尊者持中觀見,而金洲大師則持實相唯識見,從持見門,雖有勝劣,但總為大乘道次,菩提心依彼而得,故於金洲大師與諸上師則無比較勝劣之差。

己二 念恩起敬。

十法經云:應生如是想念:我常飄流輪迴,能作尋覓。久為愚痴所蒙,能擎昏夢。沉淪有海深淵,能作救護。誤住罪惡道中,能說善道。三有牢獄所困,能作解脫。是為病苦久困良葯。是能息滅貪等火燄普被雲兩。華嚴經云:我今說法善知識,能示諸法功德藏,遍說菩薩加行道,從心思維到此中。善知識等如我母,喂哺功德之法乳,菩提支分遍修習,能滅一切過患相。如葯能治老死苦,如多施天降甘露,如月圓滿白法廣,如日光耀說寂滅。與賊相伴心不亂,雖如山高海似深,極其艱險遍救護,善財善思而來此,菩薩能由自心生,佛子又能証菩提,此等我知佛讚歎,由此善知到此中。

猶如救世大勇士,普成依怙歸依處,是我權勢安樂根,故當恭敬善知識。應當憶念以上頌音,易其善財,而誦自名。

戊二 行依止理。

本師五十頌云:此中多說須如何?何為能令上師喜,是為斷諸不悅者,於彼觀察并精進。成就是隨阿闍黎,上師即是金剛持,由諸世間妙供養,當令上師遍歡喜,總之是修喜悅,不喜悅者應當精進斷除。所謂修喜悅者,由三門修,供奉財物,由身語恭敬,如其教授而修。莊嚴經論亦云:依止善知識,是從利養恭敬及修持之門。此中初者,如五十頌云:供誓願本師,妻子及生命,當常時依止,動產何須說。又說,能生一切佛,常供即可成,供養積福德,得最勝成就。二者:謂洗身擦背以及病侍宣說師德等。三者:如其教授,無違而修,是主要者,如本生經云:報恩供養者,是如其教而予奉行。

丁四 依止功德。

依止善知識者是近佛位,為諸佛所喜。不虞匱乏,不墮惡趣,惡業及煩惱所難治伏,不違菩提心行。由如是憶念,則功德資粮展轉增廣,能成一切現前及究竟義利。且由利敬善知識故,所有須受惡趣業力牽引,於此生中正現損害身心最微細分,或夢境感受,均能清[A31]淨【CB】,凈【補編】。故說映蔽供養一切諸佛等之善根功德,此是最大。

丁五 不依止罪緣。

若於善知識,不如理依止。則此生中,眾魔所侵,疾病所擾,死後并須領受無量惡趣之苦,如五十頌云:何時於上師,其心不動搖,若由愚痴轉,定受地獄苦。誰說可驚怖,能免此諸苦,則唯阿闍黎,故應如理住。又如黑敵難釋上師品云:雖聞一句頌,若不認為師,百生生犬類,成食穢畜道。復次諸功德未生者固不生,已生者,趣入失壞,此為依止惡知識或罪伴故。功德反為所障,過失反而增長。是故當斷不悅意所生一切相。

丁六 攝以上義。

如是名謂上師瑜伽教授如前所說,應須了知。此亦不可僅是攀緣一次,應從自心深處,專一於所無誤引導善知識,無間而作依止。亦如卻卡瓦大師說,依止上師時,斷除疑懼。若不了依止理趣,以為空乏無益,則應了知凡是此等依止善知識法輪,是極殊勝,畢竟告誡根本。吾人以煩惱粗重,不了依止善知識理趣,或雖了知,甚多不作,故諸聽法者,於上師前,多起高舉,且於內心,難以生起,懺悔律儀。是則應當了知,如前所說,而作攀緣,罪及功德。若未生起,如共所有,如理依止,應從肺腑,懺悔罪障,若能如此,常時無間,常在菩薩位,則尋求善知識,不知滿足猶如善財童子然。

丙一 行軌攝釋分二: 丁一 正修理趣, 丁二 由二種修行理趣辨別如何修。 初又分二: 戊一 時分正體如何作, 戊二 未修中間如何作。 初又分三: 己一 前行, 己二 正行, 己三 結行。今初。

前行有六法,是金洲大師傳記所說:洒掃靜室,安置佛像。陳列供品,莊嚴而不蕩動。坐舒適座,身背直立,結伽趺座,或半伽趺,由此加行,皈依,發心,當生决定,自續混合。如是思惟,前面虛空,安坐甚深見廣大行所傳承根本上師,并有無量佛及菩薩,聖者聲聞圓覺及部屬等集聚。明顯現前。并於所生道之相續,集聚順緣資糧,清[A32]淨【CB】,凈【補編】逆緣障礙,若無此二,道極難生,故須由能攝集聚清[A33]淨【CB】,凈【補編】扼要七種支分,相續修習。此中頂禮支分所謂攝三門頂禮者:盡所有等云云一頌。謂攀緣十方三世一切諸佛,從心深處,三門敬禮。又三門各別身敬禮者:善行云云一頌。謂攀緣總攝十方三世一切諸佛統於意境明顯現前,自身變化,如微塵沙數,而作敬禮。此亦是說,由境等故,生起信力,善行遍起。意敬禮者:「於一微塵上云云」一頌。謂於每一微塵上,有與微塵量等諸佛,安住其上,四週菩薩所繞,隨念彼等功德,生起勝解。語敬禮者:讚歎彼等云云一頌,謂若已盡讚歎諸境功德,是諸不了者。應於每一身變化無量頭,又於每一頭變化無量舌,由善妙音,而作讚說。此中音者,即是讚頌,彼之支分,因者是舌。海者,無量詞句。供奉有比供養者,最勝花等云云一頌。所謂最勝花者,是諸天上人間殊勝花瓣。鬘者:是由種種花瓣串集為環。此二是明一切天生及人為者。鐃鈸者,謂樂器,有節奏抑揚等聲。塗者:謂香料混合塗抹。勝蓋者,謂尊勝傘蓋。燈者,謂酥酪等所生光燄以及寶光,香者:謂董香一種。最勝服者:謂上等衣裝。勝香者:謂由栴檀升起香味氣體水份等。粉屑浮飾者:謂香粉庫斗盛香布袋。亦是用畵壇場采色粉末,次第增添,高廣等同須彌。安設者,謂如上說而後,作種種通常陳飾莊嚴。供奉無比供養者:所有供養等云云一頌,包括以前有比供養世間供,此是由諸菩薩等諸大威力,變化九善妙供,為無比供。最後二句,謂前二未盡一切,所當作者,於頂禮供養等隨起善心及所緣境。懺罪者,謂貪等云云一頌,從依三毒因,而有所依身等三。自性者:謂由我所作,此有若自作,趣入他作,見作隨喜。總攝彼等一切者,謂如其所有。是從憶念,彼等罪緣,於前者悔,於後者懺。若從自心深處而作懺悔,則於已前所作斷其增長,於後者等,斷其散布。隨喜者,十方佛云云一頌,謂從憶念,五補特伽羅,彼善功德,而修歡喜。激勵轉法輪者:凡諸十方云云等一頌,謂於十方剎中,雖現証得菩提佛相,因得無碍智,永不執取。身亦如其數量,由變化身說法,而作激勵。祈禱者:出離生死云云一頌,謂於十方剎中宣說出離生死等理趣,為利一切有情,生安樂故,量等微塵劫數不般涅槃,祈禱安住。廻向支分者,敬禮云云一頌,謂由以上所列六支分善業所有一切善根,與諸有情相共,作為圓滿菩提之因,猛利諄勵廻向,永無盡期。如是了知此等詞義,專一心意,漸漸如其所說修作,則能受取無量福蘊。是故由頂禮,供養,激勵,廻向,隨喜等五,是集聚資糧。懺悔是清淨罪障。心於自善,及他品類所修歡喜善能增長。廻向能於集聚清[A34]淨【CB】,凈【補編】及所增長少分善業而能增多。又於暫生善果,易消逝者,永不消逝。總於所集所[A35]淨【CB】,凈【補編】所增長者,能三不盡。由是明顯攀緣,而供曼札,所有於善知識不恭敬等顛倒作意,無邊遮止。則恭敬善知識等無倒作意普遍易生。所有內外一切障碍,「息滅請加持」應猛利念誦多遍祈禱。

己二 正行, 又分二: 庚一 總修理趣, 庚二 此中所修理趣。今初:

此者修習如前所說之道,於所緣善,如其所欲,將護其心,是能堪忍。此復若有執持,從執持已,而修所緣,於自所欲,即使修習如其次第修習爾許善所緣境,不能隨轉。因從最初成為惡習,所有善行悉成過失。是故最初將修,於諸所緣,數量次第,應當决定。次後如其决定而修,次後發起猛利誓願,謂如所决定者,更無其餘,故當具足憶念正知而修。

庚二 此中修理。

起始思惟依止功德以及攀緣不依止罪等,次應多起防護之心,應不容納分別上師過失之心,隨自所知,而起思惟,戒定等功德。如是直至未能生起清淨信心不斷修習。次後思惟,如前經說,經已利我或將利我一切恩德,直至誠敬未生之中,從心深處,不斷修習。

己三 結行。

所聚福善,應從普賢行願及七十願等,於現前及究竟願處等,猛利憶念而作廻向。如是於黎明,午前,午後,黃昏四時,而作修習。此中初時若長,心易沉掉,若如此修,難以治心,故應時短,次數當多。如云:「欲修心長,若作截止,則於後次心欲趣入。如若不爾,見座位時,即覺發嘔。」

戊二 未修中間如何作。

總說頂禮旋繞念誦等雖多,而主要者,是從勵力修已放捨中間,若於所修緣相不依念知,任其散怠,則所生極小,故於中間,應閱佛經,數數憶念,則由多門集聚生起功德順緣資糧,亦由多門而能清[A36]淨【CB】,凈【補編】逆緣障碍,當恆守獲自心,受持一切根本戒學。復應學習四種資糧,而為各各引生止觀道之正因,此中所謂攝護根門者,謂從依止境根,生六識已,意識便於六可愛境及六種不可愛境,生起貪嗔,應當從彼守護不生。正知而行者,如入行論云:現前身及心,數數當觀察,若唯彼所攝,正知守護理。謂身心等業,若於境轉,應知當作及不當作而行。飲食知量者,謂應斷除飲食太多或則太少,以不防害善業適量而食。此復應修攀緣貪愛飲食罪業,而起思維,此非煩惱,饒益施主,身中諸蟲,現以財攝,於當來世,為法所攝,又應思維,為成辦一切有情義利而受飲食。親友書亦云:由思飲食似葯理,并無貪嗔作近止,既不是憍亦非慢,非壯唯令身能住。精勤輕醒瑜伽於眠息時如何作者,親友書云:具根性者於永晝,夜間亦過初後分,眠時亦不空無果,眠時恒具足正念。此說白晝,及其夜間初後二分,無論正修及未修時,如所應作,故行坐時,應從五蓋,[A37]淨【CB】,凈【補編】修其心,當具義利。眠息徧行者,是在修後,不令空散。此中身行道者:謂於夜間三分,中分當眠,右脅而臥,重叠左足於右足上,如獅子臥。憶念者,謂憶念日間所修全分善業,直至未熟睡之中,隨念依止。如是雖在睡時,亦猶醒時,能修三摩地等善行。正知者,謂由如是依止念時,隨起煩惱即能了知斷除不取。起身想者:謂應思維,僅此睡眠,已應當起。如是唯除正修之中不共修法之外,所有前行正行結行中間行等,諸應行者,乃至觀中所修一切所緣行相皆如是行。

丁二 由二種修行理趣辨別如何修。

莊嚴經論云:此中依止聽聞,如理作意,從如理作意,生起真實境智,此說由聞而思,由思生慧,更從如理作意起修,乃得生起現証真實義境。現觀莊嚴論亦云:抉擇分見道,以及修道中,常思維稱量,及觀察修道。此謂大乘聖者修道,尚有數數思維,稱量觀察。集學論亦云:以如是故,身及受用,福德相續不斷,當修捨,護,[A38]淨【CB】,凈【補編】,長。此說身及受用善根等三,於一一中,皆應當修捨護[A39]淨【CB】,凈【補編】長四事,修又有由別觀察智先觀察後修之觀察修,以及不觀察唯專止於一境之止修二種,然則云何於如何道是觀察修於如何道是為止修,謂於善知識修習誠信,及修暇滿,義大,難得,死沒無常,業果,輪廻過患,及菩提心,於此等者,須思擇修。謂於此等,令心猛利,須恒常變改其意,若無此者,則不能滅此相違品類,不敬等故,能生起如是心者,是唯依賴數數觀察思擇修故。譬如貪境,若多增益,可愛之相,則生猛利之貪。又於仇敵,若多思惟,不悅意相,則生猛利之嗔。是故修習此等諸道,境相明不明顯皆可,然須心力猛利恒常,故應觀察而修。若心不能住一所緣於一所緣,為令如欲,堪能住故,修止等時,若數觀察,住心不生,是故爾時則須止修。又有未明此理,說凡博達者,唯觀察修。凡古薩黎,應唯止修亦不應理,以此各各均須二種故,智者既須修習止等,諸古薩黎更須於善知識修猛利誠信故。由是若執,由分別智,數數觀察,是聞思時而非修時,亦不應理。又有若執,一切分別,是相執故,能障成佛。此是未能分辨:非理作意是實執分別,如理作意乃正分別,故有是過。又有於此教授,作如是說:心於一境,如其所欲,如理安住,是須修習不分別定者。若於以前多觀察修,是能障定生起,亦不應理。此如善巧匠人,將諸金銀,數數火燒,數數水洗,[A40]淨【CB】,凈【補編】除所有一切垢穢,成極柔輭運用堪能,次作耳環諸莊嚴具,如其所欲,任運成辦。如是於根本煩惱及諸惡行,如在修習諸黑業果輪廻罪惡等,已前時中所說。應以觀慧,數數修習彼等過患,令心徧生熱惱;或起厭離,以是作意,如火燒金令意背棄諸黑惡品,[A41]淨【CB】,凈【補編】此諸垢,如在修習知識功德,暇滿義大三寶功德,白[A42]淨【CB】,凈【補編】業果及菩提心等時中所說。由觀察慧數數修習此等功德,令心潤澤而成清[A43]淨【CB】,凈【補編】,以此作意,如水洗金,令心趣向,諸白[A44]淨【CB】,凈【補編】品,愛樂歡喜,以白善法潤澤其心,如是成[A45]已【CB】,己【補編】,隨所欲修,若止若觀,於彼屬意,無大劬勞,即能成辦。如是觀修,即是能成不分別定最勝方便。亦如聖者無著云:譬如巧匠及彼弟子,於任何時,欲[A46]淨【CB】,凈【補編】金銀,一切垢穢,則於時時,火燒水洗,柔輭隨順,現前堪能,成辦彼彼妙莊嚴具。如是巧匠及彼弟子,隨所了知順彼工巧隨其所欲,作成莊嚴。如是瑜伽行者,亦復如是,於任何時,令心不趣貪等垢穢而生厭離,即能不趣,障垢憂惱。自心由於趣向愛樂善品,而作歡喜。是故瑜伽行者為令其心,於止或觀,加行修習,即於彼彼極能隨順,極能安住,無動無轉,如其所思,一切義利皆能成辦。

復次令心堅固安住,於一所緣,所有違緣要有二種:謂沉及掉。是中若有猛利不斷,能見三寶功德之心,極易斷沉。對治此者,即是由見功德門中策舉其心,定量諸師,多宣說故。若有不斷猛利能見無常苦等過患之心,則易斷掉。以掉舉者,是貪分攝,是散亂故,能對治此,是謂厭離,故諸經論,讚歎厭離。

乙二 依止後如何修心次第分二, 丙一 於有暇身勤取心要, 丙二如何攝取心要之理。 初又分三: 丁一 正明暇滿, 丁二 思其義大,丁三 思維難得。 初又分二: 戊一 暇, 戊二 滿。 今初。

如攝功德寶云:由戒斷諸畜趣體,及八無暇常得暇。此說離八無暇謂之有暇。八無暇者:謂無四眾遊行邊地。粗鄙,喑啞,斷肢,缺耳等名根不全。妄執無前後世,無業果,無三寶等名邪執見。無佛出世無佛教,此四是人中無暇。又三惡趣等三,及長壽天是非人無暇。如親友書釋云:所謂無想及無色天,二中初者,在第四靜慮廣果天中處於一分,如聚落外阿蘭若處,後者,謂生無色之異生類。八無暇論亦云:常為欲事散亂諸欲界天者,謂常壽天。

戊二 滿分二: 己一 五自圓滿, 己二 五他圓滿。 今初。

人生中國根具,業無倒信處。所謂生中國者,謂生有四眾遊行處。根具者,謂非喑啞斷肢,眼等皆悉圓具。業無倒者,謂不自作或教他作無間罪,信處者,謂信律藏是世出世一切善法所生處,律藏者,包攝三藏。此五屬於自身所攝,是修法助緣,故名自圓滿。

己二 五他圓滿。

佛生說正法,常住隨教轉,他故具悲心。言佛出世或降生者,謂經三無數刧,集積資粮,現証圓滿正等正覺。說正法者:謂佛自說或聲聞說。

聖教常住者,謂從成佛說法乃至未般湼槃中間,勝義正法,能現修証,永不壞滅。法住隨教轉者,謂由如是証正法諸眾生,能令了知有力當証,而如所証。於聖教隨轉。他故具悲心者:謂有施者及諸施者給法衣等。此五是他身所有,亦是修法助緣,故名他圓滿。

丁二 思其義大。

為畢竟安樂故,若未修習清[A47]淨【CB】,凈【補編】正法,僅為命存以來引樂除苦而劬勞者,旁生亦有,故雖生善趣,等同旁生,故修大乘道者:須有如前所說之身,如弟子書云:如來道所依,能引導眾生,是由人身得,心力廣大故。道非天非龍,亦非非天得,非金翅持明,非腹行似人。又有欲天,昔人世時,由其修道習氣深厚,堪為新証見諦之身,然上界身則定無新得聖道者,如前所說,欲天亦多成無暇處,故於最初修道之身,人為第一。此復北俱盧洲人,不堪為諸律儀所依,故讚三洲之身,其中尤以南瞻部洲身最為稱讚。是故應當作是思維,我今獲得如是善妙人身,何令空無果利,我若令其空無果利者,更有何事較此自欺,較此愚蒙,而為重大。既經多刧輪轉諸惡趣等無暇之處,而今一次幸脫,如仍空耗仍還彼處者,則我實無心志,如為明咒之所蒙蔽,故應由此等門數數修習。如入行論云:既得有暇身,我若不修善,更無欺過此,亦無愚過此。又說:難得利益處,如何偶然得。若我具知識,若被牽地獄,則如咒所蒙,是我心全失。何蒙我不知,自心有何障。如是觀察畢竟,不僅義大,即是觀察現前,亦為善趣身受用眷屬圓滿之因,如以此身,而修佈施持戒忍等,能易成辦,故應思維是理。如是義大之身,若不晝夜精勤此二之因,如入寶山空手而回。

丁三 思維難得。

如事教中說:從善惡趣死後,復生惡趣者,如大地土,從彼而生善趣者,如爪上塵,故從善惡二趣而思難得。更應思惟如前所說,為何難得。四百頌云:凡人多執持,非是勝義品,故諸異生等,多定生惡趣。此說人等大凡愛行十種不善品類,由是定多往生惡趣。又如於菩薩等,起嗔恚心,雖一剎那,尚須經刧住無間獄,况自相續,已有多生所積罪障,果未出生,對治未壞,於三惡趣須經多刧,更何須說。如是若能决定清淨以茲所積惡趣之因,防[A48]護【CB】,獲【補編】新造,則諸善趣,雖非希貴,能如此者,亦極珍少。若不如是修,則定往惡趣,既入惡趣,則不能修善,相續作惡,故經多刧,雖善趣名,亦不得聞,此是入行論所說。如布朵瓦尊者云:在昔盆地,有一壯麗碉堡,名麻却卡,後為賊據,經久傾頹,有一老者,因此堡故,心極痛惱,後聞復得,因不良於行,僅憑一矛,逶迤而至,歎曰:今得麻却卡,莫非夢歟,如是既得暇滿,亦應獲得如是喜悅,而修正法。乃至未得如是心時,應當修學。

如是若於暇身,如能生起具足圓滿因相,受取心要願望,須思四法,此中須修行者,謂一切有情唯求安樂,不求苦惱,然引樂除苦亦唯依賴正法故。能修行者:謂應具足外緣善知識,內緣暇滿。此復必須現世修者,若現世不修,極多生中,暇滿難得,故又須即刻修者:謂死期不一定故。其中第三,能遮推延於後生中修法懈怠,第四能遮[A49]已【CB】,己【補編】知此生須修,但以前前年月日未修,後後能修之遷延懈怠思惟。總攝此二為應速修,作三亦可。是則念死亦與此聯繫,然恐文煩,至下當釋。

如是若由種種門而正思惟,制心力大,故應如前所說思惟。如若不能,則應攝持何為暇滿體性,現前究竟門中義大道理,因果門中難得理趣,隨所相宜,從前說中取而修行。此中從因門中難得者,總說僅僅得生善趣,亦須修一戒等[A50]淨【CB】,凈【補編】善。別說得具暇滿,則須受持[A51]淨【CB】,凈【補編】戒而為根本,施等為伴,無垢[A52]淨【CB】,凈【補編】願為結合等眾多善根,現見修如是因者,極為稀少,由是推度,善趣身果,若總若別,皆屬難得,又由果門中難得者,謂觀察異類諸惡趣眾,唯此善趣,是三有邊際,觀察同類善趣,殊勝暇身,是為至寶,故應當修。格喜奪巴云:殷重修此,餘則由此引生,故當勵力。

丙二 如何攝取心要之理分二: 丁一 道總建立生起决定, 丁二 正說取彼心要理趣。 初又分二: 戊一 三士夫道攝一切佛語理趣, 戊二 顯示從三士夫門如其次弟引導理由。 今初。

佛初發心,中間集聚資糧,最後完滿正等正覺,一切均為義利有情,說一切法,亦為成辦有情義利,是故所成辦有情義利有二,謂現前善趣及究竟定勝。其中依於初所成辦,盡其所說,攝入正下士,或共下士法類,殊勝下士者,謂此生中,不以為重,而求後世善趣圓滿義利。唯作能成辦此等之因故。如道灯論云:盡所有方便,唯求輪廻樂,希求自義者,此謂下士夫。

畢竟定勝又有二種,謂從輪廻僅得解脫,及証一切智智。其中若依聲聞獨覺乘為準,盡其所說一切,均悉攝入正中士,或共中士法類,中士夫者,謂於一切諸有生起厭惡,欲從三有而得解脫,為求自利,是故趣入彼之方便三種學處。道灯論云:背棄三有樂,遮惡業為性,唯求自寂事,故名中士夫。成辦一切智智之方便又有二種,謂密咒大乘及般若大乘,此二攝入上士夫法類。上士夫者,謂由大悲自在轉故,為盡一切有情苦故,為得佛位,是故學習六度及二種次第等。道灯論云:由了自續苦,所有他諸苦,希求正除盡,此是上士夫。此士所修菩提方便,所謂六度及密咒二者,後當解釋。關於三士夫之名,攝抉擇論及俱舍釋等說有多種:下士夫中亦有二類,有樂現世,或樂後世,此中是指第二。因須趣入善趣無謬方便故。

戊二 顯示從三士夫門如其次第引導理由分二: 己一 顯示何為由三士道引導之義, 己二 如是次第引導之理由。 今初。

如是雖說三士,然於上士道中亦能攝納餘二士道,因此二種是大乘道之支分。馬鳴菩薩所宣說者。是故此中,非是引導唯三有樂,為所欲得,下士夫道。為求自利唯脫生死,為所欲得,中士夫道。是將少許共彼二道作上士道引導前行,為修上士道之支分。

己二 如是次第引導之理由分二: 庚一 正明理由, 庚二 明所為由。今初。

趣入大乘能入之門者,即是於殊勝菩提而能發心,若於相續生此心者,如入行論云,若能發心一剎那:繁生死獄諸苦惱,應說是諸善逝子。謂得菩薩名已,其身即入大乘之數,若失此心,即從大乘數中還退出故。是故凡欲趣入大乘者,須以眾多方便勵力令發,然發此心須先修習發心利益,令於利益,猛利善悅而作增廣,及須皈依七支願行,此是集學論及入行論所說。

如是所說利益略有二種:謂現前利益及畢竟利益。初中又有不墮惡趣及生善趣二種。若發生心,能[A53]淨【CB】,凈【補編】宿所集積及斷新造惡趣之因。諸善趣因,先已作者,由此攝故增長廣大,諸新造者,亦由此心為等起故。無窮盡邊。畢竟義利者,謂諸能脫及一切智,亦依此心易於成辦,若於前時,無有真實欲得現前及畢竟利益,雖如是云云,此諸利益是從發心所生,應當勵力發心亦唯空言,反省自續,極其明了。是故若於善趣及定勝二種利益,生起欲得心者,須先修習共中下士意樂,如是既於彼二利益生起欲得心已,而修具有殊勝利益之心者,則須發起生此根本大慈大悲。此後若思自於安樂匱乏,眾苦逼惱,生死漂流理趣,心極哀痛,毛髮驚豎,則於其他有情亦復安樂匱乏,眾苦逼惱,定起不忍,入行論云:先於諸有情,似此自利心,若夢中不夢,何能生利他。是故於下士時,思維自於惡趣中眾苦所逼理趣。於中士時,思維無寂滅樂唯苦理趣。次於親屬諸有情所比度自心而修,即是生起慈悲之因,大菩提心即因此生,故修共同中下士心者,是為生起菩提心真實方便。如是又於彼二時中,思維皈依及業果等門,多門勵力,集福[A54]淨【CB】,凈【補編】罪,是為菩提心前行,如是由七支願行及皈依等,如其所應。既為對治相續方便,亦當了知此等是為生起此心方便。此中下中一切法類,即是生起菩提心支分道理,凡為師者亦當曉喻。弟子於此應獲定解,每次修時,當念此義,則於修時,極應愛重,若不爾者,則此諸道與上士道別別無關。乃至未達正上士道,於菩提心未得定解,而為生起此心障碍,或於此中,失大義利,故有情於此,應當殷重。如是若善修已,於相續中隨力令生真菩提心,次令此心能堅住故,應以不共皈依為先,而受願心儀軌,既受持願軌已,學諸學處,次應多修欲學之心,而學六度四攝等學處,若由至心起欲學已,再受行心清淨律儀,次應直至捨命不犯根本罪戒,餘中下纏及諸惡作,亦當勵力不染。設若有犯,亦應如所宣示,犯後對治門中,善為[A55]淨【CB】,凈【補編】治。次於六度總則學習,別則令心於善所緣,此能如欲而安住故,應學止為體性靜慮,次為斷除二種我執縛故,以見决定空性真義,次應將護無倒修法,成辦慧為體性之觀。如道灯論註釋說:如是除修止觀,學習律儀學處以下,是為戒學,止為心學,觀為慧學,復次止以下是方便分,福德資糧,依世俗諦道,廣大道次。

生起三種殊勝慧者,是慧分,智慧資糧,依勝義諦甚深道次。應於此等次第决定,數量决定,方便智慧,若是分離,不証菩提,故應生起廣大定解。

如是由諸共道[A56]淨【CB】,凈【補編】相續[A57]已【CB】,己【補編】,决定應須轉入咒道,以若能入,速能圓滿二種資糧故,設若此外非所能堪,或由種姓功能羸劣不樂轉者,則應唯將此道次第漸次增廣。

[A58]若【CB】,□【補編】入密咒者,依止善知識法,當是勝出前者,以總一切乘,別咒乘中,殷重宣[A59]說【CB】,□【補編】故。次以清淨續部所說灌頂,成熟身心,爾時所得三昧耶及律儀,應寧捨命[A60]如【CB】,□【補編】理護持。別言之,若犯根本罪染,雖可重受,然相續己壞,功德難生,故應[A61]不【CB】,□【補編】染。設若有染,亦應悔除防止令[A62]淨【CB】,凈【補編】,故當不為一切支分罪染所染。

[A63]次【CB】,□【補編】染密部,若是下部有相瑜伽,若是上部生起次第,隨其一種,善導修學。此[A64]堅【CB】,□【補編】固已,若是下密部無相瑜伽,若是上部圓滿次第,隨於其一,應善修學。如[A65]是【CB】,□【補編】建立道之正體,是道灯所說,故道之次第,亦應如是引導。

庚二 明所為由。

[A66]若【CB】,□【補編】中下士諸法類等,悉是上士前加行者,作為上士道次足矣,云何別立共中下[A67]士【CB】,□【補編】道名目耶?別分三士而引導者,有二大義,一為摧伏增上我慢,謂尚未起中[A68]下【CB】,□【補編】士夫之心,即便自許我是上士。二為廣益上中下心,廣饒益理者,謂上二士[A69]夫【CB】,□【補編】,亦須希求善趣及解脫事,故於所導上中二類補特伽羅,教令修習此二意念,無有過失,起功德故。若是下品補特伽羅,雖令修上,既不能發上品意念,[A70]又【CB】,□【補編】棄下品,俱無成故。

[A71]復【CB】,□【補編】次為上善根人,宣示共道,令共修習,此等功德,前[A72]已【CB】,己【補編】生起。如未生起,速[A73]令【CB】,□【補編】當生,若生下下,可以引導上上,故於自道,并不迂緩。須以次第引導心者,陀羅尼自在王請問經中,以善巧摩尼匠人漸磨摩尼法喻合說。龍樹依怙亦云:初中善趣法,次生决定勝,以得善趣身,漸得决定勝。此說善趣身及决定勝[A74]道【CB】,□【補編】次第引導。聖者無著亦云:又菩薩者,為令漸次成辦正善品類故,於諸劣慧[A75]凡【CB】,□【補編】夫,為說淺法,隨轉粗近教授教誡,知中慧者為說中法,隨轉中間教授教誡;知廣慧者為說深法,隨轉幽微教授教誡。是名菩薩於諸有情次第利行聖者。[A76]提【CB】,□【補編】婆亦於攝行灯論中,先須建立修習波羅密多乘意念,次趣蜜咒漸次道理。嗢[A77]陀【CB】,□【補編】南云:諸初業有情,趣入勝義諦,佛說此方便,漸次為階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