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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密

佛學名相彙解(第24卷-第38卷) 卷33

佛學名相彙解 卷第三十三

五種眷屬(法華玄義)

一、理性眷屬。

二、業生眷屬。

三、願生眷屬。

四、神通眷屬。

五、應生眷屬。

五種眷屬者:謂如來說法,必假彼緣,緣即受道之人也。人受道已,因法為親,即成眷屬;譬如父母遺體,攬以成身,得為天性,天性親愛,更相敬順,故名眷屬也。

一謂:諸佛眾生,理性平等,自然相關,法華經云:「我於眾聖中尊,世間之父,一切眾生,皆是吾子。」是則未曾受道者,亦得稱為眷屬,故名理性眷屬也。

二謂:由往昔聞法之善業,復生佛世,受道得度,故名業生眷屬。

三謂:昔由聞法結緣,未得證果,曾發誓願,務在得道,今乘宿願,見佛聞法,故名願生眷屬。

四謂:先世值佛,破惑見理,或生他方,因佛出世,以神通力,來生此界,輔佛行化,故名神通眷屬。

五謂:菩薩既破無明之惑,已得法身之本,即能起用化他,應入生死,導引眾生,令向佛道;如淨飯王、摩耶夫人,是千佛之父母,羅𬑟羅是千佛之子,諸聲聞內秘菩薩行,是皆應生於此,故名應生眷屬。

五體(出隨疏演義鈔)

一、右膝。

二、左膝。

三、右手。

四、左手。

五、首頂。

凡禮敬三寶,必須五體投地,所以折伏憍慢,用表虔誠故也。

一、疏云:「願我右膝著地之時,令諸眾生,得正覺道也。」

二、疏云:「願我左膝著地之時,令諸眾生,於外道法,不起邪見,悉得安立正覺道中也。」

三、疏云:「願我右手著地之時,猶如世尊坐金剛座,地震現瑞,證大菩提也。」

四、疏云:「願我左手著地之時,令諸眾生,遠離外道難調伏者,以四攝法而攝取之,令入正道也。」

五、疏云:「願我首頂著地之時,令諸眾生,離憍慢心,悉得成就無見頂相也。」

出世五食(出華嚴疏)

一、念食。

二、法喜食。

三、禪悅食。

四、願食。

五、解脫食。

謂世間之食,但能資益生死之身,修行之人,於世美味,心不貪嗜,常持正念,以禪悅法喜等為食,則能長養善根,出離生死,成就菩提,故有出世間五種食也。

一謂:修聖道之人,常持正念,長養一切善根;如世之食,資益身根,是為念食。

二謂:修出世行人,受樂大法,資長道種,心生懽喜,是為法喜食。

三謂:修出世行人,由得定力,自資長養壽命,道品圓明,心常喜樂,是為禪悅食。

四謂:修聖道之人,以願持身,不捨萬行,長養一切善根;如世之食,資益身根,是為願食。

五、解脫,即自在之義也。謂修聖道之人,離諸業縛,於法自在,即得長養一切菩提善;如世之食,資益身根,是為解脫食。

五種淨食(根本有部毗奈耶律)

一、火淨。

二、刀淨。

三、爪淨。

四、蔫乾淨。

五、鳥啄淨。

佛制諸禁戒,令諸比丘,勿啖生氣,若有草菜瓜果,當以火刀爪等先淨之,方可得食,故有此五種淨食也。

一謂:一切瓜果等物,先當以火燒煮令熟,後方食之,是名火淨。律云:「以火觸著。」是也。

二謂:一切瓜果等物,先當以刀去其皮核,然後食之,是名刀淨。律云:「以刀損壞。」是也。

三謂:一切瓜果等物,先當以爪甲去其皮殼,然後食之,是名爪淨。律云:「以爪甲傷損。」是也。

四、蔫乾者:物不鮮也。謂一切瓜果等物,自蔫自乾,不堪為種,比丘當食,是名蔫乾淨。律云:「自蔫乾不堪為種。」是也。

五謂:一切瓜果等物,若因鳥啄殘損,比丘可食,是名鳥啄淨。律云:「鳥嘴啄損。」是也。

五種淨肉(出楞嚴經會解)

一、不見殺。

二、不聞殺。

三、不疑為我殺。

四、自死。

五、鳥殘。

一謂:眼不曾見殺者,是為淨肉。

二謂:耳不曾聞殺聲者,是為淨肉。

三謂:知彼為祠天等故殺,而不專為我殺,是為淨肉。

四謂:諸鳥獸命盡自死者,是為淨肉。

五謂:鷹鷂等所食鳥獸餘殘者,是為淨肉。

五辛(出梵網經)

一、大蒜。

二、茖葱。

三、慈葱。

四、蘭葱。

五、興渠。

首楞嚴經云:「是五辛,熟食發淫,生啖增恚,十方天仙,嫌其臭穢,咸皆遠離;諸餓鬼等,其唇吻,常與鬼住,福德日銷;大力魔王,現作佛身,來為說法,非毀禁戒,讚淫怒癡,命終為魔眷屬,永墮無間地獄。是故求菩提者,當斷世間五種辛菜也。」(梵語首楞嚴,華言健相分別。)

一、大蒜者,至葷至辛之物也。

二、茖葱者,薤也。其形似韭,類山葱也。

三、慈葱者,乃葱之正名也。

四、蘭葱者,即小蒜也。雜阿含經云:非小蒜,木葱是也。木葱即韭也。

五、興渠者,葉如蔓菁,根如蘿蔔,生熟皆臭如蒜,出于闐國,華夏不產,故不翻也。

五眼(大智度論)

一、肉眼。

二、天眼。

三、慧眼。

四、法眼。

五、佛眼。

眼即照燭之義。謂瑜伽師地論云:「能觀眾色,故名為眼。」眼是總名,從用分別,則有五種。

一、肉眼者:假父母氣血所成也。即人中能見之眼,見近不見遠,見前不見後,見內不見外,見晝不見夜,見上不見下,因有色質障礙故也。

二、天眼者:謂諸天因修禪定而得也。此眼遠近、前後、內外、晝夜、上下,皆悉能見,以無色質障礙故也。

三、慧眼者:謂二乘之人,以所得慧眼,觀一切法皆空,不見有眾生相,及滅一切異相,捨離諸著,不受一切法也。

四、法眼者:菩薩為度眾生,以清淨法眼,徧觀一切諸法,能知能行。謂因行是法,得證是道,亦知一切眾生種種方便門,令修令證也。

五、佛眼者:謂具前四眼之用,無不見知,如人見極遠處,佛見則為至近;人見幽暗處,佛見則為顯明。乃至無事不見,無事不知,無事不聞,聞見互用,無所思惟,一切皆見也。

五種不應施(出法苑珠林)

一、非理求財。

二、酒及毒藥。

三、罝羅機網。

四、刀杖弓箭。

五、音樂女色。

一謂:不順理所得財物是不淨物,故不應施與人也。

二謂:酒及毒藥,能令眾生狂亂失命,故不應施與人也。

三、罝,菟網也。羅,鳥網也。機,機弩也。網,即網罟也。皆設以掩取禽獸者心,謂是惱害眾生之器也,故不應施與人也。

四謂:刀杖弓箭,是殺害眾生之器,故不應施與人也。

五謂:音樂女色,而能惑亂眾生正性,故不應施與人也。

五果(翻譯名義)

一、核果。

二、膚果。

三、殼果。

四、𥢶果。

五、角果。

律戒比丘不噉生物,謂如棗杏等果,必以火熟之方食,膚殼之果,須以刀去其皮,然後食,故說此五果之名也。

一、核果者:謂棗杏等是也。

二、膚果者:謂棃奈等是也。

三、殼果者:謂椰子、胡桃、石榴等是也。

四、𥢶果者:謂松柏等子是也。

五、角果者:謂大小諸荳等是也。

五種比量(出顯揚聖教論)

一、相比量。

二、體比量。

三、業比量。

四、法比量。

五、因果比量。

比量者:謂思惟決擇,推度境界,定其理也。

一謂:隨其所有相貌相屬,或由現在,及先所見,推度境界;如以見幢故,比知有車,以見煙故,比知有火。如是以王比國,以夫比妻,以角犎(音封,即橐駞也。)比牛,以形輭(軟同)髮黑,輕舉色美,比知是少;以面皺髮白等,比知是老。以具如來微妙相好,智慧寂靜,勝行辯才,比知如來應正等覺,具一切智。諸如是等,名相比量。

二謂:由現見彼自體性故,比類彼物不現見體,或現見一分自體,比類餘分;如以現在比類去來,或以過去比未來事,或以現近事,比現遠事。又以一分成熟,比餘熟分,如是等類,名體比量。

三謂:以作用,比業所依,如見遠物,無有動搖,鳥集其上,如是等類,比知是杌。若有動搖等事,比知是人,若見跡步寬長,比知是象;身曳地行,比知是蛇;見比於眼,聞比於耳等。又若見瞑目執杖,蹎(音顛)失路等,比知是盲;高聲側聽,比知是聾;以所作業,比知正信聰睿;如是等類,名業比量。

四謂:於一切相屬著法,以一比餘,如屬無常,比知有苦;以屬苦故,比空無我,以屬生故,比有老法。以屬老故,比有死法,以屬有色有見有礙,比有處所及有形質;屬有漏故,比知有苦,屬無漏故,比知無苦;屬有為故,比知是生住異滅之法;屬無為故,比知非生住異滅之法。如是等類,名法比量。

五謂:因果相比,如見物行,比有所至;見有所至,比先有行。若見有人如法事王,比知當獲廣大祿位;見大祿位,比知先已如法事王。若見備善作業,比知必當獲大財富;見大財富,比知先已備善作業;若見修道,比知當獲聖果;見獲聖果,比知先已修道。如是等類,名因果比量。

五夢法(出隨疏演義鈔)

一、熱氣多見火。

二、冷氣多見水。

三、風氣多見飛墜。

四、聞見多熟境。

五、天神與心靈所感。

一謂:如人鑽火得火,復理火事,以煖相分多,煖想即生,故夢於火,是則熱氣多而見火也。

二謂:如人鑿井得水,復理水事,以冷相分多,冷想即生,故夢於水,是則冷氣多而見水也。

三謂:如人乘風登高,運轉初息,以動相分多,動想即生,故夢飛墜,是則風氣多而見飛墜也。

四謂:如人坐禪誦經,調練身心,以慣習分多,所習之想即生,故夢熟境,是則聞見多而見熟境也。

五謂:如人平昔向善,喜奉神天,以敬奉故,念想不忘,故夢天神,是則天神與心靈所感也。

五奇特夢(出過去現在因果經)

一、夢臥大海。

二、夢枕須彌。

三、夢海中一切眾生入我身內。

四、夢手執日。

五、夢手執月。

世尊往昔因中,在山修道,號善慧比丘,得五種奇特夢,走白普光如來,請為解說所夢之相。

一、普光云:「夢臥大海者,汝身現居生死海中,未到彼岸,未證涅槃也。」

二、普光云:「夢枕須彌者,以表出生死海,登於彼岸,將證涅槃也。」

三、普光云:「夢大海中,一切眾生入身內者,以示當於塵勞海中,為諸眾生作歸依處,濟度有情,超於彼岸也。」

四、普光云:「夢執日者,以表智慧光明,普照法界,開導昏迷,歸正覺路也。」

五、普光云:「夢執月者,以表方便之智,入於生死塵勞界內,用清涼法,化導眾生,令離熱惱也。」

五種樂(出隨疏演義鈔)

一、出家樂。

二、遠離樂。

三、寂靜樂。

四、菩提樂。

五、涅槃樂。

一、出家樂者:謂世間之人,多諸業惑煩惱,出家達道,永斷是苦也。

二、遠離樂者:即初禪天之樂也。謂初禪能遠離欲界愛染煩惱,得覺觀禪定,而生喜樂也。(覺觀者,初心在緣曰覺,細心分別禪味曰觀也。)

三、寂靜樂者,即二禪天之樂也。謂二禪離初禪覺觀散動,澄心寂靜,乃發勝定之樂也。

四、梵語菩提,華言道。謂菩薩無漏果成,自受菩提之樂;以慈心故,復以此樂轉施眾生也。

五、梵語涅槃,華言滅度。謂菩薩息化歸真,入無餘涅槃,獲最寂靜,是名涅槃樂也。(無餘者,色身與惑滅盡,而無所遺餘也。)

五位無心(出成唯識論)

一、睡眠。

二、悶絕。

三、無想定。

四、無想報。

五、滅盡定。

無心謂無分別識心也。非全無心,但分別識心不行,故言五位無心也。

一謂:眾生睡眠之時,六識昏昧,不能見聞覺知,是名睡眠無心。

二謂:諸眾生驚倒悶絕,六識昏昧,見聞覺知,一時頓息,是名悶絕無心。

三、無想定者,即色界無想天所修之定也。謂修無想定時,身心俱滅,念慮灰凝,諸想不起,是名無想定無心。

四謂:因中厭生滅心,習無想定,故感報生無想天,經五百刼,心想不行,是名無想報無心。

五謂:入此定時,一切受領思想之心,一時滅盡,都無見聞覺知,出入之息亦盡,是名滅盡定無心。

洗浴五利(出十誦律)

一、身除垢。

二、身清涼。

三、除寒冷。

四、除身中風。

五、得安隱。

十誦律云:佛在舍衛國,時有比丘癩病,求治於藥師耆域,耆域告病比丘言:「汝可洗浴,病即得瘥。」比丘言:「佛未聽入浴室。」諸比丘以是事白佛,佛遂聽入洗浴,故說此五種利也。(梵語舍衛國,華言豐德。梵語比丘,華言乞士。梵語耆域,華言能活。)

一、身除垢者:謂澡浴身體,則諸垢穢悉皆除去也。

二、身清涼者:謂澡浴身體,垢穢既除,則身體清涼也。

三、除寒冷者:謂澡浴身體,則清淨和暢,一切寒冷自除也。

四、除身中風者:謂澡浴身體,得無寒冷,則風邪等病自除也。

五、得安隱者:謂澡浴身體,既無風邪,則四支自得安隱也。

五不應答(法苑珠林)

一、試問不答。

二、無疑問不答。

三、不為悔所犯故問不答。

四、不受語故問不答。

五、語難故問不答。

一謂:此人心懷輕慢,或先自曉了,而作念言:「我且設問,試彼為解不解。」若作此試問者,不應為答也。

二謂:凡所演說,為令眾生開其昏迷,解釋疑網,彼既不疑,假設為問者,不應為答也。

三謂:此人既知於所犯,不生悔過之心,設為他故而問者,不應為答也。

四謂:此人先曾為說,彼不聽受,今又故意設為問辭者,不應為答也。

五謂:此人作意而言:「此語難曉,他必不解,我且設問,為能答否?」如是而故問者,不應為答也。

五力不可到(出諸經要集)

一、定力。

二、通力。

三、大願力。

四、法威德力。

五、借識力。

俱舍論云:若人捨命,應至無量世界外受生,此中陰識神,遊空而去,俄頃即到。所生之處,皆由業力所持,雖禪定神通等力而不能遮其不往,亦不能令其住於餘道,故名力不可到也。(中陰者,謂諸眾生,身死之後,未曾托生,是名中陰也。)

一、定力者:即諸佛大定之力也。謂諸眾生中陰識神,往於他界受生之時,以由業力所持,速疾而去,即生彼處;雖諸佛大定之力,亦不能遮其不生,故云不可到。

二、通力者:即諸佛神通之力也。謂諸眾生中陰識神,往於他界受生之時,以由業力所持,速疾而去,即生彼處;雖諸佛神通之力,亦不能遮其不生,故云不可到。

三、大願力者:即諸佛大誓願之力也。謂諸眾生中陰識神,往於他界受生之時,以由業力所持故,速疾而去,即生往處;雖諸佛大願之力,亦不能遮其不生,故云不可到。

四、法威德力者:即佛法威德之力也。謂諸眾生中陰識神,往於他界受生之時,以由業力所持,速疾而去,即生彼處;雖諸佛威德之力,亦不能遮其不生,故云不可到。

五、借識力者:即二禪以上,無有尋伺語言。若欲說法應用,則假初禪之識,而為己用也。謂諸眾生中陰識神,往於他界受生之時,以由業力所持,速疾而去,即生彼處;雖借識之力,亦不能遮其不生,故云不可到。(二禪以上者,即三禪四禪天也。)

五力難判(出宗鏡錄)

一、定力。

二、通力。

三、借識力。

四、願力。

五、法威德力。

五難判者:謂定等五種之力,唯識論中不能判攝也。然三界唯心,萬法唯識,而不能判此五力者,由斯五種乃聖人不思議境界,不與心識相應,此所以為難判。宗鏡錄云:「有五力唯識不判。」是也。

一、定力者:即如來大寂定力也。謂此定力,無染無淨,非空非有,生死不能拘,結業不能縛。不起此定而能普應十方,不與識法相應,是故唯識難判也。

二、通力者:即如來神通之力也。謂此通力變化無窮,隨感而應,不謀而知,徹照萬法,非思議之可及,豈識法之相應,是故唯識難判也。

三、借識力者:謂如二禪以上,無有尋伺語言,若欲說法應用,則借初禪眼耳身三識,以成己用。由此假他之用,非因本起,不屬唯識,是故唯識難判也。(借初禪三識者,由初禪不著香味。二塵已無鼻舌二識,惟有眼耳身三識。二禪以上,不著五塵,故五識俱無,若欲應用,則借初禪三識也。)

四、願力者:即如來大願之力也。而此願力,非因愛見,不假思惟,乃是聖人曠刼度生功用而成,非思議之可及,豈識法之相應!是故唯識難判也。(刼,梵語具云刼波,華言分別時節。)

五、法威德力者:即如來應化威德之力也。謂此威德之力,乃是聖人不思議境界。如演一音則普應羣機,施一法則眾魔皆伏;利生無盡,功德難量,不與識法相應,是故唯識難判也。

五印度論師

一、東——龍樹。

二、南——提娑。

三、中——馬鳴。

四、西——羅什。

五、北——室利多羅。

五無間種性(楞伽)

一、聲聞──┐二、緣覺  │三、如來  ├無間種性。四、不定  │五、各別外道┘

「佛及眾生同一法性,初無有間,機緣有異,故分為五。」

五雙十德(天台五雙)

┌自解┐定慧雙得┤  │└入定││┌弘法│顯晦俱美┤  │└隱居││┌國師│人法皆尊┤  ├十德。└御講││┌王禮│君臣咸伏┤  │└官贊││┌玄悟│心口並通┤  │└說辯┘

五宗

一、臨濟宗。

二、溈仰宗。

三、雲門宗。

四、曹洞宗。

五、法眼宗。

佛家五宗,今惟臨濟獨盛。

五教

一、賢首教。

二、天台教。

三、慈恩教。

四、南山教。

五、密教。

五禪

一、凡夫禪。

二、外道禪。

三、小乘禪。

四、大乘禪。

五、最上乘禪。

五運

一、生。

二、老。

三、病。

四、死。

五、苦。

五事生卑賤(辯意)

一、憍慢。

二、於二親剛強無恪。

三、放逸不禮事三寶。

四、竊盜以為生活。

五、負債不還。

「行此五者,生在人中,卑賤下使。」

五事生人中(辯意)

一、至誠不欺人。

二、誦經。

三、護戒。

四、教人遠惡就善。

五、不求人長短。

「口氣香潔,身心安樂,為人稱譽,不為誹謗。」

一、常無至誠,欺詐於人。

二、眾中說法者,而誹謗之。

三、見諸同學,而輕試之。

四、不見他事,而為作過。

五、鬥、亂、兩舌。

「被人謗憎,形體醜惡,心意不安,懷於恐怖。」

五富壽人敬(辯意)

一、布施貧窮。

二、持戒不惡。

三、忍辱不亂。

四、精進勸化。

五、奉孝盡忠。

「行此五者,生人中富壽,人所恭敬仰向。」

五事生尊貴(辯意)

一、施惠普廣。

二、敬禮三寶長者。

三、忍辱無嗔。

四、柔和謙下。

五、博聞經戒。

旋繞有五事(三千威嚴)

一、低頭視地。

二、不得踏蟲。

三、不左右視。

四、不得唾地。

五、不與人語。

五事生畜生(辯意)

一、犯戒私竊。

二、負債不還。

三、殺生。

四、不喜聽受經法。

五、常以因緣難阻齊會。

犯五戒被五星陵逼(消注)

┌殺戒┐  ┌木┐   ┌夭傷身命。│盜戒│  │金│   │貧窮下賤。昔犯┤淫戒├今被┤火├星陵逼┤王法加刑。│妄語│  │土│   │出語不信。└飲酒┘  └水┘   └愚癡聾塞。

上下五分結(三界結惑有二)

有見┐┌身───────身見┬┐┌───五利使─┬─┐││          │││┌──────┘ │││戒取─────┐┌─┘│││        │││ ┌────┐│└邊見│││    ┌───┘下五分結├┤疑┘ 癡┐ ││   │││  見惑│牽生四趣。││  ┌─┘ ││┌見取├┘│    └───┐││貪┐│貪┐ │││  │ │        │││ ├┤ │ ││└─┐│ │        │有思┘└嗔┘└嗔├┐│└戒取┘│ │┌─五鈍使───┘┌─┘││    │ ││└慢 │└─邪見─┘ ││   ┌牽生欲界。└─┐┌────┘│   └──┐││貪─┐  │┌欲界思──┘││  │  ││││嗔 │  ││││  │  ││││癡 ├──┘│思惑││  │   ││└慢 │   ││   │   ││ 疑─┘   │└───────┘

偈曰:

「身攝邊見戒攝取,邪見元從疑惑生;四鈍皆由利使生,是故三結攝見盡。」

「癡起貪嗔二生慢,舉二攝二生欲思;無明即癡染即貪,掉舉徧三俱定攝。」

修止觀五意(小止)

一、對治初心麤散┐二、對治心沉浮病│三、隨便宜   ├故修止觀。四、對治定中細心│五、為均齊定慧─┘

旋繞得五福(提謂)

一、後世得端正好色。

二、得好聲。

三、得生天上。

四、生王侯家。

五、得泥洹道。

入俗舍五法(律文)

一、入門小語。

二、攝身口意。

三、卑躬。

四、善護諸根。

五、威儀庠序令人生善。

世出世五蘊(世間五蘊)

一、色戒───┐二、受定   │三、想慧   ├出世五蘊。四、行解脫  │五、識解脫知見┘

說法五福報(五福)

一、生長壽——由聽者不殺故。

二、得大富——由聽者不盜故。

三、得端生——由聽者和氣故。

四、得名譽——由聽者歸依三寶故。

五、得聰明——由聽者曉了妙慧故。

大小乘五宗(賢首)

一、隨相法報宗——小乘諸師依阿含等經造小乘論。

二、真空無相宗——龍樹、提婆,依般若等經造中觀等論。

三、唯識法相宗——無著、世親,依解深密等經造唯識等論。

四、如來藏緣起宗——馬鳴、堅慧,依楞伽等經造起信等論。

五、圓融具德宗——事事無礙主伴俱足,重重無盡即華嚴也。

五位等妙單複(首楞)

信┐住│行├五位各十。向│地┘等┐├等妙十二。妙┘

初乾慧地,如是重重單複十二,方盡妙覺,成無上道,五位中各具十。又等、妙為十二,或單舉一位,亦名十二。或舉大數,乃名重重,此表無盡也。(出長慶注)

持咒須斷五事(尼集)

一、食肉。

二、飲酒。

三、食五辛。

四、行慾。

五、得於不淨家食。

五種隨順覺性(圓覺)

一、凡夫。

二、未入地菩薩。

三、已入地菩薩。

四、如來。

五、不起妄不息妄真妄皆入。

入聖位離五怖(婆沙)

一、不活怖——尚不愛身,何況財物?

二、惡名怖——不求供養,專施眾生。

三、大眾怖——世無與等,何況有勝?

四、死怖——遠離我見,無有我想。

五、惡道怖——自知死已,決不離佛。

弘經獲五勝果(光明)

一、一期受報連持不斷——壽。

二、顏色鮮白——色。

三、勇猛精進——力。

四、樂說無礙——辨。

五、六根調適——安。

五事死入地獄(辯意)

一、不信三寶毀謗正道。

二、破壞佛寺。

三、轉相誹謗,不計殃罪。

四、不敬君、臣、父、母。

五、已得為道,貢高慢師。

五難障修淨業(十疑)

一、外道相善,亂菩薩法。

二、無賴惡人,破他勝德。

三、顛倒善果,能壞梵行。

四、聲聞自利,障於大慈。

五、唯有自力,無他力持。

五義伸方便題(淨注)

一、彰絕待雙美。

二、顯開廢一致。

三、約名體不轉。

四、彰方便有顯實之功。

五、從第一義悉檀立名。

修多羅五義譯

一、經。

二、論。

三、法本。

四、線。

五、善教語。

天台以經為正,如周孔之五經,故以經翻修多羅,餘為旁義。

持律得五功德

一、戒品牢固。

二、善勝諸怨。

三、於眾中決斷無畏。

四、疑悔者能開解。

五、善持戒令正法久住。

安居須離五過

一、太遠聚落求須難得。

二、太近城市妨修道業。

三、多蚊螘𠾱嚙踐傷彼命。

四、無可依人。(其人具五德乃可依之。)

五、無施主施飲食湯藥。

菩薩施具五心

一、知施實相——三輪皆空。

二、起慈悲心——拔苦與樂。

三、發順——得無上果。

四、回向——回施法界。

五、具足方便——徧修諸行。

「餘之五度例此皆具五心」

五戒屬對五陰

一、不殺——對色陰。

二、不盜——對受陰。

三、不淫——對想陰。

四、不妄語——對行陰。

五、不飲酒——對識陰。

五戒對攝十善(消注)

不殺─┐不盜 ├─身三。不淫─┘不妄語──口四──不妄語、不綺語、不兩舌、不惡口。不飲酒──意三──不貪、不嗔、不癡。

袈裟五種功德

第一、入我法中,犯重邪見等,於一念中,敬心尊重,必於三乘受記。

第二、天龍鬼神,若能敬此袈裟少分,即得三乘不退。

第三、若有鬼神、諸人得袈裟,乃至四寸,飲食充足。

第四、若有眾生共相違,皆念袈裟,力尋生慈心。

第五、若持此少分,恭敬尊重,常得勝他,乃至龍披一縷,皆免金翅鳥難。

布施五種相對(要集)

┌田勝財劣──如童施土與佛。││財勝田劣──如以寶施貧。一、田財┤│田財俱勝──如以寶施佛。│└田財俱劣──如以草施畜。┌心重財輕──貧女一施大眾得福多。││財重心輕──王夫人慢心以寶施僧福少。二、輕重┤│三┐│ ├類前可知。└四┘┌施者清淨,受者不清淨。┐│           ││施者不淨,受者清淨。 ├─直解一句,餘三可知,何等三俱?清淨者,三、染淨┤           │ 如寶積佛寄花奉上釋迦牟尼佛。│施受俱淨。      ││           │└施受俱不淨。─────┘┌空心不空境──雖學空觀照,惜財不施,還得貧報。││空境不空心──知其財施,得富弘多,樂捨得福。四、空有┤│三┐│ ├例前可知。└四┘┌施多得少福──愚人祭祀,用多福少。││施少得多福──慈心供道人,施少福多。五、多少┤│施少得少福──惡意施邪人,施少福少。│└施多得福多──建塔奉佛,施多福多。

五星總對五惡業相(消注)

┌亡身失命┐ ┌殺生┐│神氣窮困│ │偷盜│陵逼┤親離幽厄├是┤淫慾├業相。│誣枉證謗│ │妄語│└喪失財產┘ └飲酒┘

受菩薩戒獲五種利

一、十方佛愍念常守護。

二、命終時正見心歡喜。

三、生生處為諸菩薩友。

四、功德聚戒度悉成就。

五、今後世性戒福慧滿。

菩薩十善各有五心

一、下心。

二、中心。

三、上心。

四、上上心。

五、上中上心。

「初發五心,乃至具足五心,如是百心,名為百福,成於一相,至三十二相,名身清淨。」

五度校量持經功德(金剛)

外財二度——一、以一大千界寶施,不及持說福勝。二、以無量大千界寶施,不及持說福勝。

內財二度——一、以一恒河沙身命布施,不及持說福勝。二、以無量恒河沙身命布施,不及持說福勝。

佛因一度——以如來因地供佛功德,不及持說福勝。

人有五惑不求淨土(指歸)

一、知出家美,不願往生。

二、願參知識,不欲見佛。

三、既親叢林、不慕海眾。

四、流轉促景,迷彼長年。

五、以己凡品,擬大菩薩。

阿羅漢遇五違緣退

一、長病。   ┌樂多事。二、遠行。   │樂說世事。三、諫諍。 大論┤樂睡眠。四、營事。   │樂近在家。五、讀誦。   └樂多遊行。

初度五人者有五意

一、人先見諦故。

二、人是現見人為證故。

三、佛所行事業與人同故。

四、諸天從人中得善利故。

五、人中有四眾故。

四大弟子具領五時(湼槃)

┌乳味┐  ┌華嚴┐    ┌即遣旁人等┐  ┌如聾若瘂。│酪味│  │鹿苑│    │密遣二人等│  │破見思惑。五味┤生酥├五時┤方等├信解具領┤心相體信等├聲聞┤心漸純熟。│熟酥│  │般若│    │長者有疾等│  │受勑轉教。└醍醐┘  └法華┘    └直付家業─┘  └開示悟入。

五品靜慮生五淨居

一、下品生無煩天。

二、中品生無熱天。

三、上品生善見天。

四、上勝品生善現天。

五、上極品生色究竟天。

聲聞乘與大乘五意(大莊嚴論)

┌發心┐       ┌住持亦少發心┐    │  │       ││ ┌聲聞┤教授├皆為自得涅槃故┤福智聚小教授│ │  │  │       ││ │  └方便┘       └時節亦少──三生得解脫等方便├異┤│ │  ┌發心┐       ┌住持亦多住持│ │  │  │       ││ └菩薩┤教授├皆為利他故──┤福智聚大時節┘    │  │       │└方便┘       └時節亦多──經三阿僧祇刼。

敬禮佛得五種功德

一、端正——見相好生尊上故。

二、得好聲——歌詠佛等正覺故。

三、多饒財——以香花為供養故。

四、生處高貴——以膝著地長跪禮故。

五、生天上——以念佛功德法應爾故。

五停心觀諸文列次

午後不食得五種利(增一)

一、少淫。

二、少睡。

三、得一心。

四、無下風。

五、身安無病。

五識隨根立名五義

一、依。

二、發。

三、屬。

四、助。

五、如依。

持食施僧五種福德

一、色。

二、力。

三、命。

四、安。

五、辨。

上座應頌云:施者受者俱獲五常,色力命安,得無礙辨。

弟子五事師當教訶(毘奈)

一、不信。

二、懈怠。

三、惡口。

四、情無羞恥。

五、近惡知識。

五法有一,皆須教訶。教訶五法:

一、不共語。

二、不教授。

三、不同受用。

四、遮其善事不與依止。

五、不與同房。

佛法速滅有五因緣(四分)

┌佛。│法。比丘不敬┤僧。  (以此,正法不得久住。)│戒。└定。

師長以五事視弟子(長含)

一、順法調御。     ┌度令出家。二、誨其未聞。     │與其受戒。三、隨聞令解。 莊嚴論出┤禁斷諸惡。四、示其善友。     │攝持以財。五、誨授不恡。     └教授以法。

大乘止觀五番建立

一、┐   ┌依止。二、│   │境界。三、├明止觀┤體狀。四、│   │斷得。五、┘   └作用。

弟子以五事事師長(尸迦越經)

一、當敬難之。   ┌給侍所須。二、當知其恩。   │禮敬供養。三、所教隨之。 長含┤尊重戴仰。四、恩念不厭。   │師教無違。五、當後稱譽。   └聞法不忘。

大比丘五事故經營

一、報佛恩故。

二、長養佛法故。

三、滅凡劣眾自貢高故。

四、將來弟子折伏憍豪故。

五、發啟將來福業故。

(律中比丘自營精舍)

沙彌有五事不白師(寄歸)

一、嚼齒木。

二、飲水。

三、大便。

四、小便。

五、界內四十九尋內制底畔睇。

「除此五事不白,餘一一白乃行。」

五戒優婆塞五種不應作(報恩)

一、不得販賣畜生。

二、不得販賣弓箭刀杖。

三、不得沽酒。

四、不得壓油——天竺麻有蟲,無蟲處則無過。

五、不得大色染業——外國染法傷蟲。

圓家五品擬三藏五停心

隨理除於疑散┐   ┌數息┐ ┌散┐讀誦除於雜染│   │不淨│ │貪│說法治彼法恚├圓五品┤慈悲├停┤嗔├三藏五停心。六度治無明暗│   │因緣│ │癡│理觀除於事相┘   └念佛┘ └障┘

藏通三乘五同

聲聞┐ ┌斷四住。│ │出三界。緣覺├同┤證偏真。│ │行三百由旬。菩薩┘ └入化城。

行五無間業即入無間獄(楞伽)

一、殺父──┐二、害母  │三、壞羅漢 ├名外無間。四、破和合僧│五、出佛身血┘

「如調達出佛身血,殺阿羅漢,破羯磨轉法輪僧,教闍王殺父害母,五逆俱犯,一日行至王舍城邊,地自然裂,火車來迎生入地獄。」

行五無間業不入無擇獄(楞伽)

┌無明──┐ ┌殺父──┐│貪愛  │ │殺母  │斷┤微細習使├名┤害阿羅漢├內無間。│彼陰集 │ │破和合僧│└七種識佛┘ └出佛身血┘

「此名即證無間等真實法也。」

五法即三自性(楞伽)

┌名─┐│  ├緣起───┐│相─┘     ││        │五法┤妄想─妄想 三性├自性 開合異耳│        ││正智┐     ││  ├成────┘└如如┘

五乘一性(圓覺)

一、未成佛是凡夫性。

二、未斷理障是二乘性。

三、發願斷障是成佛菩薩性。

四、根無大小皆成佛果是如來性(佛性攝頓漸二不定)

五、遇邪見者是外道種性。

此五性中,性雖差別,本一覺性。

五陰對三因

一、色──正──法身┐二、受┐      │三、想┼─緣──解脫├轉陰成德。四、行┘      │五、識──了──般若┘

五陰對四德

五別三借

圓門五法(安樂)

一、聞遠生信。

二、深心。

三、直心。

四、多聞心。

五、為他說。

「品中於此無有疑者,此於本地圓門仍具五法,方乃斷疑。」

舊約五義揀判慧俱羅漢

┌慧人修性念處┐一、約性共┤      ├─四教儀。└俱人修共念處┘┌慧人正道斷結┐┌光句。二、約正助┤      ├┤└俱人兼修助道┘└四教儀。┌慧人直緣真理┐三、約事理┤      ├─止觀。└俱人帶事兼修┘┌慧人十四變─┐四、約神變┤      ├─妙句。└俱人十八變─┘┌慧人則無──┐五、約明解┤      ├妙句。└俱具三明八解┘

五法攝三身(亦名五智)

具修五心名為六度

五略九廣以配五章十妙(止觀)

磐谷云:事法觀心非直顯,所修乘境本同倫;十門不是談從行,正為開明托附人。

通序五六七事開合

擊鐘五事七法(三千威儀)

┌一、常食時──說四羯磨講法等集五十四下講之一通│二、旦食時──八下即小食時也五事┤三、晝食時──同上一通即中食時│四、暮投盤時─同上一通如今昏鐘投盤疑是梵語└五、無常───多少隨時謂人臨終聞鐘聲生善┌一、縣官┐│二、大火││三、大水├──至。 此四通時長短七法┤四、盜賊┘│五、會沙彌───三下。│六、會優婆塞──二下。└七、呼私兒──一下。

離五事障獲五功德證三不退

五眼(法華)

肉─父母所生  ┌梵王報得┐ ┌大千。│    │ │天┬見大千界內外┤小羅漢 │ │小千。│      │    ├見┤慧┴見眾生業因緣│大羅漢 │ │大千。│    │ │法─其目甚清淨 └辟支佛─┘ └百佛世界。佛─見大千業淨伏障中道無明惑

五耳(法華)

┌肉─父母所生。聞六道聲┤└天─能聞內外。聞二乘聲─慧─聽之不著。聞菩薩聲─法─悉能分別。聞佛聲──佛─一時互聞。

五鼻(法華)

一、父母所生——肉鼻。

二、聞大千內外諸香——天鼻。

三、不染不著——慧鼻。

四、分別不謬——法鼻。

五、一時互用——佛鼻。

五舌(法華)

一、作六道語─肉┐┌天│二、作二乘語┤ │└慧├舌。三、作菩薩語─法││四、一時互用─佛┘

五身(法華)

一、世界所有於身中現肉身。

二、上至有頂於身中現天身。

三、二乘於身中現慧身。

四、菩薩於身中現法身。

五、佛於身中現佛身。

五意(法華)

一、治生產業皆順正法——人意淨。

二、天心所行天所動作——天意淨。

三、因緣實相不相違背——慧意淨。

四、一月即一乘——菩薩意淨。

五、有所籌量皆先佛經說——佛意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