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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嚴經箋 卷8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八(之上)

「阿難!如是眾生一一類中,亦各各具十二顛倒。」

後、約斷申階,文二:初、從微制漸,文二:初、乘□總立,文四:初、生含異□,文三:初、述。

箋云:此十二類中,但向一類上便能熏得十二種類,謂第七經得十二類生生起之義,後立三漸,次約治斷,義除其妄。今然後向一念上具足六十聖位,六十聖位不離一念。十二顛倒者,卵是動顛倒,乃至非無想是殺顛倒也。

「猶如揑目,亂花發生。」

次、喻。

箋云:清淨目是真如智,揑目則強生覺照,亂花則十二類生。

「顛倒妙圓,真淨明心,具足如斯,虗妄亂想。」

後、合。

箋云:眾生迷時,菩提為煩惱,便成顛倒妙圓也。為此妄全真,如海上漚,漚即是海。

「汝今修證佛三摩提」。

二、立漸除因,文二:初、迷。

「於是本因元所亂想,立三漸次,方得除滅。」

箋云:於無明本因為能亂想,十二類生為所亂想,於此能所想須起三,漸次除之。

「如淨器中除去毒蜜,以諸湯水并雜灰香洗滌其器,後貯甘露。」

後、喻。

箋云:淨器,喻一切眾生真體本來清淨,為向人天求少有漏善業,如毒蜜貯於淨器。然有漏善業雖為善矣,其奈能壞無漏,今除之。

「云何名為三種漸次?」

三、徵漸名。

箋云:漸為由漸,次為次序。

「一者修習,除其助因。」

四、列漸號。

箋云:貪嗔癡為因,殺盜婬為果。此因食其五辛,乃助之轉生染著。今除之,是真修習。或此五辛能助貪嗔癡,為發婬之因。

「二者真修,刳其正性。」

箋云:刳,開也。二者真正修行,開其正性,則持佛淨戒,謹潔無犯。

「三者增進,違其現業。」

箋云:三者、增進無上菩提,違背其現業。現業是第六,與五同緣,今當違背之。

「云何助因?」

後、釋漸方,文三:初、勸斷五辛,文三:初、徵。

箋云:如前文云:「於是本因元所亂想,立三漸次。」此徵云何助因?

「阿難!如是世界十二類生,不能自全依四食住。」

次,釋,文三:初,明助因,文四:初、生依食住。

「所謂段食。」

二、廣列食名。

箋云:舊云摶食,有可摶聚故。香味觸三為體,變壞為相。香味觸三初入腹時未有變,不能資益諸根四大,而無食義。若入腹銷化變壞[A1]已【CB】,巳【卍續】,有資益義得名食。段者,是一分一段三塵為體,向此體上有資益諸根義,用攝食義歸段體。上來持業釋。於三界中[A2]但【CB】,伹【卍續】唯欲界,四生之中悉皆具有。問:上界亦有觸塵,何無段食?答:色香二種望於自根,是離中知,疎遠故,不能現資益,故非食體。問:香味等對自根及對他根,若為名於食體?答:於變壞時先資益自根,然後亦能資益諸根,令發識明利能為食體。問:定果色中三塵得為食否?答:亦食義,如飢饉劫中定果魚米故。上界既有定果色中,香味觸中應有段食否?答:雖有香味觸三,而無入腹變壞資益諸根義故。

「觸食。」

箋云:即心中觸數為體,即觸境為於有漏觸,觸對可意境時,能生喜樂二受及順益捨受,皆有資益義,能為食事,此通三界故。觸者心中觸為體,向此體上對前境資益諸根之義,用攝食用,歸觸體上來持業。問:喜樂二受能資益身心,何不名食義?答:取境疎遠故,由前可意觸先取根本境等生喜樂食故。問:取何識中觸而為食義?答:此觸雖與諸識相應,前五識者食義偏勝,觸麤顯境,能生喜樂及順益捨受,資益勝勝故。七八二識相觸數,取境微細,不能生喜樂二受,不為食體故。

「思食。」

箋云:即徧行五內思之一法為體,故以希望為相。謂有漏與欲俱希望可愛境時,有資益義,能為食事。亦通三界及三性思之一法,是徧行中思是體。向此體上有希望可意境,便有資益之用為食。如懸沙指梅根,食用歸思體。上來持業釋。問:是何識思?答:是意識思。謂意識有分別可意境,希望勝故。問:何不取無漏思為食體?答:無漏不能資益有漏故。

「識食。」

箋云:即八識為體,以執持為相。謂有漏識,由前三食勢力益故,識食方能增長。偏能執持諸根大種為資益義,說名為食。識之一字,是第八識是體。向此體上,有連持資益之用為食。食是用攝,食用歸識體。上來持業釋。問:何不取餘識?答:前六有間斷故,第七不執受故。若第八識有三義,故真識食:一者一類無記,二常不間斷,三徧通三界。故論云:「由此是知,異於轉議。有異□識一類,常徧執持身命,令不斷壞。世尊於此作是說:『一切眾生,皆依食住。』」言喜樂二受,取境疎遠者,有順益方有喜樂,故疎遠。今但取順益,未入腹,未有資益義,云何喚作食?答:從因呼果。

「是故佛說一切眾生皆依食住。」

三、述常宣。

「阿難!一切眾生食甘故生。」

四、分甘毒。

箋云:食甘如食稻梁等,或如斷其五辛。

「食毒故死」。

箋云:食毒,如食蠱、妄、野葛等,或如食其五辛。

「是諸眾生求三摩提,當斷世間五種辛菜。」

次、簡辛令斷。

箋云:五種者,革葱、蘭葱、慈葱、大蒜、興渠。《音義》云:「興渠,阿魏是。」又云:「□菜也。」

「是五種辛,熟食發婬,生啖增恚。」

後、述餐生過,文二:初、說法,文三:初、明發生嗔慾。

「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縱能宣說十二部經,十方天仙嫌其臭穢,咸皆遠離。」

次、天仙遠棄。

「諸餓鬼等,因彼食次,其唇吻,常與鬼住,福德日銷,長無利益。」

後、與鬼同居。

箋云:餓鬼則無飲食者,造上品貪嗔癡。上曰唇,下曰吻。長無利益者,言不長有利益也。

「是食辛人修三摩提,菩薩、天仙、十方善神不來守護。」

後、修定,文四:初、賢聖[2]□疑守(CBETA 按:「□」,原書出注:「□疑守」。對校底本《楞嚴經箋》(日本京都大學藏經書院文庫藏寫本第447圖第8行左行夾注)作「□」,無其他說明。由於本題是箋解經文:「是食辛人修三摩提,菩薩、天仙、十方善神不來守護。」(X11n0271_p1057b10),「□」應作「不」為宜。)□護。

「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現作佛身來為說法。」

二、魔王惑說。

箋云:他化自在天魔,得其行人方法巧便。

「非[3]毀【CB】,致【卍續】,致疑毀禁戒,讚婬怒癡。」

箋云:言持戒比丘為小乘道,菩薩之人有何持犯?將諸邪法以為傳化。

「命終自為魔王眷屬。」

三、死為邪眾。

箋云:眷屬則魔民魔女。

「受魔福盡,墮無間獄。」

四、福□墮獄,又顯可知。

「阿難!修菩提者永斷五辛,是則名為第一增進修行漸次。」

後、結勸如□。

「云何正性?」

次、勗除三業,文三:初、徵。

「阿難!如是眾生入三摩地,要先嚴持清淨戒律。」

次、述,又六:初、勸除迷業。

箋云:入是能入,三摩鉢提是所入。嚴潔不犯戒者,防非□惡義。

「永斷婬心,不餐酒肉。以火淨食,無啖生氣。」

箋云:律云:「刀淨相,火淨種。」言以刀指破,是淨其相;火上薰過,是淨其種。又云:「凡持戒人,不得生食。」

「阿難!是修行人若不斷婬及與殺生,出三界者,無有是處。」

二、彰不斷[A3]殺【CB】,洗【卍續】生。

箋云:若乃斷婬及與殺生,出三界者,斯有是處。

「當觀婬欲,猶如毒蛇,如見怨賊。」

三、勸厭欲對治。

箋云:永嘉云:「如捉花莖,不悟毒蛇。唯貪女色,不知死苦。毒蛇殺人,一死一生。女色繫人,千生萬劫。」

「先持聲聞四棄八棄。」

四、勸雙持二律。

箋云:四則殺、盜、染、大妄語,并前四與觸、[A4]八【CB】,入【卍續】覆、隨,成八也。

「執身不動,後行菩薩清淨律儀;執心不起,禁戒成就。」

箋云:執身不與境交,執心隔壁纔聞釵釧之聲,分別是男是女,即犯根本罪禁戒。則大小二戒圓滿。

「則諸世間,永無相生相殺之業。」

五、永無輪業。

箋云:相生,父父子子,此等即以貪欲為本。相殺,汝說欠我命,我還汝債,此等即以盜貪為本。

「偷劫不行,無相負累。」

箋云:無殺故無負命,無染故無業累。

「亦於世間,不還宿債。」

箋云:不盜,故不還債。

「是清淨人修三摩地,父母肉身不須天眼,自然觀見十方世界,覩佛聞法親奉聖旨,得大神通遊十方界,宿命清淨得無艱險。」

六、現證神通。

箋云:遊十方界者,得宿住智通也。

「是則名為第二增進修行漸次。」

後、結。

「云何現業?」

後、息緣族淨,文三:初、徵。

「阿難!如是清淨持禁戒人。」

次、迷,文二:初、息緣金淨,文三:初、奉戒心澄。

箋云:牒前刳正性之人。

「心無貪婬,於外六塵,不多流逸。」

箋云:第六識心不與五同緣,向六塵境上不馳流□□。

「因不流逸。」

次、根無偶境。

箋云:躡上文入流亡所也。

「旋元自歸。」

箋云:旋還妄識,歸真如本元。

「塵既不緣,根無所偶。」

箋云:偶,對也。言六根無境可對。

「返流全一。」

後、心□清承。

箋云:逆流歸本,全是一真之性。

「六用不行。」

箋云:眼受用色塵境等,合六根門頭,更不作用,是妄識不起,轉識□智也。

「十方國土,皎然清淨。」

箋云:六用不行是正報,十方國土是依報。依正二報,身土交參,內身外器,悉皆清淨。

「譬如琉璃,內懸明月。」

後、現證無生,文五:初、舉喻雙明。

箋云:真如之體,元明無瑕,如□琉璃,內懸寶月,則起始覺智,[6]□疑冥(CBETA 按:「□」,原書出注:「□疑冥」。對校底本《楞嚴經箋》(日本京都大學藏經書院文庫藏寫本第449圖第16行左行夾注)已作「□」,無其他說明。對照後文「合本覺理」(X11n0271_p1111b02-03),「□」應作「合」為宜。)□本覺真理,根本後得,□悉無相故。

「身心快然。」

二、比塵安□。

箋云:身是法身,心是堅實心,快樂安然。

「妙圓平等,獲大安隱。」

箋云:言行人悟此微妙圓明真心,平等無二,是證法身真理。

「一切如來,密圓淨妙,皆現其中。」

三、佛身含現。

箋云:一切如來法身皆於行人心中顯現,行人心如鏡,諸佛身如像,諸佛法身入我性,我性還與如來合。

「是人即獲無生法忍。」

四、尅證修階。

「從是漸修。」

五、漸昇修位。漸位如文。

「隨所發行。」

箋云:發得十信、十住,乃至十地等行。

「安立聖位。」

箋云:安立六十聖位,或隨所發行,是起始覺智。安立聖位,是合本覺理。通此三漸次,便得無生忍。然此經向一念法界理上,安立六十聖位。但向此漸次心,便明無生法忍。到七地,方得無生忍。此約漸論。

「是則名為第三增進修行漸次。」

後、結。

「阿難!是善男子欲愛乾枯。」

後、圓設修階,文六:初、開基顯理,文二:初、明乾慧,文三:初、言純慧簡盡餘心。

箋云:牒前三漸次,違其現業,心不貪婬,是識不起也。

「根境不偶。」

箋云:偶,期也。言識既不起,根何所期?

「現前殘質,不復續生。」

箋云:即此父母所生之身,餘殘之質,後念更不生起。

「執心虗明,純是智慧。」

箋云:此妄執亡,自然虗通,明白當體,轉識成智。

「慧性圓明,瑩十方界,乾有其慧,名乾慧地。」

次、欲習將乾,愛情亡竭。

「欲習初乾。」

後、陳未接,顯未通真。

箋云:釋乾慧也。

「未與如來法流水接。」

箋云:緣未入十信初心入流亡所故。向下五十位者,為此經唯向一念心上入聖,安布五十位,非離一念心,不離法界,體如畫空,為五十畫也。不得作時分前後而言。故《華嚴疏》云:「故得十身歷然而相作,六位不亂而更收,廣大出入於無間,塵毛包納而無外,炳然齊現,猶彼芥瓶,具足同時,方之海滴。」又云:「啟明東廟,智滿不異於初心;寄位南求,因圓不逾於毛孔。」是經之意也如此。

「即以此心。」

後、明十信,文十:初、明信心,表用乾慧。

「中中流入。」

上中即乾慧,下中入中道真理。心了一真,離其中相,無中相內,了證圓中,念念流入真如理故。

「圓妙開敷。」

悟如蓮啟。

「從真妙圓。」

箋云:真本來真,妙本來妙,即法界理體也。

「重發真妙。」

智顯如深。

箋云:重重顯發真精微妙無漏智也。

「妙信常住。」

箋云:心自信心,不起緣念,住信心也。

「一切妄想,滅盡無餘。」

箋云:妄,盡也。

「中道純真。」

箋云:明中道之理,絕二邊故。

「名信心住。」

箋云:依信而住,名信心住。

「真信明了。」

二、念心。

箋云:躡前信心。

「一切圓通。」

箋云:得圓徧通達之理。

「陰、處、界三。」

箋云:明根、塵、識三。

「不能為礙。」

箋云:了蘊、處、界等空。

「如是乃至過去未來,無數却中捨身受身,一切習氣皆現在前。」

箋云:既得圓通之性現前,了知無始慣習氣分顯現分明。

「是善男子皆能憶念,得無遺忘,名念心住。」

箋云:念者,冥記為性,依念而住,名念心住。

「妙圓純真。」

三、精進心。

箋云:真體現前。

「真精發化。」

箋云:從體起智。

「無始習氣,通一精明。」

箋云:了習氣無實,智性通達。

「唯以精明,進趣真淨,名精進心。」

箋云:無名無分別心是理,進趣真淨是功用,然此心進趣無上菩提。

「心精現前。」

四,慧心。

箋云:躡前實相體也。

「純以智慧,名慧心住。」

箋云:無漏智也。依慧而住,名慧心住。

「執持智明。」

五、定心。

箋云:確觀真智。

「周徧寂湛。」

箋云:一如理體。

「寂妙常凝,名定心住。」

箋云:定性現前,名定心住。

「定光發明。」

六不退

箋云:寂而常用。

「明性深入。」

箋云:其智轉深。

「唯進無退,名不退心。」

箋云:進趣無上菩提,更無退轉。

「心進安然。」

七,護法心。

箋云:進趣無上菩提之心,安然不動。

「保持不失。」

箋云:常守其照,不令散失。

「十方如來氣分交接,名護法心。」

因通果體。

箋云:前佛後佛,理智無別。

「覺明保持。」

八迴向心,守照真位。

「能以妙力。」

不動照心。

「迴佛慈光。」

密引源性。

「向佛安住。」

恒就本如。

「猶如雙鏡,光明相對。」

本始通照

「其中妙影,重重相入。」

本體之妙,理現始心。始覺照真,智通真體。體中含智,智住真源。理現始心,理生於始。始生之理,返顯本真。本真之智,智含生理。理為本,返顯於本。智為始,迴現始心。

「名迴向心。」

箋云:迴心趣向無上菩提,迴功就理。

「心光密迴。」

九、戒心。

箋云:真照之性。

「獲佛常凝。」

箋云:始覺智,引起本覺理。

「無上妙淨。」

箋云:始覺智。

「安住無漏」。

箋云:本覺理。

「得無遺失。」

箋云:既獲此理,乃無遺忘散失。

「名戒心住。」

箋云:向此理體上有防非止惡之義,約性戒。

「住戒自在。」

十、願心性戒自然。

「能遊十方。」

法界無礙。

「所去隨願。」

表遂其心。

箋云:為諸有情,若聞此十信,不悟全性,世尊更宜說下十住經文。[A5]已【CB】,巳【卍續】上十信,皆頓入法界。如疏云:「俯十地於初心,促三祇於一念。」

「名願心住。」

「阿難!是善男子以真方便發此十心。」

二、鎔鍊求其,文十:初、發心住。

箋云:牒前十信是真,方法巧便。經云:「發心畢竟二不別,是故稽首先心難。」乃十信心也。鎔鍊求真者,言此十住如將金鑛向爐冶之中鎔鍊,鑛盡金現,喻此十住妄盡真現。

「心精發輝,十用涉入。」

箋云:心精則理,發輝則慧。下引十住,但一住具足一切住。

「圓成一心,名發心住。」

箋云:發十住初心。

「心中發明,如淨琉璃。」

二、治地住,顯融圓淨。

「內現精金。」

轉證精明。

「以前妙心,履以成地。」

履前圓淨之心,總為觀照之地。

「名治地住。」

箋云:平治心地,曰治地住。

「心地涉知。」

三、修行住。

箋云:心則前妙心是智,地則實際理地是理。言涉知則理智冥合,無二無別也。

「俱得明了。」

箋云:皆得圓明顯了。

「遊履十方,得無留礙。」

箋云:理智既一,十方世界悉皆一如,故無繫𦊱礙。

「名修行住。」

箋云:修是能修,行是所行,住於能住所行之處,曰修行住。

「行與佛同,受佛氣分。」

四、生貴住。

箋云:言行人所行之行,與佛齊等。行人乃因,諸佛乃果,因果同體也。

「如中陰身,自求父母。」

箋云:二有之中,名曰中蘊,則此身[A6]已【CB】,巳【卍續】謝,未受佗質,在生死二有中間,伺候父母緣會,入識趣生。

「陰信冥通。」

嘿會玄旨。

「入如來種。」

體智相應。

「名生貴住。」

箋云:生尊貴家為人子,喻行人趣道之心,要假理智冥合,然後方入諸佛法身氣分,生如來家,為佛種子。

「既遊道胎。」

五方便具足,住表契真體。

「親奉覺胤。」

佛子義生。

「如胎[A7]已【CB】,巳【卍續】成。」

記本功立。

「人相不缺,名方便具足住。」

分證如圓。

箋云:分證,言此六十二位是漸證,有分劑,雖漸亦不離圓,故曰如圓。

「容貌如佛。」

六、正心住,寂靜相同。

「心相亦同。」

理齊於一。

「名正心住。」

箋云:彼此法身,相齊等。

「身心合成。」

七、不退住。

箋云:言身合成容貌如佛,心合成心相體同。

「日益增長。」

任運進修。

「名不退住。」

箋云:為學日益,更不退轉,名不退住。

「十身靈相,一時具足,名童真住。」

八、童真住。

箋云:十身有二,一如前。又《勝天王般若》云:「平等清淨無盡,善修法性,離尋伺,不思議,寂靜虗空妙智。」約十地說。

「形成出胎,親為佛子,名法王子住。」

九、法王子住。

形成出胎,顯其用自在。親為佛子,紹繼義。

「表以成人。」

十、灌頂住,堪行佛事。

「如國大王以諸國事分委太子,彼剎利王世子長成,陳列灌頂名灌頂住。」

況,委任也。且如剎利王子將紹王時,正殿端居先陳灌頂,取白牛角盛諸種子,以大名象取四海水,先敷吉祥草次置牛角,然以海水溉灌角中,潤種流身朝臣拜賀。且菩薩為法王子,況亦如然。十方如來以悲智行願,四大海水激發行人清淨本覺,一切種智一時發生。吉祥草者,表淨行也。朝臣賀拜,則人天二乘莫不欽歎。然行人功立,理宜順佛慈悲,所證所談亦合標其妙行。

箋云:剎剎,唐言田主,則西土上姓,是國王種。向者眾色之上,表國太子為人之尊。百穀種,表王為百穀之主。以大名象,表王有大力量。四海水,表四海來朝。灌頂,表王最為高上。灌頂乃法天行,令能潤生一切。言世子者,一世之子也。

「阿難!是善男子成佛子[A8]已【CB】,巳【卍續】。」

三、妙行圓資,文十:初、歡喜行,舉位將成。

「具足無量,如來妙德。」

顯德成就。

箋云:塵沙妙德,悉皆圓滿。

「十方隨順。」

佛許化緣。

「名歡喜行。」

箋云:所往十方世界,隨順化一切眾生。問:夫行門不一,何以立歡喜為初行?答:然創開迷眾,理宜善逗人機,欲誘歸真,且合先行歡喜,喜生則恭敬也。

「善能利益一切眾生,名饒益行。」

二、饒益行。善能利益者,夫開人化物,必宜善行前心,就習利益,無施不可。則菩薩四攝,該括異生,隨其所須,故曰善能饒益。

箋云:四攝者,布施、愛語、利行、同事。

「自覺覺佗,得無違拒,名無嗔恨行。」

三、無嗔恨行。

箋云:自覺則根本,覺佗則後得智。無嗔行者,自既不嗔,令佗亦無嫌恨。

「種類出生。」

四、無盡行,述生因果。

「窮未來際。」

比現知來。

「三世平等。」

驗因知果。

「十方通達。」

舉一類餘。

「名無盡行。」

問:何以言無盡行?答:然眾生無盡,一一心差,菩薩利人,隨心豈盡?故云無盡行。

「一切合同,種種法門,得無差誤。」

五、離癡亂行,則為善不同,同歸干理。

「名離癡亂行。」

箋云:癡則執異不通,既了種種法門皆一理故,即無癡亂也。

「則於同中。」

六,善現行。

箋云:是理。

「顯現群異。」

箋云:是事。

「一一異相,各各現同,名善現行。」

箋云:從現起行,攝行歸本,與《華嚴經》同中現異意別。

「如是乃至十方虗空滿足微塵,一一塵中現十方界。」

七、無著行,小中現大。

箋云:小無小相,大無大相。

「現塵現界,不相留礙,名無著行。」

箋云:此則證理大小宛然,則事事無礙法界也。

「種種現前。」

八、尊重行,行門差別。

「咸是第一波羅密多,名尊重行。」

智慧為宗,同一佛心,名尊重行。

「如是圓融,能成十方諸佛軌則,名善法行。」

九、善法行。般若妙用,善應佛心,建立施為,皆成聖軌。

「一一皆是清淨無漏,一真無為,性本然故,名真實行。」

十、真實行。一真圓慧,妙用凝然,行合真源,名真實行。向來十行,大理通三:初三對物順行,次三開權恣妙,後三彰其體用,唯七顯證神通。行門雖[A9]已【CB】,巳【卍續】克充,理合迴功就體。

箋云:向來下重料簡也。初三對物順行:一、歡喜行;二、饒益行;三、無嗔恨行。次三開權恣妙:四、無盡行;五、離癡亂行;六、善現行。後三彰其體用:八、尊重行;九、善法行,卜、真實行。唯七無著行是神通。

「阿難!是善男子滿足神通。」

四、迴功就體,文十:初、離眾生相,結前通行。

「成佛事[A10]已【CB】,巳【卍續】。」

舉度生功

「純潔精真。」

自居真理。

「遠諸留患。」

不立自佗。

「當度眾生,滅除度相。」

拂子能所

箋云:為終日度生,不見生之可度。如《金剛三昧經》云:「欲化於生,無生於化。不化於化,其化大焉。」

「迴無為心。」

迴無作心。

箋云:有作之功,功歸無常。無作之功,功不虗棄。

「向涅槃路。」

亡功證理。

「名救護一切眾生離眾生相迴向,壞其可壞。」

二、壞其可壞。

箋云:壞是能壞智,可壞是所壞煩惱。

「遠離諸離,名不壞迴向。」

箋云:遠離則能遠離是智,諸離是所離諸煩惱。

「本覺湛然。」

三、本覺湛然。

箋云:即本覺理。

「覺齊佛覺,名等一切佛迴向。」

箋云:覺即性也。言眾生性與佛性無別,表因與果同。

「精真發明。」

四、精真發明。

箋云:是智。

「地如佛地。」

箋云:是理,則行人證理。

「名至一切處迴向。」

箋云:至是周徧義。言周徧一切處,不見一切處。

「世界如來。」

五、世界如來相涉入。

箋云:世界是依報,如來是正報。

相涉入。」

無礙體通。

箋云:依正二報,身土交參。

「得無𦊱礙。」

顯齊虗妙。

「名無盡功德藏迴向。」

一珠含眾鏡,眾鏡德無邊,眾鏡各現珠,現珠功無盡,無量通無量,不離一中含,一體示無邊,故云無盡功德藏。且一心含法界,塵沙諸佛一心中,一一諸佛體無邊,一心徧入塵沙土,諸佛分我無邊體,我還徧裹諸佛身,自佗交徧德無邊,故云無盡功德藏。

「於同佛地。」

六、於同佛地顯前同體。

「地中各各生清淨因。」

則性徧諸佛,佛佛為因。

「依因發揮。」

顯平等理。

箋云:揮,猶用也。依理為因,然後發其智用。

「取涅槃道。」

證平等體。

箋云:則寂滅之理也。

「名隨順平等善根迴向。」

箋云:理與智隨順平等,無二無別。

「真根既成。」

七、真根既成。

箋云:真實善根[A11]已【CB】,巳【卍續】成就也。

「十方眾生,皆我本性,性圓成就。」

箋云:眾生性與佛性圓滿無二。

「不失眾生。」

箋云:乃不捨眾生界,即凡心見佛心。

「名隨順等觀一切眾生迴向。」

箋云:即生佛一如,平等而觀世。前文云:「我與如來寶覺真心無二圓滿。」

「即一切法。」

八、即一切法,總舉法界。

箋云:無可捨。

「離一切相。」

顯性元如。

箋云:亦無可取。

「唯即與離,二無所著。」

性相歸一。

「名真如相迴向,真得所如。」

九、真得所如。

箋云:真實而得所如理也。

「十方無礙。」

一體虗融。

「名無縛解脫迴向,性得圓成。」

十、性得圓成,[A12]已【CB】,巳【卍續】彰前理。

箋云:是體性,性功德[A13]已【CB】,巳【卍續】圓成也。

「法界量滅。」

相形迹亡。

箋云:不作法界量之見解。

「名法界無量迴向。」

箋云:[A14]已【CB】,巳【卍續】上是資糧位。如相宗《唯識論》云:「乃至未起識,求住唯識□□□□□□□性,於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或□□□□□□□。

「阿難!是善男子盡是清淨。」

五、消雙泯一,文二:初、標。

箋云:不同相宗有分限劫數伏斷,令此唯是一念上安布,皆離相故,故言清淨。清淨即無垢染也。

「四十一心。」

箋云:前乾慧并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

「次成四種妙圓加行。」

箋云:妙圓亦是擇法,謂非相宗未妙未圓,在垢染分限故。今言妙圓,妙者體離能所,圓者徧周法性。然四加行位菩薩出觀來,便認心頭凝然之空為所證之理,故化佛說偈呵云:「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

「即以佛覺,用為[A15]己【CB】,巳【卍續】心。」

後、釋,文四:初、煖地,覽前如體。

箋云:即以佛覺是本覺理,用為[A16]己【CB】,巳【卍續】□以始覺智。

「若出未出。」

箋云:若出[A17]已【CB】,巳【卍續】消能覺智,未出未亡所覺理。

「猶如鑽火。」

舉喻況求。

箋云:鑽喻加功,火喻真性。

「欲然其木,名為煖地。」

箋云:木喻能覺,智用煖地者,從喻彰名。如人近火之相,名之為煖。無漏智如火,能燒惑薪。此位見道火之前相曰煖。

「又以[A18]己【CB】,巳【卍續】心。」

二、頂地。

箋云:始覺智。

「成佛所履。」

箋云:本覺理。

「若依非依。」

箋云:若依,猶存所覺理。非依,似存所覺相。

「如登高山,身入虗空,下有微礙。」

箋云:如身登山,四面總空,猶有空相當情,故有微礙。如《唯識論》云:「現前立少物」云云。又《寶性論》云:「空亂意菩薩猶有三疑:一、疑空異色,取色外空;二、疑空滅色,取斷滅空;三、疑空是物,取有為空。」今是第三空色覺了之心,則智也。

「名為頂地。」

箋云:頂者,如人之頂,是至極處。此位菩薩與思我法,名頭皆空,到極處名頂。

「心佛二同。」

三、忍地,合二為一。

「善得中道。」

合二存中。

「如忍事人。」

況消於二。

箋云:含忍在心,不言好惡。

「非懷非出。」

妙泯雙蹤。

「名為忍地。」

箋云:忍者,即認為義,前能空順後所空。又忍者,印可頂,印可加行智,并能取心、所取境悉是空。

「數量銷滅。」

四、世第一地,一亦將除。

箋云:一數亦亡。

「迷覺中道,二無所目。」

真妄不立

箋云:迷中道亦無名目,覺中道亦無名目。

「名世第一地。」

箋云:但世間菩薩至此位中,於諸世間最第一故。論云:「異生位中,此最勝故。」

「阿難!是善男子,於大菩提。」

六、離迹融階,文二:初、文十三:初、歡喜地。

箋云:即無上菩提。

「善得通達。」

箋云:善得開通達會。

「覺通如來,盡佛境界。」

箋云:覺乃起始覺。智通如來,盡佛境界,乃本覺理。

「名歡喜地。」

箋云:論云:「歡喜地初獲勝性,具證二空,能益自佗,生大歡喜。」又云:「斷異生性障,證位行真如。」

「異性入同。」

二、離垢地。

箋云:異性是斷異生性執,入同是入真如理海。

「同性亦滅。」

箋云:亦忘真如之相。

「名離垢地。」

箋云:若有同有異則是垢,今離同異是離垢地。《仁王》云:「遠離於染汗等種種垢,具戒德清淨,名為離垢地。此菩薩離誤犯三業破戒故。」言三業者,於能詮教法分麤道文字是口業,分別是男是女是意業,行道路誤傷毫羊蟻子是身業。論中斷除邪行障,證最勝真如。

「淨極明生。」

三、發光地。

箋云:淨極則清淨之理窮極,明生則智發。

「名發光地。」

箋云:謂發生如來三慧光故。論云:「成就勝定大法總持,能發無邊妙慧光故。」論中斷闇鈍障,證勝流真如。

「明極覺滿。」

四、𦦨慧地。

箋云:智起圓滿也。

「名𦦨慧地。」

箋云:𦦨謂火燄,慧斷煩惱,如𦦨燒薪。論云:「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燒煩惱,二見柴薪慧𦦨增故。」論中斷微細煩惱現行障,證無攝真如。

「一切同異。」

五、難勝地。

箋云:同即真諦,異即俗諦。

「所不能至。」

箋云:此地菩薩[A19]已【CB】,巳【卍續】無真俗二諦。

「名難勝地。」

箋云:然真俗二起,前地不如。論云:「真俗二智,行相互違,合令相應,極難勝故。」論中斷下乘般涅槃障,證無染淨真如。

「無為真如。」

六、現前地。

箋云:是理。

「性淨明露,名現前地。」

箋云:達得此性清淨,分明披露顯現在前。又最勝智慧現在前故。論云:「任緣起智作十二因緣觀,引無分別智、三空智、最勝般若令現前故。」論中斷麤相現行障,證無染淨真如。

「盡真如際。」

七、遠行地。

箋云:言此地菩薩窮盡真如理際。

「名遠行地。」

箋云:如人行路[A20]已【CB】,巳【卍續】遠,欲到其家,然此菩薩取無上覺道將近,蓋多劫修行,過凡夫二乘道故。論中斷細相現行障,證無差別真如。

「一真如心。」

八、不動地。

箋云:是理。

「名不動地。」

箋云:以無漏煩惱不能動故。論云:「無分別智任運,相續煩惱不能動故。」無分別智者,生空、法空、俱空三智,皆有根本、後得而常起,不由加行,故云任運。此地[A21]已【CB】,巳【卍續】得無相故,有相不能動;[A22]已【CB】,巳【卍續】得無功用故,有功用不能動。以常無漏故,煩惱不能動。論中斷無相中作加行障,證不增減真如。

「發真如用。」

九、善慧地。

箋云:真如是理,從理起用是智。

「名善慧地。」

箋云:得三慧故,聞、思、修也。謂此菩薩得四無礙解,能徧十方,善得法故。論中斷利佗門,不欲勤行障,證智自在真如。

「阿難!是諸菩薩。」

十、法雲地。

箋云:牒前諸地菩薩。

「從此[A23]已【CB】,巳【卍續】往。」

箋云:則從下往上。

「修習畢功。」

箋云:言前地地皆斷障證理,修行學習,[A24]已【CB】,巳【卍續】是畢功。

「功德圓滿。」

箋云:塵沙萬德,皆悉圓備。

「亦目此地名修習位。」

箋云:則修行、學習,俱目前諸地名修習也。

「慈陰妙雲覆涅槃海,名法雲地。」

箋云:說法如雲,名法雲。法是智,雲是喻,法喻雙舉。論云:「大法智雲,含眾德水,蔽塞如雲,麤重充滿法界。」論中斷於諸法未得自在,障證自在所依之真如也。

「如來逆流。」

十一、等覺地。

箋云:諸佛證理後,起後得智,却來度生,名逆流。

「如是菩薩順行而至。」

箋云:是統前十地菩薩順理而行。

「覺際入交,名為等覺。」

箋云:如來逆流,菩薩順流,是入交也。出入齊等,名等覺。若相宗功行,與佛齊等,名等覺。

「阿難!從乾慧心至等覺[A25]已【CB】,巳【卍續】,是覺始獲金剛心中初乾慧地。」

十二、乾慧地。言從乾慧至等覺,舉前資位,始獲初乾慧地。束前修位,證此金乾。此乾與地前,名同義異。一則潤生將竭,二乃未證妙覺法流。

箋云:從乾慧心是地前心,金剛心中初乾慧地是金剛心。舉前資位有二解:一、舉三漸次;二、唯取資糧位,始獲初乾地前也。束前修位二解:一、唯取初地至等覺為修位;二、通十信至等覺也。問:此二乾慧有何差別?答:一則潤生將竭,地前乾慧也。[A26]已【CB】,巳【卍續】除煩惱,不更潤生。二乃未證妙覺法流,是此金乾。未入如來妙莊嚴海,始獲初乾,是地前乾慧。始起乾慧,乾枯煩惱,束前修位,證此金乾。是初地、二地[A27]已【CB】,巳【卍續】來,皆證此等覺後金剛乾慧。此乾慧與地前,名同,皆云乾慧。義異,前唯約乾枯煩惱,未與如來法流水接,乾有其慧,名為乾慧。後乾慧前念,起乾慧後念,便入妙覺作佛去。一則潤生將竭下,牒前乾慧地[A28]已【CB】,巳【卍續】無煩惱。二乃未證妙覺法流,牒後乾慧地。前念雖起乾慧,未便入如來法流水,後念方入。

「如是重重單複十二,方盡妙覺,成無上道。」

十三、妙覺地。明妙覺地者,以乾慧心,觀前及用,一一同具金剛當地之位不失,名單十二。具有金剛名複,方盡妙覺,對立將融,成無上道,建乎真道。准前標單複,後列喻名,則遊履觀門,經文勢廣,纔消玄旨,略贊金文,義既將含,理合懸留後譯。

箋云:如是重重,是指前地地也。單是守此乾慧心,複是諸地及等覺、妙覺,各各皆有此金剛乾慧也,方盡妙覺之位。言妙者,斷障妙,證理妙,一切圓妙也。夾衣曰複,重重衣相夾也。疏云:「觀前及用者,觀前十地皆用金剛乾慧心,此則一多不失,是單;十地皆有,是複。對立將融者,為有可齊等,今融等覺入妙覺也。」准前下,疏主更疑此經文局,恐梵本廣。言此是諸佛遊履觀門,纔消玄旨者,疏三云:「未有入造疏,我今纔方消釋玄妙之理也。」

「是種種地,皆以金剛。」

後、結,文三:初、通明一喻。

箋云:為前地地皆有金剛無間解脫道。

「觀察如幻。」

箋云:如幻是真,似有不有,如生不生。

「十種深喻。」

箋云:幻、陽𦦨、夢、影、乾城、響、水中月、無、空花、旋火。

「奢摩佗中。」

箋云:是定。

「用諸如來,毗婆舍那。」

箋云:是慧。

「清淨修證。」

箋云:修是能修,證是所證。

「漸次深入。」

箋云:雖是行布地地,皆與法界體齊。

「阿難!如是皆以三增進故。」

又攝漸資階。

箋云:三精進,則除助□,刳正性,□,現業。

「善能成就,五十五位,真菩提路。」

箋云:則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四加行、十地、等覺,成五十五。此結同別教,合具六十位也。

「作是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

後定標邪正,勸依今演。然修階備演,頓漸雙收,則法理將圓,孤標了義,奢摩辨境,標舉未談,演勢將□,亦合自宣微訣。聖徒親稟,言下趨真,意化當生,亦合廣彰流布。

箋云:疏言頓漸雙收者,言此六十聖位,乃頓中漸說。欲使□頓者,不昧修階。履漸者,漸中明頓。孤標了義者,孤然標此經,是了義之教。奢摩辨境者,則除魔一分。標舉未談者,前雖標,此中未說也。約此一分,合在正宗萬行圓資後說。意謂既說六十聖位,便合有行人依之修行。既爾修行,必有魔事。緣為文殊菩薩起來請經題目,乃隔在流通文中。疏云:「貫理前収,隨文後攝。聖徒親稟,言□趨真。」乃牒前結位也。意化當生下,是生起向□流通分。

爾時文殊師利法王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當何名是經?我及眾生云何奉持?」

後、流通分,文分四段:初請號流通,次防邪護正,三除魔保定,四運教彌興。且妙法無名,人無仰趣。邪迷不識,正化將沈。魔不□除,學流虗倦。教無興運,法乃潛流。故先建真宗,法幢高指。次宣迷業,邪見心摧。妄習既停,然遵妙定。搜魔辨境,覺路清夷。異感不生,順歸如海。證心功畢,方運能詮。則慈棹飛流,舟安運速。二彰人立。兩約經言,人正法昌,流通義足。此初,文二:初、文殊請目。

箋云:流為流傳,通為通達,意表如來談真不扃,殷懃付囑,顯教功深,意為迷生,流傳末代,簡斯了義,親證佛心,流傳妙理,展轉無窮,人授多人,流通莫盡。且初請號流通者,是故文殊從法坐起,來請經題目,於是世尊廣答十一般之名云。佛告文殊:「是經名大佛頂悉呾多鉢呾囉無上寶印,乃至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等,汝當奉持。」疏云:「且妙法無名,人無仰趣者,言微妙教法,無其名目,末代學法之人,無依之修行,仰慕趣向,故說十一般名了,便知趣向首楞嚴妙定也。」邪迷不誡,正化將沈者,邪見迷妄,撥無因果作用實事,墮惡趣者,若不誡約,真正教法將沈,故說十習因、六交報果,令眾生知,憶忘如一,未出色陰,有多般魔事,令其不被魔之擾亂也。教無興運,法乃潛流者,謂教法無興起運動,法乃潛隱流行也。世尊向下將一人作罪,一人作福,二人校量,廣讚傳經功能,流傳末代,一人授與多人,燈燈莫盡。先建真宗,法幢高指者,言教法興顯,如幢高然標指也。次宣迷業,邪見心摧者,十習因、六交報,迷妄之業,邪師、邪見、邪教,自邪思惟,撥無因果等邪見之心摧下也。虗妄習氣既停,然可遵乎妙定,搜尋五十重魔事,辨定門境界,或是六十二異計,十六異計悉皆歸真如法性之海也。證心功畢下,證自真心,功能畢備,傳教化人,自利利佗,慈悲如棹如飛等流,教法如舟,運載眾生迅速,自然流入薩婆若海。

佛告文殊師利:「是經名大佛頂。」

後、佛敘群名,文二:初、廣明經號,文五:初、就佛彰名。文四:初、紫金圓頂。

「悉呾多般呾囉。」

二、白傘流奇。

箋云:白是眾色之本,表體清淨,傘則蓋覆有情。

「無上寶印。」

三、寶印呈奇。

箋云:無上則更無加過,寶則寶覺真心,印則即認無缺。又一切諸佛皆依此經悟所證理,如印印泥,更無前後。

「十方如來,清淨海眼。」

四,青蓮顯照。

箋云:清淨則離煩惱、所知二障。海是理,言真理如海,周徧無涯。眼是智,智如眼,照物不殊。此乃理智冥合也。

「亦名救護親因度脫阿難。」

四、陳宗約救,文二:初、救慶喜沈迷。

「及此會中,性比丘尼,得菩提心,入徧知海。」

後引登伽密證。

「亦名如來密因修證了義。」

三,雙標了義。

「亦名大方廣妙蓮華王。」

四、顯淨能生,文二:初、上比香蓮。

箋云:大者曠兼無際,方以正法自持,廣以毫𨤲相融,妙則體離能所,蓮華則開敷芬馥,況果極因圓,王則自在彰名。

「十方佛母陀羅尼呪。」

後、下彰佛母。

箋云:佛母者,出生報化也。

「亦名灌頂章句。」

五、總持三昧,文二:初、彰呪法。

箋云:灌頂則如甘露,亦類輪王也。

「諸菩薩萬行首楞嚴。」

後、攝菩薩證門,言標五喻,三比佛身,二況無情,三該眾聖,二明真句,一約佛心,文含十句,理括群因,文炳易知,不勞繁配。

箋云:疏云言標五喻,則佛頂、寶印、海眼、蓮華;三比佛身,則佛母、佛頂、佛眼;二況無情,則寶印、蓮華;三該眾聖,則度脫阿難、性比丘尼、諸菩薩萬行;二明真句,則悉怛多灌頂章句;一約佛心,則如來密因。文含十句者,除佛心一,餘有十也。

「汝當奉持。」

後,勑捧靈詮。然藥能除病,迷方者返益其痾;法雖運人,迷法者返招其墮。況時當濁劫,佛日韜光,垢習尤強,道心微劣。不能亡心會旨,拂翳清神,徒以漏智窺真,迷中逞悟。或撥無因果,邪見偏增,導引俱然,轉遭漂墮。大權靈照,遠備津梁,覩比遙傷,寧無顯請?

箋云:依能詮文,悟所詮理,雙斷二障,雙證二空,然後利樂一切有情,令其依教修行,悟無上菩提。此答奉持之意。疏云藥能治病者,指前文皆藥治眾生心病。迷方者,返益其痾。迷其方法,乃認指為月,轉增益其痾,病甚曰痾。[A29]已【CB】,巳【卍續】上是喻,況下法合。撥無因果者,言今生既無異熟因,來世何處得果?撥道無因無果也。邪見偏增者,六十二異計等。導引俱然者,導乃師,引乃資,言師資俱迷大權,生起下文。

說是語[A30]已【CB】,巳【卍續】,即時阿難及諸大眾,得蒙如來開示密印般怛囉義,兼聞此經了義名目,頓悟禪那修進聖位增上妙理,心慮虗凝。

次、防邪護正,文三:初、假陳迷業,文三:初、敘伸儀,文二:初、述悟。

箋云:然邪迷不誠,正化將沈,是故阿難便請云:猶如寶蓮香比丘尼等。於是世尊廣說一切世間六趣眾生,以十習為因,受六交報等事而答之。

「斷除三界,修心六品,微細煩惱。」

六品煩惱者,初果[A31]已【CB】,巳【卍續】斷,於三現力進除餘六。此如常述,餘文可知。

箋云:六品煩惱者,謂初果、未入果,在加行位,既伏三界九地分別煩惱,進伏欲界九品中俱生前三品煩惱,出觀來斷。今欲進斷欲界六品俱生,便取第三果,[A32]已【CB】,巳【卍續】超第二。若上二界八地,每地九品,隨利鈍斷。疏云初果[A33]已【CB】,巳【卍續】斷,於三現力,進除餘六者,三界九地十使俱生煩惱,分為九品,上上品云云。斷前三品,證初果;斷後六品,證第三果。此約三界九地八十八使分別煩惱,向見道前斷,更修三品俱生煩惱,出觀便證初果。須陀洹依前入觀,斷第二三品,出觀來得現聞,經力加被,智慧猛利,又進後三品,所以超第二,取第三陀那含,約超果。

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大威德世尊!」

後、伸儀

箋云:將欲請法,先歎於佛。

「慈音無遮。」

箋云:無遮,徧益義。

「善開眾生微細沈惑。」

箋云:善能開通眾生微細,是俱生煩惱,或是根本無明,言我前[A34]已【CB】,巳【卍續】斷了。

「令我今日,身心快然,得大饒益。」

箋云:身是法身,心乃貞實心。

「世尊!若此妙明真淨妙心本來徧圓。」

次、申述業理,文二:初,述疑,文二:初,就真。

箋云:牒前本來周徧圓滿,是本覺理。

「如是乃至,大地草木。」

箋云:是所依,依報。

「蠕動含靈。」

箋云:能緣正報。

「本元真如,即是如來成佛真體。」

箋云:言此大地草木蠕動等,既是本元真如,在有情名佛性,在無情名法性。如前文云:「我與如來寶覺真心無二圓滿。」

「佛體真實,云何復有地獄、餓鬼、畜生、修羅、人、天等道?」

箋云:問:既是本來,云何更有虗妄輪迴六道四生?諸教明六道,此經添仙成七。

「世尊!此道為復本來自有?」

後、約妄,文二意:初、問法爾施為。

「為是眾生妄習生起?」

後、問生因習起。

「世尊!如寶蓮香比丘尼持菩薩戒,私行婬欲,妄言行婬,非殺、非偷,無有業報。發是語[A35]已【CB】,巳【卍續】,先於女根生大猛火,後於節節猛火燒然,墮無間獄。」

後、引事,文三:初、引寶蓮現受。

箋云:節節,乃身分也。

「琉璃大王、善星比丘。琉璃為誅瞿曇族姓。」

次、明王庶生沈。

箋云:琉璃大王為誅瞿曇族七萬三千人,是佛種也。後乘船恒河,被火焚燒,然後生身陷無間獄。

「善星妄說一切法空,生身陷入阿鼻地獄。」

箋云:佛住王舍城,城中有一尼乾,名苦得,常說煩惱無因無緣,解脫無因無緣。善星白佛:「苦得是真阿羅漢。」佛言:「癡人,彼非阿羅漢。」爾時善星於苦得所,乃說上事,囑令作諸方便,當令瞿曇墮妄語中。爾時苦得斷食,至第七日食黑蜜,後飲冷水,腹痛而終。終[A36]已【CB】,巳【卍續】,同學舁屍置寒林中,受食吐餓鬼形。善星至寒林,見苦得受食吐鬼,拳脊蹲地,即還告佛:「苦得尼乾死後,生三十三天。」佛言:「癡人,阿羅漢無有生處。」「今受食吐餓鬼身。」佛言:「我常為說真實法。善星絕無信,□因近惡女,起大邪見,說無佛無法,無有涅槃。」佛言:「大眾!汝若不信,善星近在尼連河,可共往問。」佛與迦葉同往,遙見佛來,即生邪惡之心,以惡心故,墮阿鼻獄。「譬如有人沒圊廁中,有善知識以手撓之,若得首髮,便欲拔出,久求不得,爾乃息意。我亦如是,求覓善星,微少善根,便欲拔濟,終日求之,不得如毛髮許,是故不得拔其地獄。」此二與前寶蓮香比丘尼,是自作業,後墮地獄私招中,又有同分。

「此諸地獄為有定處。」

後、結問,文二:初、明定處。

箋云:是問同分地獄。同分者,有天同分、人同分、地獄同分。此地獄同分,同造無明業,同感地獄苦。

「為復自然?」

後、問自然。

「彼彼發業,各各私受。」

箋云:是問私招。

「惟垂大慈,發開童蒙,令諸一切持戒眾生,聞決定義,歡喜頂戴,謹潔無犯。」

後、請垂真決。

箋云:發開童蒙者,如童子蒙昧無知,欲聞決定義,請佛決定為說,為復是私招?為復是同分?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八(之下)

佛告阿難:「快哉此問!」

次、勑歎許宣。

箋云:利樂有情問,為賓請益問。

「令諸眾生,不入邪見。」

箋云:則撥無因果,墮惡趣空。

「汝今諦聽,當為汝說。阿難!一切眾生實本真淨,因彼妄見有妄習生,因此分開內分外分。」

後、廣明因果,文二:初、雙因略演,文二:初、總標。

箋云:內分則情,外分則想。

「阿難!內分即是眾生分內。」

後、別釋,文二:初、單釋二因,文二:初、內畜情因,文三:初、標。

「因諸愛染。」

次、述,文二:初、述愛生流。

箋云:則染之一法。

「發起妄情。」

箋云:發起虗妄之情。

「情積不休。」

憶云:今日明日,情愛無有休息。

「能生愛水」。

箋云:愛人心下,故感水流。

「是故眾生,心憶珍羞,口中水出。」

後、廣明聞潤,文四:初、心憶珍羞。

箋云:皆是愛心也。

「心憶前人,或憐或恨,目中淚盈。」

二、心憶前人。

箋云:所憶前人,或憐惜,或嫌恨,俱淚流也。

「貪求財寶,心發愛涎,舉體光潤」。

三、貪求財寶。

「心著行婬,男女二根,自然流液。」

四、心著行婬。

「阿難!諸愛雖別。」

後、結。

箋云:則心憶珍羞,貪求財寶等。

「流結是同。」

箋云:俱從根本無明變起,或可情之一法。

「潤溼不昇,自然從墜,此名內分。」

箋云:然情之一法,重濁不能將昇,故沈於下。

「阿難!外分即是眾生分外。」

後、外凌虗想,文三:初、標。

「因諸渴仰。」

次、述,文二:初、述想生由。

箋云:取著前境,如思醋梅,口中水出,如人渴思水,身心仰變。

「發明虗想。」

箋云:然想輕於情,故虗通光明。

「想積不休。」

箋云:今日想,明日想,無有休息。

「能生勝氣。」

箋云:能生殊勝氣分,則想也。

「是故眾生心持禁戒,舉身輕清。」

後、廣述同昇,文五:初、心持禁戒。

「心持呪印,顧雄毅。」

二、心持呪印。

箋云:呪則天蓬黑殺等呪。印則結印存想,或正𮨇,或邪視。雄則威雄。毅則剛毅。

「心欲生天,夢想飛舉。」

三、心欲生天。

「心存佛國,聖境冥現。」

四、心存佛國。

「事善知識,自輕身命。」

五、事善知識!

「阿難!諸想雖別。」

後、結。

箋云:前來一一不同。

「輕舉是同。」

箋云:皆是想之一法。

「飛動不沈,自然超越。」

箋云:則,輕舉也。

「此名外分。」

箋云:想則取象,故外情內可知。

「阿難!一切世間。」

後、雙明十果,文三:初、總明交現。

箋云:是所依。

「生死相續。」

箋云:蘊起名生,蘊滅名死,是能依有情。

生從順習。

則生為順果,乘業廣為三業,恒行順生身意。

「死從變流。」

則乘生所習,業果冥成,果熟酬因,心隨業轉,變無形之念,成有相之資,乘業遷形,故曰流變。

「臨命終時。」

箋云:生有謝,死有至。

「未捨煖觸。」

箋云:五、六、七識一時先去,唯有心煖,則執受八識猶在。

「一生善惡,俱時頓現。」

箋云:向此時間,生平苟造善業,即見樓臺殿閣,諸佛境界。苟造惡業,即見蒺棃叉棒,牛頭獄卒等事。

「死逆生順。」

次、別釋,文七:初、天,文二:初、純想生天。

箋云:所受異報,逆其在生,所造順身,意之業也。

「二習相交。」

箋云:則生有滅,死有現。

「純想即飛,必生天上。」

箋云:此約純是,想即生為天人,天以光絜自在為義。

「若飛心中,兼福兼慧,及與淨願,自然心開,見十方佛,一切淨土,隨願往生。」

後、兼因淨土。

「情少想多,輕舉非遠,即為飛仙。」

次,仙,文二:初,單,文四:初,仙。

箋云:九分想,一分情也。

「大力鬼王。」

次、鬼王。

箋云:八分想,二分情。

「飛行夜叉。」

三、叉。

箋云:七分想,三分情。

「地行羅剎。」

四、剎。

箋云:六分想,四分情。

「遊於四天所去無礙。其中若有善願善心護持我法,或護禁戒隨持戒人,或護神呪隨持呪者,或護禪定保綏法忍,是等親住如來座下。」

後、助。善願恒思廣益,善心慈念無傷。護法菩薩大心護戒,七支清淨。隨戒則不違佗志,或諮受依從。護呪則依法誦持,隨呪則稟依佗教。護禪,自護乃恒居淨所,護佗則令不驚狂。淨業尅充,蓮臺暗就。據因明果,義有兩重。舉一而言,意可通悉。

箋云:疏言暗就,則親近佛也。據因明果者,據此因中,曾在人間,或發善心,乃至護禪定,故果感在仙。在羅剎等,亦有此心,義有兩重。舉一而言者,義兩重,人中至仙趣等,舉一則且言仙等。

「情想均等,不飛不墜,生於人間」。

三、人道,文二:初、均生人道。

箋云:五分情,五分想也。

「想明斯聰,情幽斯鈍。」

後、明根聰鈍。

「情多想少,流入橫生。」

四、畜,文二:初、本。

箋云:前是情少想多,此中明情多想少。六分情,四分想,為畜生類。

「重為毛群。」

後兼。

箋云:業重者,猪、羊、馬等。

「輕為羽族。」

箋云:業輕者,空中飛禽羽族也。

「七情三想,沈下水輪,生於火際,受氣猛火,身為餓鬼。」

五、鬼,文二:初、本。

箋云:沈下水輪,水在火上也。生於火際,在水之下,火之上,火邊際也。受氣猛火,氣分猛𦦨,一時俱火。

「常被焚燒,水能害[A37]己【CB】,巳【卍續】。無食無飲,經百千劫。」

後、兼。

箋云:餓鬼飲水,化為膿血,故害於[A38]己【CB】,巳【卍續】

「九情一想,下洞火輪,身入風火二交過地,輕生有間。」

六、無間,文二:初、輕。

箋云:在火輪之下,風輪之上,上火下風,風火相交過,地獄居其中。

「重生無間,二種地獄。」

後、重。

「純情即沈入阿鼻獄。」

七、阿鼻,文二:初、本。

箋云:梵語阿鼻,唐言無間。此舉梵語是罪重者,前無間又輕。

「若沈心中有謗大乘,毀佛禁戒,誑妄說法,虗貪信施,濫膺恭敬,五逆十重,更生十方阿鼻地獄。」

後、兼。

箋云:言十方阿鼻地獄又重於前。

「循造惡業,雖則自招。」

後、結同分,文二:初、述私招。

箋云:此答私招。

「眾同分中,兼有元地。」

後、明同受兼有元地者,器界立同,分有定處也。然想為興運,發業功強,愛念滋煩,能成潤種。此則總名都目,綰敘雙因,別業千差,形分萬類。若不盡搜迷習,對果酬因,何以知佛智窮微,凡愚勗進?

箋云:此答亦有同分也。

「阿難!此等皆是彼諸眾生自業所感。」

後、垢淨遐明,文二:初、明垢因招墜,文二:初、現習垢因,文二:初、雙標,二、目,文二:初、則指前招果。

「造十習因。」

後、明所習元因,文三:初、舉因。

「受六交報。」

次、顯果。

「云何十因?」

後、徵因。

「阿難!一者、婬習交接,發於相摩,研摩不休,如是故有大猛火光於中發動。」

後、別釋因差,文十:初、婬,文五:初、乘因發相。

箋云:習,慣習也。二根相交接,能所相研摩,從劫至劫不休也。

「如人以手,自相摩觸,煖相現前。」

次、立喻雙明。

箋云:言如人以兩手相摩,既久煖現,今既以染為因,地獄之中即見大火光現。

「二習相然,故有鐵床、銅柱諸事。」

三、感苦彰因。

箋云:二習相燒然,故有如是感果。鐵床、銅柱,皆是於火。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行婬同名欲火。」

四、佛名因相。

箋云:色目,稱謂也。同名欲愛之火。

「菩薩見欲,如避火坑。」

五、行人觀厭。

「二者、貪習交計。」

二、貪,文五:初、乘因發相。

箋云:則相交計度也。

「發於相吸,吸擥不止。」

箋云:吸,內息也。擥,手取也。

「如是故有積寒堅冰於中凍冽。」

箋云:貪人心下感水有益,潤果中招積寒等。

「如人以口吸縮風氣,有冷觸生。」

次、立喻雙明。

「二習相凌,故有吒吒、波波、囉囉。」

三、感苦彰因。

箋云:波波下攝取噓噓,此四從聲立名,受凍之聲也。

「青、赤、白蓮、寒冰等事。」

箋云:攝取一紅蓮,此四取色為名,凍身作此色也。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多求,同名貪水。」

四、佛名因相。

「菩薩見貪,如避瘴海。」

五、行人觀厭。

箋云:大海之中,有瘴癘氣。

「三者、慢習交凌。」

三、慢,文五:初、乘因發相。

箋云:交相凌滅。

「發於相恃。」

箋云:倚恃自家能解。

「馳流不息。」

箋云:馳騁流逸,不曾止息。

「如是故有,騰逸奔波,積波為水。」

箋云:如是指因,故有感果騰身,流逸奔波,在業海之中,被水淹浸。

「如人口舌,自相緜味,因而水發。」

次、立喻雙明。

「二習相鼓,故有血河、灰河、熱砂、毒海、融銅、灌吞諸事。」

三、感苦彰因。

箋云:毒海者,言受罪之人,落此海中,多毒龍、毒獸、毒魚等。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我慢,名飲癡水。」

四、佛名因相。

箋云:慢有多種,皆不出我慢為總執。我能知能解,輕慢於人,此乃舉總攝別。

「菩薩見慢,如避巨溺。」

五、行人觀厭。

「四者、嗔習交衝。」

四、嗔,文五:初、乘因發相,文二:初、略。

箋云:大曰嗔,小曰恚。能所惡氣,交衝而起。

「發於相忤,忤結不息。」

箋云:相抵忤也。

「心熱發火,鑄氣為金。」

箋云:為金則堅,言執是嗔心堅強也。

「如是故有刀山、鐵𣐍、劒樹、劒輪、斧鉞、鎗鋸。」

後、廣。

「如人冤,殺氣飛動。」

次、立喻雙明。

「二習相擊,故有宮割。」

箋云:宮割,則古者五刑:墨,刻額也;劓,截鼻也;剕,刖足也;宮,淫刑也;大辟,死也。

「斬、斫、剉、、槌、擊諸事。」

箋云:槌則槌陰,擊則擊脇。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嗔恚,名利刀劒。」

四、佛名因相。

「菩薩見嗔,如避誅戮。」

五、行人觀厭。

箋云:誅自[A39]己【CB】,巳【卍續】,戮六親也。

「五者、詐習交誘。」

五、詐,文五:初、乘因發相。

箋云:詐者,謂罔冐他故,矯設異儀,諂曲為性也。誘則誘引於他。

「發於相調。」

箋云:調弄於佗。

「引起不住。」

箋云:延,引也。

「如是故有繩木絞校。」

箋云:以繩為絞,以木為校。《周易》云:「荷校滅耳。」

「如水浸田,草木生長。」

次、立喻雙明。

「二習相延,故有杻械、枷鎖、鞭杖、檛棒諸事。」

三、感苦彰因。

箋云:在手曰杻,在足曰械,在項曰枷。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姧偽,同名讒賊。」

四。佛名因相。

「菩薩見詐,如畏犲狼。」

五。行人觀厭。

箋云:犲亦狼屬。《說文》云:「似犬,銳頸而白頰。」

「六者、誑習交欺。」

六、誑,文五:初、乘因發相。

箋云:誑者,謂獲利譽,矯現有德,詭詐為性,或欺慢於人。

「發於相罔,誣罔不止。」

箋云:罔則欺罔。

「飛心造姧。」

箋云:飛心,起心也。

「如是故有,塵土屎尿,穢汙不淨。」

箋云:故有塵土,是誑生、罔冐故招。如晴明空,忽生塵土,如正真心,妄志詭譎也。

「如塵隨風,各無所見。」

二、立喻雙明。

「二習相加,故有沒溺、騰擲、飛墜、漂淪諸事。」

三、感苦彰因。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欺誑,同名劫殺。」

四、佛名因相。

「菩薩見誑,如踐蛇虺。」

五、行人觀厭。

箋云:虺者,南中虵也。《爾雅.釋魚篇》云:「蝮虺[A40]博【CB】,愽【卍續】三寸,首大如臂。」注云:「身長三寸,首如臂指。」此白種蛇為蝮虺也。

「七者、怨習交嫌,發于銜恨。」

七、怨,文五:初、乘因發相。

箋云:怨者,含恨不休為性。

「如是故有飛石投礰。」

箋云:礰,《釋名》:「小石也。」

「匣貯車檻,甕盛囊幞。」

箋云:車檻未見,餘經所述王法或有之。昔有王作車,八十八輻,無輞,相如櫃,有四面,四面各竄其釘,置罪人向中,以牛駕走。

「如陰毒人,懷抱畜惡。」

二、立喻雙明。

箋云:陰,隱也。隱毒在心,畜惡可知。

「二習相吞,故有投擲、擒捉、擊射、拋撮諸事。」

三、感苦彰因。

箋云:吞,猶含恨也。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怨家,名違害鬼。」

四、佛名因相。

箋云:違害鬼,則損舍利弗之鬼也。

「菩薩見怨,如飲鴆酒。」

五、行人觀厭。

箋云:《廣志》云:「其鳥大如鶚,紫綠色,有毒,頭長七八寸,食蛇蝮,以其毛歷飲食則殺人。」

「八者、見習交明。」

八、見,文五:初、乘因發相。

箋云:妄見交相明白也。

「如薩迦耶。」

箋云:則身見是總為妄,執身為我解也。

「見禁戒取。」

箋云:見則邊見,但見一邊,如見斷一向斷,見常一向常。禁戒則戒禁,作鷄狗二戒也。取是見取,見是能見,取則所取之境。

「邪悟諸業。」

箋云:則邪見也。

「發於違拒。」

箋云:於諸佛正見相違拒也。

「出生相返。」

箋云:邪見出生一切惡法,正見出生一切善法,故相返也。

「如是故有王使主吏證執文籍。」

箋云:王則閻羅王,使則使者、主獄、主吏、典吏。

「如行路人,來往相見。」

次、立喻雙明。

「二習相交,故有勘問、權詐、考訊、推鞠、察訪、披究、照明善惡童子,手執文簿、詞辯諸事。」

三、感苦彰因。

箋云:權,用權道誘引。詐,乃詐問於佗。考,則窮考。訊,則問訊。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惡見,同名見坑。」

四、佛名因相。

「菩薩見諸虗妄徧執,如入毒壑。」

五、行人觀厭。

箋云:壑中有毒蛇、毒龍等,謂之毒壑。

「九者、抂習交加,發於誣謗。」

九、抂,文五:初,乘因發相。

箋云:抂者,抑壓良善,加諸非過為性。

「如是故有合山合石,碾磑耕磨。」

箋云:磑,小磨也。

「如讒賊人,逼抂良善。」

次、立喻雙明。

「二習相排,故有壓捺、搥按、蹙漉、衡度諸事。」

二、感苦彰因。

箋云:相排則排比也。壓,將物壓之。捺,以木捺住之。衡度則釘人之具,以□□木為衡,似門木,隨人身手為度。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怨謗,同名讒虎。」

四、佛名因相。

箋云:讒虎,未見餘文。昔魏國君使於龐恭,入趙,恭懼有讒人,臨行謂魏君曰:「今有一人言市中有虎,君信之乎?」答言:「不信。」恭曰:「二人言之,君信之乎?」答言:「疑之。」恭曰:「三人言之,君信之乎?」答曰:「信。」恭曰:「夫市無虎明矣,三人言誠有虎。趙、魏相去遠於市矣,而讒臣者非止三人,願君察之。」於是辭行,未及還而乃讒言先至,果不得見於魏君矣。

「菩薩見抂,如遭霹𮦷。」

五、行人觀厭。

「十者、訟習交諠,發於藏覆,如是故有鑒見照燭。」

十、訟,文五:初、乘因發相。

箋云:訟,辭訟於人也。發於藏覆者,發佗人陰私之事也。

「如於日中,不能藏影。」

次:立喻雙明。

「故有惡友、業鏡、火珠,披露宿業對驗諸事。」

三、感苦彰因。

箋云:惡友則證於人,業鏡火珠則照於人。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覆藏,同名陰賊。」

四、佛名因相。

箋云:陰賊,則心下陰隱如賊。

「菩薩觀覆,如戴高山,履於巨海。」

五、行人觀厭。然群生造業,業乃恒沙。舉簳収枝,總言於十。三為根本,慢亦俱生。怨抂訟嗔,上傍生誑。詐二貪邊,附起五利。使迷真妄度,癡族同収。婬亦貪収,慢為癡攝。貪因癡起,嗔約貪生。推本窮源,無明殖始。迷一真為二分,失一寂為四生。分一妄八萬四千塵勞,縱一迷彌輪六趣。略陳因義,果相標名。勗進迷徒,宜令廣辯。

「云何六報?」

後、當乘業果,文二:初、明異熟,文三:初、總標,文三:初、徵招果。

箋云:六交報有二說:或眼根交耳鼻等根,六根各相交也;或因與果交。

「阿難!一切眾生六識造業。」

次、識造根流。

箋云:眼識乃至意識,各各造業,不同因中為能造,地獄中為所造。然前五識造業,地獄中果相現前受別報,六識是總報,何不言第七與第八,唯言六識?謂第六識對境強盛分別,第七唯內緣不對境,第八白淨無記。

「所招惡報,從六根出。」

箋云:因地獄中果相現。

「云何惡報從六根出?」

後、徵根、塵、報。然增上果,則異熟等流皆有,思之可解。或一具三,此陳偏勝。

箋云:夫言三果異熟等流,皆有思之可解者,如地獄中種種苦具增上,此是異熟增上。如地獄受苦,與生時六根所造等齊,而有增上苦具,亦等流增上。或一具三者,或地獄中果異時而熟,是異熟;或與生時等齊流類,故言等流;或有種種苦具增上殊勝故,故言增上。

「一者見報,招引惡果。」

次、別釋,文六:初、眼根,文五:初、標因引果。

箋云:因中眼緣前境,果感招引惡果,因中為能招引,果中為所招引。

「此見業交,則臨終時先見猛火滿十方界。」

次、業相先呈。

箋云:則臨終時,招報之時也。

「亡者神識飛墜,乘煙入無間獄。」

三、中陰乘生。

箋云:神識中陰,身識也。地獄居下,則亡者飛上,然後倒頭,從下入地獄。此順諸教所論。

「發明二相。」

四、覩前幽顯,文三:初、標。

「一者明見,則能徧見種種惡物,生無量畏。」

次、明

箋云:毒龍蛇等種種惡物,然五識有對境,有不對境之時。

「二者暗見,寂然不見,生無量恐。」

後、暗。

箋云:暗見則無見,此是不對境時。

「如是見火。」

五、業流交報,文五:初、燒聽。

箋云:此句下少一句,經應云:燒見能為熱砂熱灰在眼。合有此句,恐文失落。

「燒聽能為鑊湯洋銅。」

箋云:為耳為坎,坎屬水,水遭火燒,故成鑊湯。

「燒息能為黑煙紫𦦨。」

次、燒息。

「燒味能為焦丸鐵糜。」

三、燒味。

箋云:焦丸,熱鐵為丸也。糜,粥也。以鐵粥灌罪人口。

「燒觸能為熱灰爐炭。」

四、燒觸。

「燒心能生星火,迸灑煽鼓空界。」

五、燒心。

箋云:謂輕安一種,欲界全無,一切眾生第六識心攀緣,逐境喧囂,動掉果中,招感星火,迸灑空界。

「二者、聞報招引惡果。」

二、耳根,文五:初、標因引果。

「此聞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波濤,沒溺天地。」

次、業相先呈。

「亡者神識,降注乘流,入無間獄。」

三、中陰乘生。

箋云:降注從水中下,乘流頭車,入無間獄。

「發明二相。」

四、覩前幽顯,文三:初、標。

「一者開聽,聽種種閙,精神愗亂。」

次、開。

箋云:愗,悶也。開聽則聞於前境。

「二者閉聽,寂無所聞,幽魄沈沒。」

後、閉。

箋云:閉聽不聞,前境沈沒者,深沈沒溺也。

「如是聞波注聞,則能為責為詰。」

五、業流交報,文六:初、注聞。

箋云:注聞乃耳根也。責則勘責,詰則詰問。

「注見則能為雷、為吼、為惡毒氣。」

次、注見。

箋云:毒龍、毒蛇等氣。

「注息則能為雨為霧,灑諸毒虫,周徧身體。」

三、注息。

「注味則能,為膿為血,種種雜穢。」

四、注味

「注觸則能為畜、為鬼、為糞、為尿。」

五、注觸。

箋云:為畜為畜形,為鬼為鬼形。

「注意則能為電為雹,摧碎心魄。」

六、注意。

箋云:為雹,為天上降下之雹。

「三者、齅報招引惡果。」

三、鼻根,文五:初、標因引果。

「此齅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毒氣充塞遠近。」

次、業相先呈。

箋云:為因中聞香,貪好之氣;果中業感,先聞惡毒之氣。

「亡者神識,從地踊出,入無間獄。」

三、中陰乘生。

箋云:地獄或地中踊出,或空而現,俱約隨業而感。

「發明二相。」

四、覩前幽顯,文三:初、標。

「一者、通聞被諸惡氣熏極心擾。」

次、通。

箋云:言惡毒之氣熏人極多,令心擾亂。

「二者塞聞,氣掩不通,悶絕於地。」

後、塞。

「如是齅氣衝息,則能為質為履。」

五、業流交報,文六:初、衝息為質,感受地獄異熟。質為履,則所趣之處。凡根本□業,則果感處所及能受異熟身。餘為所受。餘並如文。

「衝見則能為火為炬。」

次、衝見。

「衝聽則能為沒為溺,為洋為沸。」

三、衝聽。

箋云:為洋銅灌罪人口,為沸湯煑罪人身。

「衝味則能為餒為爽。」

四、衝味。

箋云:餒者,餓也。爽者,差也。《道德經》云:「五味令人口爽。」

「衝觸則能為綻為爛,為大肉山,有百千眼,無量咂食。」

五、衝觸。

箋云:為綻,為泡綻也。為爛,為壞爛也。為大肉山,身作大肉山,肉山有百千眼,無量虫於中咂食。

「衝思則能為灰為瘴,為飛砂礰擊碎身體。」

六、衝思。

箋云:為灰灰土也。為瘴,山嵐瘴氣也。

「四者、味報招引惡果。」

四、舌根,文五:初、標因引果。

「此味業交,則臨終時,先見鐵網,猛燄熾烈,周覆世界。」

次、業相先呈。

「亡者神識,下透鐵網,倒懸其頭,入無間獄。」

三、中陰乘生。

「發明二相。」

四、覩前幽顯,文三:初、標。

「一者吸氣結成寒冰,凍冽身肉。」

次、吸。

「二者吐氣,飛為猛火,燋爛骨髓。」

後、吐。

箋云:餓鬼吐氣成火。燋,猶燒也。

「如是甞味歷甞,則能為承為忍。」

五、業流交報,文五:初、歷甞。

箋云:承忍者,皆罪身承受忍耐也。

「歷見則能為然金石。」

二、歷見。

箋云:為然金石擊於罪人。

「歷聽則能為利兵刃。」

三、歷聽。

「歷息則能為大鐵籠,彌覆國土。」

四、歷息。

「歷觸則能為弓、為箭、為弩、為射。」

五、歷觸。

「歷思則能為飛熱鐵,從空而下。」

六、歷思。

「五者、觸報招引惡果。」

五、身根,文五:初、標因引果。

「此觸業交,則臨終時先見大山四面來合,無復出路。」

次、業相先呈。

箋云:生時貪觸細滑等境,死時乃見來山四面,合罪人身。

「亡者神識,見大鐵城,火蛇火狗,虎狼師子,牛頭獄卒,馬頭羅剎,手執鎗矟,駈入城門,向無間獄。」

三、中陰乘生。

箋云:矟,木作,或即戟矟。

「發明二相。」

四、覩前幽顯,文三:初、標。

「一者合觸,合山逼體,骨肉血潰。」

次、合。

箋云:潰,散也。

「二者離觸,刀劒觸身,心肝屠裂。」

後、離。

箋云:屠裂者,如屠物命分裂也。

「如是合觸、歷觸,則能為道、為觀、為廳、為案。」

五、業流交報,文六:初、歷觸。

箋云:為道則為所遊之路,為觀則誑現花林異相,廳案則冥司推鞠之所也。

「歷見則能為燒為爇。」

次、歷見。

「歷聽則能為撞為擊,為剚為射。」

三、歷聽。

箋云:剚則刀入肉聲。

「歷息則能為括,為袋,為考,為縛。」

四、歷息。

箋云:括,結也。言為袋結之。為考,推考也。

「歷甞則能為耕為鉗,為斬為截。」

五、歷甞。

箋云:鉗取罪人舌,以牛耕之。

「歷思則能為墜為飛,為煎為炙。」

六、歷思。

箋云:以湯煎之,以火炙之。

「六者、思報招引惡果。」

六、意根,文五:初、標因引果。

「此思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惡風吹壞國土。」

次、業相先呈。

箋云:第六識,因中喧囂動掉,果中先感風輪,似識不定。

「亡者神識,被吹上空,旋落乘風,墮無間獄。」

三、中陰乘生。

箋云:旋落者,迴旋墮落也。

「發明二相。」

四、覩前幽顯,文三:初、標。

「一者不覺,迷極則荒,奔走不息。」

次、不覺。

箋云:於生六識,有不與五同緣,於死亦所不覺。荒忙奔走,或東或西。

「二者不迷,覺知則苦,無量煎燒,痛深難忍。」

後、覺。

「如是邪思結思,則能為方為所。」

五、業流交報,文六:初、結思。

箋云:為方道處行。

「結見則能為鑒為證。」

次、結見。

箋云:善惡二童之所鑒證。

「結聽則能為大合石,為冰為霜,為土為霿。」

三、結聽。

箋云:霿,《爾雅.釋名》亡:「天氣下地不應曰雺也。與霿同。」

「結息則能為大火車、火船、火檻。」

四、結息。

箋云:車以乘之,船以載之,檻以檻之,此中三物,炎炎皆火,焚燒罪人。

「結甞則能為大叫喚,為悔為泣。」

五、結甞。

箋云:悔,悔恨也。

「結觸則能為大為小,為一日中萬生萬死,為偃為仰。」

六、結觸。然依根造業,果則雖齊,或業等差,寧同一揆?理宜疎簡,識本通論,使報不虗彰,勗除因妄。

箋云:為大,大身也。為小,小身也。萬生萬死者,此則悶絕假死假生,非實死實生也。偃,覆也。覆仰皆受業之身。疏云依根造業者,依六根造六交報也。果則雖齊者,一因酬一果,齊地。業有等差者,或有六根總造業,或有但向眼根作業,餘根不造,有其平等差別輕重也。揆,猶度也。言不可將一度量等之,就佗根本作業根通論,使一因酬一果,戒勗眾生修行也。

「阿難!是名地獄十因六果,皆是眾生迷妄所造。」

後、通結,文三:初、指迷通結。

箋云:因中為能造,地獄中則為所造。

「若諸眾生,惡業同造。」

次、述報分差,文五:初、阿鼻。

箋云:則十惡同造。

「入阿鼻獄,受無量苦,經無量劫。」

箋云:言地獄受苦無邊,劫數長遠。

「六根各造。」

次、無間。

箋云:是能造。

「及彼所作。」

箋云:是能造。

「兼境兼根,是人則入八無間獄。」

箋云:境上作罪,根上亦作罪,是兼境兼根。八獄者,八寒八熱也。

「身口意三作殺盜婬,是人則入十八地獄。」

三、十八。

箋云:身、口、意三,都是十惡,身三、意三、口四。今但造身三,口、意不造,則入十八地獄。

「三業不兼,中間或為一殺一盜,是人則入三十六地獄。」

四、三十六。

箋云:三業不兼者,不兼三業也。但行殺不盜,或但行盜不行殺,前之十八二分,分開為三十六,是越一倍也。

「見見一根。」

五、一百八。

箋云:是能見所見也。能見是根,所見是境。

「單犯一業。」

箋云:或眼根但犯色塵,耳根但分別聲塵,此則但犯一根,諸根不造。

「是人則入一百八地獄。」

箋云:前之三十六獄,三分分開為一百八獄,譬夫一擔分之為十,於其輕重,罪亦明矣。

「由是眾生別作別造,於世界中入同分地,妄想發生非本來有。」

後、總明無實。然浮生寄壽,石火流飇,不悟空花,恒思五欲,斯須造業,未及歡娛,業浪吞舟,四山冥合,刀輪粉骨,熾𦦨焚肌,鐵網籠圍,金丸射腹,一沈純苦,拂石殃形,正罪治終,仍生鬼畜。

箋云:由是眾生別作別造者,結答阿難前問:為當彼彼發業,各各私受?則私招地獄。言善星作業,而善星受。於世界中,入同分地者,則同分地獄,結答前問。為有定處?為復自然?意謂私招之中,亦有同分二種地獄也。妄想發生,非本來有者,則根本無明,結答前問:為復本來自有?為復眾生妄習生起?

「復次,阿難!是諸眾生非破律儀、犯菩薩戒。」

後、述等流,文二:初、鬼畜酬因,文二:初、乘因受鬼,文二:初、明罪畢乘生。

箋云:非,叱也。此則大小二乘戒俱犯也。科云:述等流者,因等果流,故曰等流。言因中造成諸業,果中受罪,便乃齊等故。

「毀佛涅槃。」

箋云:謗方等也。

「諸餘雜業。」

箋云:則十惡、五逆等。

「歷劫燒然後還,罪畢受諸鬼形。」

箋云:言地獄之中,歷劫被火焚燒也。

「若於本因貪物為罪,是人罪畢,遇物成形,名為怪鬼。」

次、酬因列報,文十:初、怪鬼。

箋云:本因貪物,託物成形,乘因稱果。

「貪色為罪,是人罪畢,遇風成形,名為魃鬼。」

二、魃鬼。貪色遇風,則或覩屈伸言笑,動止音聲,發起迷情,致生貪欲,當來受果,託動成形,想亂人心,報成魃鬼。

「貪惑為罪,是人罪畢,遇畜成形,名為魅鬼。」

三、魅鬼。貪惑則好生疑慮,又惑亂他心,遇畜疑生,果成於魅。

箋云:遇畜疑生,則遇畜生,因中疑惑,便生其類。

「貪恨為罪,是人罪畢,遇蟲成形,名蠱毒鬼。」

四、蠱毒鬼,貪恨則怨恨,蟲乃毒虫,果毒因嗔,如文可解。

「貪憶為罪,是人罪畢,遇衰成形,名為癘鬼。」

五、癘鬼,憶則繫想,傷形遇衰,或遇其衰禍,果招癘鬼,或癘鬼傷人,或云癩鬼,未見文說。

「貪慠為罪,是人罪畢,遇氣成形,名為餓鬼。」

六、餓鬼。貪慠則常生憍慢,負氣凌佗,託氣乘因,摧憍處餓,如文可解。

箋云:氣則風雲氣候也。

「貪罔為罪,是人罪畢,遇幽為形,名為魘鬼。」

七、魘鬼。貪罔則罔冒佗人,遇幽則酬因暗計。魘鬼魘人,乘因可解。

「貪明為罪,是人罪畢,遇精為形,名魍魎鬼。」

八、魍魎鬼。貪明或仰觀天宿,或樂顯色為緣,遇精還明,魍魎精類。

箋云:或樂顯色為緣,則煙雲塵霧也。

「貪成為罪,是人罪畢,遇則為形,名使鬼。」

九、使鬼。貪成則媒牙結媾,或樂成就世間諸事,遇明心顯,平直無私,伇使之流,酬因可當。

箋云:使者,被大力鬼王之所使。

「貪黨為罪,是人罪畢,遇人為形,名傳送鬼。」

十、傳送鬼。貪黨則好附明黨,遇人乃託附乘因。傳送附人,如文可解。

「阿難!是人皆以純情墜落,業火燒乾,上出為鬼。」

後、指因令悟,文三:初、指鬼乘因。

箋云:人之魂魄所歸曰鬼也。

「此等皆是自妄想業之所招引。」

次、指元妄。

箋云:前問佛體真實,云何復有地獄、餓鬼、六道等?佛令結答,此等皆是自妄想業之所招引。妄想則根本無明,或第六識。

「若悟菩提,則妙圓明,本無所有。」

後、指真令悟,如文可解。鬼形乘業,果盡因窮,殘報相仍,更居傍類。

「復次,阿難!鬼業既盡,則情與想二俱成空。」

後、畜報儻私,文三:初、業窮儻債,文二:初、明因果俱窮。

箋云:二俱成空,則情想二因造業,向鬼業則盡,畜生猶存。

「方於世間,與元負人怨對相值,身為畜生,酬其宿債。」

後、對怨償債。

「物怪之鬼,物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梟類。」

次、列果酬因,文十:初梟類。

箋云:此文皆約三重因果。如為鬼,則遇物成形,後向畜生之中,又為土梟類,附塊為兒,及得人身,情性頑鈍,於物無異。

「風魃之鬼,風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咎徵一切異類。」

二、咎徵類。

箋云:咎徵者,咎則過咎,徵則徵兆,或咎徵則虎狼之類。

「畜魅之鬼,畜死報盡,生於世間,多為狐類。」

三、狐類。

「虫蠱之鬼,虫滅報盡,生於世間,多為毒類。」

四、毒類。毒則蚖蝮等。

「衰癘之鬼,衰窮報盡,生於世間,多為蛔類。」

五、蛔類。蛔則身中諸虫也。

「受氣之鬼,氣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食類。」

六、食類。食類則雞、猪、羊、鹿等,此償殺食債。

「綿幽之鬼,幽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服類。」

七、服類。服類則蠶、虫等,亦酬宿債。准此,合明驢、馬、牛等償債,不言通悉。

「和精之鬼,和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應類。」

八、應類。應類則平常所應,如水惡、商羊、石鷰等。

箋云:水惡則江豚、白鱀等。商羊,《家語》云:「童謠曰:天將大雨,商羊皷舞。」

「明靈之鬼,明滅報盡,生於世間,多為休徵一切諸類。」

九、休徵類。休徵則麟、鳳、龜、鶴等。

「依人之鬼,人亡報盡,生於世間,多為循類。」

十、循類。循類則猫犬等傍生雖眾,舉類通収,一一□言,恐煩耳目。

「阿難!是等皆以業火乾枯,酬其宿債傍為畜生,此等亦皆自虗妄業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則此妄緣本無所有。」

後、指因令悟,文二:初、指因令悟。

「如汝所言,寶蓮香等及琉[A41]璃【CB】,瑠【卍續】王、善星比丘,如是惡業本自發明,非從天降、亦非地出、亦非人與,自妄所招還自來受,菩提心中皆為淨虗妄想凝結。」

後、牒問。明虗然一念為非治𠎝,歷劫三塗苦畢合復人流。

箋云:如汝所言下一科,經方結答。阿難問云:「世尊!若此妙明、真淨、妙心本來徧圓,如是乃至大地、草木、蠕動含露本元真如,即是如來成佛真體。佛體真實,云何復有地獄等?如寶蓮香、琉璃大王、善星比丘云何墮地獄等?」

「復次,阿難!從是畜生酬償先債,若彼酬者分越所酬,此等眾生還復為人,返徵其剩。」

後、復形人路,文三:初、剩債相仍,文四:初、返徵過分。

箋云:如其驢馬等,唯酬彼人分足,其人分外力,則招佗却為人,還徵分外之力也。

「如彼有力兼有福德,則於人中不捨人身,酬還彼力。」

次、隨業施酬,文二:初、約福人還。

箋云:若有力,則是齋戒力及福德力,則向人身便還也。

「若無福者,還為畜生,償彼餘直。」

後、無飲,畜償。

「阿難當知,若用錢物,或其力,償足自停。」

三、殺食怨深,文三:初、明財力易停。

「如其中間殺彼身命或食其肉,如是乃至經微塵劫相食相誅,猶如轉輪互為高下無有休息。」

後、述命怨難解。

「除奢摩佗及佛出世,不可停寢。」

四、勝緣方息。

「汝今應知,彼梟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頑類。」

次、歸人復類,文十:初、頑類。頑則觸途懵鈍。

「彼咎徵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愚類。」

二、愚類,愚乃不達玄門。

「彼狐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於佷類。」

三、佷類,佷則𢤱悷違人。

「彼毒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庸類。」

四、庸類,庸乃心虧妙智。

「彼蛔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微類。」

五、微類,微則人非齒錄。

「彼食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柔類。」

六、柔類,柔乃怯弱無剛。

「彼服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勞類。」

七、勞類,勞則力艱駈。

「彼應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於文類。」

八文類,文乃華詞麗藻。

「彼休徵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明類。」

九、明類,明則博通時務。

「彼諸循倫,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於達類。」

十、達類,達乃洞曉玄猷,中果酬因,如經可悉。

「阿難!是等皆以宿債酬畢,復形人道。」

後、歎苦傷迷,文二:初、明復本歸人。

「皆無始來業計顛倒,相生相殺,不遇如來,不聞正法,於塵勞中法爾輪轉,此輩名為可憐愍者。」

後、歎苦傷迷。然我等沈生曠劫,屢受羣殃。佛出世飄落三途,遇人身哀逢像末。雖翹誠聖旨,不那境劣心迷。若不懇志堅求,倐忽還漂巨海。喜逢圓教,誓化群生。點大夜之明灯,闢昏途之覺戶。遞相諮勸,速運三摩。永謝塵勞,同昇妙覺。向論因果,舉罪循酬。淨業修資,由宜別演。

「阿難!復有從人不依正覺修三摩地,別修妄念存想固形,遊於山林人不及處,有十仙種。」

後、演淨業高昇,文四:初、人中謬習,文三:初、總標仙錯。

箋云:言存想者,存想一聚心、心所也。

「阿難!彼諸眾生堅固服餌而不休息,食道圓成,名地行仙。」

次、別釋殊修,文十:初、地行仙。

箋云:服餌則大還丹、雄黃、朱砂、雲母等,食者資益義道,乃仙道。

「堅固草木而不休息,藥道圓成,名飛行仙。」

二、飛行仙。

箋云:草木則赤松、黃菁、曹蒲等。堅固是能堅固,草木是所堅固。

「堅固金石而不休息,化道圓成,名游行仙。」

三、游行仙。

箋云:堅固金石者,點鐵為金,點石為玉,金鼎之術,白石之方,化道則變,化則道也。

「堅固動止而不休息,氣精圓成,名空行仙。」

四、空行仙。

箋云:氣精者,則仙家一百二十般案磨之法,言氣精純也。

「堅固精液而不休息,潤德圓成,名天行仙。」

五、天行仙。

箋云:堅固精液,則是扣齒為天皷,咽津為醴泉。潤德者,潤益道德也。

「堅固精色而不休息,吸粹圓成,名通行仙。」

六、通行仙。

箋云:精色則是不行染法。吸粹者,見日出日入,望吸太陽之氣三口也。此則通達之仙。

「堅固呪禁而不休息。術法圓成,名道行仙。」

七、道行仙。

箋云:呪禁,如天蓬、黑殺等呪。道,道法也。

「堅固思念而不休息,思憶圓成,名照行仙。」

八、照行仙。

箋云:思念,則仙家調氣□息之術,思念前境也。照行者,言是仙身有光,照而行也。

「堅固交遘,而不休息,感應圓成,名精行仙。」

九、精行仙。

箋云:交遘,則房中之術,交接之方,以象陰陽交接也。精行仙,則獨行也。

「堅固變化而不休息,覺悟圓成,名絕行仙。」

十、絕行仙。

箋云:變化,則欒巴噀酒等。覺悟,則存想也。如長房縮地,存遠為近。絕行,乃絕跡而行。

「阿難!是等皆於人中鍊心,不修正覺,別得生理,壽千萬歲,休止深山或大海島,絕於人境。斯亦輪迴,妄想流轉,不修三昧,報盡還來,散入諸趣。」

後、結常輪轉。夫諸佛出世,歷劫難逢。小智居人,寧窺妙證。既迷真理,豈悟無生。還欲固想存形,志超煩累。或餐霞吸日,意取延齡。玉液瓊漿,持顏永駐。維山駕鶴,暫別千年。九轉金丹,雲中犬吠。蓬鼇宴寂,幾變桑田。樵父瞻碁,俄然爛斧。因窮果極,宛入輪迴。不了真源,而成妄計。

「阿難!諸世間人不求常住,未能捨諸妻妾恩愛。」

二、天界修超,文三:初、欲界,文二:初、明六天浮厭,文六:初、四天王天。

箋云:妻者,齊也,與夫齊體故。妾者,接也,與妻相接。

「於邪婬中,心不流逸,澄鎣生明。」

箋云:此人不向外馳流,蕩逸身心,乃澄湛精鎣,生其清明。

「命終之後隣於日月,如是一類名四天王天。」

箋云:此天居一晝夜,當人間五十年,壽五百歲,身長半里,修十善法,得生其中。

「於[A42]己【CB】,巳【卍續】妻房,婬愛微薄。」

二、忉利天。

箋云:雖不與境交,亦非一向無心,[A43]但【CB】,伹【卍續】微薄故。

「於靜居時,不得全味。」

箋云:於安精閑居之時。

「命終之後,超日月明,居人間頂,如是一類名忉利天。」

箋云:超過前四天王天,居須彌山之頂。然帝釋所居宮殿𪫟榻,皆七寶所成。此天欲事與人間同,以化生為異。但以母膝上雲生,兒即乘雲生,一日一夜當人間一百年,壽命一千歲,身長一里,亦修十善勝,故得生其中。

「逢欲暫交,去無思憶。於人間事,動少靜多。」

三、須𦦨摩天。

箋云:動少與境相交,靜多不與境相交也。

「命終之後,於虗空中朗然安住,日月光明上照不及,是諸人等自有光明,如是一類名須𦦨摩天。」

箋云:此空居亦七寶為宮殿,一日一夜當人間二百年,壽命二千歲,身長一里半。

「一切時靜,有應觸來,未能違戾。」

四、兜率陀天。

箋云:未能違拒越戾也。

「命終之後,上昇精微。」

箋云:精微者,乃空也。

「不接下界諸人天境。」

箋云:不接須彌、𦦨摩等天。

乃至劫壞三災不及,如是一類名兜率陀天。

箋云:問:下三、上二菩薩何不居之?答:下二放逸,上二闇鈍,菩薩不居。問:色、無色界菩薩何不居中?答:有色著深禪味,不利生故;無色無形,不得說法故。此天一晝夜當人間四百年,壽四千歲,身長二里,執手以為欲事,修六事二因,禮佛發願行慈,得生其中。

「我無欲心,應汝行事。於橫陳時,味如嚼蠟。」

五、樂變化天。

箋云:有外橫陳設之時,使佗行非,雖行,但如嚼蠟,言無味。或橫陳,則同被也。

「命終之後生越化地,如是一類名樂變化天。」

箋云:越過前來兜率天,則彌勒菩薩後得智上,化起內外宮殿也。約天王說,此天於自[A44]己【CB】,已【卍續】神通,變起五塵受用。一晝夜當人間八百年,壽八千歲,身長二里半。

「無世間心,同世行事。」

六、佗化自在天。

箋云:同世人行事也。

「於行事交,了然超越。」

箋云:了然超越,則不與境交也。

「命終之後,徧能出超化無化境,如是一類名佗化自在天。」

箋云:化則樂變化天,無化則兜率陀天,超此二天也。然此佗化自在天,樂於佗人化起五塵境,天王於中受用。一晝夜當人間一千六百年,壽一萬六千歲,身長三里。

「阿難!如是六天,形雖出動,心跡尚交,自此[A45]已【CB】,巳【卍續】還,名為欲界。」

後、總結欲流。

箋云:形雖出動,不與境交也。心跡尚交,終有心在也。此約欲事漸輕而論也。界有欲,故曰欲界。然此六天,前二地居欲事,同於人間。後四空雲等居欲事,或笑或視,或執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