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名相彙解(第9卷-第23卷) 卷10
佛學名相彙解 卷第十
三漸次(出楞嚴經)
一、除助因。
二、刳正性。
三、違現業。
三漸次者,乃楞嚴經中,佛欲說修行地位,而先說此三等漸次,以為根本,以由一切地位,雖有淺深不同,而皆以此三種而為進行之本。故經云:如是漸修,隨所發行,安立聖位是也。
一、除助因者,謂除眾生助惡之因也,助惡之因,即五種辛也。五辛者,即葱、薤、韮、蒜、興渠也。謂此五辛,食則能發淫恚,邪魅所著,天人遠離,是故修行之人,欲得菩提,必先斷除此五種辛菜也。故經云:是諸眾生求三摩地,當斷世間五種辛菜是也。
二、刳,部也破也,正性即眾生淫殺之性也,以一切盜、妄等惡,皆由淫殺而起,故指此為正性也。若欲修菩提者,當用剖破淫殺之性,勿令毀犯。故經云:是修行人,若不斷淫,及與殺生,出三界者,無有是處是也。
三、違者,背也遠也。現業,即現行六塵境界所起之業也。謂修菩提之人,既能斷除五辛,不犯淫殺,則於現前六塵之境,違遠而不相涉。故經云:如是清淨持禁戒人,心無貪淫,於外六塵,不多流逸是也。
三方便(出淨名疏)
一、自行方便。
二、化他方便。
三、自他方便。
疏云:方是智所詣之偏法,便是善權巧用之能,巧用諸法,隨機利物,故云方便。
一、謂佛及四十一位心內所證,不思議二諦之理,是名自行方便。
二、謂藏、通、別三教,及圓教有門,所明諸菩薩等,不斷煩惱,照界內界外種種法門等,是名化他方便。
三、謂前自行化他二種方便,相對合論,是名自他方便。
勝三修(出湼槃經)
一、常修。
二、樂修。
三、我修。
謂菩薩依佛勝教而修,破於聲聞劣修,故名勝三修。
一、常即不遷不變之謂也。蓋菩薩了知法身之體,本來常住無滅無生,以破聲聞之人,不應於諸法中執為無常,是名常修。
二、樂即安穩寂滅之謂也。蓋菩薩了知諸法之中,而有涅槃寂滅之樂,以破聲聞之人,不應於諸法中執之為苦,是名樂修。
三、我即自在無礙之謂也。蓋菩薩了知無我法中,而有真我得大自在,無有障礙,以破聲聞之人,不應於諸法中執為無我,無我所,是名我修。
劣三修(出湼槃經)
一、無常修。
二、非樂修。
三、無我修。
謂聲聞所修,比於菩薩所修則劣,故名劣三修。
一、謂聲聞之人,不知法身常住之理,而觀三界一切有為之法,皆悉生滅無常,是名無常修。
二、非樂即苦也,謂聲聞之人,不知諸法之中,本有涅槃寂滅之樂,而觀一切諸法,悉皆是苦,是名非樂修。
三、謂聲聞之人,不知自在無礙之真我,而觀五陰等法,皆空無我,無我所,是名無我修。
三等流(出宗鏡錄)
一、真等流。
二、假等流。
三、分位等流。
等流者,等即平等,流即流類也。
一、謂善性、惡性、無記性為因,所引善、惡、無記同類之果,果與因性真實是同,故名真等流。
二、謂前世殺生,令他命短,故感今世自亦短命,有相似義,假名等流,故名假等流。
三、謂眼等諸識,各隨自類轉變,如眼識乃至身識,皆從第八種子識而生,對於色等諸塵,名等流果,若第六識從種子識而生,起諸分別,亦名等流果,而識與塵分位各同,故名分位等流。
三種無常(出順中論)
一、念念壞滅無常。
二、和合離散無常。
三、畢竟無常。
一、謂根塵相對所起心念,前念既滅,後念復生,生已還滅,念念不住,皆悉無常,是名念念壞滅無常。(六根、六塵者,在初卷註)
二、謂一切法皆由因緣和合而成,本無實體,若因緣別離,即便散壞,且如眾生,由四大和合而成其身,若四大別離,即便散滅,是名和合離散無常。
三、畢竟猶決定也,謂決定了知一切諸法,皆假因緣和合而生,虛幻不實,終歸壞滅,是名畢竟無常。
三受(出雜阿含經)
一、苦受。
二、樂受。
三、不苦、不樂受。
受者領納也,謂六根之識領受六塵之境也。
一、謂於六塵違情之境,而有逼迫之苦,是名苦受。
二、謂於六塵順情之境,而有適悅之樂,是名樂受。
三、謂於六塵不違不順之境,所受非苦非樂,是名不苦不樂受。
龍華三會(出法住記)
第一會度九十六俱胝聲聞眾。
第二會度九十四俱胝聲聞眾。
第三會度九十二俱胝聲聞眾。
彌勒下生經云:「彌勒菩薩即於出家之日,便得成佛,坐於龍華樹下,花林園中,三會說法,故云龍華三會。」(梵語彌勒,華言慈氏。)
一、梵語俱胝,華言百億。記云:「若諸國王、大臣、長者、居士、男女、一切施主,於今釋迦牟尼佛正法中,能作佛事,自種善根,或教他種,以七寶金銀鍮石銅鐵木石泥土,或以繒縷,或以彩畫,作佛形像,及窣堵波,若大若小,乃至最小如指節大,或以香花諸妙供具,而為供養,由如是善根力故,至彌勒如來成正覺時,善得人身,於第一會中,剃髮出家,乘宿願力,便得涅槃。」
二、記云:「若國王等,及以臣庶,於今釋迦牟尼佛正法中,能為法事,謂於諸大乘經典,或律或論,若讀若誦,或恭敬供養,或於經卷,以諸雜綵而嚴飾之,由是善根力故,至彌勒如來成正覺時,善得人身,於第二會中,剃髮出家,乘宿願力,便得涅槃。」
三、記云:「若諸國王,及臣庶等,於今釋迦牟尼佛正法中,能為僧事自種善根,或教他種,於每月初一日,或初八日、十五日,設齋供養比丘、比丘尼,或供養修禪定者,或供養諸說法者,或施坐臥等具,供養僧眾,由是善根力故,至彌勒如來成正覺時,於第三會中,剃髮出家,乘宿願力,便得涅槃。」
南中三教(出華嚴經疏)
一、漸教。
二、頓教。
三、不定教。
南中三教者,謂自齊朝以後,江南諸師,立此三教,判如來一代所說之法也。
一、謂佛說法,始自鹿苑,終至雙樹,從小至大,是名漸教。
二、謂佛最初為諸菩薩,說華嚴經,如日初出,先照高山,是名頓教。
三、謂別有經,雖非頓漸所攝,而明佛性常住,即勝鬘經及金光明經等,是名不定教。
岌法師三教(出華嚴經疏)
一、有相教。
二、無相教。
三、常住教。
岌,武丘人也。謂其以此三教,判如來一代所說之法也。
一、謂佛設教,於十二年,說阿含經以前,見有得道,是名有相教。
二、謂佛設教,於十二年,說阿含經以後,齊至法華,見空得道,是名無相教。
三、謂佛設教最後,有無雙照,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一切闡提,皆得作佛,是名常住教。(梵語闡提,華言信不具。)
三支比量(出阿毘達磨雜集論)
一、立宗。
二、立因。
三、立喻。
比量者,謂以有為法與無為法,比類而量度也。
一、立宗,宗猶主也,要也。謂:如五蘊等法,皆假因緣而生,實無自性,於中求我,決不可得,故對執我論者,先說諸法無我也。
二、立因者,謂破執有我者而立因也,若於五蘊等法,施設實有我者,此之五蘊既從眾緣而生,皆是生滅之法蘊,既生滅,我不成就,若離五蘊,而於餘處施設有我者,我無所因,我亦無用,是則皆無有我也。
三、立喻者,謂以別法喻所立法也,如於現在世施設實有過去相者,此現在相已生未滅,不應於已生未滅法中,施設過去已滅之相,若離現在而於餘處施設過去相者,然過去世相既滅壞,不應施設有相,此過去相不可得,以喻諸法皆不可得也。
毘婆舍那三行(出深密解脫經)
一、相。
二、修行。
三、觀。
梵語毘婆舍那,華言觀,謂以寂靜之慧,觀察根塵內外諸法,令三昧成就,進趣菩提,故行有三焉。
一、相即觀境也,謂修觀之時,於此心觀之中,分別了知三昧境界之相,如淨明鏡,照徹一切影像,了了分明也。
二、修行者,謂既了知觀法之相,則善能修習一切妙行,無有過失也。
三、觀者,觀察也,謂修觀之時,於一一觀法中,善能觀察一一法相,而不證彼小乘寂滅解脫,直趣無上菩提也。
為三事故修毘婆舍那(出湼槃經)
一、觀生死惡果報。
二、增長善根。
三、破諸煩惱。
梵語毘婆舍那,華言觀,即智慧也。
一、謂修禪觀,即能破諸昏暗,觀察分別因緣生滅之相,故於善惡果報,悉皆明了,不起惑業也。
二、謂修禪觀,能滅貪、瞋、癡等惡業暗障,本性之智,自然明發,故一切善根,悉皆增長也。
三、謂修禪觀,了知生死過患,不為根塵所染,故一切煩惱,悉能破滅也。
三空(出金剛經刊定記)
一、我空。
二、法空。
三、俱空。
一、謂於五蘊之法,強立主宰,名為我執。若推求色、受、想、行、識之五法,皆無自性,不見我體,是名我空。
二、謂於五蘊之法,計為實有,名為法執。若推求五蘊之法,如幻如化,皆從緣生,無有自性,是名法空。
三、謂我法二執,既遣能空之空,亦除空執兩亡,方契本性,是名俱空。
三科(出婆沙并阿毘達磨品類足論)
一、五蘊。
二、十二入。
三、十八界。
論云:若迷心不迷色,則合色開心,數為五蘊。若迷色不迷心,則合心開色,數為十二入。若心色俱迷,則心色各開,數為十八界,如此開合說者,為令眾生於所迷處,委細而觀,故有三科不同焉。
一、五蘊(亦名五陰),蘊,積聚也,謂積聚色、受、想、行、識五法,以成身也。如來為迷心偏重者,合眼、耳、鼻、舌、身五根,但名為色,開意之一根為受、想、行、識,令其細觀於心,是為合色開心,故說五蘊也。
二、入,涉入也,謂六根六塵,互相涉入也。如來為迷色偏重者,開色為眼、耳、鼻、舌、身,及以色、聲、香、味、觸,合受、想、行、識四種心法,但名為意,意之所對,唯一法塵,令其細觀於色,是為開色合心,故說為十二入也。
三、界即界限,亦隔別之義,謂此十八界各有別體,義無混濫也。如來為色心俱迷者,開為六根、六塵、六識,令其一一細觀,是為心色俱開,故說為十八界也。
三種至教(出顯揚聖教論)
一、聖言所攝。
二、對治雜染。
三、不違法相。
一、謂修行之人,於如來及諸弟子,所說正法,當依憑正義,信解修習,遵崇聖制,不敢違越,是名聖言所攝。
二、謂修行之人,修善去惡,必有對治之法,如心散亂,則以禪定之法治之,如心貪染,則以不淨觀法治之,乃能息妄歸真,得入正道,是名對治雜染。
三、謂修行之人,於如來所說正教,當遵其法相,如理思修精進,一心不敢違背,是名不違法相。
三忍(出華嚴疏)
一、耐怨害忍。
二、安受苦忍。
三、諦察法忍。
忍,耐也。又忍可也。謂於一切逆、順、善、惡之境,而能忍受,安心不動,故名為忍。
一、謂人以怨憎毒害,而加於我,即能安心忍耐,而無返報之心,是名耐怨害忍。
二、謂疾病、水、火、刀杖等,眾苦所逼,即能安心忍受,恬然不動,是名安受苦忍。
三、謂審察諸法,體性虛幻,本無生滅,信解真實,心無妄動,安然忍可,是名諦察法忍。
三因(出佛性論)
一、應得因。
二、加行因。
三、圓滿因。
一、謂依真如空理,而修因行,應得菩提之果,故名應得因。
二、謂依菩提心,加功用行,以此為因,即能證得法身之果,故名加行因。
三、謂由加行故,因行圓滿,故名圓滿因。
三種圓滿安樂(出瑜伽師地論)
一、成就加行圓滿。
二、成就意樂圓滿。
三、成就宿因圓滿。
一、謂修菩薩行者,於淨戒中不敢毀犯,於身語意清淨無染,若有過失,即能懺悔,令其戒體圓滿無虧,是名成就加行圓滿。
二、謂修菩薩行者,為法出家,不為活命,但為求無上菩提,及求大涅槃樂,勇猛精進,不生懈怠之心,不雜眾惡之法,不受當來生、老、病、死之苦,是名成就意樂圓滿。
三、謂修菩薩行者,於宿世中,曾修福善,故於今生,種種資身之具,悉無匱乏,復能為他廣行惠施,心不慳悋,是名成就宿因圓滿。
三義歡喜(出觀經妙宗鈔)
一、遇人歡喜。
二、聞法歡喜。
三、得果歡喜。
觀無量壽佛經疏,因釋阿難及天龍等聞法歡喜,作禮而去,故以三義釋之。
一、人即佛也,謂佛具足四無礙智,說觀彼佛之法,離於錯謬,今遇此人,寧不歡喜?是名遇人歡喜。
二、謂所說觀佛之法,一十六門,曲盡其妙,能令凡心,入深三昧,聞如是法,豈不歡喜?是名聞法歡喜。
三、果即修觀剋獲之果也,謂韋提希等聞說觀佛之法,依此修之,得分真果,侍女諸天得相似果,得如是果,豈不歡喜?是名得果歡喜。
三斷(出阿毘達磨品類足論)
一、見所斷。
二、修所斷。
三、非所斷。
一、謂聲聞初果之人,斷惑見理,名為見道,因斷三界八十八使見惑故,名見所斷。
二、謂聲聞第二果、第三果,修真斷惑,名為修道,因斷三界十隨眠惑,故名修所斷。
三、謂聲聞第四果,三界煩惱皆已斷竟,得無漏果,無惑可斷,故名非所斷。
三斷(出宗鏡錄)
一、自性斷。
二、不生斷。
三、緣縛斷。
一、謂智慧起時,煩惱暗障,自性應斷,故名自性斷。
二、謂得法空之時,能令三塗惡道苦果,永更不生,故名不生斷。
三、謂但斷心中之惑,則於外塵境,不起貪瞋,於境雖緣不生染著,故名緣縛斷。
菩薩三修學(出菩薩纓絡本業經)
一、百刼頂寂定中修諸三昧。
二、千刼金剛定中學諸威儀。
三、萬刼大寂定中學佛化行。
一、謂刼,梵語具云刼波,華言分別時節。梵語三昧,華言正定。頂寂定者,在眾定之上,故名頂也。謂等覺菩薩住頂寂定,以大願力,住壽百刼,修一切三昧,已入金剛三昧,與一切法性相應相冥,而得一合相也。
二、謂等覺菩薩,復住壽千刼,學佛一切威儀,象王觀視師子遊步,修佛無量不可思議神通化導之法,皆現在前,入佛行處,坐佛道場也。
三、謂等覺菩薩,復住壽萬刼,學佛教化之行,現諸色相,教化眾生,復現同諸佛常行中道,大樂無為也。
菩薩生兜率天三事勝(出湼槃經)
一、命勝。
二、色勝。
三、名勝。
菩薩當補佛處,故生兜率,梵語兜率,華言知足,謂於五欲境界,知止足故。
一、謂菩薩已離三界生死,雖不修命業,而於彼天託生,天數壽命四千歲,天壽畢已,降生中國,以補佛處,是名命勝也。
二、謂菩薩雖不修色業,既生兜率,而妙色身光明照耀,自然莊嚴,異諸天眾,是名色勝也。
三、佛本行集經云:菩薩既生兜率,其諸天眾,即喚菩薩,名為護明,展轉稱喚,其聲上徹淨居,乃至色界天頂,是名名勝也。
阿羅漢三義(出翻譯名義)
一、殺賊。
二、不生。
三、應供。
梵語阿羅漢,華言無生,亦云無學。謂三界生死已盡,是為無生,無法可學,是為無學。或言不翻者,名含三義故也。
一、賊即見、思惑也,以其刼人功德之財,奪人智慧之命,故名為賊。阿羅漢能斷三界見、思之惑,故名殺賊。
二、不生,即無生也。謂阿羅漢既斷見、思惑盡,更不受三界生,故名不生。
三、謂阿羅漢智斷,功德既已具足,應受人天供養,故名應供。
三種發心(出起信論)
一、信成就發心。
二、解行發心。
三、證發心。
一、謂十信行滿,信心成就,入十住位中,初發心住,故名信成就發心。
二、解即解了,行即修行,謂十行位中,能解法性本空,順修六度之行,發回向心,入十回向,故名解行發心。(十行、六度、十回向,在二卷註。)
三、證即證入,謂入初地乃至第十地,而此證者,無有境界,惟真如智,名為法身,法身顯發,故名證發心。
三不退(出觀經妙宗鈔)
一、位不退。
二、行不退。
三、念不退。
一、謂別教菩薩,從初住位中,斷見惑,二住至七住位中,斷思惑,則永不退失超凡之位,故名位不退。
二、謂別教菩薩,從八住已去,至十行位中,伏斷塵沙之惑,則永不退失菩薩之行,故名行不退。
三、謂別教菩薩,從初地已去,破無明惑,則永不退失中道正念,故名念不退。
三迦葉(出法華經文句)
一、優樓頻螺迦葉。
二、伽耶迦葉。
三、那提迦葉。
梵語迦葉,華言光波,謂身光炎,涌暎餘光故也。毘婆尸佛時,三人共立刹柱,以是因緣,感報遂為兄弟。(梵語毘婆尸,華言勝觀。)
一、梵語優樓頻螺,華言木瓜林,謂其居處近於此林,故以名之。將護四眾,供給四事,令無所乏,最為第一。
二、梵語伽耶,華言城,謂其居家在王舍城南七由旬,故以名之。觀了諸法,都無所著,教化眾生,最為第一。(梵語由旬,華言限量,一由旬,四十里也。)
三、梵語那提,華言河,謂其居止近於此河,故名之。心意寂然,降伏結業,精進修行,最為第一。
三賢(出仁王護國經疏)
一、十住。
二、十行。
三、十回向。
十住、十行、十回向諸位菩薩,皆稱賢者,此就別教而論,蓋諸位菩薩,但斷見思惑盡,尚有無明惑在,未入聖位,故名賢也。
一、十住,會理之心,安住不動,名之為住。一、發心住。二、治地住。三、修行住。四、生貴住。五、具足方便住。六、正心住。七、不退住。八、童真住。九、法王子住。十、灌頂住。
二、十行,行即進趣之義,謂行此行則能進趣於果,名之為行。一、歡喜行。二、饒益行。三、無違逆行。四、無屈撓行。五、無癡亂行。六、善現行。七、無著行。八、難得行。九、善法行。十、真實行。
三、十回向,回因向果,名為回向。一、救諸眾生離眾生相回向。二、不壞回向。三、等一切諸佛回向。四、至一切處回向。五、無盡功德藏回向。六、入一切平等善根回向。七、等隨順一切眾生回向。八、真如相回向。九、無縛無著解脫回向。十、入法界無量回向。
三處入法界(出華嚴疏)
一、十住初心入法界。
二、回向終心入法界。
三、初地入法界。
法界即一切眾生本有之心,諸佛所證平等之理也,而云三處入者,由菩薩根有利鈍,行有淺深,故所證入先後不定,遂分三處也。
一、謂利根菩薩即於初住位中,破無明惑,證入法界平等之理,得不退轉,是名十住初心入法界也。
二、謂菩薩於十回向後心,眾行純熟,證入法界是名回向終心入法界也。
三、謂菩薩於前行向中,功德具足,至於初地即得證入法界,乃了三德,圓融三身自在,是名初地入法界也。
文殊三名(出翻譯名義)
一、文殊師利。
二、滿殊尸利。
三、曼殊室利。
一、梵語文殊師利,華言妙德,謂具不可思議種種微妙功德,故名妙德。
二、梵語滿殊尸利,華言妙首,謂具不可思議微妙功德,在諸菩薩之上,故名妙首。
三、梵語曼殊室利,華言妙吉祥,謂具不可思議微妙功德,最勝吉祥,故名妙吉祥。
三人觀十二因緣(出湼槃經)
一、下智觀。
二、中智觀。
三、上智觀。
三人者,謂通教聲聞、緣覺、菩薩,雖同觀十二因緣,然隨智淺深,法成高下,故有三種之異也。
一、下智觀,故得聲聞菩提,梵語菩提,華言道,謂聲聞之人,用體空之智,初觀十二因緣生,次觀十二因緣滅,觀此生滅,即悟非生非滅,破見思之惑,證真空之理,是名下智觀,故得聲聞菩提。
二、中智觀,故得緣覺菩提,謂緣覺之人,亦用體空之智,初觀十二因緣生,次觀十二因緣滅,觀此生滅,即悟非生非滅,破見思之惑,更能侵除習氣,以由能觀之智,比於聲聞稍勝,故所證真空之理亦深,是名中智觀,故得緣覺菩提。
三、上智觀,故得菩薩菩提,謂菩薩之人,雖亦用體空之智,觀十二因緣生滅,了悟非生非滅,而能頓斷見思習氣,以由能觀之智,比於緣覺復勝,故所證真空之理最深,是名上智觀,故得菩薩菩提。
聲聞三道(出四教儀集註)
一、見道。
二、修道。
三、無學道。
一、謂聲聞因斷三界見惑,見真諦理,故名見道,即初果須陀洹也。
二、謂聲聞得初果已,復緣真諦之理,斷欲界九品思惑,名為修道,即二果斯陀含,三果阿那含也。
三、謂聲聞斷三界見思惑盡,真諦之理究竟無法可學,故名無學,即第四果阿羅漢也。(梵語阿羅漢,華言無學。)
阿難三名(出翻譯名義)
一、阿難。
二、阿難跋陀。
三、阿難迦羅。
阿難是斛飯王之子,佛成道日生,以其能持法藏,有三種不同,隨德受稱,故有三名也。
一、梵語阿難,華言慶喜,生時合國欣慶歡喜故也。以其親承佛旨,傳以化人,即傳持聲聞藏也。
二、梵語阿難跋陀,華言喜賢,以其住於有學之地,得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即傳持緣覺藏也。
三、梵語阿難迦羅,華言喜海,以其解了如來說法無說而說,說即無說,所謂「佛法大海水,流入阿難心」,即傳持菩薩藏也。
結集三人(出付法藏因緣經)
一、阿難。
二、優波離。
三、迦葉。
一、阿難,梵語,華言慶喜,斛飯王之子,佛成道日生,生時舉國欣慶,故云慶喜。隨佛出家,得阿羅漢果,多聞第一,能持法藏,如來滅後,與文殊師利集諸大眾,於鐵圍山等處,結集修多羅藏。(梵語修多羅,華言契經。)
二、梵語優波離,華言化生,或翻上首,以其持律第一,為眾紀綱故也。如來滅後,與五百聖人於畢鉢羅窟內,結集毘奈耶藏。
三、梵語迦葉,華言飲光,謂其身光炎,涌能暎餘物故也。如來滅後,集諸大眾於畢鉢羅窟等處,結集阿毘曇藏。(梵語阿毘曇,華言無比法,即論也。)
三車(出法華經)
一、羊車。
二、鹿車。
三、牛車。
三車者,車即運載之義,喻三乘之人,各以所乘之法,運出三界,而至涅槃也。
一、羊車者,以羊挽車,故名羊車,喻聲聞之人,修四諦行,求出三界,但欲自度,不顧他人,如羊之奔逸,竟不回顧後羣,故以羊車喻之。經云:「如彼諸子,為求羊車,出於火宅」是也。
二、鹿車者,以鹿挽車,故名鹿車,喻緣覺之人,修十二因緣行,求出三界,而略有為他之心,如鹿之馳走,即能回顧後羣,故以鹿車喻之。經云:「如彼諸子,為求鹿車,出於火宅」是也。
三、牛車,以牛挽車,故名牛車,喻三藏教菩薩之人,修六度行,但欲度人,出於三界,而不求自出,如牛之荷負,安耐一切普運,故以牛車喻之。經云:「如彼諸子,為求牛車,出於火宅」是也。
三草(出法華經文句)
一、小草。
二、中草。
三、上草。
草即藥草也,藥草既蒙雲雨之潤,即得生長,而能徧治眾病,變體成僊,以譬五乘之人,既聞法華之教,無漏智慧,即得增長,能破無明之惑,開佛知見,故以三草喻之。
一、小草喻人天也,謂法雨既沾,無不蒙潤,而人天之機,根力微弱,未獲大益,故名小草。
二、中草喻聲聞、緣覺也,謂此二乘之人,蒙佛法雨,而於大乘根漸增長,故名中草。
三、上草喻三藏教菩薩也,謂此菩薩,蒙佛法雨,敷榮鬱茂,自他饒益,故名上草。
三餘(出華嚴隨疏演義鈔)
一、煩惱餘。
二、業餘。
三、苦餘。
一、煩惱餘,亦名障餘,謂二乘之人,雖斷三界內見思惑盡,尚有界外無明惑在,故名煩惱餘。
二、業餘,亦名道餘,謂二乘之人,雖斷三界內業縛,尚餘界外變易生死之業,故名業餘。
三、苦餘,亦名果餘,謂二乘之人,已出三界分段生死,尚有變易生死之苦,故名苦餘。
三佛子(出華嚴疏)
一、外子。
二、庶子。
三、真子。
一、謂諸凡夫未曾入道,未能紹繼佛種,是名外子。
二、謂聲聞、緣覺,但稟小乘之教,生於法身,不從如來大法生,故是名庶子。
三、謂大乘菩薩稟受如來大法,生於法身,是名真子。
三獸渡河(出四教儀并法華經玄義)
一、象渡河。
二、馬渡河。
三、兔渡河。
三獸喻三乘,河喻空理也。謂:通教聲聞、緣覺、菩薩同出三界,取證空理,而根器有大小,行位有淺深,如象、馬、兔同共渡河,而有淺深之異,故以此為喻也。
一、象渡河者,喻菩薩之人也。謂:菩薩修六度萬行,利益眾生,斷見思惑,及斷習氣盡,而證菩提,如象之渡河,得其底也。
二、馬渡河者,喻緣覺之人也。謂:緣覺修十二因緣,斷見思惑,雖兼斷習氣,未能淨盡,而證真空之理,如馬之渡河,雖不至底,而漸深也。
三、兔渡河者,喻聲聞之人也。謂:聲聞修四諦法,斷見思惑,未能除斷習氣,而但證真空之理,如兔之渡河,但浮水而過,不能深也。
沙彌三名(出翻譯名義)
一、驅烏沙彌。
二、應法沙彌。
三、名字沙彌。
梵語沙彌,華言息慈,謂息惡行慈也。
一、謂能驅遣烏鳥,即七歲至十二、三歲者,皆名驅烏沙彌。
二、謂能與出家之法相應,即十四歲至十九歲者,皆名應法沙彌也。
三、謂能止息諸惡,勤行眾慈,可以沙彌名字稱之,即二十歲以上,皆號名字沙彌也。
三乘(出法華經)
一、聲聞乘。
二、緣覺乘。
三、菩薩乘。
乘,即運載之義,謂聲聞、緣覺、菩薩,各以其法為乘,運出三界生死,同到真空涅槃,故名三乘。
一、聲聞乘者,聞佛聲教而得悟道,故曰聲聞。謂其知苦、斷集、慕滅、修道,故以此四諦為乘。
二、緣覺乘者,因觀十二因緣,覺真諦理,故名緣覺。謂:始觀無明緣行,乃至緣老死,此是觀十二因緣生,次觀無明滅,乃至老死滅,此是觀十二因緣滅,觀此因緣生滅,即悟非生非滅,故以此十二因緣為乘也。
三、菩薩乘,菩薩,梵語具云菩提薩埵,華言覺有情,謂覺悟一切有情眾生也。菩薩行六度行,廣化眾生,出離生死,故以此六度為乘也。
三乘觀門(出四教儀集註)
一、聲聞觀苦諦為初門。
二、緣覺觀集諦為初門。
三、菩薩觀道諦為初門。
一、苦即三界生死之苦也。諦即審實之義,謂聲聞之人,知果苦而斷集因,慕寂滅而修道品,諦觀五陰生死之身,即是眾苦之本,故觀苦諦為初門。
二、集即招集之義,謂煩惱之因,則能招集生死之苦果也。緣覺之人,於十二因緣中,初從無明觀起,無明即屬集諦,了知苦果,實由集因而生,故觀集諦為初門也。
三、道即六度也,謂菩薩為利他故,廣行六度,化諸眾生,故觀道諦為初門也。
三種天(出湼槃經)
一、世間天。
二、生天。
三、淨天。
天者,天然、自然、樂勝、身勝,故名天也。
一、謂十方世界,一切刹土中,諸大國王,雖處人中,享受天福,是名世間天。
二、生天者,即一切眾生修行十善之因,受其果報,或生欲界天,或生色界天,或生無色界天,是名生天。
三、謂聲聞、緣覺斷諸煩惱,獲大神通,變化自在,清淨無染,是名淨天。
閻浮提人三事勝餘三洲(出長阿含經)
一、勇猛強記。
二、勤修梵行。
三、佛出其土。
梵語閻浮提,華言勝金洲,即南洲也。三洲者,東弗于逮、西瞿耶尼、北鬱單越也。
一、謂南洲之人,於諸教法,勇猛讀誦,記聞廣博,心不忘失。其餘三洲,則不能然,所以勝之也。
二、謂南洲之人,於諸清淨梵行,則能精勤修習,期證道果。其餘三洲,則不能然,所以勝之也。
三、謂南洲乃是中華文物之國,一切聖賢,皆出其中,其人易化,所以佛之降生,必在斯土。其餘三洲,則不示現,所以勝之也。
三事人勝諸天(出大毘婆沙論)
一、能勇猛。
二、能憶念。
三、能梵行。
一、諸天耽嗜欲樂,不復進修,是人雖不見當來之果,而能修諸苦行,精進不怠,是能勇猛勝諸天也。
二、諸天耽嗜欲樂,慧性常昏,是人能憶記曩久所作所說之事,了了分明,悉無忘失,是能憶念勝諸天也。
三、梵者淨也,諸天耽嗜欲樂,不復增修善業,是人初發心時,能種殊勝善根,愛持戒律,行業清淨,是能梵行勝諸天也。
初果三結(出四教儀集註)
一、身見結。
二、戒取結。
三、疑結。
結,即見惑,眾生由此見惑,結縛不能出離生死,聲聞之人,斷此惑盡,即證初須陀洹果,故名初果三結。
一、謂眾生於五陰等法中,妄計為身,強立主宰,恒起我見,是名身見結。
二、謂外道之人,於非戒中,謬以為戒,取以進行,如鷄狗戒等,是名戒取結。
三、謂迷心背理,而於正法猶豫不決,不能深信,是名疑結。
三圓滿(出瑜伽師地論)
一、行圓滿。
二、果圓滿。
三、師圓滿。
一、謂聽聞正法,依法修行,復能為他,如法演說,自利利他之行既周,是名行圓滿。
二、謂由修行即能證涅槃之果,圓成滿足,是名果圓滿。
三、師即受道之師,謂能以佛所說之法,教誡於我,復能引發一切梵行,令得滿足,是名師圓滿。
三田喻三種人(出湼槃經)
第一田。
第二田。
第三田。
第一田,此田渠流便利,無諸沙滷、瓦石、棘刺,種一得百,以喻菩薩,根性猛利,智慧明了,利益眾生,無有窮盡,是為第一田也。(滷,音魯)
第二田,此田雖無沙滷、瓦石、棘刺,渠流險難,收實減半,以喻聲聞,根性稍鈍,雖得無漏,但能自利,不能度生,是為第二田也。
第三田,此田渠流險難,多諸沙滷、瓦石、棘刺,種一得一,為藁草故,以喻闡提之人,而於佛法,無有信心,今為說法,以種後世善種,是為第三田也。
比丘三義(出智論)
一、破惡。
二、怖魔。
三、乞士。
梵語比丘,華言除饉,謂眾生薄福在因,無法自資得報,多所饉乏。出家之人,戒行是良福田,能除因果之饉乏,故名除饉。或言不翻者,名含三義故也。
一、謂比丘修戒定慧之道,能破見思之惡,故名破惡。
二、魔,梵語具云魔羅,華言殺者。謂能殺人智慧之命也。比丘既能修道,魔即念言:此人非但出我界域,亦能轉化於他,空我眷屬,魔即驚怖,故名怖魔。
三、乞是乞求之名,士是清雅之稱,謂比丘常當乞食,清淨自活,上乞法以資慧命,下乞食以資色身,故名乞士。
三種僧(出湼槃經)
一、犯戒雜僧。
二、愚癡僧。
三、清淨僧。
一、謂其雖持禁戒,為利養故,與破戒者常共親附,同其事業,雜處熏習,因而破戒,是名犯戒雜僧也。
二、謂其雖在阿蘭若處,諸根不利,闇鈍愚魯,經、律、論藏,不能解了,於諸弟子,或犯禁戒,亦不能教令清淨懺悔,是名愚癡僧也。
三、謂其本性清淨,嚴持戒律,通達經論,不為諸魔之所沮壞,又能調伏利益一切眾生,為說諸戒輕重之相,堪稱護法無上大師,是名清淨僧也。
律師三法(出善見毘婆沙律)
一、本毘尼藏。
二、堅持不雜。
三、受持不忘。
一、梵語毘尼,華言律,謂為律師者,必本於毘尼,諷誦通利,句義辯習,文字不忘,然後可以教授於人,所以稱之為律師也。
二、謂為律師者,當懷慚愧,堅持法律,於毘尼藏所有文句義疏,悉皆通達。若有問者,次第而答,不為雜亂,所以稱之為律師也。
三、謂為律師者,於毘尼藏所傳之師,須知次第授受之由,若佛授優波離,如是次第,師師相承,乃至于今,於其名字,或能盡知,或知一二,而不忘失,所以稱之為律師也。
三種人難報(出大毘婆沙論)
一、令出家者。
二、令知集法者。
三、令得漏盡者。
佛告比丘,我見有三種人,於諸有情,多獲利益,其恩難報,假使盡其形壽,以諸上妙衣服、飲食、臥具、醫藥,及餘資緣,而供養之,亦不能報也。
一、謂若有人為其說法,勸令出家,剃髮染衣,以正信心,受持淨戒,乃至成就菩提,其恩難報也。
二、集,積集也,謂眾生,積集煩惱惑業,而能招集生死之苦,若有人為其說法,令知煩惱過患,而滅除之,其恩難報也。
三、漏盡者,謂眾生生死惑俱盡,不漏落三界也。若有人為其說法,令如法而修,破除煩惱,出離生死之苦,而證真空涅槃之樂,其恩難報也。
三報(出慈悲水懺)
一、現報。
二、生報。
三、後報。
一、謂現世作惡,現身即受惡報。現世作善,現身即受善報,是名現報。
二、謂此生作善作惡,來生方受善惡之報,是名生報。
三、謂或過去無量生中,作善作惡,於此生中,受善惡報,或在未來無量生中,受善惡報,是名後報。
三想(出智度論)
一、怨想。
二、親想。
三、中人想。
般若經云:菩薩欲成無上道者,應起平等心,於一切眾生,無有偏黨,皆生親愛之想,莫生怨心,莫生中人心,故名三想。
一、怨想者,謂有人加害於我,及害我父、母、兄、弟者,亦生親愛之想也。
二、親想者,謂於父母兄弟及親戚朋友等,皆生親愛之想也。
三、中人想者,謂於非怨非親之人,亦生親愛之想也。
三種示導(出般若經)
一、神變示導。
二、記說示導。
三、教誡示導。
示,開示。導,引導。謂:菩薩見諸有情,在地獄中,受極苦報,即起拯濟之心,故有三種示導也。
一、謂菩薩憫彼地獄之苦,故現神通之力,滅除湯火刀劍種種苦具,令諸眾生,藉此神變,從地獄出,生天人中,受諸快樂,是為神變示導。
二、謂菩薩憫彼地獄之苦,而於眾生,念念記憶不忘,而為說法,令諸眾生,藉此法力,從地獄出,生天人中,受諸快樂,是為記說示導。
三、謂菩薩憫彼地獄之苦,即發慈、悲、喜、捨之心,說法教誡,令諸眾生,藉此教誡,從地獄出,生天人中,受諸快樂,是為教誡示導。
三福業(出增一阿含經)
一、施福業。
二、平等福業。
三、思惟福業。
一、謂修行之人,若遇貧窮之人來乞之時,須食與食,須衣與衣,乃至臥具、醫藥,隨其所欲,皆悉施與,因施獲福,是名施福業也。
二、謂修行之人,能持戒律,不興惡想,梵行端嚴,語言和雅,以平等、慈悲、愛護之心,普覆一切有情,令得安穩,以平等心,而能致福,是為平等福業也。
三、謂修行之人,以智慧觀察,了知出要之法,遠離世間塵緣雜想,以此思惟,為出世善福之業,是為思惟福業也。
三福田(出優婆塞戒經)
一、報恩福田。
二、功德福田。
三、貧窮福田。
一、謂父母有養育之恩,師長有教誨之恩,若能供養恭敬,非惟報答其恩,抑且自然獲福,是名報恩福田。
二、謂若能恭敬供養佛、法、僧三寶,非但成就無量功德,亦能獲其福報,是名功德福田。
三、謂若見貧窮困苦之人,當起慈愍之心,以己所有資生等物,而給施之,雖不求報,則亦自然獲福,是名貧窮福田。
三種清淨(出大智度論)
一、心清淨。
二、身清淨。
三、相清淨。
一、謂修學般若菩薩,不生染心,不生瞋心,不生憍慢心,不生慳貪心。不生邪見心,是名心清淨。
二、謂修學般若菩薩,心既清淨,再後受身,常得化生,是名身清淨。
三、謂修學般若菩薩,身心既皆清淨,則能具足相好莊嚴其身,故名相清淨。
清淨三業(出纓珞經)
一、身行清淨。
二、口言真誠。
三、意專向道。
經云:須菩提問佛色身,佛即以三業答之。(梵語須菩提,華言空生,又云善現。)
一、謂身之所行,能防塞一切諸不善法,是名身業清淨。
二、謂凡所言說,真實誠信,永離邪妄之語,是名口業清淨。
三、謂收攝身心,常居寂定,無他異念,是名意業清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