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論裂網疏 卷5
大乘起信論裂網疏卷第五
二、對治邪執,二:初、總標二見;二、別釋二見。今初。
對治邪執者,一切邪執莫不皆依我見而起,若離我見,則無邪執。我見有二種:一、人我見;二、法我見。
若達前所顯示一心二門實義,決不起於二種我見。以真如舉體而成生滅,則真如決非實人實法;以生滅當體即是真如,則生滅決非實人實法。故《楞伽》云「當依無我如來之藏」也。然佛所說法,若為對治凡夫,大📖 P451則專破人我執;若為對治二乘,則專破法我執。由對治人我執,方便建立蘊界處法,非實法也,二乘依此遂起法執。由對治法我執,如實說為唯識所現,依八種識假名為人,非實人也,凡夫依此仍起人執。故云:一切外道所有諸見,皆從佛法流出也。一切邪執,謂凡夫所有邊見、邪見及二取等,並依人我見生;二乘所執色不相應及無為等,並依法我見生。
二、別釋二見,二:初、釋人我見;二、釋法我見。初中二:初、正除我見;二、例破餘見。今初。
人我見者,依諸凡夫,說有五種:
人我見,亦名我執,依我癡故而起我見,依我見故而起我愛、我慢,依愛我故而計我所,依計我、我所故,順之則貪、違之則瞋,具起無量諸煩惱法。故人我見唯依凡夫說有。若證小乘須陀洹果,則便永斷此邪執矣,況大乘乎。
一者如經中說,如來法身究竟寂滅,猶如虛空。凡愚聞之不解其義,則執如來性同於虛空,常恒遍有。
此即執有神我遍十方界,體常周遍、量同虛空之外道也。原是謬解法身之義成此外道。然執有神我,便非寂滅法身。
為除彼執,明虛空相唯是分別,實不可得。有見、有對、待於諸色,以心分別說名虛空。色既唯是妄心分別,當知虛空亦無有體。
彼執我同虛空是常是有,今先明所同之空非常非有,則能同之我亦必非常非有也。有見者,以心分別說名虛空,是所緣相,故非常也。有對者,待於諸色,於無色處名之為空,是對待法,故非有也。又色尚唯是妄心分別,無有實體;虛空無色,又豈有實體哉?空既無體,則所計同空之我亦無體矣。
一切境相唯是妄心之所分別;若離妄心,即境界相滅。唯真如心無所不遍,此是如來自性如虛空義,非謂如空是常是有。
一切境相,即若色若空也。境界相滅,即空色俱無也。空色俱無,豈可妄謂如來同於虛空是常是有,名之為人我乎!
二者如經中說,一切世法皆畢竟空,乃至涅槃真如法亦畢竟空。本性如是,離一切相。凡愚聞之不解其義,即執涅槃真如法唯空無物。
此即計斷滅空之外道也。執此唯空無物境界以為涅槃真如,故滅色歸空,得四空定,謂我已證涅槃真如。由其人我見在,所以窮空不歸,便入輪轉。
為除彼執,明真如法身自體不空,具足無量性功德故。
若知真空不空非但空,則尚不取小乘空證,況取四空以為我所證乎。
三者如經中說,如來藏具足一切諸性功德,不增不減。凡愚聞已不解其義,則執如來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別。
此即常見外道,計我為能有,計五蘊色心為我所有,不可除滅也。
為除此執,明以真如本無染法差別(雖依業識等差別相),立有無邊功德相(而皆同一味一真,離分別相),非是染相。
若知真如非是染相,豈應攬此色心以為我所有乎?
四者如經中說,一切世間諸雜染法皆依如來藏起,一切法不異真如。凡愚聞之不解其義,則謂如來藏具有一切世間染法。
此亦常見外道計一切染法即我,不可復滅也。乃至魔王却留塵勞,恐其銷盡,亦是此見所攝。
為除此執,明如來藏從本具有過恒沙數清淨功德,不異真如。(若夫)過恒沙數煩惱染法唯是妄有,本無自性,從無始來未曾暫與如來藏相應。若如來藏染法相應,而令證會息妄染者,無有是處。
染法依無明有。譬如迷方謂東為西,此之迷謂從來不與定方相應也。如來藏既本無染,則人我執便是染法,不能證會如來藏明矣。
五者如經中說,依如來藏有生死、得涅槃。凡愚聞之不知其義,則謂依如來藏生死有始。以見始故,復謂涅槃有其終盡。
此別計如來藏為心外實法,如冥諦、勝性、虛空、大自在天等。而以有生死得涅槃者,名之為人我也。
為除此執,明如來藏無有初際,無明依之生死無始。若言三界外更有眾生始起者,是外道經中說,非是佛教。以如來藏無有後際,證此永斷生死種子。
如來藏無始無終,生死依之無始有終,涅槃依之有始無終。藏性如方,生死如迷,涅槃如覺。方外別無迷覺,則知人空。迷覺之外亦別無方,則知法空。又藏性如濕,生死如氷,涅槃如水。濕外別無氷水,何處有受生死證涅槃之人?氷水之外亦無濕性,何處有起生死成涅槃之法耶?初正除我見竟。
二、例破餘見。
依人我見,四種見生,是故於此安立彼四。
彼四,謂邊見、邪見、戒取、見取也。由不了無我如來藏義,虛妄計有人我可得,然後依之計斷、計常,名為邊見。依之撥無善惡因果,名為邪見。依之苦行以求解脫,名為戒取。依之求生梵天空處等,名為見取。是故除此人我見已,彼四種見皆悉不能自安立也。初釋人我見竟。
二、釋法我見,二。初、明起執之由;二、明對治之法。今初。
法我見者,以二乘鈍根,世尊但為說人無我,彼人便於五蘊生滅畢竟執著,怖畏生死,妄取涅槃。
凡夫妄計五蘊為我、我所,流轉生死。由其往昔曾種二乘善根,佛逗彼機,為說五蘊生滅本無人我,原不曾說五蘊是實法也。彼自畢竟執著,不達五蘊本空,所以怖畏生死,妄取涅槃,違於大乘平等法門,豈如來說法之本意哉?
二、明對治之法,二:初、正明;二、釋疑。今初。
為除此執,明五蘊法本性不生,不生故亦無有滅,不滅故本來涅槃。若究竟離分別執著,則知一切染法、淨法皆相待立。是故當知,一切諸法從本已來非色非心、非智非識、非無非有,畢竟皆是不可說相。
五蘊本性不生者,譬如目有赤眚,妄見燈光五色重疊,實無五色生也。物必有生,然後有滅,既本不生,更何可滅?故云:一切眾生即涅槃相,不可復滅,所謂本來自性清淨涅槃,即生滅是真如體也。若究竟離分別執著者,謂能觀一切妄念無相,則為證得如來智慧,從名字證得乃至究竟證得也。則知一切染法、淨法皆相待立者,染謂無明妄念、淨謂無漏真如,依真有妄、依妄顯真,所以覺與不覺並屬生滅門攝。既相待立,便非實有,便知生滅即不生滅,入真如門,從名字知乃至究竟知也。言一切諸法者,即是染法、淨法,色法、心法,智法、識法,無法、有法,以要言之,五位百法、百界千如種種法也。從本已來非色非心等者,以法法本來皆即真如,非俟成佛方融為真如也。且如色即真如故,本即非色非心、非智非識、非無非有,畢竟不可說相。心即真如故,本即非色非心、非智非識、非無非有,畢竟不可說相。乃至有即真如故,本即非色非心、非智非識、非無非有,畢竟不可說相。以要言之,於諸染、淨法中隨拈一塵,皆是本即非色非心、非智非識、非無非有,畢竟不可說相也。唯其一切俱非,便能一切俱即,便顯離即離非、是即非即之真如矣。
二、釋疑。
而有言說示教之者,皆是如來善巧方便,假以言語引導眾生,令捨文字,入於真實。若隨言執義,增妄分別,不生實智,不得涅槃。
疑曰:既云皆是不可說相,云何復說真如、生滅門等諸言教耶?釋意可知。嗟乎!後世隨言執義,聞說真如受熏,便執真如定當受熏。聞說真如不受熏,便執真如定不受熏。甚至分河飲水,可謂增妄分別,不生實智甚矣。然豈馬鳴護法之正旨哉?二對治邪執竟。
三、分別修行正道相者,若知生滅即是真如,則生佛平等,無修不修。若知真如舉體生滅,則迷悟天淵,正須於無修不修之中熾然熏修。而此熏修即是無修,非以不修為無修也,以不修即是逆修,非同修即無修之順修故。然利根者聞此一心二門妙義,自能不生退屈、不懷上慢,如人飲水,冷煖自知,何勞更為分別?今為中下根人未能隨文入證,歇即菩提,故為懸示從因至果正修行路也。文為二:初、總標;二、各釋。今初。
分別修行正道相者,謂一切如來得道正因,一切菩薩發心修習,令現前故。略說發心有三種相:一、信成就發心;二、解行發心;三、證發心。
一切如來得道正因,即所謂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也。因正則果自正,故須發心修習,令其現前。但略明三種發心因相,不必詳辨果相,以如來果相,前於顯示大乘體相用中已略明故。
二、各釋,三:初釋信成就發心;二、釋解行發心;三、釋證發心。初中二:初、徵起;二、解釋。今初。
信成就發心者,依何位、修何行,得信成就,堪能發心?
二、解釋,二:初、釋信成就;二、釋發心。初又二:初、正釋成就;二、兼釋未成。今初。
當知是人依不定聚,以法熏習善根力故,深信業果,行十善道,厭生死苦,求無上覺,值遇諸佛及諸菩薩,承事供養,修行諸行,經十大📖 P453千劫信乃成就。從是已後,或以諸佛菩薩教力;或以大悲;或因正法將欲壞滅,以護法故而能發心。既發心已,入正定聚,畢竟不退,住佛種性,勝因相應。
依不定聚者,明其所依位也。深信業果乃至修行諸行,明其所修行也。經十千劫已下,明其得信成就,堪能發心也。既發心已已下,明發心之利益也。言不定聚者,統論眾生有三種類:一邪定聚,謂未種出世善根,不信出世正法;二正定聚,謂發心已上,永不退轉;三不定聚,謂已種出世善根,信出世法,然於三乘法中未有決定趣向也。若小教中證須陀洹,便名入正定聚;今大教中不取此義也。以法熏習善根力者,即是本有、新熏二種內因體熏,及差別、平等二種外緣用熏也。深信業果者,總明善根所依也。行十善道者,世間善根力也。厭生死苦者,出世善根力也。求無上覺者,出世上上善根力也。此三善根,前不具後,後必具前,必須具三善根,方得信成就也。由三善根以為勝因,又值諸佛菩薩以為勝緣,承事供養,修行諸行,因緣具足,方是大乘初心所修行也。經十千劫者,意明從初信心、二念心、三精進心、四慧心、五定心、六不退心、七護法心、八迴向心、九戒心、十願心,具足修行十心成就,故云十千劫也。束此從前所修諸行以為其因,復藉諸佛菩薩教力為緣,或藉大悲憫眾生苦為緣,或以護持正法久住為緣,乃能三心圓發也。入正定聚者,法身理相應也。畢竟不退者,不墮凡夫二乘地也。住佛種性者,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也。勝因相應者,不生不滅為本修因,即是一切如來得道正因也。
二、兼釋未成
或有眾生,久遠已來善根微少,煩惱深厚覆其心故,雖值諸佛及諸菩薩承事供養,唯種人天受生種子,或種二乘菩提種子,或有推求大菩提道,然根不定,或進或退。
此明善根微少、煩惱深厚之人,雖遇勝緣,不能發大乘心也。善根自有三乘、一乘之不同,煩惱又有界內、界外之差別。一一善根對彼一一煩惱,各作四句料簡:或善根多煩惱薄、或善根多煩惱厚、或善根少煩惱薄、或善根少煩惱厚,萬別千差,不可一概,皆是不定聚攝。
或有值佛及諸菩薩供養承事,修行諸行,未得滿足十千大劫,中間遇緣而發於心。遇何等緣?所謂或見佛形相,或供養眾僧,或二乘所教,或見他發心。此等發心,皆悉未定。若遇惡緣,或時退墮二乘地故。
值佛菩薩,修行諸行,可謂有因有緣矣。特以未滿十千大劫,十心未圓,故雖遇緣發心,未能即入正定聚也。若使十千劫滿,則見相供僧等緣,並可發心入正定聚。勿謂此緣非好緣也,但由積因力弱,故與大悲、護法二種發心不同。故遇好緣則能發心,設遇惡緣或能退墮二乘地也。初釋信成就竟。
二、釋發心,三:初、釋所發之心;二、釋發心之行;三、釋發心之益。初中二:初、正釋;二、釋疑。今初。
復次,信成就發心略說有三:一發正直心,如理正念真如法故;二發深重心,樂集一切諸善行故;三發大悲心,願拔一切眾生苦故。
真如乃是一切行本,不念真如而集諸善,善無由集,縱有種種善行,並成有漏、有為。不念真如而拔眾苦,苦無由拔,縱令緣念眾生,秖足起愛起見,故須首發正直心也。真如本具無邊功德,理須顯發,故順真如發深重心。真如即是眾生心性,憫物迷此,故順真如發大悲心也。正直心,即正因理心發,成法身德。深重心,即了因慧心發,成般若德。大悲心,即緣因善心發,成解脫德。三心圓發,不縱橫、不並別,不可思議。故曰: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所有慧身不由他悟,清淨妙法身,湛然應一切也。
二、釋疑。
問:一切眾生、一切諸法皆同一法界,無有二相,據理但應正念真如。何假復修一切善行,救一切眾生?答:不然。如摩尼寶本性明潔,在鑛穢中。假使有人勤加憶念而不作方便,不施功力,欲求清淨終不可得。真如之法亦復如是,體雖明潔,具足功德,而被無邊客塵所染。假使有人勤加憶念而不作方便,不修諸行,欲求清淨,終無得理。是故要當集一切善行,救一切眾生,離彼無邊客塵垢染,顯現真法。
先引喻,後法合,文並易知。初釋所發之心竟。
二、釋發心之行。
彼方便行,略有四種:一、行根本方便,謂觀一切法本性無生,離於妄見,不住生死;又觀一大📖 P454切法因緣和合,業果不失,起於大悲,修諸善行,攝化眾生,不住涅槃。以真如離於生死、涅槃相故,此行隨順(真如)以為根本,是名行根本方便。
此即以所發正直心而為方便行也。不住生死是奢摩他觀,不住涅槃是毘鉢舍那觀。止觀一心中修,乃順真如法性,故名行根本方便。
二、能止息方便,所謂慚愧及以悔過,此能止息一切惡法令不增長,以真如(本)離一切過失相故。隨順真如,止息諸惡,是名能止息方便。三、增長善根方便,謂於三寶所起愛敬心,尊重供養,頂禮稱讚,隨喜勸請,正信增長,乃至志求無上菩提,為佛法僧威力所護,業障清淨,善根不退,以真如(本)離一切障,具一切功德故,隨順真如,修行善業,是名生長善根方便。
此二即以所發深重心而為方便行也。欲長善根先須息惡,故於一深重心分此二種方便,皆為隨順真如性故。文並可知。
四、大願平等方便,謂發誓願,盡未來際,平等救護一切眾生,令其安住無餘涅槃,以知一切法本性無二故、彼此平等故、究竟寂滅故,隨順真如此三種相,發大誓願,是名大願平等方便。
此即以所發大悲心而為方便行也。無餘涅槃者,小乘則指灰身泯智言之,今指二死永亡言之。知一切法本性無二,則於眾生不起上中下想。知一切法彼此平等,則於眾生不起怨親等想。知一切法究竟寂滅,則於眾生不起用小化想。皆亦隨順真如性故。此四方便並是稱性起修,全修顯性。未發心前,由此方便而得發心;既發心後,由此方便而階極果。故名一切如來得道正因也。二釋發心之行竟。
三、釋發心之益,三:初,約實明能;二、約權簡過;三、以實破權。今初。
菩薩如是發心之時,則得少分見佛法身,能隨願力現八種事:謂從兜率天宮來下(一)、入胎(二)、住胎(三)、出胎(四)、出家(五)、成佛(六)、轉法輪(七)、般涅槃(八)。
即《華嚴》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之義也。分破無明,分證真如,故云少分見佛法身。既見法身,便能八相成道,所謂清淨妙法身,湛然應一切也。八相開合出沒不同,並是隨機所見,不必約此以判佛之權實,以所證法身非有權實數量可思議故。
二、約權簡過。
然猶未得名為法身,以其過去無量世來有漏之業未除斷故。或由惡業,受於微苦,願力所持,非久被繫。
此約漸教所明初發心住,僅斷界內見惑,與小乘初果齊,所以或猶有微苦也。然初果便為生死海而作邊際,極遲不過七生,永出苦輪。況發心菩薩菩提願力所持,豈久被業繫哉!
問:玩文中「然猶」二字,即指八相成道之人,何得別作漸教釋之?答:發心名同,權實[A1]迥【CB】,迴【大】迥異。前明八相,意指入正定聚者;今明微苦,意指或時退墮二乘地者故也。
有經中說「信成就發心菩薩,或有退墮惡趣中」者,此為初學心多懈怠,不入正位,以此語之,令增勇猛,非如實說。
此明雖漸教中初發心住已斷見惑,與初果齊,亦無退墮惡趣之事,不過權說以策初學耳。或復退墮二乘地中,則容有之也。
問:有經中說,舍利弗往昔已曾證六住心,由婆羅門乞眼因緣,退失大心,仍復流轉五趣,此云何通?答:復有經說,舍利弗等大弟子並是法身深位大士,示作聲聞,引物歸化,則示墮正為警策初學,何足疑也。二約權簡過竟。
三、以實破權。
又此菩薩一發心後,自利利他,修諸苦行,心無怯弱,尚不畏墮二乘之地,況於惡道?若聞無量阿僧祇劫勤修種種難行苦行,方始得佛,不驚不怖,何況有起二乘之心及墮惡趣。以決定信一切諸法,從本已來性涅槃故。
此正明頓教初發心人,即已住正定聚,畢竟不退也。蓋不唯初發心住有此勝力,但得決定實信,知一切法本性涅槃,亦不同權教發心或墮二乘矣。初釋信成就發心竟。
二、釋解行發心者,夫論稱性圓修,則即信即解即行即證。故云:初阿字中即具一切諸字功德。縱分四十二位,譬如入海而論淺深,淺深皆海,豈有無解行證而可名信?豈令解行與證定居信後?特以實位難測,寄權易明,故次信而辨解行也。文為二:初、明位;二、明行。今初。
解行發心者,當知轉勝,初無數劫將欲滿故,於真如中得深解故,修一切行皆無著故。
約圓融論,秖點信成就中四方便行而為六度,謂此中隨順法性,即行根本方便;此中離大📖 P455慳貪相,離五欲境等,即能止息方便;此中修行施戒等,即生長善根方便;此中六波羅蜜,必為度脫眾生,即大願平等方便也。今一往姑約漸次論之,故云轉勝耳。初無數劫將欲滿者,資糧成就,將入加行位也。於真如中得深解者,二觀為方便道,得入中道第一義觀也。修一切行皆無著者,謂迴事向理,乃至迴因向果,不著三有、不著二乘也。
二、明行。
此菩薩知法性離慳貪相,是清淨施度,隨順修行檀那波羅蜜。知法性離五欲境,無破戒相,是清淨戒度,隨順修行尸羅波羅蜜。知法性無有苦惱,離瞋害相,是清淨忍度,隨順修行羼提波羅蜜。知法性離身心相,無有懈怠,是清淨進度,隨順修行毘梨耶波羅蜜。知法性無動無亂,是清淨禪度,隨順修行禪那波羅蜜。知法性離諸癡闇,是清淨慧度,隨順修行般若波羅蜜。
知法性離慳貪等,是解。隨順修行檀那等,是行也。梵語檀那,此翻布施。尸羅,此翻戒。羼提,此翻忍。毘利耶,此翻精進。禪那,此翻靜慮,亦翻思惟修。般若,此翻慧,亦翻智。修六度相,具如《華嚴.十迴向品》所明。或是分真解行、或是相似解行,分真則唯約實,相似則雙約權實,當以圓融、行布二義思之。二釋解行發心竟。
三、釋證發心,二:初、明分證;二、明滿證。初中二:初、明所證;二、明心相。初又二:初、明證體;二、明起用。今初。
證發心者,從淨心地乃至菩薩究竟地,證何境界?所謂真如以依轉識說為境界,而實證中無境界相。此菩薩以無分別智,證離言說真如法身故。
淨心地者,約權即初歡喜地,約實即初發心住也。究竟地者,即十地後心,亦名等覺地也。以依轉識說為境界者,轉第六為妙觀察智,轉第七為平等性智。眾生所有第六、第七必有所緣境界,所以依之假說所說為境界也。而實證中無境界相者,以真如無相可取,正智不取於相,挾帶真如體相為所緣緣,非是變帶真如相狀為所緣緣故也。此菩薩以無分別智者,明其有見分也。證離言說真如法身者,明其無相分也。正與護法唯識吻合。思之思之。[A2]問【CB】,間【大】問:若依實說,初發心住即名淨心地者,前發心中但云少分見佛法身,今云證離言說真如法身,文旨碩異,云何會通?答:前為兼明權實,故但云少分見,今則權證同實故也。又約所證真如則無分劑,若約能證之智仍有分滿不同。雖有分滿,皆是無分別智,如初夜月與望夜月,光相不異也。
二、明起用。
能於一念遍往十方一切世界,供養諸佛,請轉法輪,唯為眾生而作利益,不求聽受美妙音詞。或為怯弱眾生故,示大精進,超無量劫,速成正覺;或為懈怠眾生故,經於無量阿僧祇劫,久修苦行,方始成佛。如是示現無數方便,皆為饒益一切眾生。而實菩薩種性、諸根、發心、作證,皆悉同等,無超過法,決定皆經三無數劫成正覺故;但隨眾生世界不同,所見所聞根欲性異,示所修行種種差別。
未證法身已前,縱令下化眾生,皆是上求佛道,以自利利他種種方便皆為證會真如體故。已證法身之後,縱令上求佛道,皆為下化眾生,則如今文所明也。種性同等者,具足本有聞熏二種子也。諸根同等者,六處殊勝無差別也。發心同等者,同發三心也。作證同等者,同證真如也。未發心前,容有善根深淺、煩惱厚薄、諸根利鈍、方便勤惰之不同。既發心後,入同生性,無功用道決無差別,但由眾生根欲性異,故示現有差別耳。言三無數劫者,時無實法,唯依妄想建立。且如俗傳,黃[A3]粱【CB】,梁【大】粱一夢便同四十餘年;世上千年,山中不過七日。又如經中,仙人執善財手,便歷微塵數劫;讚佛五十小劫,大眾謂如半日。是知非約凡情所計年月日時以談劫量也。良由無始無明雖無實體,而返迷歸悟似有階差,縱令演若歇狂,本頭如故,而喘息亦必久久方安。狂風頓息,大海安瀾,而微波亦必久久方定。太陽一出,昏霧頓收,而潤濕亦必漸漸方除。阿伽一服,萬病頓祛,而精力亦必漸漸方復。久客到家,行程頓息,而家庭事務亦必次第料理。聖王登極,大業頓定,而政治禮樂亦必次第敷陳。故於真如無時劫中,依生滅門而立三無數劫,謂初發心住至十迴向,名初無數劫;初歡喜地至七遠行地,名二無數劫;八不動地至等覺位,名三無數劫。至於較量劫量,則或約所承事佛以明分劑,或約天衣拂石以明久遠,事非一概。又就三無數劫論行相者,或云大📖 P456伏惑未斷,或云斷正扶習,或云次第除惑,或云因該果海,皆是悉檀隨機利益,豈可定執?今云皆悉同等,乃約因該果海者以論三祇,祛彼謂三僧祇一念能越之大慢魔見耳。須知十世古今,始終不離當念。故前文云「若聞無量阿僧祇劫,勤修種種難行苦行,方始得佛,不驚不怖,以決定信一切諸法,從本已來性涅槃故。」豈執三祇為漸,一念為頓耶?言根欲性異者,過去所成名根,或有利、或有鈍。現在所欣名欲,或喜速、或喜遲。未來種子名性,或已熟、或未熟也。初明所證竟。
二、明心相。
此證發心中,有三種心:一、真心,無有分別故;二、方便心,任運利他故;三、業識心,微細起滅故。
真心者,六、七二識相應之根本智也。無有分別者,念念證真也。方便心者,六、七二識相應之後得智也。任運利他者,念念起用,令前五識同成化用也。業識心者,第八異熟識也。微細起滅者,無明種子猶未盡故,以智內熏,令其漸滅,智種分起,惑種分滅,正所謂不思議變易生死之相也。此中真心,即是前正直心。此方便心,即前深重、大悲兩心。此業識心,即前三心之根本依。前明信成就發心,單約能發,故三心皆是妙觀察智之功。今明證中所有心相,義兼能所,故與前有開合詳略之不同也。初明分證竟。
二、明滿證,二:初、依權示相;二、依實釋疑。今初。
又此菩薩福德、智慧二種莊嚴悉圓滿已,於色究竟,得一切世間最尊勝身,以一念相應慧,頓拔無明根,具一切種智,任運而有不思議業,於十方無量世界普化眾生。
福德智慧所依,即真如體。二種莊嚴圓滿,即真如相。體相圓顯,大用現前,故能示成正覺也。又智慧所證即真如體,體遍法界。智慧圓滿即真如相,相遍法界。福德圓滿即真如用,用遍法界。體遍法界,則法身周遍法界。相遍法界,則報身周遍法界。用遍法界,則化身周遍法界。故曰:一人成佛時,法界皆為一佛之依正。雖無障礙,亦仍無雜,以真如性常同常別,不思議故。是則無明永盡、成種智時,無所不在亦無所在。今言於色究竟得最勝身,何耶?蓋諸佛自受用身,冥同法性,等覺已下所不能見。淨心地上菩薩,托此自受用身本質,變為他受用身影相,則見踞蓮華臺,諸佛圍繞,隨所堪任、隨所願樂,見各差別,皆無斷絕。乃至等覺,方能盡其分量,故前文云見之方盡也。若未登淨心地,則華臺報佛非彼境界,故於色究竟天,示成菩提,此即《梵網經》所明千華上佛,為接界內利根,令見界外佛故。至於博地凡夫,雖有具有一乘三乘若頓若漸無量種性,而未得四禪,未離欲繫,則色究竟身亦非彼境。故又示從兜率下閻浮提,坐菩提樹,成等正覺。此即《梵網經》所明千百億釋迦,為化界內鈍根,及雖利根未離欲繫者故。然此色天大化、閻浮小化,並是真如用大,並即真如體相。所以《華嚴經》中,即此摩耶夫人所生之佛,便具十身相海,非可擬去化身,別尋法報也。當知初發心住既能示現閻浮八相,亦必能示色究竟身;今究竟位既能示現色究竟身,亦必示現閻浮八相。但前明發心位淺,姑寄閻浮;今明究竟位深,姑寄四禪耳。一念相應慧者,既指無始不覺,為藏識中無明種子,由藏識中無明種子未盡,所以不與別境中慧相應。今由曠劫無漏熏修,滅彼無始無明種子至都盡位,則第八淨識忽與慧所相應,名為大圓鏡智。從此一相應後,永得相應,故曰頓拔無明根,具一切種智也。只此大圓鏡智與前平等性智、妙觀察智,并與果後成所作智,俗故相有別,不壞相故,說四說八。真故相無別,唯是如如智,此如如智,無法不知、無法不見,故名一切種智,亦名佛之知見,亦復名佛眼也。
問:既云無所不在,則初二三禪亦可成佛,何必定在色究竟天?答:此有二義:一者《華嚴》明第十地菩薩位寄四禪,即於此處示成佛故;二者將成佛時,所入金剛喻定,必依捨俱禪故。
二、依實釋疑,二:初、釋一切種智疑;二、釋任運利生疑。今初。
問:虛空無邊故世界無邊,世界無邊故眾生無邊,眾生無邊故心行差別亦復無邊,如是境界無有齊限,難知難解。若無明斷,永無心相,云何能了一切種,成一切種智?答:一切妄境從本已來,理實唯一心為性,一切眾生執著妄境,不能得知一切諸法第一義性。諸佛如來無有執著,則能現見諸法實性而有大智,顯照一切染淨差別,以無量無邊善巧方大📖 P457便隨其所應,利樂眾生。是故(唯其)妄念心滅,(乃能)了一切種,成一切種智。
現見諸法實性者,根本智證真也。顯照染淨差別者,後得智照俗也。了俗由證真,故說為後得,如眼除膜,見空見色,非果有先後也。餘並可知。
二、釋任運利生疑。
問:若諸佛有無邊方便,能於十方任運利益諸眾生者,何故眾生不常見佛,或覩神變、或聞說法?答:如來實有如是方便,但要待眾生其心清淨乃為現身。如鏡有垢,色像不現,垢除則現。眾生亦爾,心未離垢,法身不現,離垢則現。
文亦可知。
問:但離心垢便見法身,何須念佛、觀佛、稱名、禮拜等?答:佛是先證我心性者,念之、觀之、稱之、禮之,皆是除心垢之妙方便也。三解釋分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