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名相彙解(第39卷-第53卷) 卷39
佛學名相彙解 卷第三十九
七佛(翻譯名義)
一、毗婆尸佛。
二、尸棄佛。
三、毗舍浮佛。
四、拘留孫佛。
五、俱那含牟尼佛。
六、迦葉佛。
七、釋迦牟尼佛。
七佛者:謂過去莊嚴刼中三佛,現在賢刼中四佛也。(刼,梵語具云刼波,華言分別時節。莊嚴刼者:謂此刼中,多所莊嚴也。賢刼者:謂此刼中,多賢人也。)
一、梵語毗婆尸,華言有四:以其如月圓智滿,則云徧見;魄盡惑亡,則云淨觀;既圓且淨,則云勝觀、勝見。是為七佛之首也。
二、梵語尸棄,華言火,又云持髻。謂無分別智最為尊上,處於心頂也。過毗婆尸佛三十刼後,而成正覺。(無分別智者:即根本智,謂為眾智之本也。)
三、梵語毗舍浮,華言徧一切自在。謂煩惱斷盡,於一切處無不自在。而為莊嚴刼中,千佛之最後一佛也。(煩惱者,無明也。)
四、梵語拘留孫,華言所應斷。謂斷一切煩惱,永盡無餘。於賢刼中第九減刼,人壽減至六萬歲時,出世成佛,為千佛首。
五、梵語俱那含牟尼,華言金寂。謂金則明現,寂則無礙也。大智度論,又名迦那迦牟尼,華言金仙人,謂身金色故也。人壽減至四萬歲時,於閻浮提出世成佛。
六、迦葉,梵語具云迦葉波,華言飲光。謂身光顯赫,能飲蔽一切光明故也。人壽減至二萬歲時,出世成佛。
七、梵語釋迦牟尼,華言能仁寂默;能仁是姓,寂默是字,以寂默故不住生死;以能仁故不住涅槃。悲智雙運,利物無窮,故立此號也。人壽減至一百歲時出世,為賢刼中第四佛。
婆伽婆七義(出涅槃經)
一、能破煩惱。
二、能成就諸善法。
三、善解諸法義。
四、有大功德無能勝。
五、有大名聞徧十方。
六、能種種大惠施。
七、無量阿僧祇刼吐女根。
婆伽婆者:總萬德至極之名也。經云:婆伽婆,具此七義,不翻華言者,多含義故。即五種不翻之一也。
一、破者:裂斷也。煩惱者:昏煩之法,惱亂心神也。謂如來斷諸煩惱,乃至無明之惑,淨盡無餘,故云能破煩惱。
二謂:如來於往昔無量刼中,恭敬父母和尚諸師上座,乃至修行六度四無量等一切善法,故云能成就諸善法。
三謂:如來於無量刼中,修習信進念定慧善根,常為法利,不為食利。若讀若誦,而於諸法義理,無不通達曉了,故云善解諸法義。(信進念定慧,名為五根,亦名五力。謂信則信於正道助道之法。進則於正助之道,精進勤修也。念則觀想思念正助之道也。定則攝心在定。慧則內性自照也。)
四謂:如來於無量刼,常修出世間心,及出家心、無為之心、無諍訟心,而能成就無上大菩提心,故云有大功德無能勝。
五謂:如來能具十力、四無所畏、常樂我淨之德,大千世界無不聞知,故云有大名聞徧十方也。
六謂:如來於無量刼中,常為眾生而行布施,乃至衣服珍寶、頭目髓腦,無所悋惜,故云能種種大惠施。
七、梵語阿僧祇刼,華言無數時。吐者,不受之義,即出離也。謂如來於初阿僧祇刼尸棄佛時,已離女身,永不復受,故云吐女根也。
七種無上(出菩薩地持經)
一、身無上。
二、道無上。
三、見無上。
四、智無上。
五、神力無上。
六、斷障無上。
七、住無上。
一謂:如來以三十二相、八十種好莊嚴其身,世出世間,無有超過其上,是名身無上也。
二謂:如來以慈悲之道,自利利他,度脫無量無邊諸天世人,世出世間,無有超過其上,是名道無上也。
三謂:如來以正戒、正見、正威儀、正命之法成就其身,如此之見,世出世間,無有超過其上,是名見無上也。
四謂:如來具法無礙智、義無礙智、辭無礙智、樂說無礙智,故能徧知一切諸法,辯說融通,了無凝滯,世出世間,無有超過其上,是名智無上也。(法無礙者:謂通達諸法,分別無滯也。義無礙者:謂了知諸法義理,通達無滯也。辭無礙者:謂於諸法義理,隨順眾生,為其演說也。樂說無礙者:謂隨順眾生,所樂聞法而為說也。)
五謂:如來神通之力,不可思議,世出世間所有神力,無有超過其上,是名神力無上也。
六謂:如來能斷一切煩惱業障,永盡無餘,世出世間,無有超過其上,是名斷障無上也。
七謂:如來本住大寂滅定,而復有三種住:一者、住聖人之位,二者、多於天中住,三者、多於淨土中住。世出世間,無有超過其上,是名住無上也。
如來七勝事(出優婆塞戒經)
一、身勝。
二、法住勝。
三、智勝。
四、具足勝。
五、行處勝。
六、不可思議勝。
七、解脫勝。
一謂:如來身真金色,相好光明而自莊嚴,一切無比,眾生樂見,無有厭足,是名身勝。
二謂:如來既於諸法自得利益,住於真如法位。又復憐愍一切眾生,皆欲令其安住於此,與己無異,是名法住勝。(真如法位者:謂一切諸法,皆以真如理性而為位也。)
三謂:如來所具智慧,無量無邊,非諸聲聞緣覺所及,是名智勝。
四謂:如來於行命戒見四者,無不具足,非諸聲聞、緣覺所及,是名具足勝。(行者:六度梵行也。命者:正命也。戒者:大小戒品也。見者:清淨正見也。)
五謂:如來所修百千三昧,九種大禪,一切勝行,具足圓滿,非諸聲聞緣覺菩薩所及,是名行處勝。
六謂:如來所有神通道力,萬行圓成,諸法具足。聲聞緣覺菩薩,不能測其少分,是名不可思議勝。
七、解脫者:離諸繫縛,自在無礙也。謂如來一切煩惱惑業,淨盡無餘,自在無礙,超勝一切,故名解脫勝。
如來有七種語(出涅槃經)
一、因語。
二、果語。
三、因果語。
四、喻語。
五、不應語。
六、世流布語。
七、如意語。
一謂:如來於現在因中,說未來果,如云:「眾生樂殺,乃至樂行邪見,以此為因,是人當受地獄果報;若不樂殺生,乃至不行邪見,以此為因,是人當受天人果報。」是名因語。
二謂:如來於現在果中,說過去因,如云:「貧窮眾生,顏貌醜陋,不得自在。此之果報,皆由是人前世破戒瞋妬,無有慚愧之心而為其因。若見眾生多財巨富,諸根完具,威德自在。此之果報,皆由是人前世持戒布施,精勤慚愧,無有瞋妬之意,而為其因。」是名果語。
三謂:如來說眾生現在六入觸等之果,乃由過去之業為因,如來亦說六入觸等,能起惑業,為未來之因,而招未來之果,是名因果語。
四謂:如來說法,為眾生根鈍,非由譬喻,則不能領解。如師子王,以喻佛身;乃至大象王、大龍王、波利質多羅樹、七寶聚、大海、須彌山、船師、導師;若是等喻,皆名喻語。(梵語波利質多羅,華言圓生。以其枝葉四布也。)
五謂:如來說法,必依真俗二諦之理。真則言一切法離性離相,皆即中道;俗則言世間出世間之法,法法宛然,不可斷滅。如是說者,無不於理相應。言不應者,如云天地可合,河不入海。如是等說,於理不然,故名不應語。
六謂:如來隨順眾生,凡所演說,即同世間流布之語。如說男女大小車乘房舍,乃至城邑僧坊之類,是名世流布語。
七謂:如來於諸眾生,凡所教誡,悉如其意,方便而說。如云:我所訶責毀禁之人,令彼自責,護持禁戒。乃至說諸眾生悉有佛性,為令不放逸故之類,是名如意語。
大乘七種大義(大乘莊嚴經論)
一、緣大。
二、行大。
三、智大。
四、勤大。
五、巧大。
六、畏大。
七、事大。
一謂:菩薩修行大乘之法,由無量修多羅廣大法義而以為緣,故名緣大。
二謂:菩薩修行大乘,既能自利,復能利他,自利利他,妙行具足,故名行大。
三謂:菩薩修行大乘,常以智慧觀察,了知人法無我,於一切境,善能分別,故名智大。
四謂:菩薩修行大乘,由曠大刼來,發廣大心,精修無間,期登聖果,成就菩提,故名勤大。
五謂:菩薩修行大乘,由善巧方便,化導於他,不捨生死,垂形諸趣,於生死中,去住自在,故名巧大。
六、畏即無所畏也。謂菩薩修行大乘,智力內充,明了決定;於大眾中,廣說一切法義,既決定無失,則無所恐懼,故名畏大。
七謂:菩薩修行大乘,為令一切眾生,了其大事因緣,故數數示現世間,演大妙法,入大涅槃,故名事大。
周行七步(出涅槃經)
一、南行七步。
二、西行七步。
三、北行七步。
四、東行七步。
五、四維行七步。
六、上行七步。
七、下行七步。
周者:周帀四方上下四維也。經云:如來於閻浮提林微尼園示現,從母摩耶而生,生已,即周行七步,唱如是言:「我於天人阿脩羅中,最尊最上。」父母人天,見已驚喜,生希有心,而諸人等,謂是嬰兒,而我此身無量刼來,久離是法。如來身者,即是法身,非是肉血筋脈骨髓之所成立,隨順世間眾生法,故示為嬰兒也。(梵語林微尼,或云藍毗尼,華言解脫處。摩耶,梵語具云摩訶摩耶,華言大術,佛母也。嬰兒者,小兒也。)
一、南行七步者,示現欲為無量眾生,作上福田故也。
二、西行七步者,示現生盡,永斷老死,是最後身故也。
三、北行七步者,示現已度諸有生死故也。
四、東行七步者,示為眾生而作導首故也。
五、四維者:東南、東北、西南、西北也。四維行七步者,示現斷滅種種煩惱四魔種性,成於如來應正徧知故也。(正徧知者:即如來十號之一也。)
六、上行者:謂升虗空而行也。上行七步者,示現不為不淨之物之所染污,猶如虗空故也。
七、下行者:謂從虗空而下也。下行七步者,示現法雨,滅地獄火,令彼眾生受安隱樂,為毀禁戒者,示作霜雹,而能淨洗其故也。
華嚴七處說(出演義鈔)
第一處、菩提場。
第二處、普光明殿。
第三處、忉利天。
第四處、夜摩天。
第五處、兜率天。
第六處、他化天。
第七處、逝多林。
華嚴者:因行如華,莊嚴果德也。七處者:佛說華嚴經之處也。所謂人間三處,即菩提場、普光明殿、逝多林;天上四處,即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他化天也。
一、梵語菩提,華言道。謂佛在摩竭提國阿蘭若菩提場中,始成正覺,於此處說如來依正果報法門,其六品十一卷:一、世主妙嚴品,二、如來現相品,三、普賢三昧品,四、世界成就品,五、華藏世界品,六、毗盧遮那品也。(梵語摩竭提,華言善勝,又云無惱。梵語阿蘭若,華言閒靜處。菩提場者,如來成道之場也。)
二、普光明殿者:謂其殿眾寶所成,光明映照也。又佛於中說法,普放光明故也。此處凡三畨聚會,共說十八品經。初於此處說十信等法門,共六品經:一、如來名號品,二、四聖諦品,三、光明覺品,四、菩薩問明品,五、淨行品,六、賢首品。次於此處說等覺法門,凡十一品經:一、十定品,二、十通品,三、十忍品,四、阿僧祇品,五、壽量品,六、菩薩住處品,七、佛不可思議品,八、十身相海品,九、如來隨好光明品,十、普賢行品,十一、如來出現品。後於此處說離世間法,即經中離世間品也。
三、梵語忉利,華言三十三,即須彌山頂,帝釋所居之處也。此處說十住等法門,共六品經:一、升須彌山品,二、山頂偈讚品,三、十住品,四、梵行品,五、發心功德品,六、明法品也。(梵語須彌,華言妙高。帝釋,梵語釋提桓因,華言能天主。今名帝釋者,華梵雙舉也。)
四、梵語夜摩,華言善時。謂此天時時唱快樂故也。此處說十行等法門,共四品經:一、升夜摩天品,二、夜摩偈讚品,三、十行品,四、十無盡藏品也。
五、梵語兜率,華言知足。謂於五欲境上,知止足故也。此處說十回向等法門,共三品經:一、升兜率天品,二、兜率偈讚品,三、十回向品也。(五欲者:色欲、聲欲、香欲、味欲、觸欲也。)
六、他化者:諸欲樂境,不勞自化,皆由餘天所化,而自在受用故也。此處說十地法門,即經中十地品也。
七、梵語逝多,華言勝林,即給孤獨園。此處說入法界法門,即經中入法界品也。(給孤獨園者:即給孤長者,買祇陀太子之園,以造堂奉佛。)
華嚴經題七字義(出華嚴經大疏)
一、大義。
二、方義。
三、廣義。
四、佛義。
五、華義。
六、嚴義。
七、經義。
一、大即當體得名,常徧為義,謂曠兼無際,體不變易,竪窮三際,橫亘十方也。(三際者:即過去、現在、未來三世。)
二、方即就法得名,軌持為義,謂雙持體相,十界常規,能令一切眾生師軌而生解也。(雙持體相者:體即是性,謂持性與相也。)
三、廣即從用得名,包博為義,謂稱性而周,用無有盡,包容法界,普徧十方也。
四、佛即就人得名,覺照為義。謂覺斯玄妙,開解一切,悟大夜之重昏,朗萬法之幽邃也。
五、華即從喻得名,感果嚴身為義。謂行敷榮,心華開覺,萬行圓成,眾德備體也。
六、嚴即功用得名,資粧為義。謂曠刼修成,眾法悉備,資廣大之體用,粧真應之佛身也。
七、經即能詮得名,貫攝為義。謂蘊無窮之性相,注無竭之湧泉,貫玄凝之妙義,攝無邊之海會也。
觀心釋華嚴經題七字(出華嚴疏)
一、大是心體。
二、方是心相。
三、廣是心用。
四、佛是心果。
五、華是心因。
六、嚴是心功。
七、經是心教。
一、大即常也,徧也。體即心體也。謂此心體,含容法界,稱性周徧,平等廣博,不變不遷,無外無際,故云大是心體。
二、方即方法,相即軌持也。謂無邊法相,恒沙性德,皆由此心軌持含攝,故云方是心相。
三、廣即包博,用即業用也。謂此心業用,廣博無際,而能出生萬法,應用無盡,故云廣是心用。
四、佛即覺也,果即菩提之果也。謂能離諸煩惱,覺了萬法,具一切智,而得無上菩提。乃是證此心之果,非從外得,故云佛是心果。
五、華即喻也,因即行也。謂以種種萬行之因華,皆由此心而能開覺,故云華是心因。
六、嚴即莊嚴,功即功用也。謂能以萬行因華,莊嚴法身果體,皆由此心運用之功,故云嚴是心功。
七、經即能詮之名,教即言量也。謂於一文一句,諸法眾理,行布圓融,地位法門,皆由此心詮量該通,故云經是心教。
七種立題(出四教儀集註)
一、單人立題。
二、單法立題。
三、單譬立題。
四、人法立題。
五、法譬立題。
六、人譬立題。
七、具足立題。
隋天台智者大師,謂一大藏經題,不出人法譬三者而已。因以單複具足不同,遂立為七種也。
一、單人者:如佛說阿彌陀等經是也。謂釋迦佛為能說之人,阿彌陀佛為所說之人,此經以兩土果人立名,故云單人立題。(兩土果人者:釋迦佛為娑婆國土之果人,彌陀佛為極樂國土之果人也。)
二、單法者:如大般涅槃等經是也。謂大般涅槃以法立名,故云單法立題。(梵語般涅槃,華言滅度。謂大患永滅,超度生死,是究竟之法也。)
三、譬者:比喻之義,如梵網等經是也。謂梵網以譬喻立名,故云單譬立題。(梵網者:謂梵天寶網,其目不同,以譬戒律之目,亦各各不同也。)
四、人法者:如文殊問般若等經也。謂文殊是人,般若是法,以二者合言,故云人法立題。
五、法譬者:如妙法蓮華等經是也。謂妙法是法,蓮華是譬,以二者合言,故云法譬立題。
六、人譬者:如如來師子吼等經是也。謂如來是人,師子是譬,以二者合言,故云人譬立題。
七、具足者:如大方廣佛華嚴等經是也。謂大方廣是法,佛是人,華嚴是譬也。以三者具足,故云具足立題。
大乘七善(法華文句)
一、時節善。
二、義善。
三、語善。
四、獨一善。
五、圓滿善。
六、調柔善。
七、無緣慈善。
夫七善之法,乃通大小。今依法華所明,是圓頓大乘之七善也。
一謂:法華一經具乎序、正、流通三分,即初善、中善、後善也。蓋如來演說圓頓一乘之法,雖該序正流通,皆是當機得益之時,是名時節善。
二謂:法華一經所說之法,其義深遠,即是頓教了義之理,非聲聞緣覺所能測其邊底,是名義善。
三謂:法華一經所說之法,其語巧妙,乃如來金口梵音,會理直說,菩薩之心,無不歡喜。即圓頓一乘妙教之文,是名語善。
四謂:法華一經所說之法,純一無雜,獨為菩薩,不共二乘,即圓頓一乘妙教,是名獨一善。
五謂:法華一經所說之法,具明世間出世間滿足之理,即圓頓一乘妙教,是名圓滿善。
六謂:法華一經所說之法,清淨潔白,唯談中道之理,而無空假二邊瑕穢之相,即圓頓一乘妙教,調和柔順,是名調柔善。
七謂:法華一經所說之法,備有梵行之相,即無緣慈也。言無緣者:心不攀緣一切眾生,而於一切眾生自然現益,是名無緣慈。
法華七喻(法華文句)
一、火宅喻。
二、窮子喻。
三、藥草喻。
四、化城喻。
五、衣珠喻。
六、髻珠喻。
七、醫子喻。
一、火譬眾生五濁等苦,宅譬三界。謂三界眾生,為五濁八苦之所煎逼,而不得安隱,猶大宅被火所燒,而不能安居,故以火宅為喻也。
二謂:二乘之人,無大乘功德法財之所莊嚴,猶貧窮之子,缺乏衣食之資以活身命,故以窮子為喻也。(功德法財者,即六度萬行也。)
三、藥草者:譬三乘人根性也。草有三種,謂小草、中草、大草。小草喻天人,中草喻聲聞緣覺,大草喻藏教菩薩。藥草雖有大小不同,若蒙雲雨霑潤,皆得敷榮鬱茂,能治眾病;以喻三乘之人,根器雖高下不同,若蒙如來慈雲法雨潤澤,則能成大醫王,普救羣品,故以藥草為喻也。
四、無而忽有名化,防非禦敵名城;以喻涅槃能防見思之非,禦生死之敵也。謂如有人欲至寶所,而於中途退還,有聰慧導師,權化作城暫止息,然後令其得至寶所;以譬二乘之人,初聞大教,中即忘失,流轉生死,故世尊權設方便,令其先斷見思煩惱,而暫證真空涅槃以為穌息,然後到於究竟寶所,故以化城為喻也。(寶所者,喻實相之理,即究竟大涅槃也。)
五、衣珠者,衣中之珠也。謂如有人至親友家,醉酒而臥,親友即以寶珠繫其衣內,而不覺知,自受貧苦,後因親友告言:「汝身衣內,自有無價寶珠,何為衣食乃至如是?」其人於是得珠,受用無極。以喻二乘之人,昔於大通佛所,曾下大乘之種,因無明所覆,不能覺了,後因如來方便開示,遂乃得證大乘之果,利樂無窮,故以衣為喻也。
六、髻珠者:輪王髻中之珠也。輪王喻如來,髻喻二乘權教,珠喻一乘實理。珠在髻中,猶實理為權所隱也。此謂如來於法華會上,開權顯實,授記二乘而得作佛,猶輪王解髻中之珠,以與功臣,故以此為喻也。
七、醫喻如來,子喻三乘人也。喻諸子無知,飲他毒藥,心即狂亂,父設方便,令服好藥以瘥其病;此譬三乘之人,信受權教,不得正道,如來設諸方便,令服大乘法藥,速除苦惱,無復眾患,故以醫子為喻也。
七處徵心(楞嚴)
一、在內。
二、在外。
三、潛根。
四、在闇內。
五、隨所合處。
六、在中間。
七、無著。
七處徵心者:佛於楞嚴會上,徵詰阿難心目所在之處也。此由阿難遭摩登伽之幻術,佛敕文殊將咒往護,提奬阿難,歸來佛所。佛問其發心出家之始,阿難以見佛勝相而答,佛遂徵其心目所在,阿難答以目在外而心在內,及佛徵其心不在內,又計之在外;如是展轉窮逐徵詰,至於無所著處,使其妄心無所依止。蓋由阿難不知妙淨明心,徧一切處,無在無不在,而妄認緣塵,分別影事,以為心相。佛欲破其妄想緣心,顯其妙淨明體,故有七處徵心之說也。(梵語摩登伽,華言本性。)
一、在內者:謂阿難因佛徵問心目所在,阿難答云:心居身內,目在於外。佛遂問云:「汝心若在身內,則應先見身中心肝脾胃等物,然後能見外境。若不先見身中之物,汝心豈在身內。」故云:「汝言覺了能知之心,住在身內,無有是處。」
二、在外者:謂阿難被佛徵心非內,則又計之於外,故以燈光譬之。謂眾生心在身外,不見身中,如燈光在室外,不能照於室內也。佛又問云:「汝心若在身外,則身心兩異,各不相知,若相知者,云何在外?故云汝言覺了能知之心,住在身外,無有是處。」
三、潛根者:謂阿難被佛徵心非外,則又計為潛伏根裏(根謂眼根),故以瑠璃籠眼為喻。謂眼合於心,如瑠璃籠於眼上,若眼見物時,心即隨能分別,無有障礙,如瑠璃合眼,不礙於見物也。佛乃責其法喻不齊,汝若以瑠璃喻眼,則眼亦可見,眼若可見,即同於境矣。眼若同境,則心境各異,豈可云心潛伏根內,隨即分別耶?故云:「汝言覺了能知之心,潛伏根裏,無有是處。」
四、在闇內者:謂阿難被佛徵詰,心不在根裏,則又計云:「諸眾生身,腑藏在中,窮穴居外,如我今者,開眼見明為見外;閉眼見暗為見內。」佛乃問其:「汝當閉眼見暗之時,此暗境界,與眼對否?若與眼對,暗在眼前,云何成內?若不對者,云何成見?」故云:「汝言見暗,名見內者,無有是處。」
五、隨所合處者:謂阿難被佛徵詰,不在暗內,則又計之,隨所合處,心則隨有。佛乃問云:「汝言隨所合處,心隨有者,是心無體,則無所合;心若有體,則汝以手自挃其身,汝心必能知覺。此知覺心為復內出,為從外來?若於內出,則見身中,若從外來,先合見面。既非內外,則無出入,出入既無,體性何有?若無有體,誰為隨合?」故云:「隨所合處,心隨有者,無有是處。」
六、在中間者:謂阿難被佛徵詰,心非隨所合處而有,則又計心在於根塵中間,佛又問云:「汝心若在根塵之中,此之心體,為復兼於根塵,為不兼於根塵?若兼於根塵,則根有知而塵無知,成敵兩立,云何為中?若不兼者,不屬根塵,即無體性,中何有相?」故云:「當在中間,無有是處。」(成敵兩立者,謂根與塵而成敵對,有知與無知而成兩立也。)
七、無著者:謂阿難被佛徵詰,心不在中間,則又計之,一切無著,名之為心。佛又問云:「汝言不著名為心者,如世間虛空水陸飛行一切物象,汝心不著,此等物象,為有為無?若言無者,則同龜毛兔角,云何更有不著之物而言不著?若言有者,物在則心亦在,云何無著?」故云:「一切無著,名覺知心,無有是處。」
七真如(出瑜伽師地論)
一、流轉真如。
二、實相真如。
三、唯識真如。
四、安立真如。
五、邪行真如。
六、清淨真如。
七、正行真如。
一、流轉者,即運動之義。真如者,真名不偽,如名不異也。謂諸眾生,造作一切行業,流轉生死,而真如之體本無動搖,然亦不妨隨緣轉變。論云:「一切行無先後性。」是也。(無先後性者:謂於一切行業,不離真如之理性故也。)
二、無虛妄相,故名實相。謂一切法中無人法二執也。人執者:於諸法中計著假名,執以為我。法執者:於五陰身,執為實法,計我所有。若能了此二執皆空,即是實相真如之理也。論云:「一切法補特伽羅無我性,及法無我性。」是也。(梵語補特伽羅,華言人,又云數取趣。)
三、識即心也。謂一切行業,皆由識心而起,而此識心,全由真如之理變現,是名唯識真如。論云:「了別一切行,唯是識性。」是也。
四、安立即建立之義。謂如來所說一切眾生,色身業行有為之法,迷真逐妄,受生死苦,皆依真如之體建立,是名安立真如。論云:「我所說諸苦聖諦。」是也。(苦聖諦者:聖,正也;諦,即審實不虛之義。謂諦了生死實是苦也。)
五謂:如來所說一切煩惱妄惑邪行之法,雖是邪妄,不離真如之體,是名邪行真如。論云:「我所說諸集聖諦。」是也。(集聖諦者:集即招集之義,謂惑業招集生死之苦也。)
六、清淨者:不垢不染之義。謂如來所說涅槃清淨寂滅之理,本無染污,是名清淨真如。論云:「我所說諸滅聖諦。」是也。(滅聖諦者:謂滅生死之苦,而證涅槃寂滅之樂也。)
七謂:如來所說一切道品正行之法,皆依真如理體而立,是名正行真如。論云:「我所說諸道聖諦。」是也。(道品者:即三十七道品。總而言之,不出戒定慧也。道聖諦者:道即能通之義,謂修道品而能通至涅槃也。)
七辯(出華嚴疏)
一、捷辯。
二、迅辯。
三、應辯。
四、無疏謬辯。
五、無斷盡辯。
六、多豐義味辯。
七、最上妙辯。
一謂:菩薩智慧,通達諸法名字,分別無滯,捷如影響,故名捷辯。
二謂:菩薩明於事理,心無疑暗,善赴機緣,隨問即答,語言迅疾,猶若懸河,故名迅辯。
三謂:菩薩以一切文字名義,莊嚴種種法語,應時應機,無有差異,隨其所問,應答無窮,故名應辯。
四謂:菩薩隨一切眾生根性所樂聞法而為說之,皆契真理,無有差失,故名無疏謬辯。
五謂:菩薩於一字中,能說一切字;一語中能說一切語;一法中能說一切法,相續連環不斷,故名無斷盡辯。
六謂:菩薩能知名數事理,其義無礙,其味無窮,答問辯說,皆無有量,故名多豐義味辯。
七謂:菩薩所說諸法,分別明了,清徹遠聞,聲如頻伽,眾生樂聽,最勝無比,故名最上妙辯。(頻伽,梵語具云迦陵頻伽,華言妙聲鳥。)
七常住果(出楞嚴經)
一、菩提。
二、涅槃。
三、真如。
四、佛性。
五、菴摩羅識。
六、空如來藏。
七、大圓鏡智。
常住者:無滅無生,不遷不變之謂也。果者:在修曰因,在證曰果。謂此七種,即諸佛所證法身之果德也。以其清淨圓滿,體性堅凝,皆名常住果也。
一、梵語菩提,華言道。即諸佛所得清淨究竟之理也。以其無滅無生,不變不遷,是為常住果。
二、梵語涅槃,華言滅度。即如來所證究竟法身之果,以其無滅無生,不遷不變,是為常住果。
三、離妄曰真,不異曰如。即諸佛所證真實無妄之德。以其無滅無生,不遷不變,是為常住果。
四、佛性者:覺性也。即諸佛所證真覺湛明之性,無染無淨,離過絕非,以其無滅無生,不遷不變,是為常住果。
五、梵語菴摩羅,華言清淨。又云:白淨無垢。此識即諸佛清淨本源心體,湛若太虛,纖塵不立,非生死之所拘,非涅槃之能寂,以其無滅無生,不遷不變,是為常住果。
六、空如來藏者:含攝萬法而無所積聚也。即諸佛所證清淨法身之體,煩惱蕩盡,應用無窮,以其無滅無生,不遷不變,是為常住果。
七、大圓鏡智者:洞照萬法,無所不知,即諸佛所得本有圓明覺照之智,應物無迹,體不動搖,以其無滅無生,不遷不變,是為常住果。
七種定名(翻譯)
一、三摩呬多。
二、三摩地。
三、三摩鉢底。
四、䭾那演那。
五、質多翳迦阿羯羅多。
六、奢摩他。
七、現法樂住。
定即禪定也。禪有二種:一者、世間禪,二者、出世間禪。而定名不出此七種也。(世間禪者,即色界四禪、無色界四無色定等也。出世間禪者,即八背捨、八勝處等也。)
一、梵語三摩呬多,華言等引,遠離沉掉曰等,發生功德曰引。謂能修此定,則離諸煩惱,而引發勝妙功德也。(沉即昏沉,掉即掉舉,謂動也。)
二、梵語三摩地,華言等持,又云正心行處。謂眾生心行,從無始來,常曲不直,能修此定,心則端直,安住一境而不動也。
三、梵語三摩鉢底,華言等至。謂能修此定,正受現前,大發光明,慶快殊勝,處染不染,無有退轉也。
四、梵語䭾那演那,華言靜慮。謂澄神息慮,專思寂想也。
五、梵語質多翳迦阿羯羅多,華言心一境性。謂攝心一境,策勵正勤而修習也。
六、梵語奢摩他,華言止。謂止息諸根惡不善法,能滅一切散亂煩惱故也。
七、現法樂住者,謂修習禪定,離一切妄想,身心寂滅,現受法喜之樂而安住不動也(法喜者:謂因聞法而得歡喜也。)
七空(入楞伽經)
一、相空。
二、性自性空。
三、行空。
四、無行空。
五、一切法離言說空。
六、第一義聖智大空。
七、彼彼空。
由凡夫執著妄想自性故,如來為說空法以破之。諸經所說空義不一,今言七種者,乃赴一時之機,如應病與藥也。
一謂:一切諸法之性,自他共離之相皆空,是為相空。(一切性者:即自他共離之四性也。謂如計一念心,從根生即自性,從塵生即他性,根塵合生即共性,離根塵生即離性。於此四性之相,皆不執着,是名皆空。)
二謂:於當念觀一切所生之法,悉由因緣和合而成,本無自生之性,是為性自性空。
三謂:五陰之身,本無有我,亦無我所,眾生不了,執陰成我,從我起行,若能順性推求,則五陰之法,了不可得,是為行空。(我者:謂於五陰中,強立主宰,執之為我也。我所者:即五陰之身是也。)
四謂:不離前所作行,而能了達諸陰展轉緣起,無有自性可得,亦無所作之行,是為無行空。
五謂:一切法皆是妄想而成,本無自性,離諸言說,是為一切法離言說空。
六謂:佛自覺聖智,能空一切見過習氣,所空既空,能空亦空,是為第一義聖智大空。(自覺聖智者:佛所證第一義心也。見過者:一切見惑之過失也。習氣者:即見過餘習之氣分也。)
七謂:彼外道所計之空,但能空於彼,而不能空於此,是為彼彼空。(空於彼而不能空於此者:謂能空於境,而不能空於心也。)
七方便(亦名七賢,出四教儀集註。)
一、五停心。
二、別相念。
三、總相念。
四、煖位。
五、頂位。
六、忍位。
七、世第一位。
方謂方法,便謂便宜,猶善巧也。謂一切眾生,欲出三界,斷除煩惱惑業,而證真空涅槃之理,必先以此七種法門而為方便也。
一、停,止也,住也。心即慮知心也。謂眾生多貪者,以不淨觀治之;多瞋者,以慈悲觀治之;多散者,以數息觀治之;愚癡者,以因緣觀治之;多障者,以念佛觀治之。修此五法,能止住五種妄心,故名五停心。
二、別謂各別,相謂行相,念即觀也。謂四念處: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四種行相各別不同,故名別相念。
三、總相者:以身受心法四種,一念俱觀,如觀身不淨,則知受心法皆不淨;乃至觀法無我,則知身受心亦無我,故名總相念。
四、煖者,從喻立名。以前別相總相念處,觀於四諦之境,能發相似之解,伏煩惱惑,得佛法氣分;猶如鑽木求火,火雖未現,先得煖氣,故名煖位。(相似解者:謂於真空之理,雖未真證,已有相似之解也。)
五、頂者,謂修四諦法所得相似之解,轉復增勝,定觀分明,在於煖位之上;如登山頂觀望四方,悉皆明了,故名頂位。
六、忍者,忍可也。謂由前所得相似之解,增進善根,於四諦境,堪忍樂欲,故名忍位。
七、世即世間也。謂修四諦行,至此漸見法性,將入初果,雖未得於聖道,而於世間稱為第一,故名世第一位。
七覺分(法界次第)
一、擇法覺分。
二、精進覺分。
三、喜覺分。
四、除覺分。
五、捨覺分。
六、定覺分。
七、念覺分。
覺即覺了,謂覺了所修之法,是真是偽也。分即支分,謂此七種法,各有支派分齊,不相雜亂,故名七覺分,亦名七覺支。擇進喜三覺分屬慧,除捨定三覺分屬定,念覺分兼屬定慧,故摩訶止觀云:「修此七覺,即得入道。」是也。
一、擇即揀擇。謂用智慧觀察諸法之時,善能簡別真偽,而不謬取虛偽之法,故名擇法覺分。
二、不雜名精,無間名進,謂修諸道法之時,善能覺了,不行無益苦行,而於真正法中,常能用心專一,無有間歇,故名精進覺分。
三、喜即懽喜,謂心契悟真法,得懽喜時,善能覺了,此喜不從顛倒法生,住真法喜,故名喜覺分。
四、除即斷除,謂斷除諸見煩惱之時,善能覺了,除去虛偽之法,增長真正善根,故名除覺分。
五、捨即捨離,謂捨離所見念著之境,善能覺了虛偽不實,永不追憶,故名捨覺分。
六、定即禪定,謂發禪定之時,善能覺了諸禪,不生煩惱妄想,是名定覺分。
七、念即思念,謂修諸道法之時,善能覺了,常使定慧均平,若心昏沉之時,當念用擇法精進喜三覺分,觀察諸法,令不昏沉;若心浮動之時,當念用除覺分,除身口之過非,用捨覺分捨於觀智,用定覺分入正禪定,攝其散心,令不浮動,是名念覺分。
七知(出涅槃經)(亦名大乘七丈夫也)
一、知法。
二、知義。
三、知時。
四、知足。
五、知自。
六、知眾。
七、知人尊卑。
七知者:謂佛於涅槃會上,告諸菩薩,住於大乘知七善法,名具足梵行是也。
一、知法者:謂知十二部經能詮之法也。
二、知義者:謂知十二部經中,一切文字語言所詮之義理也。
三、知時者:謂善知如是時中,任修寂靜;如是時中,任修精進;如是時中,任修捨定;如是時中,任供養佛;如是時中,任供養師;如是時中,任修布施忍辱,乃至般若等也。(任者:堪也,當也。)
四、知足者:謂於飲食衣藥、行住坐臥、睡寤語默之類,常知止足也。
五、知自者:謂自知我有如是信、如是戒、如是多聞、如是捨、如是慧、如是正念、如是善行,皆悉明了也。
六、知眾者:謂知如是等是刹利眾、婆羅門眾、居士眾、沙門眾。應知是眾如是坐起,如是說法,如是問答,皆悉明了也。
七、知人尊卑者:人有二種:一者、信,二者、不信。信者為善人,知其為尊;不信者為惡人,知其為卑。又如二乘之人,但能自度,不能度他,知其為卑;若菩薩之人,不願自度,但求度他,而能以慈悲之心,利益安樂一切眾生,則知其為尊也。
七種性自性(入楞伽經)
一、集性自性。
二、性自性。
三、相性自性。
四、大種性自性。
五、因性自性。
六、緣性自性。
七、成性自性。
性即不遷變之義。此不遷變性,是如來之自性,故云性自性。(雖有七種之名,不出如來第一義心也。)
一、集即聚也。其性自性乃是萬善聚集之因也。此約聖而論,故經云:即三世如來性自性第一義心也。
二謂:由前第一義心所集萬善之因,各有自性,存於內故,是名性自性。
三、覽而可別曰相。謂由前第一義心,所集萬善之因,各有自相,形於外故,是名相性自性。
四、大種即地水火風,四大之種子也。無處不有,故名為大。言大種性自性者:謂四大種各有自性也。大種本通凡聖,今約聖報而言,即此大種性自性,是法性五陰之果,是名大種性自性。(言法性五陰者:謂如來轉生死五陰而成法性五陰,蓋即色是真常之色,乃至即識是真常之識是也。)
五、因即能生為因。謂前所證大種之果,必有所起之因,即是第一義因心也。是名因性自性。
六、緣即緣助。謂證第一義自性果德雖由因心,須假眾緣助顯而成,是名緣性自性。(因心者:即因中智慧之心也。眾緣者:即萬行也。)
七、成即成就。謂因緣合而成果也。蓋成就如來第一義果德之性,是名成性自性。
七種第一義境界(入楞伽經)
一、心境界。
二、慧境界。
三、智境界。
四、見境界。
五、超二見境界。
六、超子地境界。
七、如來自到境界。
七種境界者:即諸佛菩薩所證所得之境界也。而皆云第一義者,乃約究竟極處而言。然此七種有通別之異,前六種通於佛及菩薩,後一種乃如來自到境界也。
一謂:中道之理,無二無別,即諸佛菩薩心之所造至極之處,是名心境界。
二謂:至極之理,心既能造,即發通明慧性,以此慧性,分明照了,是名慧境界。
三謂:既發慧明,則成智用,智力現前,於一切法無所不知,是名智境界。
四謂:智用既成,則發正見,正見現前,則無諸邪妄,是名見境界。
五謂:正見現前,則能超過斷常二見,是名超二見境界。(斷常二見者:謂外道妄計此身滅已,再不更生,是名斷見。復計此身滅已,後當更生,是名常見也。)
六、子地即登地菩薩,等視眾生,猶如一子。謂諸佛菩薩,能以第一義心,發明智慧,正見現前,則超於十地而成正覺,是名超子地境界。
七謂:諸如來以性自性第一義心,成就世間出世間上上之法,是名如來自到境界。(如來性自性者:性,即不遷不變之義。謂如來以此之性而為自性也。成就世間出世間者:世間,即示同人法而化他也。出世間,即同聲聞緣覺菩薩之三乘也。上上法者,唯佛與佛能究竟自到也。)
七財(未曾有因緣經并十誦律)
一、信財。
二、進財。
三、戒財。
四、慚愧財。
五、聞財。
六、捨財。
七、定慧財。
財者,信等七種出世間之法財也。一切眾生行此七法,資成道果,故謂之財。
一、信即信心。謂信能決定受持正法,以為成佛之資,故名信財。
二、進即精進。謂未能見真諦理,而一心精進,求出離道,以為成佛之資,故名進財。
三、戒即戒律。謂戒為解脫之本,能防身口意之非,止身口意之惡,以為成佛之資,故名戒財。
四、慚者慚天,愧者愧人。謂既能慚愧,則不造諸惡業,以為成佛之資,故名慚愧財。
五、聞為三慧之首,聞必能思,思必能修。謂若能聞佛聲教,則開發妙解,如說而行,以為成佛之資,故名聞財。
六、捨即捨施。謂若能運平等心,無憎無愛,身命資財,隨求給施,無所悋惜,以為成佛之資,故名捨財。
七、定慧即止觀也。定則攝心不散,止諸妄念;慧則照了諸法,破諸邪見,以為成佛之資,故名定慧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