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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密

肇論新疏 卷3

肇論新疏卷下

涅槃無名論第四

涅槃,唐譯圓寂,謂四德已備曰圓、三障已亡曰寂,即第一義真,該通空有佛性是也。故下文中亦敘第一義,意在於此。亦名盡諦,如宗中說。約位則凡夫具而未證,三乘證而未極,佛果道圓證無不盡。剋體則因果同源、依正平等,在闡提不減、登極喜非增。下論云「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我一體」。然約出處,說有四種:一自性、二有餘、三無餘、四無住處。體用混成,四而非四,詳下可了。無名者,二意:一約對待,謂隨流名生死,返流名涅槃,相待而生因云涅槃。生死若寂,涅槃絕待對,誰名涅槃耶?故經云:「生死及涅槃,二俱不可得。」二就本體,謂名因相起、相隨名現,涅槃非相,名自何生?下論云「不可以形名得」。如本經亦說,涅槃名為強立,所以淨名杜口遍友亡言,只為無名故不說示。雖秦王首唱、論主發揮,共稟教源,述而不作。

僧肇言:肇聞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君王得一以治天下。

表端不稱臣而稱名,方外之高也,後世弗能亦有臣稱。天得下,語出老氏,一謂自然之道,三者得一然後能清寧等。

伏惟陛下叡(聖)(智)(敬)明道與神會,妙契環中理無不統(貫),游刃萬機弘道終日,威被蒼生垂文作則(法),所以域中有四大,而王居一焉。

《尚書》叡哲舜德、欽明堯德,以二帝之德美秦王也。道謂至道,屬涅槃也。神,謂興之神,智證會此也。環中者,出《莊子》,彼〈齊物篇〉云:「樞始得其環中以應無窮。」彼喻世之是非互指、彼此相反,如環而無窮。環中之虛則無是非之可寄,以況道也。理無不統,謂眾理悉貫也。威被下,歎武以禦難、文以經世,謂垂布文教與世為法。四大者,老氏云:「天大、地大、道大,而王亦大」等。

涅槃之道,蓋是三乘之所歸、方等之淵府,渺漭希夷,絕視聽之域;幽致(旨)虛玄,殆非群情之所測。

根異有三,所歸元一。三乘出界雖殊,然放捨身命,共以大涅槃為究竟之宅。渺漭者,水大之貌。幽致下,如叢筠。身子地滿智雲,智尚非知,況凡淺群情耶?

肇以人微,猥蒙國恩,得閑居學肆,在什公門下十有餘載。雖眾經殊致、勝趣非一,然涅槃一義常以聽習為先。

十有下,瑤公云:「十九見什,三十一亡。」雖眾下,隨經所詮,宗趣無窮,涅槃之義先所聽習。

但才識暗短,雖屢(頻)蒙誨喻,猶懷疑漠漠,為竭(盡)愚不已(止),亦如似有解。然未經高勝先唱,不敢自決。不幸什公去世,諮參無所,以為永慨。

漠者,瑤云:「不分明也。」然未下,論主謙云,雖似有解,未曾經於高勝之人先示,不敢自判以為必然。什弘始十一年終。

而陛下聖德不孤,獨與什公神契,目擊道存,快盡其中方寸,故能振(舉)彼玄風以啟末俗。

《論語》云:「德不孤,必有隣。」由秦建德,感什而來。同聲相應、妙趣莫逆,故心神符合。目擊下,《莊子》略云:「溫伯雪子適齊,仲尼見之,兩無一言。子路問之,曰:『若人者,目擊而道存焉。』」謂目相擊觸,已達道意。方寸,心也。二人同心,以弘法化,開悟末世之俗。風,教也。啟,開也。

一日遇蒙答安城侯姚嵩書問無為宗極。何者?夫眾生所以久流轉生死者,皆由著欲故也。若欲止於心,則無復生死。既無生死,潛神玄默,與虛空合其德,是名涅槃矣。既曰涅槃,復何容有名於其間哉!

姚嵩者,亦秦之宗枝。依唐《弘明集》十八,略云:「秦王先有詔云『夫道者以無為為宗』。姚嵩難云:『不審明道之無為,為當以何為體?若以妙為宗者,雖在帝先而非極等。』秦王答略云:『吾意以謂,道止無為,未詳所以宗也。』末又云:『夫道以無寄為宗。若求寄所在,恐乃惑之大者也。』」文多不載。無為,即涅槃也。因依生死,推至涅槃,故云流轉等。生死,果也。必自因招,故云著欲故也。若欲下,大📖 P229明返生死而復涅槃。無復下,躡前以明。潛神者,冥潛心神也。玄默者,準寂默,是漠字俱通。玄妙寂默,謂涅槃也。虛空舉喻無相略同,故言合德。《集》中「德」作「體」字。既曰下,正顯意,謂無為宗極,返生死有為,證涅槃無為,無相無名,何體何宗?恐心有所係,當以無寄為宗耳。

斯乃窮微言之美、極象外之談者也。自非道參(合)文殊、德侔(各)慈氏,孰能宣揚玄道、為法城塹,使夫大教卷而復舒,幽旨淪而更顯?

初二句美其解深。微言者,經論也。得經論之美趣、盡物外之高談。自非下,歎其德遠。王者,四海之尊、三寶之主。歎雖過實,勢合如斯。使夫下,謂佛法大教卷而復伸,無名幽旨沈而又彰,皆王之力也。

尋玩慇懃,不能暫捨。欣悟交懷,手舞弗暇。

謂所得既深,欣感亦厚,不期於舞,手自舞之,舞之弗止,亦應足之蹈之。

豈直當時之勝軌,方乃累劫之津梁矣。

教既弘闡,利及無窮。

然聖旨淵玄、理微言約(少),可以匠(法)彼先進、拯拔高士。懼言題(名)之流,或未盡上意。庶擬孔易十翼之作,豈貪豐文,圖以弘顯幽旨,輒(特)作涅槃無名論。論有九折十演,博[A1]采【CB】,釆【大】眾經託證成譬,以仰述陛下無名之致,豈曰關詣神心、窮究遠當?聊以擬議(法)玄門、班(布)喻學徒耳。

可以下,謂無名之旨深妙,唯可法於先進、拔高士之疑也。懼言題等者,謂守名言之輩,但聞無名,未能盡解上意。上屬王也,司馬遷紀事以帝為上故。庶擬下,謂比擬十翼,以作十演,且被守言後進之輩。易本伏羲畫卦、文王繇辭、周公繫爻、孔子作十翼,即上彖下彖等。今九折十演彷彿于斯。豈貪下,不在廣文,而在演旨。輒作下,可知。豈曰下,雖作演論,不敢自謂關涉造詣神妙之心、極盡玄遠允當之理。聊以下,但倣法妙理之門,布曉學者爾。

論末章云「諸家通第一義諦,皆云廓然空寂無有聖人。吾常以為乖殊,太甚逕庭,不近人情。若無聖人,知無者誰?」

末章者,答姚嵩書末後之章。廓然下,時計勝義空寂,不容有聖。吾常下,正明乖殊差異也。下二句莊子文,林希逸云「疆界,相遠也。」今言太甚,蓋遠之又遠。若無下,反覈。由證勝義,故為聖人。今為無有者,證無者非聖而誰?無指空寂。

實如明詔,實如明詔。夫道恍惚窈冥,其中有精。若無聖人,誰與道游?頃諸學徒,莫不躊躇道門、怏怏此旨,懷疑終日莫之能正。

初二句,正許。夫道下,出理。恍惚下,文借老氏,彼云:「恍兮惚,其中有物。窈兮冥,其中有精。」謂有無難象故云恍惚,深窈叵測故云窈冥。以窈冥目空寂,有精目聖人。躊躇者,將進將退之貌。怏怏,謂中心欝滯不通之謂。

幸遭高判,宗徒(火麥切)然,扣關之儔蔚登玄室。真可謂法輪再轉於閻浮,道光重映於千載者矣。

,破帛聲,喻疑情破也。蔚,草木盛貌。玄室,謂勝義涅槃。意云:達逢明君高見判決,疑蓋然而裂,扣關者盛登於玄室也。真可謂下,歎。

今演論之作(立)旨,曲辨涅槃無名之體,寂彼廓然,排方外之談。

作意有三:一演無名、二寂異說、三按《梁傳》亦有什公長往翹思彌厲惑而作也。雲庵云:「寂者,息也。息諸家廓然斷見也。」排,斥逐也。前文別無敘方外之說,今兼排斥。意謂當時學流計空廓無聖方為物外,或排權小界內生死、界外涅槃等。今體用不二,誰內誰外耶?故下云「標其方域不亦邈哉。」

條牒如左,謹以仰呈。若少參(同)聖旨,願勅存記;如其有差,伏承指授。僧肇言。

條謂條段,牒謂紙未有時但書簡牒,今從古用。條段十演于牒以進。指授者,指示教授,謙禮於君。本傳云:「興覽之,答旨慇懃,備加讚述。勅令繕寫,班諸子姪。其為時所推重如此。」

泥曰、泥洹、涅槃,此三名前後異出,蓋是楚夏不同耳。云涅槃,音正也。

西來梵僧,五竺不同,鄉音成異,亦猶此方楚夏輕重。

九折十演者

折謂折辨,有名興難曰折。演謂流演,無名通情曰演。

開宗第一

十演之一也。開,張也。宗,本也。初略張宗本令識大義,後方折演委細巧示,令人深入,倣於《孝經》命章云爾。後之九演,宗此演此。

無名曰:經稱有餘涅槃、無餘涅槃者,秦言無為,亦名滅度。

欲明無名之致,故牒有名之二,竟顯此二應物假號,以悟真常無名之妙。

無為者,取乎虛無寂寞,妙絕於有為。滅度者,言其大患永滅,超度四流。

無為據體而言,滅度息障而稱。分段、變易為大患,欲見有癡大📖 P230為四流。

斯蓋是鏡像之所歸,絕稱謂之幽宅也。

初句喻況,以明所歸。後句法說,略彰無名。有無之跡如鏡中之像,像虛歸鏡、跡虛歸性。此句絕相,下句離名。幽宅,目涅槃,以是三乘九流之所歸處,義言宅也。問:若云絕稱,何立二名?

而曰有餘、無餘者,良是出處之異號,應物之假名耳。

出處,猶動靜也。出名有餘、處名無餘,出處不同,有無名異。應物而有、不應則無,以故為假。

余甞試言之。夫涅槃之為道也,寂寥虛曠,不可以形名得;微妙無相,不可以有心知。超群有以幽升、量太虛而永久,隨之弗得其蹤、迎之罔(不)(見)其首,六趣不能攝其生、力負無以化其體,潢漭恍惚、若存若往,五目莫覩其容、二聽不聞其響,冥冥窅窅,誰見誰曉?彌綸靡所不在,而獨曳(出)於有無之表。

夫涅下,總十九句。初句標體,餘皆辨相。即自性清淨涅槃通凡及聖,如出現經體性真常門。初二對皆上句顯相、下句顯離,前離名相、後離心緣。群有下,二十五有離苦也。量太下,量等太虛而永久,妙存非空也。隨之下二句,非前後際,離無常也。六趣下二句,生滅離也,亦離無我。謂涅槃真我有實主宰自在義故,不能攝之令生、化之令滅,此約破二乘末四倒以釋。潢漭下,積水成池曰潢,水大曰漭,今取廣大之義。存往難定,故云恍惚,謂言存此,邈然往彼;謂言往彼,居然存此。亦如老氏:「大曰逝,逝曰反。」亦可存往猶有無也。五目下,成前無相。五目即五眼,二聽即二耳,成前無名。冥冥下,冥,幽也,目深曰窅,今取深義,誰見誰曉,成前離心。彌綸者,包羅之義。靡所不在者,《華嚴》云「法性遍在一切處」等。

然則言之者失其真,知之者反其愚,有之者乖其性,無之者傷其軀。

不知非名非相,強言強知,故失真而反愚。不知非有非無,強謂有無,故乖性而傷軀。傷軀者,身本性起,今既為無,故自傷身。東安莊公云:「有質不成,搜源則冥;無質不成,緣起萬形。」

所以釋迦掩室於摩竭,淨名杜口於毘耶,須菩提唱無說以顯道,釋梵絕聽而雨花。

通引三事,前二明無說,後一兼明無聽,反證前言之者失其真。摩竭,國名。《法華》說:「如來成佛三七日中而不說法。」《智論》第七云:「佛得道五十七日不說」等。義言掩室也。《淨名經》事可知。釋梵等者,《大品般若》自〈天主品〉以來,須菩提依幻化喻,廣說甚深般若無說無聽之理。至〈散花品〉,釋提桓因及三千大千世界中四天王等,化作天花散佛及大眾上等。意云:須菩提以說聽空故說而無說,以顯實相。諸天解空聽而無聽,為供深法故散花也。

斯皆理為神遇,故口以之而默。豈曰無辨?辨所不能言也。

斯皆者,通指上三,唯證相應,所以口皆默也。非謂釋迦、淨名無樂說之辯,但有辯而不能說也。

經曰:「真解脫者,離於言數,寂滅永安,無始無終、不晦不明、不寒不暑,湛若虛空,無名無說。」論曰:「涅槃非有亦復非無,言語道斷,心行處滅。」

義引《涅槃》、《淨名》等經。《涅槃》第五廣說真解脫相。二十一中亦說「涅槃非諸相」故。《淨名.阿閦佛品》說觀實相,文亦多同,細引恐繁。大義涅槃之體即是諸法實相第一義空,絕於名數、離諸對待,性本自離,非方便也。論即《中論》。

尋夫經論之作(立),豈虛搆(造)哉?果有其所以不有,故不可得而有;有其所以不無,故不可得而無耳。

詮理為教,苟無其理,豈虛造其文矣。

何者(徵)?本(尋)之有境,則五陰永滅;推之無鄉,則幽靈不竭(盡)。幽靈不竭,則抱一湛然;五陰永滅,則萬累都捐(棄)。萬累都捐,故與道通同;抱一湛然,故神而無功。神而無功,故至功常存;與道通同,故冲(深)而不改。冲而不改,故不可為有;至功常存,故不可為無。

初二對有無雙非。二種苦陰已亡,故云永滅。無亦非鄉,但有無疆域兩異,義言鄉也。般若妙存,故云不竭。與理冥一,故云抱一。惑業苦事如塵如沙,故萬累。都捐者,真解脫故,亦可五陰永滅樂也。幽靈不竭,我也。抱一湛然,常也。萬累都捐,淨也。與道通同者,三事四德無異體故。抱一下,明體。神而下,顯用。無功者,即神而常湛故。常存者,雖曰無功,神應無息故。故《涅槃經》云「能建大義」。後四句,約體以明非有、就用以明非無,體用一源故非有非無。若各說者,五陰滅故萬累捐,萬累捐故與道同,與道同故冲而不改,冲而不改故不可為有,相躡釋成前本之有境等。已上約體,用可例說。

大📖 P231

然則有無絕於內、稱謂淪於外,視聽之所不暨(及)、四空之所昏昧,恬焉而夷(平)、怕然而泰(通),九流於是乎交歸、眾聖於是乎冥會,

此亦躡前而起。初句絕二種相,次句離二種名。視聽下,由非名相故視聽不及。四空者,即四無色。昏昧者,謂涅槃非四空之定,若以此求之,則何能明了?故云昏昧。恬焉下,復成前義。何故爾耶?以其恬焉而夷等。九流有二:一云九地;一云治世九流,即道、儒、墨、名等。眾聖,三乘也。意云:涅槃之道是九流所歸、眾聖所會,王成不二、殊途而同歸。

斯乃希夷之境、太玄之鄉,而欲以有無題榜,標(指)其方域而語其神(妙)道者,不亦邈(遠)哉。

涅槃之道非聲非色,豈可以有餘為有、無餘為無,依名榜示標指處所,謂王宮託質為有、雙林息跡為無,而說其妙道,豈不遠乎?以成前文應物之假名爾。

覈體第二

九折之一也。覈,考覈也。因前說涅槃之體非有非無,故今折之,體竟何在?此假二乘有無之問,以破其執。

有名曰:夫名號不虛生,稱謂不自起。

稱謂,言說也。約義生名,因名起說。

經稱有餘涅槃、無餘涅槃者,蓋是返本之真名、神道之妙稱者也。請試陳(布張)之。

返本,無餘之名。神道,有餘之號。謂隱現難測曰神,往來所遊曰道。

有餘者,謂如來大覺始興、法身初建,澡八解之清流、憩七覺之茂林,積萬善於曠劫、蕩無始之遺塵。

三乘之人斷煩惱障,寂無喧擾,謂之涅槃;有餘緣等未滅,故名有餘。論意謂:正覺成佛,積德斷障、自利利他等,皆有餘樂也。如來者,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揀於分小之覺,故云大覺。戒等五分名為法身,依報而住,故此先後。八解者,因修八觀隨得解脫,即內有色等,此能淨惑,喻澡清流。七覺者,謂念擇等覺分,佛已修圓,如休息於茂林。上明果滿,下明因圓。積萬下,大小皆說三僧祇數六度萬行,然義復殊,不繁具示。蕩無下,明斷惑。樹下合斷,謂三十四心等。坌污淨智,喻于塵也。

三明鏡於內、神光照於外,結僧那於始心、終大悲以赴難。

三明,即知三世生死之智,在心明內、鑑他為外。僧那梵音,此云弘誓。難者謂生死界,以如來初心結誓盡度生界,故成佛已酬願利生。

仰攀玄根、俯提弱喪,超邁(出)三域、獨蹈(踐)大方,啟八正之平路、坦(平)眾庶之夷途,騁六通之神驥、乘五衍之安車。

此顯利生之儀。仰,向上也。俯,就下也。玄根,喻理。弱喪者,弱而失國,喻背覺合塵。此意如人救溺上攀於樹,下拯溺者則身不陷。如來亦爾,本智照真、後智救物,生死不縛。次二句明超。三域,即三界。界外名為大方,亦二空之理也,佛獨踐之,以小教說唯悉達一人具遍覺性故。八正者,謂正見、正思等。眾庶者,庶謂庶孽,即異見外道。謂大開八正以坦諸邪,邪徑不平由坦而夷故。騁謂馳騁,駿馬曰驥。神通化物應機敏速,故喻神驥。梵云衍那,此云乘,即五乘之法,謂戒、善、諦、緣、六度等。安車者,雲庵云:「三乘出三界,人天出三途,故云安也。化儀大況,啟正摧邪、運通說法。」

至於出生入死與物推移,道無不洽(霑)、德(恩)無不施,窮化母之始物、極玄樞之妙用。

初二句明隨機,宜生則出、宜滅則入,但益物是懷,推移何定。意兼隨類之化。次二句明化博,謂八正等布、三界俱霑,五衍齊運、群機皆濟。化母下,道書以氣為化母。雲庵云:「因緣能生諸法,如化母也。」玄樞喻智。門樞運轉,喻後智應動。然此上句舉化境,下句明化智。謂窮盡因緣生物之理,極其智用,說因緣生滅之教,知可度者度之、不可度者存之,又知宜大宜小等。由斯而知,所以極智妙神用而化矣。

(靜)虛宇於無疆、耀薩雲以幽燭,將絕眹於九止,永淪太虛。

初句所證,次句能證。梵語薩雲若,此云一切智。謂騰耀智光,深照前理。眹,微兆也。九止,九地也。太虛,無餘也。欲結有餘之名,先舉證理入寂。詳此折意,謂如來本欲淪虛,但餘緣不盡居有餘。

而有餘緣不盡、餘跡不泯,業報猶魂,聖智尚存。此有餘涅槃也。

通有四事:一餘緣,即度餘之機;二餘跡,即所依之身;三餘業,即感報之業猶有魂氣;四聖智未滅。皆有餘也。

經曰:「陶冶塵滓,如鍊真金。萬累都盡,而靈覺獨存。」

初二句喻說,塵如萬累,金如靈覺,鑛穢去而真金現,萬累盡而靈覺存。陶,謂陶汰。冶,鎔冶。

無餘者,謂至人教緣都訖,靈照永滅廓爾無大📖 P232眹,故曰無餘。

緣跡既了,業智兼亡,皆無所餘。

何則(徵)?夫大患莫若於有身,故滅身以歸無。勞勤莫先於有智,故絕智以淪虛。

文有二對,皆初句舉患、後句欣寂。初身後智,如文可了。老氏云:「吾有大患,為吾有身。」

然則智以(因)形倦、形以智勞,輪轉修(長)途,疲而弗已。

欲養其形,智慮籌畫,是智因形而疲倦。智既籌慮,反使其身晝夜勞作,是形因智而勞。因此相役,於生死長途如輪運轉,雖疲弗止。

經云:「智為雜毒,形如桎梏。淵默以之而遼(遠)、患難以之而起。」

智慮不一,故云雜毒,如世毒藥能損命故。桎梏,刑器。械足曰桎,械手曰梏。桎梏禁人,人實厭之。形能患人,厭亦應爾。淵默下,示過。淵默,謂無餘。身智兼存而有二過:一遠於無餘、二生於勞患。

所以至人灰身滅智、捐形絕慮,內無機照之勤、外息大患之本,超然與群有永分、混爾與太虛同體,寂焉無聞、怕焉無兆,冥冥長往,莫知所之(往)

至人,謂如來。體質名身,容儀為形,灰身乃捐其形患。智即心體,慮即心用,滅智乃絕其思慮。次二句釋成無患。超群下六句明益:一超群有離生滅相;二同太虛顯無為益;三非聲非色;四究竟不退。

其猶燈盡火滅、膏明俱竭,此無餘涅槃也。

燈火喻身智,膏明喻形慮。

經云:「五陰永盡,譬如燈滅。」

五陰,身心通體。

然則有餘可以有稱,無餘可以無名。無名立,則宗虛者欣尚於冲默;有稱生,則懷德者彌仰於聖功。斯乃典誥之所垂文、先聖之所軌轍。

初二句,謂有斯二理,可立二名。次二句,正彰所益。宗虛,謂二乘小機,性本好滅,依名求實而入無餘。懷德,謂六度大人,性好立德,依名求實而仰有餘。後之二句,一聖教定量故,二先聖軌轍故。

而曰有無絕於內、稱謂淪於外,視聽之所不暨、四空之所昏昧,使夫懷德者自絕、宗虛者靡託。

初四句引前違文,後二句顯失二機。

無異杜耳目於胎(卵)、掩玄[1]夫【大】,天【甲】象於霄外,而責夫宮商之異、辨緇素之殊者也。

玄象,天上星彩。霄謂霄漢。宮商,五音之二。合舉二喻,以喻外亡名相、內絕有無。二喻影略,具云掩玄象於霄外、閟琴瑟於堂中,却責盲[A2]聵【CB】【嘉興乙-CB】,瞶【大】之徒令辨玄象黑白之殊、琴聲宮商之異。何由能之?法中意云:內存有無、外存稱謂,猶恐不入。今內外雙絕,何以寄懷而悟入?

子徒知遠推至人於有無之表、高韻絕唱於形名之外,而論旨竟莫知所歸。幽途故,自蘊而未顯。靜思幽尋,寄懷無所。

初二句舉得,而論下顯失。至人者,即涅槃也。《出現疏》云:「雖明現身,即涅槃用大。」有無下,謂雙絕名相。幽途者,幽深途徑,謂無名相而引物。物不能造,是自蘊藏。靜思下,即有名者尋思,無所措懷。

豈所謂朗大明於冥室、奏玄響於無聞者哉?

大明,日也。謂若名相雙絕,不應根宜,不可謂之明杲日於暗室令見其相、奏妙音於未聞使聽其玄。皆約名相以難。

位體第三

十演之二也。位,猶安也,亦立也。因有名覈體寄懷無所,故今位之。

無名曰:有餘、無餘者,蓋是涅槃之外稱、應物之假名耳。

外稱,亦強名也。

而存稱謂者封名、志器象者耽形。

由言封名、志器耽象,所以雙亡。《楞伽》云:「名相常相隨,而生於妄想。」

名也,極於題目;形也,盡於方圓。方圓有所不象、題目有所不傳,焉可以名於無名而形於無形者哉?

初二句彰名相所盡,世間物象非方則圓。次二句正明妙體非象,故方圓何能象?非名故題目何所傳。《大鈔》「象」是「寫」字。後二句正顯不可。名但名於可名、象但象於可象,無名無象之體,焉可強名強象哉?題云涅槃無名。

難序云有餘無餘者,信是權寂致(立)教之本意,亦是如來隱顯之誠跡也。

初句牒前名家敘有餘無餘之文。信是下,縱是權宜。縱有二意:一權寂是無餘,隨宜方便故云權也。立教是有餘,皆如來化生之本意。二隱顯之實跡,隱為無餘,顯為有餘。

但未是玄寂絕言之幽致,又非至人環中之妙術(道)耳。

奪也。前是權寂立教之意,未是玄寂絕言之致。無相故玄,無名故寂。前是隱顯之跡,亦非環中之妙。環中之妙,豈容隱顯?

[2]徒【大】,獨【甲】不聞正觀之說歟?維摩詰言:「我觀如來無始無終,六入已過、三界已出,不在方、不離方,非有為、非無為,不可以識識、不可以智知,無言無說、心行處滅。以此觀者乃名正觀,以大📖 P233他觀者非見佛也。」《放光》云:「佛如虛空,無去無來,應緣而現,無有方所。」

初句告問者,經說正觀,子獨未聞耶?維摩下,亦約義引之。無始下三句,顯超。生相已盡,故云無始。滅相又亡,故云無終。又三際已斷故。六入,六根也。根境相入,故名六入。已過者,無漏淨色不入塵故。三界下,界繫已亡故。不在下四句,遮表同時。不可下四句,顯體深玄。以此下,結揀邪正。皆古譯之經,與今經少殊。放光下,即義。引彼經第三十卷,法上菩薩答薩陀波崙所問之意。《大疏》云:「若有方所,此現彼無。無方所故,感處即形。」此前皆示自性涅槃,下示無住。亦應化涅槃也。

然則聖人之在天下也,寂寞虛無、無執無競,導而弗先、感而後應。

承前經意以辨。前云佛如虛空隨緣而現,故云在天下。謂應無不周、與體同遍。寂寞下,顯非聲色。身非執受,故二執永無;故[1]竟【大】,競【甲】諍也,無諍是涅槃故。導而下,因感而導,疾前無藥故。

譬猶幽谷之響、明鏡之像,對之弗知其所以來、隨之罔識其所以往,恍焉而有、惚焉而亡,動而逾寂、隱而彌彰,出幽入冥,變化無常。

顯無住也。初四句喻說,後六句法喻皆通。谷鏡皆喻無名之體。對鏡之質、呼谷之人,皆喻能感之機。若響若像皆喻於應。於中像喻應身、響喻說法。感之而來謂之有餘,來實非來,雖對之而不知所從,不住有餘也。感謝而往謂之無餘,往實非往,欲隨之而不知所向,不住無餘也。喻意可知。動,即有也。隱,即無也。機見去來,聖無所住,故云動而等。出幽下,釋成出無入有、棄有入無,變化權宜理非常準。無名之道,譬月印空,虧盈不遷、出入常湛。

其為稱也(二名),因應而作,顯跡為生、息跡為滅,生名有餘、滅名無餘。

生滅因乎顯息、有無復由生滅,隨跡而起,非假名何?

然則有無之稱本乎無名,無名之道于何不名。

有無,跡也、末也。無名,實也、本也。跡從實現,末自本名。

是以至人居方而方、止圓而圓,在天而天、處人而人。

承前于何不名,以示用也。逐器應形,無不能也。方圓,喻殊機。應天為天、應人名人,同類攝生,無擇鹿馬、居士宰官等。如本經廣示。

(窮)夫能天能人者,豈天人之所能哉?果以非天非人,故能天能人耳。

是天是人之定報,豈能應天應人而現形?正由非天非人,所以能應天人有體方用。

其為治(化)也,應而不為、因而不施。因而不施,故施莫之廣;應而不為,故為莫之大。

現身名應,感而後應,聖不為也。現通說法名施,因機而作,聖不施也。施,作也,平聲。《起信論》示用大云:「第一義諦無有世諦,離於施作,但隨眾生見聞得益」等。莫之者,含具二意:一最大最廣故,如眾生界一時皆感,亦一時普應。此應之大,更無大於此者。施例之。二忘廣大之相,亦云莫之。如下云。

為莫之大,故乃返於小成;施莫之廣,故乃歸乎無名。

莫之者,亦忘乎至大至廣之相也。由忘乎大,故曰小成。但寄小以遣大,豈住小成?由忘乎廣,故歸無名。總前意云:謂依體起用、即用恒體,非體時不用、用時不體,體用無住無不住也。

經曰:「菩提之道不可圖度,高而無上、廣不可極,淵而無下、深不可測,大包天地、細入無間,故謂之道。」

經即《太子本起瑞應經》也。菩提祕藏中般若故。圖度,思慮也。何故不可耶?以高而無上等。謂高深有際可思,上下無窮,故不可也。天地至大,智又包含;無間至小,智復入中。無間,如子微極細,無中間也。以證涅槃體大用廣。

然則涅槃之道,不可以有無得之明矣。

而惑者覩神變因謂之有、見滅度便謂之無,有無之境妄想之域,豈足以標榜玄道而語聖心者乎?

執跡迷本,亦猶逐派而亡源。且略標涅槃令其知有,而於正位猶為剩名。計跡為實,空花結果。

意謂至人寂怕無兆、隱顯同源,存不為有、亡不為無。

至人,法身德也。正位之中有無幾微,亦不形兆,故云寂怕。餘可了。

何則?佛言:「吾無生不生,雖生不生;無形不形,雖形不形。」以知存不為有。

初句《放光》,即彼二十六中文。無形下,亦義引《放光》、《涅槃》等經。以知下,論斷。生,謂四生。無生不生者,猶云無一生而不生。形,謂六道萬類之形。猶云無一形而不形。何者?如忍辱太子等胎生也,雁王鸚鵡卵生也,頂生手生濕生也,為天為鬼化生也,四生攝於萬類。如《涅槃》三十二云:「菩薩大📖 P234摩訶薩受羆身乃至鹿兔龍蛇等身,然但由感起即應而真故。」復云不生不形,即不為有也。

經云:「菩薩入無盡三昧,盡見過去滅度諸佛。」又云:「入於涅槃而不般涅槃。」以知亡不為無。

初引晉《華嚴》,即安住長者成就法門名不滅度,所得三昧名無盡佛性。唐譯名佛種無盡。梵云三昧,此云正思,亦云正受。無盡者,以佛性無盡故,入此三昧見三世佛亦無盡。又此宗中三世互現故,現在中見過未佛也。廣示如經。後引義同,即本經二十一中之義。是知栴檀塔下勝觀元存,靈鷲山中釋迦常在,莫隨妄想見有去來。

亡不為無,故雖無而有;存不為有,故雖有而無。雖有而無,所謂非有;雖無而有,所謂非無。

躡前以顯二非之中無住涅槃跡不可執。

然則涅槃之道,果出有無之域絕、言象之逕斷矣。

四法皆非,真應莫羈;有無不住,言象何及?教明如鏡、理直似絃,喻合符契、義皎白晝,斷然超絕,無襲前惑。

子乃云:聖人患於有身,故滅身以歸無;勞勤莫先於有智,故絕智以淪虛。無乃乖乎神極、傷於玄旨者也。

此非答前正問。以前名家敘入無餘,所以云:身為大患、智為雜毒。此見淺近,過患良深,故答問已兼破此[1]計初敘計【大】,計初敘計【甲】(計初敘計)。無乃下,責非。神極者,神妙至理。玄旨者,幽玄經旨。

經曰:「法身無相,應物以形;般若無知,對緣而照。」

晉經三十二略云:「清淨法身,非有非無。隨眾生所應,悉能示現。」下對即諸部般若之意。無身而形,非心而照。引此意明:身心尚無,勞患何起?

萬機頓赴而不撓其神、千難殊對而不干其慮,動若行雲、止猶谷神,豈有心於彼此、情繫於動靜者乎?

般若無知也。初四句法說。萬機,大數也。不撓有二:一由機感故,如水澄月現;二由無思故,如摩尼出生。千難,例同。次二句喻明。有餘名動,如行雲;無餘名靜,猶谷神也。谷神,出《道經》,彼云:「谷神不死。」後二句,正明無心。

既無心於動靜,亦無相於去來。

法身無相也。初句躡前,後句例身以釋前文法身無相。去為無餘,來為有餘。

去來不以相,故無器而不形;動靜不以心,故無感而不應。

躡前雙明身心,以成前文應物而形、對緣而照。

然則心生於有心、相出於有相。

機有身心之感,而聖有身心之應。

象非我出,故金石流而不焦;心非我生,故日用而不動。紜紜(多)自彼,於我何為?

象非聖出、心非聖生,既由機感而現,此身此心何患何勞?故《出現疏》云:「象非我有,自彼器之虧盈;心非我生,豈普現之前後?」金石下,即《莊子.逍遙篇》云:「大旱金石流,土山焦而不熱」等。

所以智周萬物而不勞、形充八極而無患,益不可盈、損不可虧。

八極,八方之極際也。無心之心,遍知一切而何勞;非身之身,分應八方而弗患。至于遣侍問候,只敘禮儀;答以輕安,俯隨世範。豈曰小疾須乳,為雷居士呵哉?後二句,以身心無為,故非所損益。初句,擬《繫辭》。

寧復痾癘中逵、壽極雙樹,靈竭天棺、體盡焚燎者哉?

《長阿含》等說:「如來向拘尸羅城,中路背痛,令弟子四疊僧伽黎樹下休息」等。天棺,即金棺也。依古聖輪王葬儀而作,故言天棺。意云:身心非有,自感而興,非益能盈、非損可虧,豈同小乘之見,半路背痛、雙林壽終,靈智滅於天棺、聖體灰於焚燎也。

而惑者居見聞之境、尋殊應之跡,秉執規矩以擬大方,欲以智勞至人、形患大聖,謂捨有入無,因以名之,豈可謂采微言於聽表、拔玄根於虛壤者哉?

初二句法說,次二句喻明。方曰規,圓曰矩,今之梓匠所用斗尺也。意云:任見聞之情、執殊應之跡,欲求無名之妙,如人手執斗尺擬量大方,不知其可也。故本經名為二乘曲見。欲以下,正明謬執。豈可下,責其淺近。言即名言,謂有無之名應權施設,無實體性。非名之名,故云微言。會意忘名,故云聽表。玄根,喻涅槃,出生世出世善故。事相本空,故云虛壤。意謂:有無二種,名相兩虛。無相無名,涅槃顯現。義說采拔。

徵出第四

九折之二也。徵,責也。前章云:涅槃之道果出有無之境。徵意云:有無二法攝盡一切,如何有無之外別有涅槃之體?今詳徵辭,包舉儒老有無之說,復引小乘有無二為例以徵之。下超境中皆超此有無。

有名曰:夫混元剖判、萬有參(雜)分,有既有矣,大📖 P235不得不無。無不自無,必因於有。所以高下相傾、有無相生,此乃自然之數。數極於是。

混謂混沌,元謂根元。剖判,分裂也。萬有,即萬物。世典多說,元氣鴻濛而為混沌,形如雞子,爾後清氣上升穹窿為天,濁氣下沈磅礴為地,即混元剖判,亦一生二也。盤古生中萬八千歲(云云),是二生三。盤古死後,形分物兆、萬物叢生,是三生萬物。今意混元已前屬無,一氣始萌即入有境,是無而生有也。次二對,明有無相成。所以下,引老氏以結,皆明相因而起。此乃下,顯是定數,非由使令,故曰自然。

以此而觀,化母所育(生)理無幽顯,恢恑憰怪無非有也。有化而無,無非無也。然則有無之境,理無不統。

化母,道也,亦氣也。理無下,據理而推,不論幽顯。兩途之中,物有恢而大者、恑而奇者、憰而詐者、怪而妖者,妍醜多端巨細萬狀,無非是有。既因無而有,必自有而無,千狀萬態皆入無也。然則下,正明遍統。恢恑一句,用《莊子》文。已上儒老皆有此論,何晏、王弼、諸儒各有申說,謂之清談,事在《通鑑》諸書。故今論主假問而遣。

經云:「有無二法攝一切法。」又稱三無為者,虛空、數緣盡、非數緣盡。

數名慧數,緣即是慧,盡為滅諦,謂無漏慧斷諸煩惱、證滅諦理。唐譯名擇滅無為。非數緣盡者,即諸法緣離自滅。於此三中,取第二為小乘涅槃,第三同前儒老,自有入無,以明有無攝世出世,以無餘即出世法故。

而論曰:有無之表別有妙道,妙於有無,謂之涅槃。請覈妙道之本(體)。果若有也,雖妙非無。雖妙非無,即入有境。果若無也,無即無差。無而無差,即入無境。總而括(檢東)之即而究之,無有異有而非無、無有異無而非有者明矣

初四句,引前違文。請覈,[1]正難下【大】,下正難【甲】正難。下意云:妙道之體畢竟有之。體雖玄妙,不可謂無,便入有境。下無例同。總而下,正顯所收。意謂:妙本非有非無者,非有即是無、非無即是有,未曾見一法異有之外而為非無者。下句例說。

而曰:有無之外別有妙道,非有非無,謂之涅槃。吾聞其語矣,未即於心也。

耳雖聞其說,心未悟其理。吾聞其語矣,《論語》文。

超境第五

十演之三也。超,越也。境,即有無六塵之境。徵中欲以有無統收涅槃,演中指二法俗諦之境,涅槃真諦卓然超越,以破外宗有無之見。

無名曰:有無之數,誠以無法不該、理無不統(縱)。然其所統,俗諦而已(奪)

有無雖寬收一切,但不收真諦。

經曰:「真諦何耶?涅槃道是。俗諦何耶?有無法是。」

義引《大品》。〈道樹品〉云:「菩薩以世諦故,示眾生若有若無,非以第一義諦。」問以屬體,二諦迢然。《仁王經》亦以有無為俗諦。

何則?有者有於無,無者無於有。有無所以稱有,無有所以稱無。然則有生於無、無生於有,離有無無、離無無有,有無相生,其猶高下相傾,有高必有下、有下必有高矣。

初二句明二法相因,由有於無,所以是有。下句例之。次二句,承前以生二名。然則下,順明相待兩成。離有下,反顯不待皆非。有無相生下,引類。非直有無相待,至於高下、是非、前後等皆然也。

然則有無雖殊,俱未免于有也。此乃言象之所以形(興)、是非之所以生(起),豈足以統夫幽極而擬夫神道者乎?

初二句中,對有之時,無乃是無。若二法相待,因有生無,皆是緣有也。此乃下,隨有無而興言象,依言象而起是非,豈足明於幽深神妙之道乎?

是以論稱出有無者,良以有無之數止乎六境之內,六境之內非涅槃之宅,故借出以祛(遣)之。

初句牒前位體中結文。六境者,古譯六塵為六境,皆緣生之事,形兆入有、緣散入無,豈涅槃之居宅?故假借出之言以顯高邁。

庶希道之流,彷彿幽途、託情絕域,得意亡言,體其非有非無,豈曰有無之外別有一有而可稱哉?

彷彿者,相似比擬也,猶言倣法玄道而悟。如何法耶?一相絕、二言亡,不可守有無之言而隔玄悟。體其下,但可體究其非有非無,不生知覺自與玄會。若計有無之外別有涅槃,復入有境,豈能超之?

經曰「三無為」者,蓋是群生紛繞生乎篤(厚)患,篤患之尤(甚)莫先於有,絕有之稱莫先於無,故借無以明其非有。明其非有,非謂無也。

經即羅什所譯《仁王》也。紛繞,煩惱也,亦業也。篤患,生死也。有謂三有,有為、有漏故。絕有下,謂欲引出有為,則無為第一。此意佛說無為,令群生息有為之患爾。借無下,但假借無為之名,以引著有之物令悟非有。故《放光》云:「若無有為,亦無無為」等,非謂非有是斷無之無,恐儒大📖 P236老之流計有無遍攝一切,謂涅槃亦無之所攝,曲引佛經有為無為以為類例,涅槃既是無為,亦合無攝故。合無攝故,設此難以揀之。一揀涅槃非有無攝、二揀無為之無,非二家所計有無之無。

(尋)玄第六

九折之三也。亦承前起,至下可知。

有名曰:論旨云「涅槃既不出有無、又不在有無」。

初句敘前豈曰有無之外等,次句敘前良以有無等。

不在有無,則不可於有無得之矣(一也);不出有無,則不可以離有無求之矣(二也);求之無所,便應都無(三也)

二所不得,當求無所。究竟無體,徒說何為?

然復不無其道。其道不無,則幽途可尋。所以千聖同轍,未嘗虛返(歸)者也。

初明玄體非斷,所以千聖同歸必有實理。

其道既存,而曰不出不在,必有異旨。可得聞乎?

若斷可許,不在不出既存,何云雙離?

妙存第七

十演之四也。不出不在曰妙,體非斷絕曰存,亦示無住之深。

無名曰:夫言由名起、名以相生,相因可相。無相無名,無名無說,無說無聞。

初三句舉妄,後三句顯真。可相者,相由心起,心於相上印可分別,故言可相,猶言相由心現。

經曰:「涅槃非法非非法,無聞無說,非心所知。」

本經二十一云:「略謂涅槃非相非不相、非物非不物」等。無聞無謂等,亦《淨名》文。理事善惡等,皆名為法。今順論意,且以有無為法。非法不在也、非非法不出也,不出不在無說也,無說則無聞,無聞則無知也。

吾何敢言!而子欲聞之耶?

此由名家執出在之名而折非出非在之妙,願樂欲聞,故於答前先舉妙體之玄以拂聞相,令忘名會旨。

雖然善吉有言:「眾生若能以無心而受、無聽而聽者,吾當以無言言之。」庶述其言,亦可以言也。

義引《大品》須菩提告釋提桓因、諸天子之意,非正文也。事如前引。予以論勘經,論主引用實有多式,或引正文、或取義引之、或出經名、或汎舉之、或但引經中人名、或合集上下字文、或合集兩經引之、或略或詳,細推自見。

淨名曰:「不離煩惱而得涅槃。」天女曰:「不出魔界而入佛界。」

彼經〈弟子品〉云:「不斷煩惱而入涅槃。」天女下,即《寶女所問經》第四,寶女偈答舍利弗云:如魔之境界。佛境界則平等相應為一類,以是印見印。

然則玄道在乎妙悟,妙悟在於即真,即真則有無齊觀,齊觀則彼[A3]己【CB】,已【大】莫二。

初句,於道貴悟。如何悟耶?即妄而真故。如前云「不離煩惱得涅槃」等。次句,既不離緣而即真,觀色之時莫非見空、觀空之時莫非見色,故云齊觀。彼己目心境,心境一如,故云莫二。

所以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我一體。

天地萬物皆境也,我即心也。既云同根一體,則本無二。文似《莊子》。

同我則非復有無,異我則乖於會通。

同我者,心境無異,亦理事冥同。非復有無者,有無之事泯絕也。異我下,心境理事兩殊,不能會證冥同也。詳此二句,唯同唯異皆非,亦同亦異方離諸過。出在兩成。何者?由異故事理相違,所以不在,今若唯同,非復有無,則不在之旨不成。由同故事理相即,所以不出,今若唯異,乖於會通,不出之旨不成。以涅槃是理、有無屬事,故相躡各有二過。可知。

所以不出不在而道存乎其間矣。

何則?夫至人虛心冥照理無不統,懷六合於胸中而靈鑑有餘,鏡萬有於方寸而其神常虛。

初二句,汎明一智皆虛冥也。次二句,示正智照理。四方上下名為六合。後二句,示後智達事。鏡萬下,謂萬有於方寸而無慮焉,故云常虛。此辯智玄,下明證妙。

(竟)能拔玄根於未始、即群動以靜心,恬淡淵默、妙契自然。

至能下,承前以明。玄根喻真,拔喻於證。未始,二意:一未猶無也,理無始故,智始會時非照今有。二智雖極真未始照故,如前云虛心等。群動,俗也。權應之時,初無應相,故云靜心。後二句,如次成上二智無相。自然者,感而後應,不加功力。《起信》云:「自然而有不思議業,能現十方利益眾生。」

所以處有不有、居無不無。居無不無,故不無於無;處有不有,故不有於有。故能不出有無而不在有無者也。

所以下,略至人二字。初二句,承前釋成。處有居無,明不出也。不有不無,明不在也。次四句,躡前,雙示不住。故能下,結成。

然則法無有無之相、聖無有無之知。聖無有大📖 P237無之知,則無心於內;法無有無之相,則無數(相)於外。於外無數、於內無心,此彼寂滅,物(境)我心冥一,怕爾無眹乃曰涅槃。涅槃若此,圖度絕矣。

初二句,顯心境無相。次四句,明心境兩亡。次四句,心境冥一。怕爾下,結離心思。圖度,思慮也。

豈容責之於有無之內,又可徵之於有無之外耶?

難差第八

九折之四也。此亦承前心境不二之妙,以難三乘等修證之差。

有名曰:涅槃既絕圖度之域,則超六境之外,不出不在而玄道獨存。斯則窮理盡性、究竟之道妙一無差,理其然矣。

通敘前理。窮理盡性,語出《周易》。彼云:「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理其然者,許可其理。

而《放光》云:「三乘之道皆因無為而有差別。」

即二十四中之文。亦少不同,義則無異。《金剛》亦云:「一切賢聖法皆因」等(云云)

佛言:「我昔為菩薩名曰儒童,於然燈佛所已入涅槃。儒童菩薩時於七住獲無生忍,進修三位。」

緣起如本行說。詳意儒童時居七住,依無生忍見無生理,名入涅槃。折意以既得涅槃,謂究竟無修,如何復修後三住乎?古譯十地亦名十住。

若涅槃一也,則不應有三。如其有三,則非究竟。究竟之道而有升降之殊,眾經異說,何以取中耶?

初四句,難三乘有差,以三一互違,故非究竟,則無常也。次二句,躡前以難三位之殊。升降,高下也。中謂折中,亦正也。

辨差第九

十演之五也。辨謂分辨。

無名曰:然究竟之道,理無差也。

理無二實,所以究竟。

《法華經》云:「第一大道無有兩正,吾以方便為怠慢者,於一乘道分別說三。」三車出火宅,即其事也。

亦義引《法華》前後之文。《正法華.善權品》云:「是一乘道,寂然之地,無有二上」等。《妙法.化城品》云:「佛為求道者中路懈廢、意止息故,以方便力,於一乘道分別說三。」懈廢亦怠慢也。火宅可知。

以俱出生死故,同稱無為。所乘不一,故有三名。統其會歸,一而已矣。

三乘云殊,免患是同。所乘下,通理教行果,今略就教行釋之。教者,謂依一乘分別說三,即諦、緣、度。行者,三乘三行大小不一。統其下,意謂能乘之人,隨所乘之法不一而有三名,所歸之理唯一無二。

而難云:三乘之道皆因無為而有差別。此以人三,三於無為,非無為有三也。

初四句,敘難。此以下,出理。三差在機,不在於理。

故《放光》云:「涅槃有差別耶?答曰:無差別。但如來結習都盡,聲聞結習末盡耳。」

即彼經二十四中之文。但如來下,彼云「但如來諸習結盡爾,聲聞習結不悉盡」等,即二障,種子、習氣。此約三乘斷惑淺深以分三異,非涅槃有三也。

請以近喻,以況遠旨。如人斬木,去尺無尺、去寸無寸。修短在於尺寸,不在於無也。

已見邊為近,未見邊為遠。人喻三乘,斬喻智斷,木喻種現,無喻無為。尺寸,喻三乘斷惑多少也。以喻量法,昭然可見。

夫群生萬端、識根不一,智鑑有淺深、德行有厚薄。

初句總指。次句,識謂識心,即樂欲不同,謂樂大樂小。根謂根性,即種性不一,即大機小機。次句,大乘雙照二空名深,小乘獨見人空名淺。德行下,自利之行名薄,二行雙行名厚。亦可諦緣之行名薄,六度萬行名厚。

所以俱之(往)彼岸,而升降不同。彼岸豈異?異自我耳。

由識根差別故,所以俱往彼岸而高下不齊。喻以生死為此岸、煩惱為中流、涅槃為彼岸。彼岸唯一,為力不同,故成異也。

然則眾經殊辨,其致不乖[1]差【大】,〔-〕【甲】(差)

由前云眾經異說何以取中,今引《法華》明三乘一起,三雖差別,至道唯一。三位例然。

責異第十

九折之五也。所證之理既一,如何能證之人三殊耶?此亦躡前而問,下文自具。

有名曰:俱出火宅則無患一也,同出生死則無為一也。而云彼岸無異,異自我耳。彼岸,則無為岸也。我,則體(證)無為者也。

初喻,次法。免患既同,無為定一。而云下,舉前違文。彼岸下,約法約人,先定其理,而後難云。

請問:我與無為為一為異?若我即無為,無為亦即我,不得言「無為無異,異自我也」。若我異無為,我則非無為。無為自無為,我自常有為,冥會之致又滯而不通。

初二句雙審。若我下,出第一過,明人法相即,既人法相即,人三法三,何云法一也?又若我下,出第二過,明人法兩異,無為有為兩分,有為三乘應[2]不【大】,不【甲】(不)冥會大📖 P238於無為之理,何言三乘冥會耶?

然則我與無為,一亦無三、異亦無三,三乘之名何由而生?

以人從法,法一人一也;異則不證,於何有三耶?

會異第十一

十演之六也。會謂會通,下文自顯。

無名曰:夫止此而此、適彼而彼,所以同於得者得亦得之、同於失者失亦失之。

此目此岸,彼目彼岸。猶言居生死之岸,則同生死之患。無為例之。所以下,承前已明,文擬老氏。同於得下,釋前適彼而彼。得謂證得,然通能所,能得之人同所得之理時,理亦同於能得之人。如下云「我即無為,無為即我」。同於失下,釋前止此而此,能所不相得也。反前可知。

我適無為,我即無為。無為雖一,何乖不一耶?

人證法時,人法必即也。所以亦三者,理雖一味,證有淺深,故於法略示。下喻及合中具顯。

譬猶三鳥出網,同適無患之域。無患雖同,而鳥鳥各異。不可以鳥鳥各異,謂無患亦異。又不可以無患既一,而一於眾鳥。然則鳥即無患、無患即鳥,無患豈異?異自鳥耳。

初四句舉喻體。三鳥隨舉大中小者。在網為患,出網之時遠近雖殊,皆為無患之域,以喻三乘斷惑出界。不可下,鳥患相望,反責一異。然則下,釋成相即,又不防鳥異。美哉斯喻,何疑不遣。

如是三乘眾生俱越妄想之樊,同適無為之境,無為雖同而乘乘各異,不可以乘乘各異謂無為亦異,又不可以無為既一而一於三乘也。然則我即無為、無為即我,無為豈異?異自我耳。

三乘名眾生者,諸蘊未轉、二死猶存,相續之心猶生、和合之識未破,等覺已降皆有此名。亦前四句明人證法。不可下四句,以人會理,會許淺深,人可云異,理何異耶?亦不可云由理一故,不許證有淺深之殊,何云一亦無三耶?然則下,結成相即。理則元一,證則有三也。句句合前,不煩重指。

所以無患雖同,而升虛有遠近;無為雖一,而幽(妙)鑑有淺深。

承前法喻,以答異亦無三也。初二句喻明,後二句法說。前舉三鳥雖異免患是同,免則相即,不妨人異,以明一亦有三。此舉迯患雖同遠近有異,以明異亦有三,但異在遠近,不在於法。幽鑑,三乘之智也。

無為即乘也。乘即無為也。此非我異無為,以未盡無為,故有三耳。

初二句明相即無異。此非下,以相即故非異,非異故冥會,誰云其異而乖於冥會耶?以未盡故有三,誰云異亦無三?血脈隱微,可細推繹。

詰漸第十二

九折之六也。詰,難也。由前未盡有三,以是漸義,故今詰之。

有名曰:萬累滋彰,本於妄想。妄想既[A4]祛【CB】,袪【大】,則萬累都息。二乘得盡智、菩薩得無生智,是時妄想都盡、結縛永除。

枝末麁惑眾多,名萬。滋,益也。彰,著也。妄想,即根本無明細惑。意云:枝末雖眾,本惑唯一,但剪本惑,末惑頓息,理可頓證。盡智下,《大品》說,「三乘之人共十一智,第九名盡智,謂苦已盡見等。第十名無生智,謂苦已見而不更見」等。則前之十智聲聞皆有,盡智在已[A5]辦【CB】,辨【大】地得之。今云菩薩得無生智者,二地已上第九菩薩地阿鞞跋致,如實知諸法本自不生今亦無滅,名無生智。不共二乘也。意謂智起惑亡,理即顯現。如《大品》、《放光》及《智論》二十三廣說。

結縛既除,則心無為。心既無為,理無餘翳。

初一句躡前,次句明證,後二句惑盡。理如明鏡、惑如塵翳,妄惑既盡,理即明淨。

經曰:「是諸聖智不相違背,不出不在其實俱空。」又曰:「無為大道平等無二。」

《放光》第二略云:「聲聞、辟支佛、菩薩、佛世尊,是諸聖智不相違背。」乃至云:「不出不在,其實空者,無有差殊。」與《大品》大同。今謂「在」字,宜是「生」字,傳之誤也。《智論》四十三解云:「因邊不起,名為不出。緣邊不起,名為不生。」又曰下,亦[A6]義【CB】,義【大】引《大品》等。如〈三慧品〉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無為法中可得差別不?佛言:不也。」等。

既曰無二,則不容心異。不體(證)則已,體應窮微。而曰體而未盡,是所未悟也。

初句躡前理智無二,次句會前不相違背。不體下,意云:三乘之智無殊,是唯不證,證則頓盡,如何分小大之殊、談漸盡之理?

明漸第十三

十演之七也。謂結習不可頓盡、無為不可頓見,譬如磨鏡,塵亦漸除,明亦漸現。

無名曰:無為無二則已然矣。結使重惑而謂可頓盡,亦所未喻(曉)也。

初二句許前。結使下,正明其漸,此明方便淨也。三乘之人皆以見前伏惑,登見道已始盡分別,思惟位中漸大📖 P239斷俱生。如是已歷乾慧乃至已辦及辟支佛、菩薩等地,方得無漏盡、無生智。

經曰:三箭中的,三獸渡河,中渡無異而有淺深之殊者,為力不同故也。

初二喻皆古譯《毘婆沙論》之義。故彼論二十二云:「猶如一的,若木若鐵,眾箭所中。如是一無為體,為三想所行」等。五十五云:「於甚深十二因緣河,能盡其底,是名為佛,二乘不爾。如三獸渡河,謂兔、馬、象,兔則騰擲乃渡,馬或盡底或不盡底,香象於一切時無不盡底」等。

如是三乘眾生,俱濟緣起之津、同鑑四諦之的,絕偽即真同升無為,然其所乘不一者,亦以智力不同故也。

緣起,謂十二因緣。津,謂渡處,渡已名濟。四諦可知。若緣若諦,隨一法門三人同稟,通教意也。所稟法門無殊,隨其機宜但成自乘菩提,亦《婆沙》之意。《涅槃》略云:「十二緣生,下智觀者得聲聞道」等。見諦之理名曰中的,行相皆多,如《婆沙》說。絕偽者,斷惑也。即真者,證理也。同升無為者,明所趣非異。然其下,明能趣有殊。後句,即《論語》云:「射不主皮,為力不同科。」以法對喻,昭然可知。

夫群有雖眾,然其量有涯。正(直)使(令)智猶身子、辨若滿願,窮才極慮,莫闚其畔。

群有,即萬物也。量,謂邊量。緣起事法雖廣多無際,然有名有相皆屬分限,故云有涯。身子,即舍利弗,智慧第一故。滿願,即富樓那,辨才第一故。意云:有限俗諦,直令窮滿願之辨才,不能盡談其名;極身子之智慮,不能遍知其狀。故《涅槃》三十五云:「我往一時在耆闍崛山,與彌勒菩薩共論世諦。舍利弗等五百聲聞,於是事中都不識知,何況出世第一義諦。」

況夫虛無之數(妙)、重玄之域,其道無涯,欲之頓盡耶?

虛無、重玄,擬老書為文,謂涅槃也。有涯之數令智辨之人尚不闚其畔,無涯之真使三乘眾生欲令頓盡,豈能爾耶?譬乎九層之臺不可躐等,萬里青冥頓欲階升,於道未許故。

書不云乎:為學者日益,為道者日損。為道者,為於無為者也。為於無為而日日損,此豈頓得之謂?要損之又損之,以至於無損耳。

例引老書,論主於中間而釋之,以喻漸斷之理,如見前見後之節級、性宗相宗之位次,寄位斷惑,皆此理也。

經喻螢日,智用可知矣。

《放光》第二云:「舍利弗!譬如螢火虫不作是念言:『我光明照閻浮提普令大明。』如是舍利弗!諸聲聞、辟支佛亦無是念言:『我當行六波羅蜜,具足十八法,成阿惟三佛,度脫眾生。』舍利弗!譬如日出遍照閻浮提,莫不蒙明者。如是菩薩行六波羅蜜,具足十八法,成阿惟三佛,度不可計一切眾生。」

譏動第十四

九折之七也。譏,諷也,亦詰難之謂。前斷惑證理、損益等皆動,故論文雖別引經以辯,然意中含有前旨。如下云「既以取捨為心、損益為體,豈非盡惑證理之動也。」所以譏動者,欲明動而常寂、寂而恒動,無住之行事理雙修。不爾,奚證無住涅槃之果?

有名曰:經稱法身已上入無為境,心不可以智知、形不可以象測,體絕陰入、心智寂滅。而復云,進修三位,積德彌廣。

方廣分中共示菩薩入地,心證真如,離分別故智不知、以法為身故象弗測。至七地中身心無相,如何復進後之三地?焉非其動乎?

夫進修本(因)於好(去)尚、積德生(起)於涉求,好尚則取捨情見、涉求則損益交陳。

初二句推因,謂心有好尚於後位,所以進修其勝分;身有涉求於眾德,所以復出於自分。次二句顯其過患,取後捨前、損障益德,皆分別之動。

既以取捨為心、損益為體,而曰體絕陰入、心智寂滅,此文乖致(旨)殊,而會之一人。

以此四者身心兩現,如何乃云體絕(云云)?文義既殊、動靜互戾,會屬於儒童一人如何?

無異指南為北,以曉迷夫也。

南喻動、北喻寂。經中云寂云動,令人服行。既二理相違,如何準的?譬之欲北而反指南。若今謂寂而反示動,何以令迷夫行人曉解耶?南北喻動靜者,南為朱明故喻動,北為玄冥故喻寂。

動寂第十五

十演之八也。法身已上行行合真、即相無相,焉有動而不寂、寂而不動耶?今標動靜不云寂動者,以問中但譏其動,意謂動則違寂,不知動時全寂故云動寂。然稟實教之行者悟理起行,不揀凡夫,況七地乎。演此顯無住之因,方契無住之果矣。

無名曰:經稱聖人無為而無所不為。

《放光》二十四云:「佛言:『適無所為,故行般若波羅蜜』」等。無為,寂也。無所不為,動也。寂不妨動故。

無為故,雖動而常寂;無所不為故,雖寂而常大📖 P240動。雖寂而常動,故物莫能一;雖動而常寂,故物莫能二。物莫能二,故逾動逾寂;物莫能一,故逾寂逾動。

初四句相躡,顯動寂無違。次四句顯二法非一非異。後四句躡前,釋成二行雙流。

所以為即無為、無為即為。動寂雖殊,而莫之可異也。

承前三對之文。一致已明,此但結成前所引經,通答進修之動。既為即無為,如何進修三位一句屬動?

《道行》云:「心亦不有亦不無。」

即彼經初卷中文。據前問中身心各說,以進修是取捨之心、積德是涉求之身。今答中初答進修,引為不為之文,意復屬身,以運行由身故。今答積德,而却引心亦不有之文,意以涉求豈非是心?大底行由身運、身由心策,身心相應,互舉皆可。況法身菩薩證心成身,未嘗宛異,不惟動寂無殊,亦乃身心一致。

不有者,不若(似)有心之有;不無者,不若無心之無。

義如下釋。

何者(徵)?有心則眾庶是也,無心則太虛是也。眾庶止於妄想,太虛絕於靈照。豈可止於妄想、絕於靈照,標其神道而語聖心者哉?

眾庶,謂凡夫。初二句指體,次二句彰過。豈可下,正揀。

是以聖心不有,不可謂之無;聖心不無,不可謂之有。

為斥二見,故言非有非無。豈可聞說非有,却計是無等。謂者,計謂之謂。

不有故,心想都滅;不無故,理無不契。理無不契,故萬德斯弘;心想都滅,故功成非我。

二句離過,次二句證理。次二句,初由契理,恒沙佛法一一隨理周遍法界。後二句,由心想滅故功皆無相,無容我證我為,如何乃至積德起於涉求哉?

所以應化無方未嘗有為,寂然不動未嘗不為。經曰:「心無所行、無所不行。」信矣。

答問至此大理已明,前結後證文皆可了。所引之經亦義引《大品》等。如〈無作品〉云:「菩薩行般若,不行色,為行般若;不行受想等,為行般若」等。自此已下廣會教理,旨不異前。

儒童曰:「昔我於無數劫,以國財身命施人無數,以妄想心,則非為施也。今以無生心五華施佛,始名施爾。」又空行菩薩入空解脫門,方言:「今是行時,非謂證時。」

《智論》第十六云:「我於無量劫中,頭目髓腦以施眾生。[1]合【大】,令【甲】其願滿,乃至慇懃精進求此功德,欲具足五波羅蜜;我是時未有所得。見然燈佛,以五華施佛,布髮泥中,得無生法忍,即時六波羅蜜滿」等。釋曰:七地已前智相未盡,故三輪未或全空。住相行施,非真施也,以不順真故。施既如此,戒等皆然,舉一例諸也。至無相地,智相已亡、無生又證,施無所住,冥然契真。施雖五花之尠,勝前身命之多。蹄涔海量,何敢相望?施華之緣如《本行經》。又空行下,《放光》二十略云:「菩薩行空、無相、無願三昧等,今正是行五波羅蜜時,非是證時。」皆顯動寂無妨。

然則心彌虛、行彌廣,終日行不乖於無行者也。

謂行行忘相,動而恒寂。

是以《賢劫》稱無捨之檀,《成具》美不為之為,禪典唱無緣之慈,《思益》演不知之知。

梵云檀那,此云布施。《賢劫經》說:「一切諸法無有與者,是曰布施。」《成具經》云:「不為而過為。」禪經說:「慈心三昧有無緣之慈。」《思益經》略云:「無取捨之知方為知矣。」

聖旨幽玄,殊文同辨。

文雖四異,旨則一貫而玄通。

豈可以有為便有為、無為便無為哉?菩薩住盡不盡平等法門,不盡有為、不住無為,即其事也。

初二句,責其動靜異見。菩薩下,引經顯理。即《名經》略云:「上方香積世界菩薩欲還本國,向佛求法。佛言:『有盡無盡解脫法門,汝等當學(云云)。如菩薩者,不盡有為、不住無為。』」彼《疏》解云:「有為雖偽,捨之而大業不成;無為雖實,住之而慧心不明。」即其事者,同前動寂無礙。若有無異見,豈順經義?既云平等,則盡與不盡其行一也。

而以南北為喻,殊非領會之唱(說)

領謂領納,會謂契會。雲庵云:「南北之方定異,寂動二行常一。將定異喻常一,豈能領會也?」

窮源第十六

九折之八也。窮謂窮討,源謂根源。雲庵云:「由前章已知一乘正行動寂同時,今則行成必證。未識能證之人與所證之法,誰先誰後?隨一為源,二俱有過,故今窮之。」

有名曰:非眾生無以御(控進)三乘,非三乘無以成涅槃。然必先有眾生,後有涅槃。

反顯也。意云:由先有眾生,然後控御三乘之因,證涅槃之果。此立理也。然必下,定先後。

大📖 P241

是則涅槃有始,有始必有終。

有始終生滅之過,何故前引經云「無始無終」,又云「六趣不能生、力負不能化」?

而經曰:「涅槃無始無終,湛若虛空。」則涅槃先有

本經二十一云:「涅槃非始非終」等。虛空為喻,在經多有。

非復學而後成者也。

有不因修成之過。涅槃既先,則性自圓成,非由修學而後成就。何須行三乘之行耶?

通古第十七

十演之九也。通,同也。古,先也。意云:涅槃之體,性出自古,無始無終。今三乘之智,本是即理之智,不證則已,證則冥通。何有即理之智證即智之理,尚分今古之異而不通同?故生公云:「若尋其趣,乃是我始會之,非照今有。照不在今,即是莫先為大。既云大矣,所以稱常。」故下云「理而成聖,聖不異理」,演此明證窮自性同自性也。

無名曰:夫至人空洞無象,而萬物無非我(心)造。

聖人與理冥一,故云無象。萬物下,心雖寂然,亦不離諸法,以一切法皆心所起。

會萬物以成己者,其唯聖人乎?

會,證會也。聖人了法即心。前則依性起相,此則會相歸心,所以成聖。《楞嚴經》云:「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迷己為物、失於本心,為物所轉。若能轉物,即同如來。」雲庵云:「昔石頭和尚讀至於此,遂豁然大悟曰:『聖人無己,靡所不己。法身無相,誰云自他?圓鑑虛照於其間,萬象體玄而自現。』」

何則(徵)?非理不聖,非聖不理。理而成聖者,聖不異理也。

初二句,明心境互成。若不證於萬物性空之理,何以成聖人?若非聖智,亦不見性空之理。此則同前般若論中內外相與而成功。後二句,明心境非異。初一句躡前,既證理為聖,聖智豈異於理耶?此明聖智與理通同,顯無古今先後之異。

故天帝曰:「般若當於何求?」善吉曰:「不可於色中求,亦不可離色中求。」又曰:「見緣起為見法,見法為見佛。」

初文即《大品.散花品》文。般若即能證之心,色即所證之境。舉色例諸,萬法皆然。不可於色中求者,由心境非一故。不可離者,由心境非異故。以色即是空,空即如境,如外無智,故言不離。又曰下,即《涅槃》文。緣起即十二因緣也,法即空性,佛即覺智。見緣起性空之理,即為見佛,如智非異。

斯則物我不異之傚也。

物即境也,即物明如故。我即心也,約聖稱我故。畢竟證會,涅槃非先、三乘非後。

所以至人戢玄機於未兆、藏冥運於即化,總六合以鏡心、一去來以成體。

前引聖教,以明理智冥符二而不二,以為定量,方明至人以智契理,亦寂然冥通。戢,止也,亦歛也。玄機,智也。未兆,謂智證理時,全用歸體,不存眹兆。清涼大師云:「智體無自,即是證如。」冥,寂也。運,動也。即如智之合稱。化,謂萬化。即,就也。意云:冥運之體,即萬化之有,事顯理隱,義言藏也。清涼大師云:「冥真體於萬化之域。」六合,謂俗諦之有以用也。謂總括六合之事,以為靈鑑之心,未有一法非心也。一去來下,去謂過去,即古也。來謂未來,亦義兼現在今也。既混融三世為體,何古而弗通?前則統六合、遍十方,此則該三世、通今古。成體者,且約聖智,初真俗融、心境會,義言成爾。圭山云:「無去無來,冥通三際。」問:佛用蘇漫多說,論主何以文為?答:方便善巧逗華人之機故。封文之流謂言同俗,贊寧嘲其用文?慧達解其孟浪。以子愚瑣,頗求立言之意,如達師不害於文矣。故今定解,但用內義而釋雅言,令知論主文托於彼、義屬於此。

古今通、始終同,窮本極末莫之與二,浩然太均,乃曰涅槃。

顯前心境冥寂之體也。初句中約終教辨。如《大疏》云:「心冥至道,混一古今。」約頓教則一念不生前後際斷,何古何今?依圓教則古今二相即入圓融。尤見通也。次句以始終同故,三乘涅槃初證非始、證極非終。本末即理事,海波一濕故。浩然,謂浩浩然,廣多無際。太均,謂情非情無差、染非染平等,未有一法非涅槃也。

經曰:「不離諸法而得涅槃。」又曰:「諸法無邊故,菩提無邊。」

又曰下,《放光》三十云:「諸法無邊際故,般若波羅蜜亦無邊際」等。引此證理智皆依諸法,即顯心境不異也。二文互影,細尋可知。

以知涅槃之道存(在)於妙契,妙契之致本(因)乎冥一。

以知者,依經求理,理自昭著,貴於妙合。妙合之旨,因乎忘智內冥,二而不二、一亦遣矣。此文亦通包前義,智會之時通於古也。

然則物不異我、我不異物,物我玄會,歸乎無極。

如智玄寂,寄言無極,非別有處如智歸大📖 P242矣。

進之弗先、退之弗後,豈容終始於其間哉?

進退約人,先後通約人法。三乘進而證之,非先也,以無前際故。迷夫退而未證,非後也,以無後際故。

天女曰:「耆年解脫亦如何久。」

《淨名經》說:「舍利弗問天女:『止此室其已久如。』曰:『如耆年解脫。』舍利弗言:『止此久也。』天女(云云)。」解云:耆年,謂身子耆宿。身子所證解脫,豈屬久近之時?故云爾也。

考得第十八

九折之九也。考,稽也。承前不離諸法而得涅槃,因之考稽,盡陰、存陰,違教、違理,當何得乎?所以最後辨此者,謂從前決擇悟修先後,義意已周,究竟證入最居於後,故今考也。

有名曰:經云「眾生之性(體),極於五陰之內。」又云「得涅槃者五陰都盡,譬猶燈滅。」

本經二十九云:「離五陰已無別眾生。」又云下初二句,示眾生之體,五陰即體故。次二句,示證相,法喻可知。

然則眾生之性頓盡於五陰之內,涅槃之道獨建於三有之外。邈(遠)然殊(別)域,非復眾生得涅槃也。

順經而違理也。以能得者,五陰已盡於有內;所得者,涅槃獨立於有外。若云得者,有二違理:一盡陰誰得?二內外懸絕。

果若有得,則眾生之性不止(唯)於五陰。必若止於五陰,則五陰不都盡。五陰若都盡,誰復得涅槃耶?

存陰順理而却違經。若定許得,餘有二義:一應五陰之外更有眾生之性,五陰令盡,陰外之性令得。故今論云「果若有得(云云)」;二恐違以前經云「極於五陰」,豈許陰外更有生性耶?若此應合,五陰不都斷盡、或盡麁存細、或滅色存心。為能得者必若都盡,誰是能得耶?故論云「必若止於五陰(云云)」。此理已通,亦違前經云五陰部盡。據此,存盡皆違,不可不考。此意明:三乘之教,斷盡生死、轉得涅槃,不知二際無二,故假此問答,令悟即妄而真。

玄得第十九

十演之十也。前演證窮,此演得妙。不存得相而得曰玄。

無名曰:夫真由離起(顯)、偽因著生,著故有得、離故無名。

忘得曰離,涅槃從此而顯;有得曰著,名相從此而生。無名者,猶云無得。對前避文,亦可由離故得無名之理。

是以則(法)真者同真、法偽者同偽。

法真離得,智亦真矣;依偽生著,心念妄矣。

子以有得為得,故求得於有得耳。吾以無得為得,故得在於無得也。

有得者法偽,得亦無得;無得者則真,無得而得也。《心經》云:「以無所得故」,而得菩提。

且談論之作,必先定其本。既論涅槃,不可離涅槃而語涅槃。若即(就)涅槃以興言,誰獨非涅槃,而欲得之耶?

言隨法起,談真以真為本、說俗以俗為根。既談涅槃之體,正當如體而言。涅槃之體彌綸法界,未有一法而非涅槃。若此,則本來即是,更何論得?《起信論》云:「一切諸法畢竟平等,即真即如(云云)。」

何者(徵)?夫涅槃之道妙盡常數、融(和)(銷)二儀、滌蕩萬有,均天人、同一異,內視不己見、返聽不我聞,未嘗有得、未嘗無得。

初一句標體,次七句辨相,後二句雙絕。常數者,即三世有為事相等。此總示也,下別列。二儀,即天地。萬有者,即緣生萬物。融冶故,所以均天人;滌蕩故,所以同一異,顯自性涅槃無差別之相。內視下二句,約見聞以辨。眼不循色曰內視。色之性空,空無對觸,故云不己見。耳不循聲曰返聽。聲之性空,空故亡音,故云不我聞。己我皆屬涅槃,知非身外,故云己我。未嘗下,可知。

經曰:「涅槃非眾生,亦不異眾生。」維摩詰言:「若彌勒得滅度者,一切眾生亦當滅度。所以者何?一切眾生本性常滅,不復更滅。」

本經二十二云:「如來非眾生、非非眾生,以如來即涅槃故。」可義引也。二十九云:「眾生、佛性,不一不二」等。次引《淨名》,即初卷〈菩薩品〉,文亦少別。彼云:「諸佛知一切眾生畢竟寂滅,即涅槃相」等。

此名滅度,在於無滅者也。

生死空花本來不起,則已滅也;四流陽焰當相元空,則已度也。

然則眾生非眾生,誰為得之者?涅槃非涅槃,誰為可得者?

然則者,因前而起。眾生本滅度,於滅度中能所總非,何為得相哉?

故《放光》云:「菩提從有得耶?答曰:不也。從無得耶?答曰:不也。從有無得耶?答曰:不也。離有無得耶?答曰:不也。然則都無所得也?答曰:不也。是義云何?答曰:無所得故為得。」是故得無所得也。

此以義合集《放光》上下之文而成此理,非正文也。《大品》亦同。〈三慧品〉云:「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若菩薩修般若波羅蜜,得薩大📖 P243婆若不?』佛言:『不。』『不修般若得薩婆若不?』佛言:『不。』『修不修得薩婆若不?』佛言:『不。』『非修非不修得薩婆若不?』佛言:『不等。』」《放光》二十四略云:「須菩提言:『世尊!不住最第一要義,成阿惟三佛不?』佛言:『不。』乃至云:『將無世尊不逮正覺耶?』佛言:『不也。』」等。答曰已下,《放光》等經皆是此義。而前四有得、第五無得,皆不許無得而得,始為玄爾。

無所得謂之得者,誰獨不然耶?

無得而得,正由冥通。冥通之道,體遍一切。故《楞伽經》云:「以知眾生本來而入涅槃,誰獨不得?」此則本來得矣。而前云捨陰存陰謂內謂外,如是分別非為正問。

然則玄道在於絕域,故不得以得之。妙智存乎物外,故不知以知之。大象隱於無形,故不見以見之。大音匿於希聲,故不聞以聞之。

此有四對,皆上句示體、下句辨得。初二對,約心境。玄道,境也。絕域,事之外也。妙智,心也。皆非俗故,故云物外。下二句,可了,但約境言得、約心言知。後二對,約相名以辨。大象非相,不存相以見,然後真見;存相則不見也。大音非聲,不循聲以聞,然後普聞;循聲則不聞也。是故離朱外馳而不得,只為無形;觀音返聞而圓通,良由即性。願諸達士勿循形聲。

故能囊括終古,導(開引)(示悟)群方(類)、亭毒蒼生,疎(遠)而不漏。汪哉洋哉,何莫由之哉!

顯涅槃之用也。即出現大用無涯,通前兩科。如是次第者,深有所以,謂初示所得之體,次示證得之門。既非得而得,從得起用,開示眾生,故最後示業用之大。至哉斯論,三語皆善,記錄登為四聖,今古號為四絕。歷世名德寶而玩之,良有以也。囊括,小變《易》文。彼曰「括囊無咎」,謂括結其囊口也。今取包含之義。終古,久也。謂涅槃之體既遍既圓,稱體之用亦彌綸包羅。亭毒,養育也。疎而下,謂妙用無形,義如疎遠,然應機之道未嘗遺漏。文借老書。彼云:「天網恢恢,疎而不漏。」汪洋,歎用廣大。

故梵志曰:「吾聞佛道,厥(其)義弘(大)深,汪洋無涯,靡(無)不成就、靡不度生。」

即《八師經》梵志闍旬歎佛之言,正取化生之用為證。

然則三乘之路開、真偽之途辨,賢聖之道存、無名之致顯矣。

九折之義皆三乘也,十演之談皆一乘也。以一乘之實,開三是權,令捨小入大、引權歸實,正同《法華》開方便門、示真實相,無名為真、有名為偽。賢聖下,準表中諸家談義諦廓然無聖,今論聖人證體起用,賢哲倣之。儒童證涅而進修、空行入空而起行,豈曰無耶?故云存。本演無名以作論,故十演之文以釋有名之執,執既喪亡,本致自顯。分文結會,恐入局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