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名相彙解(第39卷-第53卷) 卷53
佛學名相彙解 卷第五十三
逆流十心(摩詞止觀)
一、深信因果。
二、生重慚愧。
三、生大怖畏。
四、發露懺悔。
五、斷相續心。
六、發菩提心。
七、斷惡修善。
八、守護正法。
九、念十方佛。
十、觀罪性空。
謂修行之人,由前順流十分,昏倒造惡,積集重累,生死浩然而無際畔,今欲懺悔,應當逆此罪流,用十種心翻除惡法也。
一謂:修行之人,先須正信因果,業種雖久,終不敗亡,豈有自作他人受果,是以深信善惡果報,不生疑惑,以此翻破撥無因果之心也。
二謂:修行之人,尅責往昔無羞無恥,棄捨淨業,習諸惡行,天見我之隱罪,是故慚天;人知我之顯過,是故愧人。以此翻破無慚無愧之心也。
三謂:修行之人,自念人命無常,一息不存,千載長往,幽途緜邈,無有資糧,苦海悠深,那得不怖?因是苦切懺悔,不惜身命,以此翻破不畏惡道之心也。
四謂:修行之人,所有過失,不可隱覆,即當發露懺悔,以此翻破覆諱過失之心也。
五謂:修行之人,所作惡行,既懺悔已,即須決斷,不可更作,以此翻破惡念相續之心也。
六、梵語菩提,華言道。謂修行之人,往昔專起惡念,徧惱一切;今則廣發兼濟之心,徧虛空界,利益於他,以此翻破徧布之惡心也。
七謂:修行之人,昔因恣縱身口意業,造作諸惡,不計晝夜;今則策勵不休,斷諸惡行,修功補過,無善不為,以此翻破三業造罪之心也。
八謂:修行之人,昔自滅善,見他行善,而生嫉妬,無隨喜心;今則守護正法,方便增廣,以此翻破善不隨喜之心也。
九謂:修行之人,昔親狎惡友,信受其言,起諸邪見;今則念十方佛,有大福慧,能救拔我,以此翻破隨順惡友之心也。
十謂:修行之人,從無始來,不知諸法本性空寂,廣造諸惡。今則了知貪瞋癡等,一切惡行,起於妄念,妄念起於顛倒,顛倒起於人我之見。今既了達我心本空,罪性無依,以此翻破無明昏闇之心也。
理事無礙十門(出華嚴經疏)
一、理徧於事門。
二、事徧於理門。
三、依理成事門。
四、事能顯理門。
五、以理奪事門。
六、事能隱理門。
七、真理即事門。
八、事法即理門。
九、真理非事門。
十、事法非理門。
理者,一真法界之性也;事者,一切世間之相也。葢真如不守自性,隨緣成一切法,故一切法全理,而不礙眾相之發揮;真理全事,而不礙一性之明現。十回向品云:「於有為界,示無為法,而不滅壞有為之相;於無為界,示有為法,而不分別無為之性。」理事相望,融通無礙,互有不同,開為十門也。
一、理徧於事門者:謂一真法界之理,徧在一切事法也。然理無分限,事有分限,事既即理,亦無分限,故一一微塵,具足真理。經云:「法性徧在一切處,一切眾生及國土;三世悉在無有餘,亦無形相而可得。」是也。
二、事徧於理門者:謂理既徧於事,而事亦徧於理。以有分限之事,而具無分限之理,故一微塵即徧法界也。
三、依理成事門者:謂依於真如之理,而成世間之事,事無別體,全攬理成,如波依水,全水成波也。(水,喻理也;波,喻事也。)
四、事能顯理門者:謂理無形相,即事而明,事既依理而成,理乃藉事而顯,如波相盡,水體全現也。
五、以理奪事門者:謂事相既虛,全體是理,故一切事法,了不可得。般若心經云:「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是也。
六、事能隱理門者:謂真理既隨緣而成事相,遂令事顯而理不現。如水成波,動顯靜隱。經云:「法身流轉五道,名曰眾生。」是也。
七、真理即事門者:謂真如理性,即是事法,非理之外而別有事。如水即是波,非波之外而別有水。般若心經云:「空即是色。」是也。
八、事法即理門者:謂世間一切事法,本無自性,皆由因緣會集而有,擧體即是真性,而不出乎事法之外。般若心經云:「色即是空。」是也。
九、真理非事門者:謂事即真理,而非是事。蓋理絕諸相,真妄有異,即妄之真,異於妄故,如水濕性,則非波之動相也。(即妄之真,猶如即事之理。異於妄故者,謂理異於事也。)
十、事法非理門者:謂全理之事,而非是理。葢以事有差別,性相異故,是以擧體全理,而事相宛然,如波之動相,非是水之濕性也。
十門釋經(出華嚴經疏)
一、教起因緣。
二、藏教所攝。
三、義理分齊。
四、教所被機。
五、教體淺深。
六、宗趣通局。
七、部類品會。
八、傳譯感通。
九、總釋經題。
十、別解文義。
唐清凉國師,將欲解釋華嚴大經,故先總啟十種義門,列於經前,懸談一經大意,使知教法興起,有所自來。然聖人言不虛發,說必有由,非大因緣,莫宣斯典,故第一論教起因緣。因緣既興,有所起教,不出三藏十二分教,故第二論藏教所攝。然藏教皆通權實,今揀權取實,唯圓教收,故第三論義理分齊。既知圓義包含廣博,未審被何根器,故第四論教所被機。雖知正被圓機,未知能詮何為教體,故第五論教體淺深。已知教體該羅,未知所宗尊崇何義,故第六論宗趣通局。既知旨趣沖深,未委能詮文言廣狹,故第七論部類品會。既知部類廣則無盡,略乃百千,而亦未知何年傳譯,有何感應,使宗承有緒,故第八論傳譯感通。大旨既陳,隨文解釋,先明總目,故第九論總釋經題。總意雖知,在文難曉,故第十論別解文義,故云十門釋經也。(百千者:十萬也。此經有十萬偈,故攝論謂此經,名百千經也。)
一、教起因緣者,明此經教法興起之因緣也。謂如來出現,最初欲說甚深大法,即從眉間白毫相中放大光明,以清淨智眼,普觀法界一切眾生,具有如來智慧德相,但以妄想執著,不知不見;於是稱法界性而說此經,令諸眾生修習聖道,永離妄想執著,自於身中得見如來廣大智慧,與佛無異。此則開示眾生等有佛智因緣,而令斯教興也。
二、藏即含藏之義。謂經律論之三藏,各能包含無量義理也。教即契經、重頌、授記、諷頌、自說、因緣、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有、論議,十二分教也。所攝者:謂此經與彼三藏十二分教,互相攝也。若彼攝此,於三藏中屬經藏攝,十二分中屬契經、方廣二分所攝。若此攝彼,則三藏十二分教皆屬此經攝也。蓋此經一法,能含無盡法門,而況法法圓融,重重無盡。經云:「一切法門無盡海,同會一法道場中。」是也。
三、義即圓教所詮玄妙之義,理即法界所顯圓融之理。謂此經所詮義理,正屬圓教,說一法則諸法皆攝,談一位則諸位咸收。是故塵含法界,念攝僧祇,一切法門,同歸華嚴性海也。分齊者:以圓教所明事事無礙法界,及一切塵毛稱性圓融所顯之理,正是此經分齊也。
四、教所被機者,謂此圓融具德之教,正被一乘圓頓之機,諸大菩薩及無信等從類收攝,略有十機,令其信解悟入,同遊華嚴性海。經云:「我等諸佛護持此法,令未來一切菩薩,未曾聞者,皆悉得聞,乃至深入如來境界。」是也。
五、教體淺深者:謂如來說教,必有其體,若演華嚴之教,則以海印三昧及事事無礙為體。今通論一大藏教,從淺至深,略而明之,有十體也。
六、語之所尚曰宗,宗之所歸曰趣。通者,總論一代時教,從狹至寬,以為十宗。局者,別局一經也。此經總以因果緣起理實法界不思議為宗,故所談所尚之語不出乎此。蓋令人尋宗歸趣,稱性起修,證入法界,成佛果德。若餘諸經,則說法各異,歸趣不同也。
七、部即諸部,類即流類。謂從此經部內流出別行之經也。蓋此經教海難思,無窮無盡,從狹至廣,略顯十類。一略本經,即今所傳之經,一部三十九品八十卷文,九會所談四萬五千偈。其餘九類,部品會數,廣略各不同也。
八、傳譯者,謂西天傳至東土,譯彼梵語,成此華言也。蓋此經前後凡二譯:一、晉義熙十四年,北天竺僧,佛度䟦陀羅,於揚州謝司空寺譯梵本,為三萬六千偈,成六十卷。二、唐證聖元年,于闐國僧,實叉難陀,於東都佛授記寺再譯舊文,兼補諸闕,增益九千偈,共前四萬五千偈,成八十卷,即今流傳者是也。感通者,佛度跋陀羅譯經之時,感龍王遣二青衣童子每日從池而出,以給瓶硯之水;實叉難陀譯經之時,感天降甘露,徵應良多,備載傳記也。(梵語佛度䟦陀羅,華言覺賢。梵語實叉難陀,華言喜覺也。)
九、總釋經題者,謂總以妙義解釋大方廣佛華嚴經之題目也。蓋大方廣者,所證法也。佛華嚴者,能證人也。又云:大以體性包含,方廣乃業用周徧,佛謂果圓覺滿,華喻萬行披敷,嚴乃飾法成人,經謂貫穿常法;故一經體用,盡大方廣五周因果,皆佛華嚴。斯乃人法雙標,法喻齊擧,具體具用,有果有因,理盡義圓,統攝無外,為一部之宏綱也。(業用者:謂佛不思議功德之業,稱體之力用也。五周因果,見上。)
十、別解文義者,謂既總釋經題,則當別解經文,使妙義之不壅也。此經文富義博,一文一句,包含法界,科釋難盡。略而言之:大科三分。蓋聖人設教,必有其漸,將說微言,先顯因由,故此經從世主妙嚴品為序分;因緣既彰,當機受法,故此經從如來現相品至入法界品,為正宗分;正宗既陳,務於流通,復令末葉傳芳,法燈永耀,故此經從入法界品內,爾時文殊師利從善住樓閣出已下,為流通分。故祖師作疏述鈔,嘗釋其義焉。
十波羅蜜(出華嚴經)
一、檀那波羅蜜。
二、尸羅波羅蜜。
三、羼提波羅蜜。
四、毗梨耶波羅蜜。
五、禪那波羅蜜。
六、般若波羅蜜。
七、方便波羅蜜。
八、願波羅蜜。
九、力波羅蜜。
十、智波羅蜜。
梵語波羅蜜,華言到彼岸。謂菩薩修此十法,化度眾生,超生死海,到𣵀槃岸也。
一、梵語檀那,華言布施。運心普周曰布,輟己惠人名施。經云:「菩薩為令眾生心滿足故,內外悉捨而無所著,是名檀那波羅蜜。」
二、梵語尸羅,華言清凉。謂離熱惱得清凉故,亦云防止。謂調練三業,止過防非,好行善道,不自放逸也。又戒經云:「菩薩具持眾戒而無所著,是名尸羅波羅蜜。」
三、梵語羼提,華言忍辱。他人加惱為辱,於辱安受曰忍。謂內心能安忍外所辱也。經云:「菩薩悉能忍受一切諸惡,於諸眾生其心平等,無有搖動,是名羼提波羅蜜。」
四、梵語毗梨耶,華言精進。練心於法曰精,精心務達名進。謂勤修善法,心無懈怠也。經云:「菩薩普發眾業,常修靡懈,諸有所作,恒不退轉,是名毗梨耶波羅蜜。」
五、梵語禪那,華言靜慮。謂念慮皆忘,安心理境,又名智生。謂依定生智也。經云:「菩薩於五欲境,無所貪著,諸次第定,悉能成就,是名禪那波羅蜜。」
六、梵語般若,華言智慧。決定審理名智,造心分別名慧。謂照了一切諸法,皆不可得,故通達無礙也。經云:「菩薩於諸佛所,善觀諸法,得實相印,普入一切智門,是名般若波羅蜜。」(實相即一實相也。無相之相,名為實相。印即印定,一切法皆無相故。)
七、方即方法,便即便宜。謂善巧方便,隨機利物,稱適緣宜也。經云:「菩薩教化眾生,而不厭倦,隨其心樂,而為現身說法,是名方便波羅蜜。」
八、願即誓願,志求滿足也。謂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盡未來際,成就行願也。經云:「菩薩成就一切眾生,供養一切諸佛,盡未來劫,證得如來智慧,是名願波羅蜜。」
九、力即力用。謂行滿功成,萬境無動,能善辦眾事也。經云:「菩薩具深心力,無有雜染,乃至具加持力,令信解領受,是名力波羅蜜。」
十、智即智慧。謂決斷無惑,證法怡神,善入佛慧,明了無礙也。經云:「菩薩知一切法真實,知一切如來力,普覺悟法界門,是名智波羅蜜。」
十種智(出華嚴經)
一、三世智。
二、佛法智。
三、法界無礙智。
四、法界無邊智。
五、充滿一切世界智。
六、普照一切世間智。
七、住持一切世界智。
八、知一切眾生智。
九、知一切法智。
十、知無邊諸佛智。
十種智者:即三世諸佛一切種智也。如來為令一切菩薩,應當修學而自得開解也。
一謂:於過去現在未來三世之法,皆悉通達,圓明顯了,是名三世智。
二、佛,梵語具云佛陀,華言覺。謂覺法自性,善出世間,現諸威儀,說法度生,是名佛法智。
三謂:知一切眾生本具法界之體,事理融通,性分交徹,互不相礙,是名法界無礙智。(性即理也。分謂分限,即事也。)
四謂:知眾生色心諸法,即是法界;充徧一切世間,無有邊際,是名法界無邊智。
五謂:如來從定而起廣大妙用,徧滿世間無不照了,是名充滿一切世界智。
六謂:如來有大智慧光明,普能照了無量世界,是名普照一切世間智。
七謂:如來有大神力,住持世界,知諸眾生機器大小而攝化之,是名住持一切世界智。
八謂:如來知所化一切眾生,善惡因緣,皆悉明了,是名知一切眾生智。
九謂:如來既知所化眾生,亦復能化諸法,是名知一切法智。
十謂:如來知無邊諸佛出現世間,說法教化一切眾生之事,悉能明了,是名知無邊諸佛智。
十種智明(出華嚴經)
一、知眾生業報智明。
二、知一切境界寂滅智明。
三、知一切所緣唯是一相智明。
四、能以妙音普聞十方智明。
五、普壞染著心智明。
六、能以方便受生智明。
七、捨離想受境界智明。
八、知一切法無相無性智明。
九、知眾生緣起本無有生智明。
十、以無著心濟度眾生智明。
智明者:智慧明了也。謂以十種善巧之智,明了通達一切眾生境界,教化調伏,令出生死苦海,而成正覺也。
一謂:菩薩以善巧智明,了達一切眾生造諸惡業而受苦報,是名知眾生業報智明。
二謂:菩薩以善巧智明,了達世間一切境界清淨寂滅,無諸雜染,是名知一切境界寂滅智明。
三謂:菩薩以善巧智明,了知一切眾生所緣諸法,唯是一實相理,皆如金剛,不可破壞,是名知一切所緣唯是一相智明。
四謂:菩薩以善巧智明,了知眾生雖空,而能以無量妙音,演一切法,徧十方界,無不聞知,是名能以妙音普聞十方智明。
五謂:菩薩以善巧智明,普能滅壞一切眾生愛欲染著之心,是名普壞染著心智明。
六謂:菩薩以善巧智明,能於十方世界,種種方便,示現受生,化導有情,是名能以方便受生智明。
七謂:菩薩以善巧智明,於一切想念受用境界,悉能捨離,是名捨離想受境界智明。
八謂:菩薩以善巧智明,了知世間一切諸法,皆悉非相非無相,一性無性,離諸分別,是名知一切法無相無性智明。(非相者:謂一切法本空也。非無相者:謂一切法即有也。一性無性者:謂理不決定。雖云一性而無定一之性也。)
九謂:菩薩以善巧智明,了達一切眾生受生因緣,所起之法,悉皆空寂,本來無生,是名知眾生緣起本無有生智明。
十謂:菩薩以善巧智明,了知一切眾生,雖皆空寂,而恒起無著之心,說法教化,令其度生死苦海,成無上正覺,是名以無着心濟度眾生智明。
十種通(出華嚴疏)
一、他心通。
二、天眼自在清淨通。
三、宿住智通。
四、知劫通。
五、天耳智通。
六、無體性智通。
七、善分別言音通。
八、色身智通。
九、一切法智通。
十、滅定智通。
通即神通也。妙用難測曰神,自在無壅曰通。
一謂:世間出世間所有諸法,若種若類,與夫他人所起心念,皆悉能知,是名他心通。
二謂:天眼離諸垢障,清淨無礙,於所見境而得自在,無邊世界差別之相,若淨若染,一一種類,悉能明見,是名天眼自在清淨通。
三、宿即過去,住即現在。謂過去已往之事,明了記憶,皆隨念知,如見現在,等無有異,是名宿住智通。
四、劫,梵語具云劫波,華言分別時節。謂無量世界,無央數劫,非有際限,若現在因緣,若當來果報,稱實皆知,是名知劫通。(央者,盡也。)
五謂:十方三世,語言音聲,一時領覽,悉徹其源,明了知聞,皆無障礙,是名天耳智通。
六謂:以無體性無作功用,同理平等,悉能普徧,故隨念即形現有作用,不動本處,而隨所詣廣利羣生,是名無體性智通。
七謂:一切言辭,若美不美,若近若遠,悉能明了,是名善分別言音通。
八謂:知色即空,故能現眾色,空即色故,無色現色,了無留礙,是名色身智通。
九、法即理事等法。謂即事常理,故無得物之功,即理常事,故無緣起之性,寂用無礙,體絕去來,無法不知,是名一切法智通。
十、滅即寂滅也。謂若事滅,不能即定起用,今證理滅,故得定散無礙。由即事而理,故不礙滅,即理而事,故不礙用。起念入念,悉無障礙,不起寂定,現諸威儀,是名滅定智通。
十種修三昧法(出大集賢護經)
一、摧折我慢。
二、知恩念報。
三、心無嫉妬。
四、斷除疑惑。
五、深信不壞。
六、精勤無倦。
七、常行乞食。
八、少欲知足。
九、樂無生法忍。
十、常念三昧。
一、我即我見,慢即憍慢。謂修行之人,當先摧滅我慢之心,而於佛法僧三寶及一切眾生之前,皆起恭敬也。
二謂:修行之人,當知天地蓋載,國王水土,父母養育,師長訓誨,皆有恩德,於一切時,念念不忘,以報其恩也。
三謂:修行之人攝化有情,心無偏倚,於他所有名譽財寶,如同己有,不生嫉惡妬忌之心也。
四謂:修行之人,當以諸佛正知正見,斷除疑惑,而於善惡諸境,皆無障礙也。
五謂:修行之人,須發深信之心,於佛正法,繫念思惟,堅固持守,如金剛不壞也。
六謂:修行之人,當精進勤敏,無有倦怠,使得成就道果也。
七謂:修行之人,當行乞食,折我慢心,益彼福德,設有請者,則依時赴之,不可更赴別請也。
八謂:修行之人,當離塵寡欲,不可多求財利而起貪染,常自知足,調伏諸根,以增長善法也。
九、無生法,即不生不滅之理。忍即安忍。修行之人,於不生不滅之法,起希樂心,安忍不退,以期必證乎此也。
十謂:修行之人,應當事彼能證三昧法者,即作佛想,念念於此三昧,精勤修習,無有退失也。
十徧處定(法界次第)
一、青徧一切處定。
二、黃徧一切處定。
三、赤徧一切處定。
四、白徧一切處定。
五、地徧一切處定。
六、水徧一切處定。
七、火徧一切處定。
八、風徧一切處定。
九、空徧一切處定。
十、識徧一切處定。
智度論云:「八背捨為初門,八勝處為中行,徧一切處為成就。」謂三種觀具足,禪體始得成就。此定謂之徧一切處者,從所觀境徧滿得名也。
一謂:於定中還取八背捨八勝處中所見青色,使徧一切處皆青,故名青徧一切處定。
二謂:於定中還取八背捨八勝處中所見黃色,使徧一切處皆黃,故名黃徧一切處定。
三謂:於定中還取八背捨八勝處中所見赤色,使徧一切處皆赤,故名赤徧一切處定。
四謂:於定中還取八背捨八勝處中所見白色,使徧一切處皆白,故名白徧一切處定。
五謂:於定中還取八背捨八勝處中所見地色,使一切處無不周徧,故名地徧一切處定。
六謂:於定中還取八背捨八勝處中所見水色,使一切處無不周徧,故名水徧一切處定。
七謂:於定中還取八背捨八勝處中所見火色,使一切處無不周徧,故名火徧一切處定。
八謂:於定中還取八背捨八勝處中所見風色,使一切處無不周徧,故名風徧一切處定。
九謂:於定中還取八背捨八勝處中所見空色,使一切處無不周徧,故名空徧一切處定。
十謂:於定中還取八背捨八勝處中所見識色,使一切處無不周徧,故名識徧一切處定。
十種行觀一切法(華嚴)
一、觀一切法無常。
二、觀一切法苦。
三、觀一切法空。
四、觀一切法無我。
五、觀一切法無作。
六、觀一切法無味。
七、觀一切法不如名。
八、觀一切法無處所。
九、觀一切法離分別。
十、觀一切法無堅實。
謂華嚴經十住品內,第三修行住中,令此位菩薩,以十種行,觀一切法也。
一謂:此菩薩,但觀一切諸法,念念不停,刹那生滅,而未會得法身真常之理,是名觀一切法無常。
二謂:此菩薩,觀五蘊諸法,有生有滅,皆能逼迫於人,而未證得𣵀槃之樂,是名觀一切法苦。
三謂:此菩薩,觀一切諸法,皆悉空寂,而未能得真善之法,是名觀一切法空。(真善法者,即出世之善法,而非世間人天之善也。)
四謂:此菩薩,觀一切諸法皆空,即能趣入無我之境,而未證得八自在之真我,是名觀一切法無我。
五謂:此菩薩,觀一切諸法,既念念無常,於是了知諸法,無有造作之相,是名觀一切法無作。
六謂:此菩薩,觀一切諸法,既皆是苦,即無快樂之味,息諸貪愛之念,是名觀一切法無味。
七謂:此菩薩,觀一切諸法,無有實體,但有假名,是名觀一切諸法不如名。
八謂:此菩薩,觀五蘊法中,一一推求我相,了不可得,故彼五蘊之法,亦無處所,是名觀一切法無處所。
九謂:此菩薩,觀一切諸法,了知即空,離諸虛妄分別取著之相,是名觀一切法離分別。
十謂:此菩薩,觀一切諸法,既離分別,則知此之諸法,悉皆虛妄,而不堅實,是名觀一切法無堅實。
十種忍(華嚴指掌)
一、音聲忍。
二、順忍。
三、無生忍。
四、如幻忍。
五、如焰忍。
六、如夢忍。
七、如響忍。
八、如影忍。
九、如化忍。
十、如空忍。
忍即安忍,亦忍可也。謂菩薩既斷無明之惑,證無生理,了達諸法本來寂滅,是故見色聞聲,如幻如化,不起妄念而分別也。然此忍體雖一,而隨事立名則有十種也。
一、音聲忍者:謂聞佛深教,即能曉了忍可,而不驚怖也。
二、順忍者:謂於理於事,悉能隨順,諦審忍可,而無違逆也。
三、無生忍者:謂了達諸法本來無生,亦無有滅,諦審忍可,而妄念不起也。
四、如幻忍者:謂了達諸法,皆從因緣和合而生,猶如幻化,性本空寂,諦審忍可,而無執著也。
五、如熖忍者:謂了知一切境界,悉如陽燄,無有真實,諦審忍可,而不執著也。
六、如夢忍者:謂了諸妄心,皆如夢境,無有真實,諦審忍可,而不執著也。
七、如響忍者:謂世間一切語言音聲,皆由因緣和合而成,猶如谷響無有真實,諦審忍可,而不執著也。
八、如影忍者:謂了達色身,由五蘊積聚而成,本無實體,諦審忍可,而不執著也。
九、如化忍者:謂世間諸法,無而忽有,有即還無,體非真實,諦審忍可,而不執著也。
十、如空忍者:謂了達世間出世間種種諸法,悉如虛空,無有色相,諦審忍可,而不執著也。
十種不思議法(出菩薩藏正法經)
一、最勝身相不思議。
二、妙好音聲不思議。
三、最上大智不思議。
四、微妙光明不思議。
五、圓滿戒定不思議。
六、廣大神足不思議。
七、如來智力不思議。
八、無所畏不思議。
九、大悲心不思議。
十、不共法不思議。
思即心思,議即口議。謂十種法,皆不可心思口議也。
一謂:如來身相最勝清淨,積集無量福智,嚴具一切勝妙功德,如大圓鏡,現眾色像,如虛空界,普攝一切,令諸眾生,超越分別,離諸疑悔,信解清淨,發希有想,故名最勝身相不思議。
二謂:如來於眾會之中,所出音聲,隨宜說法,皆為調伏一切眾生,作諸善利;令其各得解了,咸生愛樂,心意適悅,如師子吼,具足最勝,故名妙好音聲不思議。
三謂:如來以最上大智,無礙知見,說一切法,令彼眾生,信解清淨,發希有想,故名最上大智不思議。
四謂:如來所有光明,廣大微妙,徧照十方世界,超出諸天光曜,令一切世界眾生,見光明者,信解清淨,超越分別,離諸疑悔,身心喜悅,發希有想,故名微妙光明不思議。
五謂:如來身口意業,悉皆清淨,大寂滅定,常自安住,圓成滿足,令諸眾生,發希有想,亦能清淨三業,修諸禪定,即得最上波羅蜜多,故名圓滿戒定不思議。
六謂:如來神通具足,於諸眾中最為第一,若目連,若聲聞,若菩薩,所有神力,皆無與如來等者,故名廣大神足不思議。
七謂:如來具足最勝智慧之力,於天人世間作獅子吼,轉妙法輪,所有一切天人魔梵,悉不能與如來等者,令一切眾生,如實了知,超越分別,離諸疑惑,故名如來智力不思議。
八謂:如來成無上正覺,具無上勝智,於諸眾中作獅子吼,轉妙法輪,得大自在,故名無畏不思議。
九謂:如來不捨一切眾生,心常悲愍,無有限量,而諸眾生於無住法中,不能了知,如來即運大悲之心,令其悉得覺了,信解清淨,生希有想,故名大悲心不思議。
十謂:如來具足一切功德智慧,於大眾中作獅子吼,轉妙法輪,諸沙門婆羅門,天人魔梵,悉不能轉,令諸眾生,超越分別,斷諸疑惑,信解清淨,發希有想,故名不共法不思議。
十無盡句(出華嚴䟽)
一、眾生界無盡。
二、世界無盡。
三、虛空界無盡。
四、法界無盡。
五、𣵀槃界無盡。
六、佛出現界無盡。
七、如來智界無盡。
八、心所緣無盡。
九、佛智所入境界無盡。
十、世間轉法轉智轉無盡。
華嚴經十地品中說,初歡喜地菩薩,發廣大如法界之願,以十無盡而得成就。若此十句乃有盡者,我願有盡,以此十句而無盡故,我之大願亦無有盡。是名十無盡句也。
一謂:諸眾生皆依世界而住,其中眾生,無有盡故,是名眾生界無盡。
二謂:一切世界皆依虛空而住,其中世界無有盡故,名世界無盡。
三謂:十方一切虛空,徧至一切色非色處,皆有是空,無有窮盡,是名虛空界無盡。
四謂:一真法界,體性無盡,稱此體故,說無量法,化諸有情,安置𣵀槃,亦無有盡,是名法界無盡。
五謂:如來度生既畢,入𣵀槃界,入而復出,出而復入,無窮無盡,是名𣵀槃界無盡。
六謂:如來出現,度生說法,巧妙方便,神通智慧,無有盡故,是名佛出現界無盡。
七謂:如來智慧,能知自心所緣法界,無有盡故,是名如來智界無盡。
八謂:如來心之所緣,即是智慧所照之境,無有盡故,是名心所緣無盡。
九謂:佛之智即是真性,了了常知,能入無盡境界,是名佛智所入境界無盡。
十、世間轉者:謂展轉攝前眾生界、世界、虛空界也。法轉者:謂展轉攝前法界、𣵀槃界、佛出現界也。智轉者:謂展轉攝前如來智界、心所緣、佛智所入境界也。蓋此三轉皆言無盡者,以世法智之三種,展轉含攝,無有窮盡,是名世間轉法轉智轉無盡。
十想(大智度論)
一、無常想。
二、苦想。
三、無我想。
四、食不淨想。
五、世間不可樂想。
六、死想。
七、不淨想。
八、斷想。
九、離想。
十、盡想。
一、想即觀想。謂觀諸眾生及諸世界一切有為之法,遷流代謝,皆悉無常。作是想者,智慧相應,得斷生滅,是名無常想。
二謂:觀五陰之身,一切有為之法,常為諸苦之所逼迫。作是想者,智慧相應,得滅眾苦,是名苦想。
三謂:觀一切諸法,畢竟空寂,皆無有我。作是想者,智慧相應,得滅我想,是名無我想。
四謂:觀諸欲食,皆從不淨因緣而生。如肉從精血水道所生,實為膿蟲住處;又如酥乳及酪,血所變成,與爛膿無異;厨人汗垢,種種不潔。作是想者,智慧相應,斷不淨食,是名食不淨想。
五謂:觀世間一切色欲、滋味、車乘、服飾、宮室、園苑,皆是惡事,心生厭離,不可樂著。作是想者,智慧相應,得斷貪樂,是名世間不可樂想。
六謂:觀此身念念無常,刹那生滅,遷謝不停。作是想者,智慧相應,得滅死相,是名死想。
七謂:觀此身從煩惱業種為因,父母不淨為緣,和合成就;內有三十六物,外則九竅常流,皆悉不淨。作是想者,智慧相應,遠塵離垢,是名不淨想。
八謂:觀有餘𣵀槃之相,斷諸結使,得無漏道。作是想者,智慧相應,得斷三毒,是名斷想。
九謂:觀𣵀槃之相,遠離煩惱,離結使縛。作是想者,智慧相應,得離愛欲,是名離想。
十謂:觀無餘𣵀槃之相,滅一切苦,盡諸結使,一切煩惱不復更生。作是想者,智慧相應,得盡諸漏,是名盡想。
十法界(佛祖統紀)
一、佛法界。
二、菩薩法界。
三、緣覺法界。
四、聲聞法界。
五、天法界。
六、人法界。
七、阿脩羅法界。
八、鬼法界。
九、畜生法界。
十、地獄法界。
法界者:諸佛眾生本體也。然四聖六凡,感報界分不同,故有十法界焉。
一、佛,梵語具云佛陀,華言覺。覺具三義:一者、自覺:謂悟性真常,了惑虛妄。二者、覺他:謂運無緣慈,度有情眾。三者、覺行圓滿:謂萬行具足,為三界師,是名佛法界。
二、菩薩,梵語具云菩提薩埵,華言覺有情。謂自行成就,而能覺悟一切眾生,是名菩薩法界。
三、緣覺者:謂稟佛教法,觀十二因緣,覺悟真空之理,是名緣覺法界。
四、聲聞者:謂聞佛聲教,依四諦法,而修證真空,是名聲聞法界。
五、天者:天然自然,樂勝身勝,清淨光明,世間無比。三界共有二十八天,因修上品十善,兼修禪定,感報而生,是名天法界。
六、人者,忍也。於世違順之境,皆能安忍也。謂人生於四洲之中,能行仁義禮智信之五常,能持不殺、不盜、不邪婬、不妄語、不飲酒之五戒,具修中品十善,感報而生,是名人法界。
七、梵語阿脩羅,華言非天。淨名疏云:「此神果報最勝,隣次諸天,而非天也。」在因之時,懷猜忌心,雖行五常,欲勝他故,作下品十善,感報而生,是名阿脩羅法界。
八謂:此鬼類徧於諸趣,有福德者,作山林塚廟神,無福德者,居不淨處,不得飲食,受苦無量;在因之時,謟誑心意,作下品五逆十惡,感報而生,是名鬼法界。
九、畜生者:亦云旁生。此類徧在諸處,披毛戴角,鱗甲羽毛,四足多足,有足無足,水陸空行,互相吞噉,受苦無窮;宿由愚癡貪欲,作中品五逆十惡,感報而生,是名畜生法界。
十、地獄者:在地之下也。謂八寒八熱等獄,其中眾生,受苦無窮,經劫無量,因作上品五逆十惡重罪,感報而生,是名地獄法界。
十種因(瑜伽)
一、隨說因。
二、觀待因。
三、牽引因。
四、生起因。
五、攝受因。
六、引發因。
七、定異因。
八、同事因。
九、相違因。
十、不相違因。
一謂:於欲界色界無色界,一切惑業繫縛之法,及不繫縛之法,隨所見聞覺知,起諸言說,是名隨說因。(不繫縛法者:即出世之道法也。)
二、待即對待之義。謂諸有情,欲求三界有繫縛之樂,及出世間不繫縛之樂,於彼諸緣,或為求得,或為受用,觀彼對此,是名觀待因。
三謂:由淨不淨業,熏習三界善惡諸行,於可愛不可愛趣中,牽引可愛不可愛之自體,是名牽引因。(趣即六趣。言可愛不可愛者:謂於六趣之中,天、人二趣可愛,脩羅、餓鬼、畜生、地獄四趣不可愛也。自體即行業之自體也。)
四謂:三界可愛不可愛,一切惑業繫縛之法,各從自種而生。愛即能潤,種即所潤,由此所潤,先所牽引可愛不可愛之自體,遂得生起,是名生起因。
五謂:三界惑業繫縛之法,及不繫縛之法,悉依真實之見之所攝受,是名攝受因。
六謂:欲界繫縛善法,能引欲界繫縛諸勝善法也。又能引色界無色界繫縛及不繫縛善法,乃至無色界繫縛善法,能引無色界諸勝善法及不繫縛善法等,是名引發因。
七謂:三界繫縛諸法及不繫縛法,自性功能有差別故,是名定異因。
八謂:由自性功能和合,而生三界繫縛之法,及不繫縛法,亦得成辦和合,是名同事因。
九謂:三界繫縛之法,及不繫縛法,將得生時,若障礙現前,便不得生,是名相違因。
十謂:三界繫縛之法,及不繫縛法,將得生時,若無障礙現前,即便得生,是名不相違因。
菩薩修十種念處(出除盖障菩薩所問經)
一、身念處。
二、受念處。
三、心念處。
四、法念處。
五、境界念處。
六、阿蘭若念處。
七、都邑聚落念處。
八、名聞利養念處。
九、如來學問念處。
十、斷諸煩惱念處。
念即能念之智,身即所念之處,智即能觀之觀,處即所觀之境。菩薩於十種法,常自觀察,是為十種念處也。
一、身以積聚為義,謂積聚諸根而成身也。菩薩觀察所有身中,從我所起諸不善法,皆悉遠離。又當從頂至踵,徧觀其身而悉無我,是身不淨,臭穢可惡。作是觀時,身中所起貪愛諸欲,及計我想等執,悉不可得,則能成就一切善法,遠離一切惡法也。
二、受以領納為義,謂六根受六塵也。菩薩思惟所有諸受,皆悉是苦,愚人顛倒,計以為樂,貪愛染著,不肯暫捨。菩薩自既勤行,斷苦受已,復教他人亦如是觀,知受是苦,不生貪染也。
三、心亦以積聚為義,又慮知也。謂能積聚一切善惡之法,於一切法,復能思慮而覺知也。菩薩思惟,心實無常,計執為常,無我謂我,不淨謂淨,是心動搖,如風如火,不得暫停。一切法中,心為先導,心若調伏,即一切法悉得調伏也。
四、法即意根所起之法。菩薩於貪瞋癡等諸不善法,如實了知過患,勤斷除已,即能於諸善法,心生愛樂,住正念處,而於彼法求所成辦,自能行已,復教他人,亦如是而修也。
五謂:菩薩於諸可意及不可意,色聲香味觸諸境界中,觀察思惟,皆是虛假,不生貪恚。又作是念:我今不應於此空法之中,而起貪恚。作是觀時,不為境壞,不著所得,自能行已,復教他人,亦如是而修也。
六、梵語阿蘭若,或云阿練若,華言閑靜處。謂不作眾事名閑,無憒閙處名靜。或翻無諍,謂不與世諍也。菩薩修無諍行及寂靜行,即名為阿蘭若處;應當遠離不如理作意,於如理法中,心生愛樂,增廣修習,自能行已,復教他人,亦如是而修也。
七謂:菩薩若入都邑聚落,常加精專,行菩薩行,於諸博奕、酒肆、歡宴、歌舞,及餘一切非應行處,即當遠離,是故菩薩不為聲色所惑,塵勞所染也。
八謂:菩薩道德既隆,名聞流布,故人多歸向。當念所受利養等事,但為施主作福田故,而乃受之,不可貪著,執為己有。隨其所得,即與眾共,不使有一毫矜悋之心也。
九謂:菩薩思惟過去現在未來三世諸佛,皆如是學,得成正覺,轉大法輪,入般𣵀槃。我當起淨信心,尊敬勤修,亦復成就,與佛無異。
十謂:菩薩以正念故,而能了知一切煩惱雜染等法,皆由六根為因,六塵為緣之所生起。以了知故,而悉遠離,故得六根清淨,而無所染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