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名相彙解(第1卷-第8卷) 卷3
佛學名相彙解 卷第三
二法身(出華嚴疏)
一、理法身。
二、智法身。
理即性德也。謂性淨明體,本來離念,等虛空界,無所不徧,諸佛眾生,皆同一相,是名理法身。
智即修德也。謂究竟始覺之智,契合清淨本覺之理,理智互融,色心不二,智所現故,是名智法身。
二色身(出佛地經論)
一、實色身。
二、化色身。
實即實有。謂諸如來,因中於無數刼所修相好等業,至于果成,感得無量相好莊嚴,其身周徧法界,是名實色身。
化即變化。謂諸如來,由大悲願力,為大菩薩眾,現種種身,種種相好,種種言音,隨時隨處,隨眾所宜,所現身形,其量不定,是名化色身。
二身(出華嚴疏)
一、真身。
二、應身。
真身者,真智與法身合,故名真身。起信論云:「自體有大智慧光明,徧照法界。」是也。
應身者,應周萬物,化洽眾生,隨其心量,現種種身。譬如一月現於眾水,而無去來之相。金光明經云:「應物現形,如水中月。」是也。
二佛身(出湼槃經)
一、生身。
二、法身。
生身者,謂從父母所生,即佛應化之身也。
法身者,謂本有法性之身。若佛出世,及不出世,常住不動,無有變易也。
二法身(出起信疏)
一、言說法身。
二、證得法身。
謂法身無相,本離言說,雖離言說,非言莫顯,故名言說法身。
謂法身體徧,物物皆具,但以迷故,不能究顯,若不造修,何由證得?故以始覺之心,契於本覺之理,始本不二,即究竟覺,是名證得法身。
二法身(出無著論)
一、智相法身。
二、福相法身。
謂具足智慧方能演說諸法,是則說法為智慧之相,由此智相得至法身住處,故名智相法身。
謂以大千世界七寶布施,不如受持一四句偈。故金剛經云:「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人演說,其福勝彼。」由此福相,得至法身住處,故名福相法身。
大小二化身(出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一、大化身。
二、小化身。
謂佛被大乘菩薩之機,或現八萬四千相好之身,或現微塵數相好之身,滿虛空中,是名大化身。
謂佛被小乘及人天等機,或現三十二相,一丈六尺之身,是名小化身。
二佛身(出湼槃經)
一、法性身。
二、生死身。
法性即法身也。謂此法性之身,徧滿十方,無量無邊,色像端正,相好莊嚴,以無量光明、無量音聲,能度十方法身菩薩,是名法性身。
謂佛以方便力,現生現滅,示初出家,乃至成佛得道,一切惡法盡斷,一切善法悉皆成就,次第說法,度諸眾生,是名生死身。
二佛身(出湼槃經)
一、常身。
二、無常身。
常,如來常住解脫之身,眾德悉備,萬行俱圓;先百千萬億刼而不見其生,後百千萬億刼而不見其滅,是名常身也。
如來方便為欲度脫一切眾生,示現生死之身,出家修道,成佛說法,入於涅槃,是名無常身。
佛二種十身(出華嚴疏)
一、融三世間為十身。
二、佛自具十身。
融,即融會之義。隔別名世,間差名間,即眾生、國土、智正覺之三世間也。言融三世間為十身者,眾生身、業報身、即眾生世間。國土身即國土世間。聲聞身、緣覺身、菩薩身、如來身、智身、法身、虛空身,即智正覺世間也。
佛自具十身者:一、菩提身,二、願身,三、化身,四、力持身,五、相好莊嚴身,六、威勢身,七、意生身,八、福德身,九、法身,十、智身也。(梵語菩提,華言道。)
二覺(出翻譯名義)
一、自覺。
二、覺他。
謂覺知過去、未來、現在三世,一切諸法常無常等,悟性真空,了惑虛妄,功成妙智,能自開覺,故名自覺。
謂自既覺已,運無緣慈,廣說諸法,開悟眾生,皆令離生死苦,得涅槃樂,故名覺他。
二覺(出起信論)
一、本覺。
二、始覺。
謂眾生心體,靈明虛廓,本來離念,等虛空界,無處不徧,即是如來平等法身,是名本覺。
謂眾生本覺心源,由無明熏動,覺成不覺,多刼在迷,今始覺悟,是名始覺。始覺究竟,即成佛也。
二種佛境(出華嚴疏)
一、證境。
二、化境。
謂真如法性之理,是諸佛所證之境界,離念絕想,皆悉真如,是名證境。
化境謂:十方國土,皆是如來所化境界,是名化境。
二種身土(出佛地經論)
一、自受用身土。
二、他受用身土。
身,即能依之色身。土,即所依之國土。既有能依之身,必有所依之土,故名二種身土。
自受用身土者,謂自己修因之所感,稱性受用,種種法樂,自在無礙,故身名自受用身,亦名圓滿報身;土名自受用土,亦名實報莊嚴土。蓋諸佛如來,歷無數刼,修習無量善根,所感周徧法界身土為自受用。諸大菩薩但可得聞,而不能見也。
他受用身土者:謂他機之所感見也。蓋諸佛如來,為令諸菩薩眾受大法樂,進修勝行,隨宜而現,或勝或劣,或大或小,轉變不定,令他受用也。
悉達太子二相(出佛本行集經)
一、輪王相。
二、成佛相。
梵語悉達,華言頓吉,即佛幼時之名也。二相者:謂佛初生時,淨飯王令相師占之,相師云:太子相好,具有輪王,及成佛之相也。
輪王相者:謂轉輪聖王,亦具三十二相也。相師言:太子具足是相,若其在家,當作轉輪聖王,王四天下也。(三十二相者,如前辨。四天下,即四洲:東弗于逮,南閻浮提,西瞿耶尼,北鬱單越也。)
成佛相者,佛具三十二相,相師言:太子具足是相,若捨王位出家求道,必得成佛,名徧十方,化導一切也。
身土二不相離(出宗鏡錄)
一、法性屬佛,為法性身。
二、法性屬法,為法性土。
二不相離者:謂身土二法,皆不離法性也。
謂佛了悟真如法性,復以法性為身,故名法性屬佛,為法性身。
謂真如法性之理,譬如虛空,徧一切處,乃是法身所證之體,即為所依之土,故名法性屬法,為法性土。
二足(出金剛經纂要疏)
一、福足。
二、慧足。
謂佛於因中,修行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五度之福。今於果上成就應身,相好圓滿,萬德莊嚴,是為福足。
謂佛於因中,由修般若妙慧,成就法身,圓極真常,滿菩提果,眾智莊嚴,是為慧足。
二種神力(出智度論)
一、令遠處見聞。
二、令各各見佛。
令遠處見聞者:謂佛在一處說法,以神通力,令他方異土眾生皆獲見聞也。
令各各見佛者:謂佛在一處說法,能令一一眾生,各自見佛在前說法,譬如日出,影現眾水也。
二宿因力(出華嚴疏)
一、大願力。
二、昔行力。
宿因力者:謂遮那世尊,宿世願因,為化眾生,發願修行,而成佛果。為酬宿願故,今出世悲智雙運,行願齊周;乃以無障解脫之智,頓闡華嚴一乘圓教法門,普令法界眾生深悟如來智慧,然佛宿因雖多,略開二種焉。
大願力:謂佛於因中發大誓願,度諸眾生,今已成佛,乘大願力,示現十方世界,說法度生。現相品云:「毗盧遮那佛,願力周法界;一切國土中,恒轉無上輪。」是也。
昔行力謂:佛昔於無量刼,依願起行,行成得果,方能演說諸法,廣化眾生,故主山神偈云:「徃修勝行無有邊,今獲神通亦無量;法門廣闢如塵數,悉使眾生深悟喜。」是也。
二法(出華嚴疏)
一、勝義法。
二、法相法。
勝義法,即涅槃也。謂涅槃之法,其義㝡勝,故名勝義法。
法相法,即四諦法也。謂四諦之法,各有相狀,是名法相法。(四諦者:苦諦、集諦、滅諦、道諦也。)
二種法性(出地持經)
一、實法性。
二、事法性。
法,即軌則之義;性,即不改之義。謂一切法性無改易,皆可軌則而修,故名法性。
實法性謂:一實之理,離虛妄相,本性平等,無有變易,一切諸佛,莫不軌此法性修之而成正覺,是名實法性。
事法性謂:世間種種諸法,皆依於理施設建立,所謂地水火風五陰等法,隨俗所知所見,雖屬於事,實不外乎法性之理,是名事法性。(五陰者:色陰、受陰、想陰、行陰、識陰也。)
二種舍利(出翻譯名義)
一、生身舍利。
二、法身舍利。
梵語舍利,又云設利羅,華言骨身。謂如來應身滅度,既闍維後,所有舍利,其色有三:骨舍利色白,髮舍利色黑,肉舍利色赤。體性堅固,椎擊不碎壞,菩薩羅漢者,其色則同,而堅固不及。光明經云:「此舍利者,是戒定慧之所熏修,甚難可得,最上福田。故人能起塔供養,則得無量福報也。」(梵語闍維,華言焚燒。)
大論云:「經卷是法身舍利。」謂如來所說,中道實相之理,不遷不變,無滅無生,亘古今而恒存,彌天地而普覆,人能至心如法受持,即是得見如來法身,其所獲福無量無邊,故法華經云:「若經卷所住之處,皆應起塔供養,不須復安舍利,此中已有如來全身。」是也。
契經二義(出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
一、結集義。
二、刊定義。
契者:上契諸佛之理,下契眾生之機。經者:法也,常也。如來所說契經,有此結集、刊定,之二義也。
結集義謂:如來契經攝持眾義,冠有情心令無忘失,猶結華鬘冠眾生首,久無遺散也。
刊定義:謂如來契經,裁斷眾義,了別是非,去惡留善,猶匠繩墨,治彼眾材,斲邪歸正,去曲留直也。
二般若(出華嚴疏)
一、實相般若。
二、觀照般若。
實相般若者:謂本覺之理,非寂非照,離虛妄相,名為實相;即一切種智也。
觀照般若者:謂觀照之德,非照而照,了法無相,名為觀照,即一切智也。
金剛二義(出金剛經助顯錄)
一、堅義。
二、利義。
金剛者:金中最剛,故云金剛。而小品般若,以金剛立題者,具有堅利二義焉。
堅義者:謂金剛之堅,萬物不能碎壞,以喻般若之體,真常清淨,不變不遷,煩惱不能亂,邪魔不能動,此即實相般若也。
利義者:謂金剛之利,能碎壞萬物,以喻般若之用,能斷惑著,照五蘊空,度諸苦厄,此即觀照般若也。(五蘊者: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也。)
法華二妙(出法華玄義)
一、相待妙。
二、絕待妙。
妙名不可思議,非諸菩薩心思口議故也。此之二妙,正論法華開權顯實之意;妙名一唱,待絕俱時,故相待論判,則顯法華出前四時三教之上,絕待論開,復能開前,令皆圓妙也。(開權顯實者:開者,發也,柘也。聲聞、緣覺,菩薩,三乘之法是權,佛乘是實,佛說法華正為開三乘之權,顯一乘之實。故經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又云:「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四時者:華嚴時、鹿苑時、方等時、般若時也。三教者:藏教、通教、別教也。)
相待妙:彼此互形曰相,以彼望此曰待;彼此互形者,形即形比之義。謂以前四時三教所說之法為麤,形後法華所說之法為妙。以彼望此曰待者,待即對待,謂對前之麤,顯後之妙也。
絕待妙:絕前諸麤,無復形待,謂法華開三乘之權,即是佛乘之實,實外無權,權外無實,實即是權,權即是實,故云絕待妙也。
二種莊嚴(出湼槃經)
一、智慧莊嚴。
二、福德莊嚴。
莊即端莊,嚴即嚴飾。謂智慧、福德,二種皆能莊嚴法身也。
謂諸菩薩從初發心,乃至究竟無明淨盡,佛性現前,所有智慧,能顯法身,是名智慧莊嚴。
謂諸菩薩修行六度萬行,具足所有福德,能顯法身,是名福德莊嚴。
二種莊嚴(出金剛經纂要疏)
一、形相莊嚴。
二、第一義莊嚴。
金剛經云:「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非莊嚴者,即形相莊嚴也。是名莊嚴者,即第一義莊嚴也。
謂:人若分別佛土是有為形相,而言我能成就者,彼且住著色聲等境,非真莊嚴,是名形相莊嚴。
謂:以無所住著,清淨之心,依真實智慧,通達自性之土,唯心顯現,此是正智成就佛土,是名第一義莊嚴。
二智(出觀音玄義)
一、一切智。
二、道種智。
謂於一切內法內名,能知能解,一切外法外名,亦能知能解,是名一切智。即聲聞緣覺之智也。(內法內名者:謂理內所詮法相,及能詮名字。蓋佛教依理而說,故名理內也。外法外名者,即理外所詮法相,及能詮名字也。蓋外道等,違理橫計,故名理外也。)
道種智者:謂能用諸佛一切道法,發起眾生一切善種,是名道種智,即菩薩之智也。
二經體(出華嚴經疏)
一、文是所依體。
二、義是能依體。
文是所依體者,文即文字,為一切義理所依,復為能詮契經之體也。
義是能依體者,謂一切義理皆依文字而顯,故義是能依,而與文字同為能詮契經之體也。
二涅槃(出智度論)
一、有餘涅槃。
二、無餘涅槃。
謂見思煩惱已斷,尚餘現受色身未滅,是名有餘涅槃。(見思煩惱,即見思感。於意識起諸分別,曰見惑;於塵境起諸貪愛,曰思感。)
謂見思二惑,與所受五眾之身,俱得滅盡,無有遺餘,是名無餘涅槃。(五眾即五陰,謂色、受、想、行、識也。)
二真如(出起信論疏)
一、離言真如。
二、依言真如。
謂真如之體,離名字相,離心緣相,離言說相,故名離言真如。
謂真如之體,性本虛融,不礙言說,以依言說,能顯真如,故名依言真如。
二法(出楞伽經)
一、自得法。
二、本住法。
謂佛自行證得之法,與十方佛無增無減,是名自得法。
謂法界之法,本來常住,有佛無佛,性相常然,是名本住法。
二般若(出智度論)
一、共般若。
二、不共般若。
梵語:般若,華言:智慧。謂佛於般若會上,說通、別、圓三教之法,故有共不共般若之名也。
共般若者,即通教也。通即通共之義,謂聲聞、緣覺、菩薩三乘之人,共依此教而修證也。
不共般若者,即別、圓二教也。謂此別圓二教,唯談菩薩修行法,不與聲聞緣覺之所共也。
般若二相(出地藏十輪經)
一、世間般若。
二、出世間般若。
謂諸菩薩,唯依讀誦書寫,為他演說三乘道教,勸正修行滅除煩惱惑業;不行寂靜真
實般若,常行有見有相般若。如是般若有取有著,是名世間般若。
謂諸菩薩,精勤修習菩提道時,隨力聽聞,為他演說三乘正法,而於其中,心如虛空,平等寂滅,離諸名相,如是般若,無取無著,是名出世間般若。
二種一乘(出華嚴疏)
一、同教一乘。
二、別教一乘。
一乘者:謂華嚴一乘圓教也,於此一乘有同有別,故云:二種一乘也。
同者,即同於終、頓二教也。然終教但詮一性一相,理事無礙。頓教但詮無二無三,言思斯絕。今此同教具詮一性一相,理事無礙,無二無三,言思斯絕,同彼二教,俱顯一乘,故名同教一乘也。(無二者,無聲聞緣覺也。無三者,兼無菩薩也。)
別者:即別異小、始、終、頓之四教也。然此別教,唯辨圓融具德,事事無礙,隨舉一法,即攝一切無盡法門,一一法門逈異餘教,故名別教一乘也。
二種般若莊嚴(出般若經并大智度論)
一、已莊嚴。
二、未莊嚴。
梵語般若,華言智慧。謂智慧能嚴飾法身,故名般若莊嚴。
謂人能修習智慧,如著美妙纓絡,莊嚴其身,是名已莊嚴。
謂人未能修習智慧,如無纓絡嚴飾其身,是名未莊嚴。
迹本二門(出法華玄義釋籤)
一、迹門。
二、本門。
門,即能通之義。謂由此門,皆能通至實相也。然此二門,唯法華一經明之。蓋非本無以垂迹,非迹無以顯本,本迹雖殊,皆不思議,故稱為妙。諸經但論釋迦近得成佛之迹,而不言久遠已成之本,則顯法華已、今、當說,最為第一,故得為經中王也。
法華經中,前十四品名為迹門。迹,猶足迹,譬如人之所居,則有行住之迹也。蓋論釋迦最初成道已來,及中間施化,節節唱生唱滅,以至于今成佛度生,皆是從本垂迹,故名迹門也。
法華經中後十四品,名為本門,本為根本,如樹木之有根也。蓋論釋迦塵點刼前,已得成佛,故經云:「一切世間天人,及阿修羅皆謂:今釋迦牟尼佛出釋氏宮,去伽耶城不遠,坐於道場,得成正覺。然我實成佛以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刼,從是以來,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說法教化。」此是開迹顯本,故名本門也。
二如來藏(出大乘止觀法門)
一、空如來藏。
二、不空如來藏。
如來者,即理性如來也。藏以含攝為義。謂一切眾生煩惱心中,具足無量無邊不可思議,無漏清淨之業,如石中有金,木中有火,故云:垢藏之中,佛性滿足。是名如來藏也。
謂此心性,雖隨染淨之緣,建立生死涅槃等法,然心體平等,離性離相,非唯所起染淨等法皆空,而能起之心,亦不可得,是名空如來藏。
謂此心性,具足無漏清淨功德,及諸有漏業惑染法,包藏含攝,無德不備,無法不現,故名不空如來藏。
二涅槃(出金光明經玄義)
一、性淨涅槃。
二、方便淨涅槃。
梵語涅槃,華言滅度。
謂:諸法實相之理,不可染,不可淨;不染即不生,不淨即不滅;不生不滅名性淨涅槃。
方便猶善巧也。智既契理,即照羣機;照必垂應,機感即生,此生非生,機緣既盡,應身即滅;此滅非滅,不生不滅,名方便淨涅槃。
二法相違(出瑜伽師地論)
一、煩惱。
二、涅槃。
謂:昏煩之法,惱亂心神,即無明貪愛之惑也。謂諸眾生隨順煩惱,流轉生死,故違涅槃之道也。
梵語:涅槃,華言:滅度。謂諸眾生,厭生死苦,修習梵行,斷諸煩惱,證大涅槃,故違煩惱之惑也。
二智(出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一、如理智。
二、如量智。
謂:諸佛菩薩,以如實之智,徹見實際之理,妙極寂靜,無增無減,是名如理智。
謂:諸佛菩薩,究竟通達一切境界,若見眾生乖於理智,則成生死;若見眾生稱於理智,則得涅槃,是名如量智。
二智(出攝大乘論)
一、根本智。
二、後得智。
根本智亦名無分別智。謂此智不依於心,不緣外境,了一切法皆即真如,境智無異。如人閉目,外無分別,由此無分別智,能生種種分別,是名根本智。
謂:依止於心,緣於外境,種種分別,境智有異。如人開目,眾色顯現,以其於根本智後,而得此智,是名後得智。
二智(出大集經)
一、盡智。
二、無生智。
謂:阿羅漢斷三界見思惑竟,即知我生已盡,梵行清淨,是名盡智。
謂:阿羅漢斷三界見思煩惱已盡,知諸縛解,更不三界受生,是名無生智。
二智(出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一、觀察智。
二、取相智。
謂:以智慧照了人法二空,所顯真如之理,了知能證、所證,二俱不可得,是名觀察智。(能證者:謂能證之智。所證者:謂所證之理。)
謂:善取法界之相,若事若理,以智慧照了,悉使法法圓融,事理無礙,是名取相智也。
二真如(出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一、安立真如。
二、非安立真如。
體非偽妄曰真,性無改異曰如,即一實相之體也。謂:真如之體,能生世間、出世間,一切諸法而得安住。故名:安立真如。
謂:真如之法,從本已來,性自清淨,離一切相,寂滅無為。故名:非安立真如。
二真如(出起信疏)
一、不變真如。
二、隨緣真如。
謂:真如之體,從本已來,畢竟平等,無有變易,不可破壞,體恒寂靜,無一異相。故名:不變真如。
謂:真如之性,本無生滅,然因無明熏動,起一切相,如水因風,妄波忽動,若風止息,動相元無。故名:隨緣真如。
二心(出唯識論)
一、相應心。
二、不相應心。
應,即當也。謂:一念妄心,虛妄分別,而與煩惱諸惑相應,是名相應心。
謂:常住真心,古今一相,自性清淨,而與煩惱諸惑,永不相應,是名不相應心。
二種心相(出占察經)
一、心內相。
二、心外相。
謂:心體本相,如如不異,清淨圓滿,無障無礙,微密難見,徧一切處,是名心內相。
謂:心隨有所念,種種境界,皆悉現前,是名心外相。
二種性(出楞伽經)
一、聖種性。
二、愚夫種性。
種即能生之種,性即數習之性,非理性之性也。
聖種性謂:聲聞觀五陰苦空,厭惡生死,忻求涅槃,則成聲聞種性。緣覺觀五陰緣起,修遠離行,則成緣覺種性。佛即覺了五陰等法,本來空寂,無生無滅,三惑俱遣,眾德悉備,則成佛種性。經中不言菩薩種性者,菩薩所修之行,即成佛之種性,故不言也。
謂:愚癡凡夫於五陰諸法,及世間事,種種妄想分別,非有為有,無常計常,隨事執著,則成愚夫種性也。
二種性(出大智度論)
一、總性。
二、別性。
謂:一切諸法,性本空寂,無生無滅,無來無去,無入無出,故名總性。
謂:人喜作惡事,則以惡為性;好集善事,則以善為性。如火以熱為性,水以濕為性,故名別性。
二種性(出地持經)
一、有性。
二、無性。
謂四大、五陰、六根、六塵,乃至涅槃等,皆是世間假名施設,有自性法,是名有性。(四大見上卷,五陰見次上,六根、六塵、湼槃,見二卷註。)
謂四大,乃至涅槃等假名,畢竟空中一切悉無,是名無性。
二相(出起信論)
一、智淨相。
二、不思議業相。
謂:依真如內熏之力,及教法外熏之力,如實修行,滿足方便,破識心生滅之相,成純淨圓常之智,是名智淨相。
謂:依智淨相,能作一切勝妙境界,無量功德之相,常無斷絕,隨眾生根,種種示現,令得利益,是名不思議業相。
二相(出起信論)
一、同相。
二、異相。
謂:染淨二法,皆同真如性相,譬如種種瓦器,皆同微塵性相,故名同相。
謂:真如平等之理,隨染淨緣,顯現一切差別之相,故名異相。
二相(出大智度論)
一、總相。
二、別相。
謂:說世間一切有為之法,皆是無常,故名總相。
謂:諸法雖皆無常,而各有別相,如地有堅相,水有濕相,火有熱相,風有動相,各各不同,故名別相。
二相(舊名二識出宗鏡錄)
一、所緣境相。
二、能緣識相。
謂:心所緣色、聲、香、味、觸、法,六塵之境,其相顯現于外,是名所緣境相。
謂:眼識,乃至意識,能緣六塵之境,其相顯現于內,是名能緣識相。
二根(出楞嚴經義海)
一、浮塵根。
二、勝義根。
浮塵根者:根,即眼、耳、鼻、舌、身、意也。以其虛假不實,故名浮;無見、聞、覺、知之用,故名塵。經云:「眼如蒲萄朶,耳如新卷葉,鼻如雙垂爪,舌如初偃月,身如腰鼓顙,意如幽室見。」是也。
勝義根者:謂眼等六根,有增上勝力,能照境發識以成根用,故名勝義。如眼能見色,耳能聞聲,鼻能嗅香,舌能嘗味,身能覺觸,意能知法是也。
二種根本(出楞嚴經)
一、無始生死根本。
二、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
無始生死根本:謂眾生經無窮刼,流轉生死,求其初始,實不可得,但迷失本性,即隨生死,故名無始。生死根本者,即是攀緣之心。經云:「用攀緣心為自性者。」是也。
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梵語菩提,華言道;梵語涅槃,華言滅度。謂:性淨理體,虛融寂滅,不遷不變,無始無終,故名無始。菩提涅槃,不染煩惱,不涉生死,故號「元清淨體。」即菩提涅槃清淨之根本也。
二種識(出顯識論)
一、顯識。
二、分別識。
顯識,即第八識。謂此識含藏一切善惡種子,而能顯現一切境界,故名顯識。(第八識即藏識。)
分別識,即第六意識。謂於顯識中,分別五塵好惡等相,故名分別識。(五塵者: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也。)
阿賴耶二義(出宗鏡錄)
一、能攝一切法。
二、能生一切法。
梵語阿賴耶,華言藏。謂第八識能含藏諸法種故。
能攝一切法:攝謂攝持,即含藏之義。蓋此識攝持一切善惡之法,猶如庫藏含藏寶貝,而不遺失也。
能生一切法:生即發生也。謂此識既含藏善惡種子,則一切善惡諸法從此出生,猶如大地能發生草木萬物也。
二行(出華嚴經疏)
一、頓成諸行。
二、徧成諸行。
頓成諸行者:即依圓融法門而修行也。謂諸菩薩,若斷一惑,則一切惑俱斷;若行一行,則一切行具足,故普賢行品云:「一斷一切斷。」等是也。
徧成諸行者:即依行布法門而修行也。謂諸菩薩始自發菩提心,終至等覺位中,次第歷諸法門,徧修諸行,是名徧成諸行。(行布法門者:謂諸法門行列排布也。)
二道(出婆娑論并淨土十疑論)
一、難行道。
二、易行道。
論云:「於五濁惡世,無量佛所,求阿鞞跋致,甚難可得。」蓋言娑婆世塵境麤彊,五欲障蔽,難入於道,故名難行道。
謂憑信佛語,修行念佛三昧,求生淨土,復乘阿彌陀佛願力攝持,決定徃生,故名易行道。(梵語阿彌陀,華言無量壽。)
二行(出華嚴經疏)
一、差別行。
二、普賢行。
謂:徧依諸位,各別而修,是名差別行。(諸位者:謂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諸位也。)
謂:依圓融法門,隨修一行,即具一切諸行,是名普賢行。(一行者:即於四十二位之中,隨修一行,即攝一切餘行也。)
二道(出文殊師利菩薩問菩提經論)
一、有漏道。
二、無漏道。
謂: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五波羅蜜,能成就世間有漏生死之果,是名有漏道。(梵語波羅蜜,華言到彼岸。)
謂:般若波羅蜜,能成就出世間無漏涅槃之果,是名無漏道。
二道(出止觀輔行記)
一、教道。
二、證道。
教道有二:一謂別教菩薩,於十住、十行、十回向位中,依憑佛教方便修行,是名約行教道。二謂如來與住行向諸位菩薩,說登十地之法,是名約說教道。
證道亦有二:一謂別教菩薩,於初地位中,破無明微細之惑,證中道真實之理,是名約行證道。二謂如來自說此十地法,我已親證,是名約說證道。
二道(出析玄記)
一、無間道。
二、解脫道。
謂聲聞初果之人,依於八忍,能斷八諦下迷理之惑。此八忍不被見惑之所間隔,是名無間道。
謂聲聞初果之人,依於八智,能證八諦下無為之理。此八智已離惑縛,是名解脫道。
二門(出華嚴經疏)
一、行布門。
二、圓融門。
二門者:蓋言華嚴一經,而具顯行布、圓融二門,皆能通入法界也。
謂:經中廣明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覺、妙覺,四十二位法門,行列分布,令諸菩薩,修行證入,從淺至深,次第不同,故名行布門也。(四十二位者,見二卷圖註。)
謂:經中廣顯法界之理,圓融無礙,令諸菩薩,於前四十二位之中,了知隨舉一位,即攝諸位功德,無障無礙,故名圓融門也。
二門(出大智度論)
一、福德門。
二、智慧門。
謂:布施、持戒、忍辱等是為福德門。入福德門,則一切罪業皆除,所願皆得也。
謂:了知一切諸法即是實相,是為智慧門。入智慧門,則不厭生死,不樂涅槃也。
起信二門(出起信論)
一、心真如門。
二、心生滅門。
論云:依一心法,有二種門,皆各總攝一切諸法。蓋真如門是染淨通相,通相之外無別染淨,故得總攝一切諸法。生滅門是染淨別相,別相之中,無所不該,故亦總攝一切諸法。此二門所以分也。
心真如門:謂心性不生不滅,非染非淨,畢竟平等,無有變異,惟是一心,故名心真如門。
心生滅門:謂不生不滅,真如之性,因無明熏動,故有生滅之心,此即覺成不覺也。覺與不覺復更互相熏。以不覺熏本覺故,則生諸染法,流轉生死;以本覺熏不覺故,則生諸淨法,反流出纏,成於本覺,故名心生滅門。
二種神力(出楞伽經)
一、現身面言說神力。
二、以手灌頂神力。
楞伽經云:「如來以二種神力,建立菩薩聽受問義。」(建立猶加被也)
經云:「初菩薩地,住佛神力,入於大乘照明三昧。入是三昧已,十方世界一切諸佛,以神通力,為現一切身面言說。」是也。
經云:「初菩薩地,得三昧神力,於百千刼積集善根之所成就,次第入於諸地,乃至第十法雲地,住大蓮華微妙宮殿,坐大蓮華寶師子座,眾寶纓絡莊嚴其身,如黃金薝蔔日月光明。諸最勝子,從十方來,就大蓮華宮殿座上,而灌其頂。」是也。
二力(出華嚴疏)
一、思擇力。
二、修習力。
思即思惟,擇即決擇。謂能思惟決擇一切正行,對治諸障,不令再起,故名思擇力。
修即修治,習即數習。謂因修習之力,能令一切善行堅固,決定成就,故名修習力。
二種性(出地持經)
一、性種性。
二、習種性。
種即種子,有發生之義;性即性分,乃自分不改之義。以由菩薩根性不定,故有二種之分也。
性種性者,即本性為性也。謂菩薩六入殊勝,分別一切諸法,悉皆明了也。
習種性者,即數習為性也。謂菩薩從初發心,修習眾善所得之性也。
二種如如(出佛性論)
一、如如智。
二、如如境。
謂:真如妙智本來清淨,無明不能覆,煩惱不能染,照了諸法,平等不二,以其智如如境故,名如如智。
謂:真如妙境,常住一相,量等虛空,不遷不變,無滅無生,以其境如如智,故名如如境。
二心(出蓮宗寶鑑)
一、真心。
二、妄心。
謂:自性清淨之心,真淨明妙,虛徹靈通,離虛妄想,故曰真心。
謂:全真成妄,隨境生滅,念念不實,故曰妄心。
識二分(出攝大乘論釋)
一、相分。
二、見分。
論云:「於六識中,一分成相,一分成見,故名識二分。」
謂:於眼等六識,各各變異,成色等種種諸相,是名相分。(六識者,如前辨。)
謂:眼等六識,各能了別諸塵境界,是名見分。
二相別(出析玄記)
一、自相別。
二、共相別。
相即相狀。謂「如身」是身自相,於此身中有能造、所造,根塵各別故。「如受」是受自相,於此受中,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等,各別故。「如心」是心自相,於此心中有眼等六識,各別故。「如法」是法自相,於此法中,有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不同故。又如:觀身以不淨為自相,觀受以苦為自相,觀心以無常為自相,觀法以無我為自相,故名:自相別。
謂:但約苦、空、無常、無我四種行相,於身、受、心、法上共有,名為共相。而言別者,如觀身為苦時,不能觀空、無常、無我,乃至觀身為無我時,不能觀苦、空、無常;觀身既爾,觀受心法行相亦然,故名:共相別。
二德(出觀音玄義)
一、智德。
二、斷德。
二德者:在眾生因心所具,則名緣、了二因;在諸佛果上所顯,則成智、斷二德。蓋了因顯,則成智德,緣因顯,則成斷德故也。
智即智慧。謂:照了一切諸法通達無礙,隨眾生機器大小,各各為其演說,無有差謬,是名智德。
斷即斷除。謂:斷惑業淨盡,隨所調伏眾生之處,惡不能染,縱任自在,無有累縛,是名斷德。
二觀行(亦名唯識觀出宗鏡錄)
一、尋伺。
二、真如。
謂:推尋伺察,根塵相對,所起一念之心,即以三觀觀之,是名尋伺。
真名不偽,如名不異。謂常以妙觀,觀於心性本具真如之理,速令顯發,是名真如。
二諦(出翻譯名義)
一、真諦。
二、俗諦。
真諦者:彰一性本實之理也。所謂實際理地,不受一塵,是非雙泯,能所亡。指萬象為真如,會三乘歸實際也。
俗諦者:顯一性緣起之事也。所謂佛事門中不捨一法,勸臣以忠,勸子以孝,勸國以治,勸家以和;弘善示天堂之樂,懲惡顯地獄之苦也。
二種師子奮迅三昧(出法界次第)
一、入禪奮迅。
二、出禪奮迅。
師子奮迅者,借譬以顯法,如世師子奮迅,為二事故:一、為奮除塵土。二、能前走却走捷疾,異於諸獸。此三昧亦如是:一、則奮除障定之惑。二、能出入諸禪捷疾無間,異於餘之三昧,而具出入二義焉。
入禪奮迅者:謂離欲界不善法,有覺有觀,而入初禪。如是次第入於二禪、三禪、四禪、空處、識處、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滅受想定,是為奮迅入也。
出禪奮迅者:從滅受想定起,還入非有想非無想定;從非有想非無想定起,還入無所有處定。如是識處、空處、四禪、三禪、二禪、初禪,乃至出散心中,是為奮迅出也。
二種超越三昧(出法界次第)
一、超入三昧。
二、超出三昧。
超越者:謂能超過諸地,自在入出,而具二義焉。
超入三昧者:謂離欲界不善法,有覺有觀,入色界初禪;從初禪起,超入無色界非有想非無想處;非有想非無想處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還入初禪;從初禪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入二禪;二禪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入三禪;三禪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入四禪;四禪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入空處;空處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入識處;識處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入不用處;不用處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入非有想非無想處;非有想非無想處起,入滅受想定。是為諸佛菩薩超入三昧之相。若聲聞之人,但能超入一定,而不能超入二定,況能如上所明自在超入也。(不用處,即無所有處也。)
超出三昧者:謂從滅受想定起,入散心中;散心中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還入散心中;散心中起,入非有想非無想處;非有想非無想處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無所有處;無所有處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識處;識處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空處;空處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四禪;四禪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三禪;三禪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二禪;二禪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初禪;初禪起,住散心中。是為諸佛菩薩超出三昧之相。若聲聞之人,但能超出一定,而不能超出二定,何況如上所明自在超出也。
二忍(出大智度論)
一、眾生忍。
二、無生法忍。
忍即忍耐,亦安忍也。謂菩薩於一切眾生不瞋不惱,如慈母愛子。若一切眾生,以種種惡,而加於我,心不瞋恚。以種種恭敬供養於我,心亦不喜。是名眾生忍。
理本不生不滅,今但言不生,故名無生。謂菩薩於無生之法,忍可忍樂,不動不退,是名無生法忍。
忍有二種相(出地藏十輪經)
一、世間忍。
二、出世間忍。
謂:菩薩能安忍世間有情、無情,種種苦惱之事。然心有廣狹,根有勝劣,行有淺深,故分世間、出世間,二種之別也。(有情惱:謂蚊虻蚤虱等。無情惱:謂風寒雨濕等。)
謂:菩薩以有漏心,依諸福業,安忍世間,種種苦惱,違逆等事,是為世間忍也。
謂:菩薩但為利益一切有情,起平等大悲之心,安忍種種苦樂逆順之境,而不見諸法生滅之相,是為出世間忍。
二忍(出地持經)
一、安受苦忍。
二、觀察法忍。
謂:疾病、水火、刀杖等眾苦所逼,即能安心忍受,恬然不動,是名安受苦忍。
謂:觀察諸法,體性虛幻,本無生滅,信解真實,心無妄動,安然忍可,是名觀察法忍。
二無我(出楞伽經)
一、人無我。
二、法無我。
無,即空也。人法之中,本無有我,但凡夫不了,於無我中,計我極盛,所謂:我身、我名、我衣物、我田宅、我行、我住。坐臥語言,不離於我,乃至我能布施持戒等,因此顛倒備起一切煩惱生死行業。聲聞之人修四真諦,即了人法本空,我亦無有,故名二無我。(四真諦者:即苦、集、滅、道也。)
人無我:謂由攬五陰實法,而成假名之人。凡夫不了,復於假名之中,妄執為我;若了五陰之法本空,假名之人豈得定有?假名既不定有,則所執之我,亦不可得。故金光明經云:「何處有人,及以眾生?」是名人無我。
法無我:謂由攬父母之遺體,四大假合,而成五陰之身。若一一分別推求,皆悉空無所有,凡夫不了,妄執此身為我,餘身非我。若了四大本空,五陰非有,則所執之我,亦不可得,故金光明經云:「五陰舍宅,觀悉空寂。」是名法無我。
精進二種相(出地藏十輪經)
一、世間精進。
二、出世間精進。
謂:諸菩薩精進勇猛,勤修布施、持戒等諸福業。如是精進,依諸果報,依諸福業,有漏有取,是名世間精進。
謂:諸菩薩勇猛精進,於諸眾生其心平等,除滅一切煩惱業苦。如是精進,無漏無取,無所依止,是名出世間精進。
二空(出止觀)
一、但空。
二、不但空。
謂二乘之人,觀一切法皆悉虛幻,但見於空,不見不空,故名但空。
謂諸菩薩,非但見空,兼見不空,不空即中道,故名不但空。
空有各具二義(出華嚴經疏)
一、真空二義。
二、幻有二義。
一、謂真空能滅幻有,若幻有不滅,即非真空。二、謂真空能成幻有,幻有若礙,亦非真空。是名真空二義。(幻有者:以迷真空之理,而成幻有之事,虛假不實,故名幻有。)
一、謂幻有必覆真空,幻有若現,真空則隱。二、謂幻有不礙真空,真空若顯,幻有自滅。是名幻有二義。
空有二執(出宗鏡錄)
一、情有理無。
二、理有情無。
情有理無者:即空觀對遣有執也。謂:觀徧計所執,於情則有,於理則無。唯虛妄起,都無體用,正應除遣也。
理有情無者:即有觀對遣空執也。謂:觀依他圓成之法,於理則有,於情則無,理本是實,有體有用,正應存留也。
二加(出華嚴疏)
一、顯加。
二、冥加。
加即加被。佛於華嚴會上,以三業神力,或冥或顯,加被法慧等諸菩薩,各各說法,故有此二加也。(三業者:身業、口業、意業也。)
顯加者:謂佛以平等大慈,常鑑眾生,若有宿世善根成熟者,即以神力加被菩薩,為其說法;如身業摩頂以增其威,口業勸說以益其辯;顯然可見,故曰顯加。
冥加者:謂佛以意業神力加被菩薩,增其智慧,於大眾中,為人演說,令無所畏;隱密難見,故曰冥加。
二種廣利(出華嚴經疏)
一、利今。
二、利後。
謂:佛在世,當機之眾,聞法悟道,獲大利益,是名利今。
謂:佛滅後,一切眾生,亦得聞經受法,修行悟道,獲大利益,是名利後。
二種顯示(出華嚴疏)
一、言顯示。
二、使修行顯示。
顯即顯露,示即曉示。謂:一切眾生本性,具有因果理事等法,但相變體殊,情生智隔,不能顯發,故談華嚴大經,令其知心合體,智顯情亡,故有二種顯示也。
謂:佛以言說顯示,令諸眾生悉皆知有如來智慧德相。經云:「破一微塵,出大經卷。」等,是名言顯示。
謂:眾生既知性具如來之法,令其修行悟入顯現,如法華經云:「為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等,是名使修行顯示。
二種說法(出寶性論)
一、細。
二、麤。
謂:如來為諸菩薩演說甚深微妙之法,以依第一義諦而說,故名為細。
謂:如來或時為諸眾生演說諸法名字、章句,種種差別,以依世諦而說,故名為麤。
論有二種(出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
一、立自宗。
二、遮他宗。
論即辯明之義。謂造論者,或發明佛說大小二乘諸經之奧義,或發明自宗之道,辯證他宗之非,故曰論也。
立自宗者:立自家之本宗也。謂:如善說法者,立善說法宗;惡說法者,立惡說法宗;應理論者,立應理論宗;分別論者,立分別論宗也。
遮他宗者:遮止他家所立之宗也。謂:如善說法者,遮惡說法宗;惡說法者,遮善說法宗;應理論者,遮分別論宗;分別論者,遮應理論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