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名相彙解(第24卷-第38卷) 卷29
佛學名相彙解 卷第二十九
施果感五不死(出付法藏經)
一、置𨫼不死。
二、釜煮不死。
三、水溺不死。
四、魚吞不死。
五、刀割不死。
經云:「毗婆尸佛時,有一比丘患頭痛,薄拘羅尊者持一訶棃勒果施彼食之,其病即愈。因施果故,九十一刼天上人間享福快樂,未嘗有病,最後生婆羅門家,其母早亡,父娉後妻,苦厭拘羅,五度加害,皆無所損。及年既長,出家學道,得阿羅漢果。」(梵語毗婆尸,華言勝觀。梵語薄拘羅,華言善容。梵語訶棃勒,華言天主持來。刼,梵語具云刼波,華言分別時節。梵語婆羅門,華言淨行。梵語阿羅漢,華言無學。)
一、謂薄拘羅年幼,後母作餅,從而索之。後母憎嫉,擲置𨫼上,𨫼雖焦熱,不能燒害也。
二、謂薄拘羅後母煮肉,從而索之,母益瞋恚,尋擲釜中,釜雖極熱,亦不能害也。
三、謂薄拘羅,後母向河,從而逐去,母即嫌惡,尋擲水中,水雖深而不能溺也。
四、謂薄拘羅,由擲水中,雖大魚吞之,而不能害也。
五、謂薄拘羅,被魚吞之,其魚亦遭捕入市,遇父買歸,將剖魚腹,拘羅尚活,告父安庠,無致傷兒,父既見子,喜抱而出,即無損傷也。
布施離五種法(出優婆塞戒經)
一、不選有德無德。
二、不說善惡。
三、不擇種姓。
四、不輕求。
五、不惡口罵。
一、謂菩薩行慧施時,平等普濟,不擇冤親,於有德人生愛敬心,於無德人起憐愍心,是名不選有德無德。
二、謂菩薩行慧施時,以平等慈,於善不善,各隨所願,普皆饒益,是名不說善惡。
三、謂菩薩行慧施時,無分種姓貴賤,凡有所需,普皆施與,是名不擇種姓。
四、謂菩薩行慧施時,見來乞者,起殷重心,而給所須,以濟其乏,是名不輕求。
五、謂菩薩行慧施時,凡有求索者,不出醜惡之語而毀辱之,是名不惡口罵。
施食獲五福報(出施食獲五福報經)
一、施命。
二、施色。
三、施力。
四、施安。
五、施辯。
一、謂人七日不得食則死,若能以食施之,即為施命。其施命者,得世世長壽,財富無量報。
二、謂人不得食,顏色顦悴,若能以食施之,即為施色。其施色者,得世世端正,人見懽喜報。
三、謂人不得食,身羸力弱,若能以食施之,即為施力。其施力者,得世世多力,終無耗減報。
四、謂人不得食,心愁身危,不能自安,若人以食施之,即為施安。其施安者,得世世安隱,不遇災患報。
五、謂人不得食,困不能言,若能以食施之,即為施辯。其施辯者,得辯慧通達,聞者喜悅報。
忍辱五種功德力(出法集經)
一、能忍所打。
二、能忍所惱。
三、能忍所瞋。
四、八法不動。
五、煩惱不染。
一、謂菩薩以得如響平等智力,雖被人捶打,而能忍受,不加報也。(如響者:謂如空谷之答眾響也。)
二、謂菩薩以得鏡像平等智力,雖被人惱害,而能忍受,不加報也。(鏡像者:謂如明鏡之現眾像也。)
三、謂菩薩以得如幻平等智力,雖被人瞋呵,而能忍受不加報也。(如幻者:謂如變幻而不實也。)
四、八法者:利衰毀譽稱譏苦樂也。謂菩薩以得清淨平等智力,故世間八法皆不能動也。
五、謂菩薩以得世法清淨平等智力,故一切煩惱皆不能染也。
修忍五相(出菩薩善戒經)
一、眾生相。
二、法相。
三、無常相。
四、苦相。
五、無我我所相。
忍即安忍。菩薩為化度一切眾生,而諸眾生,雖以種種諸惡加我,悉無瞋恨,故有五種相也。
一、菩薩若被他人打罵,即觀宿世流轉生死之時,一切眾生皆我父母師長,當生恭敬。由此觀故,滅怨憎相,生親友相。如是修於慈忍,成就眾生,是為眾生相。
二、菩薩修慈忍時,諦觀世間一切諸法,皆即法界真實之理,無取無捨,無瞋無喜,平等一相。由是觀故,滅眾生相,成就法相,是為法相。
三、菩薩修慈忍時,思惟一切眾生,及諸萬物,皆悉無常;誰是罵者?誰是受者?言語性空,刹那不住。由是觀故,破於常相,成就忍心,是為無常相。(梵語刹那,華言一念。)
四、菩薩修慈忍時,觀察眾生皆有生死之苦,若遭其辱,不應瞋恚,當救彼苦;我若瞋恚,其苦轉增。由能修忍,斷諸苦惱,成無上道,是為苦相。
五、我,主宰之義,即眾生所執之假名也。我所,即五陰之身。菩薩以智慧觀察四大本空,五陰非有,則我及我所俱不可得,是為無我我所相。
菩薩聽法五種想(出瑜伽師地論)
一、作寶想。
二、作眼想。
三、作明想。
四、作大果勝功德想。
五、作無罪大適悅想。
一謂:菩薩聽法,當念正法尊貴,希有難得,是名作寶想。
二謂:菩薩聽法,當念此法如眼,開我昏暗,令生智慧,是名作眼想。
三謂:菩薩聽法,當念正法如日光明,一切等照,是名作明想。
四謂:菩薩聽法,當念此法,令我能得涅槃及大菩提勝功德果,是名作大果勝功德想。
五謂:菩薩聽法,當念於現法中,雖未證得涅槃及大菩提,即當於法如實修行止觀,離諸罪垢,得大悅樂,是名作無罪大適悅想。(止觀者:止即止息散亂,觀即觀照昏暗也。)
聽法五種不作異意(出瑜伽師地論)
一、於壞戒不作異意。
二、於壞族不作異意。
三、於壞色不作異意。
四、於壞文不作異意。
五、於壞美不作異意。
論云:謂諸菩薩欲從善友聽聞法時,於說法師有五種處,不應作異意,當以純淨心,屬耳而聽也。
一謂:若聽法時,須一心信受,不可起念:此說法師破戒,不住律儀,我今不應從彼聽法,是名於壞戒不作異意。
二謂:若聽法時,須一心信受,不可起念:此說法師,種姓微賤,我今不應從彼聽法,是名於壞族不作異意。
三謂:若聽法時,須一心信受,不可起念:此說法師,容貌醜陋,我今不應從彼聽法,是名於壞色不作異意。
四謂:若聽法時,須一心信受,不可起念:此說法師,言辭不文,我今不應從彼聽法,是名於壞文不作異意。
五謂:若聽法時,須一心信受,不可起念:此說法師,多懷忿恚,不以美言宣說諸法,我今不應從彼聽法,是名於壞美不作異意。
治五種染(出華嚴疏)
一、持戒治破戒染。
二、入禪治貪欲染。
三、神通治邪歸依染。
四、四無量治妄行功德染。
五、四無色定治妄修解脫染。
一謂:修菩薩行者,能持諸戒律以淨身心,制伏過非,則離一切破戒之汙染也。
二謂:修菩薩行者,修習禪定,安心理境,寂靜無為,則離一切貪欲之汙染也。
三、妙用不測謂之神,自在無礙謂之通。若諸眾生歸依邪師邪行者,菩薩能以神通攝化,令其捨邪歸正,則無邪妄歸依染也。
四謂:四無量即慈悲喜捨之心也。妄行謂所行非正也。功德謂所求邪福也。若諸眾生淫祀求福,妄修功德者,菩薩能以此四心攝化,令其依於正法修諸善業,則無妄行功德染也。
五、四無色定者,即無色界中空處定、識處定、無所有處定、非非想處定也。若諸外道以有漏心,妄修邪定,以求解脫者,菩薩能以此四無色定攝化,令其依於正法,修證解脫,則無妄修解脫之染也。
說法五福德(賢者五福德經)
一、長壽。
二、多財。
三、端正無比。
四、名譽遠聞。
五、聰明大智。
一謂:前世說法時,上中下語,一一皆善,若好殺者,以聞法故而能止殺,是故今世得長壽福德。(上中下語,即經之序分、正宗分、流通分也。)
二謂:前世說法時,上中下語,教人布施,若盜竊者,聞法不盜,便能行施,是故今世得多財福德。
三謂:前世說法時,上中下語,隨順正法,令聞法者,和氣安心,顏色悅懌,自生光澤,是故今世得端正無比福德。
四謂:前世說法時,上中下語,以善及人,令聞法者,歸敬三寶,相從者眾,是故今世得名譽遠聞福德。
五謂:前世說法時,上中下語,樂說無吝,令聞法者,妙慧開解,是故今世得聰明大智福德。
五心(出宗鏡錄)
一、率爾心。
二、尋求心。
三、決定心。
四、染淨心。
五、等流心。
一、率爾猶卒然也。謂人一念之心,初對於境,卒然任運而起,未分別善惡,是名率爾心。
二謂:人一念之心,既對於境明了,即推尋求覓而生分別,是名尋求心。
三謂:人一念之心,於所緣境法既能分別,則審知善惡決定不謬,是名決定心。
四謂:人一念之心,於法既審知是善是惡,則染淨自然而分,是名染淨心。
五、等謂平等,流即流類。謂人一念之心,於善惡法染淨既分,則各隨類相續,於善法則繼淨想,於惡法則繼染想,念念相續,前後無異,是名等流心。
修淨土五念門(出無量壽經論)
一、禮拜門。
二、讚歎門。
三、作願門。
四、觀察門。
五、回向門。
一謂:修淨土之人,清淨身業,面對阿彌陀如來,一心翹勤,恭敬禮拜,願生彼國,是名禮拜門。
二謂:修淨土之人,清淨口業,稱歎如來名號功德光明智相,如實修行,求生彼國,是名讚歎門。
三謂:修淨土之人,清淨意業,發大誓願,如實修行奢摩他,求生彼國,是名作願門。(梵語奢摩他,華言止。謂止息散亂之心也。)
四謂:修淨土之人,用觀觀察,則有三種:1觀察彼佛國土功德莊嚴,2觀察阿彌陀佛功德莊嚴,3觀察彼諸菩薩功德莊嚴。如實修行毗婆舍那,求生彼國,是名觀察門。(梵語毗婆舍那,華言觀。謂觀破昏暗之心也。)
五謂:修淨土之人,觀察一切世間苦惱眾生,願同生彼國土,所有自己功德善根,悉以回向一切眾生,共證無上覺,是名回向門。
五種懺悔(小彌陀懺)
一、不必禮拜應常憶念第一義空。
二、孝養父母恭敬師長。
三、正法治國不邪枉人民。
四、於六齋日勑諸境內令行不殺。
五、深信因果知佛不滅。
普賢觀經云:若國王大臣欲懺悔者,當修行五事。即是名懺悔也。
一謂:不必拘於禮誦之功,但當存心憶念正理,不謗三寶,不於修梵行人作惡留難,是即懺悔也。
二、梵網經云:孝名為戒,亦名制止。既能孝養父母,恭敬學法受戒之師,則無悖逆之罪,是即懺悔也。
三謂:以正順之道治安邦國,亦常教化人民,敬信三寶,修持戒善,勿以邪法枉屈於人,是即懺悔也。
四、六齋日者:即每月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二十九、三十日。以此六日,四天王差遣使者巡察世間,若遇修善人民,注祿增壽,不善人民,即降災殃。若能勑諸境內令行不殺,則合國常臻福善,永享安榮,是即懺悔也。
五、所作為因,感報為果。謂若信因果不虛,則無造惡之過;若知法身常住,則無斷滅之見,是即懺悔也。
五悔(出四教儀)
一、懺悔。
二、勸請。
三、隨喜。
四、回向。
五、發願。
五種皆稱悔者,以其皆能滅罪故也。懺悔則滅身口意所作之業,勸請則滅波旬請佛入滅之罪,隨喜則滅嫉他修善之愆,回向則滅求生三界之心,發願則滅修行退志之過也。(梵語波旬,華言惡。)
一、懺,梵語具云懺摩,華言悔過。華梵兼舉,故稱懺悔。懺名修來,悔名改往,謂修將來之善果,改已往之惡因,是為懺悔。
二、勸請有二:一謂:十方世界,有佛將入涅槃者,勸請住世,利濟眾生。二者:謂十方世界,有佛初成正覺者,勸請轉法輪,度諸眾生,雖不面見諸佛,而虔心勸請,以達歸敬之誠,是為勸請。
三謂:隨他修習善因,喜他得成善果,是為隨喜。
四謂:三業所修一切諸善,乃至懺悔勸請隨喜種種功德,回施法界一切眾生,同證菩提,是為回向。
五謂:發誓願要制其心,凡所修行,期證道果,若不要心,或恐退失,所謂若不發心,萬事不成。是故諸佛菩薩,莫不發諸誓願而成正覺,是為發願。
懺悔五法(出圓覺略疏鈔)
一、袒右肩。
二、右膝着地。
三、合掌。
四、禮足。
五、說罪名。
懺,梵語具云懺摩,華言悔過。今云懺悔者,華梵兼稱也。謂比丘有罪,須請大比丘為證,具此五法,而行懺悔也。
一謂:行懺悔時,須着袈裟,當袒右肩,以便執侍作務使令也。
二謂:行懺悔時,當右膝着地,以顯翹勤懇切之誠也。
三謂:行懺悔時,須合掌當胸,以表誠心之不亂也。
四謂:行懺悔時,當頂禮大比丘足,以見卑下至敬之禮也。
五謂:行懺悔時,當說自身所犯罪名,或得僧殘罪,或波逸提罪之類,對眾發露,不得覆藏也。(僧殘罪者,如人被斫猶有咽喉,故名為殘,若犯此罪,僧作法除故也。梵語波逸提,華言墮,謂死墮地獄也。)
禮拜五功德(出增一阿含經)
一、端正。
二、好聲。
三、多財饒寶。
四、生長者家。
五、身壞命終生善處天上。
一謂:因見佛相好,發懽喜心而生渴仰。以此因緣,來世即得相貌端正也。
二謂:因見如來相好已,三稱佛號南無如來。以此因緣,來世得好音聲也。(梵語南無,華言歸命。)
三謂:於如來所而作大施,散華然燈而供養之。以此因緣,來世獲大財寶也。
四謂:若見如來相好,心無染着,長跪叉手,至心禮佛。以此因緣,來世得生長者家也。
五謂:由恭敬禮拜如來,所獲功德,來世得生善處,及於天上也。
內五法(難提釋經)
一、捨不信意。
二、捨不淨行。
三、捨慳貪心。
四、捨愚癡心。
五、莫樂不聞。
經云:佛於俱舍犂國坐夏將竟,難提以久不見佛,特往瞻禮。佛告難提云:汝若見我,若不見我,常當行內五法。然此五法,亦名內五事。皆稱內者,以此五法,皆從心發故也。
一謂:佛弟子當於如來之法,常存正信之意,則無量法門,皆可從此而入,所謂信者道之源,功德母也。設有不信之意,悉當除去,是為捨不信意。
二謂:佛弟子當受持如來戒法,常令三業清淨,則一切煩惱不能染污,設有不淨之行,悉當除去,是為捨不淨行。
三謂:佛弟子當以財法,廣施於人。蓋財以資人之生,法以資人慧命,於此二者,時常樂行,則能饒益一切。設有慳貪之心,悉當除去,是為捨慳貪心。
四謂:佛弟子當以智慧之心,照了諸法,通達無礙,不為惑業之所覆蔽。設有愚癡之心,悉當除去,是為捨愚癡心。
五謂:佛弟子常當親近善友,於諸法要,廣學多聞,究明其義,設若遠離知識,則獨學寡聞,無所開悟,而於諸行不能進修,是為莫樂不聞。
五種善根發相(修習止觀坐禪法要)
一、息道善根發相。
二、不淨觀善根發相。
三、慈心善根發相。
四、因緣觀善根發相。
五、念佛善根發相。
一謂:修禪之人,由先數息而修止觀,故得身心調適,妄念皆止,因是自覺,漸漸入定,泯然空寂,或經一日二日,乃至一月二月,不退不失,即於定中忽覺身心運動,而發痛痒冷煖等觸,觸相發時,身心安定,悅豫清淨,不可為喻,是為息道善根發相。
二謂:修禪之人,於其定中,身心虛寂,忽然見他男女身死,死已壞爛,白骨狼藉,其心悲喜,厭患所愛,是為不淨觀善根發相。
三謂:修禪之人,於其定中,忽然發心慈念眾生,或緣親人,或緣怨人,乃至五道眾生得樂之相,即發深定,悅樂清淨,不可為喻,是為慈心善根發相。
四謂:修禪之人,於其定中,忽然覺悟心生,推尋三世,無明行等諸因緣中,不見人我之相,即離斷常,破諸邪見,得定安隱,解慧開發,心生法喜,是為因緣觀善根發相。
五謂:修禪之人,於其定中,忽然憶念諸佛功德相好,及神通變化,無礙說法,悉皆不可思議。作是念時,敬愛心生,三昧開發,身心快樂,清淨安隱,無諸惡相,是為念佛善根發相。
孝順五善根(不孝反此)
一、少病。
二、端正。
三、有大威勢。
四、生上種族。
五、多有資生。
一、少病者:謂諸眾生,若能孝養敬順父母,則感病苦不侵,身得安樂也。
二、端正者:謂諸眾生,若能孝養敬順父母,則感顏貌端正,無諸陋劣也。
三、有大威勢者:謂諸眾生,若能孝養敬順父母,則感勢力增勝,威德盛大也。
四、生上種族者:謂諸眾生,若能孝養敬順父母,則感生於大姓種族,不生貧賤之家也。
五、多有資生者:謂諸眾生,若能孝養敬順父母,則感財寶具足,資生豐盛,無諸乏少也。
瞻病五德(出四分律)
一、知病人可食不可食。
二、不惡賤病人大小便利唾吐。
三、有慈愍心不為衣食。
四、能經理湯藥物等。
五、能為病人說法。
僧祇律云:有比丘久病,佛因見之,躬與阿難為其洗身及衣,又為說法。問云:「汝曾看病否?」答:「不曾!」佛言:「汝既不看,誰當看汝?」佛乃制戒,自今以後,令諸弟子,應看病比丘。若欲供養我,應供養病人,故說瞻病有五德也。
一謂:供給病人飲食所須,當看其可食者則與之,不可食者則不與也。
二謂:若看病人,所有大小便利唾吐臭穢,但盡心親近,為其洗滌,無起惡賤之心也。
三謂:或有病比丘死,佛令常視病者,受其衣物,時有略曾瞻病者,亦取衣物。佛言:「不應如是。」故看病人,但當以慈愍為心,不可為衣食也。
四謂:病人若喜服藥,及別所須,當如實語之,應服與服,不應服則不與也。
五謂:看病之人,當為說法,能令病者懽喜,亦令自己善法有所增益也。
慈有五利(出檀持羅經)
一、刀不傷。
二、毒不害。
三、火不燒。
四、水不沒。
五、瞋惡見喜。
慈即愛念一切眾生之心也。
一、謂由慈心,愍諸物故,無害他念,即刀不能傷也。
二、謂由慈心,起饒益念,奉行眾善,利濟羣生,即一切惡毒不能害也。
三、謂由慈心,內無熱惱,外得清涼,即火不能燒也。
四、謂由慈心,內無貪愛,遠離欲流,即水不能沒也。
五、謂由慈心,常行利樂,普濟眾生,無冤親想故,瞋惡之人,見則生喜也。
五道(出正法念處經)
一、天道。
二、人道。
三、地獄道。
四、餓鬼道。
五、畜生道。
五道者:天、人、地獄、餓鬼、畜生也。若言六道,則加阿修羅。此不言者,以阿修羅一道,攝於天、人、畜生、餓鬼,諸趣之中故也。
一、天者:最高最上,極大極尊,受用出於自然,快樂莫非如意,由昔廣修淨行,故感此報,是名天道。
二、人者忍也。謂能安忍世間苦樂之境也。又仁也,如梵摩喻經云:「清信善人,守仁不殺,知足不盜,貞潔不婬;執信之人,言不欺誑;忠孝之人,不嗜醉酒。」蓋天地所生,惟人為貴,由習善行,報感此身,是為人道。
三、地獄者:謂在地之下也。婆沙論云:「贍部洲下,過五百踰繕那,乃有地獄。」然此地獄,其量大小不同,其壽延促各異,皆由眾生造極惡業,報盡命終,至此受苦也。
四謂:此鬼類羸瘦醜惡,見者畏懼,窮年卒歲,不遇飲食,或居海底,或近山林,樂少苦多,壽長刼遠。由昔慳貪所執,獲此身也。
五、畜生亦名旁生。婆沙論云:畜謂畜養,謂其橫生,覆身而行,稟性愚癡,不能自立,為他畜養,故名畜生。又名旁生者,謂其形旁而行不正,徧在諸處。由昔惡業,報生此道也。
方色喻五道(圓覺經略疏鈔)
一、白色喻天。
二、黃色喻人。
三、黑色喻地獄。
四、青色喻餓鬼。
五、赤色喻畜生。
經云:「譬如清淨摩尼寶珠,暎於五色,隨方各現。」以其體性瑩淨,絕無瑕纇,以喻圓覺淨性,在於五道,隨類各應,故以方色喻五道也。(梵語摩尼,華言如意。)
一謂:天因純善白業所感,乃得為天,故以西方白色而喻之也。
二謂:人由持五戒功德所感,乃得為人。以人不在四趣之苦,不在諸天之樂,處得其中,故取中方黃色以喻之也。
三謂:地獄由上品十惡黑業所感,乃獲斯報,故取北方黑色以喻之也。(十惡分上中下三品者,謂欲作、正作、作已。此三時,心無悔者,名上品;作已能悔者,名中品;正作能悔者,名下品也。)
四謂:餓鬼由中品十惡之業所感,身常飢瘦,面多青色,故取東方青色以喻之也。
五謂:畜生由下品十惡之業所感,常為刀杖之所傷害,受報血塗,故取南方赤色以喻之也。
五無間獄(出地藏經)
一、趣果無間。
二、受苦無間。
三、時無間。
四、命無間。
五、形無間。
五無間獄者:謂法界有情眾生,隨所造業,受此苦報,無間斷也。
一、趣即向也。謂諸有情,不問男子女人,老幼貴賤,及天龍神鬼,罪業所感,悉同受之,故名趣果無間。
二、謂諸有情,於劍樹刀山、鑊湯罏炭、洋銅鐵汁,備受諸苦,無有休歇,故名受苦無間。
三、謂諸有情,墮此地獄,歷刼受罪,無時間歇,故名時無間。
四、謂諸有情,墮此地獄,從初入時,至百千萬刼,一日一夜,萬死萬生,受苦無間,故名命無間。
五、謂此地獄,縱廣八萬由旬,一切有情,於中受苦,一人亦滿,多人亦滿,故名形無間。
龍五不能隱形(出僧護經)
一、生不能隱形。
二、死不能隱形。
三、婬不能隱形。
四、瞋不能隱形。
五、睡不能隱形。
經云:佛與眾僧在給孤獨園,有海龍王變為人形,來求出家,諸比丘不知是龍,即度出家。時龍比丘攝心坐禪,龍性多睡,即便睡眠,不能隱形,身滿房中。同住比丘,後來入房,見龍大驚,喚眾比丘,龍聞喚聲,即便覺悟,還為比丘,跏趺坐禪。大眾雲集,但見比丘,不見龍形,眾大驚疑,即往白佛。佛言:「此非人也,乃是龍王。」遂喚龍比丘來,為其說法,令還龍宮。後不許比丘度龍出家,故佛說此五種因緣也。
一、生不能隱形者,謂龍初生之時,但是本形,不能化為異類之身也。
二、死不能隱形者,謂龍報終之時,必是本形,不能化為異類之身也。
三、婬不能隱形者,謂龍交遘之時,必是本形,不能化為異類之身也。
四、瞋不能隱形者,謂龍瞋怒之時,必是本形,不能化為異類之身也。
五、睡不能隱形者,謂龍睡眠之時,必是本形,不能化為異類之身也。
犯戒五衰(出釋氏要覽)
一、求財不遂。
二、設得衰耗。
三、眾不愛敬。
四、惡名流布。
五、死入地獄。
一、求財不遂者:謂犯戒之人,既違佛制,梵行全虧,所求貲財皆不遂意也。
二、設得衰耗者:謂犯戒之人,既缺淨行,縱使苦求,所得貲財,福薄難消,悉皆衰耗也。
三、眾不愛敬者:謂犯戒之人,威儀既缺,細行全無,眾所憎嫌,而不愛敬也。
四謂:犯戒之人,惡友常從,善人皆離,既無戒德,惡聲日著,遠近流布也。
五謂:犯戒之人,既無戒行,萬善俱虧,臨命終時,墮無間獄也。
破戒五過(出四分律)
一、自害。
二、為智所訶。
三、惡名流布。
四、臨終生悔。
五、死墮惡道。
一謂:毀戒之人,身口意業,悉皆不淨,常受貧窮,福不歸身,善神遠離,是名自害。
二謂:毀戒之人,諸善比丘,皆悉訶責而常畏避,如惡死屍,是名為智所訶。
三謂:毀戒之人,三業不淨,與不善人共住,善人亦不喜見,不善之名聞於遠近,是名惡名流布。
四謂:毀戒之人,老死臨期,惡境現前,追悔無及,是名臨終生悔。
五謂:毀戒之人,既絕梵行,全無善因,福盡苦至,即墮惡趣,是名死墮惡道也。
五逆(華嚴孔目)
一、殺父母。
二、破和合僧。
三、出佛身血。
四、殺阿羅漢。
五、破羯磨僧。
一謂:父母養育,恩同天地,為子者當竭力孝養奉事,以報其恩,況行殺逆。若行此事,是為逆罪,即墮地獄。四分律云:「若殺父母者,不許出家受具足戒也。」(具足戒者,即二百五十戒也。)
二謂:比丘集眾行布薩時,和合作法,若後來者,當隨順寂默,或當出避。若以瞋惡之心,破其法事,令不和合,是為逆罪。律云:「破和合僧者,不許出家受具足戒也。」(梵語布薩,華言淨住。)
三謂:佛是一切眾生慈父,能令眾生悟明自心,出離苦趣,眾生歷刼供養,不能報其恩德萬一,而況出其身血。若行此事,是為逆罪。興起行經云:「提婆達多推山擲佛,山神接之,迸一小石,傷佛足指,即有血出,以此因緣,後墮地獄。」
四、梵語阿羅漢,華言無學,謂無法可學。又名應供,應受人天供養故也。眾生即當供養恭敬,以為種福之田,況行殺逆。若行此事,是為逆罪。律云:「殺阿羅漢者,不許出家受具足戒也。」
五、梵語羯磨,華言作法辦事。謂比丘受具足戒,或行懺悔法時,當依和尚阿闍黎,行羯磨法,作法成就方為得戒。若有人見者,當隨順寂默,或當出避,若以惡心破其作法,令不得戒,是為逆罪。律云:「破羯磨者,不許出家受具足戒也。」(和尚,梵語鄔波遮迦,于闐國翻和尚,華言力生。梵語阿闍黎,華言軌範。)
五見(出湼槃經)
一、身見。
二、邊見。
三、邪見。
四、戒取見。
五、見取。
一謂:於五陰中,妄計有身,強立主宰,恒起我見,執我我所,是名身見。(執我我所者:計執一陰為我,餘四陰為我所也。)
二謂:計我身或斷或常,執斷非常,執常非斷,但執一邊,是名邊見。
三謂:邪心取理,顛倒妄見,不信因果,斷諸善根,作闡提行,是名邪見。
四謂:於非戒之中,謬以為戒,強執勝妙,希取進行,是名戒取見。
五謂:於非真妙法中,謬計涅槃,心生取著,妄計所得為勝,是名見取。
五篇配五刑(翻譯名義)
一、波羅夷配死。
二、僧殘配流。
三、波逸提配徒。
四、提舍尼配杖。
五、突吉羅配答。
一、梵語波羅夷,華言極惡。此即根本極惡之戒也。謂修行之人,若犯此戒,道果無分,死墮地獄。四分律云:「譬如斷人頭,不可復生。若犯此法,不復成比丘。」以由此罪極重,故以死配之。
二、毗尼母云:「僧殘者,如人為他所斫,殘有咽喉,故名為殘。」蓋言人若犯此罪,僧作法除,庶幾戒德可復,猶如斫殘,咽喉未斷,早救尚可,以由此罪稍輕於前,故以流罪配之。
三、梵語波逸提,華言墮。十誦律云:「墮在燒煮覆障地獄,八熱通為燒煮,八寒黑暗,通為覆障。」以由此罪輕於僧殘,故以徒罪配之。
四、梵語提舍尼,華言向彼悔。從對治境以立名,僧祇律云:「此罪應發露也。」蓋言此罪輕於前之三罪,乃容對眾發露悔過,故以杖罪配之。
五、善見律中,梵語突吉羅,華言惡作。四分律本中,梵語式叉迦羅尼,華言應當學。謂餘戒罪重易持,此戒難持易犯,常須念學,故不列罪名,但言應當學。此又輕於前,故以笞罪配之。
五結(阿毗達磨集論)
一、貪結。
二、恚結。
三、慢結。
四、嫉結。
五、慳結。
結即繫縛之義。謂眾生因煩惱妄惑,造諸惡業,而為眾苦繫縛,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故云結也。
一謂:眾生貪著三界生死之法,廣行不善,由此能招未來苦果,不得解脫,是名貪結。
二謂:眾生心有惱害,廣行不善,由此能招未來苦果,不得解脫,是名恚結。
三、自恃凌他曰慢。謂眾生常起我慢、邪慢等,廣行不善。由此能招未來苦果,不得解脫,是名慢結。(我慢者:恃己之能,凌侮於他也。邪慢者:不禮塔廟,不敬三寶,不誦經典也。)
四謂:眾生躭著未來苦果,不得解脫,是名嫉結。
五謂:眾生躭著利養,而於資生等物,其心恡惜,不能惠施貧乏,廣行不善。由此能招未來苦果,不得解脫,是名慳結。
五上分結(出四教儀集註)
一、色愛結。
二、無色愛結。
三、掉結。
四、慢結。
五、無明結。
上分結者:即色界、無色界之結惑也。
一、色愛者:即色界思惑也。謂色界眾生,雖無欲界麤染貪愛,而於上妙五欲,取著無厭,由此愛惑繫縛,不能出離,故名結也。
二、無色愛者:即無色界思惑也。謂無色界眾生,雖無色質,而於受想等法,未能捨離,取著四空禪定欲樂境界。由此愛惑繫縛,不能出離,故名結也。
三、掉者動也。謂上二界眾生,心念散動,退失禪定。由此掉心繫縛,不能出離,故名結也。(上二界者,色界無色界也。)
四、慢者:自恃輕他也。謂上二界眾生,愛染未斷,慢心不息,由此慢心繫縛,不能出離,故名結也。
五、無明者:無所明了也。謂上二界,眾生躭著禪定,而於真性無所明了。由此無明繫縛,不能出離,故名結也。
五下分結(出四教儀集註)
一、貪結。
二、瞋結。
三、身見結。
四、戒取結。
五、疑結。
下分結者,即欲界之結惑也。
一、貪者:貪著無厭也。謂欲界眾生,於順情境上,起於貪心,無有厭足。由此貪惑,繫縛三界,無有出期,故名結也。
二、瞋者:忿怒之心也。謂欲界眾生於違情境上,起於瞋心,而不自已。由此瞋惑,繫縛三界,無有出期,故名結也。
三、身見者:謂欲界眾生,於名色五陰、十二入、十八界,妄計為身。由此見惑,繫縛三界,無有出期,故名結也。(名色者:名,即心也。色,即色身也。五陰、十二入、十八界,見于前註。)
四、戒取者:謂諸外道,於非戒中取以為戒,即邪戒也。由此邪執,繫縛三界,無有出期,故名結也。
五、疑者:迷心乖理,狐疑不決也。謂欲界眾生,由此疑惑,迷真逐妄,背覺合塵。由此疑惑,繫縛三界,無有出期,故名結也。
五住地惑(出隨疏演義鈔)
一、一切見住地惑。
二、欲愛住地惑。
三、色愛住地惑。
四、有愛住地惑。
五、無明住地惑。
五住者:謂三界見惑為一住,三界思惑分為三住,根本無明為一住,共成五住也。由此五惑,能令眾生住著生死,故名住地也。(根本無明者:能生見思二惑,故名根本也。)
一、一切見者:即三界分別見惑也。謂諸眾生,由意根對法塵分別起諸邪見,住著三界,故名一切見住地惑。
二、欲愛者:即欲界思惑也。謂諸眾生,由五根對五塵境,起貪愛心,而於欲界,住著生死,故名欲愛住地惑。
三、色愛者:即色界思惑也。謂諸眾生,不了此惑,住著色界禪定,不能出離,故名色愛住地惑。
四、有愛者:即無色界思惑也。謂諸眾生,不了此惑,住於禪定,不能出離,故名有愛住地惑。
五、無明者:即根本無明惑也。謂聲聞緣覺未了此惑,沉滯真空,即住方便土,大乘菩薩,方能除斷,由餘惑未盡,住實報土,故名無明住地惑。(方便土者:謂修方便道,斷見思惑,即聲聞緣覺所居之土也。實報土者:稱實感報故也。謂菩薩斷惑相有未盡者,居此土也。)
五利使(出四教儀集註)
一、身見使。
二、邊見使。
三、邪見使。
四、見取使。
五、戒取使。
利即快利之義。謂此五種妄惑,動念即生,造次恒有也。使即驅役之義,謂諸眾生,為此五種妄惑驅役心神,流轉三界,無有出期,故名使也。
一、身見者:謂諸眾生,於名色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中妄計為身也。由此身見,驅役心神,流轉不息,故名為使。
二、邊見者:謂諸眾生,於前之身見,或執為斷,或執為常,各執一邊也。由此邊見,驅役心神,流轉不息,故名為使。
三、邪見者:謂諸眾生,邪心取理,撥無因果,斷滅一切善根也。由此邪見,驅役心神,流轉不息,故名為使。(撥者絕也。)
四、見取者:謂諸眾生,於非真勝法中,謬計涅槃,生心取著;於邪見中,執為正見也。由此見取,驅役心神,流轉不息,故名為使。
五、戒取者:謂諸外道,於非戒中,謬以為戒,如鷄狗等邪戒,以為真戒,取以進行也。由此戒取,驅役心神,流轉不息,故名為使。
五鈍使(出四教儀集註)
一、貪欲使。
二、瞋恚使。
三、無明使。
四、慢使。
五、疑使。
五鈍者:鈍即遲鈍也。謂五種妄惑,由推前身見等五種利使而生,對利說鈍,故名鈍使。
一、貪即引取無厭也。謂諸眾生,貪著世間色欲財寶,恣縱心情而無厭足,由此貪惑之所驅役,流轉三界,故名為使。
二、瞋即忿怒。謂諸眾生,於違情境上,起諸瞋恚,惱亂自他。由此瞋惑之所驅役,流轉三界,故名為使。
三、無明即迷惑不了,乃癡惑也。謂諸眾生,以迷心緣境,於一切法,不能明了。由此癡惑之所驅役,流轉三界,故名為使。
四、慢即自恃輕他也。謂諸眾生,自恃種姓富貴,有德有才,輕蔑於他。由此慢心之所驅役,流轉三界,故名為使。
五、疑即猶豫不決也。謂諸眾生,迷心乖理,不能通達法相。由此疑惑之所驅役,流轉三界,故名為使。
五慳(出成實論)
一、住處慳。
二、家慳。
三、施慳。
四、稱讚慳。
五、法慳。
一、謂有眾生,心作是念:於此之處,唯獨我住,不容餘人。是名住處慳。
二、謂有眾生,心作是念:獨我出入此家,不容餘人;設有餘人,我當於中為勝。是名家慳。
三、謂有眾生,心作是念:我於此中,獨得布施,勿與餘人,設有餘人,勿令過我。是名施慳。(過我者,謂所施過多於我也。)
四、謂有眾生,心作是念:獨稱讚我,勿讚餘人,設讚餘人,勿令勝我。是名稱讚慳。
五、謂有眾生,心作是念:獨我能知諸經深義,秘惜隱藏,不為人說。是名法慳。
五欲(出四教儀)
一、色欲。
二、聲欲。
三、香欲。
四、味欲。
五、觸欲。
止觀云:五塵非欲,而其中有味,能起行人須欲之心,故言五欲。常能牽人入諸魔境故也。
一謂:男女形貌端莊,及世間寶物,玄黃朱紫,種種妙色,能令眾生樂著無厭,故名色欲。
二謂:絲竹環珮之聲,及男女歌詠等聲,能令眾生樂著無厭,故名聲欲。
三謂:男女身香,及世間一切諸香,能令眾生樂著無厭,故名香欲。
四謂:種種飲食肴饍等美味,能令眾生樂著無厭,故名味欲。
五謂:男女身分,柔軟細滑,寒時體溫,熱時體涼,及衣服等種種好觸,能令眾生樂著無厭,是名觸欲也。
又五欲(出隨疏演義鈔)
一、財欲。
二、色欲。
三、飲食欲。
四、名欲。
五、睡眠欲。
一、財即世間一切貲財也。謂人以財物為養己之資,故至貪求,戀著不捨,是為財欲。
二、色即世間青黃赤白,及男女等色也。謂人以色,悅情適意,故至貪求戀著,不能出離三界,是為色欲。
三、飲食即世間肴饍眾味也。謂人必假飲食資身活命,故至貪求樂著無厭,是為飲食欲。
四、名即世間之聲名也。謂人因聲名,能顯親榮己,故至貪求樂著,而不知止,是為名欲。
五、睡眠即情識昬昧而睡眠也。謂人之睡眠,亦有時節,若怠惰放縱,樂著無厭,是為睡眠欲。
五蓋(法界次第)
一、貪欲蓋。
二、瞋恚蓋。
三、睡眠蓋。
四、掉悔蓋。
五、疑蓋。
蓋即蓋覆之義。謂諸眾生,由此貪等五惑,蓋覆心識,而於正道不能明了,沉滯三界,不得出離也。
一、貪欲者:引取無厭曰貪,希須樂慕為欲。謂諸眾生,貪愛世間男女色聲香味觸法,及財寶等物,無有厭足。以此貪欲蓋覆心識,禪定善法不能發生,沉滯三界,不得出離,故名蓋也。
二、瞋恚者:即忿怒之心也。謂諸眾生,或於違情境上,或追憶他人惱我,及惱我親,而生忿怒。以此瞋恚,蓋覆心識,禪定善法不能發生,沉滯三界,不得出離,故名蓋也。
三、睡眠者:意識惛熟曰睡,五情闇冥曰眠。謂諸眾生,以此睡眠,蓋覆心識,禪定善法不能發生,沉滯三界,無有出期,故名蓋也。(五情者,即眼耳鼻舌身五根也。)
四、掉悔者:掉,動也。身無故遊行為掉。掉已思惟,心中憂惱為悔。謂諸眾生,以此掉悔,蓋覆心識,禪定善法不能發生,沉滯三界,無有出期,故名蓋也。
五、疑者:猶豫不決之義,即癡惑也。謂諸眾生,無明暗鈍,不別真偽,猶豫之心,常無決斷。以此疑惑蓋覆心識,禪定善法不能發生,沉滯三界,無有出期,故名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