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名相彙解(第54卷-第68卷) 卷57
佛學名相彙解 卷第五十七
粥有十利
一、資色。
二、增力。
三、益壽。
四、安樂。
五、辯說。
六、除風。
七、消宿食。
八、辭清。
九、除饑。
十、消渴。
律云:佛住舍衛城時,難陀母作食,先飯比丘,然後自食。復作釜飯,逼上飯汁自飲,即覺身內風除,宿食頓消。由是多水少米合煎,復用胡椒蓽茇調和,以奉世尊。由是佛聽比丘,從今日後,許食粥,有十種利。時世尊即說偈曰:「持戒清淨人所奉,恭敬隨時以粥施,十利饒益於行者:色力壽樂辭清辯,宿食風除饑渴消。是名為藥佛所說。欲生人天常受樂,應當以粥施眾僧。」(梵語難陀,華言善歡喜。)
一謂:資益身軀,顏容豐盛,故云資色。
二謂:補益尫羸,增長氣力,故云增力。
三謂:補養元氣,壽筭增益,故云益壽。
四謂:清淨柔輭,食則安樂,故云安樂。
五謂:滋潤喉吻,論議無礙,故云辯說。
六謂:調和通利,風氣消除,故云除風。
七謂:溫煖脾胃,宿食消化,故云消宿食。
八謂:氣無凝滯,辭辯清揚,故云辭清。
九謂:適充口腹,餓餒頓除,故云除饑。
十謂:喉吻霑潤,渴想隨消,故云消渴。
十魔(出演義鈔)
一、蘊魔。
二、煩惱魔。
三、業魔。
四、心魔。
五、死魔。
六、天魔。
七、善根魔。
八、三昧魔。
九、善知識魔。
十、菩提法智魔。
魔,梵語具云魔羅,華言能奪命。謂能奪眾生智慧之命。又翻作障,能於修道之人而作障難故也。
一謂:色受想行識五蘊為魔也。蓋貪著五蘊之法,起惑造業,障礙正道,遂失智慧之命,是名蘊魔。
二謂:一切煩惱之惑為魔也。蓋貪著五塵之境,起諸煩惱,障礙正道,遂失智慧之命,是名煩惱魔。
三謂:一切惡業為魔也。蓋殺盜婬妄諸罪惡業,障礙正道,遂失智慧之命,是名業魔。
四謂:一切我慢之心為魔也。蓋心懷貢高,常生憍慢,障蔽正道,遂失智慧之命,是名心魔。
五謂:人壽盡命終為魔也。蓋業報已畢,捨離現生之處,障蔽修道,遂失智慧之命,是名死魔。
六謂:欲界第六他化自在天為魔也。蓋此天為欲界之主,見人修道,以為失我眷屬,空我宮殿,即興魔事,惱亂行者,令人障蔽正道,遂失智慧之命,是名天魔。
七謂:著所修一切善法為魔也。蓋修行之人,或得一善,即生取著之心,更不加修,由是障蔽正道,遂失智慧之命,是名善根魔。
八謂:著於所得禪定為魔也。蓋修禪之人,得一三昧,久味躭著,不求昇進,障蔽正道,遂失智慧之命,是名三昧魔。
九謂:慳吝於法而為魔也。蓋於一切諸法,起執著心,不能開導於他,障蔽正道,令人遂失智慧之命,是名善知識魔。
十謂:著一切法而為魔也。蓋修行之人,於菩提之法,起智執著,堅守不捨,障蔽正道,遂失智慧之命,是名菩提法智魔。
十種鬼(出楞嚴經)
一、怪鬼。
二、魃鬼。
三、魅鬼。
四、蠱毒鬼。
五、癘鬼。
六、餓鬼。
七、魘鬼。
八、魍魎鬼。
九、役使鬼。
十、傳送鬼。
一謂:此鬼宿因多貪,於物非理而取;故受此報,還託於物,即金銀草木等精怪也。
二謂:此鬼宿因多婬,為色動亂身心,如風鼓物;故受此報,還託於風而成魃鬼也。(魃,即旱魃。)
三謂:此鬼宿因多詐,唯憑詐偽,惑亂於人;故受此報,託附畜類,以成其質,即狐狸等精,能魅惑人者也。
四謂:此鬼宿因多怨,結怨在心,懷惡不捨;故受此報,假託毒類,以成其質,即蛇虺等毒蠱,能蠱於人者也。
五謂:此鬼宿因多瞋,心常忿恚;故受此報,遇人年灾命衰者,便入其身,興諸苦惱,如癘疫傳屍骨蒸之類也。
六謂:此鬼宿因多慢,內無實德,空腹高心,陵人傲物;故受此報,寓氣為質,不逢飲食,常困饑虛,是名餓鬼。
七謂:此鬼宿因多誑,常懷異謀,詐現有德,欺罔於人;故受此報,憑虛託暗,迷惑昏睡之人,是名魘鬼。
八謂:此鬼宿因邪見,妄生執著,自謂明悟;故受此報,寓山川以託其形,為木石之怪,是名魍魎鬼。
九謂:此鬼宿因多枉,勞心役思,常行不正,撓害無辜;故受此報,寓明顯境,託以成形,而為擔沙負石走使之類,是名役使鬼。
十謂:此鬼宿因爭訟,藏覆己罪,為人所訟;故受此報,託附於人,傳送吉凶福禍之言,是名傳送鬼。
十惡(法界次第)
一、殺生。
二、偷盜。
三、邪婬。
四、妄語。
五、兩舌。
六、惡口。
七、綺語。
八、貪欲。
九、瞋恚。
十、邪見。
惡即乖理之行。謂眾生觸境顛倒,縱此惑情,於身口意,動與理乖,成此十惡也。
一、殺生者:謂自殺,亦教人殺,斷害一切眾生之物命也。
二、偷盜者:謂竊取他人一切財物也。
三、邪婬者:謂非己妻妾,而行欲事也。
四、妄語者:謂好造虛言,誑惑他人也。
五、兩舌者:謂向此說是,向彼說非;或向彼說此,向此說彼,而使彼此乖諍也。
六、惡口者:謂言語麤獷,毀辱他人,令其受惱也。
七、綺語者:謂乖背真實,巧飾言辭,令人好樂也。
八、貪欲者:謂於順情之境,貪著樂欲,心無厭足也。
九、瞋恚者:謂於違情之境,不順己意,心生忿怒也。
十、邪見者:謂撥無因果,行邪見道,心無正信也。
十惡果報(華嚴)
一、殺生果報。
二、偷盜果報。
三、邪婬果報。
四、妄語果報。
五、兩舌果報。
六、惡口果報。
七、綺語果報。
八、貪欲果報。
九、瞋恚果報。
十、邪見果報。
謂眾生前世造十惡業,感餓鬼、畜生、地獄,三惡道報。受是苦盡,若生人中,餘業未盡,每一惡中,復受二種果報。故名十惡果報也。
一謂:殺生之罪,能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短命,二者、多病。是名殺生果報。
二謂:偷盜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貧窮,二者、共財,不得自在。是名偷盜果報。
三謂:邪婬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妻不貞良,二者、不得隨意眷屬。是名邪婬果報。
四謂:妄語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多被誹謗,二者、為他所誑。是名妄語果報。
五謂:兩舌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眷屬乖離,二者、親族弊惡。是名兩舌果報。
六謂:惡口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常聞惡聲,二者、言多諍訟。是名惡口果報。
七謂:綺語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言無人信,二者、語不明了。是名綺語果報。
八謂:貪欲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人生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心不知足,二者、多欲無厭。是名貪欲果報。
九謂:瞋恚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常被他人求其長短,二者、常被於他之所惱害。是名瞋恚果報。
十謂:邪見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生邪見家,二者、其心諂曲。是名邪見果報。
十纏(翻譯名義)
一、無慚。
二、無愧。
三、嫉。
四、慳。
五、悔。
六、睡眠。
七、掉擧。
八、昏沉。
九、瞋忿。
十、覆。
纏者縛也。謂一切眾生,被此十法纏縛,不能出離生死之苦,證得𣵀槃之樂也。
一、慚即慚天。謂人於屏處,作諸過惡,不自慚恥也。
二、愧即愧人。謂於人所見處,為諸過非,不知羞愧也。
三、嫉者妬也。謂見他人榮富,心生妬忌也。
四、慳者吝也。謂人於世間貲財,及出世間法財,不肯惠施也。
五、悔者恨也。謂所作之過,蒂(音帝)芥胸臆,不能自安也。(蒂芥者:謂刺鞭也。)
六、睡眠者:謂人昏懵不惺,常樂睡眠,無所省察也。
七、掉擧者:搖動也。謂心念動搖不能攝伏,於諸禪觀無由成就也。
八、昏沉者:昏鈍沉墜也。謂神識昏鈍,懵然無知,不加精進之功,遂致沉墜苦海也。
九、瞋忿者:恚怒也。謂人於違情之境,不順己意,便發恚怒而忘失正念也。
十、覆者藏也。謂隱藏所作過惡,惟恐人知,不能悔過而遷善也。
十使(法界次第)
一、貪使。
二、瞋使。
三、癡使。
四、慢使。
五、疑使。
六、身見使。
七、邊見使。
八、邪見使。
九、見取使。
十、戒取使。
使即驅役之義。謂此貪等十使,皆能驅役行者心神,流轉三界生死也。
一、引取之心名為貪。謂於一切物,及順情之境,引取無厭,是為貪使。
二、忿怒之心名為瞋。謂於一切違情之境,即起忿怒,是為瞋使。
三、迷惑之心名為癡。謂於一切事理,無所明了,妄生邪見,起諸邪行,是為癡使。
四、自恃輕他之心名為慢。謂由恃己種姓,富貴才能,輕蔑於他,是為慢使。
五、迷心乖理名為疑。謂若修戒定等法,不別真偽,暗鈍無明,猶預無決,是為疑使。
六謂:於名色陰入界中,妄計有身,強立主宰,恒起我見,是為身見使。
七謂:於斷常中,執斷非常,執常非斷,但執一邊,是為邊見使。
八謂:邪心取理,不信因果,斷諸善根,作一闡提行,是為邪見使。
九謂:於非真勝法中,謬計𣵀槃,心生取著;及行道之時,雖入種種觀門,而真明未發,謬計所得,為真為勝,心生取著。是為見取使。(真勝法者:謂佛之正法,為真為勝也。真明未發者:謂本性之明,未顯發也。)
十謂:於非戒中,謬以為戒,取以進行;如外道妄持鷄狗等邪戒,執為正戒,是為戒取使。
十習因(楞嚴)
一、婬習因。
二、貪習因。
三、慢習因。
四、瞋習因。
五、詐習因。
六、誑習因。
七、冤習因。
八、見習因。
九、枉習因。
十、訟習因。
一、習即數習之義。婬習因者:謂婬習交接,研磨不休,故有火光於中發動;婬習交然,故有鐵床、銅柱、八熱地獄之報也。
二、貪習因者:謂貪習之心,往來計算,發於相吸,吸攬不止,則感於水,積風為寒,結水為氷,故有寒氷地獄之報也。(吸,入息也。)
三、慢習因者:謂慢習交陵,發於相恃,憍縱馳騁,流逸不止,積致惡毒,故有血河、毒海、灌吞之報也。
四、瞋習因者:謂瞋習交衝,發於相忤,故心熱發火,鑄氣為金,此業所感,故有宮割、斬斫等報也。(鑄氣為金者:謂熱惱不息,氣忿成堅也。宮,即五刑中之宮刑也。)
五、詐習因者:謂詐習交誘,發於相調,詐偽之心,引起不住,此業所感,故有杻械、鞭杖等報也。(調者:戲也,弄也。)
六、誑習因者:謂誑習交欺,發於相罔,誣罔不止,其心飛揚,如風鼓塵,使人無見,故有騰擲、飛墜、漂淪等報也。
七、冤習因者:謂冤習交嫌,發於御恨,加陰毒人,心懷毒惡,此業所感,故有投擲、擊射等報也。
八、見習因者:謂見習交明,邪悟諸業,各執己見,互相是非,其事發於違拒,故有勘問權詐、拷訊推鞫(音菊)等報也。
九、枉習因者:謂枉習交加,發於誣謗,如讒賊人,通枉良善,此業發現,故感拘押按捺、迫蹙其體、瀝漉其血等報也。
十、訟習因者:謂諍訟交喧,其事發於隱覆,如鑑照燭,不能隱藏,故有業鏡火珠、披露宿業、對驗等報也。
十種見(瑜伽)
一、薩迦耶見。
二、邊執見。
三、邪見。
四、見取。
五、戒禁取。
六、貪見。
七、恚見。
八、慢見。
九、無明見。
十、疑見。
一、梵語薩迦耶,華言身見。謂於五蘊法上,妄生執取,計我我所,是名薩迦耶見。
二謂:外道之人,於五蘊身見之中,執斷執常,隨執一邊,我見增長,是名邊執見。
三謂:外道之人,不了四諦因果之法,邪心推度,謂無此理,因斷滅出世善根,是名邪見。(四諦因果者:苦諦集諦,世間因果也;滅諦道諦,出世間因果也。)
四謂:外道之人,於六十二見,一一別計,為最為上,為勝為妙,堅固取執,隨起言說:唯此諦實,餘皆虛妄。自謂由此見故,能得清淨解脫,而得出離。是名見取。
五謂:外道之人,於所受持,若戒若禁,妄計為最為上,為勝為妙,隨起言說:唯此諦實,餘皆虛妄。自謂由此戒禁,能得出離。是名戒禁取。
六謂:於欲界、色界、無色界,一切順情之境,躭染取著,而起諸見,是名貪見。
七謂:於一切違情之境,以忿怒心損他有情,及於他所愛起不饒益,於他所不愛而作饒益,是名恚見。
八謂:心生憍慢,計己為勝,視他為劣,是名慢見。
九謂:於真實理地,無所明了,執著邪見,是名無明見。
十謂:於諸諦之理,心懷猶豫,無決定見,是名疑見。(諸諦理者:謂苦集滅道四諦之理也。)
十不增長業(瑜伽)
一、夢所作業。
二、無知所作業。
三、無故思所作業。
四、不利不數所作業。
五、狂亂所作業。
六、失念所作業。
七、非樂欲所作業。
八、自性無記業。
九、悔所損業。
十、對治所損業。
一、夢所作者:謂夢中所為,非意思所起,亦非身口所作,是名不增長業也。
二、無知所作者:謂無所知覺之人,所作之業,皆非意思所起,是為不增長業也。
三、無故思所作者:謂身口所作之業,非故意所思而起,是為不增長業也。
四、不利不數所作者:謂不以利養而作,亦不數數而作,是為不增長業也。
五、狂亂所作者:謂癡狂昏亂之人,於身口所作,本非故意,亦非知覺,是為不增長業也。
六、失念所作者:謂人既失正念,即同迷癡,凡所作業,不由意地而起,是為不增長業也。
七、非樂欲所作者:謂凡所作業,必從樂欲心起,若其所作,既非樂欲,是為不增長業也。
八、自性無記者:謂無記性所作,非善因緣,亦非不善因緣,是為不增長業也。
九、悔所損者:謂先所作業,既生慚愧,悔過遷善,其業即損,是為不增長業也。
十、對治所損者:謂所作業,方便對治,如瞋心起時,即以慈悲治之,其業損減,是為不增長業也。
十種說三世(華嚴)
一、過去世說過去世。
二、過去世說未來世。
三、過去世說現在世。
四、未來世說過去世。
五、未來世說現在世。
六、未來世說無盡。
七、現在世說過去世。
八、現在世說未來世。
九、現在世說平等。
十、現在世說三世即一念。
十種說三世者:謂三世各三,乃分九別,會別歸總,攝在一念。故以一融九,雖九而常一,雖一而常九,一九無礙,十世圓融。經云:「無量無數劫,解之即一念;知念亦無念,如是見世間。」是名十種說三世也。
一謂:過去世中,說過去世之事也。
二謂:過去世中,說未來世之事也。
三謂:過去世中,說現在世之事也。
四謂:未來世中,說過去世之事也。
五謂:未來世中,說現在世之事也。
六謂:未來世中,說未來世,未來之後,復有未來無窮盡之事也。
七謂:現在世中,說過去世之事也。
八謂:現在世中,說未來世之事也。
九謂:現在世中,說現在世之事也。以現在為平等者,例過去未來之現在,前後均齊也。
十謂:世由積念而成,故三世各三而成九世,攝九世歸三世,攝三世即一念。故合論云:「十世古今,始終不離於當念也。」
食肉十過(珠林)
一、眾生是己親。
二、見生驚怖。
三、壞他信心。
四、行人不應食。
五、羅刹習氣。
六、學術不成。
七、生命同己。
八、天聖遠離。
九、不淨所出。
十、多墮惡道。
一謂:一切眾生,輪廻五道,互相生育遞為眷屬,以是因緣,今所食肉無非親者,故云眾生是己親。
二謂:一切眾生護身惜命,與人無別,若見食肉之人,驚怖遠離,故云見生驚怖。
三謂:世間行善之人,見沙門食肉者,即生毀謗而言:「佛法中無有真實沙門修梵行者。」故云壞他信心。
四謂:菩薩為求出離生死,當修慈悲之行,少欲知足,若其食肉,則不能出離,故云行人不應食。
五、梵語羅刹,華言速疾鬼。習氣者:先世餘習氣分也。謂沙門宿世曾作羅刹眷屬,今雖出家,在佛法中,由昔餘習,見食肉者,歡喜親近,故云羅刹習氣。
六謂:學道之人,若好食肉,則污染梵行,於如來無上聖道、出世解脫,不得成就,故云學術不成。
七謂:學道之人,應起慈心,諦觀一切眾生,惜命畏死,與己無別,須當護惜,故云生命同己。
八謂:食肉之人,諸天聖人,悉皆厭惡遠離而不親近,故云天聖遠離。
九謂:一切畜生,宿因不淨之業,以成不淨之身,其所食噉,又多不淨。學道之人,欲修梵行而食彼肉,則亦不淨,故云不淨所出。
十謂:食肉之人,必多害物命,惡業日積,是以命終之後,應生惡道,故云死墮惡道。
飲酒十過(四分律藏)
一、顏色惡。
二、下劣。
三、眼視不明。
四、現瞋恚相。
五、壞田業資生。
六、致疾病。
七、益鬭訟。
八、惡名流布。
九、智慧減少。
十、命終墮惡道。
一謂:飲酒之人,顏貌容色,因此變常,無有善相也。
二謂:飲酒之人,威儀不整,動止輕薄,人所賤惡也。
三謂:恣飲狂癡,瞻視昏瞀,而色境莫辨也。(瞀,音務,目不明也。)
四謂:醉酒之人,行不善法,不顧親屬賢善,恣肆忿怒也。
五謂:恣飲放逸,破費產業,資財散失也。
六謂:飲酒過度,身體失調,以致疾病也。
七謂:醉酒發狠,與人爭競,不惜身命,而鬭訟益增也。
八謂:躭飲縱恣,棄捨善法,而醜名惡聲,遠近流布也。
九謂:飲酒昏迷,狂騃(語騃切)愚癡,而智慧減少也。
十謂:朋狎飲酒,善行不修,惡業日增,命終之後,而墮惡道也。
十大數(出華嚴經)
一、阿僧祇。
二、無量。
三、無邊。
四、無等。
五、不可數。
六、不可稱。
七、不可思。
八、不可量。
九、不可說。
十、不可說不可說。
十大數者:華嚴經阿僧祇品,心王菩薩問佛:「云何阿僧祇乃至不可說不可說?」佛即為說算數無盡之法,積成十種大數也。然數法有三等:一、下等數法:十十變之,即一變十,十變百,百變千,千變萬等也。二、中等數法:百百變之,即一百洛叉,為一俱胝等也。三、上等數法:倍倍變之,即俱胝俱胝,為一阿庾多等也。此之數法,唯佛能了,故佛自說算數之法,無窮無盡,以算諸佛清淨功德,及菩薩所入諸行願海,乃至世間一切無盡法也。(梵語洛叉,華言十萬。梵語俱胝,華言百億。梵語阿庾多,亦云那由他,華言萬億。)
一、梵語阿僧祇,華言無數。謂從一百洛叉為一俱胝,乃至至至為一阿僧祇也。(至至者,數也)
二謂:從阿僧祇阿僧祇,為一阿僧祇轉,阿僧祇轉阿僧祇轉,為一無量也。
三謂:從無量無量,為一無量轉;無量轉無量轉,為一無邊也。
四謂:從無邊無邊,為一無邊轉;無邊轉無邊轉,為一無等也。
五謂:從無等無等,為一無等轉;無等轉無等轉,為一不可數也。
六謂:從不可數不可數,為一不可數轉;不可數轉不可數轉,為一不可稱也。
七謂:從不可稱不可稱,為一不可稱轉;不可稱轉不可稱轉,為一不可思也。
八謂:從不可思不可思,為一不可思轉;不可思轉不可思轉,為一不可量也。
九謂:從不可量不可量,為一不可量轉;不可量轉不可量轉,為一不可說也。
十謂:從不可說不可說,為一不可說轉;不可說轉不可說轉,為一不可說不可說也。
十干(干一作幹)
一、甲。
二、乙。
三、丙。
四、丁。
五、戊。
六、己。
七、庚。
八、辛。
九、壬。
十、癸。
以二氣言之:則甲丙戊庚壬屬陽,乙丁己辛癸屬陰。以五行言之:則甲乙屬木,丙丁屬火,戊己屬土,庚辛屬金,壬癸屬水。以相合言之:則甲與己合,乙與庚合,丙與辛合,丁與壬合,戊與癸合。
十煇
一、祲煇——音浸,陰陽氣相侵。
二、象煇——如赤鳥之類。
三、鐫煇——音携,日旁雲氣刺日。
四、監煇——雲氣臨日。
五、闇煇——日月食。
六、瞢煇——音孟,日月無光。
七、彌煇——雲氣貫日而過。
八、敘煇——雲氣次序如山在日上。
九、隮煇——升氣也。詩曰:朝隮于西。謂虹也。
十、想煇——雜氣有可以形想。
十干歲陽
一、甲曰閼逄(閼音煙)。
二、乙曰旃蒙。
三、丙曰柔兆。
四、丁曰彊圄(圄音語)。
五、戊曰著雍。
六、己曰屠維。
七、庚曰上章。
八、辛曰重光。
九、壬曰玄黓(黓音弋,一作默)。
十、癸曰昭陽。
史記:
一、甲曰閼逄。
二、乙曰端蒙。
三、丙曰浮記。
四、丁曰彊梧。
五、戊曰徒維。
六、己曰祝犂。
七、庚曰商橫。
八、辛曰昭陽。
九、壬曰橫艾。
十、癸曰尚章。
十干月陽
一、甲曰畢。
二、乙曰橘。
三、丙曰修。
四、丁曰圉。
五、戊曰厲。
六、己曰則。
七、庚曰窒。
八、辛曰塞。
九、壬曰終。
十、癸曰極。
明通十穴(達州明通縣井岐中,其穴有十。)
一、蝦蟆柱穴。
二、巾子山穴。
三、五丈椎穴。
四、大閣穴。
五、石桶穴。
六、荼毒穴。
七、鳳凰穴。
八、修溪穴。
九、般洞穴。
十、垂勾穴。
唐十道
一、關內道。
二、河南道。
三、河東道。
四、河北道。
五、山南道。
六、隴右道。
七、淮南道。
八、江南道。
九、劒南道。
十、嶺南道。
玄宗開元初又分為十五道:
一、京畿道——治西京城內。
二、都畿道——合東都。
三、關內道——京官遙領。
四、河南道——治陳留。
五、河東道——治河東。
六、河北道——治魏郡。
七、隴右道——治西平。
八、山南東道——治襄陽。
九、山南西道——治漢中。
十、江南東道——治吳郡。
十一、江南西道——治豫章。
十二、劒南道——治蜀郡。
十三、淮南道——治廣陵。
十四、黔中道——治黔中。
十五、嶺南道——治南海。
十大洞天
一、洛京王屋山,小有清虛之天。
二、臺州委羽山,大有生明之天。
三、梁州西城山,大玄極真之天。
四、華州西玄山,三玄極真之天。
五、蜀州青城山,寶仙九臺之天。
六、臺州云臺山,上清玉平之天。
七、循州羅浮山,未明極真之天。
八、潤州句曲山,金匱華陽之天。
九、洞庭林屋山,左神幽靈之天。
十、處州栝蒼山,神德隱玄之天。
十洲
一、瀛洲——一名環州,在東海中。
二、玄洲——在北海中。
三、長洲——在南海中。
四、流洲——在西海中。
五、元洲——在北海中。
六、生洲——在東海中。
七、祖洲——在東海中,秦始皇使徐福入海求蓬萊,至祖洲不返。
八、炎洲——在南海中,漢時曾通中國。
九、鳳麟洲——在西海中,出續絃膠。
十、聚窟洲——在西海中,出返魂香,秦時嘗通中國。
十藪
一、魯之大野。
二、晉之大陸。
三、秦之揚𨺈。
四、宋之孟諸。
五、楚之雲夢。
六、齊之海隅。
七、鄭之圃田。
八、燕之昭金祁。
九、周之焦護。
十、吳越之間有貝區。
此爾雅所載,按周禮職方氏,九州之藪澤與此略同,無大陸海隅焦護,而有弦蒲㨙養凡九藪。
西湖十景(在錢塘)
一、蘇堤春曉。
二、平湖秋月。
三、花港觀漁。
四、柳浪聞鶯。
五、兩潭印月。
六、三峯出雲。
七、南屏曉鍾。
八、雷峯落照。
九、麴院荷風。
十、孤山梅雪。
龍陽十景
一、朝陽洞。
二、龍門峽。
三、明月潭。
四、濺珠亭。
五、瀑布。
六、太白臺。
七、巢雲閣。
八、躡翠亭。
九、雲根亭。
十、月泉。
姑熟十詠(在太平州,太白有詩。)
一、姑孰溪。
二、丹陽湖。
三、謝公宅。
四、凌敲臺。
五、桓公井。
六、慈母竹。
七、望夫石。
八、牛緒磯。
九、靈墟山。
十、天門山。
梅川十景
一、金精山。
二、筫[竺-二+富]谷。
三、甘泉岩。
四、東陽岩。
五、熙臺。
六、青陽山。
七、濛山。
八、桃林寺。
九、蒼山。
十、梅洞。
周十亂
一、周公旦。
二、召公奭。
三、太公望。
四、畢公。
五、毛公。
六、閎夭。
七、泰顛。
八、南宮适。
九、散宜生。
十、文母(大姒或曰邑姜)。
大姒十子
一、伯邑考。
二、武王發。
三、管叔鮮。
四、周公旦。
五、蔡叔度。
六、成叔武。
七、霍叔處。
八、曹叔振鐸。
九、康叔封。
十、聃季載。
孔門十哲(分為四科)
一、顏淵。
二、閔子騫。
三、冉伯牛。
四、仲弓。(以上四人德行科)
五、宰我。
六、子貢。(二人言語科)
七、冉有。
八、季路。(二人政事科)
九、子游。
十、子夏。(二人文學科)
方外十友
一、盧藏用。
二、陳子昂。
三、陸餘慶。
四、杜審言。
五、宋之問。
六、畢稱。
七、郭襲微。
八、司馬承禎。
九、趙真固。
十、釋懷一。
武將十哲
一、田穰苴。
二、孫武。
三、吳起。
四、白起。
五、樂毅。
六、張良。
七、韓信。
八、諸葛亮。
九、李靖。
十、李勣。
唐肅宗尊太公為武成王,以歷代良將十人配享,比孔門十哲。
大曆十才子(大曆,代宗年號。)
一、盧綸。
二、吉中孚。
三、韓翊。
四、錢起。
五、司空曙。
六、苗發。
七、夏侯審。
八、崔峒。
九、耿湋。
十、李端。
旰江十賢(鞏布肇)
一、陳彭年。
二、李太伯。
三、曾子固。
四、曾子宣。
五、曾子開。
六、王無咎。
七、呂南公。
八、鄧伯溫。
九、朱京。
十、宋彥。
唐十率府
┌衛。│司禦。左右┤清道。│監門。└內侍。
凡總人者曰帥,通作率,率府五總統之義也。
宋十衛
一、左金吾衛上將軍。
二、右金吾衛上將軍。
三、左金吾衛大將軍。
四、右金吾衛大將軍。
五、左衛上將軍。
六、右衛上將軍。
七、諸衛大將軍。
八、諸衛將軍。
九、率府率。
十、率府副率。
十惡
一、謀反。
二、謀大逆。
三、謀叛。
四、惡逆。
五、不道。
六、大不敬。
七、不孝。
八、不睦。
九、不義。
十、內亂。
棊十訣
一、不得貪勝。
二、入界宜援。
三、攻彼顧我。
四、棄子爭先。
五、捨小就大。
六、逢危須棄。
七、慎勿欲速。
八、動須相應。
九、彼強自保。
十、我弱取和。
胡角十曲
一、黃鵠。
二、隴頭。
三、出關。
四、入關。
五、出塞。
六、入塞。
七、折楊柳。
八、黃覃子。
九、赤之楊。
十、望行人。
唐十部樂
一、燕樂伎。
二、清商伎。
三、西凉伎。
四、天竺伎。
五、高麗伎。
六、龜慈伎。
七、安國伎。
八、疏勒伎。
九、康國伎。
十、高昌伎。
十翼
一、彖上。
二、彖下。
三、象上。
四、象下。
五、繫辭上。
六、繫辭下。
七、文言。
八、說卦。
九、序卦。
十、雜卦。
書十體
一、古文——黃帝史倉頡作。
二、大篆——國史作。
三、籕文——史籕作,與古文大篆小異。
四、小篆——秦丞相李斯作。
五、八分——秦上谷人王次仲作。
六、隸書——秦下邦人程邈作。
七、章草——漢史游作。
八、行書——後漢劉德升作。
九、飛白——後漢左中郎將蔡邕作。
十、草書——漢興有草書,不知作者姓氏。
用筆十法(張懷[王*翟]云)
一、偃仰向背。
二、陰陽相應。
三、鱗羽參差。
四、峯巒起伏。
五、真草偏枯。
六、邪正失則。
七、遲澁飛動。
八、射空玲瓏。
九、尺寸規度。
十、隨字轉變。
筭法十書
一、九章(李淳風釋注)。
二、海島。
三、孫子。
四、五曹。
五、五經。
六、周髀。
七、綴術。
八、緝古。
九、張丘建。
十、夏侯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