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園集 卷3
金園集卷下
誡酒肉慈慧法門(并序)
誡五辛篇
熾盛光道場念誦儀中誡勸檀越文
改祭修齋疑疏文
改祭修齋決疑頌(并序)
野廟誌
三衣辨惑篇
誡酒肉慈慧法門(并序)
斯偈者,出楞伽經、央崛經、涅槃經、薩遮尼乾經、阿含經、正法念經、華嚴十惡經諸大小乘典,因看讀時錄之,成偈一百首,目為誡酒肉慈慧法門,徧示未聞,足以為誡。幸願信者遲迴細讀,深思現業,大懼來報,銅鐵火湯,豈易勝受也。
南無佛法僧, 大慈三寶海, 我今欲依教。 普勸諸眾生, 莫殺莫食肉, 同蘊仁慈行。 無病保長齡, 未來成佛道。 諸佛大菩薩, 常為救眾生, 捨頭目身命, 不計河沙數, 代鴿棄王身。 全螘委龍命。 流水濟枯魚。 薩埵充飢虎, 歷劫徧行慈, 慈善力成就, 佛無一切心, 唯有慈心在。 若有行慈者, 不殺不食肉, 仰願佛威神, 世世常加護。 殺生佛所說, 即殺自父母, 亦殺自妻女, 兄弟及姉妹, 一切男女攝, 皆曾為父母。 生生所受胎, 從之稟遺體, 受一畜生形。 骨血如山海, 一一類中身, 生生不可計。 輪迴六道間, 展轉為親屬, 故食諸眾生。 名食父母肉。 又觀一切身, 悉是我本體, 自肉及他肉, 其實是一肉, 如舍前後住。 亦名為我舍。 當知食肉人, 即食自身肉, 佛觀如來藏, 佛界眾生界, 一界無二界, 一切肉一肉, 伎兒暫變易, 元是一人身。 若欲殺眾生, 當起諸佛想。 獵師屠兒輩, 及捕魚鳥人, 眾生遙見者, 皆生必死怖。 謂此惡心人, 貪利及肉味, 手持利刀箭, 念欲殺我身, 飛翔及潛竄, 驚怖而遠避。 常與諸眾生, 起大冤對想。 一切惜身命, 人畜等無殊。 若欲食眾生, 先試割身肉, 死是極大苦, 誰能不畏之? 但當自觀身。 云何食他肉? 為利殺眾生, 以財網諸肉, 二俱得殺業, 死墮叫喚獄。 汝聽殺生者, 死墮地獄處。 鐵城高八萬, 四千由旬量, 長廣亦復然, 滿中猛火炎, 表裏皆洞赤。 銅狗守四門, 獄卒聲雷震, 兩眼如電光。 驅汝殺生人, 入中而受苦。 力士執鐵矛, 矛身長一丈, 利刃闊八寸, 望𮌎撞罪人。 胸入背上出。 苦痛不堪聞。 千萬億歲中。 受斯極大苦。 汝聽食肉人, 死墮阿鼻獄, 鐵屋亦高廣, 八萬由旬量, 四門猛火炎, 南北皆交徹, 鐵牆鐵羅網, 鐵枷鐵杻械, 一一火燒之, 皆令其洞赤, 食肉受斯苦。 億百千萬歲, 汝聽煑肉人, 墮鑊湯地獄。 一萬有二千, 深廣由旬量, 晝夜猛火然, 涌涌湯常沸, 於中受大苦, 一萬七千歲。 汝聽炙肉人, 墮熱鐵牀獄, 其獄有八千, 縱廣由旬量, 牀下猛火燒, 罪人臥其上。 心肝肉焦爛, 一萬二千歲, 汝聽切肉人。 死墮斫剉獄。 五百大力士, 利刀斬罪人, 萬段至微塵, 業風吹更活。 如是終復始。 一萬二千歲, 汝聽養群鷄, 為貪肥肉者, 一鷄於一日, 計食五百蟲, 主人當半罪。 同鷄墮地獄。 其獄盛熱糞, 八萬由旬量, 人鷄俱入中, 滿五千萬歲, 汝聽捕獵人。 安鏘及設𣚦。 罥索安陷穽。 利刃放鷹犬。 四邊競圍合, 逼逐殺眾生, 死墮鐵軸獄。 方丈一萬釘, 驅上輪一帀, 徧體萬釘[A2]刺【CB】,剌【卍續】刺。 舉身悉交徹, 苦痛不可忍。 百千萬歲中, 受斯對報苦, 殺生食肉者, 從諸地獄出。 受餓羅剎身, 師子犲虎狼, 猫狸鴟梟鷲, 唯捕新血肉, 眾生各藏護, 不令其得便。 飢火常燒心, 念念思他肉, 由是惡熏習。 大慈種永斷。 設得生人中, 殘疾命短促, 愚癡謗因果, 死還墮地獄。 佛說此語時, 無量諸羅剎, 悲號誓斷肉, 及護斷肉人。 汝今聞此經, 云何不改過, 徒勞生為人? 不及食人鬼。 慎莫燒山野。 慎莫破堤塘。 莫伐有巢樹, 莫燒含蠧薪, 若見殺眾生, 方便常救護。 南無十方佛, 大智德世尊。 我欲勸眾生, 捨酒求明慧, 如佛之所說。 飲酒多過患。 八萬塵勞門。 三十五種失。 悉以酒為本, 汝等應諦觀。 酒酣心眩亂, 六識盡昏迷。 君臣乖樽節。 父子絕尊卑。 母女亂其風, 禮檢不能制, 如舍婆提國。 有鴦掘摩羅, 酒醉淫泆母, 因慈殺其父。 母復通外情, 將刀復害之, 亦如莎伽陀。 神通大羅漢, 因游支提國, 漸到䟦陀村。 彼有大毒龍, 字菴婆羅提, 其龍甚暴惡, 侵害彼村人。 羅漢神通力, 降伏毒龍[A3]已【CB】,巳【卍續】已, 村人思報恩, 多設蘇乳糜。 有女設糜[A4]已【CB】,巳【卍續】已。 憂其發冷病, 遂取水色酒, 奉上大羅漢。 羅漢謂是水, 飲[A5]已【CB】,巳【卍續】已酒力發, 迷酒倒寺門。 衣鉢棄餘處, 醒時用神力, 能伏大毒龍。 醉後如死人, 不能伏蝦蟇。 世尊命羅漢: 及諸比丘眾, 至彼羅漢所, 因茲制酒戒。 正法念經說: 閻羅責置人, 將驅入地獄。 先說如是偈: 酒能亂人心, 令人如羊等, 不知作不作, 如是應捨酒。 若酒醉之人, 如死人無異。 若欲常不死, 彼人應捨酒, 酒是諸過處, 常能不饒益, 一切惡道階。 黑闇所在處, 飲酒到地獄, 亦到餓鬼處。 行於畜生業, 是酒過所誑。 酒為毒中毒, 地獄中地獄, 病中之大病, 是佛之所說。 若人飲酒者, 無因緣歡喜, 無因緣而瞋, 無因緣作惡, 於佛所生癡, 壞世出世事。 燒解脫如火。 所謂酒一法, 若人能捨酒, 正行於法戒, 彼到第一處, 無死無生處。 莫飲無明酒, 能為眾苦因。 聲聞住明脫, 猶是醉歸人。 若有病苦時, 應當觀病本, 從癡有愛生, 習業招病果, 耆婆盡道術。 尚不能救療, 豈有世藥酒, 而能差我病? 酒為放逸根, 不飲閉惡道。 寧捨百千身? 不毀犯酒戒, 寧使身乾枯, 終不飲此酒。 假使毀犯戒, 壽命滿百年, 不如護禁戒。 即時身摩滅, 決定能使差, 我猶故不飲。 況今不定知, 為差為不差? 作是決定心, 心生大歡喜, 即獲見真諦, 所患即消除。 汝聽釀酒家, 死墮醎糟獄, 亦墮沸灰中。 一萬八千歲, 汝聽沽清酒, 死墮酒池獄。 滿中如洋銅, 入其中受苦, 汝聽飲酒人。 死墮灌口獄, 手自酌銅汁, 晝夜灌其口。 汝聽人將酒, 逼勸持戒人, 死入冰池獄。 八千萬歲苦, 皮肉皆破裂, 日夜百死生。 然後五百生, 生輒無兩臂。 汝聽或強力。 或時因戲笑, 持酒與僧尼, 強伏令其飲。 死墮截膝獄。 六百萬歲中, 五百大力士, 常截其兩膝, 乃至過酒器, 五百世無手。 常作螘蝨形。 曲蛆及蠅蚋。 癡孰無知蟲。 一一五百世, 汝聽吉陀婆, 沽酒梳墮井。 羅漢飲其水, 八萬聖皆醉, 由是惱聖人。 死墮鋸床獄, 八萬大劫中, 常受鋸解苦。 後出得為人, 其身長三尺, 顏貌青黑色。 耳鼻孔閉塞, 無眼脣褰縮, 手足無十指, 何況破戒心, 持酒逼他飲。 多見世愚人, 逼他食酒肉, 自不能清淨, 都無羞耻心。 復將不淨食, 凌逼破他戒, 寧可斷人命。 莫破他善心。 殺命一死生, 未必至三趣。 破戒失人天, 及失解脫法, 汝聽斷酒肉。 所得福德利。 有人持七寶, 國城妻子施, 不如斷酒肉, 千萬分之一, 乃至滿大千。 七寶持布施, 不如斷酒肉, 千萬分之一。 假使為求福, 鍛金以為人, 其數百千萬, 持用廣布施, 不如斷酒肉, 千萬分之一。 假使有佛子, 造幡華寶蓋, 滿三千大千, 持用供養佛, 不如斷酒肉, 千萬分之一。 犯之罪既重, 持之福亦深。 善惡長形對。 苦樂鎮相尋。 及健速迴首, 早計各悛心。 莫待無常到。 如瓶滿自沉。 勉哉須努力。 同待七寶林。
此偈並出諸經,凡讀誦者,常須保護。若有輕慢,即是輕慢諸大乘等經,得罪非少。
誡五辛篇
近因病起,靜坐閑念,今之道俗,多以不急而犯佛禁,謂五辛之屬,不利腹口,無故噉食,空為道障,深為苦也。遂搜其事,以示後徒。言五辛者:一、蒜,二、韮,三、葱,四、薤,五、形具,即興蕖也。慈愍三藏云:此土闕第五辛,甞於于闐國見其根,狀猶蔓菁,其臭如蒜,訛謂芸臺及芸荽等,非辛數也。梵網經云: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革葱、慈葱、蘭葱、興蕖。是五種辛,一切食中不得食。若故食者,犯輕垢罪。疏依名苑解云:大蒜是胡葱,革葱是韮,蘭葱是小蒜,慈葱是今之葱也,興蕖是息菜。陸機草木蟲魚疏解:息菜狀似蔓菁根,其華紫赤色,可食。此與慈愍解興蕖狀同,是知此方亦似有也。楞伽經云:大慧!如是一切葱韮臭穢不淨,能障聖道,亦障世間人天淨處,何況諸佛淨土果報。又云:大慧!求聖道者,酒肉葱韮及與蒜薤能葷之味,悉不應食。佛頂經云:一切眾生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是諸眾生求三摩提,當斷世間五種辛菜。是五種辛,熟食發婬,生啖增恚。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縱能宣說十二部經,十方天仙嫌其臭穢,咸皆遠離。諸餓鬼等因彼食次,䑛其唇吻,常與鬼住,福德日消,長無利益。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薩、天仙、十方善神不來守護。大力魔王伺得其便,現作佛身,來為說法,非毀禁戒,讚婬怒癡,命終自作魔王眷屬,受魔福盡,墮無間獄。如是諸大乘經咸說五辛為聖道障,及諸呪部悉斷五辛,非一兩經說其損害。三藏云:食辛之者墮大地獄,尚失人天,況得聖果及生淨土?今見道俗都不誡慎,自謂無罪。又見俗家僧寺齋食之中,任其厨人恣安薤菜以助香味,或生或熟,往往純將為菜,故意食啖,口氣臭穢,誦經禮佛,殊不自疑。又經稱善神聞氣悉皆遠離,云何施主返將供佛?誠謂苦哉!如此供養,空費財物,尚不免地獄,何況得福?今評此物未足助其滋味以充口腹,何故苦愛食之,空招果報?願聞此說。細詳佛經,一切食中悉不得食。重述頌曰:
五辛佛所說, 障道定無疑, 梵網招輕垢。 楞伽損大慈。 人天猶尚失, 淨土固難期。 生啖增嗔念, 熟食發婬思。 講經十二部。 天仙悉捨離, 善神不守護, 惡鬼得便宜。 薜茘唼脣吻, 魔羅現佛像, 福德因消滅。 業障更彌滋。 地獄銅兼鐵, 輪迴網復羈。 無端耽草味, 殃禍大堪悲。
熾盛光道場念誦儀中誡勸檀越文
夫修福慧之門,置於菩提之道,實難實易。得旨即易,失旨則難。如善鑽搖,醍醐可獲;其不善者,漿猶難得。此亦如是,善用心者,一華一香,功等虗空;一偈一句,累滅道成。其不善者,人天近果尚失,何況菩薩勝因?夫沙門者,名世間眼。世間盲瞑,即須導之。不然,則非沙門。如來遺囑,令無慳恡,法財施人。既奉聖言,故斯誡勸。近見檀越之家,深有信向。請僧歸舍,設食讀經,望其福慧。勞力損財,無善儀則。敬慢不分,是非寧別?或倚恃豪富,或放縱矜高,反言衣食,庇廕門僧。請喚道場,便為恩幸。趨瞻失節,朗責明訶。鋪設法筵,穩便驅使。門僧無識,恐失依棲。苦事先為,免勞施主。縱有法則,豈敢輒言?檀越不詢,門僧不說,訛謬之疏,自此滋彰。不掃廳堂,便張法席;未斷葷穢,輒請聖賢。至於迎像延尊,殊不避坐。旋踵致敬,事同彷彿。儒典所謂過尊之位必趨,況其三寶。荊谿大師云:凡建道場,應先嚴淨,然後請像。世人口云求道滅障,置道場時,令愚童慢竪,猥服躶形,云將像來,取像去。以此觀之,可悲之甚。又云:雖置道場,慠慢尊像,及招罪累,滅障良難。又經云:佛滅度後,供養像者,與在世無別。云何世人視同土木,迎之大慢,禮時薄敬。而恠無福報者,可弗暫思。又石壁大師云:斷奠齋筵,不如禮席。誠哉此言,誰肯暫聽。徒喪財力,實無福報。故使世間貧窮者多,富足者少,由此而然。今勸檀越,常親有識,請問佛法,甚深福慧。云何修行,下氣低心,屈膝接足,敬奉為師。凡設法筵,先往取則,嚴灑廳舘,齋潔身心。名香異華,珍菓美食,預備支儲,請迎懃重。承接眾僧,䖍想十方,三世眾聖,來入我家。慚悚驚惶,如僕奉大家,如婆羅門事火。遵依法式,不得師心,勿憚勤勞,事事供給,皆可意裁。此事千條,不可盡說。今略示五事,粗可行持。
第一、欲陳法會,家中長幼,盡須同心,去其酒肉五辛等物。施主每日隨僧禮佛,陳吐懺悔。
第二、當僧齋次,躬須給侍,不得坐於僧上,稱是主人,放縱談笑。
第三、佛前供養,須倍於僧,凡聖等心,事事精細。
第四、盡其所惜,施佛及僧,勿得隱細用麤,世世招失意果報。
第五、道場緩急,不得使僧。此是福田,翻為奴僕,豈可得乎?
我今此說,智者知之。或有愚者,為檀越之家,嫌難遵奉。門僧無識,見有揀眾之言,恐為所鄙,不能盡行。吾知此文,將被火滅。願 十方三寶,及有識者,同力護持。誡勸檀越敬三寶文。
改祭修齋疏文
謹於當鄉保安田蚕人口靈廟之宇,啟建金光明道場,齋僧供佛,轉誦大乘。意者迴易每年拜祭餚酒之會,以為清淨之齊,俾福等神祇,兼利安人畜。今晨建首,特具疏牋者。
原夫抱草救焚,義由愚極。益薪止沸,事匪知幾。太顛倒於常情,頗乖違於物理。實喻造殃求福,奪命祈恩。翻將久禍之基,擬作長生之術。釋典以濟魚飼虎,真為仁壽之方。儒經以殺豕存羊,豈是谷神之籙。當斯時也,淳風尚簡,正教未行。且敦姬孔之儀,遂播蒸甞之禮。洎乎梁朝改祭,一邦為齋戒之場。顏氏訓家,萬代奉歸依之式。人移世變,俗薄時澆。為善者孤,積惡者眾。周風更續,梁制遂亡。尚迷於黍稷非馨,豈悟於幡華是善。爭鋒競銳,累豆加籩。寧知乎[A6]諂【CB】,謟【卍續】諂祭乖儀,孰謂乎淫風敗禮。尚違孔制,安順佛慈。今則鄉老傾誠,廟巫投懇。與象神而盟誓,易祭為齋。對諸佛以要期,捨邪歸正。蓋聞天地之理正觀,日月之德正明。天地和而萬物遂生,日月運而四時合節。二儀既測,百慮可窮。神物司幽,人倫主顯。人神之心交感,幽顯之道遂通。儻人不敬神,則禍福之端何託。苟幽不合顯,則禘甞之禮徒施。既神假人靈,須神從人願。人今歸佛,願神亦同歸。佛若度人,願神亦同度。我佛者,萬德之慈流莫異,十方之悲濟無窮。猶杲日之運太虗,山谷同照。若霶雨之飛長野,草木共霑。振神通也,雷懾邪徒。揚法音也,風馳正教。席上之四王受命,座間之八部分符。俾化極六虗,使恩周萬彚。故兇徒稱號,天祠之金像低頭。稚子呼名,曠野之鬼神稽首。我等人祇共慶,獲聽餘音。鄉里同緣,遭逢像運。覺生死之路遠,終也何歸。悟塗炭之苦長,悠哉莫返。今欲裁妍補醜,改往修來。掃灑神祠,莊嚴佛會。易短舞作威儀之相,變長歌為方等之音。器滿潔粢,盤盈素品。抽棘去伊蘭之種,焚茨植簷蔔之根。溪㵎之毛血不流,樹上之鳥鴟罷噪。豕羊遂性,鱗羽樂天。頓改村坊,全同淨土。伏乞 十方諸佛,衛八部以俱臨。十地眾僧,統三乘而並降。愍我投然之子,願施救苦之恩。先懺三塗,次祈五福。仰惟嚴祠陰宰,靈境冥官。昔同受祭之神,今共改齋之聖。暫迴俊造,諦察善言。敢據佛經,願聞神聽。且九居之形未脫,必三塗之理無差。殺畜為神,神豈免將來之對。斷葷因佛,佛乃開改往之懺門。既悟前非,莫生後悔。杯盤餚酒,歆饗片時。形影仇讎,纏綿浩劫。鄉戶等蚕憂公賦,田為糇粮。惟希陰隲之恩,寧懼幽關之事。亡我無所,靡神不宗。出三物以詛斯,陳異位而饗彼。或烹或剝,或灸或燔。亘村之羶火交煙,徧野之痛聲接韻。洎乎祀祊臨尊,莫不兼子保妻。誰知於畏死貪生,與人無別。肯悟於殺他活[A7]己【CB】,巳【卍續】己,比畜何殊。拔刃臨頭,豈不念呼時認主。舉籩就口,而不思及暮還家。養之也,猶子比兒。殺之也,摧羽崩角。尚解啣環報主,豈無彈鋏懷怨。乞三寶提携,[A8]已【CB】,巳【卍續】已殞者皆令解脫。對百神斷約,未傷者永收逍遙。齋既洗心,懺希滅罪。晝感日光之照,達闍王之業性無生。夜通金皷之音,同信相之疑根永拔。仰迴功德,全施廟靈。加自在於神通,保優游於仙宅。昔受嘉魚旨酒,尚降祉以穰穰。今霑甘露醍醐,更垂休而穆穆。秉心莫二,錫祐無疆。十雨五風,望長成於報歲。齋僧供佛,敢誓答於有秋。仍願蚕富田豐,于囊于槖。生涯益廣,我陸我阿。眉壽者皆滿百年,嬰孩者咸敦五福。妻良子孝,兄順弟恭。泛愛親仁,利用崇德。 聖宋常安於今日,仁君永福於萬年。庶績咸熙,百官盡美。諸天龍鬼,護國護民。法界含生,離苦得樂者也。眾等下情,不任䖍切,祝望之至。謹疏。
改祭修齋決疑頌(并序)
近見多改祭祀,競修齋福,斷肉止殺,正信念佛,甚為希有。其間或未知損益者,妄生破毀,便言在俗祭祀為先,或云齋戒不能救急。見蔬食念佛,我但持心,聞善惡因緣,來世誰受?於是善根未深者,被斯惑亂,多退初心。今為斷疑,引經明證,并作偈頌,令易憶持。依此誠言,莫信邪說。然世人疑慮,是故無量,今但從要,略書十頌。
第一疑有鬼無鬼,能禍能福耶?
釋曰:經說六道,鬼居其一,何疑無鬼耶?阿含經云:一切所居舍宅,街巷道陌,屠坊市肆,及諸山塚,皆有鬼神,但不能利害於人。譬喻經云:天下鬼神,不能活人,不能殺人,亦不能令人富貴貧窮,但隨人衰劣,而作恠崇,希望祭祀。若求福,必定無也。世俗不知,空被誑,或殺生造惡。頌曰:
鬼神隨處有, [A9]諂【CB】,謟【卍續】諂誑世間人, 祭鬼都無福。 空增殺業因。
第二疑:現見世人病患,祭祀獲安,何言無福耶?
釋曰:世人貧病災福,皆屬因果,非鬼能為。是鬼為禍,蓋從邪信所招,[A10]諂【CB】,謟【卍續】諂求而得。辯正論云:舊鬼教新鬼興恠求食,初往二家轉磨上碓,其家事佛,不信是恠,俱云:善神助我。盡日舂磨數斛米麥,都不得食。後入邪信之家,令白狗上空中而行,其家大恠,殺狗設食,因茲得飽。當知信佛,不要信恠。設使見恠,[A11]但【CB】,伹【卍續】但專念佛,其恠自息。頌曰:
正信天龍護。 邪神豈奈何。 但知常念佛。 災恠自消磨。
第三疑:家眷死後,祭祀得食不得食耶?
釋曰:若墮餓鬼,祭祀之時,或有得食。若在𦦨口之鬼,雖祭亦不得食。阿含經云:若為死人布施祭祀者,若死入餓鬼中,得食;若生餘處,必不得食也。六道萬品,受報差殊。父母死亡,豈皆作鬼?世人不識,一向祭祀,甚無理也。頌曰:
人死隨前業, 升沉六道殊。 如何純祭祀? 須道世人愚。
第四,疑祭祀之法,廣在禮經。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大夫卿士至於庶人,皆同祭祀。圓丘方澤,上下神明,國之常典,云何勸令斷祭,奈太傷國風乎?
釋曰:祭禮出其俗典,斷祭據其佛經。俗典則未逃殺害,佛經則唯尚慈悲。殺害則報在三塗,慈悲則果成萬德。以善改惡,導淺令深,佛度眾生,無不皆爾。今人既信佛教,須修佛慈,不可更殺眾生,稱佛弟子。況復時俗,不獨祭先,靡神不宗,實謂淫祀。不修明德,唯事殺生,可悲之深,略談難盡。故昔梁武帝勑天下斷祭止殺,蓋遵佛教,豈獨今日也。幸有齋福,正好競修,足可利於存亡,亦免傷於物命,何勞苦執祀典經乎?頌曰:
殺牛慙禴祭, 黍稷本非馨。 齋誦真明德, 何勞執禮經。
第五疑,祭祀之家及彼師巫得何罪報耶?
釋曰:如毗尼律中說,迦留陀夷身證羅漢,被婆羅門婦殺之。因過去曾為祭主,今廟祀是也。有五百商人共宰一羊同來乞願,殺羊祭祀[A12]已【CB】,巳【卍續】已俱墮地獄,世世[A13]已【CB】,巳【卍續】已來常被羊殺。其五百人亦因彼婦被波斯匿王所殺。且五百人共殺一命并其祀主,今證聖果受報未盡,何況一人殺多物命。又晉時巴丘縣有師巫姓舒名禮,為人祭祀,死墮熱殺地獄,舉體焦爛還魄自說。又寶藏經廣說祭祀之報,不能備引。頌曰:
殺他還自殺。 影響逐形聲, 鬼飽都無福。 空招墮火坑。
第六疑:今若改祭,自古[A14]已【CB】,巳【卍續】已來,還有報驗耶?
釋曰:此事感驗非一,今為略引。晉有張應,本事俗神,皷舞淫祀。咸和八年,妻病,禱祭罄竭。妻曰:今病日困,求鬼無益,乞作佛事。應便許之。請僧曇鎧,明當設齋。夜夢神人,責應不早嚴淨。見鎧隨後,曰:始欲發心,未可責之。眠覺,連夜秉火設座,因茲廢神事佛。其妻病愈後,張應身死,墮鑊湯地獄。因前改祭,善神來救,遂得解脫,還魂自說。又顏氏家訓云:梁世江陵劉氏,以賣鱓羮為業。後生一兒,頭是鱓,自頸[A15]已【CB】,巳【卍續】已下,方為人耳。又王克為永嘉郡守,有人餉羊,集賓欲讌,而羊繩解,來投一客。先跪兩拜,便入衣中。此客竟不言之,固無救請。須臾,宰羊為𮌉,先行至客。一臠入口,便下皮肉,周行徧體,痛楚號叫。方便說之,遂作羊鳴而死。梁孝元在江州,有人為望蔡縣令。經劉敬躬亂,縣廨被焚,寄寺而住。民將牛酒作禮,縣令以牛繫柱,屏除佛像,鋪設牀座,於堂上接賓。未殺之頃,牛解,徑來至階而拜。縣令大笑,命左右宰之。飲噉醉飽,便臥簷下。稍醒而覺體痒,𭺗搔癮胗,因爾成白癩病,經十許年死。又梁世有人,常以鷄卵白和沐,云使髮光,每沐輒破二三十枚。臨死,髮中但聞啾啾數千鷄鶵聲,楚痛篤病而死。又顏氏家訓云:齊國有一家,甚豪侈,非手殺牛,則噉之不美。年三十許,病篤,大見牛來,舉體如被刀[A16]刺【CB】,剌【卍續】刺,叫呼而終。江陵高偉,隨吾入齊,凡數年,向幽州淀中捕魚。後病,每見群魚齧之而死。又宋有陳安居,父母信釋教,旦夕齋誦。有伯事神,神影滿宅。後伯死絕嗣,父令安居紹伯家舍,便廢淫祀,其神遂禍。安居三年篤病,執志不迴,常誓曰:若使我殺生祭祀,寧生自臠割四體,終不殺命。安居身亡,席君歎曰:此人事佛,大德人也,壽當九十三歲。遂放令還。其伯殺害祭祀,欺誑百姓,罪宜墮苦。此例非一,不能盡書。頌曰:
迴邪生正信。 臭草出栴檀, 逢難須堅固。 安居志好攀。
第七疑改祭之後,忽遇災禍,既[A17]已【CB】,巳【卍續】已捨神,求誰救護耶?
釋曰:但每日一心稱念觀世音菩薩,一切災難、一切病痛、牢獄賊盜、水火風雷、虎狼毒蛇、蟲藥呪詛,皆不能害。請觀音經中,佛勑諸大天龍藥叉一切威猛神將,晝夜守護受持觀世音菩薩名者,諸惡鬼神尚不能以惡眼視之,況復加害。梁朝有沙門名僧融,為一家毀除神影,勸受五戒,被其鬼將領鬼兵來責融。融專念觀音,一聲未絕,忽見神人以金剛杵擬其鬼眾,一時走散,身上甲冑化為灰粉。又僧融曾勸夫婦二人受戒,後為賊所累,夫遂逃避,其婦繫獄。融教至心稱觀世音,更無餘法。婦人依語,感枷杻三木自然釋脫,獄門自開,因是免難。其事非一,不可備論。頌曰:
專持菩薩號。 八部護君身。 急難隨聲應。 唯除不信人。
第八疑:自來殺生祭祀所有罪業,作何功德而得消滅耶?
釋曰:但各書寫供養金光明經,迴此功德,與彼怨家,將來無對。如張居道殺生,忽被怨家取去冥關,許寫此經。怨家解脫,居道放還。[A18]但【CB】,伹【卍續】但將所贖經文,安家中供養。每日精勤,稱此經題名目,及三寶名。自然家中眷屬安隱,財帛增多。一切天龍,皆來護宅。一切災橫邪鬼,悉不敢害。請至信此言,終不虗也。頌曰:
法寶真良藥, 眾生自不甞, 書持并供養, 世世上天堂。
第九疑,凡修齋福,并讀誦經典,當迴向家宅,何等神明,凡有幾位耶?
釋曰:迴向天龍善神、閻羅冥官、山川境邑一切神明、家中土地神、護宅善神,并先代亡靈墮在惡道者。除此以外,其餘家中雜雜鬼神,並不須事之,亦不須迴向。此等皆非汝家所事,悉名邪[A19]諂【CB】,謟【卍續】諂,切信此言。頌曰:
作福常迴施, 天龍善鬼神, 威光常覆護, 使汝免災迍。
第十疑:既不許祭祀,或家眷死亡,墮在鬼趣,云何施其飲食耶?
釋曰:經有方法今當普示,請各依行。如此施食得福無量,如供養百千俱胝諸佛功德正等。每日將淨器盛一器淨飯,唯除瓷器及鐵器不得用。經中銅器最上,其器不須至大,即是盂器之屬也。每日至暮時,以淨水灌其飯上令滿,以左手擎之,以右手舉頭指其器中。誦呪七徧[A20]已【CB】,巳【卍續】已,彈指七下,將飯傾於淨地,不得近桃李樹下。傾[A21]己【CB】,巳【卍續】己而作是言:我今普施一切餓鬼、依草附木、孤魂滯魄、勝劣鬼神,清淨法食無遮無礙隨意飽滿,或能更為稱三寶名等。其呪曰:
曩謨薩嚩怛他(一),𧃯嚩跢路(引)枳帝(二),唵(三),三(去)䟦囉(四),三䟦囉(五),吽(六)
此施法食,不獨令家先眷屬得食,普令一切餓鬼飽滿,利益甚深。普勸若僧若俗、若男若女,盡行此法。頌曰:
鬼道常飢渴, 當生憐愍心, 能蠲口中食。 佛贊福田深。
野廟誌
蚩蚩小氓,舉事罔有不悖。去仁就殺,俾我且壽。醨德淫祀,睠我且福。山海之俗,偏其弊之。道傍之樹茂,干他者疑其有神,輙裁紙以贄其下。山麓之水淵,干他者測其有靈,乃列豆以旅其湄。里能言者,宗以為巫。巫乃肆我無識,首拜于水樹。正名質事,至於屋室形容,以緒無端焉。有疾且憂,旱潦之作,歸禍于茲。始乃一室,漸而後乃百室。始乃小牲,不[A22]已【CB】,巳【卍續】已後乃大牲。年或三四其祀,貧躓之夫,若為其事神乎。於戲,家不聊生,禍出非鬼,吾弗能救歟。且樹之始,胡不自神,待人而神也。水之始,胡不自靈,待人而靈也。神之既歆其血食,胡不尚其玉帛。能化紙為財,胡不變土為食。何食人之貴,而財人之賤,反常之甚焉。[A23]已【CB】,巳【卍續】已而[A24]已【CB】,巳【卍續】已而,吾聞之矣。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神遠乎哉,惟心所載。靈遠乎哉,惟人所在。而競愚於水樹也。
三衣辨惑篇
佛制法衣但三:一曰安陀會,二曰鬱多羅僧,三曰僧伽梨。此三法衣定是出家之服,非在家者所被。僧祇云:三衣者,賢聖沙門標識,非俗人所為。智論云:佛聖弟子住於中道故著三衣,外道裸形無耻白衣多貪重著。雜阿含云:修四無量者並剃髮服三法衣而出家也。據斯以知定非俗服。世云梵網經有通俗著者,人見彼經廣列王臣道俗盡得受戒,應教身所著袈裟等,言便令士女受菩薩戒者著七條衣。觀彼經文未心全爾,袈裟正翻為染或翻臥具。據翻染者秪是通制,道俗受戒須服壞色,恐其染同特艶乖於法制,乃云應教身所著染皆使壞色。或有風俗不可盡制,而出家菩薩必須染壞,故復文云比丘應與俗服有異,何曾通俗著七條衣?或翻臥具者,南山云:三衣總名。梵網經云被九條七條五條袈裟,即其文也。若爾者,又何妨袈裟之語別在出家?亦即文云比丘皆應與俗服有異。尋天台及藏法師章疏俱作染壞義釋,並無通俗三衣之說。雖方等經中通俗修懺入道場時許著三衣,但是單縫(平聲),不許却㓨(七迹反)。佛言:此三衣者,一名單縫,二名俗服。荊溪師云:若却㓨者,即是大僧受持之衣,是故此衣應須別造。世有借出家人衣,深為未可,故知雖三衣非出家服(出輔行記)。信其梵網,若[A25]已【CB】,巳【卍續】已許著方等,何故要須單縫?乃至阿含,佛令取阿難、鬱多羅僧與婆四吒女著等,此出自聖意,暫爾赴機。滅後下凡,須依定制,一切戒律涅槃,重宣最後之言,方為揩定。三衣許俗,彼經無文。餘或云:攘災免厄,許與小片。至如戲女暫挂,獵師假被。或云:得四寸而飲食斯充,挂一片而羅剎不噉。蓋顯三衣之功用,非許四民之受持。出家閑邪之人,尚昧持衣之軌;在塵煩雜之眾,寧知奉法之儀?南山云:若受用有方,則不生罪戾;必領納乖式,便自陷深𮘧。一生無衣覆身,一死自負聖責,何慮無惡道分?觀斯之言,自坐深過,忍將非法誤累在家?更有𠎝妄,不能緘默,多見道俗競挂絡子,濫觴久矣,滋彰近矣。且三衣五納,制聽二典,絡子名狀,出自何文?設以三衣破片而迴作者,比丘衣損,秪合補治,令不失受持,豈容被其破片,更立異名?何殊遭賊失衣比丘乎?或云:院內執作,暫挂無妨者,安陀會正是院內之衣,何不著耶?至於俗家弟子,若免災厄,不應常挂袈裟之片。若許常挂,何不全許三衣而但許一片耶?南山引僧祗龍著袈裟免金翅難,乃云:必不順教,則所被無力。袈娑違教尚云無力,況今絡子持新裁染公然製造,若名若體全是非法,驗知被挂得罪無福。今略書三種違教之咎,庶幾讀之宥過無大必改為善。一者絡子名體都無所載,制聽二教一切所無,既乏五功濫參三賤,違教之責冥報非虗。二者制聽二教唯佛一人,自菩薩聲聞述而不作。今既自制絡子,仁者便是佛耶?三者隨外道輩非佛者流。南山云:以雜色線縫於衣上作條幅者,是外道法結偷闌遮。況乎造非法衣殊乖先制,非外道輩斯何人哉?幸願四方道人行大乘者,讀文尋意莫守[A26]己【CB】,巳【卍續】己情,擔麻棄金殊非智者,革弊從正斯則達人。應知無上佛乘解無道俗,傳持之軌誠在律儀,涅槃扶律談常正在於此。律範若壞,法假誰傳?豈生為人不護眼目,斷常住命非旃陀羅耶?昔靜靄法師值周武行虐,自恨不能護法,出家奚為?乃坐石奮刀徧身剖肉,引膓挂樹以手捧心而卒。嗚呼!古賢護法其若是乎?我等既斆未能,宜守法制,莫致毀損殃墜自他矣。景德四年丁未十月二十二日,東掖山傳天台教觀沙門(遵式)撰述。
金光明懺儀一卷
請觀音消伏毒害三昧儀一卷
大彌陀懺儀一卷
小彌陀懺儀一卷
熾盛光懺儀一卷
僧伽大師禮讚文一卷
天台智者大師禮文一卷
釋觀音普門品偈文(附智者疏末)
往生略傳一卷
注南嶽思師心要偈(亡本)
金光明經王章(亡本)
聖宋紹興辛酉孟秋圓日刊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