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次第初門 卷2
法界次第初門卷中之上
九想初門第二十一
一脹想、二[17]青瘀想【大】*,壞想【甲】*青瘀想、三[18]壞想【大】*,血塗漫想【甲】*壞想、四[19]血塗漫想【大】*,膿爛想【甲】*血塗漫想、五[20]膿爛想【大】*,青瘀想【甲】*膿爛想、六噉想、七散想、八骨想、九燒想。
次通明禪而[21]辯【大】*,辨【甲】*辯九想者,上所明禪雖有定慧,但是實觀;未有得解之觀,則對治力弱。從九想已去,所明禪定悉有得解之觀,於對治重煩惱病中力用為強。如伐堅樹,若用軟斧,斷之不斷,應更取強斧。九想既是得解觀之初,故次而辯之。此九通名想者,能轉心轉想,故名為想,所謂能轉不淨顛倒想,故此九法皆言想也。
一、脹想。若觀人死屍,肨脹如韋囊盛風,異於本相,是為脹想。
二、青瘀想。若觀死屍,[22](皮肉…瘀)十二字【大】,風吹日曝轉大裂壞在地是為壞【甲】皮肉黃赤,瘀黑青黤,是為青瘀想。
三、壞想。若觀死屍,[23](風吹…壞)十三字【大】,處處膿血流溢污穢塗漫是為血塗漫【甲】風吹日曝,轉大裂壞在地,是為壞想。
四、血塗漫想。若觀死屍,[24](處處…漫)十五字【大】,蟲膿流出皮肉壞爛滂沱在地是為膿爛【甲】處處膿血流溢,污穢塗漫,是為血塗漫想。
五、膿爛想。若觀死屍,[25](蟲膿…爛)十六字【大】,皮肉黃赤瘀黑青黤是為青瘀【甲】蟲膿流出,皮肉壞爛,滂沱在地,是為膿爛想。
六、噉想。若觀死屍,蟲蛆唼食,鳥挑其眼,狐狗咀嚼,虎狼[A1]爴【CB】,𭺙【大】爴裂,是為噉想。
七、散想。若觀死屍,禽獸分裂,身形破散,筋斷骨離,頭手交橫,是為散想。
八、骨想。若觀死屍,皮肉已盡,但見白骨筋連,或分散狼藉,如貝如珂,是為骨想[26]也【大】*,〔-〕【甲】*也。
九、燒想 若觀死屍為火所焚,爆裂煙臭,薪盡形滅同於灰土。假令不燒,亦歸磨滅,是為燒想。
八念初門第[27]二十二【大】,二十一【甲】二十二
一念佛、二念法、三念僧、四念戒、五大📖 P676念捨、六念天、七念入出息、八念死。
次九想而辯八念者,為除恐怖也。若修九想時,思惟死屍可惡,因此驚怖,㱇然毛竪,及為惡魔惱亂,憂懼轉增。若存心八念,恐怖即除,故以為次也。通言念者,內心存憶之異名也。專心存憶八種功德,故名為八念。非但能除世間驚怖,若能善修,亦除世間三界生死一切障難也。
一、念佛。若遭恐怖及眾障難之時,應當念佛。佛是多陀阿伽度、阿羅訶、三藐三佛陀,神德無量。如是念已,恐怖障難即除。
二、念法。若有恐怖障難之時,應當念法。佛法巧出,得今世果無熱惱,不待時能到善處,通達無礙,是為念法。
三、念僧。念僧者,僧是佛弟子眾,具足五分法身,[1]中【大】,是中【甲】中有四雙八輩,三乘得果,應受供養[2]禮【大】,禮拜【甲】禮事,世間無上福田,是為念增也。
四、念戒。念戒者,戒是能遮諸惡,安隱住處。是中戒有三種,所謂律儀戒、定共戒、道共戒。律儀能除身口諸惡,定共能遮煩惱惡覺,道共能破無明,得慧解脫,是為念戒。
五、念捨。念捨者,有二種:一者捨施捨、二者捨煩惱捨。捨施捨,能生大功德。捨煩惱捨,因此得智慧、入涅槃,是為念捨也。
六、念天。念天者,謂四天王天,乃至他化自在天。復有四種天:一名天、二生天、三淨天、四生淨天,如是等果報清淨,利安一切,是為念天。
七、念阿[3]那【大】,那般那【甲】那。念阿那般那者,如十六特勝明出入息也。如是念時,能除心亂,入於正道,何況世間恐怖?是為念阿那般那也。
八、念死。念死者,有二種死:一者自死,二者他因緣死。是二種死常隨此身,無可避處,是為念死。
十想初門第二十三
一無常想、二苦想、三無我想、四食不淨想、五世間不可樂想、六死想、七不淨想、八斷想、九離想、十盡想。
次八念而辯十想者,《大智度論》云:「九想如縛賊,十想如殺賊。」若爾,即應次前九想而明。但為修九想時有恐怖等障故,須說八念。既得離諸恐怖,則心安無障,故次說十想也。通言想者,能轉心轉想也。能轉計常、樂等諸顛倒等想,故名為想。前三想為斷見諦惑說,中四想為斷思惟惑說,後三想為修無學道者說。是以壞法之人修此十想,能斷三界結使,證無漏之聖果也。
一、無常想。觀一切有為法無常智慧相應想,名無常想。一切有為法有二種:一者眾生、二者國土。是二皆新新生滅,故無常也。
二、苦想。觀一切有為法苦智慧相應想,名苦想。若有為法無常者,即是苦,常為三苦、八苦之所遷逼,故名苦也。
三、無我想。觀一切法等無我智慧相應想,名無我想。若有為法悉是苦者,即無我,以無自在故。亦以苦從緣生,無有自性,無自性中,我不可得也。
四、食不淨想。觀諸飲食不淨智慧相應想,名食不淨想。世間飲食皆從不淨因緣故有,如肉從精血、水道中生酥酪等,皆[4]亦【大】,亦爾【甲】亦隨事觀之,悉是不淨也。
五、世間不可樂想。觀一切世間不可樂智慧相應想,名為世間不可樂想。有二種世間:一者眾生、二者國土,有過惡,無可樂也。
六、死想。觀死智慧相應想,名為死想。若一期果報常為二種死之所逐者,則出息不報入息也。
七、不淨想。觀自、他身不淨智慧相應想,名為不淨想。若觀此身內有三十六物,外則九孔惡露常流,從生[5]至【大】,至死【甲】至終無一淨也。
八、斷想。觀涅槃離生死智慧相應想,名為斷想。行者思惟,若涅槃清淨無煩惱者,當斷結使,證涅槃也。
九、離想。觀涅槃離生死智慧相應想,名為離想。行者思惟,若涅槃清淨離生死者,當離生死,證涅槃也。
十、盡想。觀涅槃結使及生死盡智慧相應想,名為盡想。行者思惟,若涅槃清淨結使及生死,[6]未【大】,永【甲】未盡結使及生死[7]業【大】,業盡【甲】業,證涅槃也。
八背捨初門第二十四
一內有色相外觀色、二內無色相外觀色、三淨背捨身作證、四虛空處背捨、五識處背捨、六無所有處背捨、七非有想非無想背捨、八滅受想背捨。
次十想而辯八背捨者,前九想、十想既是壞法對治觀門,則橫局而竪短,對治定觀,諸禪皆未具足。若證聖果,則無三明、八解脫等諸大📖 P677大功德也。今欲具明一切無漏對治,觀練熏修禪定,故次而辯之。若修此觀,練諸禪定,證聖果時,則成大力羅漢,具足六通、三明及八解脫、願智頂禪、無諍三昧等諸功德也。此八通名背捨者,《大智度論》云:「背是淨潔五欲,捨是著心,故名背捨。」若發真無漏慧,斷三界結業盡,即名解脫也。
一、內有色相外觀色。內有色相者,不壞內色,不滅內色相也。外觀色者,不壞外色,不滅外色相。以是不淨心觀外色,所以然者,為修流光故,不應初背捨中壞滅內身骨人也;欲界結使難斷,故須以不淨心觀外色也。此初背捨位在初禪,能捨自他及下地,故名背捨。
二、內無色相外觀色。內無色相者,壞內色,滅內色相也。外觀色者,不壞外色,不滅外色相。以是不淨心觀外色,所以然者,行者為入二禪內淨故,壞滅內骨人;欲界結使難斷故,猶觀外不淨之相也。
三、淨背捨身作證。淨者,緣淨故名淨。行者除外不淨相,但於定中練八色光明,清淨皎潔,猶如妙寶之色,故名緣淨。身作證者,以無受著心而受三禪中遍身樂,故名身作證也。
四、虛空處背捨。若滅根本四禪色及三背捨、四勝處、八一切處中色,一心緣無邊虛空而入定,即觀此定依陰、入、界,故有無常、苦、空、無我,虛誑不實,心生厭背而不受著,深入一向不迴,是為虛空處背捨。
五、識處背捨。若捨虛空,一心緣識入定時,即觀此定依陰、入、界,故有無常、苦、空、無我,虛誑不實,心生厭背而不受著,深入一向不迴,是為[1]五【大】,〔-〕【甲】五識處背捨。
六、無所有處背捨。若捨識,一心緣無所[2]有【大】,有所【甲】有入定時,即觀此定依陰、入、界,故有無常、苦、空、無我,虛誑不實,心生厭背而不受著,深入一向不迴,是為無所有處背捨也。
七、非有想非無想背捨。若捨無所有處,一心緣非有想非無想入定時,即觀此定依陰、入、界,故有無常、苦、空、無我,虛誑不實,心生厭背而不受著,深入一向不迴,是為非有想非無想背捨也。
八、滅受想背捨。背滅受想諸心、心數法,是為滅受想背捨。所以者何?諸佛弟子患厭散亂心,欲入定休息,以涅槃法安著身中,故云身證而想受滅也。
八勝處初門第二十五
一內有色相外觀色少,若好若醜,是名勝知勝見;二內有色相外觀色多,若好若醜,是名勝知勝見;三內無色相外觀色少亦爾;四內無色相外觀色多亦爾;五青勝處;六黃勝處;七赤勝處;八白勝處。
次八背捨而辯八勝處者,背捨雖能有背捨淨潔五欲之用,既是初觀,於緣中轉變,未得自在隨心。若欲得觀心純熟,轉變自在,必須進修勝處觀也,故次而明[3]之【大】,之通名勝處者此觀緣約勝境而得名【甲】之。故《[4]大【大】,〔-〕【甲】大智度論》作譬云:「如人乘馬,能破前陣,亦能自制其馬,故名勝處也,亦名八除入。」
一、內有色相外觀色少,若好若醜,是名勝知勝見。內有色相外觀色[5]少【大】,如【甲】少,初背捨而言少者,緣少故名少。若觀道未增,故須觀少因緣。觀多畏難攝,轉變不得隨心。若觀少好、醜法中不淨,轉變自在,通達無礙,心無取捨,不起愛憎,是名勝知勝見也。
二、內有色相外觀色多,若好若醜,是名勝知勝見。內有色相外觀色,如初背捨而言多者,觀多因緣,故名多觀。心既調則觀多無妨,故[6]言【大】,名【甲】言多。若於多好、醜不淨境中轉變自在,通達無礙,心無取捨,不起愛憎,是名勝知勝見也。
三、內無色相外觀色少,若好若醜,是名勝知勝見。內無色相如二背捨。外觀色少,若好若醜等,皆如初勝處也。
四、內無色相外觀色多,若好若醜,是名勝知勝見。內無色相如二背捨。外觀色多,若好若醜等,皆如二勝處也。
五、青勝處。若觀青色,轉變自在,少能多、多能少,光色照曜,勝於背捨,所見青相亦不起法愛,是名青勝處也。
六、黃勝處。類如青勝處中分別。
七、赤勝處。類如青勝處中分別。
八、白勝處。亦類如青勝處中分別。今用四色為勝處,依《大智度論》也。若《[7]纓絡【大】*,瓔珞【甲】*纓絡經》中,則以四大為四勝處也。
十一切處初門第二十六
一青一切處、二黃一切處、三赤一切處、四白一切處、五地一切處、六水一切處、七火一切處、八風一切處、九空一切處、十識一切處。
次八勝處而辯十一切處者,勝處雖能少觀中轉變自在,而未普遍。今十一切處所觀普遍,是以次而明之。故《大智度論》云:「背捨為初門,勝處為中行,一切處為成就也。」三種觀足,即是觀禪體成就。通稱一切處者,皆從所觀境遍滿得名也,亦名十一切入。
一、青一切處。還取前背捨、勝處中少青色,使遍一切處皆青也。
二、黃一切處。還取前背捨、勝處中少黃色,使遍一切處皆黃也。
三、赤一切處。還取前背捨、勝處中少赤色,使遍一切處皆赤也。
四、白一切處。還取前背捨、勝處中少白色,[1]使【大】,使徧【甲】使一切處皆白也。
五、地一切處。還取前背捨、勝處中少地色,使一切處皆地色。
六、水一切處。還取前背捨、勝處中少水色,使一切處皆水[2]色【大】*,〔-〕【甲】*色也。
七、火一切處。還取前背捨、勝處中少火色,使一切處皆火色也。
八、風一切處。還取前背捨、勝處中少風色,使一切處皆風[3]色【大】,也【甲】色。
九、空一切處。還入前虛空背捨定,使一切處皆空也。
十、識一切處。還入前識處背捨,使一切處皆有識也。
十四變化初門第二十七
初禪二變化、二禪三變化、三禪四變化、四禪五變化,合十四變化。
次十一切處而辯十四變化者,上所明觀禪正體雖備,猶未辯其功用。今欲學六通之用,必須先修變化心也。通言變化者,能使無而欻有、有而欻無,故名為變化也。
一初禪二變化:一、初禪初禪化,能變化自地也;二、初禪欲界化,能變化下欲界[4]地【大】,地也【甲】地。
二禪三變化:一、二禪二禪化,能變化自地也;二、二禪初禪化,能變化下初禪地也;三、二禪欲界化,能變化下欲界地也。
三禪四變化:一、三禪三禪化,能變化自地也;二、三禪二禪化,能變化下二禪地也;三、三禪初禪化,能變化下初禪地也;四、三禪欲界化,能變化下欲界地也。
四禪五變化:一、四禪四禪化,能變化自地也;二、四禪三禪化,能變化下三禪地也;三、四禪二禪化,能變化下二禪地也;四、四禪初禪化,能變化下初禪地也;五、四禪欲界化,能變化下欲界地也。
六神通初門第二十八
[5](一天…通)二十六字【大】,〔-〕【甲】一天眼通、二天耳通、三知他心通、四宿命通、五身如意通、六漏盡通。
次變化而辯六神通者,此有[6]三【大】,二【甲】三意不同:若依報得神通,得神通方能變化;若是修得神通,則先修變化,方得神通。今此既約修得次第,故次變化而辯神通。此皆名通者,《纓絡經》云:「神名天心,通名慧性。天然之慧徹照無礙,故名神通。」
一、天眼通。修天眼者,若於深禪定中發得色界四大清淨造色住眼根中,即能見六道眾生死此生彼,及見一切世間種種形色,是為天眼通。
二、天耳通。修天耳者,若於深禪定中發得色界四大清淨造色住耳根中,即能聞六道眾生語言,及世間種種音聲,是為天耳通。
三、知他心通。修他心智者,若於深禪定中發他心智,即能知六道眾生心及數法,種種所緣念事,是為他心通。
四、宿命通。修宿命通者,若於深禪定中發宿命智,即能知自過去一世、二世、百千萬世乃至八萬大劫宿命及所行之事,亦能知六道眾生所有宿命及所[7]作【大】,行【甲】作之事,是為宿命[8]智【大】,智通【甲】智也。
五、身如意通。修身通者,若於深禪定中發得身通,通有二種:一者、飛行速到,山障無礙;二、能轉變自身他身及世間所有,隨心自在,是為身如意通。
六、漏盡通。修漏盡通者,若於深禪定中發見、思真智,則三漏永盡,是為漏盡神通也。
九次第定初門第二十九
一初禪、二二禪、三三禪、四四禪、五空處、六識處、七無所有處、八非有想非無想處、九滅受想次第定。
次六通而辯九次第定者,上所明禪雖體用具足,而並是觀禪,未明練熟調柔之相。今欲修練觀禪體用令純熟,入體及起時心無間念,故次明也。通言次第定者,若入禪時深心智慧深利,能從一禪入一禪,心心相續,無異念間雜,故名次第定也。
[1]初【大】,一初【甲】初禪次第定。離諸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入初禪定時,是中初禪定觀均齊,自識其心。其心次第而入,無有剎那雜念間入初禪定,是為初禪次第定。
[2]二【大】,二二【甲】二禪次第定。若從初禪入二禪時,是中二禪定觀均齊,自識其心。其心次第而入,無有剎那雜念間入二禪定,是為二禪次第定。
[3]三【大】,三三【甲】三禪次第定。意類如初禪二禪中明。
[4]四【大】,四四【甲】四禪次第定。意亦類如初禪、二禪中明。
五、虛空處次第定。意亦類同初禪、二禪中明。
六、識處次第定。意亦類如初禪、二禪中明。
七、無所有處次第定。意亦類同初禪、二禪中明。
八、非有想非無想處次第定。意亦類同初禪、二禪中明。
九、滅受想次第定。若從非有想非無想入滅受想定時,於是定前自識其心,要期心利,心心次第而入,無有剎那雜念間入滅受想定,是為滅受想次第定也。
三三昧初門第三十
一有覺有觀三昧、二無覺有觀三昧、三無覺無觀三昧。
次九次第定而辯三三昧者,九次第定體乃即是三三昧,但有離合名數多少不同,制立有異,其意(云云)。所以者何?九次第定通練諸禪,自無別體,三三昧亦爾,故知體無異法而無定名。九定名數雖多,不取中間;三昧名數雖少,而通中間合取。九定一往從諸禪理事以得名,三昧一往從諸禪事理而受稱,是為小異,故次九定以明三三昧也。通言三昧者,三摩提,秦言正心行處。是心從無始已來常曲不端,得是直故,故名三昧。
一、有覺有觀三昧。若以空、無相、無作相應心入諸定觀初禪及方便中,則一切覺觀俱禪,皆悉正直,故名有覺有觀三昧。
二、無覺有觀三昧。若以空、無相、無作相應心入諸定觀中間禪,則一切無覺有觀禪皆悉正直,故名無覺有觀三昧。
三、無覺無觀三昧。若以空、無相、無作相應心入諸定觀無覺無觀禪中,則從二禪乃至滅受想定一切定,觀諸無覺無觀皆悉正直,故名無覺無觀三昧也。
師子奮迅三昧初門第三十一
有二種師子奮迅三昧:一奮迅入、二奮迅出。
次三三昧而辯師子奮迅三昧者,《大品經》中佛自誠言:「菩薩依九次第定入師子奮迅三昧。」三三昧與九定法相既同,故次三三昧而明,於義無乖也。所言師子奮迅者,借譬以顯法也。如世師子奮迅,為二事故:一為奮却塵土、二能前走却走捷疾異於諸獸。此三昧亦爾,一則奮除障定細微無知之惑;二能入、出捷疾無間,異上所得諸禪定也,故名師子奮迅三昧。
一、入禪奮迅。師子奮迅入三昧者,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入初禪,如是次第入二禪、三禪、四禪、空處、識處、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滅受想定,是為奮迅入也。
二、出禪奮迅。師子奮迅出者,從滅受想定起,還入非有想非無[5]想【大】,想處從【甲】想;非有想非無想起,還入無所有處;如是識處、空處、四、三、二禪、初禪,乃至出散心中,是為奮迅[6]出【大】,出也【甲】出。
超越三昧初門第三十二
一超入、二超出。
次師子奮迅而辯超越者,《大品經》佛自誠言:「菩薩依師子奮迅三昧,入超越三昧。」所以名超越者,能超過諸地,自在入出,故名超越。
一、超入三昧。云何名超入三昧?離諸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入初禪。從初禪起,超入非有想非無想處;非有想非無想處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還入初禪;從初禪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入二禪;二禪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入三禪;三禪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入四禪;四禪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入空處;空處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入識處;識處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入不用處;不用處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入非有想非無想;非有想非無想處起,入滅受想定。是為諸佛菩薩超入三昧相。若聲聞人,但能超入一而不能超二,況能如上所明自在超也。是中明超入有三種:一順入超、二逆入超、三順逆入超也。細心約義,自作可解。
二、超出三昧。云何名超出三昧?從滅受想起,入散心中;散心中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還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非有想非無想處;非有想非無想處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無所有處;無所有處起,住散心中。散心大📖 P680中起,入識處;識處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空處;空處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四禪;四禪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三禪;三禪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二禪;二禪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初禪;初禪起,住散心中。是為諸佛菩薩超出三昧之相。若聲聞人超出,但能超一禪出而不能超二,何況能自在超出也。是中超出有三種:一順超出、二逆超出、三順逆超出。足前三種超入,合為六種超越三昧,如來於此六三昧而入涅槃也。齊此明三乘行行共禪竟也。
法界次第初門卷中之下
四諦初門第三十三
一苦諦、二集諦、三滅諦、四道諦。
次超越而[1]辯【大】*,辨【甲】*辯四諦者,但上來所說諸無漏禪中,乃禪禪悉有四諦觀慧。彼既明禪相,則隱理顯事,從事以立名,是以雖有四諦觀法,而不從諦得名。如囊中有寶,不探示人,人無見者。是以今更次諸禪後,明四諦等八科慧行法門。此四通言諦者,諦以審實為義。此四諦法門正為聲聞人從聞生解,故必須藉教詮理。今明教理不虛,故云審實也。若由因感果,則應先因而後果;今悉先果而後因者,教門引物為便,故皆先果而後因也。
一、苦諦。苦以逼惱為義。一切有為心行,常為無常患累之所逼惱,故名為苦。苦有三種:一苦苦、二壞苦、三行苦。今明三苦有別有通。別者,三苦即別對三受,苦受從苦緣生,情覺是苦,即苦苦也;樂受,樂壞時生苦,即是壞苦;不苦不樂受,常為無常遷動,即是行苦也。若通論三苦,則三受通有三苦也。所以然者,三受之心即是苦,通從苦緣生故,通是苦苦;三受之心通為壞相所壞故,通是壞苦也;三受之心通是起[2]役【大】,沒【甲】役運動不停之相,故通是行苦也。若三受心若別若通無非是苦者,當知苦是審實而有,故名諦也。
二、集諦。集以招聚為義。若心與結業相應,未來定能招聚生死之苦,故名為集。集有三種業,攝一切業:一、不善業,即十不善也;二、善業,即十善也;三、不動業,即十二門禪也,具如前辯。煩惱者,[3]二【大】,有二【甲】二種煩惱攝一切煩惱:一屬愛煩惱、二屬見煩惱,是二煩惱出一切三毒、五蓋、十使、九十八煩惱等,皆如前辯。若此煩惱與前業合,則未來定能招聚三界[4]死生【大】,生死【甲】死生苦果,即是集諦也。
三、滅諦。滅以滅無為義。結業既盡,則無生死之患累,故名為滅。若發見思無漏真明,具三十四心斷結者,則三界九十八使皆滅。以煩惱結使滅故,三界業亦滅。若三界業、煩惱滅者,即是滅諦有餘涅槃也。因滅故果滅,捨此報身時,後世苦果永不相續,名入無餘涅槃,真滅度也。滅理不虛,故名為諦。
四、道諦。道以能通為義。正道及助道是二相扶,能通至涅槃,故名為道。正道者,實觀三十七品、三解脫門,緣理慧行,名為正道。次下當出科目。助道者,得解觀中種種諸對治法及諸禪定,皆是助道,具如上出。復次正道者,謂見諦八忍、八智十六心,思惟九無礙、九解脫十八心,真無漏慧,名為正道。其餘方便對治諸禪三昧,及三十七品、三解脫等,皆是助道。此二道相扶,能通涅槃,審實不虛,即名道諦[5]也【大】,〔-〕【甲】也。
十六行初門第三十四
苦諦下四行:一無常、二苦、三空、四無我。
集諦下四行:一集、二因、三緣、四生。
滅諦下四行:一盡、二滅、三妙、四離。
道諦下四行:一道、二正、三跡、四乘。
次四諦而辯十六行者,還離四諦開為十六行也。但教門既有總、別之殊,故諦有[6]離合【大】,合離【甲】離、合之異。欲使修觀之者取理無謬,故次於四諦之下各以四行分別,則審實之義意乃愈明通。加以行名者,行以往趣為義。修此十六觀法,能趣四實之理,故名行也。或時從理得名,即十六諦也。
苦諦下四行:一、無常行者,觀五受陰因緣生,新新生滅,故無常也。二、苦行者,觀五受陰若無常即是苦,為無常之所逼也。三、空行者,觀五受陰一相、異相無故空,即是空。四、無[7]我【大】,我行【甲】我者,觀五受陰中我、我所法不可得故無相,是為無我行也。
集諦下四行:一、集行者,觀煩惱有[8]漏【大】,漏患【甲】漏累和大📖 P681合,能招苦果,故名集行。二、因行者,觀六因生苦果,故名因行。三、緣行者,觀四緣生苦果,故名緣行。四、生行者,還受後有五陰,故名生行。
滅諦下四行:一、盡行者,觀涅槃種種苦盡,故名盡。二、滅行者,觀涅槃諸煩惱火滅,故名滅。三、妙行者,[1]涅【大】,觀涅【甲】涅槃一切中第一,故名妙。四、出行者,觀涅槃離世間生死法,故名為出也。
道諦下四行:一、道行者,觀五不受陰、三十七品等道能通至涅槃,名道。二、正行者,觀五不受陰、三十七品等道非顛倒法,故名正。三、跡行者,觀三十七品等道是一切聖人去處,故名跡。四、乘行者,觀三十七品等道能運行人必至三解脫,愛、見等煩惱不能遮,故名乘。
生法二空初門第三十五
一眾生空、二法空。
次四諦十六行而辯生、法二空者,正明聲聞之人雖云通於三藏教門入道,而三藏教門既有二空不同,故知修四諦十六行者亦應有別。是以《毘曇》見有得道,《成實》證空成聖,此皆約二空教門有斯之異也。今為分別修四諦十六行者不同故,次而辯生法二空也。通言空者,空以無有為義,無此生法二有,故名為空。
一、眾生空。若觀生死苦果,但見名、色、陰、入、界實法從因緣生,新新生滅。是實法中空,無我、人、眾生、壽者等十六知見,如龜毛兔角畢竟不可得,是為眾生空也。
二、法空。若觀生死苦果,非但我、人、眾生等十六知見空,如龜毛兔角不可得。是中名、色、陰、入、界異法,一一分別、推析、破壞,乃至微塵剎那,分分細檢,皆悉空無所有,即名法空,是為聲聞人經明法空相。若摩訶衍中辯法空者,諸法如夢幻,本來自空,不以推析破壞故空也。
三十七品初門第三十六
合七法門為三十七品:一四念處、二四正勤、三四如意足、四五根、五五力、六七覺分、七八正道。
次生、法二空而辯三十七品者,若觀二空而入道,並須善識道品之階級。若依有門學聖,必約眾生空觀,以修三十七法。若用平等斷惑,則應歷法空,行於道品之門。故次二空而辯也。通言道品者,道義如前。品者,品類也。此七科法門悉是入道淺深之氣類,故云道品也。
四念處:一身念處、二受念處、三心念處、四法念處。
一、身念處者,頭等六分,四大、五根假合,故名為身。是中觀身智慧為念,明見內身五種不淨,破淨顛倒,即是處也。觀外身、內外身亦如是,是為身念處也。
二、受念處者,六觸因緣生六受,從六受生三受,名之為受。是中觀受智慧名為念。明達三受皆苦,破樂顛倒,即是[2]處【大】,處也【甲】處。觀外受、內外受亦如是,是為受念處也。
三、心念處者,六識能識諸塵,分別攀緣,謂之為心。是中觀內心智慧,名之為念。了知心從緣生,剎那不住,念念生滅,破常顛倒,即是處也。觀外心、內外心亦爾,是為心念處也。
四、法念處者,想、行二陰及三無為法,名之為法。是中觀法智慧名為念。通達一切法,我、我所畢竟不可得,故無我。破我顛倒,即是處也。觀外[3]法【大】,法內法【甲】法、內外法亦如是,是為法念處。若聲聞經中明念處,但說破四倒為念處。若摩訶衍中明念處,即說破八倒為念處也。故《大品經》云:「若能深觀四念處,是為坐道[4]場【大】,場也【甲】場。」
四正勤:一已生惡法為除斷,一心勤精進;二未生惡法不令生,一心勤精進;三未生善法為生,一心勤精進;四已生善法為增長,一心勤精進。
一、已生惡法為除斷,一心勤精進。四念處觀時,若懈怠心起,五蓋等諸煩惱覆心,離信等五種善根時,如是等惡若已生,為斷故,一心勤精進,方便除斷令盡也。
二、未生惡[5]法【大】,法為【甲】法不令生,一心勤精進。四念處觀時,若懈怠心及五蓋等諸煩惱惡法雖未生,恐後應生,遮信等五種善根。今為不令生故,一心勤精進,方便遮止,不令得生也。
三、未生善法為生,一心勤精進。四念處觀時,信等五種善根未生,為令生故,一心勤精進,方便修習令信等善根生也。
四、已生善法為增長,一心勤精進。若四念處觀時,信等五種善根已生,為令增長故,一心勤精進,方便修習信等善根令不退失,增長成就。
此四通名正勤者,破邪道,於正道中勤行,故名正勤也。
四如意足:一欲如意足、二精進如意大📖 P682足、三心如意足、四思惟如意足。
一、欲如意足。欲為主得定,斷行成就,修如意分,是為欲如意足。
二、精進如意足。精進為主得定,斷行成就,修如意分,是為精進如意足。
三、心如意足。心為主得定,斷行成就,修如[1]意【大】,意分是為心如意【甲】意足。
四、思惟如意足。思惟為主得定,斷行成就,修如意[2]分【大】,分是為思惟如意足【甲】分。
此通言如意者,四念處中實智慧,四正勤中正精進。精進智慧增多、定力小弱,得四種定攝心故,智、定力等,所願皆得,故名如意足。智、定力等,能斷結使,故云斷行成就也。
五根:一信根、二精進根、三念根、四定根、五慧根。
一、信根。信正道及助道法,是名信根也。
二、精進根。行是正道及諸助道善法時,勤求不息,是名精進根。
三、念根。念正道及諸助道善法,更無他念,是名念根也。
四、定根。攝心在正道及諸助道善法中,相應不散,是為定根也。
五、慧根。為正道及諸助道善法,觀無常等十六行,是名慧根。
此五通名根者,能生也。行者既得四如意足,智、定安隱,即信等五種善法,若似、若真任運而生。譬如陰陽調適,一切種子悉有根生,故名根也。
五力:一信力、二精進力、三念力、四定力、五慧力。
一、信力。信正道及諸助道法時,若信根增長,能遮疑惑,破諸邪信及煩惱,故名信力。
二、精進力。行是正道及諸助道法時,若精進根增長,破種種身心懈怠,成[3]辦【大】*,辨【甲】*辦出世之事,是為精進力。
三、念力。念正道及諸助道法時,若念根增長,破諸邪念,成就一切出世正念功德,是為念力。
四、定力。攝心在正道及諸助道法時,若定根增長,則能破諸亂想,發諸事理禪定,是為定力。
五、慧力。為正道及諸助道法,觀無常十六行時,若慧根增長,則能遮三界見思之惑,發真無漏,故名慧力。
此五通名力者,能壞諸有漏不善,成辦出世善事,故名力也。
七覺分:一擇法覺分、二精進覺分、三喜覺分、四除覺分、五捨覺分、六定覺分、七念覺分。
一、擇法覺分。智慧觀諸法時,善能簡別真偽,不謬取諸虛偽法,故名擇法覺分。
二、精進覺分。精進修諸道法時,善能覺了,不謬行於無益之苦行,常勤心在真法中行,故名精進覺分。
三、喜覺分。若心得法喜,善能覺了,此喜不依顛倒之法而生,歡喜住真法喜,故名喜覺分。
四、除覺分。若斷除諸見煩惱之時,善能覺了,除諸虛偽、不損真正善根,故名除覺分。
五、捨覺分。若捨所見念著之境時,善能覺了,所捨之境虛偽不實,永不追憶,是為捨覺分。
六、定覺分。若發諸禪定之時,善能覺了諸禪虛假,不生見愛妄想,是為定覺分。
七、念覺分。若修出世道時,善能覺了,常使定、慧均平。若心沈沒,當念用擇法、精進、喜等三覺分察起。若心浮動,當念用除、捨、定等[4]三【大】,三覺【甲】三分攝故。念覺常在二[5]盈【大】,楹【甲】盈之間,調和中適,[6]是【大】,是名【甲】是念覺分。
此七通名覺分者,無學實覺七事能到,故通名覺[7]分【大】,分也【甲】分。
八正道分;一正見、二正思惟、三正語、四正業、五正命、六正精進、七正念、八正定。
一、正見。若修無漏十六行,見四諦分明,故名正見。
二、正思惟。見四諦時,無漏心相應,思惟動發,覺知籌量,為令增長,入涅槃故,名正思惟。
三、正語。以無漏智慧除四種邪命,攝口業,住一切口正語中,是為正語。
四、正業。以無漏智慧除身一切邪業,住清淨正身業中,是名正業。
五、正命。以無漏智慧通除三業中五種邪命,住清淨正命中,是為正命。何等五種?一、為利養故,詐現異相奇特;二、為利養故,自說功德;三、為利養故,占相吉凶,為人說法;四、為利養故,高聲現威,令人畏敬;五、為利養故。稱說所得供養,以動人心。邪因緣活命,故是為邪命。
六、正精進。以無漏智慧相應,[8]勤【大】,〔-〕【甲】勤精進修涅大📖 P683槃道,是為正精進。
七、正念。以無漏智慧相應,念正道及助道法,故名正念。
八、正定。以無漏智慧相應入定故,故名正定。
是八通名正道者,正以不邪為義。今此八法不依偏邪而行,皆名為正,能通至涅槃,故名為[1]道【大】,道也【甲】道。
三解脫初門第三十七
一空解脫門、二無相解脫門、三無作解脫門。
次三十七品而辯三解脫門者,《大智度論》云:「三十七品是趣涅槃道,行是道已到涅槃。涅槃城有三門,謂空、無相、無作。」既已說道,故次應說到處門也。此三通名解脫門者,解脫即是涅槃門,謂能通此三法,能通行者得入涅槃,故名解脫門也。亦云三三昧,三昧義如前說。但三昧即是當體得名,解脫從能通之用以受稱也。此無別法,有師解云:因時名三昧,證果則變名解脫。此類如八背捨、八解脫也。
一、空解脫門。云何名空解脫門?觀諸法無我、我所故空。所以者何?諸法從因緣和合生,無有作者、無有受者。能如是通達者,是名空解脫門。是空解脫門緣二行,謂空、無我。
二、無相解脫門。云何名無相解脫門?觀男女相、一異相等,是相中求實皆不可得,故無相。所以者何?若諸法無我、我所故空,空故無男無女、一異等法。我、我所中名字是異,以是故男女、一異等相實不可得。能如是通達者,是為無相解脫門。是[2]解【大】,無相解【甲】解[3]脫【大】,脫門【甲】脫緣四行,謂盡、滅、妙、出。
三、無作解脫門。云何名無作解脫門?若知一切法無相,即都無所作,是名無作。所以者何?若於法有所得者,即於三界而有願求,因是造作三有之業。今一切相皆不可得故,則於三界無所願求,不造一切三有生死之業,無業故無報,是為無作解脫門。是無作解脫門緣十行,謂無常、苦、集、因、緣、生、道、正、[4]進【大】,跡【甲】進、乘也。
三無漏根初門第三十八
一未知欲知根、二知根、三知已根。
次三解脫門而辯三無漏根者,解脫既是涅槃之門,若善修三解脫,必定發真無漏,證有餘涅槃。得有餘涅槃自有三道不同,謂見道、修道、無學道也。證三道時必發三根,故次三解脫而辯之。通名根者,根以住立、能生為義。得此三法,住立不退,生真智照,故名根也。
一、未知欲知根。無漏九根和合信行、法行人於見諦道中,名未知欲知根。所謂九根者,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喜根、樂根、捨根、意根也。
二、知根。信解見得人,思惟道中,是九根轉名知根。九根如未知欲知根中分[5]別【大】,別也【甲】別。
三、知已根。若至無學道中,是九根轉,名知已根。[6]九【大】,九根【甲】九亦如未知欲知根中分別也。
十一智初門第三十九
一法智、二比智、三他心智、四世智、五苦智、六集智、七滅智、八道智、九盡智、十無生智、十一如實智。
次三無漏根而辯十一智者,以三根能生十一智故。所以者何?未知欲知根生法智、比智;知根生苦智、集智、滅智、道智及他心智、世智;知已根生盡智、無生智及如實智。是以次三根而辯十一智也。通名智者,決定了知,故名為智。若發此十一智時,各齊位照了分明,故通名為智也。
一、法智。欲界繫法中無漏智,欲界繫因中無漏智,欲[7]界【大】,界繫【甲】界法智滅中無漏智,為斷欲界繫法道中無漏智,及法智品中無漏智也。
二、比智。於色界、無色界中,約四諦辯四種無漏智,亦如法智中所明,但有法、比之殊也。
三、他心智。知欲界、色界繫現在心、心數法,及無漏心、心數法少分,是為他心智也。
四、世智。諸世間有漏智慧,亦名等智。凡夫、聖人同有此智,故名等智。亦云名字智,是智但有名而無[8]理【大】,理也【甲】理。
五、苦智。五陰無常、苦、空、無我觀時,得無漏[9]智【大】,智也【甲】智。
六、集智。知諸法因,因、集、生、緣觀[10]無【大】,時無【甲】無漏智也。
七、滅智。滅、止、妙、出觀時無漏智也。
八、道智。道、正、行、[11]遠【大】,跡【甲】遠觀時無漏智也。
九、盡智。我見苦已、斷集已、證滅已、修道已,如是念時,無漏智慧見明覺也。
十、無生智。我見苦已不復更見,斷集已不復更斷,[12]盡證【大】,證滅【甲】盡證已不復更證,修道已不復更修,如是念時,無漏智慧見明覺也。
十一、如實智。一切法總相、別相,如實正[13]智【大】,知【甲】智,大📖 P684無有罣礙,是為如實智。此智獨在佛心中有,二乘之所無也。
十二因緣初門第四十
一無明、二行、三識、四名色、五六入、六觸、七受、八愛、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
次十一智而辯十二因緣者,除如實智,其餘十智皆是二乘共得。今一往明:若聲聞人,但約一世,總觀四諦,成十智則智劣。智劣故,不能侵除習氣,功德神用亦減少。若緣覺人,通約三世,細分別觀十二因緣,若成十智,則智強。智強故,能侵除習氣功德,神用亦廣。是以大聖教門別開出中乘之道,意在此也。通稱因緣者,是十二法展轉能感果故名因,互相由藉而有謂之緣也。因緣相續,則生死往還無際。若知無明,不起取有,則三界二十五有生死皆息,是為出世之要術也。教門十二因緣有三種不同:一者約三世明十二因緣、二者約果報二世辯十二因緣、三者約一念一世辯十二因緣。今[1]無【大】,先【甲】無明三世十二因緣者,初二過去世攝,後二未來世攝,中八現在世攝。是中略說三事:煩惱、業、苦。是三事展轉,更互為因緣,是煩惱業因緣、業苦因緣、苦苦因緣、苦煩惱因緣。煩惱業因緣、業苦因緣、苦苦因緣,是為展轉更互為因緣,故云三世十二因緣也。
一、無明。過去世一切煩惱通是無明,以過去未有智慧光明故,則一切煩惱得起故,是以過去煩惱悉是無明也。
二、行。從無明生業,業即是行。以善、不善業能作世界果故,故名為行也。
三、識。從行生垢心初身因,如犢子識母自相識,故名識。即是父母交會初,欲託胎時之名。
四、名色。從識生非色四陰及所[2]任【大】,住【甲】任色陰,是名名色,即是歌羅邏時之名也。
五、六入。從名色中生眼等六情,是名六入。從五皰初開已來,即[3]是【大】,受【甲】是六入名也。
六、觸。由入對塵,情塵識合,是名為觸。以六塵觸六根故,即有六識生,故名情塵識合也。
七、受。從觸生受,故名為受。即是因六觸,觸六根,即領受六塵,為六受也。
八、愛。從受中心著,名之為愛。謂於所領受六塵中,心生渴愛也。
九、取。從渴愛因緣求,是名為取。謂求取所愛之塵也。
十、有。從取則後世業因成,是名為有。因能有果,故名為[4]有【大】,有也【甲】有。
十一、生。從有還受後世五眾之身,是名生。所謂四生六道中受生也。
十二、老死。從生五眾身熟壞,是為老死。老死則生憂、悲、哭泣種種愁苦,眾惱合集。若正觀諸法實相清淨,則無明盡。無明盡故行盡,乃至眾苦和合皆盡。若能如是正觀三世十二因緣,發真無漏,成辟支[5]佛【大】,佛也【甲】佛。
次明從果報約二世觀十二因緣相,具出《大集經》。今略出經文:是十二因緣,從歌羅邏而辯無明,故云果報也。約二世明者,前十因緣屬現在,後二因緣屬未來,二世合為十二也。
一、無明。《大集經》言:「云何名為觀於無明?先觀中陰於父母所生貪愛心,愛因緣故,四大和合,精血二渧合成一渧,大如豆子,名歌羅邏。是歌羅邏有三事:一命、二識、三燸。過去世中,業緣、果報無有作者及以受者,初息出入,是名無明。歌羅邏時,氣息入出者有二種道,所謂隨母氣息上下,七日一變,息入出者名為壽命,是名風道。不臭不爛,是名為燸。是中心意,名之為識。善男子!若有欲得辟支佛,當觀如是十二因緣。」
二、行。「復觀三受因緣,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云何為觀?隨[6]心於【大】,於心【甲】心於念,觀息出入,觀於內身皮膚、肌肉、筋骨、髓腦如空中雲,是身中風亦復如是。有風能上、有風能下、有風能滿、有風能焦、有風能增長,是故息之出入,名為身行。息從覺觀生,故名意行。和合出聲,是名口行。」
三、識。「以如是三行因緣故,有識生,故名為識。」
四、名色。「識因緣故、則有四陰及以色陰、故名名色。」
五、六入。「五陰因緣,識行六處、故名六入。」
六、觸。「眼、色相對,故名為觸,乃至意、法亦如是。」
七、受。「觸因緣故,念色乃至法,是名為受。」
八、愛。「貪著於色乃至於法,是名為愛。」
九、取。「愛因緣故,四方求覓,故名為取。」
十、有。「取因緣故,受於後身,故名為有。」
十一、生。「有因緣故有生,是為生也。」
十二、老死。「生因緣故,則有老死種種諸苦,是名五陰、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緣之大樹也。」此並是略出經文辯。從初受報來,約二世明十二因緣相。孱然無一句私語,讀者善尋,自知與前來約三世明十二因緣有異也。
次明一念十二因緣。但約一世中,隨一念心起,即具十二因緣,亦出《大集經》中。今略出經文,明一念十二因緣相。
一、無明。「因眼見色而生愛心,即是無明。」
二、行。「為愛造業,即名為行。」
三、識。「至心專念,故名為識。」
四、名色。「識共色行,是名名色。」
五、六入。「六處生貪,是名六入。」
六、觸。「因入求[1]愛【大】,受【甲】愛,名之為觸。」
七、受。「貪著心者,名之為受。」
八、愛。經中脫落,不釋愛相。今私作義釋云:「纏綿不捨,名之為愛。」
九、取。「求是等法,名之為取。」
十、有。「如是法生,是名為有。」
十一、生。「次第不斷,是名為生。」
十二、老死。「次第斷故,名之為死。生死因緣,眾苦所逼,名之為惱,乃至意、法因緣生貪亦復如是。」
是十二因緣,一人一念,皆悉具足,並出《大集經》文,未有一句私語,讀者善尋。此與常所說三世因緣逈異。若有欲學[2]因緣【大】,辟支【甲】因緣佛道者,上來至此三種辯因緣相,隨用一門修學,即證緣覺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