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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密

佛學名相彙解(第39卷-第53卷) 卷40

佛學名相彙解 卷第四十

七淨華(翻譯名義)

一、戒淨華。

二、心淨華。

三、見淨華。

四、斷疑淨華。

五、分別淨華。

六、行淨華。

七、涅槃淨華。

不染曰淨,華乃對果而言,即因中所修之行也。謂二乘修習無漏之業,以七種淨行為華,而證道果,故言七淨華也。維摩經云:「定水湛然,滿布以七淨華。」是也。

一、戒淨華者:謂攝律儀等戒,即正語正業正命也。謂二乘持守戒法,攝身口意業;若戒行清淨,則道果自成也。(攝律儀者:謂一切戒法無不聚攝也。正語正業正命者:即身口意三業也。正即不邪也,若三業不邪,則戒體清淨也。)

二、心淨華者:即精進正念正定也。謂二乘修習禪定,當精勤正念;若內心清淨,則道果自成也。

三、見淨華者:即正見正思惟也。謂二乘修無漏行,常正思惟,則正見現前;若所見清淨,則道果自成也。

四、斷疑淨華者:即見道也。謂初果須陀洹,修無漏行觀,斷除疑惑,見道分明,則內心清淨,道果自成也。

五、分別淨華者:謂二果斯陀含、三果阿那含,修無漏行,斷除思惑,於真空理,善能分別,則內慧清淨,道果自成也。

六、行淨華者:謂二果三果,修無漏行,斷除思惑,則智見分明,慧行清淨,道果自成也。

七、梵語涅槃,華言滅度。涅槃淨華者:即無學道也。謂四果阿羅漢,既斷見思二惑,無法可學,知見清淨,則涅槃之果自成也。

藏教七階(四教儀註)

一、四弘誓願。

二、三祇修六度。

三、百刼種相好。

四、六度相滿。

五、兜率降生。

六、降神出家。

七、菩提樹下成道。

藏教者:即小乘經律論三藏教也。階者:階級次第也。謂藏教菩薩修行之次第也。

一、弘者:大也。誓者:要制其心也。願者:志求滿足也。謂菩薩從初發心,觀四諦境,發四弘誓:一、未度者令度,即眾生無邊誓願度;此觀苦諦境。二、未解者令解,即煩惱無數誓願斷;此觀集諦境。三、未安者令安,即法門無量誓願學;此觀道諦境。四、未得涅槃者令得涅槃,即佛道無上誓願成;此觀滅諦境也。

二、三祇者:三阿僧祇刼也。六度者: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也。度,越也,越生死流到涅槃岸也。謂菩薩既發心已,必須行六度行,填滿本願,是為三祇修六度。

三、刼,梵語具云刼波,華言分別時節。百刼種相好者:一增減為一小刼,凡歷二十番增減為一中刼,八十番增減為一大刼。謂菩薩於百刼中種諸相好,用百福德成一相好,如是至三十二相具足,而身清淨也。

四、六度相滿者:謂菩薩修行六度之相圓滿也。如尸毗王代鴿,即檀度滿也;普明王捨國,即戒度滿也;羼提仙人被歌利王割截身體,慈忍不動,血變為乳,即忍度滿也;大施太子抒海,即精進度滿也;尚闍黎鵲巢頂上,即禪度滿也;劬嬪大臣分閻浮提為七分,城邑山川均等,故能息諍,即智度滿也。如上六人,皆釋迦往昔所修之行,是為六度相滿也。

(梵語尸毗,華言與。代鴿者:遍割身肉與鷹,以代鴿命,身肉俱盡,不惱不死,自誓真實,感身平復也。梵語羼提,華言忍辱。梵語歌利,華言惡世無道。大施太子求如意珠濟貧,得珠墮海,抒海取之,言欲酌海乾而取之也,筋骨斷壞,終不懈廢,諸天見而問之,答曰:「吾生生不休!」諸天愍之,助其抒海,海水減半,龍恐海乾,令夜叉送珠還之。尚闍黎者:螺髻仙人名,此人得四禪定,出入息斷,鳥謂為木,於髻生卵,定起欲行,恐鳥母不來,即更入定,待鳥飛去,方始出定也。)

五、梵語兜率,華言知足。降生者:謂菩薩將補佛處,出世度生,即從兜率天降生人間以補其處,是為兜率降生。(菩薩,即釋迦佛也。補佛處者:前佛既滅,而此菩薩即補其處也。)

六謂:菩薩既降神出胎,厭生老病死之苦,而欲脫離,故求出家,入山修道,是為降神出家。

七、梵語菩提,華言道。謂菩薩自知成道時至,於菩提樹下破諸魔眾,魔王敗績,鬼兵退散,菩薩安坐不動,即成佛道,是為菩提樹下成道。(菩提樹者:謂佛於此樹下成道,故名菩提樹也。)

菩薩有七種大(出菩薩地持經)

一、法大。

二、心大。

三、解大。

四、淨心大。

五、眾具大。

六、時大。

七、得大。

一、法即諸佛所說之法也。謂菩薩能受持十二部經之法,最上最大,故名法大。

二、心即諸佛廣大之心也。謂菩薩能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故名心大。

三、解謂解了。謂菩薩由解十二部經,了知諸法義理悉無疑礙,故名解大。

四謂:菩薩既能解了十二部經,依而行之,則能離諸惑染,超過一切解行,心得清淨,故名淨心大。

五謂:菩薩所修福德智慧,皆是成佛之具,畢竟證得無上菩提,故名眾具大。

六、時即時數。謂菩薩歷三阿僧祇刼修行六度,畢竟當得無上菩提,故名時大。

七謂:菩薩由前六種功德為因,證得無上菩提之果,故名得大。

善友七事(出華嚴疏)

一、遭苦不捨。

二、貧賤不輕。

三、密事相告。

四、遞相覆藏。

五、難作能作。

六、難與能與。

七、難忍能忍。

謂菩薩常為利樂一切眾生,示現世間,而作善友,勸導誘掖,開示教他也。

一謂:菩薩運大悲心,憐憫六道眾生,受諸苦惱故,隨類現形,種種開示,令得出離;雖代受其苦,心無棄捨,是為遭苦不捨。

二謂:菩薩運平等心,見一切眾生,雖乏功德法財以自莊嚴,而知其本有法身無德不備,是以心常愛念,不生輕慢,是為貧賤不輕。

三謂:菩薩見諸眾生,本性圓明,眾德元具,無始以來為一切客塵煩惱之所隱覆,不能顯現,故委曲相告,令其斷除,開發本性,是為密事相告。(客塵者:謂無明之惑,暫自外至,名之為客。以能染汙真性,名之為塵也。)

四謂:菩薩見諸眾生,善根未熟,未能深信實道,故覆實理而以權法示之;及其善根既熟,堪任實化,故覆其權法而以實理示之,是為遞相覆藏。

五謂:菩薩但為誘掖眾生,人所難為者,悉能為之,故雖著弊垢衣,不以為貧;執除糞器,不以為賤,是為難作能作。

六謂:菩薩以自己所悟真實之理,方便教化,亦令一切眾生,皆得本有真實之性,猶解髻中明珠,而以與人,心無悋惜,是為難與能與。

七謂:菩薩見諸眾生,違佛教化,作不善業,生諸惡道,即起哀憫之心,方便度脫,雖經多刼,心無退轉,是為難忍能忍。

菩薩七相憐愍(出瑜伽師地論)

一、無畏憐愍。

二、如理憐愍。

三、無倦憐愍。

四、無求憐愍。

五、無染憐愍。

六、廣大憐愍。

七、平等憐愍。

一謂:菩薩於諸有情,以無畏力,起憐愍心,隨順眾生身語意業,利益安樂,是名無畏憐愍。

二、理即法也。謂菩薩於諸有情,如法憐愍,利益一切,而終不以非法非律非賢善行勸化有情,乖違於理,是名如理憐愍。

三謂:菩薩於諸有情,慇懃憐愍,隨其所宜,發起一切饒益事業,曾無厭倦,是名無倦憐愍。

四謂:菩薩於諸有情,不待求請,自起憐愍,為作利益,是名無求憐愍。

五謂:菩薩於諸有情,無愛染心而起憐愍,廣饒益他,不祈恩報,亦不希望當來之果,是名無染憐愍。

六謂:菩薩於諸有情,起憐愍心,至廣至大,雖遭一切不饒益事,寧自身受苦,終不棄捨,令其安樂,是名廣大憐愍。

七謂:菩薩以如上種種憐愍眾生功德相狀,普於一切平等饒益,無有分限,是名平等憐愍。

七識住(阿毗曇論)

一、欲界人天識住。

二、初禪天識住。

三、二禪天識住。

四、三禪天識住。

五、空處天識住。

六、識處天識住。

七、無所有處天識住。

識即心識。住者:謂此識隨所感報而安住也。論中不及四禪天、非想非非想天者,偈曰:「善處在欲界,及色界三地;無色界亦然,是說為識住。」(色界三地者:初禪、二禪、三禪也。無色界亦然者:謂亦有三地:空處、識處、無所有處也。)

一謂:欲界中人若初受生,此識即托母胎,遂依母息出入,及出胎後依身而住。又若因修戒善,感報而生欲天,此識即依化生之身而住,是為欲界人天識住。(戒善者:五戒十善也。)

二謂:於欲界修習禪定之時,忽覺身心凝然,運運而動,如雲如影,感報而生色界初禪天。此識即依化生之身而住,是為初禪天識住。

三謂:厭初禪覺觀動散,因攝在定,澹然澄靜,覺觀即滅,乃發勝定之喜,感報而生色界二禪天。此識即依化生之身而住,是為二禪天識住。(覺觀者:初心在緣曰覺,細心分別曰觀也。)

四謂:厭二禪喜心湧動,定不堅固,因攝心諦觀,喜心即謝,泯然入定,綿綿之樂,從內心發,感報而生色界三禪天。此識即依化生之身而住,是為三禪天識住。

五謂:既得三禪天定,猶厭身色繫縛,乃轉加功力,觀察色身,猶如羅縠,內外通徹,一心念空,無諸色相,感報而生無色界空處天。此識即依空處而住,是為空處天識住。

六謂:既得空處天定,識緣虛空,定心復散亂,即捨虛空,轉心緣識,心定不動,感報而生無色界識處天。此識即依識處而住,是為識處天識住。

七謂:既得識處天定,此心緣識,無量無邊,能壞於定,惟有無心識處,心無依倚,乃為安隱,感報而生無色界無所有處天。此識即依無所有處而住,是為無所有處天識住也。

七眾(仁王護國經并翻譯名義)

一、比丘。

二、比丘尼。

三、沙彌。

四、沙彌尼。

五、式叉摩那。

六、優婆塞。

七、優婆夷。

七眾者:謂出家五眾: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在家二眾:優婆塞、優婆夷也。

一、梵語比丘,華言乞士。謂上乞法以資慧命,下乞食以資色身也,亦名苾芻。蓋苾芻,雪山香草名,草有五義以喻比丘五德。

二、比丘尼(亦名苾芻尼),梵語尼,華言女。大智度論云:「尼得無量律儀,故應次於比丘。」又佛以儀法不便,故在比丘之後。

三、梵語沙彌,又云室利摩理洛迦,華言息慈。謂止息世染之情,慈濟羣生也。以初入佛法之時,多存俗情,故須息惡行慈,是名沙彌。

四、梵語沙彌尼,又云室利摩理迦,華言勤策女。謂精勤策進佛法功行故也。

五、梵語式叉摩那,華言學法女。行事鈔云:「式叉尼具學三法:一、學根本,二、學六法,三、學行法,是名學法女。」(根本者:謂不殺、不盜、不婬、不妄語也。六法者:不染心相觸、不盜人四錢、不斷畜生命、不小妄語、不非時食、不飲酒也。行法者:謂大尼之戒行也。)

六、梵語優婆塞,華言清淨士。梵語舊云鄔波索迦,華言近事男。謂其自行清淨,親近承事佛法也。

七、梵語優婆夷,華言清淨女。梵語舊云鄔波斯迦,華言近事女。謂其自行清淨,親近承事佛法也。

七種人(出涅槃經)

一、第一人入水則沒。

二、第二人雖沒還出,出已還沒。

三、第三人沒已即出,出更不沒。

四、第四人入已便沒,沒已還出,出已即住,徧觀四方。

五、第五人入已即沒,沒已還出,出已即住,住已觀方,觀已即去。

六、第六人入已即去,淺處即住。

七、第七人既至彼岸,登上大山,離諸冤賊,受大快樂。

師子吼菩薩問佛言:「若一切眾生既有佛性,何須更習八聖道耶?」佛言:「性雖本具,要須修習聖道方見佛性,譬如恒河邊有七種人,或為洗浴,或畏賊寇,或為採花,則入河中。河喻生死大河,浴喻出家受戒清淨,賊喻煩惱,採花喻七淨花以為其因,而求涅槃之果也。」(入河者,既言出家,合云出河?而言入者,要於生死之中而求涅槃故也。)

第一人入水則沒。此一種羸無勢力,不習淨故,以喻一闡提也。闡提之人親近惡友,聽受邪法,以惡業重故,又無信力,沒生死河,不能得出,故云入水則沒。(梵語一闡提,華言信不具。由過去無宿善因,故譬羸劣無力,現在無信心,故譬不習浮,無善無信,則不能出於生死大河矣!)

第二人雖沒還出,出已還沒。此一種以喻人天將進而退者也。為斷善根,沒生死河,故云沒。復能親近善友,能生信心,雖沒而出,故云還出。既得出已,又遇惡友,聽受邪法,仍沒生死大河,故云出已還沒。

第三人沒已即出,出更不沒。此一種以喻內凡之人,發意欲度生死大河,由昔斷善根,沒生死河,故云沒;今因親近善友,能生信心,雖沒而出,故云沒已即出;復能堅持淨戒,讀誦書寫解說經典,後證道果,故云出更不沒。(內凡者:已入佛法名內,未登聖位名凡也。)

第四人入已便沒,沒已還出,出已即住,徧觀四方。此一種以喻四果之人,昔斷善根,故云沒;親近善友而得信心,故云出。由信心故,受持書寫解說經典,修習智慧;以利根故,心不退轉,故云住;證得四果,故云徧觀四方。(四果者: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也。)

第五人入已即沒,沒已還出,出已即住,住已觀方,觀已即去。此一種以喻緣覺之人,沒出住等義,與前第四人同。言即去者,以其根利,過於四果,心求前進,得證緣覺,無有退轉,但能自度,不能度人,怖畏生死,故云即去也。

第六人入已即去,淺處即住。此一種以喻菩薩,由利根故,堅住信心,而斷諸煩惱也。言入已即去者,謂菩薩為度他故,雖入生死而不住於生死;淺處則住者,謂雖入生死,而又不為生死所溺也。

第七人既至彼岸,登上大山,離諸冤賊,受大快樂。此一種以喻佛也,由利根故,堅住信心,無有退轉,即便前進;既前進已,得度生死大河,到於彼岸而登涅槃大山,離諸煩惱冤賊,得大快樂也。

小乘七種聖(又名七士夫趣,亦名七丈夫。四教儀集註)

一、隨信行。

二、隨法行。

三、信解。

四、見得。

五、身證。

六、時解脫。

七、不時解脫。

聖,正也。捨凡性入正性故名為聖。賢首宗立為七士夫趣,亦名七丈夫,名異義同也。

一、行即進趣之義。謂鈍根之人,憑他生解,依信而行,進趣於道,故名隨信行。

二謂:利根之人,自以智力,依法而行,進趣於道,故名隨法行。

三謂:前信行之人,轉入修道,以鈍根故,依憑信力,起發真解,故名信解。(修道者:謂二果斯陀含、三果阿那含也。)

四謂:前法行之人,轉入修道,以利根故,見法得理,故名見得。

五謂:受想心滅,現身即證涅槃寂靜之定,故名身證。

六謂:前信行鈍根之人,欲待時節,及以緣具,方堪入道,故名時解脫。(緣具有六,謂衣、食、床具、處所、說法人、同學人也。)

七謂:前法行利根之人,能於一切時中進修善業,不待時節,及以緣具,而入於道,故名不時解脫。

華嚴宗七祖(出佛祖統紀)

一、馬鳴尊者。

二、龍樹尊者。

三、帝心法師。

四、雲華法師。

五、賢首法師。

六、清涼法師。

七、圭峯法師。

一、馬鳴乃西土十一祖也。東天竺國人,說法時,能感羣馬得解悲鳴,故曰馬鳴。依百本大乘經造起信論,是為初祖。

二、龍樹乃西土十三祖也。南天竺國梵志之裔,始生之日,在於樹下,因入龍宮而得成道,故號龍樹。申明起信論義,是為二祖。(梵語梵志,華言淨裔。)

三、帝心,號也。姓杜,諱法順。世間聾啞者遇之,必能聞能語。唐太宗詔謂之曰:「朕苦勞熱,師之神力,何以蠲除?」師曰:「聖德御宇,微恙何憂,但須大赦,聖躬自安。」上從之,疾遂瘳,因錫號曰帝心。作法界觀門,專弘華嚴,是為三祖。

四、雲華,寺名也。師居是寺,因以名之,姓趙,諱智儼,得帝心之親傳,以授賢首,其教大行,是為四祖。

五、賢首,謚號也,諱法藏。其先康居國人,唐則天詔於大原寺開華嚴宗旨,感白光自口而出,須臾成蓋,萬眾懽呼。召對長生殿,指殿隅金師子,以喻法界體用而為說法,則天領解,遂著其說為金師子章,是為五祖。

六、清涼,號也。姓夏侯氏,諱澄觀,會稽人,造華嚴大疏。唐德宗誕節,召對內殿,能以妙法,清涼帝心,遂賜號清涼。憲宗問華嚴宗旨,豁然有得,加號大統清涼國師。文宗開成三年示寂,凡歷九朝,為七帝門師,是為六祖。(九朝者:唐玄宗、肅宗、代宗、德宗、順宗、憲宗、穆宗、敬宗、文宗也。七帝者:即代宗以下七帝也。)

七、圭峯,終南山之別名也。師居是山,因得是名。姓何,諱宗密,果州人。清涼嘗謂之曰:「毗盧華藏,能隨我遊者,其汝乎!」遂著圓覺華嚴等疏鈔。唐文宗詔問佛法大意,賜號大德,是為七祖。(毗盧,梵語具云毗盧遮那,華言徧一切處。華藏即華藏世界也。)

七流(華嚴孔目)

一、見諦所滅流。

二、修道所滅流。

三、遠離所滅流。

四、數事所滅流。

五、捨所滅流。

六、護所滅流。

七、制伏所滅流。

流者,即見思二惑也。此惑能漂流眾生,入生死海故也。謂四果之人,因修四諦之法,能斷見思之惑,而不流轉三界,故有七流之義焉。

一謂:初果之人,見真諦理,能斷欲界見惑,因滅此惑不流轉欲界,故云見諦所滅流。

二謂:第二果、第三果之人,因修四諦之觀,能斷欲界思惑。因滅此惑,不為欲界漂流,故云修道所滅流。

三謂:第四果之人,因修四諦之觀,而於見思之惑,斷盡無餘,則能遠離三界,不復流轉,故云遠離所滅流。

四、數事,即五蘊十二入十八界等法也。謂第四果之人,能觀五蘊等法,皆悉空寂,而見思之惑俱盡,不復流轉三界,故云數事所滅流。

五謂:第四果之人,已空五蘊等法,所空之法既無,能空之心亦捨;能所兩亡,無憎無愛,一味平等,證於無學,不復流轉三界,故云捨所滅流。

六謂:第四果之人,見思惑盡,而證無學,於己所證,恐有退失,善加守護,令見思習氣,更不再起,不復流轉三界,故云護所滅流。(見思習氣:謂見思惑之餘習氣分也。)

七謂:第四果之人,見思惑縛已斷,色身果縛猶在。應須制伏,令見思習氣永不復起,三界流轉即得止息,故云制伏所滅流。(縛,猶束繫也。謂由色身所繫,不得自在也。)

世間七丈夫(出華嚴疏)

一、長壽。

二、妙色。

三、無病。

四、非半擇迦。

五、智慧。

六、威肅。

七、大宗葉。

謂能制心離欲,身無過惡,心懷道德,修諸梵行,具此七法,名為世間丈夫也。

一、長壽者:謂壽命延長,久住世間,能修梵行,故名丈夫。

二、妙色者:謂形儀英偉,色相端嚴,能修梵行,故名丈夫。

三、無病者:謂宿福深厚,無病少惱,能修梵行,故名丈夫。

四、梵語半擇迦,華言變。謂有能變男女之形,即五種不男之一也。今言非者,非是不男,非僕非女,能修梵行,故名丈夫。

五、智慧者:謂有智慧,信受正法,身心猛利,能修梵行,故名丈夫。

六、威肅者:謂威容整肅,發言人所信服,能修梵行,故名丈夫。

七、大宗葉者:謂其家世貴盛,宗支奕葉,流芳永久,能修梵行,故名丈夫也。

七法不可避(法苑珠林)

一、生不可避。

二、老不可避。

三、病不可避。

四、死不可避。

五、罪不可避。

六、福不可避。

七、因緣不可避。

一謂:人受生皆由前世善惡業;若前世作善,今生善處;前世作惡,今生惡處。若欲避惡報而求生善處,欲辭善處而從惡報者,皆不可得,故云生不可避。

二謂:人年幼顏色鮮澤,髮黑齒白,氣力堅強。一旦老耄,頭白齒落,氣短呻吟,形神昏昧,欲使不老,終不可得,故云老不可避。

三謂:人強健之時,行步輕捷,飲食自恣;若四大不調,或業緣所感,疾病卒至,眠伏床枕,不能起離,欲使常安無病,終不可得,故云病不可避。

四謂:人生於世,一期果報,或夭或壽,皆由前定,毫髮無差,業盡報終,豈容逃免,故云死不可避。

五謂:人愚癡邪見,不信三寶,不忠不孝,多造惡業,生遭刑法,死墮惡道,如影隨形,欲求脫免,了不可得,故云罪不可避。

六謂:人先世敬重三寶,持戒修善,常行惠施,忠孝君親;於後世時,生人天中,安樂富貴,隨意受用。如此福報,似響應聲,毫髮無失,故云福不可避。

七、能生為因,助成為緣。由前生依如是因,則今世遇如是緣,所謂父母兄弟妻子田宅產業等,或得如意,或不如意,皆由前生作善惡業因,今世則招貧富苦樂業緣之報,故云因緣不可避。

七種不淨

一、種子不淨。

二、受生不淨。

三、住處不淨。

四、食噉不淨。

五、初生不淨。

六、舉體不淨。

七、究竟不淨。

謂修行之人,恐於自他身分而起貪著,妨於正道,故令假作此不淨之想,破其著心,故有七種也。

一、種子有二:一、內種:謂人之身,從昔煩惱業因而生。二、外種:謂此身受父母遺體而生,故名種子不淨。

二謂:人之生,父母交遘,赤白和合,以成其身,故名受生不淨。

三謂:女人之體,是不淨聚,處胎十月,居生熟二臟之間,故名住處不淨。(生熟二臟者:謂初受飲食為生,飲食變壞為熟也。)

四謂:處於胎中,唯食母血以資其身,故名食噉不淨。

五謂:十月滿足,頭向產門,流血淋漓,腥穢狼籍,故名初生不淨。

六謂:此身薄皮所覆,從頭至足,純是穢物,故名舉體不淨。

七謂:業盡報終,捐棄塚間,如朽敗木,大小不淨,流溢於外,肨脹爛壞,骨肉縱橫,故名究竟不淨。(大小者,如以身為大也,四肢為小也。)

七種禮佛(法苑珠林)

一、我慢禮。

二、求名禮。

三、身心禮。

四、智淨禮。

五、徧入法界禮。

六、正觀修誠禮。

七、實相平等禮。

謂天竺勒那三藏,覩此方俗,不習禮佛之儀,遂傳此七種之法。雖通云禮佛,而有是非淺深不同,蓋欲令人知我慢求名二種之非,而歸於身心禮等五種之正。從淺至深,修行獲益,故有七種禮佛之名也。(勒那,梵語具云勒那摩提,華言寶意,中印度人也。)

一、謂人禮佛身,雖設拜無有敬心,外覩似恭,內懷我慢,是名我慢禮。

二、求名禮(又名唱和禮):謂人禮佛,但為要其修行名譽,詐現威儀,常行禮拜,而實無慇重之心,是為求名禮。又名唱和禮者:謂口雖稱唱佛名,心實馳求外境,是名唱和禮。

三、謂人禮佛,口唱佛名,心存相好,身業翹勤,恭敬供養,無有異念,是名身心禮。

四、謂人禮佛,慧心明利,達佛境界,內外清淨,虛通無礙,禮一佛時,即是禮一切諸佛;禮一切諸佛,即是禮一佛。以諸佛法身,體本融通,故禮一拜,徧通法界。禮佛如是,禮法禮僧亦然,是為發智清淨禮。

五、謂人禮佛,想自己身心等法,從本以來,不離法界。諸佛不離我心,我心不離諸佛,性相平等,本無增減。今禮一佛,即徧通諸佛,如一室中懸百千鏡,有人觀鏡,鏡皆現像,鏡無不照,影無不現。如是正觀,則功歸法界,德用無邊,是名徧入法界禮。

六、謂人禮佛,攝心正念,雖對佛身,即是自禮自身佛也。蓋由一切眾生本有覺性,與佛平等,為隨染緣,迷於己性,妄認為惡,無始以來,未曾將一燈一香一禮供養己身佛性,若能返照本覺,則解脫有期,故維摩經云:「觀身實相,觀佛亦然。」是名正觀修誠禮。

七、謂人禮佛,前正觀中,猶存有禮有觀,自他兩異。今此一禮,無自無他,凡聖一如,體用不二,若見佛可尊可敬,見凡可卑可慢,起此之心,即成邪執,故金剛經云:「是法平等,無有高下。」能禮所禮,其性空寂,是名實相平等禮。

七種懺悔心(慈悲水懺)

一、生大慚愧心。

二、恐怖心。

三、厭離心。

四、發菩提心。

五、冤親平等心。

六、念報佛恩心。

七、觀罪性空心。

懺,梵語具云懺摩,華言悔過。華梵兼舉,故云懺悔。懺名修來,悔名改往。若欲懺悔者,先當起七種心也。

一、慚即慚天,愧即愧人。謂自惟我與釋迦如來同為凡夫,而今世尊成道以來,已經刼數,而我等輪轉生死,未有出期,此實可慚可愧,當以此心而行懺悔也。

二謂:我等既是凡夫,身口意業,常與罪相應,以是因緣,命終之後,應墮地獄畜生餓鬼,受無量苦,如此實為可驚可恐,可怖可懼;當以此心而行懺悔也。

三謂:我等當觀生死之中,虛假不實,如水上泡,速起速滅,往來流轉,猶如車輪。此身眾苦所集,一切皆是不淨,甚可厭離,當以此心,而行懺悔也。

四、梵語菩提,華言道。謂欲得如來身者,當發菩提心,救度眾生,於身命財無所悋惜;當以此心而行懺悔也。

五、謂於一切眾生,無冤無親,起慈悲心,無彼我相,平等救度,當以此心普為懺悔也。

六、謂如來往昔於無量刼中,為我等故,修諸苦行,捨頭目髓腦等,如此恩德,實難酧報,我等欲報如來恩者,須於此世勇猛精進,不惜身命,廣度眾生,同入正覺,當以此心而行懺悔也。

七、謂我罪性本空,無有實體,但從因緣顛倒而生,當知罪性不在內外,不在中間,本來是空,罪亦何有,若能運此心觀,即是真懺悔也。

七周行慈(出四教儀集註)

一、上品親。

二、中品親。

三、下品親。

四、中人。

五、下品冤。

六、中品冤。

七、上品冤。

周者周徧也。佛為多瞋眾生,令修眾生緣慈之觀,而對治之,不出七境。先親而後冤者,從易而至難也。若以平等之心觀之,何冤何親?於此七境,境境悉以三樂與之,使冤親無間,故先假作此觀以破瞋障,而於眾生實未得其樂也。(多瞋者:謂於違情之境,多所忿恨也。眾生緣慈者:謂緣念一切眾生,如父母等想,慈愍愛念,而與其樂也。從易至難者:謂親與樂則易,而冤則難也。三樂者:謂佛之樂為上樂,菩薩之樂為中樂,諸天之樂為下樂也。)

一、上品親,謂己之父母師長也。

二、中品親,謂己之兄弟姊妹也。

三、下品親,謂己之朋友知識也。

四、中人謂非己之冤,非己之親也。

五、下品冤,謂曾害己之朋友知識者也。

六、中品冤,謂曾害己之兄弟姊妹者也。

七、上品冤,謂曾害己之父母師長者也。

外道七種無常(入楞伽經)

一、作已而捨無常。

二、形處壞無常。

三、即色無常。

四、色轉變中間無常。

五、性無常。

六、性無性無常。

七、一切法不生無常。

一、作,即造也。捨者,捨前造作之相也。謂外道計地水火風四大和合而造,後見四大相異,如地堅、水濕、火煖、風動,各各不同,遂執為無常,故云作已而捨無常。

二、形處即形狀也。謂外道計四大造色,能造所造,色體畢竟不壞,但觀形狀長短變壞等相,以為無常,故云形處壞無常。

三、謂外道計前形處,見其變壞,以為無常;今謂此形色即是無常,故云即色無常。

四、色轉變者:謂生住異滅也。生即生相,住即成相,異即變相,滅即無相。如金作莊嚴之具,金性不壞,中間相續,轉變無常,自然異滅,故云色轉變中間無常。

五、謂外道計自心妄想,非常非無常,性自性不壞,而能壞諸法自性,故云性無常。(性自性者,謂本體之自性也。)

六、謂外道計四大之性,皆無自性,能造及所造之相,皆歸變壞,故云性無性無常。(能造者:地水火風四大也。所造者:色香味觸四微也。)

七、謂外道計一切法皆本不生,故云一切法不生無常。

七有(出長阿含十報法經)

一、地獄有。

二、畜生有。

三、餓鬼有。

四、天有。

五、人有。

六、業有。

七、中有。

因果不亡曰有,謂由身口意所作善惡之因,能招六趣生死之果,因果相續,故名七有。

一、地獄有(亦名不可有):地獄者,此獄在地之下也。謂眾生由過去惡逆之因,感現在地獄之果,因果不亡,故名地獄有。

二、畜生者,禽獸之類也。謂眾生由過去愚癡之因,感現在畜生之果,因果不亡,故名畜生有。

三、餓鬼者,常受饑餓也。謂眾生由過去慳悋之因,感現在饑餓之果,因果不亡,故名餓鬼有。

四、天者,天然自然樂勝身勝也。謂眾生由過去戒定之因,感現在快樂之果,因果不亡,故名天有。

五、人者,忍也。於世違順之境,能安忍故。謂眾生由過去戒善之因,感現在人倫之果,因果不亡,故名人有。

六、業有(亦名行有):業者,謂身口意所作善惡之業因,能招未來善惡之業果,因果不亡,故名業有。

七、中有,亦名中陰。謂諸眾生此身死後,識未託胎,現在所作善惡業因,必取當來善惡諸趣之果,因果不亡,故名中有。

七見(華嚴孔目)

一、邪見。

二、我見。

三、常見。

四、斷見。

五、戒盜見。

六、果盜見。

七、疑見。

分別曰見。謂外道於諸法中執己為是,以正為非,迷惑不解,失於正理,故有七種之見也。

一謂:無正信,誹謗正法,而於善惡果報,及正因緣所生善法,一切撥以為無,是為邪見。(正因緣者:謂眼等六根為因,色等六塵為緣,能生一切諸法,非如外道計從梵天生,或計從微塵生,此則為邪因緣也。)

二謂:不知此身五蘊所成,虛假不實,妄計為身,強立主宰,恒執為我,是為我見。

三謂:不知己身及諸外物,皆悉無常,終歸壞滅,而反妄計為常,是為常見。

四謂:不知諸法,本性空寂,常住不壞,而反起斷滅之見,妄計此身死已,不復更生,是為斷見。

五、戒盜見(亦名見取):謂不知如來正戒,而於邪戒中,妄自分別,取以進行,如牛狗等戒,執取為實,得少功德,自以為足,私竊邪計,不修正因,是為戒盜見。

六謂:不知正因正果,於不善事,生妙善想,勤加精進,如以寒熱塗灰臥棘等事,執為正行。小有所得,私竊邪計,以為極果,是為果盜見。(寒熱塗灰臥棘者:謂外道寒則躶形自凍,熱則五熱炙身。或以灰塗身,或眠臥荊棘,自以為苦行而求得果也。五熱者:謂四方是火,上則日也。)

七謂:於諸法或執有我,或執無我,或執為常,或執非常等,心生猶豫,不能決了,是為疑見。

七遮罪(亦名七逆罪,梵網經。)

一、出佛身血。

二、弒父。

三、弒母。

四、弒和尚。

五、弒阿闍黎。

六、破羯磨僧。

七、弒阿羅漢。

遮謂遮障聖道,逆謂不順於理。行此七罪不復成就善根,經云:「法師不得與七逆人現身受戒。」是也。

一、佛是一切眾生慈父,能令眾生悟明自心,出離苦趣。眾生當歷刼供養以報其恩,況復出其身血?如興起行經云:「提婆達兜舉石擲佛,迸石小片傷佛足指,即破出血,後墮地獄。」是也。

二、弒者:下弒上也。謂父者子之所天,即當竭力孝養以報恩德,豈宜悖戾,妄加弒害?地藏經云:「若有眾生不孝父母,或至殺害者,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刼,求出無期。」是也。

三謂:母之恩德,不異於父,即當恭敬供養,以期報答,豈宜悖戾,妄加殺害?所以經云:「犯者得波羅夷罪。」

四、和尚,梵語鄔波迦,于闐國翻為和尚,華言力生,即親教師也。謂出家者,因師之力,生長法身,出功德財,養智慧命,功莫大焉。即當恭敬供養,以報其恩,豈宜悖戾,妄加殺害?若以惡心瞋心而殺之者,得波羅夷罪。

五、梵語阿闍黎,華言軌範。言堪為後學之軌範,即得戒教授等師也。必當親事恭敬供養以報其恩,豈宜悖戾,妄加殺害?若以惡心瞋心而殺之者,得波羅夷罪。

六、梵語羯磨,華言作法。謂比丘俱集一處,和合作法,若以惡心瞋心破之,令其不和合者,得波羅夷罪。

七、梵語阿羅漢,華言無學。謂無法可學也。又名應供,謂應受人天供養也。即當恭敬供養以種其福,豈宜悖戾,妄加殺害?若以惡心瞋心而殺之者,墮無間地獄,求出無期也。

七聚(翻譯名義)

一、波羅夷。

二、僧殘。

三、偷蘭遮。

四、波逸提。

五、提舍尼。

六、突吉羅。

七、惡說。

聚即類聚。謂聚眾律以成其類,隨犯而制之,故名七聚也。

一、梵語波羅夷,華言極惡。有三義:一者、退沒:由犯此罪,道果無分,沒溺惡道。二者、不共住:謂非但失道而已,不得於說戒羯磨僧中共住。三者、墮落:捨此身已,墮在阿鼻地獄也。

二、殘者:如人被破,命雖未盡,而身已傷殘也。謂若犯此罪,僧為作法,懺除其過,故名僧殘。

三、梵語偷蘭,華言大遮,即遮障善道,華梵兼稱,故云偷蘭遮。謂大障一切善根也。

四、梵語波逸提,華言墮。謂犯此罪,死墮地獄也。

五、梵語提舍尼,華言向彼悔。僧祇律云:「此罪應對眾發露懺悔。」是也。

六、梵語突吉羅,華言惡作惡說。謂身惡作,口惡說也。四分律本又名式叉迦羅尼,華言應當學。謂此罪微細難持,令其隨學隨守,是名應當學也。

七、惡說者:謂口好惡說,多諸論議也。即突吉羅中,開出惡說以成此七聚也。

七支(法界次第)

一、殺生。

二、偷盜。

三、邪淫。

四、妄言。

五、綺語。

六、惡口。

七、兩舌。

支即支分,身三支,謂殺盜淫。口四支,謂妄言綺語兩舌惡口。總名七支,即十惡中七也。

一謂:斷一切眾生之命,故名殺生。

二謂:潛起惡心取他財物,故名偷盜。

三謂:非己妻妾而行欲事,故名邪淫。

四謂:以虛誕之言欺誑他人,故名妄言。

[A1]謂【CB】,〔-〕【佛教】:綺即文飾也。謂綺飾言語,取悅於人,故名綺語。

六謂:以惡言加彼,令他受惱,故名惡口。

七謂:搆合是非之言,向此說彼,向彼說此,令其爭鬥,故名兩舌。

七垢(出瑜伽師地論)

一、欲垢。

二、見垢。

三、疑垢。

四、慢垢。

五、憍垢。

六、隨眠垢。

七、慳垢。

一、欲即希求之義。垢者塵也,污也。謂人於諸所有功德,不求他知,若欲令他知我成就如是功德,是名欲垢。

二、見者:執著分別也。謂人於諸所有功德,無執著分別之見,若生執著,是名見垢。

三、疑者:迷惑不了也。謂人於諸所有功德,若或疑惑為功德耶?為過失耶?如是疑者,是名疑垢。

四、慢者:恃己凌他也。謂人不以己之所有功德,與他校量而生輕慢。若生輕他之心,是名慢垢。

五、憍者:矜誇自高也。謂人不以己之所有功德,而生忻喜;若生忻喜貢高之心,是名憍垢。

六、依附不捨曰隨,五情暗冥曰眠。謂人於諸所有功德,常加護念,不為隨眠煩惱之所蓋覆,若煩惱習氣未斷,是名隨眠垢。

七、謂人於諸所有功德,回施一切眾生,無悋惜心,若生慳惜之念,是名慳垢。

七隨眠(亦名七使)(出毗婆沙論)

一、貪隨眠。

二、瞋隨眠。

三、愛隨眠。

四、慢隨眠。

五、無明隨眠。

六、見隨眠。

七、疑隨眠。

煩惱妄惑依附不捨曰隨;五情暗冥曰眠。以無明種子潛伏藏識,而能生起一切煩惱結業,故名隨眠。又名七使者,使猶驅使也。由此妄惑驅使心神,流轉三界故名。

一、貪者:引取無厭也。謂此貪欲之惑,潛伏藏識,隨附不捨,而為種子,能生一切貪染之欲,故名貪隨眠。

二、瞋者:忿怒不息也。謂此瞋恚之惑,潛伏藏識,隨附不捨,而為種子,能起一切麤重忿怒,故名瞋隨眠。

三、愛者:於順情境上,愛著不捨也。謂此愛惑種子,潛伏藏識,隨附不捨,能生三界麤重愛欲,故名愛隨眠。

四、慢者:恃己凌他也。謂慢惑種子潛伏藏識,隨附不捨,能生種種麤重憍慢,故名慢隨眠。

五、無明者:無所明了也。謂此無明種子,潛伏藏識,隨附不捨,能生種種麤重煩惱,故名無明隨眠。

六、見者:分別執取也。謂此分別妄惑種子,潛伏藏識,隨附不捨,能生三界種種妄見,故名見隨眠。

七、疑者:猶豫不決也。謂此疑惑種子,潛伏藏識,隨附不捨,能生三界麤重疑惑,故名疑隨眠。

七種慢(楞嚴經并毗婆沙論)

一、慢。

二、過慢。

三、慢過慢。

四、我慢。

五、增上慢。

六、卑劣慢。

七、邪慢。

謂諸眾生無明妄惑障覆於心,而生執取,恃己凌他,貢高自大,於佛法中自謂滿足。所計不同,故有七種也。

一、慢者:謂同類相傲也。如於相似法中,執己相似,又於下劣中執己為勝也。

二、過慢者:謂於同類相似法中,執己為勝,或復他人勝於己處執為相似,言我與他同也。

三、慢過慢者:於勝爭勝也。謂他本勝於己,而執己為勝,言我定能勝於他也。

四、我慢者:恃己凌他也。謂倚恃己之所能,欺凌於他也。

五、增上慢者:未得謂得也。謂未得上聖之法,自謂已得;未證上聖之理,自謂已證也。

六、卑劣慢者:以劣自誇也。謂己但有下劣少分之能,反自矜誇,以彼多分之能,不及於我也。

七、邪慢者:謂實無德,妄為有德,執著邪見,不禮塔廟,不敬三寶,不誦經典也。

慳法七報(出成實論)

一、生盲報。

二、愚癡報。

三、生惡家報。

四、胎夭報。

五、物恐報。

六、善人遠離報。

七、無惡不作報。

財法不能惠施曰慳。此專言慳悋於法,而不施與人者,得七種報:

一謂:從母胎出,便不能見日月光明,名為生盲。由其宿世慳悋法故,於現生中而得此報也。

二謂:於諸法中迷惑不了,名為愚癡。由其宿世慳悋法故,於現生中而得此報也。

三謂:不信三寶,造作重罪,名為惡家。又有冤之家,亦名惡家,由其宿世慳悋法故,於現生中而得此報也。

四、胎夭者:胎中夭死也。由其宿世慳悋法故,於現生中而得此報也。

五、物恐者:謂為一切惡物恐怖也。由其宿世慳悋法故,於現生中而得此報也。

六、善人遠離者:謂賢善之人,悉皆遠離,而不親近。由其宿世慳悋法故,於現生中而得此報也。

七、無惡不作者:謂於一切惡無所不作也。由其宿世自既慳法,亦教人慳法,滅佛法種,三世十方諸佛以為冤賊,是以於現生中而得此報也。