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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名相彙解(第54卷-第68卷) 卷61

佛學名相彙解 卷第六十一

十二因緣兼屬色心(指要)

大集十二因緣

四種十二因緣

┌思議生滅────藏。││││思議不生滅───通。││││不思議生滅───別。│││└不思議不生滅──圓。

二世十二因緣(法界次第)

┌無明─歌羅邏時,有命識煖七日,一變名為壽命。│行──息出入名身,息從覺生名意,和合出聲名口,是為行三。│識──三行因緣,故有識生。│名色─識因緣故,四陰及色陰。│六入─五陰因緣,識行六處。現在十支─┤觸──眼識相對名觸,乃至意法亦如是。│受──觸因緣故,念色乃至法名受。│愛──貪著於色,乃至法名愛。│取──愛因緣故四方求覔。└有──取因緣故受於後身。┌生──有因緣故有生。未來二支─┤└老死─生因緣故老死種種諸苦。

三世十二因緣

無明愛取三煩惱,行有二支屬業道,從識至受并生死,七事同名一苦道。從惑生惑愛生取,從惑生業取生有;及以無明生於行,故云從惑生惑業,從業生事行生識,及以有支生於生。俱舍論中如此明,故云從業生於事;從事生事識至受,及以從生生老死,從事生惑受生愛,故云從事事惑生。有此十二因緣支,理唯如此分別之;圓觀三世非古今,月墮秋潭影移移。

十二因緣三世連環

┌───┐

┌無明┐  無明┐ │識─┐└過去┐┌┤  ├─┐  ├─┘名色│   │┌二因│└行─┘ │行─┘  六入│   ││  │     │     觸 │   ││  │┌識─┐ │     受 │   ││過去┘│  │ │    ┌愛 ├─現在├過去。│   │名色│ │    │  │   ││   │  │ └────┤取 │   ││五果┌┤六入│ ┌生─┐ │  │   ││  ││  ├─┤  ├┐└有─┘┌未來┘│  ││觸 │ └老死┘└────┘現在┤現在┤│  ││  │└受─┘ ┌無明┐│  │    ┌┤  ├────┐│三因│┌愛─┐│└行─┘┌識─┐└─過去┐│  ││  ││    │名色│    ││  └┤取 ├┘┌───┤六入│    ││未來┐│  │ │   │觸 │    ││  │└有─┘ │   └受 ├──現在├未來。│  │     │    愛 │    │└二果│┌生─┐ │生─┐ 取 │    │└┤  ├─┘  ├┐有─┘    │└老死┘  老死┘│   ┌─未來┘└───┘

十二因緣(出天台四教儀)

一、無明。

二、行。

三、識。

四、名色。

五、六入。

六、觸。

七、受。

八、愛。

九、取。

十、有。

十一、生。

十二、老死。

謂無明等展轉感果名因,互相由藉為緣,三世相續無間斷也。(三世相續無間斷者:謂由過去世無明行為因,感現在世識,乃至受五者為果;由現在果,起愛取有三者,為現在因;由現在因,感未來世老死之果。如是循環無間斷也。)

一謂:過去世煩惱之惑,覆於本性,無所明了,故曰無明。

二謂:過去世身口造作一切善不善業,是名為行。

三謂:由過去惑業相牽,致令此識投托母胎,一刹那間,染愛為種,納想成胎,是名為識。

四、名即是心。謂心但有名,而無形質也。色即色質,即是身也。謂從託胎以後,至第五箇七日,名形位。生諸根形,四支差別,是名為色。

五謂:從名色以後,至第六箇七日,名髮毛爪齒位。第七七日,名具根位。六根開張,有入六塵之用,是名六入。

六謂:出胎以後,至三四歲時,六根雖觸對六塵,未能了知生苦樂想,是名為觸。

七謂:從五六歲至十二三歲時,因六塵觸對六根,即能納受前境好惡等事,雖能了別,然未能起淫貪之心,是名為受。

八謂:從十四五歲至十八九歲時,貪於種種勝妙資具及婬欲等境,然猶未能廣徧追求,是名為愛。

九謂:從二十歲後,貪欲轉盛,於五塵境四方馳求,是名為取。

十謂:因馳求諸境,起善惡業,積集牽引,當生三有之果,是名為有。(因果不亡為有。三有者:欲有、色有、無色有,即三界也。)

十一謂:從現世善惡之業,後世還於六道四生中受生,是名為生。

十二謂:從來世受生以後,五陰之身熟已還壞,是名老死。

十二行法輪

三種十二因緣

三世┐    ┌過去二支因┐┌─三世十二┐ ┌斷常。│    │     ││     │ ││    │現在五支果││     │ ││    │     ├┘     │ ││    │現在三支因│      │ ││    │     │      │ │二世├十二因緣┤未來二支果┘┌─二世十二├破┤著我。│    │      │     │ ││    │現在有十─┐│     │ ││    │     ├┘     │ ││    │未來有二─┘      │ ││    │            │ │一念┘    └現在一念心起即具十二一念┘ └性實。┌過去┐ ┌常。│  │ │又云┤現在├破┤斷。│  │ │└未來┘ └雙。

十二門禪(初門)

初┐│二│├禪(禪也)。三││四┘慈┐│悲│├無量志(等也)。喜││捨┘空──┐│識  │├處定(空也)。無所有││非非想┘

十二息(小止)

一、上─┐ ┌沉重。二、下 │ │虛懸。三、滿 │ │枯瘠。四、焦 │ │腫滿。五、增長│ │羸損。六、滅壞├治┤增盛。七、煖 │ │冷。八、冷 │ │爇。九、衝 │ │壅塞不通。十、持 │ │戰動。十一、和│ │四大不和。十二、補┘ └資四大衰。

十二喻(楞伽)

┌風水出聲。│渴鹿陽熖。│乾闥婆城。│如夢中境。│畫像高下。│翳目垂髮。(愚夫外道妄見)│火輪非想。│水泡摩尼。│水中樹影。│明鏡色像。│日照洪波。└咒術機發。

偈曰:「明鏡水淨眼,摩尼妙寶珠。」如來頌之以表圓成之性,隨緣不變,不同愚夫外道之妄見。

十二真如(大品)

┌真如。│法界。│法性。│不虛妄性。│不變異性。│平等性。(亦名十二空)│離生性。│法定。│法住。│實際。│虛空界。└不思議界。

十二住對治十二障

五─┐   ┌慢障。六 │   │少聞。七 │   │攀緣。八 │   │捨眾生。九 │   │散亂。十 ├住。離┤無巧便。(金剛經十八住中出)十一│   │福資糧不具。十二│   │樂味懈怠利養。十三│   │不能忍苦。十四│   │智資糧不具。十五│   │不自相。十六┘   └無教授。

十二不律儀

一、屠羊。

二、販鷄。

三、捕鳥。

四、罝兔。

五、盜賊。

六、魁膾。

七、守獄。

八、讒刺。

九、斷獄。

十、縛象。

十一、咒龍。

十二、販猪。

十二圓覺

一、了了見佛性——妙德。

二、無盡行願王——普賢。

三、明三法無差——普眼。

四、堅固於眾德——金剛藏。

五、慈德最勝者——彌勒。

六、諸法相無染——清淨慧。

七、智斷力用成——威德自在。

八、異解能辨了——辯音。

九、了障無垢淨——淨諸業障。

十、自他悉開曉——普覺。

十一、法不外覺性——圓覺。

十二、賢善有始終——賢善首。

以十二名彰十二德,是十二德攝無量德。以見佛性言之,十二大士皆妙德也。以有始有卒言之,十二大士皆賢善首。德外無餘人,人外無剩法,其德乃彰。

法華十二處結益

法說───┐譬說   │因緣   ├六處結經益。壽量竟分別│囑累   │勸發   │藥王   │妙音   │觀音   ├六處結品益。陀羅尼  │妙莊嚴  │普賢───┘

十二倒

┌身┐ ┌淨─┐│ │ │  ││受│ │樂 │┌凡夫四倒.於┤ ├起┤  ││      │心│ │常 ││      │ │ │  ││      └法┘ └我 ││             ││      ┌常┐ ┌無常││      │ │ │  ││      │樂│ │苦 │├聖人四倒.以┤ ├為┤  ├倒。│      │我│ │無我││      │ │ │  ││      └淨┘ └不淨││             ││      ┌常┐ ┌無常││      │ │ │  ││      │樂│ │苦 │└菩薩四倒.亦┤ ├亦┤  ││我│ │無我││ │ │  │└淨┘ └不淨┘

理須非於一一倒,方為常樂我淨,佛之德也。

十二大士所證各有一妙(圓覺)

文殊眼空─┐ ┌夢┐│ │ │普賢心離 │ │幻││ │ │普眼法界 │ │觀││ │ ├前六實┐金剛藏起息│ │化│   ││ │ │   │彌勒身智 │ │願│   ││ │ │   │清淨慧說法│ │種┘   │├為┤     ├不離大光明藏威德三觀 │ │妙┐   ││ │ │   │辯音五觀 │ │用│   ││ │ │   │淨業除我 │ │主│   ││ │ ├後六權┘普覺擇法 │ │伴││ │ │圓覺尅期 │ │證││ │ │普首兼攝─┘ └教┘

授戒法十二科

┌得戒師釋迦。 ┌───────────┐一、開 導   │羯磨師文殊。 │┌常念佛親善知識。  │┌歸依佛。二、請五師───┤教授師彌勒。 ││捨一切惡知識。   └┤歸依法。三、歸依三寶─┐│尊證師諸佛。 ││失命因緣不犯戒。   └歸依僧。四、發十大願┐│└同學侶諸大士。││誦大乘問深義。五、問 難┐│└────────┘│於無上菩提生信心。  ┌不出佛身血┐六、請三寶│└──────────┤見眾生苦能救護。   │不殺父  │七、懺 悔└──────────┐│隨力供養三寶。    │不殺母  │八、四弘願─┐┌眾生無邊誓願度。││孝父母事善知識。  ┌┤不殺和尚 ├七否遮九、羯 磨┐││煩惱無盡誓願斷。││捨懈怠求佛道。   ││不殺羅漢 │十、受 戒│└┤法門無量誓願學。│└五塵上煩惱能制伏心。││不破和合僧│十一、讚戒│ └佛道無上誓願成。└───────────┘└不殺聖人─┘十二、回向│ ┌第一─┐    ┌─妙善戒法注於身心。└─┤第二 ├─羯磨─┤ 戒法徧空集於頂上。└第三─┘    └─戒法入法心內外明潔堪受戒法。

沙彌十二無犯(寄歸)

一、不分別衣。

二、離衣宿。

三、觸火。

四、足食。

五、害生種。

六、青草上棄不淨。

七、輙上高樹。

八、觸寶。

九、食殘宿食。

十、壞地。

十一、不受食。

十二、損生苗。

十二宮神(消灾)

天秤(辰鄭)┐├金。金牛(酉越)┘人馬(寅燕)┐├木。雙魚(亥衡)┘陰陽(申晉)┐├水。雙女(巳楚)┘天蝎(卯宋)┐├火。白羊([A1]戌【CB】,戍【佛教】魯)┘魔竭(丑吳)┐├土。寶瓶(子齊)┘巨蟹(未秦)─太陰─水。獅子(午周)─太陽─火。

十二支(支一作枝)

┌子。│丑。│寅。│卯。│辰。│巳。(又曰十二辰)│午。│未。│申。│酉。│戌。└亥。

以二氣言之,則子寅辰午申戌屬陽。丑卯巳未酉亥屬陰。以五行言之,則寅卯屬木,巳午屬火,申酉屬金,亥子屬水,辰戌丑未屬土。以相合言之,則子與丑合,寅與亥合,卯與戌合,辰與酉合,巳與申合,午與未合,此名六合。又有三合,則寅午戌合,巳酉丑合,申子辰合,亥卯未合。而所屬五行,則又不同,寅午戌屬火,巳酉丑屬金,申子辰屬水,亥卯未屬木。

十二屬

┌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龍。│巳──蛇。│午──馬。│未──羊。│申──猴。│酉──鷄。│戌──狗。└亥──猪。

十二月卦

十二月律

正─┐ ┌大簇。二 │ │夾鐘。三 │ │姑洗。四 │ │中呂。五 │ │蕤賓。六 ├月┤林鐘。七 │ │夷則。八 │ │南呂。九 │ │無射。十 │ │應鐘。十一│ │黃鐘。十二┘ └大呂。

在陽月者為律,在陰月者為呂,故曰:六律六呂。

十二月建

正─┐ ┌寅。二 │ │卯。三 │ │辰。四 │ │巳。五 │ │午。六 ├月┤未。(以斗柄初昏所指言之)七 │ │申。八 │ │酉。九 │ │戌。十 │ │亥。十一│ │子。十二┘ └丑。

十二月名

正─┐  ┌陬。二 │  │如。三 │  │寎。四 │  │余。五 │  │皐。六 ├月為┤且(子余反)。七 │  │相。八 │  │壯。九 │  │玄。十 │  │陽。十一│  │辜。十二┘  └涂。

十二歲名

一、子曰困敦(音頓)

二、丑赤奮若。

三、寅攝提格。

四、卯曰單閼(音遏)

五、辰曰執徐。

六、巳大荒落。

七、午曰敦牂。

八、未曰協洽(音柄)

九、申曰涒灘。

十、酉曰作噩。

十一、戌曰閹茂。

十二、亥曰大淵盧。

十二時

一、半夜——子。

二、鷄鳴——丑。

三、早旦——寅。

四、日出——卯。

五、食時——辰。

六、禺中——巳。

七、日中——午。

八、日昳——未。

九、晡時——申。

十、日入——酉。

十一、黃昏——戌。

十二、人定——亥。

一日十二時,分為百刻,時得八刻又三分刻之一。

十二辰所次

一、玄枵──子。二、星紀──丑。三、析木──寅。四、大火──卯。五、壽星──辰。六、鶉尾──巳。(日月所會之次是謂辰)七、鶉火──午。八、鶉首──未。九、實沈──申。十、大梁──酉。十一、降婁─戌。十二、娵訾─亥。

十二宮分

一、寶瓶——子。

二、磨竭——丑。

三、人馬——寅。

四、天蝎——卯。

五、天秤——辰。

六、雙女——巳。

七、獅子——午。

八、巨蟹——未。

九、陰陽——申。

十、金牛——酉。

十一、白羊——戌。

十二、雙魚——亥。

十二輅

一、蒼輅。

二、青輅。

三、朱輅。

四、黃輅。

五、白輅。

六、玄輅——以上六輅通漆之,不用它物飾。

七、玉輅。

八、碧輅。

九、金輅。

十、象輅。

十一、革輅。

十二、水輅——以上六輅,以六色漆而畫之,用碧玉等為飾。

車軫前橫木為輅,因謂車為輅。車則上下通穪,輅為天子穪之。

十二章(見尚書)

一、日。

二、月。

三、星辰。

四、山。

五、龍。

六、華蟲——以上六章作繪。

七、宗彜。

八、藻。

九、火。

十、粉米。

十一、黼。

十二、黻——以上六章絺繡。

十二律

一、黃鍾。

二、大簇。

三、姑洗。

四、蕤賓。

五、夷則。

六、無射——以上六律屬陽(陽六為律)

七、大呂。

八、夾鍾。

九、仲呂。

十、林鍾。

十一、南呂。

十二、應鍾——以上六呂屬陰(陰六為呂)

𥱴十二采(出摴𥱴經)

一、梟。

二、犢。

三、雉。

四、盧。

五、開。

六、塞。

七、進。

八、退。

九、獺。

十、黑。

十一、鷢。

十二、鷄。

梁十二雅

皇┐徹│寅│介│需│雍├雅。 梁武帝制樂章,名十二雅。牷│諴│獻│禋│俊│滌┘

琴十二操

將歸─┐ ┌孔子作。猗蘭 │ │孔子作。龜山 │ │孔子作。越裳 │ │周公作。拘幽 │ │文王作。岐山 ├操┤周公為文王作。(操,曲名也。言困厄窮迫,不失其操。)履霜 │ │尹伯奇作。雉朝飛│ │牧犢子作。別鶴 │ │商陵牧子作。殘形 │ │曾子作。水仙 │ │伯牙作。襄陵─┘ └伯牙作。

篆十二家

古文┐飛白│捲雲│垂露│柳葉│薤葉├篆。(此記篆書之異。)懸針│龍爪│回鸞│雕蟲│填 │疊─┘

隸十二種

龍虎┐麒麟│花草│芝英│鍾鼎│幡信├隸。(此記隸書之名。)仙人│玉女│鳳魚│科斗│龜 │鸞─┘

梁庾元威論隸,又有雲隸蟲隸。

書法十二意

一、平──橫也。二、直──縱也。三、均──間也。四、密──際也。五、鋒──未也。六、力──骨體。(梁武帝觀鍾繇書。)七、輕──屈折也。八、決──牽掣也。九、補──謂不足。十、損──謂有余。十一、巧─布置也。十二、稱─大小也。

舜十二州

冀┐兗│青│徐│揚│荊├州。豫│梁│雍│并│幽│營┘

舜即位以冀青地廣,始分冀為幽州、并州,分青為營州,是為十二州。

魏十二州

司隸┐ ┌治河南。豫 │ │治譙。荊 │ │治襄陽。兗 │ │治武威。青 │ │治臨菑。徐 ├州┤治彭城。(魏據中原,有州十二,領郡縣六十有八。)涼 │ │治天水。秦 │ │治上邽。冀 │ │治趙代郡。幽 │ │治范陽。并 │ │治晉陽。楊─┘ └壽春。

春秋十二國

一、魯。二、衛。三、晉。四、鄭。五、曹。六、蔡。(周平王以後為春秋之世,其大國有十二。)七、燕。八、齊。九、陳。十、宋。十一、楚。十二、秦。

元十二省

都省(治腹裏路分總十一行省)河南┐  ┌汴梁。湖廣│  │武昌。浙江│  │杭州。江西│  │龍興。[A2]陝【CB】,陜【佛教】西│  │京兆。四川├行省┤成都。雲南│  │中慶。遼陽│  │遼陽。鎮東│  │高麗。甘肅│  │甘州。嶺北┘  └和州。

元建中書省十二,轄天下州郡。

巫山十二峯

一、望霞。二、翠屏。三、朝雲。四、松巒。五、集仙。六、聚鶴。(在燕門)七、淨壇。八、上昇。九、起雲。十、栖鳳。十一、登龍。十二、聖泉。

聖泉峯有神女廟,陽雲臺高一百二十丈。

十二經脈

足厥陰──肝──┐足太陰──脾  │足少陰──腎  │足少陽──膽  │足陽明──胃  │足太陽──膀胱 ├之經。手太陰──肺  │手少陰──心  │手陽明──大腸 │手太陽──小腸 │手少陽──三焦 │手厥陰──心包絡┘

凡人兩手兩足,各有三陰三陽之脉,合而為十二經脉。

唐律十二篇

一、名例。

二、衛禁。

三、職制。

四、戶婚。

五、廐庫。

六、檀興。

七、賊盜。

八、鬪訟。

九、詐偽。

十、雜律。

十一、捕亡。

十二、斷獄。

十二入(法界次第)

一、眼─┐二、耳 │三、鼻 │四、舌 │五、身 │六、意 │七、色 ├入。八、聲 │九、香 │十、味 │十一、觸│十二、法┘

入即涉入之義,謂:六根六塵,互相涉入,故名十二入也。

一謂:眼根對色,即能見色,是名眼入。

二謂:耳根對聲,即能聞聲,是名耳入。

三謂:鼻根對香,即能嗅香,是名鼻入。

四謂:舌根對味,即能嘗味,是名舌入。

五謂:身根對觸,即能覺觸,是名身入。

六謂:意根對法,即能分別於法,是名意入。

七謂:一切可見之色,而對於眼,是名色入。

八謂:一切可聞之聲,而對於耳,是名聲入。

九謂:一切可嗅之香,而對於鼻,是名香入。

十謂:一切可嘗之味,而對於舌,是名味入。

十一謂:一切可覺之觸,而對於身,是名觸入。

十二謂:一切可分別之法,而對於意,是名法入。

十二惡律儀

一、屠羊─┐二、養鷄 ├惡律儀。三、養猪─┘四、捕鳥─┐五、捕魚 │六、獵師 │七、作賊 │八、魁膾 ├惡律儀。九、守獄 │十、咒龍 │十一、屠犬│十二、伺獵┘

惡律儀者:謂法所不應作之律儀也。

一、屠者殺也。謂人或以自食而常宰殺,或因取利販賣而常宰殺,是為惡律儀。

二謂:因嗜其肉味以充口體,常自畜養,意圖烹殺,是為惡律儀。

三謂:或因自欲充於口腹,或因販賣求利,以資其生,而畜養之者,是為惡律儀。

四謂:以殺心故,網捕禽鳥,或食或賣,傷害生命,是為惡律儀。

五謂:以殺心故,而用網罟取捕諸魚,或食或賣,傷害物命,是為惡律儀。

六謂:以殺心故,獵捕一切禽獸,或食或賣,傷害物命,是為惡律儀。

七謂:見一切物,常懷劫盜之心,不思物各有主,妄行攘竊,賊害於人,是為惡律儀。

八、魁膾者:為官操刃行刑之人。謂人本同類,彼雖犯法,理固當死,然習為操刃之業以害其生,實為惡行,是為惡律儀。

九謂:為獄吏守其牢獄,以杻械枷鎻,非理陵虐罪囚,無慈善心,是為惡律儀。

十謂:習諸邪法咒術,咒於龍蛇,以為戲樂,是為惡律儀。

十一謂:殺犬以資利養,是為惡律儀。

十二謂:作獵主伺捕禽獸,以利其生,而自積罪業,是為惡律儀。

十二頭陀行(出十二頭陀經)

一、住阿蘭若處。

二、常行乞食。

三、次第乞食。

四、一食。

五、節量食。

六、過中不飲漿。

七、著弊衲衣。

八、但三衣。

九、塚間坐。

十、樹下坐。

十一、露地坐。

十二、但坐不臥。

梵語頭陀,華言抖擻。謂能抖擻煩惱之塵垢也。蓋比丘當離憒鬧,不樂飾好,心絕貪求,無諸憍慢,清淨自活,以求無上正真之道,故有十二種之行焉。

一、梵語阿蘭若,華言寂靜處。謂比丘當住於空閑寂靜之處,身離憒鬧,心離欲塵,永絕攀緣,求無上道,是為頭陀行也。

二謂:比丘離諸貪求,不受他請,常行乞食以資色身,助成道業。若得食時,或好或惡,不起分別增減之念;若不得食,亦無嫌恨,得與不得,心常平等,是為頭陀行。

三謂:比丘乞食之時,不著於味,不輕眾生,不擇貧富,常平等一心,次第而乞,是為頭陀行也。

四謂:比丘修道,應作是念:我求一食,尚多有所妨,何況小食後食?若不自損,則失半日之功,不能一心行道,是故斷數數食,受一食法。是為頭陀行也。(小食者:晨時食也。後食者:過中食也。)

五謂:比丘所乞食,當作三分,若見渴乏者,以一分施乏,又減一摶食至空靜處,置淨石上,施諸禽獸。若不見困乏者,但食三分之二,亦留一分,不得盡食。如此則身輕安隱,易消無患,不廢行道。若貪心極噉,則腹脹氣塞,妨損道業,是故節食為頭陀行也。

六、漿即果漿蜜漿之類。謂比丘修道,於種種漿,日若過中,悉不得飲;若飲者,則心樂著,貪求無厭,不能一心修習善法;是故過中不飲漿,為頭陀行也。

七謂:比丘不貪服飾,不求好衣,但於聚落中捨陳舊廢棄之物,浣濯令淨,作為衲衣,覆除寒露而已。若貪新好,則多追求以損道行,又能招致賊盜。是故著弊衲衣,為頭陀行也。

八、三衣者:九條七條五條袈裟之衣也。謂比丘少欲知足,衣取蓋形,不多不少,如白衣之人,畜種種衣,及外道苦行,裸形無恥,皆不合中道。是故佛弟子捨此二邊,但受三衣,為頭陀行也。

九謂:無常苦空之觀,是佛法之初門,能令厭離三界。比丘住於塚間,常見死屍,臭爛狼籍,火燒鳥啄,則無常不淨之想,易得成就。是故塚間坐為頭陀行也。(無常者:謂五陰之身,終歸壞滅也。苦者:謂由此身而受生死逼迫等苦也。空者:謂此身由四大假合而成,畢竟不有也。)

十謂:比丘於塚間不得道者,當至樹下,思惟求道。如佛生時、成道、轉法輪、般𣵀槃,皆在樹下,有如是因緣,是故比丘,如佛所行,當樹下坐,為頭陀行也。

十一謂:比丘在樹下坐,如住半舍,蔭覆涼樂,故生愛著;又慮雨漏濕冷,鳥屎污身,毒蟲所擾。於是思惟露地而坐,隨意快樂,月光徧照,令心明利,易入空定。是故露地坐,為頭陀行也。

十二謂:比丘四威儀中,坐為第一,食易消化,氣息調和,可以入道。若懈怠睡眠,諸煩惱賊,常伺其便;若行若立,心動難攝。是故比丘,常當安坐,脅不至席,為頭陀行也。(四威儀,即行住坐臥之威儀也。)

十二類生(楞嚴)

一、卵生。

二、胎生。

三、濕生。

四、化生。

五、有色。

六、無色。

七、有想。

八、無想。

九、非有色。

十、非無色。

十一、非有想。

十二、非無想。

謂諸有情,由顛倒妄想,起惑造業,隨業感報,各各不同,故有十二類也。

一、卵生者:從殼而出生也。謂此類有情,因虛妄顛倒之惑,起飛沉亂想之業,惑業和合,故感此生之報。即魚鳥龜蛇之類是也。(飛沉者:若想念浮擧,則為飛禽;若情念沉重,報為魚蛇之類也。)

二、胎生者:從胞胎而出生也。謂此類有情,因愛欲雜染之惑,起橫竪亂想之業,惑業相滋,故感此生之報。即人畜龍仙之類是也。(橫竪者:人身豎而畜生橫也。因行正道,得為人類,故身豎;因行邪道,感生畜類,故身橫也。)

三、濕生者:從濕處而受生也。謂此類有情,因顛倒執著之惑,起翻覆亂想之業,惑業和合,故感此生之報。即含蠢蠕動之類是也。(翻覆即飛伏也。因違義背信,翻覆任情,遂感蠢蠕飛伏之類也。)

四、化生者:無而忽有也。又離此舊形,易彼新質,為化生也。謂此類有情,因顛倒變易之惑,起捨故取新亂想之業,惑業和合,故感此生之報。即轉蛻飛行之類是也。(轉蛻飛行者:如蠶蛻形為蛾,如雀化蛤之類。)

五、有色者:有形礙明顯之色也。謂此類有情,因顛倒障礙之惑,起精耀亂想之業,惑業顯著,故感此生之報。即休咎精明之類是也。(休咎精明者:如星辰吉者為休,凶者為咎,爝火蚌珠,皆精明之類,爝火即螢火也。)

六、無色者:無有形色也。謂 此類有情,因顛倒銷散之惑,起陰隱亂想之業,惑業暗昧,故感此生之報。即空散銷沉之類是也。(空散銷沉者:色盡心亡,厭空絕想,沉冥幽隱,即無色界外道之類是也。)

七、有想者:從憶想所生也。謂此類有情,因顛倒罔象之惑,起潛結亂想之業,惑業和合,故感此生之報。即神鬼精靈之類是也。(罔象者:似有似無也。潛結者:潛即隱伏,結即凝滯也。)

八、無想者:想心昬迷,無所覺了也。謂此類有情,因頑鈍愚癡之惑,起枯槁亂想之業,惑業和合,故感此生之報。即精神化為土木金石之類是也。(精神化為土木金石者:如華表生精,如黃頭外道化為石是也。)

九、非有色者:謂雖有形色,而假他所成也。謂此類有情,因虛偽相待之惑,起因依亂想之業,惑業相染,故感非有色相成色之報。即水母以蝦為目之類是也。(非有色相成色者:如水母本無自類之色相故,曰非有色相;以水沫為身,以蝦為目,故曰成色也。)

十、非無色者:因聲呼召而能成形也。謂此類有情,因相引妄性顛倒之惑,起呼召亂想之業,惑業相附,故感非無色相無色之報。即咒詛厭生之類是也。(非無色相無色者:如蝦蟇等,從自類生,不假他成,故曰非無色相,藉聲得生,故曰無色。咒詛厭生者:咒詛亦呼召耳,厭即禱也。如蝦蟇以聲附卵,然後生長,非聲則壞。又孔雀雌者聞雄者鳴,即有娠生雛,此等物類,若由厭禱而生也。)

十一、非有想者:謂借他身以成自類也。謂此類有情,因誣罔顛倒之惑,起回互亂想之業,惑業和合,故感非有想相成想之報。即蒲盧等異質相成之類是也。(誣罔即誑惑也。回互猶轉換也。蒲盧,蜾羸也。取青蟲以為己子,乃誣罔回互之義也。非有想相成想者:如青蟲非蒲盧之類,故曰非有想相。而能成己之子,故曰成想也。)

十二、非無想者:謂雖親而成怨害也。謂此類有情,因怨恨顛倒之惑,起殺害妄想之業,惑業和合,故感非無想相無想之報。即土梟等附塊為兒,及破鏡鳥以毒樹果抱為其子,子成,父母皆遭其食之類是也。(非無想相無想者:父母有愛,故曰非無想相,後時成大,父母遭食,故曰無想也。土梟:食母鳥也。破鏡:食父獸也。形如貙而虎眼,今云鳥者,恐譯誤耳。)

十二分經(智論)

一、修多羅。

二、祇夜。

三、伽陀。

四、尼陀羅。

五、伊帝目多。

六、闍多伽。

七、阿浮達磨。

八、婆陀。

九、優婆提舍。

十、優陀那。

十一、毗佛略。

十二、和伽羅。

一、梵語修多羅,華言契經。契者上契諸佛之理,下契眾生之機。經者:法也,常也。十界同遵曰法,三世不易曰常,此聖教之總名也。又修多羅,即是長行,直說法相,隨其義理長短,不以字數為拘也。

二、梵語祇夜,華言應頌,又云重頌。謂應前長行之文,重宣其義,或六句四句三句二句,皆名頌也。

三、梵語伽陀,華言諷頌。謂不頌長行,直說偈句,如金光明經中空品等是也。

四、梵語尼陀羅,華言因緣。如經中有人問,故為說是事,如律中有人犯是事,故制是戒。如來所說一切根本緣起之事,皆名因緣,如法華經中化城喻品,說宿世因緣等是也。

五、梵語伊帝目多,華言本事。謂說諸菩薩弟子,因地所行之事,如法華經中本事品云:藥王菩薩於日月淨明德佛所,得法歡喜,即然身臂,以為供養,修諸苦行,求菩提等是也。

六、梵語闍多伽,華言本生。謂說佛菩薩本地受生之事,如𣵀槃經云:比丘當知我於過去作鹿熊麞兔龍,及作金翅鳥粟散王、轉輪聖王之類是也。

七、梵語阿浮達磨,華言未曾有,亦云希有。謂如佛初生時,即行七步,足迹之處,皆有蓮華放大光明,徧照十方世界,而發是言:我是度一切眾生生老病死者。地大震動,天雨眾華,樹出音聲,作天妓樂。如是等無量希有之事是也。

八、梵語婆陀,具云阿波陀那,華言譬喻。謂如來說法,為鈍根者假譬喻以曉示之,令其開解,如法華經中火宅藥草等喻是也。

九、梵語優婆提舍,華言論議。謂諸經中問答辯論諸法之事,如法華經提婆達多品中,智積菩薩與文殊師利論說妙法等是也。

十、梵語優陀那,華言自說。謂無有人問,如來以他心智,觀眾生機而自宣說,如楞嚴會上說五十種魔事,不待阿難請問。又如彌陀經無有緣起,自告舍利弗等是也。(五十種魔者:謂色受想行識五陰各有十種也。)

十一、梵語毗佛略,華言方廣。方者法也,廣者大也。又正理曰方,包富曰廣。謂大乘方等經典,其義廣大,猶如虛空也。

十二、梵語和伽羅,華言授記。謂如來為諸菩薩、辟支佛、聲聞,授作佛記,如法華經云:汝阿逸多於當來世而成佛道,號曰彌勒等是也。

頌曰:「長行重頌並孤起,譬喻因緣與自說;本生本事未曾有,方廣論議及記別。」

十二妄想(楞伽)

一、言說──┐二、所說事 ├妄想。三、相   │四、利───┘五、自性──┐六、因   │七、見   │八、成   ├妄想。九、生   │十、不生  │十一、相續 │十二、縛不縛┘

經云:當說妄想,自性分別,隨境有異,一切愚夫,計著有無,故有十二種也。

一謂:計著種種妙音歌詠之聲,以為有性,是名言說妄想。

二謂:凡所說事,窮其自性,惟聖智所知。凡愚不了,但依彼事而生言說,是名所說事妄想。

三謂:隨事起見,猶如渴鹿,奔逐陽熖,作於水想。如於地水火風,執有堅濕煗動之性。然不知性本融通,於一切法相,虛妄計著,是名相妄想。

四謂:樂著世間種種金銀珍寶等財利,而不知此物,本是虛幻。凡夫不了,而起貪著,是名利妄想。

五謂:執持諸法,起自性見,以自為是,餘皆為非,是名自性妄想。

六謂:於因緣所生之法,起有無等見,妄想分別,成生死因,是名因妄想。

七謂:於五陰等法,妄計有無一異,起諸邪見,執著分別,是名見妄想。

八謂:於假名實法上,計我我所而起言說,成決定論,是名成妄想。

九謂:計一切法,若有若無,皆從緣起而生分別,是名生妄想。

十謂:一切法皆先有體,不假因緣而生,是名不生妄想。

十一謂:於一切諸法,執此與彼,遞相繫屬,計著分別,無有斷絕,是名相續妄想。

十二謂:於一切法,以情生著故,則成繫縛,若離妄想,則無繫縛。凡夫不了,於此無縛解中而生計著,是名縛不縛妄想。

藥師如來十二大願(出藥師如來本願功德經)

一、正報莊嚴。

二、身光破暗。

三、智慧資生。

四、導入大乘。

五、得戒清淨。

六、得身健美。

七、安康樂道。

八、轉女成男。

九、魔外歸正。

十、解脫憂苦。

十一、得妙飲食。

十二、得妙衣服。

文殊師利菩薩白佛言:「惟願演說諸佛名號,及本昔所發殊勝大願。」佛言:「東方過此十恒沙等佛土之外,有世界,名淨瑠璃。彼土有佛,名藥師瑠璃光如來,本行菩薩行時,發十二大願。」

一謂:願我來世於佛菩提得正覺時,自身光明熾然,照曜無量無數無邊世界,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以為莊嚴。我身既爾,令一切眾生如我無異。

二謂: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身如瑠璃,內外清淨,無復瑕垢,光明廣大,威德熾然,身善安住,燄網莊嚴,過於日月。若有眾生昏闇,及夜莫知方所,以我光故,隨意所趣,作諸事業。

三謂:願我來世得菩提時,以無邊無限智慧方便,令無量眾生受用無盡,莫令一人有所乏少。

四謂: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諸有眾生行異道者,一切安立菩提道中,行聲聞辟支佛道者,皆以大乘而安立之。

五謂: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有眾生,於我法中修行梵行,此諸眾生,無量無邊,一切皆得不缺減戒,具三聚戒,無有破戒起惡道者。

六謂: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有眾生,其身下劣,諸根不具,醜陋頑愚,聾盲跛躄,身攣背傴,白癩癲狂,若復有餘種種身病,聞我名已,一切皆得諸根具足,身分成滿。

七謂: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有眾生,諸患逼切,無護無依,無有住處,遠離一切資生醫藥。又無親屬,貧窮可愍。此人若得聞我名號,眾患悉除,無諸痛惱,乃至究竟無上菩提。

八謂: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有女人,為諸惡之所逼惱,厭離女身,願捨女形,聞我名已,轉女人身,成丈夫相,乃至究竟無上菩提。

九謂:願我來世得菩提時,令一切眾生解脫魔網,若墮種種異見稠林,悉當安立置於正見,次第示以菩薩行門。

十謂: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有眾生,種種王法,繫縛鞭撻,牢獄應死,無量灾難,悲憂煎迫,身心受苦,此等眾生,以我福力,皆得解脫一切苦惱。

十一謂: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有眾生饑火燒身,為求食故,作諸惡業,我於彼所,先以最妙色香味食,飽足其身,後以法味,畢竟安樂。

十二謂: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有眾生貧無衣服,寒熱蚊日夜逼惱,我當施彼隨用衣服,種種雜色,如其所好。亦以一切寶莊嚴具,華鬘塗香,鼓樂眾妓,隨諸眾生所須之具,皆令滿足。

十二隨眠(出眾事分阿毗曇論)

一、欲貪。

二、瞋恚。

三、色貪。

四、無色貪。

五、無明。

六、身見。

七、邊見。

八、邪見。

九、見取。

十、戒取。

十一、慢。

十二、疑。

謂欲等煩惱,長時隨逐,眠伏藏識之中,故名隨眠。

一謂:於可意之境,愛染念著,而生悅樂也。

二謂:於不可意境,無所愛樂,而自生瞋忿也。

三謂:於色界愛樂淨法,貪著禪味也。

四謂:於無色界識處等定,愛樂可意,心生味著也。

五謂:於事理等法,無所明了,覆真性也。

六謂:於五陰等法中,強立主宰,妄計為身也。

七謂:於身見上,計我或斷或常,隨執一邊也。

八謂:由計斷常,不信因果,以為無作無得,起見誹謗也。

九謂:因此見而能通至非非想天,信此非餘,執劣為勝。

十謂:執邪為道,非因計因,如持鷄狗等戒,以為可得清淨解脫是也。

十一謂:貢高自擧,輕慢他人也。

十二謂:於諦理不能解了,心生猶豫,是非不決也。(諦理者:即苦集滅道四諦之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