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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名相彙解(第54卷-第68卷) 卷62

佛學名相彙解 卷第六十二

日冷十三緣(長阿含經)

一緣、謂須彌山、佉陀羅山,二山中間有水,廣八萬四千由旬,其水生優鉢羅等雜華,互相照觸,日光為之生冷。

二緣、謂佉陀羅山、伊沙陀羅山,二山中間有水,縱廣四萬二千由旬,其水生諸雜華,互相照觸,日光為之生冷。

三緣、謂伊沙陀羅山、樹提陀羅山,二山中間有水,廣二萬由旬,其水生諸雜華,互相照觸,日光為之生冷。

四緣、謂善見山、樹提山二山中間有水,廣一萬二千由旬,其水生諸雜華,互相照觸,日光為之生冷。

五緣、謂善見山、馬祀山,二山中間有水,廣六千由旬,其水生諸雜華,互相照觸,日光為之生冷。

六緣、謂馬祀山、尼彌陀羅山,二山中間有水,廣一千二百由旬,其水生諸雜華,互相照觸,日光為之生冷。(梵語尼彌陀羅,華言抱持。)

七緣、謂尼彌陀羅山,調伏山,二山中間有水,廣六百由旬,其水生諸雜華,互相照觸,日光為之生冷。

八緣、謂調伏山、金剛輪山,二山中間有水,廣三百由旬,其水生諸雜華,互相照觸,日光為之生冷。

九緣、謂金剛輪山、閻浮提地,二處中間有水,映於日光而日生冷。

十緣、謂南閻浮提河少,西拘耶尼水多,其水映於日光而日生冷。

十一緣、謂西拘耶尼河少,東弗于逮水多,其水映於日光而日生冷。

十二緣、謂東弗于逮河少,北欝單越河多,其水映於日光而日生冷。

十三緣、謂日宮殿,光照大海水,水映日光而日生冷。

十三事法

一、住正戒。

二、住正威儀。

三、住正命。

四、住正覺。

五、依法。

六、依時。

七、依處。

八、依次。

九、離貪。

十、離瞋。

十一、離取著。

十二、離麤獷。

十三、離憍慢。

一謂:出家之人,入於聚落乞食,當收攝身心,安住正戒,勿令毀犯也。

二謂:出家之人,乞食之時,當須正其容貌,端其威儀,令一切人生敬信心也。

三謂:出家之人,當依佛制,乞食自活,資身進道,離於五種邪命之食也。

四謂:出家之人,當須覺了,身為苦本,甚可厭惡,為正道故,而行乞食,隨得支身,以除饑渴,勿令多貪,妨進道業也。(以上乞食四事。)

五謂:出家之人,或於道場中經行,或於聚落內乞食,當須行步徐緩,遵其法則也。

六謂:出家之人,當念無常迅速,晝夜深自警悟,不可眠臥,妨損道業。遺教經云:「晝則勤心修習善法,無令失時,初夜後夜,亦勿有廢。」是也。

七謂:出家之人,欲求寂靜無為之樂,當離憒(古對切)鬧之處,獨處閑居,思滅苦本也。

八謂:出家之人,於大眾中,當依戒臘資次而坐,勿令攙越。梵網經云:「先受戒者在前坐,後受戒者在後坐。」是也。(以上威儀四事。)

九謂:出家之人,已住正戒,當制五根,勿令放逸。五欲之害,甚於毒蛇,不應貪著也。

十謂:出家之人,當以慈悲為本,忍受惡駡之毒,如飲甘露,無令瞋恨。瞋之為害,甚於猛火,常當防護,勿令得入也。

十一謂:出家之人,常以智慧,觀察己身及以外物,皆悉虛幻,不應妄取執著。遺教經云:「持淨戒者,不得販賣貿易,安置田宅,及諸財寶,皆當遠離。」是也。

十二謂:出家之人,當須柔軟和順,以成清雅之德,不應麤暴猛獷,有失和敬之儀也。(和敬者:謂外同他善,內自謙卑。)

十三謂:出家之人,當須謙敬卑下,折己慢幢,精進修道,不應自恃有德,憍傲侮慢,貢高於人也。(以上離煩惱五事。)

十三種生身(淨名)

無量功德智慧┐戒定等五分 │慈悲喜捨  │施戒忍進禪慧│方便    │六通    │三明    ├生如來身。三十七道品 │止觀    │力無畏不共法│斷不善集善法│真實    │不放逸───┘

阿彌陀佛十三名號

無量壽─┐無量光 │無邊光 │無礙光 │無對光 │光炎王光│清淨光 ├佛。(大彌陀經)歡喜光 │智慧光 │不斷光 │難思光 │無稱光 │超日月光┘

楞嚴結壇十三種表法(印海)

一、雪山牛糞和栴檀——牛糞表妙智之潔、栴檀表妙定之熏。

二、穿地五尺——地表法身之實,破高原表修造之廑,五尺表五道,取黃土表中道之理。

三、十種香——栴檀、沉水、蘇合、熏陸,欝金、白膠、青木、零陵、甘松、鷄舌表福慧。禱之為粉,一一混融,表百福之莊嚴也。

四、方圓丈六——表三十二大人相,一一百福,成三千二百福也。

五、八角壇——表八解。

六、金銀銅木蓮華——四物表四輪,華表妙止。

七、鉢——表妙止——方便隨緣。

八、八月露水——表妙奢摩佗體寂離淨。

九、八圓鏡八方——表觸向對面無不湛寂而等照也。

十、十六蓮華——表慧。

十一、十六香爐——表定。

十二、十六器——表十六行。

十三、妙糖油餅乳糜酥合蜜薑純酥純蜜七種——表七覺不出定慧表助道——各各十六者,妙行互具也。又上覆懸八鏡者,表上同諸佛,重重無盡。

十三資具(律文)

一、僧伽胝——複衣。

二、嗢咀囉僧伽——上衣。

三、安咀婆娑——內衣。

四、尼師但那——坐具。

五、裠。

六、副裙。

七、僧却崎——掩腋衣。

八、副僧却崎。

九、拭身巾。

十、拭面巾。

十一、剃髮衣。

十二、覆瘡疥衣。

十三、藥資具衣。

醫十三科

大方脉─────┐小方脉     │風       │婦人      │產       │口齒      │咽喉      ├科。金鏃      │傷折      │瘡       │眼       │鍼灸      │禁咒(又曰祝由)┘

耆英會十三人

一、富弼——彥國,年七十九。

二、文彥搏——寬夫,年七十九。

三、席汝言——君從,年七十七。

四、王尚恭——安之,年七十六。

五、趙丙——正南,年七十五。

六、馮行巴——蕭之,年七十五。

七、劉几——伯壽,年七十五。

八、王慎言——不疑,年七十二。

九、楚建中——正叔,年七十二。

十、張問——昌言,年七十。

十一、張燾——景元,年七十。

十二、王拱辰——君貺,年七十。

十三、司馬光——君實,年未七十——路公重其人,特請入會。

文路公留守西都,慕唐九老會,乃集洛中公卿大夫為耆英會。

漢十三部(漢分天下為十三部,部置刺史,領天下郡國一百三。)

一、司隸校尉(領京兆、扶風、馮翊、弘農、河東、河內、河南,七郡。)

二、豫州刺史(領頴川、汝南、沛郡、梁國、魯國,五郡。)

三、冀州刺史(領魏郡、鉅鹿、常山、清河、廣平、真定、中山、信都、河間、趙國,十郡。)

四、兗州刺史(領陳留、東郡、山陽、濟陰、泰山、城陽、淮陽、東平,八郡。)

五、徐州刺史(領琅琊、東海、臨淮、泗水、楚國,五郡。)

六、青州刺史(領平原、千乘、濟南、齊郡、北海、東萊、膠東、高密、菑川,九郡。)

七、荊州刺史(領南陽、南郡、江夏、桂陽、武陵、零陵、廣陵、長沙,八郡。)

八、揚州刺史(領廬江、九江、會稽、丹陽、豫章、六安,六郡。)

九、益州刺史(領漢中、廣漢、巴郡、蜀郡、犍為、越嶲、牂牁、益州,八郡。)

十、凉州刺史(領安定、北城、隴西、武威、金城、天水、武都、張掖、酒泉、敦煌,十郡。)

十一、并州刺史(領太原、上黨、上郡、西河、朔方、五原、雲中、定襄、鴈門,九郡。)

十二、幽州刺史(領涿郡、渤海、代郡、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廣陽、樂浪、玄菟,十一郡)

十三、交州刺史(領南海、欝林、蒼梧、交趾、合浦、九真、月南,七郡。)

十四冕服(唐武德中,著衣服令,天子冕服凡十有四。)

一、大裘冕——祀天地。

二、兗冕——踐踐饗廟元日朝賀。

三、鷩冕——有事遠出。

四、毳冕——祭海岳。

五、絺冕——祭社稷。

六、玄冕——蜡祭朝日夕月。

七、通天冠——冬至朝賀燕羣臣諸老。

八、緇布冠——始冠。

九、武弁——講武出征。

十、弁服——朔日受朝。

十一、黑介幘——拜陵。

十二、白紗帽——視朝聽訟宴見賓客。

十三、平巾幘——乘馬。

十四、白祫——臨喪。

元十四世

一、太祖。

二、太宗。

三、定宗。

四、憲宗。

五、世祖。

六、成宗。

七、武宗。

八、仁宗。

九、英宗。

十、晉王。

十一、明宗。

十二、文宗。

十三、寧宗。

十四、順帝。

姓奇渥溫氏。太祖起於北方,至太宗滅金。世祖平宋,混一南北。都燕。十四世,一百六十三年。

一、太祖,名鐵木真,在位二十二年。

二、太宗,名窩濶台,太祖子,在位十三年。

三、定宗,名貴由,太宗子,在位三年。

四、憲宗,名蒙哥,太祖之孫,睿宗之子,在位九年。

五、世祖,名忽必烈,憲宗之弟,混一天下,始建元曰中統,曰至元,在位三十五年。

六、成宗,名鐵木耳,世祖之孫,裕宗之子,在位十三年,改元二曰:元真、大德。

七、武宗,名海山,世祖之孫,順宗之子,在位四年,改元曰至大。

八、仁宗,名愛育黎拔力八達,武宗母弟,在位九年,改元二曰:皇慶、延祐。

九、英宗,名碩德八剌,仁宗之子,在位三年,改元曰至治。

十、晉王,名也孫帖木兒,世祖之孫,顯宗之子,在位五年,改元二曰:泰定、致和。

十一、明宗,名和世,武宗之子,在位八閱月,未改元而崩。

十二、文宗,名圖帖木兒,明宗之弟,在位四年,改元二曰:天曆、至順。

十三、寧宗,名懿璘質班,明宗之子,在位兩閱月,未及改元。

十四、順帝,名妥懽帖木兒,寧宗之兄,在位三十六年而亡,改元三曰:元統、至元,至正。自世祖丙子年平宋,至此凡九十三年而盡。

按史:晉王書泰定帝,文宗順帝名木兒,書睦爾,以音同也。

十四種金

銷┐拍│鍍│織│砑│披│泥├─金。(五金惟黃金之用多)縷│撚│搶│圈│貼│嵌│𮖐

十四重數(筭經)

一至十為第一重數,其餘類推。百二千三萬四─┐億五 │兆六 │        ┌下等十十變之┐京七 │        │      │垓八 │        │      │𥞑九 ├萬數已上三等倍法┤中等百百變之├黃帝造壤十 │        │      │溝十一│        │      │澗十二│        └上等倍倍變之┘正十三│載十四┘

十四種色(初門)

┌眼。│耳。五根┤鼻。│舌。└身。┌地。│水。四大┤火。└風。┌色。│聲。五塵┤香。│味。└觸。

十四變化(初門)

┌一、初禪化┐┌┤     ││└二、欲界化││      │   ┌自地。初禪二變化┘┌一、二禪化│   │下地。┌┤二、初禪化│   │自地。│└三、欲界化│   │初禪地。│      │   │欲界地。二禪三變化┘┌一、三禪化│   │自地。│二、二禪化├能變化┤二禪地。┌┤三、初禪化│   │初禪地。三禪四變化┘└四、欲界化│   │欲地。│   │自地。┌一、四禪化│   │三禪地。│二、三禪化│   │二禪地。四禪五變化─┤三、二禪化│   │初禪地。│四、初禪化│   └欲地。└五、欲界化┘

無而歘有,有而歘無,故名變化,四禪俱有。上能化下,下不能化上,故至數漸增也。

十四無畏(出楞嚴經)

謂觀世音菩薩,以金剛三昧無作妙力,與諸十方三世六道一切眾生,同一悲仰,令諸眾生,獲得十四種無畏功德也。

一、不自觀音以觀觀者:不自觀音者:謂不隨聲塵所起知見也。以觀觀者:謂返照自性也。不起知見,則無所妄;返照自性,則一切真寂,無復苦惱。故令受苦眾生,蒙此真觀,即得解脫,是為無畏。經云:「觀其音聲,即得解脫。」是也。

二、知見旋復:在心曰知,在眼曰見,知見性熱,則屬於火。謂菩薩能旋轉知見,以復真空;能令眾生,設入火難,自不能燒,是為無畏。經云:「設入大火,火不能燒。」是也。

三、觀聽旋復:觀聽性動,則屬於水。謂菩薩能旋轉觀聽,以復真空;能令眾生,設為大水所漂,自不能溺,是為無畏。經云:「大水所漂,水不能溺。」是也。

四、斷滅妄想,心無殺害:妄想作業,以殺為首。謂菩薩能證悟實性,斷滅妄想,大慈心發,無殺害念;能令眾生,入彼羅刹鬼國,鬼自滅惡,是為無畏:經云:「入諸鬼國,鬼不能害。」是也。

五、熏聞成聞,六根銷復,同於聲聽:謂熏聞屬思,思其所聞,無性可得,則成真聞。六根害人,兵刃無異,菩薩六根,既皆銷滅,以復真空,一切塵境,同於聲聽;能令眾生,當被害者,刀刃所加,段段折壞,是為無畏。經云:「臨當被害,刀段段壞。」是也。

六、聞熏精明,明徧法界:謂菩薩從聞熏習,所成慧性,既得精明,明照十方,周徧法界,幽暗即消;能令眾生,雖被藥叉諸幽暗者來近其側,目受明奪,自不能視,是為無畏。經云:「藥叉羅刹鳩槃茶鬼,雖近其傍,目不能視。」是也。

七、音性圓消,觀聽返入:謂受虛妄聲塵繫縛,不異禁繫枷鎖。菩薩以動靜之性俱滅,則其觀聽,返妄入真,聲塵解脫;能令眾生禁繫等事,不能著身,是為無畏。經云:「禁繫枷鎖,所不能著。」是也。

八、滅音圓聞,徧生慈力:謂菩薩消滅音聲,圓成聞慧,則徧生慈力,能以大利,令彼得樂;是以眾生經於險路,如行坦途,或遇惡寇,自不能劫,是為無畏。經云:「經過險路,賊不能劫。」是也。

九、熏聞離塵,色不能劫:謂菩薩以思慧熏聞成性,離諸塵妄,不被色塵所劫;能令一切性多淫人,貪欲不生,是為無畏。經云:「能令一切多婬眾生,遠離貪欲。」是也。

十、純音無塵,根境圓融:謂菩薩音性純淨,離諸妄塵,根境相入,圓融無礙;能令懷忿恨人,瞋恚不生,是為無畏。經云:「能令一切忿恨眾生,離諸瞋恚。」是也。

十一、銷塵旋明:謂菩薩除暗銷塵,旋復性明;能令一切昏鈍無善心人,癡暗遠離,是為無畏。經云:「能令一切昏鈍性障諸阿顛迦,永離癡暗。」是也。(梵語阿顛迦,華言無善心。)

十二、融形復聞:謂融形則礙滅,復聞則性真,故涉入世間,而不壞世間之相。能徧十方,供養微塵數佛,稟承其法,各為法子,以此無畏,施諸無子眾生,欲求男者,令得生男。經云:「能令無子眾生,欲求男者,誕生福德智慧之男。」是也。

十三、六根圓通,明照無二:謂菩薩六根圓融,通達無礙,含攝法界,如大圓鏡,明照無二。由此故能承順法門,受領無失,以此無畏,施諸無子眾生,欲求女者,即得生女。經云:「能令法界無子眾生,欲求女者,誕生福德柔順,眾人愛敬,有相之女。」是也。

十四、我一名與六十二恒河沙名等無有異:謂菩薩得真圓通,能令求福眾生,但持我之名號,與彼俱持無數菩薩名號之人,較量所得福德,等無有異,是為無畏。經云:「能令眾生,持我名號,與彼共持六十二恒河沙諸法王子二人福慧,正等無異。」是也。

念誦忌十五地(出一字佛頂輪王經)

一、神龍所護─┐二、藥叉羅刹住├地。三、尸陀林──┘四、無佛去──┐五、虎狼住  │六、多蚊蟲  │七、無雨   │八、饒風   │九、賊住   ├地。十、屠殺住  │十一、酤酒住 │十二、賣經像 │十三、賣凶具 │十四、賣女  │十五、眾難──┘

念誦即想念持誦神呪也。忌者猶不宜也。經云:如來告金剛密迹主菩薩:「若諸有情,為欲調他怨惡之心迴伏者,欲消除一切災障者,或求滿足如意者,當擇空寂幽閑勝處,結界建壇,淨身語意,供養聖像,誦持佛頂輪王呪,加持作法,若得成就,則所願滿足。不可於神龍所護及藥叉羅刹等地,結界作法。若在此等不善之處,則鬼神得便而來擾亂,使所作行法不得成就。」是故當忌十五地也。

一謂:有神龍護持之處,忌於結界建壇誦呪作法,恐其侵惱,令所作行法,不得成就也。

二謂:有藥叉等鬼神所住之處,忌於結界建壇誦呪作法,恐其伺於方便,擾亂行法,令不成就也。

三、梵語尸陀,華言寒林。謂有死屍積聚之處,忌於結界建壇誦呪作法,以其臭穢不淨,妨於淨行,作法難成也。

四謂:如來正教所不到處,忌於結界建壇誦呪作法,以無正教之法,善神不來守護,行法難成也。

五謂:有虎狼猛獸之處,忌於結界建壇誦呪作法,以其威猛毒害,非吉祥空閑之地,難以安住作法也。

六謂:有蚊蚋聚集之處,忌於結界建壇誦呪作法,以其能喧閙,又能𠯗人,不得寂靜,作法難成也。

七謂:多旱無雨之處,忌於結界建壇誦呪作法,以其泉源枯竭,人多渴乏,絕於助緣,行法難成也。

八謂:風常起之處,忌於結界建壇誦呪作法,以其飄蕩多寒,妨於道行,作法難成也。

九謂:有盜賊所住之處,忌於結界建壇誦呪作法,以其多損害心,妨於道行,難以安住作法也。

十謂:屠兒殺者所住之處,忌於結界建壇誦呪作法,以其無慈悲心,非吉祥空閑之地,行法難成也。

十一謂:賣酒之處,忌於結界建壇誦呪作法,以酒是起罪因緣,能令眾生心生顛倒,妨於道行,作法難成也。

十二謂:販賣經卷佛像之處,忌於結界建壇誦呪作法,以其不信因果,無有善心,非吉祥空閑之地,難以安住作法也。

十三謂:販賣刀杖弓箭殺生器具之處,忌於結界建壇誦呪作法,以其多殺害心,非吉祥空閑之地,難以安住作法也。

十四謂:衒賣女色之處,忌於結界建壇誦呪作法,以其穢污不潔,妨於道行,作法難成也。

十五謂:水火刀兵險難之處,忌於結界建壇誦呪作法,以兇險多難,非吉祥空閑之地,難以安住作法也。

十五種無明(鞞婆沙論)

一、根本無明:謂從無始之際,一念之不覺,長夜昏迷,不了真理,能生一切諸惑煩惱,是為根本無明。

二、枝末無明:謂心心所法,相應而起,即有貪瞋慢疑見等煩惱,是為枝末無明。

三、共無明:謂一切結使共相造作一切諸業,是為共無明。

四、不共無明:謂第七識,無別體相,妄起染心,障蔽無漏聖法,恒不間斷,是為不共無明。

五、相應無明:謂第七識,恒與貪癡見慢四惑相應而起,是為相應無明。

六、不相應無明:謂第七識,不與餘識外緣麤顯之境相應,是為不相應無明。(麤顯之境者:謂色等五塵之境也。)

七、迷理無明:謂根本無明,障於中道之理,不能顯發,是為迷理無明。

八、迷事無明:謂見思煩惱,障蔽生死之事,不能出離,是為迷事無明。

九、獨頭無明:謂妄覺之心,不緣外境,孤然生起,生已增廣,是為獨頭無明。

十、俱行無明:謂心心所法,常相隨逐,曾不捨離,是為俱行無明。

十一、覆業無明:謂一切結使,覆蔽諸業,不令人知,恐失名譽利養恭敬等,是為覆業無明。

十二、發業無明:謂貪癡我見慢等,悉能發生一切惡業,是為發業無明。

十三、種子子時無明:種子者,謂第八藏識,含藏一切染淨種子也。子時者:子為十二時之首,以喻藏識為諸識之首也。蓋染習種子蘊在藏識之中,未發顯時,是為種子子時無明。

十四、行業果無明:謂於十二因緣中,無明、行、愛、取、有五者煩惱,是業因,識等七者是苦果,是為行業果無明。

十五、惑無明:謂俱生分別及根本隨煩惱等惑,是為惑無明。(俱生分別者:謂最初托胎,一念之識,與形俱生,即有分別也。根本隨煩惱者:即前根本無明也。)

五經博士十五人

一、施讎(長卿)

二、孟喜(長卿)

三、梁丘賀(長翁)

四、京房(君明)。——以上易四家。

五、歐陽生(和伯)

六、夏侯勝(始恩、號大夏侯)

七、夏侯建(長公、號小夏侯)——以上書三家。

八、齊后蒼。

九、魯申公。

十、韓嬰。

十一、毛萇(為獻王博士)。——以上詩四家。

十二、戴德(號大戴)

十三、戴聖(號小戴)——以上禮二家。

十四、嚴彭祖(公子)

十五、顏安樂(公孫)。——以上春秋二家。

晉十五帝

一、武帝。

二、惠帝。

三、懷帝。

四、愍帝。

五、元帝。

六、明帝。

七、成帝。

八、康帝。

九、穆帝。

十、哀帝。

十一、廢帝。

十二、簡文帝。

十三、孝武帝。

十四、安帝。

十五、恭帝。

姓司馬氏。起于司馬懿。懿二子:師、昭,昭子炎,受魏禪,尊懿為宣皇帝。師為景皇帝,昭為文皇帝。其後滅吳,混一天下,兩晉合一,百五十五年。

一、武帝,名炎,在位二十五年,改元三曰:大始、咸寧、太康。

二、惠帝,名衷,武帝子,在位十七年,改元七曰:永熙、元康、永康、永寧、太安、永興、光熙。

三、懷帝,名熾,武帝子,在位六年,改元曰永嘉。

四、愍帝,名業,武帝孫,在位四年,改元建興。為漢劉淵所滅,自武帝至此四世五十二年,為西晉,都于洛陽。

五、元帝,名睿,宣帝曾孫,中興晉室,遷都江表,在位六年,改元三曰:建武、大興、永昌。

六、明帝,名紹,元帝子,在位三年,改元曰太寧。

七、成帝,名衍,明帝子,在位十七年,改元二曰:咸和、咸康。

八、康帝,名岳,成帝弟,在位二年,改元曰建元。

九、穆帝,名珊,康帝子,在位十七年,改元二曰:永和、升平。

十、哀帝,名丕,成帝子,在位四年,改元二曰:隆和、興寧。

十一、廢帝,名奕,哀帝弟,在位六年,改元太和,為桓溫所廢。

十二、簡文帝,名顯,元帝子,桓溫迎入立之,在位一年,改元咸安。

十三、孝武帝,名昌明,簡文子,在位二十四年,改元二曰:寧康、太元。

十四、安帝,名德宗,孝武子,在位二十四年,改元三曰:隆安、元興、義熙。為劉裕所弒。

十五、恭帝,名德文,安帝弟,為劉裕所立,在位二年,改元曰:元熙。禪於宋。自元帝至此十一世,一百五年,為東晉,遷都于建康。

十五僭國

一、楚主林士弘。

二、夏王竇建德。

三、魏公李密。

四、秦主薛擧。

五、定楊劉武周。

六、梁主梁師都。

七、梁主蕭銑。

八、涼主李

九、鄭主王世充。

十、涼主沈法興。

十一、吳主李子通。

十二、楚王朱粲。

十三、漢東劉黑闥。

十四、燕王高開道。

十五、宋王輔公祐。

(此皆隋末僭偽之國)

造佛像塔得十五種功德

一、清淨念心。

二、得順法心。

三、得慚愧心。

四、得見如來。

五、發淨信心。

六、能持正法。

七、如說修行。

八、得親諸佛。

九、佛國受用。

十、大姓人敬。

十一、得念佛心。

十二、魔不能亂。

十三、能護正法。

十四、諸佛覆護。

十五、成就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