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論新疏 卷1
[1]【原】增上寺報恩藏明本,【甲】延寶二年刊宗教大學藏本肇論新疏卷上
始自好誦斯論,亦粗玩其辭,尚未能吮其理味以其心也。及隷樊川之興教,得雲庵達禪師疏,又數年應寧夏命,復獲唐光瑤禪師并有宋淨源法師二家註記,反復參訂醇疵紛錯,似有未盡乎論旨之妙夥矣。且論之淵粹簡蘊,見稱所自來,其辭文其施辯,非深入實相踞樂說善巧之峰者莫之為之。予固以為開方等之巨鑰、游性海之洪舟,運權不之均車、排異見之正說,真一乘師子吼之雅作,欲乎吾人之性學者先著鞭於此,此而通則大方之理弗虞而妙獲者矣。嗟呼!姚秦迄唐二百餘載,歷賢首清涼圭山賢聖之僧,皆援之以斷大義,獨不為發揮其曲要以召方來,致令諸說鑿柄紛綸,莫知所以裁之之正,乃因暇日謹摭諸先覺之說,別為訓解以授座下。愧夫迫於緣冗,每釋義引據弗獲課虛細以討求,冀同衣同德之士恕以荒斐失而正之可也。
肇論
肇即作者之名,論乃所作之法,人法合目為一部之都名也。以四論前後異出,又各宗一義,欲合為一,不可遍目,乃復作宗本一章冠於論首。但云肇論,宗釋皆屬;而言論者,謂假立賓主決判甚深,往復推徵示物修悟,故名為論。然有二種:一者宗論,宗經立義,如《起信》、《唯識》等;二者釋論,但隨經解釋,如《智論》等。今此四論,是初非後。
後秦長安釋僧肇作
《通鑑》說:「符健據關中,國號大秦。至符堅末年,姚萇篡立,亦號為秦。故史家乃以前後字別之。」論主在後秦也。長安即今安西。釋謂釋迦,即僧之通姓,以如來姓釋迦氏故也。安公創式,遠叶阿含,千古遵依,迄今未替。僧肇即論主之諱,本傳略云:「京兆人,歷觀經史、備盡墳籍,志好玄微,每以莊老為心要。故歎曰:『美則美矣,然其棲神冥累之方猶未盡善。』後見舊《維摩經》歡喜頂受,乃言始知所歸矣。因此出家。學善方等、兼通三藏。聞羅什在姑臧,自遠從之,什嗟賞無極。及什來長安,肇亦隨入,姚興勅令入逍遙園詳定經論。所著四論,并《註維摩經》及製諸經論序,並傳於世。」作,猶製也造也。義誠佛說,論自已為,蓋作其辭而弗蘊其義也。
宗本義
四論所崇曰宗。本謂根本,通法及義。法有通別。通者,即實相之一心。中吳淨源法師云:「然茲四論,宗其一心。然四論雖殊,亦各述此一心之義也。」別者,即四論所宗各殊。所以爾者,非一心無以攝四法、非四法無以示一心,即一是四、即四是一。義謂義理,依前法體以顯義相,法通義通、法別義別。此中四段之義,如其分齊,是下四論之所宗,據此非宗本無以統四論、非四論無以開宗本。以法為本,所宗即本;以義為本,本亦即義。若法義兩分,本屬法時本之義也。
本無、實相、法性、性空、緣會,
此五名,諸經通有,義雖差殊,不越理事。今始終相躡,略而釋之。初謂緣會之事,緣前元無,故云本無。無相之相復云實相,即此實相是諸法性,故云法性。此性真空,故復云性空。復由性空之理不離於事,以理從事復名緣會。謂因緣會集而有諸法,或名緣集緣生等,皆意在法也。杜順和尚云:「離真理外無片事可得。」
一義耳。
義依法顯,法既理事一源,義豈容殊?不可取於五名,計有五法,各是一義。此中以本從末唯末非本,亦一義。攝末歸本唯本非末,亦一義。若本末混融際限不分,尤一義也。若對下不遷釋之,緣會物也、本無等理也。由一義故,即遷而不遷,所以為下不遷論宗。
何則?
徵也。
一切諸法緣會而生。
若色若心,因緣會集而後生起。
緣會而生則未生無有、緣離則滅。
初句躡前,因緣是因、諸法是果。因無果有,無有是處,此約前際。後句既法自緣生有為遷謝,因緣離散諸法滅謝,此約後際。
如其真有有則無滅。
真謂真實。若法實有,有應無滅。法既隨滅,知非真有。下論云「夫有若真有,豈待緣而後有哉?《中觀》云:『法若實有,則不應無。』」等。
以此而推,故知雖今現有,有而性常自空。性常自空,故謂之性空。
即末顯本也。約前後際觀現在法,既但緣集而生,豈待緣離然後大📖 P202方滅?以因緣非和即今常離、即今亦滅,色即是空其性本然,故即緣生是性空爾。清涼聖師云:「緣生無性,當體即真。」
性空故,故曰法性。
真空是諸法之性,
法性如是,故曰實相。
如是謂空也。空無相故,故名實相。
實相自無,非推之使無,故名本無。
緣集之法當體元空,如鏡像谷響,不待推斥使令無之,即此實相為本無也。下論云「豈待宰割以求通哉」。此揀小乘析色名空。上列名則從本及末,此中推義則自末至本。然本末鎔融,非前非後、非一非異也。
言不有不無者,
諸經論中多明四句,謂有、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依法表德,不出此四。又約破計遣謗亦有四句,謂非有、非無、非非有非非無、非亦有亦無。今所牒者,前之第四及後之初二句。所以偏牒此而明者,為遣二見故、遮示中道故、令心無住故,為下不真空論之宗。
不如(同也)有見常見之有、邪見斷見之無耳。
初約破計以釋。《佛性論》第三云:「一切諸見不出有無二種,由有見故所以執常,於無見中復有二種:一邪見,謂一切無因無果,並撥三世故;二斷見,謂唯有現在,不信未來故。」準此因有生常、因無生邪斷之二也,故論雙敘之。經中為破此見而云「不有不無」,論敘云「不同計有之見是常見之有,故云不有;不同計無之見是邪見斷見之無,故云不無。」不如二言貫下邪斷。
若以(猶執也)有為有(常也),則以無為無(斷也),有既不有則無無也。
約起滅釋也。初二句明相因而起。但起一見,一見隨生,如見牛有角謂兔無角等。故《密嚴》云:「要待於有法而起於無見。」此所治之病也。後二句明相因而滅。苟治一見一見隨亡,經中既云非有,故亦非無。故《密嚴》云:「有法本自無,無見何所待。」此能治之藥也。偉哉!善巧曲盡經旨。
夫[1]欲【大】,不【甲】欲存(猶取也)無以觀法者,可謂識法實相矣。是謂雖觀有,而無所取相。
約觀行釋也。法即緣生諸法,謂從緣雖空,不可存無以觀,無則三學六度與五逆十惡空而無果。由非無故,一切法皆立也。不取相者,謂緣起雖有,亦不可取相以觀,取則有為生滅行何契真。由非有故,心不住相,建一功立一德靡不合道。如斯見法方識實相。實相之言在上、義屬於下,即中道佛性觀也。此中意趣無邊,不能繁敘。如《涅槃》及《止觀》等說。上三義釋名,前二離過、後一成行。
然則法相為無相之相,聖人之心為住無所住矣。
法相者,所觀之境,屬前實相也。既非有無,何有相狀?且對無住之心,義言相爾,故云無相之相。聖人等者能觀之心得無分別,俱名聖人。然地前修真如三昧者,亦許倣行雙照有無名住。既不存無又不取相,即住而無住也。性宗修人雖具縛凡夫,苟有夙熏,誠可留心。今舉聖心令人慕式也。
三乘等觀性空而得道也。性空者,謂諸法實相也。
等謂平等。道謂自乘菩提。所以約人辨者,恐疑實相之外別有三乘異證,而不知三乘機器隨熏有差、所觀性空無異。故身子云:「我等同入法性。」佛讚迦葉同一解脫,亦如三獸渡河河無異水。
見法實相故云正觀,若其異者便為邪觀。
正邪二觀諸經通說,今約實相辨邪正也。《大論》云:「除實相外,餘皆魔事。」
設二乘不見此理,則顛倒也。
此有二說:一則只是三乘中二乘。意云:設若小乘不見性空之理,則亦顛倒,不克果證。以二乘但見無常、不見於常,是顛倒故。此則大小形對可說。小且尚耳,況大乘耶。二則前云三乘,乃通教所被學法空者,故同觀實相為正觀;今此二乘乃藏教所被愚法者。意云:設若愚法二乘,亦須觀性空之理而取證,若不見此理則顛倒故不證。《大疏》破有教引《成實》云:「我今正明三藏中實義,實義即空。」《清涼鈔》云:「不可不見實義而得道也。」以生空亦雙空之一分,又何太異?故前云等觀。
是以三乘觀法無異,但心有大小為差耳。
所趣實相唯一,能趣根宜成異。器有廣狹、智有淺深、運有自他、進有迂直、證有單雙,此則差在於人,不在於法。
漚和般若者,大慧之稱(名也)也。
雙牒其名,通屬其體。《智論》第十八云:「摩訶般若,秦言大慧。漚和者,此云方便。」一念兼之,故名大慧。二乘孤慧獨頴,慧而非大。為下般若一論之宗。
見法實相謂之般若,能不形(猶顯也)證,漚和功也。
初二句明得名,由見實相故名般若。後二大📖 P203句見而非證,直由大悲導智令不證空,出二乘也。《淨名》云:「無方便慧縛,有方便慧解。」以無悲之智醉寂滅酒,墮無為阬故。
適(往也)化眾生謂之漚和,不染塵累(去聲)般若力也。
亦初二句明得名,由化眾生故名方便。後二句化而不染,復由大智導悲令塵不染,異凡夫也。《淨名》云:「無慧方便縛,有慧方便解。」以無慧方便,投愛見網、沒有相林故。塵謂五欲塵境,累謂生死過患。
然則般若之門觀空,漚和之門涉有。涉有而未始(暫也)迷虛,故常處(居也)有而不染;不厭(棄也)有而觀空故,觀空而不證。
承前以即不滯也。初二句約觀空有以分權實,涅槃為空、生死為有。後四句正顯不滯,以二智雙融之一心,觀空有無二之真諦。如觀色是有,色即空故,豈曾瞥然而迷性空?以不迷空,所以常居有境塵不能染。下句反此可知。是謂二諦相符、二行相資,如車二輪、猶鳥二翼,翔空致遠,互缺無能由空門出生死入涅槃,由有門建佛法化眾生。然理量無二、生涅一如,故不滯空而累有也。
是謂一念之力權慧具矣,一念之力權慧具矣。
念謂慧念。言一者,極少時也。權謂權智,即前方便。慧謂實智,即前般若。謂少時一念二智俱備。再言之者,歎其智妙。
好思歷然可解
歷然者謂理甚昭著、歷歷分明,可領解也。
泥洹盡諦者,
華梵雙出。古譯滅諦為盡諦,盡義在下。此亦牒經而釋,為下無名論之宗。
直結盡而已。
結謂一切結使,亦兼諸業,即集諦也。然約喻明,如世繩結最難解理。
則生死永滅,故謂盡耳。
生死,苦諦也。連前即三雜染,亦名三障。此三種障更相由藉,能障涅槃,今約治道總說云盡。若別說者,即十惡等業,信位能滅。惑有本末,本即根本不覺、末即枝末不覺。末中復有七類,謂[1]三【大】,二【甲】三細四麁。生死亦二,一分段、二變易。自地前三賢斷麁中麁,又復觀察學斷根本無明。自見道中至七地時斷麁中細,爾時分段盡也。自八地至盡地,斷黎耶三細根本無明,爾時變易亦亡。以此論宗於一乘,故唯依《起信》釋之,細示如彼。
無復別有一盡處爾。
《涅槃》二十五云:「涅槃之體無有住處,直是諸佛斷煩惱處,故名涅槃等。」非如小乘以生死世間、涅槃出世間,大乘但轉此三即涅槃爾,豈別標其方域耶?故本論云「排方外之談云云。」何者?夫三德祕藏是大涅槃,但因翻此三障得名。謂惑能障於般若,惑盡而般若明;業能障於解脫,業亡而解脫朗;苦能障於法身,苦謝而法身顯。故此三德但約障說,豈別有一盡處爾。又三德一體不並不別,如梵(伊字)雖四德圓常恒沙義備,一心融拂非相非名,尤可說云無復別有一盡處爾。以此為宗,無名已顯。
物不遷論第一
物即緣會諸法,謂染淨依正古今寒暑等。不遷即性空、實相等,以緣生之物本性即空。空即實相故,物物皆不遷也。今約終、頓二教之義略示玄妙。初終教者,謂隨緣之理起成諸事,即事同真故遷即不遷。此中曲有三門:一以理從事,理亦隨遷,況事法邪。《楞伽經》略云:「如來藏與因俱有生滅。」又《不增減經》云:「法身流轉五道云云。」皆此義也。二以事從理,事且不遷,況真理邪。《仁王經》云:「煩惱菩提於第一義而無二故,諸佛如來與一切法悉皆如故。」《楞伽》又云:「五識身非流轉三,此二無礙同時鎔融,非一非異。」遷與不遷亦非前後,即《涅槃》「娑羅娑鳥」,《淨名》「法無去來,常不住故。」是也。清涼云:「因乖常理,遂成三界無常。苟悟無常之實,即無常常矣。」下論大義皆是此理。後頓教者,謂法法本真,妄見流動。若一念不生前後際斷,法非生滅、非遷非不遷,仍名不遷也。《華嚴》云:「一切法無生云云。」若依歸峯《略鈔》解:「緣生之法,相同遍計似生似滅,性同圓成不生不滅。」亦終教意也。今此論中雙含二教,如下云「不釋動以求靜云云」,又云「目對真而莫覺」。
夫生死(滅也)交謝寒暑迭(互也)遷,有物流動,人之常情。
將明遷即不遷之理,先陳迷倒不遷見遷之情,令忘情悟實也。初句舉所遷之法,通一切法生來死謝。死至生亡生滅相待,故云交也。次句舉能遷之時,通一切時迭遷可知。有謂緣有流動遷也。後句中義兼凡外,亦正為權小以一形三。唯見無常不見即常者,皆常情淺見也。
予(我也)則謂之不然。
論主宗悟一乘、善入實相,欲導常情,故總斥之。
何者?
不許見遷必有教理,故總徵之。
放光云:法無去來,無動轉者
即彼經第七卷中云:「諸法不動搖故,諸法亦不去亦不來等。」法即緣集之物,以任持自體軌生人解故。去來動轉,遷也。既云皆無,不遷也。然實教了義多有此說,《法華》云:「世間相常住。」
尋夫不動之作,豈釋(捨也)動以求靜,必求靜於諸動。必求靜於諸動故,雖動而常靜;不釋動以求靜故,雖靜而不離動。
初句舉經,但解動靜以例去來。動即遷也,靜即不遷。豈釋下,會釋。次二句明不捨事動而求靜理。然動靜多體,且約心境略示。境者,真諦理性故靜,俗諦事法故動。二諦相即,故云不捨。意云:要證真諦之靜,不離俗動。心者,實智向真故靜,權智應俗故動。二智無礙故,亦不捨權動也。後四句躡前,以明即靜而動。亦通心境,以不捨事動而入靜,故正靜時正動。論中正唯理事,既云求靜不捨等,故兼二智。
然則動靜未始異,而惑者不同。
動靜本一,迷夫見異,世間與出世殊科,依計與圓成分處。
緣(因也)使真言滯於競(諍也)辯、宗(理也)途屈於好異。
真言,謂了義言詮真實之教。宗途,謂一乘宗途不遷之理。意云:動靜無二了義所詮,三乘之人於無二法中而見兩異,保執權淺不信無二之道,好異之心發言諍辨,因此使令了義滯而不行、宗途屈而不伸。正同圭峯大師云:「了義匿於龍藏,敘此為起論之由也。」然四論之作皆由排異。何者?不真空明斥三家。般若論云「然異端之論紛然久矣」,涅槃論云「今演論之作,寂彼廓然,排方外之談」,故知皆緣異見而作。
所以靜躁(動也)之極,未易言也。
競辨者眾、好異者多,故言之難。
何者(微也)?夫談真則逆俗,順俗則違真。違真故迷性而莫返(歸也),逆俗故言淡而無味。
初二句明逆順兩違。體乎不二名真,執乎兩異名俗,若順法談一則逆乎常情好異之徒,此則法不應根也。若順俗談異則又違真一之法,此則根不達法也。後四句逆順皆失,謂莫二之真即性也。今既順俗,談異常情,迷此真性不能歸於寶所。若談真,則俗情不入,反謂言淡無味。老氏云:「道之出口,淡乎其無味。」
緣使中人未分於存亡,下士撫(擊也)掌而弗(不也)顧。
承前談真而來。意云:雖逆俗招無味之謗,只可談真使人返悟,不可順俗而令不入。上士聞真勤而行之,中士聞真若存若亡、疑信相半,下士聞真則拍手大笑,反為淡泊不復顧慕。文出老書,故順而釋之。
近而不可知者,其唯物性乎。
初句事俗,流動名近,即真不遷難知。後句屬體。
然不能自已(止也),聊復寄真心於動靜之際,豈曰必然。試論之曰
然者,猶云雖然中下疑笑,要使真言不滯、宗途大明、常情悟入,欲罷不能,略復依言寄真一之心於動靜之際。未敢必是,但試為論之,謙也。
《道行》云:「諸法本無所從來,去亦無所至。」《中觀》論云:「觀方知彼去,去者不至方。」
雙引經論立不遷之宗也。《道行》引其正文,卷當第十。諸法即物也。本謂根本,亦元也。緣集而來,來何所從?緣離而去,去何所至?如善財問慈氏云:「此樓閣何處去耶?」答曰:「來處去也。」解云:欲明其去,先知其來。來不見源,去亦何所?譬如寒暑相代,寒自何來?暑於何去?是謂諸法如幻如化,當處出生隨處滅盡。中觀下但義引彼破去來品,卷當第二。然論極深細,今略示之。方謂去處。彼即去者,論長行云「去法、去者、去處,是法皆相因待,不得言定有定無,是故決定知三法虛妄、空無所有,但有假名、如幻如化。」此論之意隨俗故知彼去,順真故不至方。
斯皆即動而求靜,以知物不遷明矣。
經論皆爾,於理何惑?釋動求靜,三乘之見也。
夫人之所謂動者,以昔物不至今,故曰動而非靜。我之所謂靜者,亦以昔物不至今,故曰靜而非動。動而非靜以其不來,靜而非動以其不去。
初三句常情倒見,後動而下二句出意。初句牒執,以昔物下出所以。以見物遷至昔,唯去不來,故云遷也。次三句舉悟。後靜而下二句出意。初句舉悟,亦以下出所以。昔物不至今,今物不去昔,有何動耶?今昔相待其相本空,物在其中無去無來。
然則所造(詣也)未嘗異,所見未嘗(曾也)同。逆之所謂塞,順之所謂通。
同見昔物不至今,而有遷、不遷之異。後二句,中吳淨源法師云:「惑者任情逆性而塞,悟者任智順物而通。」
苟得其道復何滯哉
淨源法師云:「若悟不遷之道,塞自去矣。」已上略明,大旨已顯;下又廣辨。
傷夫人情之惑也久矣。
無始無明有來至今,論主悲傷迷而弗悟。
目對真而莫覺。既知往物而不來,而謂今物而可往。往物既不來,今物何所往?
初句汎責真謂不遷也。賢首大師云:「實際居於目前,翻成名相之境。」次二句正責不覺之相。知其昔不來,却計今可往,迷也。後二句就示不遷。既知昔物不來,便可悟其今物不往。
何則?
徵也。
求(索也)向(昔也)物於向,於向未嘗無;責(求也)向物於今,於今未嘗有。於今未嘗有,以明物不來;於向未嘗無,故知物不去。
以古望今也。初四句中意云:就昔以求昔日之物,昔日元有此物,如昔有堯舜今則無之。後四句躡前成立不遷。此中今古通目三世能遷之時。物者所遷之物,雖舉能遷,意在所遷,故云物不來等。
復(反也)而求今,今亦不往。
以今望古,不遷亦然。但互改向今及來字可。故論但云「今亦不往」。
是謂昔物自在昔,不從今以至昔;今物自在今,不從昔以至今。
釋成不遷也。論旨以今昔相待、來去相形,緣體非真,諸相何立?常情為相所轉,見有遷流;悟士了虛,當相寂滅,何有今昔之動、來去之遷?據此雖念念謝滅,亦念念不遷也。故《大論》第五云:「菩薩知諸法不生不滅,其性皆空。」予昔讀此反復不入,及讀永明大師《宗鏡錄》至釋此論,疑滯頓消。故知論旨深隱,不可隨文作解。
故仲尼曰:「回也見新,交臂非故(舊也)。」
此文小變南華之文,彼云:「仲尼謂顏回曰:『吾終身與汝交一臂而失之,可不哀與?』」交臂二說:一云少選也,猶言掉臂之間已失矣;一云臂相執也,孔顏交臂相執皆令勿遷,然已遷去,豈能留之?故郭象解云:「夫變化不可執而留也。」論意變化密移、新新非舊,既唯見新,新不至故,豈有遷耶?
如此則物不相往來明矣。既無往反之微眹,有何物而可動乎?
通結上文。初一句斷定不遷,後二句結成本義。尚無微眹之動,況有大者。
然則旋嵐偃(仆也)岳而常靜、江河競注而不流、野馬瓢鼓(動也)而不動、日月歷(經也)天而不周。
連引四事,前三所遷之物,後一能遷之時,亦通於物。皆流動中至大者至速者,而云常靜等皆不遷爾。旋嵐,大風之名,此風起時偃妙高[1]猶【大】,岳【甲】猶如腐草,江河易見。野馬者,南華云:「野馬,塵埃也。」或云:白駒游氣,亦運動中駛埃者。日月於晝夜中周四天下,此皆常靜不流不動。以妄見非真緣生相假,苟達兩虛,萬物頓寂也。
復何怪哉!
情計之流執妄為實,聞四不遷良可怪誕。達觀體物,至動不動亦常理也,將何怪異?上明不遷文旨已備,此下約教會違。會有內外,如文。
噫聖人有言曰:「人命逝(往也)速,速於川流。」
潛,妨也。噫,心不平而恨聲也。《梵網》云:「人命無常,過於山水。」諸經多有。意云:若物不遷,豈非違此說耶?
是以聲聞悟非(無也)常以成道,緣覺覺緣離以即真。苟萬動而非化(遷也),豈尋化以階(進也)道?
初二句舉行人。聲謂聲教,聞教悟理,修無常等行,證成四果。緣謂緣起,觀緣而覺,離緣起之有為,進五果之妙道。後二句辯違。若云不遷,豈彼二人稟無常之教、修無常之行而得道果耶?
復尋聖言微隱難測,若動而靜似去而留。
通前違妨也。復謂研復。聖言,即前無常教也。微隱難測者,以言權旨實故,《涅槃》名為「密語」。大乘智臣善識密意。意謂雖談無常亦密顯真常,不可守言一向作無常解也。以二法相待,有此定有彼故。若動下,出難測所以。若說即無常之動是真常之靜,似說一人即去而元不去也,難測在此。
可以神會,難以事求。
此理幽微,只可神而明之妙識佛意,不必隨識依言定旨。事謂情識及言教也。《楞伽經》中大慧示疑,佛亦會釋。故法四依中,但令依義不依文、依智不依識也。生公反教而談理,千古希聲;肇公賤事而貴神,百世準式。然唯上智,中下不可。
是以言去不必去,閑(防也)人之常想。稱住不必住,釋(解也)人之所謂(執也)往耳。豈曰去而可遣(遷也)、住而可留耶?
既貴神賤事,只可捨文會旨。經說無常,不必說物遷去,但是防凡夫之人著常之想。經說常住,未必說物不遷,但解二乘計無常爾。此之二說本皆破倒,倒情既遣,萬物非遷、非不遷也。《涅槃》初分大有此大📖 P206說,善哉論主實曰智臣矣。後二句正明捨文,豈可聞說無常便謂萬物遷去,聞說常住便計萬化常留?
故《成具》云:「菩薩處計常之中而演非常之教。」故《摩訶衍論》云:「諸法不動無去來處。」
雙引經論,各證一事。引《成具經》中既云,菩薩為破眾生常計而演無常之教,證前閑人之常想。《智度論》中諸法不動,以證釋人之所謂往。皆對治悉檀,非第一義。
斯皆導達(悟也)群方(類也),兩言一會,豈曰文殊而乖其致(旨也)哉?
若經若論皆是引悟眾生之典,而經說去、論言住,兩言在文實異。然經本破常,物不必去;論本顯真,物不必留。所以云一會,在旨不乖。
是以言常而不住、稱去而不遷。不遷故,雖往而常靜;不住故,雖靜而常往。雖靜而常往,故往而弗遷;雖往而常靜,故靜而弗留矣。
初二句中經論隨計破著說遷、不遷,物不必然也。次四句躡前,已明遷而不遷、不遷而遷。後四句復躡前,已明遷即不遷、不遷即遷。故非重也。所以不會二乘者,以二乘但稟無常之教而修,故唯會教人可悟也。
然則莊生之所以藏山、仲尼之所以臨川,
此會外典之違也。《太宗師》略云:「夫藏舟於壑、藏山於澤,謂之固矣。然而夜半有力者負之而走,昧者不知。」若直解者,如人藏山於深澤以謂牢固,力大者得之於夜半中背負而趁,彼藏山者不覺不知。此寓言也,以譬造化之力遷負周密,雖天地之大、萬物之廣,未嘗不負之而走也。夜半,以喻冥理也。古人云:變化之道,挾日月而行、負天地而走。此亦正同四梵志藏身山海時至皆化。仲尼下,《論語》文。孔子臨於川上,歎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意云:新新之化,往者過而來者續,無一息之停。如斯,指水也。二典皆言物遷,如何會通?
斯皆感往者之難留,豈曰排(遣也)今而可往?
二典皆感往物難留至今,非說今物排去,以明即遷而不遷爾。巧攝儒道,故類會之。
是以觀聖人心者,不同人之所見得也
孔子域中之聖,莊周達觀之賢,賢聖之人所見所得,人難盡之,不可隨文只作無常之解。
何者?
徵也。
人則謂少壯同體、百齡(年也)一質(體也),徒(虛也)知年往,不覺形隨
此出凡情見淺也。但見年去,不知形亦隨變。少壯既殊、百年形異,執乎一體,誠為倍迷。若知少壯不互有、年年不相到,隨遇隨空,何有遷耶?
是以梵志出家白首而歸,隣人見之曰:「昔人尚存乎?」梵志曰:「吾猶昔人,非昔人也。」隣人皆愕然,非其言也。
此以外事故類證爾。梵志解遷中不遷如孔莊,隣人非之如凡淺。西域淨行梵志十五遊學、三十歸娶、五十入山,今言出家謂入山也。白髮復歸,隣人以常情問之云:「昔人尚在耶?」見今問昔亦已誤矣。故梵志答之但似昔人。豈今之新吾是昔之故吾哉?隣人不達隨變之理,執今白首是昔朱顏。
所謂有力者負之而趁,昧者不覺,其斯之謂歟?
源云:「負之而趁,猶老少形變。昧者不覺,猶人愕然。」
是以如來因群情之所滯,則(準也)方(正也)言以辨惑。乘(憑也)莫二之真心,吐不一之殊教。乖而不可異者,其唯聖言乎。故談真有不遷之稱,導俗有流動之說。雖復千途異唱,而會歸同致矣。
初至聖言乎等者,通辨諸教文異旨同,故談下結成一致。眾生流滯於生死,根行樂欲種種差殊,故如來觀機演教,依準正理之言以解凡惑,依一真法界流十二分教,若小若大、或權或實,八萬度門、恒沙佛法,故不一也。《梵網》云:「世界無量,教門亦爾。雖乃差殊,其旨無異。」原佛本意亦唯一事,故不可文殊令旨亦差。
而徵(索也)文者,聞不遷則謂昔物不至今聆(听也)流動者而謂今物可至昔。
隨聲取義之士,滯於一偏不達圓音,故再舉今昔以示之,令不泥教。
既曰古今,而欲遷之者何也?
古今不可互指,不遷已明。能分古今之異,却欲遷之,何故?
是以言往不必往,古今常存,以其不動;稱去不必去,謂不從今至古,以其不來。不來故,不馳騁於古今;不動故,性各住於一世。
初有六句,不壞古今之相,非去非來以明不遷。然三三兩分,皆初句標、次句釋、後句出不遷所以。以古不來今,知今不去古也。不來下四句結成,古今之相隨性而各住自位,皆不遷也。馳騁,趁走貌。
然則群籍殊文、百家異說,苟得其會,豈殊文之能惑哉?
初二句舉教異。群籍目聖教,百家屬師宗。後二句明文異旨同。然上所會,且約動靜、常無常等會釋,以此例諸,法法皆然。是故經中或說苦等四妄,彰權隱實;或說常等四真,彰實隱權。如是會通,異門一道。且藥分千品、愈病無殊,教海萬方、悟心何異?苟封文迷旨,字字瘡疣;得意忘言,物物合道。自此以下唯就於時以明不遷。意謂能遷古今三世之時尚且不遷,況所遷之物而有遷耶?
是以人之所謂住,我則言其去;人之所謂去,我則言其住。然則去住雖殊,其致一也。
謂凡情偏解,知住迷去、知去迷住;圓見之人一法雙了。特由迷悟雲泥,故去住相反。
故經云:「正言似反,誰當信者?」斯言有由矣。
言似相反,旨意常順,如前住云。
何者?
徵也。
人則求古於今,謂其不住;吾則求今於古,知其不去
執遷之者求古於今,見今無古,故云遷也。悟者求今於古,見古無今,故今不去也。
今若至古,古應有今;古若至今,今應有古。
文通二對,皆上句舉執、下句出違。若古今互遷,亦應互有。然執者但執今去古,不執古來今。今亦云者,但例說爾。
今而無古,以知不來;古而無今,以知不去。若古不至今、今亦不至古,事(物也)各性住於一世,有何物而可去來?
初四句承前互無,知不來去。若古下,復躡不來不去以成不遷。
然則四象風馳、璿璣電卷,得意毫微,雖速而不轉。
四象即四時,奔馳之疾如風也。璿璣,即北斗二星之名。今通因北斗。以繞辰而轉,晝夜周天速如電卷。舉此四時晝夜,該攝一切,乃遷運中最速疾者。毫微,謂毫毛微細也。源云:「苟得不遷之意在於毫微,雖四象等亦不轉移也。」源師之意,如能悟毫微不遷之意,雖至遷亦不遷也。此解最正。如遠公云:「一毫涉動境,成此頹山勢。」迷既一毫而成大,悟亦毫微而見理。此中且舉悟涯初涉尚見不遷,況大達耶。
是以如來功流萬世而常存、道通百劫而彌固(堅也)。
初句利他之因,積劫化生,故云萬世。次句自利之行,三祇修煉,故云百劫。常存、彌固,二行皆不遷也。歷萬世之久常存,通百劫之長益固。問:經說過去已滅,何故二行堅存耶?答:
成山假就於始簣,修途託至於初步。
此中二喻,喻因不化。初句,《論語》云:「譬如為山,雖覆一簣進(云云)。」簣,土籠也。意以山喻果。假就者,假初一簣而山成就。始簣喻初因也。積土成山,山成而初功益著;運行招果,果圓而先因尤存。後句老氏云:「千里之行始於足下。」託至者,仗初步而得至於千里。亦以千里喻果、初步喻因也。由初至千,千里至而初步不化;由行證果,果道圓而初因恒明。二喻事異義同,通喻二行,但舉初者以例中間。《大疏》說因果無碍,云:「如來毛孔現往昔因事。」《圓覺.淨業章》云:「覩見調御歷恒沙劫勤苦境界(云云)。」前問約泯相顯性,故云已滅。論約即事同真門,故云不化。各據一理也。
果以功業不可朽故[1]也【大】,也功業不可朽故【甲】也。雖在昔而不化,不化故不遷,不遷故則湛然明矣。
真流之行行行契真,果位反觀愈見不朽。若住相之行,力盡而墜矣。湛謂凝湛,不動之貌。餘可知。
故經云:「三災彌淪而行業湛然。」信其言也。
三災者,火、水、風也。三災雖酷,安能焦爛於虛空?劫海縱遙,何以遷淪於實行?彌淪者,清涼云:「周遍包羅之義。謂三災雖壞一切,不能壞於因行,亦以契真故也。」
何者?果不俱(兼也)因,因(由也)因而果。因因而果,因不昔滅;果不俱因,因不來今。不滅不來,則不遷之致明矣。
初句中果極至得、因在應得,二位相遠故不俱也。次句果由因得故。次二句,躡示不去。次二句,躡示不來。後二句,釋成不遷。雖舉果顯因,亦即合於性空,故不遷也。問:前通會諸法,因亦在其中矣。何故別舉其因再明之耶?答:深有所以。恐進行之人謂所修隨化、勞而無功,故舉如來果身由昔因感,果在因存,豈唐捐乎。如童子熟書,非不由生而至於熟。書熱之時,前功尤顯。隨相之行熏引尚爾,況無相之行乎。所以不辨果不遷者,因且不遷,況夫果道。是故佛果、有為無為非一非異,吾今此身即是常身。
復何惑於去留、踟蹰於動靜之間者哉?
惑,不達也。踟蹰,將進將退之貌,疑也。如上教理成立不遷極明,更何惑於即事之中道耶?
然則乾坤倒覆無謂不靜,洪流滔天無謂其大📖 P208動
無謂,戒止之辭。倒覆,崩墜也。天地雖大,亦緣集之法,容可傾覆;以性空故,亦即清寧。千門異說不出宗意。
苟能契神於即物,斯不遠而可知矣。
苟能以神妙心智即於緣生遷化物中,而了不遷之理,物既在近、理亦非遠,反顯捨物求之去理轉遠。清涼云:「至趣非遠心行,得之則甚深。」下論云「觸事而真」等。
不真空論第二
一切諸法無自性生、資緣而起,起而非真、如幻如夢,當體空也。故下云「待緣而有,有非真有。」又云「萬物非真,假號久矣」,皆明不真也。又云「即萬物之自虛」「色即是空」,皆明空也。又云「寢疾有不真之談,超日有即虛之稱」,雙示不真空也。緣起故有,非無也;從緣故空,非有也,中道之旨於斯玄會,故宗云「不有不無」也。若約二諦明空有者,俗諦故非無、真諦故非有,為第一真也。下皆有文,恐繁不引。
夫至虛無生者,蓋是般若玄鑒之妙趣(向也)、有物之宗極者也。
初句依經標牒,次句約心顯妙,後句萬物宗體。勝義無上曰至。有無一異等俱離曰虛。無生者,謂緣集諸法,非自、非他、非共亦非無因,亦非作者,無生而生,非無也;雖生不生,非有也。若此,萬象森羅無非中道。下論云「第一真諦也」又云「觸物而一」。般若下明,此勝義非識能識,但是聖智玄鑒所向之境,亦為緣有萬物所宗至極之性也。
自非聖明特(猶獨也)達,何能契神(智也)於有無之間(中也)哉?
反顯也。順明云,唯聖人明智獨了,可契此中道也。
是以至人通神心於無窮,所不能滯,極耳目於視聽,聲色所不能制者,
果極因滿曰至。示化人流曰人,謂無上士也。初二句實智內通。神心,智也,出分別故。無窮,理也,絕邊量故。窮所等者,謂悉覺真諦不滯於寂。後二句權智外應,目極視而色不膠、耳洞聽而聲弗制,則遍應諸緣不縛於有。如斯不滯不制,何耶?
豈不以其即萬物之自虛,故物不能累其神明者也。
雙出所以也。萬物,謂聲色等諸相,從緣無性,故云虛也。累謂負累。神明,即上神心。意云:即物之虛,證之不能滯、應之不能制,抑何累於神明哉?此上依境辯心似二智殊照,既即物之虛而一源,則自真之權而無異。
是以聖人乘真心而理順,則無滯而不通;審一氣以觀化,故所遇而順適。
復釋前文也。前云通神心等。云何通耶?故此云「乘真心而理順」等。乘,憑也。真心,即理智也。理屬性空之理,不逆物故名順。正理於順,順法即虛,不須析破。析破則逆法,何能通於無窮邪?若此,則無一滯碍之法不虛而通也。準此,滯含二義:一不滯寂、二不滯物也。前文云「極耳目」等,云何極耶?故此云「審一氣」等。一氣,語借道家,喻一性也。觀,謂觀照,即量智也。化,謂萬化,即一切事相也。遇,謂對遇。適者,契合也。意云:諦審一氣之性以觀萬化,則凡所對遇,無不順性而契合。如此雖極目觀色,無非實相;縱耳聆音,反聞自性,豈惑聲色而為制哉?前文雙出所以,但明不滯、不制之相;此文乃釋內通外應之由,所以為異也。然了境由心、依心照境,境則真俗不二,第一真也;心則理量齊鑑,中道智也。次下明之。
無滯而不通,故能混(融也)雜致(得也)淳;所遇而順適,故則觸物而一(中也)。躡前會歸中道也。
淳雜者,以二諦言之,俗諦故雜,真諦故淳;以中道言之,二諦相待亦雜也,中道無二故淳也。今文是此,則二諦融會、二而不二之中也。觸謂心所對觸,即緣生諸法也。以從緣非有、緣起不無,故觸物皆一,一即第一真諦也。清涼云:「觸物皆中,居然交徹。」此皆論於中者,論之所宗故。又只可觀察世俗而入第一真諦,不應觀察第一真諦而入世俗也。故《涅槃》云:「世諦者即第一義諦。」如《清涼鈔》具敘。
如此則萬象雖殊而不能自異,不能自異故知象非真象,象非真象故則雖象而非象。
如此者,屬前混雜致淳等。既淳既一,豈云異乎?正義至此略周,結歸本題也。初四句結不真,後二句結空可知。雲庵本中失後二句,但有不真之理,缺於空義。今從古本。
然則物我同根、是非一氣(體也),潛微隱幽,殆(將也)非群情之所盡。
將破三家謬計,故復舉甚深之理難解難入,致令所見未徹也。物即真俗融通之境。我則權實雙融之心。同根者,心境相收無異故。是非者,真俗也,亦相即故一氣也。生公云:「是非相待故有真俗名生,苟一諦為真,四言成權矣。」潛微下,理深曰潛,難見曰隱,群情容解,但不能盡之,如三家者。
故頃爾(近也)談論,至於虛宗每有不同。夫以不大📖 P209同而適同,有何物而可同哉?故眾論競作而性莫同焉。
初句舉時謬之輩。由正理幽隱,所以近來云云。次二句見異,次二句執異背同,後二句依見述論。唐光瑤禪師疏有七宗,此論略出三家,故云眾也。見既有異,性理隨殊。
何則(通徵)?心無者,無心於萬物,萬物未嘗無。
據《梁傳》晉僧道恒述心無論,汰公、遠公俱破此說。初句牒,次句謂心無諸法,後句執法實有。
此得在於神靜、失在於物虛。
由心無法故得於神靜,不了物空故失虛也,亦心外有境。
即色者,明色不自色,故雖色而非色[1]也【大】,〔-〕【甲】也
東晉支道林作《即色遊玄論》。初句牒,次二句敘彼所計。彼謂青黃等相非色自能,人名為青黃等;心若不計,青黃等皆空。以釋經中色即是空。
夫言色者,但當色即色,豈侍色(計也)色而後為色哉?
齊此論主破辭,此且先出正理。初句牒名,次句示依他。謂凡是質礙之色,緣會而生者,心雖不計,亦色法也。受想等法,亦應例同。意云:豈待人心計彼謂青黃等,然後作青等色耶?以青黃亦緣生故。
此直(但也)語色不自色,未領(解也)色之非色也。
初句明所待,後句顯所失,未達緣起性空。然緣起之法亦心之相分,能見之心隨相而轉,取相立名名青黃等,名屬遍計,相即依他。支公已了名假、未了相空,名相俱空圓成顯現。由未了此,所以被破。
本無者,情尚於無,多觸言以賓(伏也)無。故非有,有即無;非無,無即無。
亦東晉竺法汰作《本無論》。初二句明其尚無。中心崇尚於無,故凡所發言皆賓伏於無也。次四句出彼解相。以經論有雙非之句,汰公解云:「非有者,非斥了有;非無者,和無亦無却。」則淪於太無爾。
尋夫立文之本旨者,直(正也)以非有非真有、非無非真無爾。
論主與示雙非正理,然後破之。經論成立非有非無之本意者,正以諸法賴緣而有、非真實有,故云非有。以諸法緣起故有、非一向無,故云非無。圭峰《略鈔》之義如此,下論亦多,請無疑慮。
何必非有無此有、非無無彼無?此直好無之談,豈謂順通事(物也)實(性也)、即物之情(解也)哉?
初二句斥彼謬計,義不異前。何必者,責彼之辭。後二句直破其非,尚無如此,豈是順物達性即物見中之解耶?今詳破此三家,前二家許其所得、破其所失,汰師尚無,一向破斥者,亦以著空之見難治故也。非特撥無因果,亦恐惡取斷空,如《智論》說食鹽之喻也。據《梁傳》支、汰二師皆出類離群世間之英者,正由道源初浸,又經論未廣、明師罕遇,致有此弊。不可見破便輕前修。自下正述論文。大科有三:初、理絕名相,謂欲寄名依相顯示,先示名相本虛、真諦超出,令悟了法不在言,善入無言際也。二、寄詮顯實,以名相雖虛,亦可假詮以顯實理,即無離文字說解脫也。三、至論末,引《放光》等示妄顯真,謂雖依詮顯實,若著名相妄想是生,何能悟入第一之真?若悟名相本虛,即名相而如智顯現,不在捨於文也。故我說法如筏喻者,文字性空即是解脫,十二分教無非如也。一論大旨妙在于斯,但血脈沈隱,故具出之。
夫以(依也)物物(名)於物,則所物而可物。
若依相立名、隨名取物,則凡是所名之物皆可為物,此謂妄心所計名相俱有。
以物(名)物(相)非物,故雖物(名)而非物(名)。
初句相空,後句名空。以二法皆事,故通名為物。意以所名之物,但依他起、元無自性,況名依相有,豈有實體也。故《密嚴》云:「世間眾色法,但相無有餘,唯依相立名,是名無實事。」
是以物不即名而就實,名不即物而履(行)真(實)。
釋此有二:一通、二局。通者,名相二法該盡俗諦,然性各異,互推無在,顯兩虛也。初句物不在於名中,以名非物,故召火不燒其口。次句名不在於物中,以物非名故,見物不知其名。應知因物立名、以名名物,俗假施設竟不相到,故不能互顯其真實,如火以熱為實等。局者,但屬此論。名謂名教,相謂義相。所以空者,方便安立各無自性,能所詮異故不即。就論意雖通,其旨實局。以下云「真諦獨靜於名教之外」,故為此釋。
然則真然諦獨靜於名教之外,豈曰文言之能辨哉?
真諦,第一義也,非名言可說、非義相可示,直以名相本空故也。
然不能杜默,聊復厝(置)言以擬之。試論之曰:
理須言顯,亦不能閉口默然也。擬謂比擬。意云:但依言彷彿比擬真諦而論量也。
《摩訶衍論》云:「諸法亦非有相亦非無相。」《中觀》云:「諸法不有不無者,第一真諦也。」
初引《智論》後第二十七中一句。又義引中論轉釋,云即第一真諦。引此二論以為宗依,下論廣釋。皆云諸法者,則統貫一切也。以是義宗,故引通名總辨即中之理。次下依宗開示,或約空色乃至言說心行等一一別顯。末後引《中觀》等二論,約因緣生法以辨之。乃復總攝一切非真、空色等也。始末依此詳考,方知論旨成立之妙。第一者,真俗非二故,非真俗之二故。
尋夫不有不無者,豈謂滌除萬物、杜塞視聽,寂寥虛豁然後為真諦者乎?
二論皆云不有又不無者,非撥喪萬物、閉目塞聰、絕色滅聲,取虛豁混茫之空是真諦也。
誠以即物順通,故物莫之逆;即偽即真,故性莫之易。
就物順通,非杜塞視聽故。不逆其物,即俗偽而顯真,何待虛豁?故不易其性也。
性莫之易,故雖無而有;物莫之逆,故雖有而無。雖有而無,所謂非有;雖無而有,所謂非無。
初四句躡前釋成以理事相即故互存、相奪故互亡也。後四句躡前釋成非有非無之中也。此中真諦故無、俗諦故有,相奪兩非,第一真也。
如此則非無物也,物非真物。物非真物故,於何而可物?
即物示真性真物,假名相皆不立也。《密嚴》云:「二合生分別,名量亦非有。」非真,即題中不真;於何可物,即題中空字。自下依宗廣釋,皆初引教、後依教釋義。文雖各殊,義旨無異。今依論中會釋,或約空色、或依二諦等,一一隨次明之。大要皆約諸法,以明不異第一之真也。
故經云:色之性空,非色敗空。
初依色空以釋中也,《淨名》經文。然諸經多有。
以明夫聖人之於物也,即萬物之自虛,豈待宰割以求通哉?
空非色外,色即是空,空色非一亦非異也。宰割析滅豈是即空?故二乘析色,斷見未[A1]祛【CB】,袪【大】祛,亂意迷空,即真未了。
是以寢疾有不真之談,超日有即虛之稱。
雙引二經,皆證前義。初《淨名.問疾品》略云:「菩薩病者,非真非有」等。二《超日明三昧經》,彼云:「不有受、不保命,四大虛也。」四大色法,法即空故。
然則三藏殊文,統之者一也。
文則殊說,旨歸一揆。
故《放光》云:「第一真諦無成無得,世俗諦故便有成有得。」
二依成得以示也。《放光》第八云:「世俗之事有逮有得,最第一者無有逮無有得。」
夫有得即是無得之偽號,無得即是有得之真名。真名故雖真而非有,偽號故雖偽而非無。
初二句辨得相真偽。住俗有得而非得,故偽也;依真無得而乃得,故真也。如下玄得中廣示。後四句躡釋前名。
是以言真未嘗有、言偽未嘗無,二言未始一、二理未始殊也。
勝義故非有,俗諦故非無。有無二言非一,中道之妙非二。
故經云:真諦俗諦謂有異耶?答曰:無異也。
義引《大品》也。前雖有二諦,但依成得辨之;今直約二諦以釋也。
此經直辨真諦以明非有、俗諦以明非無,豈以諦二而二於物哉?
二諦之義真俗宛分,二諦之體一物非異。
然則萬物果有其所以不有、有其所以不無。有其所以不有,故雖有而非有;有其所以不無,故雖無而非無。雖無而非無,無者不絕虛;雖有而非有,有者非真有。若有不即真、無不夷(平)跡(相)。
初二句明萬物皆具非有非無;次四句躡示兩非以入中道;次四句亦躡前,如次不落斷常;後二句但成前四句。以非真有故,若有不即真;以非虛絕故,若無不夷跡。若字貫此,謂非宰割事跡然後是無。夷者,亦芟夷也。
然則有無稱異,其致一也。
真俗是體、有無是義,依體辨義,義亦一也。古人云:二諦並非雙,恒乖未曾各。
故童子歎曰:「說法不有亦不無,以因緣故諸法生。」《瓔珞經》云:「轉法輪者,亦非有轉亦非無轉,是謂轉無所轉。」
連引二經,依言說相以顯中道。初即《淨名經》長者子寶積歎佛偈也。初句歎如來說法與實相相應故,有說無說皆雙絕也。後句意云:有無既絕,何故現一切言說?答云:以俗諦因緣故諸法生也。後經即彼第十一卷中文。初句牒說,次二句亦有無雙絕,後句明說即無說。二經義同。非轉而轉,三百餘會不捨穿針;轉而不轉,四十九年不說一字。豈謂舌覆三千即成有說,身默丈室大📖 P211便謂無談?
此乃眾經之微言也。
雖引二經,義同眾典,故云眾經等。
何者?謂物無耶,則邪見非惑;謂物有耶,則常見為得。
文通二對,反覈以明,皆上句明著、下句覈破邪見斷見也。若計物是無,外道斷見應非是惑;下對例知。物雖通諸,且目法輪。
以物非無,故邪見為惑;以物非有,故常見不得。
順顯可知。
然則非有非無者,信真諦之談也。
真諦第一也。以說法非有非無,方是真諦之轉也。
故《道行》云:「心亦不有亦不無。」
即彼經初品中文。心為諸法之本,然通真妄,真謂如來藏心,亦非有無,如無名論引釋;妄即妄想識心,從緣生者,亦非有無。此中辯之。以經義含有二法,故不可局。
故《中觀》云:「物從因緣故不有,緣起故不無。」
義引《中論》,亦轉釋前經也。從緣不有謂真也,緣起不無謂俗也。
尋理即其然矣。
推尋論旨,法非有無,實乃如是。此以教如繩正,理亦衡直。
所以然者,夫有若真有,有自常有,豈待緣而後有哉;譬彼真無,無自常無,豈待緣而後無?
初句含二意:一徵辭、二牒不有等。反推諸法正顯從緣,謂法若實有,緣前亦合有,不待緣集然後方有。後三句例明真無二說:一太虛、二真空。此二元空,不待緣離然後空也。異喻顯法,理亦極成。
若有不能自有、待緣而後有者,故知有非真有。有非真有,雖有不可謂之有矣。
初二句順牒前文,明法待緣非真。後二句相躡以顯非有也。
不無者,夫無則湛然不動可謂之無。萬物若無則不應起,起則非無,以明緣起故不無也。
初句牒論,次二句舉例,以示如前二空皆凝湛不動。可謂者,堪可許其是無。次二句承例反明,次一句順顯,後二句成前不無也。
故《摩訶衍論》云:「一切諸法一切因緣故應有,一切諸法一切因緣故不應有;一切無法一切因緣故應有,一切有法一切因緣故不應有。」
《大論》前後有斯義而無斯文。通成二對。初對中明法從緣故不有不無。初句緣起故不無,後句從緣故不有。後對約有無二法對辨,以明不有不無。一切無法等者,《大論》三十一以過未法為無、現在法為有。《涅槃》三十四云:「一切世間有四種無,一未生名無、二滅已名無、三各異互無、四畢竟名無。」皆因緣有此四無。後句可知。皆云一切等者,法乃萬殊,緣亦無數。
尋此有無之言,豈直反論而已哉。若應有,即是有,不應言無;若應無,即是無,不應言有。
初句收前四句,以前論不出有無故。次句反謂相反,猶云豈但是有無相反之說耶。後通有六句,出論中有無相反之相。前三句中若應有者,收前初三二句。即是有者,定應唯有。不應言無者,收前二四兩句,如何却言無耶?後三句中,若應無者,收前二四兩句。即是無者,定應唯無。不應言有者,收前初三兩句,如何却言有耶?已上辯、定相反。下顯緣法有無皆具,謂若有若無俱有其理,非相反也。
言有是為假有以明非無,借無以辯非有。此事一稱二,其文有似不同。苟領其所同,則無異而不同。
初二句論云應有,明緣起故假有也。次一句論云不應有,明從緣故非有也。事一下,緣生事一,有無名二。四句之文似乖,若解其不有不無之同,豈有無之異能違?
然則萬法果有其所以不有,不可得而有;有其所以不無,不可得而無。
義承前起,故云然則。前約二諦已出此文,展轉引釋至此義周,故復舉此以結。不可等者,物性本空,孰能強之令有?緣起既形,孰能排之令無?
何則?欲言其有,有非真生;欲言其無,事象既形。象形不即無,非真非實有。然則不真空義顯於茲矣。
初有四句,明於諸法不可定執是有是無,皆上句舉執、下句推破。欲謂將欲,言謂意言。將謂諸法定有邪?有非實生,但假緣故,如何定有?欲待謂無,事象已起,如何定無?次有二句,初句躡前緣起之事,次句結成即假即空,非真假有也、非實真空也。後有二句,正結論名。首建此名以標宗致,逐節引教、隨教會釋,顯理已周,中道實相可令悟入,最後結歸不出題示,故云爾也。問:論周至此,後說何為?答:前已通敘,其意可了。義若未盡,何此結之?可細推繹。
故《放光》云:「諸法假號不真。譬如幻化人,非無幻化人,幻化人非真人也。」
彼經二十七云:「佛告須菩提:『名字者不真,假號為名。』」引此之大📖 P212意已見前文。初法說,謂諸法不真,名亦假也。後三句喻明。於中初句經文,次二句義釋也。謂幻成一人,似非無也;似豈為真,故云非真。
夫以名求物,物無當名之實;以物求名,名無得物之功。物無當名之實,非物也;名無得物之功,非名也。
此與論初大旨無殊,文小變爾。名自情生,好惡何定?或於一物立多名,或以一名召多物,物雖應名,亦無當名之實理,如以地龍、木賊等名藥也。又名雖召物,亦無得物之實功,如談水濡唇、言穢不涴口。應知名是假號、物為幻化,但順世俗不入實相。
是以名不當實、實不當名。名實無當,萬物安在?
一切諸法不出名相,此二既空,萬物不立。已上名相境寂,下辯妄想心虛。
故《中觀》云:「物無彼此,而人以此為此、以彼為彼;彼亦以此為彼、以彼為此。」
初句論文,彼論第四云:「諸法實相無有此彼。」而人下,釋也。如二人相向,彼此互執也。
此彼莫定乎一名,而惑者懷必然之志。然則彼此初非有,惑者初非無。
正舉妄計也。彼此互指既無定在,柰何惑者必然,而執我定名此、他定名彼,妄想之心依然取著。然則下,名相元空,迷夫妄執。亦可名相無、暫始有,妄想無、暫始無。以無暫始無之妄情,執無暫始有之名相,病眼花生、病耳蟬鳴,蟬花恒無病根常執。
既悟彼此之非有,有何物而可有(執)哉?故知萬物非真,假號久矣。
初句遍計性空;次句名隨相遣,翳差花亡、耳聰蟬喪;後二句結成經義。此中雖帶名相而言,意顯妄執本空。況後引《成具》等,又唯約妄情說邪。
是以《成具》立強名之文,園林託指馬之況。
《成具經》云:「是法無所有,強為其名。」園林即漆園也,曹州地名,莊周曾為此吏,故以目之。彼《齊物》云:「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馬喻馬之非馬,不若以非馬喻馬之非馬也。」指謂手指。馬謂戲籌,若今雙六之馬也。如二人相向,各以己指是指、他指非指,是非互在,本無實也。喻,曉也。馬可例之。
如此則深遠之言,於何而不在(具)?
通指上文,內教妄想元空,外典是非無主,文亦備在。
是以聖人乘千化而不變、履萬惑而常通者,以其即萬物之自虛,不假虛而虛物也。
初句舉能證之聖令物則之,次二句顯證悟之相。千化,名相萬物也。不變者,即名相而如如故。惑,妄想也。常通者,即妄想而正智故。以其下,出即真所以,可知。
故經云:「甚奇世尊!不動真際為諸法立處。」非離真而立處,立處即真也。
初引經。即同《放光》不動等覺建立諸法。非離下,論主釋經義也。謂依理成事,事豈離真而立也。
然則道遠乎哉?觸事而真。聖遠乎哉?體之即神。
初二句明境。初句舉體而覈。道謂如如。下句指屬。觸謂六觸,事即名相。事相既近,體虛即真,真豈太遠?後二句明心。亦初句舉聖而覈。聖,即智也。下句屬體,謂體究神心也。即神者,即我之心為神聖矣,豈太遠乎。《仁王經》云:「菩薩未成佛,以菩提為煩惱。菩薩成佛時,以煩惱為菩提。」今詳論意,自放光已下,乃《密嚴》、《楞伽》五法相翻之義。故《密嚴》云:「名從於相生,相從依他起,此二生分別,諸法性如如。於斯善觀察,是名為正智。名為遍計性,相是依他起,名相二俱遣,是為第一義。」略解云:五法者,一名、二相、三妄想、四正智、五如如。此五約迷悟配之,謂迷時即如如以成名相、即正智以成妄想,悟時翻名相為如如、翻妄想成正智。經中初三句,如次名、相、妄想;次三句說正智;後一偈約三性顯如如也。略示如此。論意謂依彼名相顯示論旨,苟識相等體虛,不捨一論能詮之名、所詮之義,即境而會如,即解而成智。故先舉聖人證法為式,然後示以即真之理。但在文甚隱,致令難求;若前後冥搜,義如指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