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經參訂疏 卷7
楞伽阿䟦多羅寶經參訂疏卷第七
一切佛語心品第一之四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三藐三佛陀。
(魏譯云:唯願演說自身所證內覺知法,以何等法名為法身?唐譯云:願為我說如來應正等覺自性覺。○梵語三藐,譯云正等。三佛陀,譯云正覺者。三譯語異義同,蓋約能證人邊,問所證法身。)。
我及餘菩薩摩訶薩,善於如來自性自覺覺他。
(大慧先敘所問之益也。集註云:如來自性,法身自性也。)。
佛告大慧:咨所欲問,我當為汝隨所問說。大慧白佛言: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為作耶?為不作耶?為事耶?為因耶?為相耶?為所相耶?為說耶?為所說耶?為覺耶?為所覺耶?如是等辭句,為異?為不異?
(魏譯為作耶句,上加法身字。事作果,相作見,覺作智。○此問如來法身,於諸句中,為何所屬?即此諸句,為異不異耶?蓋前文所明涅槃,即是如來法身。故大慧次涅槃後,遂問法身,將欲如來融會能所。故下文云:法身者,即是自性涅槃。)。
佛告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於如是等辭句,非事非因。所以者何?俱有過故。
大慧,若如來是事者,或作、或無常;無常故,一切事應是如來,我及諸佛皆所不欲。
(此牒釋上義也。古註云:若言如來是果事者,即同作法無常過。若同無常者,一切世間果事悉應是如來。故魏譯云:不許此法。)。
若非所作者,無所得故。方便則空,同於兔角槃大之子,以無所有故。
(唐譯云:若非作法則無體性,所修方便悉空無益,同於兔角石女之子,非作因成故。)。
大慧!若無事無因者,則非有非無;若非有非無,則出於四句。四句者,是世間言說;若出四句者,則不墮四句;不墮四句故,智者所取。一切如來句義亦如是,慧者當知。
(若無下,遣計明正。謂事之與因,是凡愚妄計。今云無者,蓋遣之也。事因既遣,則非有非無。非有非無,則超出四句。然四句者,是世間言說。若超出四句,則離世間,不墮四句。此不墮四句之義,智者所取,以顯四句是凡愚計著耳。然此超義,非唯釋尊如是,一切諸佛,義亦如是。具智慧者,當去邪而歸正可也。)。
如我所說一切法無我,當知此義,無我性是無我。一切法有自性、無他性,如牛馬。大慧,譬如非牛馬性、非馬牛性,其實非有非無,彼非無自性。
如是,大慧,一切諸法非無自相、有自相,但非無我愚夫之所能知,以妄想故;如是一切法空、無生、無自性,當如是知。
如是,如來與陰非異非不異。
若不異陰者,應是無常;若異者,方便則空;若二者,應有異。如牛角相似故不異,長短差別有異;一切法亦如是。
(古注云:若言法身與陰一者,應是無常;若言法身與陰異者,則同虛空,無有益物方便;若言法身與陰二者,應有異相。如牛二角相似,不得言異;二角長短不同、黑白差別,不得言不異。故魏譯云:如是一切諸法,應無異相而有異相。)。
大慧,如牛右角異左角,左角異右角,如是長短種種色各各異。大慧,如來於陰、界、入非異非不異。
(如牛下,承上若二者應有異之言,以明如來與陰等非異非不異也。)。
如是,如來、解脫非異非不異。
(唐譯云如來者,依解脫說。如來解脫,非異非不異。○如來是能證之人,解脫是所證之德。蓋以能所辨非一異也。此約出世淨法,辨非一異。)。
如是,如來以解脫名說。
(承上文意,以明如來依解脫名說也。)。
若如來異解脫者應色相成,色相成故應無常。若不異者,修行者得相應無分別,而修行者見分別,是故非異非不異。
(此釋前文能所非一異也)。
如是智及爾𦦨,非異非不異。
(此約能知所知,辨非一異。)。
大慧!智及爾𦦨,非異非不異,非常非無常,非作非所作,非有為非無為,非覺非所覺,非相非所相,非陰非異陰,非說非所說,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故,悉離一切量。
(此謂名數性空,法身斯顯。是以牒拂大慧所問之語,謂離如是一切心量,法身當現,故槩言非也。)。
離一切量則無言說,無言說則無生,無生則無滅,無滅則寂滅,寂滅則自性涅槃,自性涅槃則無事無因,無事無因則無攀緣,無攀緣則出過一切虗偽,出過一切虗偽則是如來,如來則是三藐三佛陀。大慧,是名三藐三佛陀佛陀。
大慧,三藐三佛陀佛陀者,離一切根量。
(集註云:躡前重釋,結酬所問。明如來法身正徧知覺者,永離一切諸根境界,不可以識情虗妄測度。)。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悉離諸根量,無事亦無因,[A1]已【CB】,巳【卍續】已離覺所覺,亦離相所相。
(集註云:自此七偈,頌法身離念,超過二見,此總明悉離也。)。
陰緣等正覺,一異莫能見,若無有見者,云何而分別?
(集註云:若五陰諸緣與正覺,既無一異可見,云何更有所分別義?)。
非作非不作,非事亦非因,非陰不在陰,亦非有餘雜。
亦非有諸性,如彼妄想見,當知亦非無,此法法亦爾。以有故有無,以無故有有,若無不應受,若有不應想。
或於我非我,言說量留連,沉溺於二邊,自壞壞世間。
(集註云:言愚夫不知如來法身體,離有無計著、我非我等言說量,溺於一切二邊過患,則自壞壞他,流轉生死。)。
解脫一切過,正觀察我通,是名為正觀,不毀大導師。
(集註云:言離有無一切過患,則能正見如來法身自通,不毀導師所說法要。)。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修多羅攝受不生不滅。又世尊說:不生不滅是如來異名。云何世尊為無性故說不生不滅?為是如來異名?
(集註云:大慧因上言如來法身無有生滅,又如佛昔修多羅中分別攝取不生不滅,說此即是如來異名。故舉此二教相違,請佛會通異名及無性二義。)。
佛告大慧:我說一切法不生不滅,有無品不現。
(集註云:一切法生則墮有,滅則墮無,不生不滅,則超有無品類,故曰不現。)。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一切法不生者,則攝受法不可得。一切法不生故,若名字中有法者,惟願為說。
(大慧問言:若一切法不生,則無法可攝。既云不生不滅是如來異名,則如來名字中疑應有法,願為我說。)。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吾當為汝分別解說。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我說如來非無性,亦非不生不滅攝一切法,亦不待緣故不生不滅,亦非無義。
(佛答云:如來名體,非是無性不生不滅之名,亦非攝一切生滅之法。自覺因成,不待緣而故有。雖云不生不滅,必非斷無之義。)。
大慧,我說意生法身如來名號;彼不生者,一切外道、聲聞、緣覺、七住菩薩非其境界。大慧,彼不生即如來異名。
(集註云,佛說不生不滅,即是如來意生法身別異之名也。凡愚外道,昧劣二乘,七地菩薩,心量未滅,非其境界,是皆不能了耳。)。
大慧!譬如因陀羅、釋迦、不蘭陀羅。
(不蘭之,不以富音呼之。華嚴鈔譯云降伏,以能降伏阿修羅故。此舉帝釋千名,以例如來眾多名號也。華嚴十二經如來名號品云:如來於此娑婆世界,或名一切義成,或名圓滿月,如是等其數十千。十方世界亦各具足十千,乃至云有無量百千名號。大矣哉世尊!一體而多名,應緣以立號耳。集註云:或云釋迦提婆因陀羅,又云富蘭陀及憍尸迦,皆帝釋異名。)。
如是等諸物,一一各有多名,亦非多名而有多性,亦非無自性。
如是,大慧,我於此婆呵世界,有三阿僧祇百千名號。
(集註云:娑呵,舊曰娑婆,亦曰索訶,譯云能忍。阿僧祇,譯云無數。)。
愚夫悉聞各說我名,而不解我如來異名。
(唐譯云:諸凡愚人,雖聞雖說,而不知是如來異名。)。
大慧,或有眾生知我如來者,有知一切智者,有知佛者,有知救世者,有知自覺者,有知導師者,有知廣導者,有知一切導者,有知仙人者,有知梵者,有知毗紐者,有知自在者,有知勝者,有知迦毗羅者,有知真實邊者,有知月者,有知日者,有知主者,有知無生者,有知無滅者,有知空者,有知如如者,有知諦者,有知實際者,有知法性者,有知涅槃者,有知常者,有知平等者,有知不二者,有知無相者,有知解脫者,有知道者,有知意生者。大慧,如是等三阿僧祇百千名號不增不減,此及餘世界皆悉知我,如水中月不出不入。
彼諸愚夫不能知我墮二邊故,然悉恭敬供養於我,而不善解知辭句義趣,不分別名,不解自通,計著種種言說章句,於不生不滅作無性想,不知如來名號差別,如因陀羅、釋迦、不蘭陀羅。
不解自通,會歸終極,於一切法,隨說計著。
(集註云:終極之旨,不善會歸,故於一切法,隨言說計著。)。
大慧,彼諸癡人作如是言:義如言說,義說無異。所以者何?謂義無身故,言說之外更無餘義,唯止言說。
(謂愚癡人執言說即義,離言說無別義故。何者?義無體性故。言說之外,求義性不可得,由是唯止言說。悲夫!止於言說,忘於義趣,執筌為魚,觀指亡月,得非誤哉!)。
大慧,彼惡燒智,不知言說自性,不知言說生滅、義不生滅。
(惡燒智者,謂凡愚人惡智,如火燒菩提芽,不知言說自性從妄想起,以音聲齒吻和合而成,亦復不知言說是生滅法,義不生滅。)。
大慧,一切言說墮於文字,義則不墮,離性非性故,無受生亦無身。
(義則下,唐譯云義則不墮,離有離無故,無生無體故。)。
大慧,如來不說墮文字法,文字有無不可得故,除不墮文字。
(謂如來說而無說,不令聞者墮於文字,是謂無說無聞也。何以故?文字性空,有無不可得故。除不墮文字法,墮即不說。)。
大慧!若有說言如來說墮文字法者,此則妄說,法離文字故。是故,大慧!我等諸佛及諸菩薩,不說一字不答一字。所以者何?法離文字故,非不饒益義說言說者眾生妄想故。
(謂佛所說法,隨機建立。法無定名,理何所說?若人謂佛有所說法,則為謗佛。何以故?法離文字,言說性空。是故如來說無所說,於諸聞者聞無所聞。然則諦理寂然,無說無聽。故法華云: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此之謂也。所以下,重顯法離文字,以彰不說之說,究竟饒益一切有情,非不饒益之義也。蓋言說者,眾生妄想故。)。
大慧!若不說一切法者教法則壞,教法壞者則無諸佛菩薩緣覺聲聞,若無者誰說為誰?
(壞,即滅也。若直謂不說一切法,則教法滅盡。教法既滅,則三乘聖人悉無成矣。若無諸佛,誰為說者?若無三乘行者,為誰說法?)。
是故大慧!菩薩摩訶薩莫著言說,隨宜方便廣說經法。以眾生希望煩惱不一故,我及諸佛為彼種種異解眾生而說諸法,令離心意意識故,不為得自覺聖智處。
(是故下,明結勸之意。隨宜下,示廣說之由。謂以眾生樂欲之心所生煩惱非一種故,是故諸佛為彼異解眾生廣說諸法,令離心意識著。若有眾生即得自覺聖智處者,則不為多說,但直示一乘而[A2]已【CB】,巳【卍續】已。)。
大慧,於一切法無所有,覺自心現量,離二妄想;諸菩薩摩訶薩,依於義,不依文字。
(謂有諸菩薩,知一切法無所有,覺自心現量,離有無能所性相二邊妄想者,則依於義,不依文字。)。
若善男子、善女人依文字者,自壞第一義,亦不能覺他,墮惡見相續而為眾說,不善了知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亦不知章句。
(謂諸行者,若不解義趣,誤墮文字,不了自心,自壞第一義,亦不能以第一義覺人,墮惡見中,相續不斷,乃為眾人說諸惡法。以惡見故,不善了知如來所有一切諸法,菩薩所有一切諸地,世出世間所有一切諸相,然亦不知如來一切權實章句。)。
若善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通達章句具足性義,彼則能以正無相樂而自娛樂,平等大乘建立眾生。
(謂諸行者若能善解如來一切法、菩薩一切地、世出世間一切相,又能通達一切權實章句,則能具足自性第一義諦,乃以中道無相之樂而自娛樂,復以平等大乘建立一切眾生。)。
大慧!攝受大乘者,則攝受諸佛、菩薩、緣覺、聲聞;攝受諸佛、菩薩、緣覺、聲聞者,則攝受一切眾生;攝受一切眾生者,則攝受正法;攝受正法者,則佛種不斷;佛種不斷者,則能了知得殊勝入處。
(此承上文,以敘得正無相樂者之益也。謂能得是無相樂故,則攝受大乘。以攝受大乘故,上則攝受諸聖,下則攝受羣生。生佛既攝,正法自具。正性自具,則二利兼行,佛種不斷。以佛種不斷故,心能了知,得殊勝入處。殊勝入處者,謂入自覺聖處也。)。
知得殊勝入處。菩薩摩訶薩常得化生,建立大乘十自在力,現眾色像,通達眾生形類、希望、煩惱諸相,如實說法。如實者,不異;如實者,不來不去相。一切虗偽息,是名如實。
大慧!善男子、善女人,不應攝受隨說計著真實者,離文字故。
(此重誡行者莫著言說,當依真實,以真實義離文字故。)。
大慧!如為愚夫以指指物,愚夫觀指不得實義;如是愚夫隨言說指,攝受計著至竟不捨,終不能得離言說指第一實義。
大慧!譬如嬰兒應食熟食不應食生,若食生者則令發狂,不知次第方便熟故。大慧!如是不生不滅不方便修則為不善。
(此喻為諸行者依於文字而不善於法者設也。謂如嬰兒以糓粟之食,當炊令熟然後乃食,若復食生則發諸疾,以其不知次第熟故。如是下法合謂依文字者,計著不生不滅之食,不以次第方便修治則為不善,如彼嬰兒食生者同也。)。
是故應當善修方便,莫隨言說如視指端。
(此結前意,誡令當捨於指)。
是故,大慧,於真實義當方便修。
(此結次前不善修意,誡令當善方便。)。
真實義者,微妙寂靜,是涅槃因。言說者,妄想合。妄想者,集生死。
大慧!真實義者,從多聞者得。大慧!多聞者,謂善於義,非善言說。善義者,不隨一切外道經論,身自不隨亦不令他隨,是則名曰大德多聞。
(此明實義所從得之門也。謂開多聞之門,示真實之義。然多聞之德,在義不在言。在義者善,在言者不善。佛故擇其善者,勉令從之。其不善者,誡令遠之。善義下。謂善於如來第一實義,非善外道所計之義也。故云不隨一切外道經論。自身不隨,亦不令他隨。則自覺覺他,人人返正。不亦為大德多聞乎。嗟夫。今之世有沙門者,稍得小慧,便逞多聞。或內亡實義,外騖清談。依附老莊,縱橫嵇阮。滑稽之言流利,渾厚之風渺茫。以至題篇造論,讚詠外書。雖為探玄者之貴,寧無擇善者之慚。凡吾釋子,當以今經為鑑。依於義,無隨於言。為如來所讚,乃名大德。不亦善乎。奚以區區小慧為自多耶。)。
是故欲求義者,當親近多聞,所謂善義與此相違,計著言說應當遠離。
(此結勸行者,當親近善義之師,遠離著言之教,如來法誨,學者遵行,庶幾為法門之良導也。)。
爾時,大慧菩薩復承佛威神,而白佛言:世尊,世尊顯示不生不滅無有奇特。所以者何?一切外道因亦不生不滅。世尊亦說虗空非數緣滅,及涅槃界不生不滅。
(集註云:因上佛說不生不滅之義,大慧謂外道亦說諸因不生不滅,故曰無有奇特。與世尊說三無為法不生不滅,無有異也。)。
世尊!外道說因生諸世間,世尊亦說無明、愛、業、妄想為緣生諸世間,彼因、此緣名差別耳。外物因緣亦如是,世尊與外道論無有差別。
(問,謂外道計微塵等因,生諸世間。佛說無明愛業為緣,生諸世間。彼因此緣,名雖異而義實同也。外物下,例上意。蓋無明愛業,是內識故。今以外物因緣,與內識同,故亦如是。然則佛與外道,論義何別。)。
微塵、勝妙、自在、眾生主等,如是九物不生不滅。世尊亦說一切性不生不滅,有無不可得。
外道亦說:四大不壞自性、不生不滅,四大常是四大,乃至周流諸趣不捨自性。世尊所說亦復如是,是故我言無有奇特。惟願世尊為說差別,所以奇特勝諸外道。
(大慧以如上因緣及今四大常義對佛校論,世尊於彼初無奇特。然而世尊屢勝外道,外道常有所屈。今大慧欲知世尊勝之所以然者,願為說之。)。
若無差別者,一切外道皆亦是佛,以不生不滅故。
(謂佛與外道所見無別,則諸外道亦皆是佛。何以故?彼此皆以不生不滅見故。)。
而世尊說一世界中多佛出世者,無有是處。如向所說,一世界中應有多佛,無差別故。
(集註云:大慧意謂:世尊當說一世界中無有多佛出世。若向所說法果與外道無別,則一世界中應有多佛出世。何以故?彼此說法無差別故。)。
佛告大慧:我說不生不滅,不同外道不生不滅。所以者何?彼諸外道有性自性,得不生不變相,我不如是墮有無品。
(所以下,出不同外道之意。謂彼外道,計有外性,分別得不生不滅之相。然而分別得者,非真不生滅,有相待故。是以世尊所說,不同外計,墮有無品也。)。
大慧,我者,離有無品,離生滅,非性非無性。
(佛謂我所說者,離有無生滅,非性非非性,是真不生不滅。)。
如種種幻夢,現故非無性。
(一切法性如幻夢現,無實故非有,有相故非無,非彼斷無見故,故云非無性也。)。
云何無性?謂色無自性相攝受,現不現故、攝不攝故。
以是故,一切性無性、非無性,但覺自心現量,妄想不生,安隱快樂,世事永息。愚癡凡夫妄想作事,非諸賢聖。
不實妄想,如犍闥婆城及幻化人。大慧!如犍闥婆城及幻化人,種種眾生商賈出入,愚夫妄想謂真出入,而實無有出者入者,但彼妄想故。
(不實妄想是法。如犍下,舉喻以明妄想不實之意。大慧下,先明犍城非實。眾生出入是犍城所現者,愚夫見有實非有也,妄想故爾。)。
如是,大慧!愚癡凡夫起不生不滅惑,彼亦無有有為無為,如幻人生,其實無有若生若滅,性無性無所有故。
一切法亦如是,離於生滅,愚癡凡夫墮不如實起生滅妄想,非諸賢聖。
(一切下下,重合幻喻。幻人喻一切法,法非性故,離於生滅。而彼凡愚,墮不如實見,起生滅妄想。法體非性,生滅何有?凡愚妄想,非聖賢事。)。
不如實者不爾,如性自性妄想亦不異。若異妄想者,計著一切性自性不見寂靜,不見寂靜者終不離妄想。
是故,大慧,無相見勝,非相見相者,受生因故不勝。
大慧,無相者,妄想不生、不起、不滅,我說涅槃。
(此牒無相見者,得如實義故。妄想不生,無起滅相,即此佛說是涅槃義。)。
大慧,涅槃者,如真實義見,離先妄想心心數法,逮得如來自覺聖智,我說是涅槃。
(承上涅槃明見如實義者,妄想心滅,自覺智圓,佛說是涅槃義。)。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滅除彼生論,建立不生義,我說如是法,愚夫不能知。
一切法不生、無性、無所有。揵闥婆!幻、夢有性者,無因、不生、無自性。
何因空當說?以離於和合,覺知性不現,是故空不生,我說無自性。
(佛意謂不生既明,當說空義。何因而空?由離根塵和合覺知,識體不現。三緣既離,即此名空。空即不生,不生即無自性。法名有三,義意無別。)。
謂一一和合,性現而非有,分析無和合,非如外道見。
(承上離和合,翻明和合非性也。一一指諸法而言,謂諸和合妄想假設,性雖現而非有也。以智分析,本無和合,非如外道見有和合。)。
夢幻及垂髮,野馬揵闥婆,世間種種事,無因而相現。
(集註云:夢幻垂髮等,喻世間諸事妄現其相,初無有因。野馬,即陽燄遊氣。)。
折伏有因論,申暢無生義。申暢無生者,法流永不斷。熾然無因論,恐怖諸外道。
爾時,大慧以偈問曰:
(此下兩重問答,魏唐二譯通為一偈。)。
云何何所因,彼以何故生,於何處和合,而作無因論?
(大慧躡前熾然無因之論為問,意謂云何名無因?若無因者,復何所因?彼諸外道何故有生?既屬無因,更於何處和合而得生耶?故以四何疊問。)。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
觀察有為法,非無因有因,彼生滅論者,所見從是滅。
(集註云:佛言:應觀有為一切諸法,非無因生。非有因生,故說無生。則外道生滅所見之論,自此毀滅矣。)。
爾時,大慧說偈問曰:
云何為無生?為是無性耶?為顧視諸緣,有法名無生?名不應無義,惟為分別說。
(顧,視。按:唐譯是待義。唐譯云:為無故不生?為待於眾緣?為有名無義?願為我宣說。○大慧問:云何為無生?為無性名無生耶?為待諸緣別有一法名無生耶?既有無生之名,不應無無生之義。名義不無,則墮於有,何謂無生?)。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
非無性無生,亦非顧諸緣,非有性而名,名亦非無義。一切諸外道,聲聞及緣覺,七住非境界,是名無生相。
(答,謂非無性名無生,亦非待緣別有法。既名無生,豈云無義。大哉無生,二乘罔攝。一切外道,知見非分。然則二乘但盡生滅,非實無生。七性分得,非究竟也。直至佛果,始證無生實際。)。
遠離諸因緣,亦離一切事,唯有微心住,想所想俱離,其身隨轉變,我說是無生。
(微心,魏、唐二譯作唯心。○今文上有唯字,故變為微,亦唯字義耳。集註作微妙心解,於義雖合,觀本偈意,秪是唯義。)。
無外性無性,亦無心攝受,斷除一切見,我說是無生。如是無自性,空等應分別,非空故說空,無生故說空。
因緣數和合,則有生有滅,離諸因緣數,無別有生滅。
(古註云:有十二因緣,數轉變故,說名生滅。離此數外,更無有生法也。)。
捨離因緣數,更無有異性,若言一異者,是外道妄想。有無性不生,非有亦非無,除其數轉變,是悉不可得。
(集註云,若離妄緣,更無異生性。除十二數轉變,則生性有無等四句,悉不可得。)。
但有諸俗數,展轉為鈎鎻,離彼因緣鎻,生義不可得。
(集註云:諸俗數,謂因緣十二支。新說云:凡夫不能了諸妄緣,是故長劫為之鈎鎻,連環不斷,故目因緣為鈎鎻。若離妄緣,無別生法。)。
生無性不起,離諸外道過,但說緣鈎鎻,凡愚不能了。
(集註云:生無自性,故生而不生,起即生義。故唐譯云:生無故不生,不生故離外道生法之過。我但說因緣為鈎鎻,而愚夫不能知緣中無生也。)。
若離緣鈎鎻,別有生性者,是則無因論,破壞鈎鎻義。
(謂離鈎鎻因緣別有生性者,此性無本,妄以為因,故佛判為無因論也。外計此因能生諸法,而諸法不能自生,由是破壞因緣。鈎鎻之義,得非過歟?)。
如燈顯眾像,鈎鎻現若然,是則離鈎鎻,別更有諸性?
無性無有生,如虗空自性,若離於鈎鎻,慧無所分別。
復有餘無生,賢聖所得法,彼生無生者,是則無生忍。
若使諸世間,觀察鈎鎻者,一切離鈎鎻,從是得三昧。
(集註云:若使諸世間人觀察鈎鎻義者,了知一切諸法本離鈎鎻,從此得解脫三昧。)。
癡愛諸業等,是則內鈎鑽,鑽燧泥團輪,種子等名外。
(癡,魏唐二譯作無明。○無明是過去二支因中之一,愛是現在三支因中之一。於十二緣中,略舉過現二因,以該餘十,總為內鈎鎻也。鑽燧、泥團輪等,為外鈎鎻,例同諸法也。鑽燧,世人取火之具。泥團輪,陶家造器之緣。種子是為正因,水土是為助緣。內外一切諸法,同是鈎鎻義。略舉三法,例彼鈎鎻因緣,和合而有。由此內外鈎鎻,世間諸法,得成就故。)。
若使有他性,而從因緣生,彼非鈎鎻義,是則不成就。
若生無自性,彼為誰鈎鎻?展轉相生故,當知因緣義。
堅濕煖動法,凡愚生妄想,離數無異法,是則說無性。
(一切諸法不離堅、濕、煖、動之性,凡愚於此法中執為實有,故生種種妄想。然離堅、濕、煖、動名數之外,別無異法可得,是故諸法說為無性。)。
如醫療眾病,無有若干論,以病差別故,為設種種治。我為彼眾生,破壞諸煩惱,知其根優劣,為彼說度門。
非煩惱根異,而有種種法,唯說一乘法,是則為大乘。
(此明為實施權之意也。佛能順機說法,權布三車,既出火宅白牛等賜。非謂煩惱根異,說法亦異也。善哉世尊,對病權施,病消則廢。返本之教,一而[A3]已【CB】,巳【卍續】已矣。故云唯說一乘。)。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一切外道皆起無常妄想,世尊亦說一切行無常是生滅法。此義云何?為邪為正?為有幾種無常?
(大慧前聞不生不滅是常義,今因常而問無常,別其邪正。然無常之名,復有幾種?)。
佛告大慧:一切外道有七種無常,非我法也。何等為七?彼有說言:作[A4]已【CB】,巳【卍續】已而捨是名無常。有說:形處壞是名無常。有說:即色是無常。有說:色轉變中間是名無常,無間自之散壞如乳酪等,轉變中間不可見,無常毀壞一切性轉。有說:性無常。有說:性無性無常。有說:一切法不生,無常入一切法。
(唐譯云:何等為七?謂有說始起即捨,是名無常。生[A5]已【CB】,巳【卍續】已不生,無常性故。有說形處變壞,是名無常。有說色即無常。有說色之變異,是名無常。一切諸法,相續不斷,能令變異,自然歸滅。猶如乳酪,前後變異,雖不可見,然在法中,壞一切法。有說物無常。有說物無物無常。有說不生無常,徧住一切諸法之中。○魏譯標有八種無常,與今經不對,故不錄。其中或有可解處,亦取釋之。今文七有說下,列七無常名也。泐公註中云:七種無常,皆是外計。先列,次釋。列中惟色轉變無常,稍涉釋義。色言四大造色,轉變謂生住異滅。無間自之散壞等者,謂相續不斷,能令變異,自然歸滅也。如乳酪之轉變,雖不可見,然在法中,自然變壞一切法也。餘皆下文具釋。釋中或兼破計,或但釋義,仍不次第,不出色性也。)。
大慧,性無性無常者,謂四大及所造自相壞,四大自性不可得不生。
彼不生無常者,非常無常,一切法有無不生,分析乃至微塵不可見,是不生義非生,是名不生無常相。若不覺此者,墮一切外道生無常義。
(唐譯云:不生無常者,謂常與無常有無等法,如是一切,皆無有起。乃至分析至於微塵,亦無所見。以不起故,說名無生。此是不生無常相。若不了此,則墮外道生無常義。○此破第七不生無常也。此外道計見彼常無常有無諸法,本不生故。何者?謂分析至於微塵,終不可見。以不可見故,是不生非生也。依此不生,立無常名。是為不生無常相。彼立意云:若不覺此不生意者,則墮餘外道生無常義。生異不生,非此見故。蓋此外道計不生邊,論無常義。餘外道計生法邊,論無常義。故不同也。前標文謂不生無常,入一切法。入者,謂徧入一切生法,見不生也。因生見不生,相待而立,所立自壞。按唐譯直徑可解。今文非常無常,非字稍晦,義不通暢。蓋謂不生無常,非彼常無常有無一切法數。何者?自體不生故。一切法字,應置有無字。下文始順,如唐譯說。前性無性者,依性立無。此不生者,依相立無。性相雖別,破意同前。)。
大慧,性無常者,是自心妄想,非常無常性。所以者何?謂無常自性不壞。大慧,此是一切性無性無常事。除無常,無有能令一切法性無性者,如杖瓦石破壞諸物。
(唐譯云:有物無常者,謂於非常非無常處,自生分別。其義云何?彼立無常,自不滅壞,能壞諸法。若無無常,壞一切法,法終不滅,成於無有。如杖槌瓦石,能壞於物,而自不壞。此亦如是。○此破第五性無常也。此外道計性無常者。佛判云:此計是自心妄想,非彼常無常等一切法之性也。所以下,出其無常妄想之意,謂此無常自性不壞故。豈離一切性外,別有一無常性為不壞耶?此蓋徧計所執妄想性耳。佛又召大慧云:此無常者,是一切性無性無常之果事耳。何者?一切性以無常為果故。除無常下,重出邪計。謂除無常自性之外,更無有物能令一切性無性者,以無常能壞一切性故。喻云:如杖瓦石,能壞諸物,而杖等不壞。無常亦然。此計無常性常,法性無常也。)。
現見各各不異,是性無常事,非作、所作有差別,此是無常、此是事。作、所作無異者,一切性常無因性。
(唐譯云:大慧!現見無常與一切法,無有能作所作差別。云:此是無常,此是所作,無差別故。能作所作,應俱是常。不見有因,能令諸法成於無故。○此引現見所作,證無無常也。各各,指一切法而言。不異,謂無能破所破之異。然今現前見者,是性無常所壞之事,而非見能作所作差別相。故以無常為能作,一切法為所作。一切法中,不見能作與所作有差別。一切法外,別無無常性也。若以能所可別此是無常,此是所作事,分明指點,許有汝計。又若能所無異者,則一切性皆常。何者?汝計無常性常故。是知彼計一切法外,別有無常性者,是無因也。)。
大慧,一切性無性有因,非凡愚所知。
(此承上意,釋其無因之疑也。蓋此外道,計無常能壞一切性,故令一切性無性也。然則以無常為因矣。佛故判云:一切性非因,無常始無性也。其無性者,自有正因,獨非邪計,凡愚所知耳。)。
非因不相似事生。若生者,一切性悉皆無常。是不相似事,作、所作無有別異,而悉見有異。
若性無常者,墮作因性相;若墮者,一切性不究竟。
(唐譯云:若無常性是有法者,應同所作。○謂若無常性離一切法外,別有體性能破一切法者,則墮作因性相。若墮有作,則自性應滅,安知一切性壞與不壞?故曰一切性不究竟。)。
一切性作因相墮者,自無常應無常,無常無常故,一切性不無常應是常。
(唐譯云:自是無常。自無常故,所無常法,皆應是常。○此牒上文作因相意,以明所立不成也。謂墮一切性作因相者,無常自性,應是無常。何以故?墮作因相故。以自性無常故,所破一切性不無常,應是常。何以故?謂無常自性,既墮作因,若為常者,則所作一切性,雖是作因,亦應是常。)。
若無常入一切性者,應墮三世。彼過去色與壞俱,未來不生;色不生故,現在色與壞相俱。色者,四大積集差別,四大及造色自性不壞,離異不異故。一切外道一切四大不壞,一切三有四大及造色在所知有生滅,離四大造色。一切外道於何所思惟性無常、四大不生?自性相不壞故。
(唐譯云:大慧!若無常住諸法中,應同諸法墮於三世,與過去色同時[A6]已【CB】,巳【卍續】已滅,未來不生,現在俱壞。一切外道計四大種體性不壞色者,即是大種差別、大種造色,離異不異,故其自性亦不壞滅。大慧!三有之中,能造所造,莫不皆是生住滅相。豈更別有無常之性,能生於物而不滅耶?○按唐譯明顯可解。今文破謂若無常入一切法者,應墮三世,則無常自性亦壞矣,安得為常哉?色者下,出一切外道離識色體。謂外計色是四大積集差別,能造所造性不壞故,能所造性相依有故,異不異性離分別故。蓋彼一切外道妄計不壞,而未得真不壞性,由妄見故。然此四大在所知心中,皆屬生住滅法。而此外道何所思惟,計有性無常?謂四大不生無常自性,為不壞也。此蓋自心妄想,非實有無常自性。[A7]已【CB】,巳【卍續】已上破性無常竟。)。
離始造無常者,非四大復有異,四大各各異,相自相故,非差別可得。彼無差別,斯等不更造,二方便不作,當知是無常。
(唐譯云:始造即捨無常者,非大種互造大種,以各別故;非自相造,以無異故;非復共造,以乖離故。當知非是始造無常。○此破第一作[A8]已【CB】,巳【卍續】已而捨無常也。今文離字即捨義。此外道計,謂四大能造始起造所造[A9]已【CB】,巳【卍續】已,其能造即捨,以捨處名無常也。此中須識計意,其意不離能造所造二相。故佛宛轉立三種造相破之,謂互造、自造、共造也。非四下。破互造也。非字即遣義。破云:若計能所互造者,非有四大復造異四大,以彼此相為能所,乃名互造。既無異四大,則互造不成。出不成所以,云能所各各異故。以彼此因不相似,果則不成也。今文各各異相下,少一故字,故難解耳。自相下。破自造也。破云:若計四大能所各以自相造者,自相非差別可得,造義不成。必以二法和合,乃名為造。既無和合,自造不成也。彼無下。破共造也。彼無差別一句,是承上起下之辭。破云:若自相既無別者,斯等能所互自性乖離,故不更造也。更讀平聲,更即共義。出不共所以,云能所互自二方便乖離,不相作故。三相既不能造,則諸能造所造皆空,安有始造而捨者?是知計始造者妄矣。故結云:當知始造而捨,是無常義。唐譯直徑可解,今註多從之。讀者當以唐譯合看,其義自明。)。
彼形處壞無常者,謂四大及造色不壞,至竟不壞。大慧,竟者,分析乃至微塵,觀察壞四大及造色形處,異見長短不可得,非四大;四大不壞,形處壞現,墮在數論。
色即無常者,謂色即是無常,彼則形處無常非四大。若四大無常者,非俗數言說。世俗言說非性者,則墮世論。見一切性但有言說,不見自相生。
(此破第三即色無常也。此外道計,謂四大造色即是無常,以非性故。佛判云:彼計形處無常者,則墮數論,非四大性壞,形處壞故。此計四大色性無常者,非性屬世,故曰非俗。數言說是世俗言說也,出其墮世。所以云:彼見一切性,但有言說,不見色之生相故。)。
轉變無常者,謂色異性現非四大。如金作莊嚴具轉變現,非金性壞,但莊嚴具處所壞。如是餘性轉變等亦如是。
如是等種種外道無常見妄想。
(古註云:緫結外道七種無常。)。
火燒四大時,自相不燒,各各自相相壞者,四大造色應斷。
(新說云:外道謂火燒四大時,而不能燒諸大自相。言若能燒者,能造所造後應斷滅。以見不斷故,計大種性常。)。
大慧,我法起非常非無常。所以者何?謂外性不決定故,唯說三有微心。
(微,唐譯作唯。○佛謂我說諸法從緣所起,非常非無常也。所以下,徵明非常無常所以。謂外性虗妄,無實體故。不決定,即不實義。外性既妄,更依何法論常無常?但知三有之法,唯心所現。世尊恒以此義為眾生說。)。
不說種種相有生有滅,四大合會差別,四大及造色故。妄想,二種事攝、所攝。知二種妄想,離外性、無性二種見。
(承上唯說之意,謂佛但說唯心,而不說種種相,及生滅和合四大造色妄想攝所攝等。然知攝所攝二種妄想,非實因離外境有性無性二種妄見。)。
覺自心現量妄想者,思想作行生非不作行,離心性無性妄想,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一切法,非常非無常。
(集註云:覺自心現量者,謂妄想從思想作行而生,非不思想作行。既知妄想生處,離心分別性有性無妄想,善解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一切法非常非無常。)。
不覺自心現量,墮二邊惡見相續。一切外道不覺自妄想,此凡夫無有根本,謂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從說妄想生,非凡愚所覺。
(此不覺自心,承上覺自心說。謂諸外道不覺自心,故墮二邊惡見相續。以不覺自心妄想故,無有根據妄。謂如來所說世出世間三種正法,亦從言說妄想生起。然此三法,是佛如實所說,非彼凡愚所能覺知。)。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遠離於始造,及與形處異,性與色無常,外道愚妄想。
(頌上七種無常,是諸外道愚見妄想。)。
諸性無有壞,大大自性住,外道無常想,沒在種種見。
彼諸外道等,無若生若滅,大大性自常,何謂無常想?一切唯心量,二種心流轉,攝受及所攝,無有我我所。
(唐譯云:彼諸外道眾,皆說不生滅。諸大性自常,誰是無常法?能取及所取,二種從心現。一切唯是心,無有我我所。○一切外道,皆依四大立無常名。然而大性既常,何謂無常而作想耶?是故佛說:彼諸所計,皆出妄想。於其法中,本無若生若滅。法本既妄,生滅何有?後四句明其妄本也。)。
梵天為樹根,枝條普周徧,如是我所說,唯是彼心量。
(如是二字,指上二句而言。謂諸外道計梵天能造眾生,徧於六道。樹根喻梵天,枝條喻眾生。佛說彼等是妄想心量。)。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唯願為說一切菩薩聲聞緣覺滅正受次第相續。若善於滅正受次第相續相者,我及餘菩薩終不妄捨滅正受樂門,不墮一切聲聞緣覺外道愚癡。
(大慧問意,從前世出世間三法中來,以請三乘所得正受通相,蓋又欲知次第真妄故也。滅正受是九次第定最上頂法。言次第相續者,按下答文,指菩薩地中次第相續,非謂世間九次第定也。今問中以滅正受兼諸地次第請者,意謂滅定通三乘故。若善下,大慧自敘所問之益。)。
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佛告大慧:六地菩薩摩訶薩及聲聞、緣覺入滅正受。
第七地菩薩摩訶薩念念正受,離一切性自性相正受,非聲聞、緣覺。諸聲聞、緣覺墮有行覺攝所攝相滅正受,是故七地非念正受。
(魏譯云:大慧!諸菩薩摩訶薩於七地中念念入滅盡定,以諸菩薩悉能遠離一切諸法有無相故。大慧!聲聞、辟支佛不能念念入滅盡定,墮在可取能取境界。○上文六地未離有作,故所證與二乘同。今七地極盡有作邊際,雖未入無功用位,於有作中為最勝矣。故華嚴云:七地菩薩如轉輪王,雖未入天位,於人中最勝也。今言念念正受者,是無相之念,非如二乘有行覺念,故云離一切性自性相也。以二乘有行覺故,墮攝所攝故。七地非念正受者,謂非二乘有念正受也。)。
得一切法無差別相,非分得種種相性,覺一切法善不善性相正受,是故七地無善念正受。
(唐譯云:二乘有作,墮能取所取,不得諸法無差別相,了善不善自相共相,入於滅定,是故不能念念恒入。○得一切法無差別相非分者,按唐譯謂:二乘不得無差別相。今云非分,謂二乘非分也。得種下,謂二乘得種種相,覺善不善相,是有善不善念正受。今七地善惡都捐,故云無善念正受。)。
大慧,八地菩薩及聲聞、緣覺,心意意識妄想相滅。
初地乃至七地菩薩摩訶薩,觀三界心、意、意識量,離我、我所,自妄想修,墮外性種種相。愚夫二種自心攝、所攝,向無知不覺無始過惡虗偽習氣所熏。
大慧!八地菩薩摩訶薩、聲聞、緣覺涅槃,菩薩者三昧覺所持,是故三昧門樂不般涅槃。若不持者,如來地不滿足,棄捨一切為眾生事,佛種則斷。
(唐譯云大慧。八地菩薩所得三昧,同諸聲聞、緣覺涅槃。以諸佛力所加特故,於三昧門不入涅槃。若不持者,便不化度一切眾生,不能滿足如來之地,亦則斷絕如來種性。○三乘得失,如文可解。因知八地雖與二乘同證,而度生願力,二乘所不及也。覺所持覺字,是菩薩大智願力。苟無此覺,則墮二乘大小優劣天壤若此。)。
諸佛世尊為示如來不可思議無量功德,聲聞、緣覺三昧門得樂所牽故,作涅槃想。
(唐譯云:是故諸佛為說如來不可思議諸大功德,令其究竟不入涅槃。聲聞、緣覺著三昧樂,是故於中生涅槃想。○承上文意,以明菩薩功深,二乘智淺。)。
大慧,我分部七地,善修心意意識相,善修我我所攝受人法無我生滅自共相,善四無礙決定力三昧門地次第相續入道品法。
不令菩薩摩訶薩不覺自共相,不善七地墮外道邪徑故,立地次第。
(此承上文,以明建立諸地之端也。言如來分部中,令諸菩薩善知七地行相,及覺自共等法,不令不覺不善墮於外道有無邪徑,是故諸地之相所由立也。)。
大慧,彼實無有若生若滅,除自心現量。
(承上立地之意,以明方便權施,非實有也。意謂為令菩薩善修習故,建立如是。於如實理中,本無地相起滅。若了唯心,不妨建立。故云:除自心現量,若執實有,便成外見。)。
所謂地次第相續,及三界種種行,愚夫所不覺。愚夫所不覺者,謂我及諸佛說地次第相續,及說三界種種行。
(楊彥國纂云:世尊及諸佛,以對治眾生病故,說有諸地次第,及三界種種行相。愚夫不覺,而有執著。殊不知佛所說法,未嘗說也。)。
復次,大慧!聲聞、緣覺、第八菩薩地,滅三昧門,樂醉所醉,不善自心現量,自共相習氣所障,墮人法、無我法、攝受見、妄想、涅槃想,非寂滅智慧覺。
(謂二乘與八地菩薩,同證滅三昧門樂。二乘為樂所醉,不善自心,為自共習氣所障,及無我法執,不忘妄想,見有涅槃之想。此是二乘灰斷之愚,非菩薩寂滅之智。)。
大慧,菩薩者,見滅三昧門樂,本願哀愍,大悲成就,知分別十無盡句,不妄想涅槃想。彼[A10]已【CB】,巳【卍續】已涅槃,妄想不生故,離攝所攝妄想,覺了自心現量一切諸法,妄想不生,不墮心意意識外性自性相計著妄想,非佛法因不生,隨智慧生得如來自覺地。
(集註云:八地菩薩雖見滅三昧門,樂為本願,哀愍大悲,成就滿十大願,度脫眾生,不起妄想涅槃之想。彼[A11]已【CB】,巳【卍續】已於涅槃妄想不生,故離攝所攝妄想,則能覺了自心現量等。非佛法正因不生,唯隨智慧而生,如是故得入如來自覺地也。)。
如人夢中方便度水,未度而覺,覺[A12]已【CB】,巳【卍續】已思惟:為正為邪?非正非邪?餘無始見、聞、覺、識,因想種種習氣、種種形處,墮有無想,心、意、意識夢現。
大慧,如是菩薩摩訶薩,於第八菩薩地見妄想生,從初地轉進至第七地,見一切法如幻等,方便度攝;所攝心妄想行[A16]已【CB】,巳【卍續】已,作佛法方便,未得者令得。
(魏譯云:大慧!菩薩亦復如是,於八地中,見分別心。初地七地,諸法同相,如夢如幻,平等無差。離諸功用可取能取分別之心,見心心數法。為於未得上上佛法修行者,令得故。○謂第八地菩薩,見前初地至七地,種種行相,皆妄想生。及見一切法,如幻夢等。以無作方便,度脫攝所攝心,及諸妄想心數行[A17]已【CB】,巳【卍續】已。更起無作之作,成上上佛法,方便善巧度生。乃至第七地,未得此法者,咸令得之。此合前喻。故魏譯有亦復如是之句。今文如是二字,即是合語。)。
大慧,此是菩薩涅槃方便,不壞離心意意識,得無生法忍。
(此結上文,以明八地涅槃為深,二乘涅槃為淺也。集註云:見法如幻等[A18]已【CB】,巳【卍續】已,即證無功用行,是名菩薩所得涅槃,不壞方便之相,故能離心意意識,得無生法忍。)。
大慧,於第一義無次第相續,說無所有妄想寂滅法。
(新說云:第一義中言思路絕,唯自覺智所證相應,不得說有十地對治次第相續相,此則強名寂滅法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心量無所有,此住及佛地,去來及現在,三世諸佛說。心量地第七,無所有第八,二地名為住,佛地名最勝。
自覺智及淨,此則是我地,自在最勝處。清淨妙莊嚴,照曜如盛火,光明悉徧至,熾𦦨不壞目。
(此明如來自證之地,光明徧照,勝自在處,下地莫及。古註云:如毒龍放光,即損人目。如來放光,不損人目。)。
周輪化三有,化現在三有,或有先時化,於彼演說乘,皆是如來地。
十地則為初,初則為八地,第九則為七,七亦復為八。第二為第三,第四為第五,第三為第六,無所有何次?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為常、為無常?
佛告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非常非無常,謂二俱有過。若常者,有作主過;常者,一切外道說作者無所作。是故如來常非常非作,常有過故。
(楊彥國纂云:如來之常,非無因而常,亦非作主而常。常與作常,皆不免有過故。)。
若如來無常者,有作無常過,陰所相,相無性,陰壞則應斷,而如來不斷。
(集註云:言無常者,則同世間有為有作無常等過,五陰能相所相無性。若陰實壞,如來法身亦應斷不斷,故不同作者無常。)。
大慧!一切所作皆無常,如瓶衣等一切皆無常,過一切智眾具方便應無義,以所作故,一切所作皆應是如來,無差別因性故。是故,大慧!如來非常非無常。
(新說云:若言如來是無常,即同瓶衣一切作法無常過也。所修正因,福慧莊嚴,皆空無益。然佛如來功流萬世而常存,道通百劫而彌固。又一切世間有所作法,皆應是如來,以同是作因生故。而言如來是常無常者,有如上過。)。
復次,大慧!如來非如虗空常。如虗空常者,自覺聖智眾具無義過。
大慧,譬如虗空非常非無常,離常無常、一異、俱不俱、常無常過故不可說,是故如來非常。
復次,大慧!若如來無生常者,如兔馬等角。以無生常過故,方便無義;以無生常過故,如來非常。
(集註云:若言如來是無生常者,則如兔馬等角本來不生。若同兔馬等角言常,則無方便廣大益物之義。以無生常有過故,是故如來不同無生常也。)。
復次,大慧!更有餘事知如來常。所以者何?謂無間所得智常故如來常。
(前文既遣虗空無生等常,離諸過故。然如來更有無過之常,從自覺無間法中所得智常,是如來所證真常,故常。)。
大慧,若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畢定住,聲聞、緣覺、諸佛如來無間住,不住虗空,亦非愚夫之所覺知。
大慧,如來所得智,是般若所熏。大慧,如來非心、意、意識,彼諸陰、界、入處所熏。
大慧,一切三有皆是不實妄想所生,如來不從不實虗妄想生。以二法故,有常、無常,非不二。不二者寂靜,一切法無二生相故。
是故如來。應供。等正覺非常非無常。
(結答前問)。
大慧,乃至言說分別生,則有常無常過;分別覺滅者,則離愚夫常無常見,不寂靜。
(集註云:分別覺,覺想也。覺想滅,則離常無常,不寂靜也。)。
慧者永離常、無常、非常無常熏。
(謂具實慧者,則永離常無常見,其所修行與般若相應,非為常無常異見所熏。)。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眾具無義者,生常無常過,若無分別覺,永離常無常。
(此頌虗空無生常有過也。若以如來例二常,則如來方便眾具悉成無義,遂有常無常過。若無一切分別覺者,則永離常無常見。)。
從其所立宗,則有眾雜義,等觀自心量,言說不可得。
(從諸外道所立宗者,則有一切眾雜之義。若以平等觀察彼之雜義,是自心現量,一切唯有言說,求其實義,悉不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